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學歷有學士學位在上海積分
❶ 25歲,大學本科畢業證,學士證,在上海積分有幾分
統招本科嗎,家學位90分,年齡分不滿40周歲30分就夠了
❷ 上海積分居住證,我是外地的本科學歷請問可以在上海積分嗎能積幾分
本科可以積分的——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回門規定取得的被答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其他積分怎麼計算,請參見《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試行辦法》
❸ 大學生落戶上海具體積分怎麼算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對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並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境內來滬人員,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居住證》積分制度)
《居住證》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以下稱「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第五條:(積分指標體系)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第六條:(基礎指標及分值)
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一)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第七條:(加分指標及分值)
加分指標包括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一)創業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積120分。
創業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三)緊缺急需專業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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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落戶分數線
由於每年落戶分數線和政策均可能發生變化,而落戶分數線的劃定一般在申報期結束後,因此需要以往年分數線為參考,達到分數線(一般為72分)的可以申請辦理落戶。最終是否申請成功,需要以最終的審批結果為准。
如果一切順利拿到畢業證和學位證,拿到之後仔細查看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日期,和單位簽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不能在你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日期所在月份繳納社保,一旦繳納社保,戶口審批可能就會被拒。
上海市應屆生落戶標准2014-至今為:總分72分直接落戶。即只要滿足分數,就能直接落戶,公司在「用人需求要素分」打5分。每年的落戶標准會發生變化,建議密切關注每年的落戶標准政策文件。
❹ 上海積分120分細則
上海積分120分細則具體如下:
一、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積140分。
四、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積分制度)本市實行《居住證》積分制度。《居住證》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隨著持證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的增加和學歷、職稱等的提升,其分值相應累積。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第二十一條 (積分指標體系)《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等基礎指標,並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需要,設置加分指標、減分指標、一票否決指標。各指標項目中根據不同情況劃分具體積分標准。《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發展改革、教育、衛生計生、公安、工商、稅務、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經濟信息化等部門編制,並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應當通過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❺ 上海小孩上學積分是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1.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2.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3.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4.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5.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法律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第六條:(二)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