全面負責本科專業合格評估工作
㈠ 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評什麼,怎麼評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是指在總體上與一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同類專業水平相一致的自學考試專業類型。自考本科是我國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自考本科的考生不受學歷/年齡、地區等的限制,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合格後由主考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聯合頒發大學畢業證書,是國家承認學歷,學信網可查的學歷證明。
2、獨立本科,是指「專升本」的本科,是為已取得專科學歷的人繼續學習而設置的。考生可根據自己原學專業加考幾門或直接參加獨立本科段的學習。
3、自考本科段與其基礎科段有直接的銜接關系。而獨立本科段是在專科層次起點基礎上又獨立於專科層次的自學考試專業類型,這類專業與同專業的專科沒有直接的銜接的關系。
4、獨立本科段只能由專科生及以上學歷的學生報考,而本科段是沒有限制的,高中及以上學歷都可以報考。
㈡ 本科教學工作評估由什麼具體組織實施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以下簡稱合格評估)針對未參加過教學工作評估的各類新建普通本科學校(以下簡稱新建本科學校),包括經國家正式批准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2.評估條件
學校參加合格評估的條件為:有3屆以本校名義招生的普通本科畢業生;當年沒有被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公辦學校上一年度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撥款須達到《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意見》(財教〔2010〕567號)規定的相應標准。
已有5屆本科畢業生的新建本科學校應參加合格評估。凡因未達到評估條件而推遲評估的學校,在學校推遲評估期間,教育部將採取暫停備案新設本科專業、減少招生人數等限制措施。
二、評估組織
3.教育部統籌合格評估工作,制訂合格評估工作總體方案和規劃,組建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主要負責指導監督合格評估工作,審議進校考察專家組提交的評估報告,作出評估結論,受理爭議、仲裁等事宜。
4.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委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本地區、本部門所屬高等學校合格評估工作,制訂本地區、本部門新建本科學校合格評估計劃,指導學校開展評建工作,檢查學校整改工作的落實情況。
5.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以下簡稱教育部評估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合格評估工作,包括組織評估培訓、組建評估專家隊伍、採集和分析教學基本狀態數據、組織專家進校考察等,並向專家委員會提交專家組進校考察評估相關材料。
三、評估程序及任務
合格評估主要程序包括:學校自評、專家進校評估、結論審議與發布等環節。
6.學校自評
學校根據本辦法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指標體系》要求,有計劃地開展自評活動,總結成績、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對策,加強教學基本條件建設、加強教學管理、建立並完善校內教學質量保障制度,促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在自評的基礎上形成《學校自評報告》。
7.專家進校評估
教育部評估中心組建專家組赴學校進行現場考察評估。專家組在審核《學校自評報告》和《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分析報告》基礎上,通過深入訪談、現場聽課、查閱材料、考察座談等形式,對學校教學工作做出公正客觀評價,形成《專家組評估報告》並給出評估結論建議。
8.結論審議與發布
專家委員會審議評估專家組進校考察結論建議,並作出評估結論。合格評估結論分為「通過」、「暫緩通過」和「不通過」三種。教育部評估中心根據專家委員會審議結果,正式發布評估結論。
9.結論使用
「通過」的學校,進入下一輪普通高等學校的審核評估。學校的整改情況將作為審核評估的重要內容。
「暫緩通過」的學校整改期為2年,「不通過」的學校整改期為3年。在整改期間,對結論為「暫緩通過」和「不通過」的學校,將採取限制或減少招生數量、暫停備案新設本科專業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滿後由學校提出重新接受評估的申請。重新評估獲得通過的學校,可進入下一輪普通高等學校的審核評估,仍未通過的學校,將認定為教育教學質量低下,依據有關法律給予相應處罰。
四、評估紀律與監督
實施「陽光評估」,推進評估信息公開、鼓勵社會參與、加強評估監督、嚴肅評估紀律,確保評估工作公開、公正和公平。
10.評估信息公開
合格評估相關的政策文件與實施辦法、評估標准、評估程序和活動、評估專家名單、《學校自評報告》、教學基本狀態有關數據、《專家組評估報告》以及評估結論等,均在適當范圍內予以公開。
建立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評估的工作機制,聘請行業、企業的專家參與評估工作。
㈢ 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的原則
是指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是教育部對新建本科院校的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育部高等教育司2014年工作要點:按照合格評估規劃,穩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
審議辦法
2019年10月17日,教育部2019-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評估專家委員會成立會議暨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結論審議辦法》
評估方案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方案制定,學費收入指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費標准實際收取的本科專業學費總額。只統計學費,不含住宿費、教材費等其他收費。
㈣ 關於本科合格評估,學生應該怎麼做
1. 學生應以怎樣的實際行動迎接評估?
