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本科專業要求
⑴ 請問專業人士或者最近畢業的學長中山大學行政管理自考獨立本科的畢業要求
你好
按照中山大學行政管理自考獨立本科考試計劃,考試計劃中 101至113課程中必須選考不內少於24學分。非政治學類專容業專科(或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必須選考108和109兩門課程。考試在報考選考課程時,不得重復其專科專業中已經考試通過的課程。
選考課按照免考規定可以申請免考。
專科是網路教育的行政管理專業報考本專業不必須選考108和109兩門課程。
⑵ 中山大學專業
中山大學開設的專業有:生態學、農學、航空航天工程、海洋工程與技術、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生物醫學工程、材料化學、葯學、大氣科學、物理學、信息與計算科學、軟體工程。
會展經濟與管理、國際政治、英語、工商管理、哲學、歷史學、漢語言文學、護理學、葯學、智能科學與技術、預防醫學、基礎醫學、環境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生物科學、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化學、物理學、統計學、音樂表演、圖書館學、傳播學、心理學、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法學、法語、金融學、社會學、哲學。
歷史學、漢語言文學、預防醫學、臨床醫學、遙感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土木、水利與海洋工程、核工程與核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地質工程、海洋科學等。
中山大學簡介
中山大學有著一百多年辦學傳統,作為中國教育部直屬高校,通過部省共建,中山大學已經成為一所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現代綜合性大學。現由廣州校區、珠海校區、深圳校區三個校區、五個校園及十家附屬醫院組成。
中山大學具有人文社科和理醫工多學科厚實基礎,不斷追求學術創新,以國際視野開放辦學,現已形成了「綜合性、研究型、開放式」的特色。
學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以「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為育人理念;以「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面向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面向學術前沿、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為基本導向。
樹立了「三校區五校園」錯位發展、合力支撐的發展思路。學校正在努力推進由外延式發展向內涵式發展轉變,由常規發展向主動發展轉變,由文理醫優勢向文理醫工各具特色、融合發展轉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山大學
⑶ 中山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山大學按照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以「德才兼備、領袖氣質、家國情懷」為人才培養目標,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中山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58
中山大學以統一代碼(10558)進行招生。
第五條 校址:
廣東省廣州市(廣州校區南校園、北校園、東校園)
廣東省珠海市(珠海校區)
廣東省深圳市(深圳校區)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
第八條 辦學歷史和戰略目標: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於1924年親手創立。新時期中山大學的戰略目標是紮根中國大地,加快進入國內高校第一方陣步伐,努力邁進世界一流大學前列。
第九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中山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山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中山大學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區、市)招生組,在教務部招生辦公室的統籌下,負責開展各省(區、市)的招生宣傳咨詢和志願填報指導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及學校辦學情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各地生源數量、質量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提出招生專業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錄取等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在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20%調檔;在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05%調檔。在平行志願批次,已投檔至中山大學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十六條 學校調檔時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十七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實際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實際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且招生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時則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進行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區、市)本科普通批次執行。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分數優先(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執行。其中,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A及以上,必測科目4C及以上,技術科目合格;強基計劃、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及以上。
第十九條 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醫學類只錄取填報有該類志願的考生。醫學類專業的范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執行。
第二十條 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學校根據各省(區、市)要求進行公開徵集,徵集仍未完成的計劃,調配到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
第二十一條 招生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除外語類專業、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以外,其他專業主要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二條 護理學、農學專業在提前批次和本科批次(除綜合評價錄取外)錄取的考生,入校後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 錄取時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基本依據。若新生入學後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四條 民族班學生的招收,從投檔成績不低於中山大學在該省(區、市)提檔分數線以下40分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新疆協作計劃招生錄取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委會確定的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
第二十五條 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國家民委專項計劃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國家專項計劃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港澳台僑聯合招生、澳門保送生、澳門單招、澳門「四校聯考」、香港單招、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本科面試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入學1-2年內後按照所在院系專業培養方案和要求進行專業分流,確定培養專業。
第三十一條 各招生專業報到和後續培養地點詳見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或咨詢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及各院系。
第三十二條 學生住宿費、學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其中,住宿費750-1600元/學年,學費5480-10000元/學年,具體請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錄或登錄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查詢。
第三十三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中山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專責監督職責。中山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北區524棟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傳真:020-84111598
監察處檢舉控告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主頁:www.sysu.e.cn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cn
中大招生微信公眾號:sysuzs
⑷ 中山大學 自考本科 學位證要求
中山大學授予自考生學位條件
中山大學主考的專業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條件者,可以向中山大
學提出學位申請。
1、 申請學位的條件
A、本科段課程〔英語(二)或科技英語不計在內,但要成績合格〕平均成績70
分以上(含70分)。
B、畢業論文成績良好以上(含良好)。
C、通過全省組織的學位英語考試,取得廣東省學位辦統一頒發的《外語統考合
格證書》。
2、申請時間
每年的7-8月,考生必須向學校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請提供所學專
業、畢業時間、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學校自學考試辦公室將在9月通
知考生考試時間和地點,並寄出《中山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
表》,考生必須提交專科和本科畢業證書、身份證和本科段成績的復印件、3張大一
寸彩色照片。
3、 學位主幹課程考試。
取得本科畢業證書並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必須在畢業的第一年提出學位申
請,參加學校組織的"學位主幹課程"考試。考試時間每年一次(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後
