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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畢業論文記錄網路反腐

發布時間: 2023-02-08 01:51:02

本科畢業論文將面臨抽檢!如果查到涉嫌行為該如何處罰

本科畢業論文是對大學生知識能力考核的重要部分,畢業論文既是對學生的知識能力的重要考核部分,又是對學生進行科學研究基本功的訓練。重視本科畢業論文,可以提高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和畢業後的求職立業能力,認真對待畢業論文可以為以後撰寫專業學術論文打下良好的基礎。

除此之外,該通知還指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對連續兩年均出現“存在問題畢業論文”篇數及比例較多的高校採取懲罰措施,並在本省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並進行約談,責令整改。高校應積極配合調查,並依據有關規定對出現問題的個人及學院進行追責。對於涉嫌存在抄襲剽竊,偽造篡改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核實,對核實的不端行為依法撤銷已授予學位並注銷學位證書。

⑵ 法律專業本科畢業論文寫作

中華法系的終結和中國法制的現代化,尋根溯源,始自清末沈家本主持的法律改革。此次改革是在全面揚棄中國法律傳統,全盤引進西方國家立法的基礎上進行的。如果單從形式上看,毫無疑問,這次中國有史以來開天闢地第一次的大規模法律移植活動是卓有成效的:自成一體、源遠流長的中華法系在國家法的層面上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以六法為中心的西方現代意義的法律體系,中國法制乃以此為契機,開始了向現代化的轉型。沈家本也因此而獲得了後世的持久贊譽和推崇,被譽為「中國法律現代化之父」,著名學者楊鴻烈稱其為「有清一代最偉大的法律專家」,「中國法系全在他手裡承前啟後,且又是媒介東西方幾大法系成為眷屬的一個冰人」。

然而,無論從主事者的初衷還是最終的結局看,改革的結果多少有些出人意料之外。它不僅未能挽救風雨飄搖的清王朝,相反地加劇了晚清政局的動盪。而如果對這場改革賦予更多現代意義的解讀,把它視為中國百年現代化運動的重要方面和部分,或者視為中國法制現代化開端的話,那麼,其得失的評價將會變得十分的復雜和困難,而現有的流行的結論總給人以失之於簡單和膚淺之感。眾所周知,清末修律是在歐風美雨催化下發生的,原非中國自身社會發展的自然訴求,復被用作擺脫內外困境、實現政治功利目標的工具,宛若揠苗助長的父母蔭庇下的早產兒,難以保證其心智健全、肢體完好。由於它超越了一定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階段,失之空闊而缺乏適用性,從而使法制的現代化建築於流沙之上,不可避免地流於形式而無法得到持久的支撐和生命力。先天的不足,加上後天的乏力,直接導致法制移植和建構過程中非制度層面意識、精神因素的缺失,從而在本土化過程中遭遇困境和悖妄,而這一切都可以從清末改革那裡找到其淵藪:正是由於這一改革與生俱來的缺陷和失誤,註定了由沈氏肇端的中國法制現代化之路的曲折和坎坷。

清末修律的成果並不曾因清室覆滅而化為烏有,從形式到內容,它對後世有著深遠的影響。民國初造,其立法建制即以修律的成果為基礎,其後,中國法制建設在多次狂風暴雨的社會變革間歇艱難前行,經歷了取法日德,到以俄為師,而後兼采英美的近百年發展道路,這一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說,乃是清末法律移植運動的延續。因而,它的成與敗、得與失無不濫觴於清末修律。從更廣闊的范圍看,沈家本主持的法制現代化運動是整個民族國家現代化的縮影和重要方面,它與政治、經濟的現代化息息相關、不可分離。重新審視近一百年前發生的這場改革,以明其得失利鈍和發展流變,無疑是法律史上一項饒有趣味的課題,且對未來的法治現代化具有深刻的借鑒意義。



與中國歷史上的變法運動不同的是,清末律改革運動根源於西方先進文明的沖擊。鴉片戰爭以後,清政府面臨著日益嚴峻的經濟、政治、文化解體和制度性危機,救亡圖存是當時朝野上下一致的呼聲,而變法修律則是清廷再三權衡猶豫之後作出回應的重大舉措。盡管如此,如果簡單以沖擊———回應模式描述清末修律與外來因素的互動關系,仍不足以揭示其內在的必然性,也無法解釋在其整個過程中出現的諸多現象。歸根結底,改革還是中國社會自身內部矛盾發展的結果,仍然不能擺脫傳統思維模式的制約,因為我們從修律的指導思想以及具體方案的選擇這兩個具有根本意義的問題上,發現的是「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的傳統模式的明晰可辨的印跡。