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是一件大事,能否以優良成績通過評審,關繫到學校社會競爭力、辦學水平的提升,直接影響學生就業、社會聲譽,全校學生必須以主人翁的姿態認真對待。
第一,全體學生要了解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的目的、意義以及與自身的密切關系,對照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標准,以飽滿的熱情積極配合學校做好評估工作。要自覺遵守校規校紀,形成良好的學風和考風;要主動學習,勤奮進取,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和能力的訓練,提高自己的知識合格和動手實踐能力;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課內外科技文化活動;要不斷提升自身思想道德修養,禮貌待人,文明用語。
第二,努力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和整潔衛生的校園環境,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規范,樹立崇高的責任感和榮譽感,維護好整個學校和廣大師生的形象。能自覺參與到與評估有關的各項活動中,努力展示學子們的良好精神風貌,隨時准備參加評估專家指定的問卷調查和學生座談會,認真配合專家的提問,對評估專家彬彬有禮、熱情大方,展示積極向上、朝氣蓬勃的學生形象。
2. 學校對學生在評估工作的具體要求是什麼?
一是充分認識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的目的、意義以及與自身的密切關系。
二是要了解學校概況,熟悉學校領導姓名、職務,熟悉所學專業授課教師情況,熟悉所學專業基本情況。
三是要嚴守學校和學生各項規章制度,勤奮學習,創建良好的學風考風。准時參加早晚自修以及課堂教學,不遲到、早退,遵守課堂紀律,上課認真聽講作筆記,積極思考和回答問題。晚上要按照晚熄燈要求作息,不得高聲喧嘩,不得妨礙他人休息,保證第二天有充足的精力投入學習。
四是要顯示良好的個人修養,舉止文明。課堂上不接聽手機和收發簡訊息,不吃東西,不東張西望或交頭接耳。
五是要自覺維護校園環境的整潔、有序及和諧。
六是要積極參與評估期間學校組織的各項課內課外活動,充分展示大學生的良好精神風貌。
七是要做到遇到評估專家、來訪領導、本校教師時要有禮貌、懂禮節,恭敬禮讓,做到舉止得體。要積極配合專家組的工作,接受專家詢問時要積極作答。
八是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要求:要嚴格按照學校宿舍管理的要求,保持內務整潔,疊好被,齊擺物;勤打掃,講衛生;不亂貼,不亂塗;愛公物,護設施;遵守作息時間。
九是對學生食堂內的要求:自覺排隊,拒絕插隊;文明就餐,禮讓待人,不高聲喧嘩;自覺維護食堂衛生,節約糧食,不亂倒飯菜,杜絕浪費。
十是要求學生黨員、學生幹部要起帶頭作用。
3.學生座談會專家一般提問的內容有哪些?
1、與其他院校相比,本校在學風、教風及工作作風上有什麼特點。
2、對哪一門課,哪一位教師印象最深。
3、在校學習期間最大的收獲是什麼。
4、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運動場及體育設施開放與使用情況。
5、學校課外科技、文化活動開展得如何。
6、學校伙食、生活條件如何。
7、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有什麼建議。
8、與本科教學合格評估密切聯系的其他問題。
4.專家評估期間大學生應該如何展現自己好的精神風貌和文明素養?
