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只約定本科學歷
A. 專升本和三方協議問題
如果需要專升本可以不用簽訂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簽三方協議要留心的細節:
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三方協議
B. 本科即將畢業的學生,學校發的三方協議要簽嗎如果沒簽,空白的也要交回學校嗎
是的。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
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准。
(2)三方只約定本科學歷擴展閱讀:
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後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 擇達成就業意向後,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
純理論的講,對誰都有利,因為這是維護各方利益的法律依據,但是能起到多少作用,這就要靠你的理解了。
最好是簽,至少這是個有進步的東西,幾乎所有正規的學校也要簽。
學校不簽,可能是學校就業方面的工作不到位,也有可能是為了逃避責任,僅僅是可能。當然,也有其他可能。如果很關心這個問題,可以去學校的就業處問個究竟。
C. 只招本科學歷
問題不完整
個人感覺如果能力比較突出,學歷不是最重要的一環
大學本科是指高等教育的基本組成部分,一般由大學或學院開展,極少部分高等職業院校已經開展應用型本科教育。
D. 應屆:三方上說要本科學歷,是不是一定要本科學位證
所有不寫需要學位證的,都不要提供學位證,只要求學歷證的,只要有符合條件的文憑就可以了。
E. 畢業生就業協議,三方協議的學歷怎麼填。我是本科生,沒畢業,是填高中嗎還是本科
那個備注是用來寫協議書上沒有的東西,如果沒有就什麼也不需要寫. 還有那個一式四份的協議,那個學校當然是要看的了,一般不會看的太仔細,只是看有沒有填完整和有沒有蓋章簽字
F. 關於就業醫院,三方協議和正式合同的問題 應屆本科,三方協議有什麼實質性意義,沒有它無法就業三
三方協議是約束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之間就業關系的協議,由學校所在省市教育廳印製,一式四聯,顏色不同。由於教育部規定有兩年的擇業期,所以三方協議可以在畢生畢業兩年之內簽訂都是有效的,學校應該據此發放報到證(派遣證),並協助畢業生往轉移三方協議中填寫的用人單位(國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或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才市場(民企、合資企業、外資企業和小微企業)轉移檔案、黨團關系等。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准。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簽三方協議要留心五個細節。
大學生簽勞動合同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大學生簽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回天 無力。或者逆來順 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將三方交到學校)。 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去原來那個單位退協議,再到想去的新單位簽協議,學校更改派遣證,然後到新單位去報到。我們招過很多這樣的,更改派遣的。但是,正規的國企不會錄用沒有派遣證的,你不更改是不行的。有的人會給你出主意,讓你不要理原單位,直接到想去的單位報到,我告訴你,那是他不懂,或者是故意給你挖坑。你沒有派遣證和協議,連戶口、四險一金、勞動就業等記等等都辦不了,只能是打工,不是就業。況且,招錄已經與別的企業簽了協議的學生,可能面臨著被起訴的風險,正規的國家單位是不會這樣辦的,你必須證明你的派遣證是即將就業的單位。就像足球運動員要轉會,必須給原單位轉會費是一樣的,或者是自由身。先到原先的單位解除三方協議,再到學校領取新的三方協議表,與新單位簽訂,到學校蓋章,發派遣證。
簡單地講:你更換單位以後,現單位的工作經歷和原單位的工作經歷合並作為轉正定級的依據,但要原單位出具一個實習鑒定(這個應該不難)。有的單位自己可以辦理轉正定級,尤其是國企和事業單位,直接就辦了;不能辦理的,多數是民企和外企,可以由檔案管理委託單位辦理,如人才中心等。祝你進步!
G. 本科生身份簽就業合同,研究生身份簽三方
沒有影響的.你沒有拿到研究生的學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權力.只能簽三方
但是你用本科生的學歷,完全可以簽訂勞動合同.是合法的.這點你不用擔心.
你這種相當於帶職考研,就是公司給你保留職位,你出去學習,然後回來接著任職.
公司還是比較喜歡的,外人看來是公司發展想上的一種趨勢.不會有不好的影響.
只要你不混,人家不會把你踢走的.
關鍵一點是,說什麼待遇,最好在合同上寫清楚,畢業後轉為研究生待遇.
雖說人家不會為了自己的聲譽坑你一個,但是不是還有個萬一嘛,人家要是就是糊塗,忘記了,想賴賬,這白紙黑字的站著一個"理"字,咱也不鬧心.是吧
H. 公務員報考中,應屆畢業生如何填學歷信息
應屆生報考公務員時報名信息以畢業時所取得的學位填寫。本科生學位填寫「學士」,學歷填寫「本科」;研究生學位填寫「碩士」,學歷填寫「研究生」;學位有很多種類,比如文學學士、文學碩士、法學學士、法學碩士、理學學士、理學碩士、工學學士、工學碩士、管理學學士、管理學碩士等等。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