早在1865年11月6日,英人赫德(Robert•Hart)即撰《局外旁觀論》,向清政府提出學西人器物長技、整頓財政、加強外交三項建議。總理衙門認為「中外情形尚能留心體察,然究系局外議論,且亦非急切能辦之事」而予擱置。後英駐華公使參贊威妥瑪(Thomas•F•Wade)著《新認略論》並照會清總理衙門,其中言及「借法興利除弊」等事,希望清政府改弦更張,有所作為。總署認為其意似在借故尋釁,欲有事於中國,遂將該文並赫德氏前文發交各省督撫,「勿論成見」,詳慎籌劃。各省督撫反應不一,如左宗棠即認為此不過是英人慾借變法控制中國內政外交以取得在華優勢地位,雖出於惟利是圖之心,但於我有利無害,不妨採行之。江西巡撫劉坤一更借題發揮,主張改革科舉。他們代表了一部分掌握地方實權的洋務大員的觀點。事實上,英人的目的無非是希望清廷順應世界大勢,修法制律以促進和保護其在華商業利益,但由於英人建議未涉及具體措施,流於空泛,故而在清廷內部未引起足夠的重視,也可見中國此時尚抱著天朝上國的虛驕之心,對西政認識尚停留在表面和皮毛,雖然有地方實力派推動的以「師夷長技以制夷」的自強運動,但多限於制船造炮,未遑顧及和留意政治法律層面。同治六年十二月(1867),英公使致函清廷,建議設立新法,整頓舊基。總署回復「依照西洋制度,自致強盛,如時事大局情形無礙……亦甚願意」。可見,清廷在制度變革上態度曖昧,一方面對傳統盲目自信,對改革心存疑懼;同時又迫於世界時勢,懾於列強淫威,不得不虛與委蛇、敷衍搪塞,若非「時事大局」所迫,萬難有所變易。[2](P4)

自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國際局勢趨於平靜,出現了較長時間的中外相安的局面,洋務派主持的自強運動亦成績斐然,中國甚至擁有了近代化的海陸軍。正當清廷陶醉在「同光中興」的幻夢中時,日本已經率先邁入了現代化的門檻。日本於19世紀50年代由美國人柏利率先叩開國門,此後列強紛紛跟進,訂立商約,通商貿易,了無滯礙。日本也自覺自願,以全盤西化為救亡自強之方,不料倏忽數十年間,卓然崛起於東方,竟與列強分庭抗禮。中日甲午一戰,清廷強大的北洋水師竟傾覆於一旦,於是朝野震動,而停留於器物層面的洋務運動也因之而宣告失敗。敗於日本的奇恥大辱讓有識之士警醒,於是乎輿論也為之一變,皆言變法方可強國,守制足以喪邦。中國之積貧積弱非但是器物不如人,如在民法典制定以前,大清民律草案一直是各級審判廳審理民事案件的法律淵源,其後民法典的制定亦以之為藍本,學者多將其作為解釋和適用民法典的立法史資料而予以引用。更是制度不如人,這個結論漸成輿論界的共識。日本成功的經驗成為了維新人士吁請變法的借口,這對清廷後來決意改弦更張、變法改制不乏推動作用。

治外法權的喪失,乃是修律最直接的導因。1842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最先認可了領事裁判權,爾後列強紛紛援例並不斷擴大其范圍。就清廷而言,司法主權的喪失,無論如何也是一件顏面失盡的事情,故其設法收回權利之心尚存。當時輿論大凡涉及修律之事,無不以之為托詞。而日本在大改法律之後成功收回治外法權的先例,無疑給清廷以巨大的觸動。1902年中英條約就這樣寫道:「中國深欲整頓中國律例,以期與西國律例改同一律,英國允願盡力協助以成此舉。一俟查明中國律例情形及其審斷辦法及一切相關事宜皆臻妥善,英國即允棄其治外法權。」[3]列強的承諾是個誘餌,對當時倍感屈辱的朝野上下而言,很難不為之動心。

毫無疑問,上述兩大因素對促成修律意義不菲。但對清廷而言,任何的恥辱都無法抵銷對政權安危的憂慮,如何維持統治乃是他們的頭等大事,一切變革如果危及政權本身,都將不可能得到認可。從這個意義上說,張之洞的「中體西用」說的提出,乃是最終決定修律的根本原因。作為洋務派後期的首領和重要的封疆大吏,張之洞在晚清政壇上的影響舉足輕重,其「中體西用」的思想充分體現在他撰寫的《勸學篇》中。在這篇以「會通中西,權衡新舊」為宗旨的文章里,張之洞將法制劃歸為「用」的范疇。「夫不可變者,倫紀也,非法制也;聖道也,非器械也,心術也,非工藝也。」[4]法制與器械、工藝等量齊觀,這與中國傳統社會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論不謀而合。於是,在「中體西用」的大旗下,法制的變革漸被視為一件無關宏旨的事情,一種與歷朝歷代的變法相類似的措施而已。《勸學篇》在當時曾名噪一時,影響極大。清光緒皇帝覽後,認為「持論平正通達,於學術人心,大有裨益」,且命各省「廣為刊布,實力勸導,以重名教,而杜卮言」。[5](P6)晚清變法改制,無不畏手畏腳,虛應輿論,惟修律一事放開了手腳,動了真章,這與張之洞的上述言論大有干係。