校園文明是個難點,也是重要的評估內容。每個人都是評估對象,同學們的一言一行都是得分點。專家評估期間,大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和文明素養、一言一行都是專家考察的判斷標准。因此,專家評估期間,大學生們應該把自己最優秀的一面展示給專家。
評估
此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是對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一次全面檢閱,也是推動學校進一步釐清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加強教學建設、提高教學質量的難得機遇,更是新常態下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推進學校內涵建設、實現科學發展的有利契機。
㈤ 必看,什麼是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的意見》(教高〔2011〕9號),現制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以下簡稱審核評估)實施辦法。
(一)審核評估指導思想及總體要求
1.審核評估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為指導,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方針;突出內涵建設,突出特色發展;強化辦學合理定位,強化人才培養中心地位,強化質量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2.審核評估總體要求。審核評估堅持主體性、目標性、多樣性、發展性和實證性五項基本原則,實行目標導向,問題引導,事實判斷的評估方法。主體性原則注重以學校自我評估、自我檢驗、自我改進為主,體現學校在人才培養質量中的主體地位;目標性原則注重以學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為導向,關注學校目標的確定與實現;多樣性原則注重學校辦學和人才培養的多樣化,尊重學校辦學自主權和自身特色;發展性原則注重學校內部質量標准和質量保障體系及其長效機制的建立,關注內涵的提升和質量的持續提高;實證性原則注重依據事實作出審核判斷,以數據為依據、以事實來證明。
本次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時間為2014年至2018年。
(二)審核評估對象及條件
3.審核評估對象。凡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獲得「合格」及以上結論的高校均應參加審核評估。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獲得「通過」結論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後須參加審核評估。
4.審核評估條件。參加審核評估學校辦學條件指標應達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試行)》(教發〔2004〕2號)規定的合格標准;公辦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須達到《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意見》(財教〔2010〕567號)規定的相應標准。
(三)審核評估范圍及重點
5.審核評估范圍。審核評估范圍主要包括學校的定位與目標、師資隊伍、教學資源、培養過程、學生發展、質量保障以及學校自選特色等方面,涵蓋學校的辦學定位及人才培養目標,教師及其教學水平和教學投入,教學經費、教學設施及專業和課程資源建設情況,教學改革及各教學環節的落實情況,招生就業情況、學生學習效果及學風建設情況,質量保障體系的建設及運行情況等。
6.審核評估重點。審核評估核心是對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與培養效果的實現狀況進行評價。重點考察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與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適應度,教師和教學資源條件的保障度,教學和質量保障體系運行的有效度,學生和社會用人單位的滿意度。
(四)審核評估組織與管理
7.審核評估組織。教育部統籌協調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審核評估工作,制定審核評估總體方案及規劃,指導監督審核評估工作;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所屬院校的審核評估工作,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教育部審核評估方案基礎上進行補充,制定本地區審核評估具體方案和評估計劃,並報教育部備案後實施。
8.審核評估實施。審核評估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與管辦評分離相適應的評估工作組織體系,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屬院校的審核評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以下簡稱教育部評估中心)負責實施;地方所屬院校的審核評估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逐步形成管辦評分離的評估機制。
9.審核評估專家。為保證審核評估專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由教育部評估中心分別建立審核評估專家庫和全國高校教學基本狀態資料庫系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審核評估工作提供開放共享的服務平台。專家隊伍應包括熟悉教學、管理和評估工作的教育專家,還應吸收行業、企業和社會用人部門有關專家參加。教育部評估中心與各地評估組織部門共同協商對審核評估專家進行培訓。在審核評估組織實施中,外省(區、市)專家一般不少於進校考察專家組人數的三分之一。
10.審核評估經費。審核評估經費應由審核評估具體組織部門負責落實。
(五)審核評估程序與任務
審核評估程序包括學校自評、專家進校考察、評估結論審議與發布等。
11.學校自評。參評學校根據本辦法和審核評估內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開展自我評估,按要求填報本科教學基本狀態數據(見教育部評估中心網頁http://udb.heec.e.cn),在此基礎上形成《自評報告》和《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分析報告》,同時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學質量報告》。
12.專家進校考察。專家組在審核學校《自評報告》、年度《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及《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分析報告》基礎上,通過查閱材料、個別訪談、集體訪談、考察教學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觀摩課堂教學與實踐教學等形式,對學校教學工作做出公正客觀評價,形成寫實性《審核評估報告》。
13.評估報告內容。《審核評估報告》應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確把握所有審核內容基礎上,對各審核項目及其要素的審核情況進行描述,並圍繞審核重點對學校本科人才培養總體情況作出判斷和評價,同時明確學校教學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進和必須整改的方面。
