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臨時醫囑的為什麼是專科
A. 護士資格證基礎護理學精講:醫囑分類
為了幫助2019年參加護士資格考試的考生順利通過測試,環球醫學教育網為您整理的護士資格證基礎護理學精講,供大家學習參考。
醫囑種類:
(1)長期醫囑:醫囑自開寫之日起,有效時間在24小時以上,當醫生註明停止時間後失效。
(2)臨時醫囑:醫囑有效時間在24小時以內,一般只執行1次,並應在短時間內執行,有的臨時醫囑須立即執行,有的限定執行時間。
(3)備用醫囑:包括長期備用醫囑(prn)和臨時備用醫囑(sos)。
①長期備用醫囑:指有效時間在24小時以上,需要時使用,醫生註明停止時間醫囑方為失效,並需註明間隔時間。
②臨時備用醫囑:僅在12小時內有效,必要時使用,只執行1次,過期尚未執行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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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屬於臨時醫囑的是
正確答案:B
解析:臨時醫囑指一次完成的醫囑,診斷性的一次檢查、處置、臨時用葯,有效時間在24小時內
。如會診、轉科、檢查等
。
C. 轉科屬於長期醫囑還是臨時
長期醫囑是從入院開始每天都執行,而臨時醫囑是一次性的,只用做這一次就行了,轉科是轉一次就行了,不是每天都轉呀,所以當然屬於臨時醫囑了,呵呵
D. 臨時醫囑的定義
法律分析:臨時醫囑指一次完成的醫囑,診斷性的一次檢查、處置、臨時用葯,有效時間在24小時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 臨時醫囑的特殊臨時醫囑
出院、轉科、死亡等列入臨時醫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