除張之洞外,一些封疆大吏以及其他洋務派首領對推動修律也不乏積極的貢獻。在平定太平天國之亂的過程中,一批漢族地方官僚得以進入統治集團上層,並形成地方的實權勢力。典型者如曾國藩,清廷曾授權其直接統轄江、浙、皖、贛四省軍務,中央「不加遙制」。他們編練團練(如曾氏兄弟左宗棠的湘軍,李鴻章的淮軍)掌握了私人武裝,並由於他們在鎮壓農民革命、籌辦洋務和對外交涉中的出色表現,他們在清統治集團中的地位也隨之提升,影響力不斷擴張。在人事方面上,中央有李鴻章為督辦政務大臣,地方的張之洞、劉坤一等人「亦著遙為參預」。這批封疆大吏大多是既接受傳統儒家教育又不乏精明干練的實際經驗、注重實效、力主變法的實權人物。他們對現實體制存有憂慮、對清朝宗室貴族獨攬中央大權不滿,因此積極主張變法自強,謀求國家富強以挽救危局,鞏固和擴張自身勢力。同時,在洋務運動發展過程中,他們直接或間接參與了現代意義上的工業企業的創辦(如江南造船廠、漢陽鐵廠等近代著名企業),與新興民族資產階級、官僚買辦階級接近,實際充當了他們在政治上的代言人,因此,他們的變法呼聲也反映了扶持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要求。他們的開明態度使他們區別於盲目排外、故步自封的保守派。同時,在與清廷的密切關系和堅持中體西用的溫和路線上,他們又有別於主張激進改革的維新派。庚子事變後,頑固派被清算,地方實力派成為清廷的依靠,得以對中央人事任免和內外決策施加影響。這正是變法改制的最佳時機1901年,張之洞、劉坤一在上清廷的三道籌辦新政折中,詳細闡述了在行政、軍事、法律、教育諸方面進行改革的構想,而清廷也試圖通過改弦更張,推行改革,樹立求新求變的形象,內安輿情,外示好於列強,同時以改革為借口,重新進行權力配置,加強中央集權,實現軍令、政令的統一。

誠如前文所述,在鎮壓農民運動過程中,地方督撫乘機坐大,獨攬地方大權,對中央決策施加影響,以至中央對地方控制削弱,尾大不掉之勢已顯。八國聯軍侵華期間,東南諸省督撫對清廷的宣戰上諭陽奉陰違,置身戰事之外,乃有東南互保之議,雖然此為西太後議和留下餘地,但也增長了清廷對地方勢力的疑慮,只是迫於內外形勢,未敢有所舉動。所以,作為清廷而言,試圖通過此次新政,不著痕跡地重樹權威,乃其秘而不宣之隱衷。清廷1910年2月7日頒布《法院編製法》的上諭中雲:「……以前部院許可權不清之處,即著遵照此次奏定名節切實劃分……嗣後各審判衙門朝廷既予以獨立執法之權,行政各官即不準違法干涉。」[6]於此已見端倪。職是之故,實力派的變法主張得到了在內外交迫下急於尋找出路的清廷的首肯和支持,認為「事多可行,即當遵照所陳,隨時設法,擇要舉行」,[7]並責成二人「慎選熟悉中西律例者,保送數員到京,聽候簡派,開館纂修」。[7]沈家本遂由袁世凱、張之洞、劉坤一聯名保奏,揭開了清末修律的序幕。