14.評估結論審議與發布。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部評估中心應按年度將所組織的審核評估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教育部。教育部組織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審議,公布審議結果,並由教育部評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公開發布參評高校的審核評估結論。
15.評估結果。審核評估結果是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反映,與學校辦學、發展直接相關,學校要根據審核評估中提出的問題及建議進行整改,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應對評估學校的整改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並在政策制定、資源配置、招生規模、學科專業建設等方面予以充分考慮,促進學校教學質量不斷提高。
(六)審核評估紀律與監督
16.紀律監督。審核評估要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嚴肅評估紀律,開展「陽光評估」,廣泛接受學校、教師、學生和社會的監督,確保評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託評估專家委員會,對參評學校和評估專家以及評估組織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受理有關申訴,對評估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作出嚴肅處理。
㈥ 「本科教學評估」和「本科專業教學合格評估」有什麼區別拜託各位了 3Q
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對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總體情況進行評判的一種方式,是對一所高校綜合實力的評估,是對學校各項工作的一次全面評估,是衡量一所學校辦學層次、辦學水平的評估,是國家行政部門對一所高等學校教學質量進行的國家級、權威性的評估。 教育部過去把評估分為三類,即合格評估、優秀評估和隨機性水平評估,最先開始的是合格評估,合格評估的對象主要是1976年後新辦的本科院校。從1993年開始試點,截止到2001年底已有178所普通高等學校接受了合格評估。從1995年開始進行優秀評估的試點,優秀評估的對象是進入「211工程」的重點高校,截止到2001年底已在16所普通高等學校進行了優秀評估。1997年開始進行隨機評估的試點,其對象是處於上述兩者之間的學校,到2001年底評估了26所高校。2002年,教育部在總結上述三類評估經驗的基礎上形成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方案(試行)》,並對25所高校進行了評估,去年又評估了42所高校。2003年8月教育部部長周濟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研討班上的講話中宣布,教育部決定從2003年起,用5年的時間對我國所有的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工作進行評估,並建立五年一輪的普通高等學校評估制度。
㈦ 學校為本科教學合格水平評估做了哪些工作
開展本科教學工作評估是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重要抓手。評估不僅能鑒定學校教學工作的質量和水平,診斷學校教學工作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還可以發揮評估指標的導向作用,引導學校更新教育觀念、明確發展方向和目標、深化教學改革,推動產學合作教育深入開展。同時,評估具有激勵和督促作用,能夠促進學校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加強教學管理、建立並完善內部質量保障體系、形成自我約束和監控機制。實踐證明,「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已經取得切實的效果。通過評估,學校教學工作水平明顯提升,達到了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學生成為直接受益者。
㈧ 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由誰組織
由教育部領導,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簡稱「評估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學校的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門要對學校的評建工作進行指導和支持。
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工作是由被評學校自我評估、專家組現場考察和學校整改三個階段構成的。自評工作階段是指從教育部確定對學校進行評估並明確了專家組進行考察的大體時間開始到專家組進校考察前的這個時間;學校整改階段是指從專家組進校考察結束後的一年時間;中間則是專家組現場考察階段。這三個階段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過程,不能認為只有專家組現場考察才是評估。
從評估工作的三個階段來看,「迎評」的提法是不準確、不恰當的。因為從教育部確定對學校進行評估並明確了專家組進行考察的大體時間開始,被評學校就已經進入了自評階段,也就進入了評估工作,再提迎接評估,從邏輯上是不準確的。不僅如此,更重要的是這種提法實際上是只把專家組進校考察看作是評估,而沒有把自我評估和整改也看作是評估,更沒有認識到自我評估還是評估三個階段中最為重要的一個階段。基於這種認識,所謂「迎評」,實際上就把整個自評變成了迎接專家組考察,甚至是變成了應付乃至對付專家組考察,而不是認真貫徹教育部提出的20字評估原則,不是認真總結辦學指導思想和教學工作的思路,不是認真找准學校的定位,不是扎扎實實地搞好教學基本建設、教學管理和教學改革。這無疑會給評估工作造成危害。因此,希望各學校不宜使用「迎評」這個提法,還是提「以評估改,以評促建,以評促管」為宜。當然,也希望學校提出一些符合科學評價觀的、能鼓舞師生員工努力搞好教學評估工作積極性的、人文化的口號,以調動廣大師生員工積極行動起來投身到評估工作中去,並逐步建立起先進的、科學的評估文化,如:「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辦人民滿意的大學」、「創建真正讓人民放心的優秀教學工作」、「為建設優秀的教學工作添磚加瓦」、「提高教學質量人人有責」等等。
㈨ 什麼是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
合格評估都有評估指標,有指標的合格情況說明!
㈩ 本科合格評估標准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教育改革發展,高等教育方面,建立完善了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制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制度和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制度,探索開展研究生專業評估,全方位推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