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葯學可以考什麼
Ⅰ 大專中葯學專業可以考什麼證中醫師和執業醫師那個含金量高
可以考中醫師和執業醫師。執業葯師證含金量更高。
中葯學專業的考生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並滿足對應工作年限的要求即可報考。中醫師和證執業葯師考試,對於就業而言,執業醫生證對以後就業可能要求更廣,而中醫葯生只局限於中醫。
執業醫師是醫生行醫必須拿到的執照,這不是職稱。通常初級是指助理級、員級。如果是大學本科畢業的,一年以上就可以填助理級。
Ⅱ 中專葯劑畢業後都可以考什麼證
學葯劑中專畢業應要考葯劑師證。但執業葯師需要有工作經驗才能考,剛畢業如果有興趣,可以考個營養師證,如果沒興趣就不用了。
葯劑師證報考條件:
(一)參加葯士資格考試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職責義務
執業葯師應當遵守執業標准和業務規范,以保障和促進公眾用葯安全有效為基本准則。
執業葯師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葯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及政策。執業葯師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並向當地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
執業葯師在執業范圍內負責對葯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和實施葯品全面質量管理制度,參與單位對內部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工作。
執業葯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調配,提供用葯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葯,開展治療葯物監測及葯品療效評價等臨床葯學工作。
葯品零售企業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執業葯師注冊證》,並對在崗執業的執業葯師掛牌明示。執業葯師不在崗時,應當以醒目方式公示,並停止銷售處方葯和甲類非處方葯。
執業葯師執業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佩戴工作牌。
執業葯師應當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更新專業知識,提高業務水平。國家鼓勵執業葯師參加實訓培養。
Ⅲ 葯學專業要考哪些證
葯學大專應屆畢業生可以考取的證書有醫葯商品購銷員證、中葯調劑員證和營養師資格證。
葯學專業可以考執業葯師證和葯學職稱證
(一)參加葯士資格考試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葯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葯學專業博士學位
Ⅳ 葯學專業可以考哪些證
1、葯師證
中葯調劑員是根據醫師處方要求和病家需要,按照中醫用葯特點,從事中葯飲片調配、中成葯配方、臨方制劑、非處方葯銷售和用葯指導的人員。考證後可以到葯廠、葯店、醫院、診所,以及從事葯品銷售的企業上班,就業前景廣闊。
Ⅳ 葯學專業在校生可以考哪些證
1葯學專業可以考的證書有哪些
葯學大專應屆畢業生可以考取的證書有醫葯商品購銷員證、中葯調劑員證和營養師資格證。
醫葯商品購銷員鑒定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
中葯調劑員鑒定方式:五級(初級)、四級(中級)中葯調劑員採用非一體化的鑒定模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的考核成績各達60分為合格。三級(高級)中葯調劑員採用一體化的鑒定模式,分為中葯鑒別、中葯調劑、用葯指導和經營管理四個模塊,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各模塊的考核成績各達60分為合格。
營養師鑒定方式:教材由中國營養師培訓教材為輔導,分為職業道德、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三部分,其中職業道德和理論知識考試題型是選擇題,採用題卡作答。專業技能考試題型是綜合應用,採用紙筆作答。考試採用百分制,60分及格。
2葯學專業可以考執業葯師證和葯學職稱證
(一)參加葯士資格考試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5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葯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葯學專業博士學位
Ⅵ 中葯專業大專畢業後可以考取哪些有用證件
中葯師和執業葯師兩個證件都可以考。
執業葯師(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在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葯學服務的單位中執業的葯學技術人員。
執業葯師是負責提供葯物知識及葯事服務的專業人員。葯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葯物中有否出現葯物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葯物劑型、劑量。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葯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從事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葯學服務的單位,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執業葯師。國家葯監局負責對需由執業葯師擔任的崗位作出明確規定。
法律規定:
1994年3月,人事部、國家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1995年7月,人事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此我國開始實施執業葯師資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明確執業葯師、中葯師統稱為執業葯師,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考試、統一注冊、統一管理、分類執業。
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2019年3月,國家葯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原執業葯師資格制度基礎上,制定了《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Ⅶ 葯學專業畢業可以考什麼證
衛生資格考試:(職稱類)
1、葯士----葯師---主任葯師(葯劑員、葯士、葯師、主管葯師、副主任葯師、主任葯師)。2、主要在醫院內部評職稱用
3、衛生部認可
葯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執業資格類)
1、執業葯師資格考試---葯廠技術指導方向,社會葯房用葯指導方向等
2、主要在葯廠或社會葯房工作,屬於葯學專業人員上崗資格考試
3、勞動部認可
Ⅷ 葯學專業畢業生需要考哪些證書
衛生資格考試:(職稱類)
1、葯士----葯師---主任葯師(葯劑員、葯士、葯師、主管葯師、副主任葯師、主任葯師)。2、主要在醫院內部評職稱用
3、衛生部認可
葯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執業資格類)
1、執業葯師資格考試---葯廠技術指導方向,社會葯房用葯指導方向等
2、主要在葯廠或社會葯房工作,屬於葯學專業人員上崗資格考試
3、勞動部認可
(8)專科葯學可以考什麼擴展閱讀:
葯士、葯師、主任葯師與執業葯師的區別:
1、葯士是葯劑士的簡稱。而且通用的是「葯士」,是葯學專業技術職稱中最低級的一種「職稱」,一般中專、大專畢業1年後取得;葯劑師是葯師的全稱,通用稱呼是「葯師」,也是專業技術職稱中屬於低級職稱中的一種,一般大學生本科畢業一年後取得。中專畢業後工作滿五年的就可以報考葯劑師,大專畢業後三年。
葯劑師>葯劑士也是要考試的.分衛生局和葯監局二種考試。
葯學專業技術職稱分三級:初級:葯士、葯師中級:主管葯師高級:副主任葯師、主任葯師先考葯士,再考葯師,再考主管葯師,考完葯士後會頒發職稱技術資格考試葯士證書。葯師是屬於職稱考試,是初級,以後還可以接著考,主管葯劑師是中級職稱,主任葯師是高級職稱
Ⅸ 葯學大專醫葯專業在校學生可以考什麼證書
醫葯大學醫學專業在校學生可以考什麼證書?我認為一般情況下,醫葯大專醫葯專升在學校可以考一些嗯,助理或者是醫師資格證的
Ⅹ 葯學專業大專畢業幾年可以考葯士
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相關事項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葯(護、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葯(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葯(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並軌,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
(四)其他相關規定
1.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報考護理學(士)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請各地將報考材料審核後按報名信息管理系統考點審核通過人員導出的考生報考名冊順序整理於2010年1月22日前上報省考區。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2.自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專業代碼026)和輸血技術(中級,專業代碼116)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3.按照《關於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根據粵人發〔2008〕148號文的規定,從中央部委、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粵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軍隊)通過人事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或國家規定的考試)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名考試的有效依據。
5.按照《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於向台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台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6.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7.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8.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並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廳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報名要求
(一)報考者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畢業證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註:2010年護理(含助產)專業畢業生報考護理(士)須提交就讀學校關於本人就讀專業、學制及學習形式、學歷類型等的證明材料,並確保其畢業前能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的臨床實習的證明。
(二)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和醫師資格證。報考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准入資格。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三)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不管成績是否及格,報名時都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如果沒有按規定提交成績單或檔案號,造成無法考試或合並成績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為原件或有效證件(原件審驗後退回)。報名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並加蓋印章。
各考點應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經辦人員要在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並辦理報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