沈家本一經奉旨修律,便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這一前無古人的事業中去,幾年之內,進展神速,不僅率先廢除了舊律中不合於現代潮流的酷刑和肉刑,而且在短時間內頒布或編訂了大量新式法律,主要計有:1906年奏進《刑事民事訴訟法》(未通過),1907年奏呈《大清新刑律草案》(1910年頒行)、《法院編製法》(1909年頒布)和《違警律》(1908年頒行),1908年編訂《大清現行刑律》(修改後於1910年頒行)和《商律》(次年奏進),1909年頒布《國籍條例》和《禁煙條例》,1910年奏進《刑事訴訟律草案》和《民事訴訟律草案》,商部編訂了《大清商律草案》,1911年奏進《大清民律草案》。自新律編訂之日起,新舊兩派之間的斗爭就一直不曾停歇。如在制訂訴訟法過程中,即發生了法理派和禮教派的激烈論爭。地方督撫反對訴訟法頒布的重要原因是訴訟法一旦頒布,則必然帶來司法機構的相應改革和調整,有可能觸及實權人物的既得利益,從而削弱他們手中的權力。沈家本首先選擇制訂訴訟法作為「改變舊律、修訂新法的第一著」,這首先是出於訴訟法本為中國傳統舊律所無,且不涉及實體利益,阻力較少的考慮。同時也與沈家本認為中國刑獄冤濫,皆因缺乏程序性保障和制約,遂使貪官胥吏得以上下其手,出入人罪之故有關。他認為欲變舊律,「尤以刑法為切要」,而欲變刑法,須先從程序入手,「查諸律中,以刑事訴訟律尤為切要,西人有言曰: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訴訟律不備,即良民亦罹其害」。但是,新訴訟法激起了地方督撫的強烈反對,其中以張之洞最具有代表性。張於草案奏進的次年即上《復議新編刑事民事訴訟法折》,認為:該草案「襲西俗財產之制,壞中國名教之防,啟男女平等之風,悖聖賢修齊之教」。他認為新法應當與中國國情民俗相適應,量為變通。而且以中國目前情勢,自司法官以至律師、陪審員、證人等,皆缺乏專門道德,只會使「訟師奸謀得其嘗試」,「到堂陪審者,非干預訴訟之劣紳,即橫行鄉曲之訟棍」,如不顧中國實際,則新法只能變為具文,無補於事。[8]應當承認,盡管帶有保守的偏見和利益的爭奪,但張氏言論也確實擊中了修律的要害,即過分注重引進外國典章制度而忽略了國情,在當時的中國,這樣一部「時髦」的法律與依然故我的社會現實之間缺乏相融和契合的基礎,這也決定了此次修律的最終結局。近人楊元濟氏反思此次修律得失時,即認為「溯自前清變法之初,醉心歐化,步武東瀛,所纂民律草案大半因襲德日,於我國固有之民事習慣考證不詳,十餘年來不能施行適用。」這種說法在奏進《破產法》時達到了印證,當時戶部與代表民間新興經濟勢力的滬京錢商即在破產財產的分配次序上發生爭議,致使新法廢止。再如1908年志田鉀太郎擬定的大清商律草案也由於農工商部以其直接抄襲日德商法,不合國情為由而未能通過。從某種意義上說,反對派的意見是對的,因為「中國名教」與西方法律的精神冰炭不能同器,「徒襲皮毛」的抄襲條文,其後果不幸被反對派所言中。這也是中國法律現代化的悲劇之源。三

1902-1911整整十年間,沈家本在修律大臣任上直接主持和具體參與了修律的全過程,並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他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精深造詣、對中國政治現狀的深刻體察和兼收並蓄、變法救國的胸懷使他得以擔負這一歷史賦予的重任,並取得了巨大成就———盡管是短暫的和有局限性的。同時,沈家本個人的知識背景和素養不足以使他成為一位真正的法律變革運動的領袖他對西方法律的誤讀和認識的局限也直接影響了這場法律變革的氣質和命運。

1902年,沈家本與曾留學英倫的伍廷芳一起被任命為修律大臣,這種傳統加西學的組合本身就具有象徵性。沈氏出任修律大臣固是張之洞等人鼎力保舉的結果,但也確實是眾望所歸的不二人選,在眾多或激進或保守而不切實際的人中,他溫和而不偏激,務實而不虛誇。更重要的是,他是這一領域無可爭辯的專家,他對中國刑律造詣精深,在清統治集團中聲譽早著。他一方面具備了中國傳統律學的深厚功底,一方面又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難能可貴的是,他在痛感國家貧弱、民族衰微之餘,能清醒認識到西方富強之源,主張「有志之士當討究治道之原,旁考各國制度,觀其會通,庶幾采擷精華,稍有補於當世。」[9]他以日本為例,闡述變法的可能性、必要性和光明前途:「日本舊時制度,唐法為多,明治以後,採用歐法,不數十年遂為強國」。[10]他的學習西方是立於富國強兵的愛國主義願望之上的。在政治立場上,他主張變革,同情維新派,對維新失敗感到「慘矣哉,痛哉」,並總結經驗教訓在欲速則不達,中國數千年之積弊,非一朝一夕所能根除。因此,他傾向於漸進、溫和的改革。他還從中國傳統文化中尋找與新的異質文明的對接點,甚至認為中西法律之間形異而實同,即都貫穿著「仁」。他從仁這個溝通中西法律的精神支點入手,辯白變法並非以新法亂政,西法的要旨皆可為中國舊學所涵攝,「各國法律之精義,固不能出中律之范圍。」[11]他鼓吹在中國實行法治,認為當今之世,「法治之說洋溢乎四表,方興未艾」,[12]實行法治實是中國富強之根本。遺憾的是,盡管他認識到西方的法治原與中國法家不同,「申韓之學,以刻核為宗旨,恃威相劫,實專制之尤。」而「泰西之學,以保護治安為宗旨,人人有自由之便利」,[13]已經初步接觸到了問題的實質,但他與當時許多主張變法維新的知識分子一樣,對法治的認識還停留在表面和靜態觀察的層面,不能從精神本源的高度去認識和理解法治,從而就不能意識到法治與中國名教的沖突和對抗,進而也無法看清他領導的修律運動的死穴之所在。

