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證書編號是什麼
1. 畢業證書的編號是怎麼組成的
畢(結)業證書編號即為注冊號,使用阿拉伯數字,統一規范為18位。
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畢(結)業證書注冊號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按以下順序編排:前5位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國標代碼;第6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7至10位為年份;第11至1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13位至17位為學校對畢(結)業證書編排的序號。2002年學歷證書編號擴充至18位(但當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注冊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按以下順序編排:第1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標代碼;第5、6位為地(市)國標代碼;第7、8位為縣(區)國標代碼;第9、10位為年度代碼;第11位為上、下半年考試考次代碼;第12至16位為准考證序號代碼;第17位為校驗代碼。
辦學類型代碼: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6;網路教育為7。
培養層次代碼:博士研究生01;碩士研究生02;第二學士學位04;本科05;專科(含高職)06。
2. 學歷證書編號是多少
學歷證書編號一般編號都是18位。前五位為學校編號,這個是教育部制定好的。第六位是辦學層次代碼,我發現1表示本科,2表示專科,3表示研究生。這是數字不超過6,當然,5,6可能是成人,電大,網路教育什麼的。
第7到第12位,是一個注冊的年份。比如200505就表示2005年5月注冊的。呵呵,一般研究生的注冊日期是200502,全日制學校是200505,業余成人的是200506。至於最後六位,研究了好久,都沒發現規則,但是,一般第13到14位都是0,第15到18位,這4個數字,是關鍵所在。
畢業證分為學歷教育及非學歷教育二種。非學歷的主要是培訓類的證書。學歷教育的畢業證又分為國民教育系列於非國民教育系列。非國民教育系列的主要是無統招資格的民辦學校。國民教育系列是指通過電子注冊學籍,國家承認的學歷,是現有教育的主體。
國民教育系列的畢業證主要分:小學畢業證,初中畢業證,高中畢業證,普通高等教育專本科;成人教育;(分為脫產,業余,函授)網路教育;電大,職業教育。
3. 學歷證書編號是「證書序列號」還是「電子注冊號」
學歷證書編號是「電子注冊號」。
從2001年起,我國開始對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專實行電子注冊屬制度。畢業證編號也叫電子注冊號,只要是2001年以後畢業的,都可以在畢業證書上找到一個17位或者18位的數字,這個數字就是證書編號。
不同的高校對於該畢業證書編號的稱謂不同,有的叫做學校編號、學歷證書編號、學歷證編號、畢業證書號碼、畢業證號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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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證書查詢
通過國家教育部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查詢,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包括研究生、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等。
其中,研究生、普通本專科的學歷證書已實現在線即時電子注冊。本人進行實名注冊後,登錄學信檔案,即可免費查詢本人學歷(范圍為1991年以來的學歷)。 單位可登錄「學信就業」平台 進行「單位注冊」查詢學歷(范圍為1991年以來的學歷,可多條查詢)。
4. 大專畢業證編號是幾位啊
大專畢業證編號為17位。
專科一般指大學專科(高職高專)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大學的學歷層次之一。區別於本科,大學專科教育主要由高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高專(高等專科學校)承擔,部分本科高校亦開設有專科。專科層次不頒發學位,畢業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高職和高專都屬於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前者偏技術,後者偏理論,側重點不同,無本質差別。兩者培養目標是統一的,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礎上培養出一批具有大學知識,又有一定專業技術和技能的高級技術人員,其知識的講授是以夠用為度、實用為本,兩者招生是並軌的。
5. 大專學歷畢業證編號是幾位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4-27
6. 請問各位:2000年大專的畢業證編號是怎樣的,共幾位謝謝!不勝感激!!!