一個星期),通過學校組織的學位主幹課程考試後,報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方能授予學士學位。
注意:申請學位的機會只有一次,超過時間不申請或"學位主幹課程"考試
不合格者,不得再行提出申請。
各專業學位主幹課程考試科目
漢語言文學:古代漢語、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中國現代文學作品選。
哲學:中國哲學史、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
法律:外國法制史、國際經濟法學、涉外經濟法。
計算機信息管理:操作系統原理及應用、數據組織與管理。
計算機及應用:面向對象程序設計、信息系統分析與設計。
計算機網路:資料庫技術、計算機網路基本原理、互聯網及應用。
財政與稅務:財稅史、財政學、稅收學。
行政管理:領導科學、行政管理學、行政組織學。
學位英語考試
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必需在畢業以前(最遲在取得畢業證書的第一年)參加並通
過省學位辦統一組織的學位英語統一考試;英語統考基本參照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模式
(明年考試擬增加聽力,並對題型進行調整),測試水平維持在大學英語二級至四級
之間,統考大綱依照大學英語 二級至四級考試大綱;考試一般在每年的六月進行,
申請程序如下:
A、 考生須在3月份以前向學校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參加學位英語考試的書
面申請(並提供詳細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B、 須本人填寫《成人本科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統考考生登記表》,並准
備報考費和提交同底小一寸相片4張。學校自學考試辦公室將按省學位辦關於學
位英語考試時間的安排,根據考生的地址通知考生具體辦理報名手續和考試時
間。
注意:根據省學位辦的精神,
A、 任何形式和級別的英語合格證書,都不能代替學位英語證書。
B、 必須回主考學校參加學位英語考試,在其它學校所參加的考試成績不
予承認。
⑸ 請問,如果想進中山大學,學業水平測試要達到什麼要求能不能給個專業的答案!
中山大學高考對水平測試的成績要求是:
(1)具備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2)具備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⑹ 中山大學的報考要求是什麼
中山大學的報考要求是健康的擁護黨領導的好公民,高考分數達到學校的切線。
中山大學(Sun Yat-sen University),簡稱中大,位於廣州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是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和廣東省共建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位列首批國家「雙一流」A類、「985工程」、「211工程」,入選國家「珠峰計劃」、「111計劃」、「2011計劃」。
學校已建成了跨廣州、珠海、深圳3座城市,覆蓋5個校園的大型校園網路。學校建成了規模龐大、國內領先的校園網,覆蓋四個校園,基於IPv4/IPv6雙棧技術構建,互聯網出口帶寬32Gbps(其中IPv6出口帶寬為1Gbps),入網用戶數約計57000,最高並發IP數量達80000。
截止2018年底,學校共獲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10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6項、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一等獎10項、廣東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和突出貢獻獎共33項。
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1項、二等獎16項,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60項,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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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中山大學都有什麼專業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專業目錄:
學院名稱 專業名稱 科 類 學 制 學費 報到校區
嶺南學院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保險專業) 文理 四 4560 珠海校區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流管理) 理工* 四 4560 珠海校區
國際商學院 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 理工* 四 4560 珠海校區
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物流管理)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中國語言文學系 漢語言文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歷史學系 歷史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哲學系 哲學 文史* 四 4560 珠海校區
邏輯學 理工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 社會學(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 文史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人類學(含人類學、考古學專業) 文史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外國語學院 英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德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法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日語 文史 四 5160 珠海校區
翻譯學院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對外漢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專業) 文理 四 5160 珠海校區
教育學院 心理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公共事業管理(體育事業管理) 文理 四 4560 廣州南校區
物理科學與工程技術學院 電子信息科學類(含微電子學、信息顯示與光電技術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微電子學(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珠海校區
物理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光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材料物理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工學院 理論與應用力學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交通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生物醫學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熱能與動力工程 理工 四 5160 廣州東校區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化學類(含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化學(與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 理工 四 30000 珠海校區
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地理科學類(含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系統專業) 理工 四 5160 珠海校區
⑻ 上中山大學需要一本線還是二本線
截至2018年7月,廣東普通本科招生已不再劃分高考錄取批次,所以沒有一本線還是二本線的說法了,達到了中山大學的錄取分數線就可以。
中山大學在各省份招生的分數線存在差異,對少數民族設定的分數線也低於漢族學生,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條件(是否少數民族)及所在省份的分數線考慮報名。
(8)中山大學本科專業要求擴展閱讀:
中山大學的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中山大學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在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調檔;
在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調檔。在平行志願批次,已投檔至中山大學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十六條 調檔時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七條 專業錄取原則上以考生實際高考成績為准;實際高考成績相同且招生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仍相同則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排序細則進行錄取。
對於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級差錄取規則,級差分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願減去2分、第三志願減去3分、第四志願減去4分、第五志願減去5分、第六志願減去6分。
第十八條 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
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醫學類只錄取填報有該類志願的考生。護理學專業以提前批或單獨代碼方式錄取的,入校後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醫學類專業的范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執行。
第十九條 未完成招生計劃時,中山大學根據各省(區、市)要求進行公開徵集;徵集仍未完成的計劃,調配到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
第二十條 招生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除外語類專業、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以外,其他專業主要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基本依據。若新生入學後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例執行。
第二十二條 民族班學生的招收,從投檔成績不低於中山大學在該省(區、市)提檔分數線以下40分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國家專項計劃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按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港澳台僑聯合招生、澳門保送生、澳門單招、澳門「四校聯考」、香港單招、香港免試生、台灣保送生的招生錄取按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批次
參考資料來源:中山大學網站——中山大學2019年高考錄取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