作為身處新舊交替時代的歷史人物,舊的思想不可避免地要在他身上打下烙印,在主張兼收並蓄各國良法的同時,他又強調「舊不俱廢,新亦當參,當能使新律融會貫通,一無扦格」,「當此法治時代,若但征之今而不考之古,但推崇西法而不探討中法,則法學不全又安能全面通之,以推行於世?」[14]這里沈家本強調變法應適於中國國情,避免生搬硬套「以推行於世」固然值得贊同,但是何者當廢,何者當參,沈氏既沒有給出一個標准,也沒有作出成功的實踐。深厚的儒學修養和常年治獄的經歷,使他保有對中國舊的法律傳統的偏好和留戀,從而未能徹底擺脫傳統思想的桎梏。這種進步性與局限性的並存,使其所主持的變法既超出了清廷的預期,在許多方面帶有時代的先進性,同時又帶有重大的缺陷和失誤,在與傳統分裂的道路上不可能走得太遠。同時,作為一個務實的和懷有忠君觀念的舊官僚,他深知能否獲得清廷的支持是變法成敗的關鍵,因此在立法意旨上也亦步亦趨,與之保持一致,而在實際修律過程中,往往屈從於守舊勢力,不得不違心地做出這樣那樣的讓步,變法得其人而不得其時,這是他的局限也是他的悲劇。盡管這可歸咎於其個人認識的局限,但究其根本,則總歸是由其所處的客觀現實環境所決定的。



反思清末修律之得失,一個很方便的參照系是日本。鑒於日本近代法制變革的相對成功,我們不能不正視並回答這樣一個問題:近代以來,日本與中國面臨的挑戰一樣,變法圖強的起點也相似,何以日本能藉明治維新一蹴而就,法律現代化之路看起來較中國平坦得多?問題的答案見仁見智,其中一個具有代表性的觀點是:日本之所以能在短短數十年間跨入現代化國家行列,當得益於日本民族傳統價值觀念的優勢,進而歸結為海洋性國家與大陸性國家氣質和經驗迥異使然。這種說法固有所據,但似乎忽略了社會經濟基礎的變化這一決定性因素。其實,日本法律移植之所以順利,首先得益於整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諸條件的相對成熟,也得益於日本在移植外來文明的時候成功地對自身土壤進行了改造。傳統日本雖與中國同屬儒家文化圈,但其具體社會結構和發展道路卻又具有自身的特點而區別於中國的具有高度同一性的禮俗社會。早在明治維新前夕,日本的社會結構發生一系列巨大變化:國內組織已高度商業化,各大名為保證物質供應而實行的「樂市」和「樂座」政策基本奠定了全國性的商品流通和供應格局並造成了體系間的緊張關系。商業城市大量涌現,出現了強大的商人和商業組織,如販賣農作物的「藏元」、「諸仲間」(商會)、「問屋」(批發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得到了巨大發展並日益滲入農村,加速了小農經濟的破產和解體。作為舊經濟體制支柱的武士階層也發生質變。在政治方面,日本長期存在的二元政治威權(天皇名義下的幕藩體制),導致天皇威福下移,地方分權得以發展,從而維新只需對既成事實給予承認即可,表面上看似勇猛激進、雷厲風行,實則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是新制度之組織加諸新經濟結構長期的演化,而並不僅僅是少數人的卓越才幹或是獻身精神所能造成的奇跡。相較而言,傳統中國雖經受西方文明浸潤,但其為時既短,廣度和深度亦自有限。一方面是少數大城市(如上海、廣州等)的高度繁榮,另一方面,城市之外的廣大農村卻仍維持著千百年來的舊習。整個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思想觀念等各個領域,均不曾發生深刻的變化,以支撐起脫胎換骨的法律移植。尤其是,中國欠缺的是思想意識形態領域的啟蒙運動,不曾經歷類似於日本19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波及全國的「自由民權運動」。也許,全民性的啟蒙對一個國家政治法律的真正變革具有決定性意義。