但只要您是2001年以後畢業的,都可以在畢業證書上找到一個17位或者18位的數字,這個數字就是本系統中的「證書編號」。
畢業證中第6位辦學類型代碼:1:普通高等教育;5:成人高等教育;6: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7:網路教育為;8:國家開放大學(開放教育)。
培養層次代碼:博士研究生01;碩士研究生02;第二學士學位04;本科05;專科(含高職)06。
編號規則:
畢(結)業證書編號即為注冊號,使用阿拉伯數字,統一規范為18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畢(結)業證書注冊號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按以下順序編排:前5位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國標代碼;第6位為辦學類型代碼。
第7至10位為年份;第11至1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13位至17位為學校對畢(結)業證書編排的序號。2002年學歷證書編號擴充至18位(但當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注冊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按以下順序編排:第1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標代碼。
7. 學歷證書編號是什麼
學歷證書編號是畢業證書編號,學歷證書編號和學位證書編號不一樣。
現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後面幾位數字都是電腦隨機產生的編碼,畢業證是畢業證編碼,學位證是學位證編碼,二者肯定不一樣的,後面的順序也沒有什麼規律可循。
學歷證書是學制系統內實施學歷教育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對完成了學制系統內一定教育階段的學習任務的受教育者所頒發的文憑。「學歷」,有求學、學習的歷史或經歷的含義。因此,學歷證書就是證明一個人的求學經歷的證書。受教育者畢業時頒發的學歷證書就是畢業證,暨學歷證書就是畢業證。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出關於印發《學位證書和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頒發給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設計印製,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製的學位證書不再使用。
國家承認的學歷
國家承認的學歷在初等方面有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包括中職),在高等教育方面有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另外,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國家同樣予以承認。
學位是標志一個人學歷的頭銜,即一個人通過學習取得學識及相應學習能力程度的標志,由國家授權的高等學校頒發。一般包括學士、碩士、博士三種。
8. 學歷證書編號是多少位數
學歷證書編號為18位數。
畢(結)業證書編號即為注冊號,使用阿拉伯數字,統一規范為18位。
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畢(結)業證書注冊號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按以下順序編排:
一、前5位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國標代碼。
二、第6位為辦學類型代碼。
三、第7至10位為年份。
四、第11至1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
五、第13位至17位為學校對畢(結)業證書編排的序號。2002年學歷證書編號擴充至18位(但當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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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學歷證書編號的歷史沿革:
從2001年起,我國開始對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實行電子注冊制度。畢業證編號也叫電子注冊號,一般來說,只要在網上能通過姓名、畢業證編號查到畢業證信息,就能證明存在其學歷。
學歷證書編號就是畢業證書編號,即電子注冊號,只要在網上能通過姓名、畢業證編號查到畢業證信息,就能證明存在其學歷。
不同的高校對於學歷證書編號的稱謂不同,有的叫做學校編號、學歷證書編號、畢業證號碼等等。學歷證書編號通過國家教育部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查詢,國家承認的各類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包括研究生、普通本專科、成人本專科、網路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等均可查詢學歷證書編號。
9. 報告編號和證書編號是什麼
報告編號:顧名思義就是學歷認證報告上的編號,一般由七位數字組成,在學歷認證申請成功後,報告編號會列印在學歷認證的紙質報告上,而且直接用報告上的報告編號加畢業證編號就能查詢到學歷認證報告的電子檔案。
證書編號:是作為高等學歷畢業後,從事工作的一個標簽,證書編號具有唯一性,一人對應一個編碼,具有較高的權威性。而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證書編號是由於現代信息技術發展,對所頒發的學位證書予以編號便於管理。
學歷認證報告要求規定:
1、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的學歷證書前六位數字為各個大學的名稱代碼,第八位和第九位為,代表就是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第十位到第十三位的數字代表畢業年份,第十四位到第十五位為學歷層次代碼,最後六位數字為學校畢業順序編號。
2、普通高等教育學歷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為:博士學歷證書代碼(II6OI7III5) 、碩士學歷證書代碼(II6OI7III5)、第二學士學位學歷證書代碼(II6OI7III5)、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代碼(II6OI7III5)、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代碼(II6OI7III5)。
3、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
10. 大學畢業證上的編碼各個數字各是什麼意思
畢(結)業證書編號即為注冊號,使用阿拉伯數字,統一規范為18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畢(結)業證書注冊號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按以下順序編排:前5位為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國標代碼;第6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7至10位為年份;第11至1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13位至17位為學校對畢(結)業證書編排的序號。2002年學歷證書編號擴充至18位(但當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注冊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按以下順序編排:第1位為辦學類型代碼;第2位為培養層次代碼;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標代碼;第5、6位為地(市)國標代碼;第7、8位為縣(區)國標代碼;第9、10位為年度代碼;第11位為上、下半年考試考次代碼;第12至16位為准考證序號代碼;第17位為校驗代碼。
(三)辦學類型代碼: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考試6;網路教育為7。
(四)培養層次代碼:博士研究生01;碩士研究生02;第二學士學位04;本科05;專科(含高職)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