我們今天回顧歷史,將清末修律納入整個國家現代化的視野之中來考察,應該能夠總結出一些經驗教訓:其一,統治者的動機與目的,是制約任何政治法律改革成敗的關鍵因素。清末修律是內外交迫之下統治者所做出的一種姿態,以作為挽回人心或是實踐私利的應急性策略措施,並無真心貫徹的誠意。民族主義激情、個人野心和偏見摻雜其中,使得這場改革泥沙俱下、魚龍混雜。顯而易見,在這場由上層和少數知識精英一手包辦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推進型改革中,法律僅被視為一種器物,一種治理工具,這樣建立起來的新法制自然缺乏基礎和生命力,也難以獲得普遍的接受和認同。同時,對變法動機的懷疑和法律工具主義的傳統也導致民眾對法律本身的正當性的質疑。其二,變法超越了時代的進程。法律作為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結構和現實生活的確認和宣示,它是向後看的,具有滯後性。而變法修律機械照搬西方制度,試圖模仿西方數百年來動態演化的靜態結果,以泰西資本主義之良法,移用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社會,實寓有以法制推進經濟、政治改革,塑造現代化社會的深意,殊不知往往有本末倒置之害。在社會急劇變化的轉型期,大規模立法建制,不但束縛了手腳,也損害了法律的權威和穩定性,進而危及對法制信仰的培育和養成。其三,變法失之倉促,在變法時機的選擇和具體操作上操之過急,「數百年之舊說,千萬人之陋習,雖極愚謬,積久成是」(楊深秀語),決非一朝一夕所能輕易改變。以中國地域之廣、人口之眾,建法立制,更需深思熟慮、通盤籌劃以求周全。而此次改革專注於典章制度而忽略人心風習,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忽視系統和配套改革,僅僅滿足於表面上的冠冕堂皇,未能在基層結構中創造一種「各因素能相互交換的局面」(黃仁宇語),在銳意革新的同時不可避免對於傳統社會價值體系的留戀和回歸。改革作為新政的重要組成部分,雖有仿行立憲、官制改革相輔,但缺乏內在聯系和呼應,雖各有成績但無法在整體上溝通,中間頗多窒礙難行之處,或不合於國情,或拘泥於舊法,難收實效。以上三端,決定了變法乃至中國法制現代化的命運從一開始就已註定,非人力所能挽回。

在現代化仍然是中國發展的主要任務和現實需求的情況下,(依照我國現代化建設三步走的戰略部署,中國現代化的實現,當是本世紀中葉以後的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百年前沈家本所面的使命及其困擾,在今天依然擺在國人面前。今之學者,對百年前的這場改革雖評價不一,但對主持這一千年變局的沈家本及其同事們卻不能不抱有某種超越時空的同情和敬意,分享著共同的焦灼、困惑和痛楚。西哲有雲:「在一般法律方面,欲平衡一大國或社會,……乃極為艱巨的工作。任何人間才子,盡管博學多能,亦不能僅靠理性與沉思可以期冀完成。在此項工作中,必須集中眾人的判斷,以經驗為先導,靠時間以完善之。在其初次實驗中,不能超越發生的錯誤,須由實踐中感到不便時加以改正。」如果缺乏一種廣闊的歷史眼界和對吾國吾人的真切關懷,那麼對於吾輩學人而言,欲「踵武前賢,繼續沈氏事業,實現法治於中國」[15],恐怕也將是一種生命中無法承受之重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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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寄簃文存•歷代刑法考•重刻明律序[M].

[13]寄簃文存•歷代刑法考•法學名著序[M].

[14]寄簃文存六•薛大司寇辭稿序[M].

[15]梁治平.憲政譯叢(總序)[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⑶ 本科畢業論文被泄露 怎樣維權

1.可以,所有正規的檢索系統或者期刊都會有每一篇文獻的交稿時間回和發表時間
2.如果他的交答稿時間在你畢設結束時間之前,可能會有一些麻煩,但如果在你畢業之後,那麼完全不用擔心。同時,如果他之前完全沒有相關專業的研究經歷,也不要緊;如果他也是相關領域的工作人員,又恰好在你提交畢設論文之前發表了,那你就只能後悔當初為什麼給他論文了。。。
真遇到這種情況估計誰也沒有辦法幫你證明原作者是你不是他。。

⑷ 政治類畢業論文總相似率總在61%左右徘徊怎麼辦

知網檢測,就是用一定的演算法將你的論文和知網資料庫中已收錄的論文進行對比,從而得出你論文中哪些部分涉嫌抄襲。目前的對比庫有:
中國學術期刊網路出版總庫
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
中國重要會議論文全文資料庫
中國重要報紙全文資料庫
中國專利全文資料庫
互聯網資源
英文資料庫(涵蓋期刊、博碩、會議的英文數據以及德國Springer、英國Taylor&Francis 期刊資料庫等)
港澳台學術文獻庫
優先出版文獻庫
互聯網文檔資源
關於學校查重率、相似率、抄襲率:

各個學校不一樣,全文重復率在30%一下(而有的學校,本科是20%)。每章重復率應該沒有要求,這個每個學校會出細則的,並且學校也出給出他們查重復率的地方——基本都是中國知網。具體打電話問老師,每界每個學校要求都不一樣

相關查重系統名詞的具體作用:

查重率的具體概念就是抄襲率,引用率,要用專業軟體來測試你的文章與別人論文的相似度,杜絕抄襲。基本就這意思。

一個是自寫率 就是自己寫的

一個是復寫率 就是你抄襲的

還有一個引用率 就是那些被畫上引用符號的 是合理的引用別人的資料

修改重復率或抄襲率論文的經驗:
CNKI是連續的字數相同不能超過13個字,萬方是連續的字數相同不能超過15個字。否則就會標注出來,算進重復率。我們學校規定是CNKI檢測重復率不能超過30%.兩種資料庫檢測重復率會有結果上的誤差,一般CNKI會更嚴格一點,先在用萬方檢測一下,然後對照重復段落,句子反復修改一下,最後用CNKI檢測一下,就放心了。

現在是學生寫作畢業論文的關鍵時期,許多學生在論文寫作中要利用一些文獻資料,這樣就涉及到一個問題,如何應用別人的文獻資料,如何形成一個良好的學術規范,避免抄襲。這在現在是一個非常迫切的問題,但是我們許多同學缺乏嚴格的訓練,也不知道什麼情況下是抄襲,什麼情況下是引用別人的文章。在這里我想對這個問題作出一個簡單的討論。這僅僅只能算是個拋磚引玉而已,目的是想和大家一起討論這個話題。 什麼是抄襲行為?簡單地說就是使用了別人的文字或觀點而不註明就是抄襲。「照抄別人的字句而沒有註明出處且用引號表示是別人的話,都構成抄襲。美國現代語言聯合會《論文作者手冊》對剽竊(或抄襲)的定義是:『剽竊是指在你的寫作中使用他人的觀點或表述而沒有恰當地註明出處。……這包括逐字復述、復制他人的寫作,或使用不屬於你自己的觀點而沒有給出恰當的引用。』可見,對論文而言,剽竊有兩種:一種是剽竊觀點,用了他人的觀點而不註明,讓人誤以為是你自己的觀點;一種是剽竊文字,照抄別人的文字表述而沒有註明出處且用引號,讓人誤以為是你自己的表述。當然,由於論文注重觀點的原創性,前者要比後者嚴重。至於普及性的文章卻有所不同,因為並不注重觀點的原創性,所以並不要求對來自別人的觀點一一註明,因此只看重文字表述是否剽竊。」 那麼如何使用別人的文獻資料呢?美國哈佛大學在其相關的學生手冊中指出,「如果你的句子與原始資料在觀點和句子結構上都非常相似,並且結論與引語相近而非用自己的話重述,即使你註明出處,這也是抄襲。你不能僅僅簡單改變原始資料中的幾個詞語或者對其進行摘要總結,你必須用你自己的語言和句子結構徹底地重塑你的總結,要不就直接引用。」(引自哈佛大學的相關規定,該原文是我1年前看到的,現在找不到出處了)。 可見,對別人的內容的使用必須進行全面的重寫,否則就有抄襲的嫌疑。但這里要避免胡亂拼湊和揉合。 總之來說,我們必須尊重別人的智力成果,在文章中反映出哪些是你做的哪些是別人做的。 當然現在做到這些還很難,但我想我們至少要有這個意識,因為在剽竊的概念里,除過強調未註明這點外,還強調不是成心的。我們許多人寫東西,正是因為不知道什麼是抄襲,如何避免抄襲才犯了錯誤,所以明確什麼是抄襲非常重要。從現實來看,我們的同學要寫一篇10000字左右的沒有任何抄襲嫌疑的畢業論文是很困難的,但是我們至少應該從主觀上盡可能的避免出現嚴重抄襲行為,逐步形成好的習慣。

在國內就是知網/維普/萬方這三大系統,這裡面的資源是不斷更新的,每一年畢業生的論文除有保密要求外的基本上都是收這三大系統收錄作為比對資源庫,所以你就可不能大意啊!!國內就是三大系統,知網/維普/萬方知網不對個人開放,維普及萬方對個人開放萬方不檢測互聯網及英文,知網及維普都檢測互聯網及英文。現在,所有學校對於碩士、博士畢業論文,必須通過論文檢測查重才能算合格過關。本科畢業生,大部分211工程重點大學,採取抽檢的方式對本科畢業論文進行檢測查重。抄襲或引用率過高,一經檢測查重查出超過百分之三十,後果相當嚴重。相似百分之五十以下,延期畢業,超過百分之五十者,取消學位。辛辛苦苦讀個大學,花了好幾萬,加上幾年時間,又面臨找工作,學位拿不到多傷心。但是,所有檢測系統都是機器,都有內在的檢測原理,我們只要了解了其中內在的檢測原理、系統演算法、規律,通過檢測報告反復修改,還是能成功通過檢測,輕松畢業的。

大概當今所有的研究生畢業論文都會經過中國知網的「學術不端檢測」,即便最後不被盲審。這個系統的初衷其實是很好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對即將踏入中國科研界的碩士研究生們一個警示作用:杜絕抄襲,踏實學問。但正所謂「世界萬物,有矛就有盾」的哲學觀,中國知網的這個「學術不端檢測系統」並不是完善的。原因有二,其一是目前的圖文識別技術還不夠先進;其二是目前的機器識別還達不到在含義識別上的智能化。求索閣一貫的觀點就是「戰略上蔑視,戰術上重視」和「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要破敵,必先知敵;要過學術檢測這一關,當然必先了解這一關的玄機。
一、查重原理

1、知網學位論文檢測為整篇上傳,格式對檢測結果可能會造成影響,需要將最終交稿格式提交檢測,將影響降到最小,此影響為幾十字的小段可能檢測不出。對於3萬字元以上文字較多的論文是可以忽略的。對比資料庫為:中國學術期刊網路出版總庫,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國重要會議論文全文資料庫,中國重要報紙全文資料庫,中國專利全文資料庫,個人比對庫,其他比對庫。部分書籍不在知網庫,檢測不到。

2、上傳論文後,系統會自動檢測該論文的章節信息,如果有自動生成的目錄信息,那麼系統會將論文按章節分段檢測,否則會自動分段檢測。

3、有部分同學反映說自己在段落中明明引用或者抄襲了其他文獻的段落或句子,為什麼沒有檢測出來,這是正常的。中國知網對該套檢測系統的靈敏度設置了一個閥值,該閥值為5%,以段落計,低於5%的抄襲或引用是檢測不出來的,這種情況常見於大段落中的小句或者小概念。舉個例子:假如檢測段落1有10000字,那麼引用單篇文獻500字以下,是不會被檢測出來的。實際上這里也告訴同學們一個修改的方法,就是對段落抄襲千萬不要選一篇文章來引用,盡可能多的選擇多篇文獻,一篇截取幾句,這樣是不會被檢測出來的。

4、一篇論文的抄襲怎麼才會被檢測出來?知網論文檢測的條件是連續13個字相似或抄襲都會被紅字標注,但是必須滿足3裡面的前提條件:即你所引用或抄襲的A文獻文字總和在你的各個檢測段落中要達到5%。

1)知網查重時,黃色的文字是「引用」,紅色的文章是「涉嫌剽竊」。
(2)知網查重時,只查文字部分,「圖」、「mathtype編輯的公式」、「word域代碼」是不查的(要想知道知網到底查那些部分,可以「全選」——「復制」——「選擇性粘貼」——「只保留文字」)。建議公式用mathtype編輯,不要用word自帶的公式編輯器。
(3)word、excel編輯的「表」是可以查出來的。在某些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可以選擇把表截圖放到論文里邊去!作者親眼見過有同學自己編的系數,查出來居然跟人家重了,數據決定了系數還不能變,欲哭無淚……
(4)參考文獻的引用也是要算重復率的(包括在學校要求的X%以內)!所以引用人家文獻的時候最好用自己的話改寫一下。
(5)知網的查重是以「章」為基本單元的。比如「封面」、「摘要」、「緒論」都會作為單獨的一章,每一章出一個檢測結果,標明重復率。每一章有單獨的重復率,全文還有一個總的重復率。有些學校在規定論文是否通過查重時,不僅要求全文重復率不能超過多少,還對每章重復率也有要求。
(6)知網查重的確是以「連續13個字與別的文章重復」做為判斷依據的,跟之前網上一些作者說的情況一致。如果你能夠把論文改到任何一句與別的文章保證任意連續13個字都不一樣,知網是查不出來的。
(7)但是,如果你有一處地方超過13個字與別的文章重復,知網的伺服器都對這處地方的前後進行模糊搜索,那些僅僅是簡單的加了一些「的」、「在……時」、「但是」等詞語來隔斷13個字多數情況是會檢測出來的。這些模糊搜索有時候非常傻,可能會把一篇寫如何養豬的文章跟你的那篇寫建築的文章關聯到一起,說你涉嫌抄襲!遇到這種情況,你就自己」呵呵「吧!
(8)書、教材在知網的資料庫里是沒有的。但是,書的同學需要注意,你的那部分可能已經被別的文章抄過了,檢測的時候就重復了。這樣的情況經常出現,尤其是某些經典理論,用了上百年了,肯定有人寫過了!
當然,有些同學覺得用自己的話改寫一下就ok了。但現實情況是:這些經典理論用自己的話寫了也一樣有」標紅「的可能,因為這些經典的理論已經被人翻來覆去寫了N遍了!會不會」標紅「就看你人品了!作者查重時,曾出現過一段話用自己的語言翻來覆去改了三遍仍然」標紅「的情況,讓人哭笑不得。只能說作者當時人品衰得沒辦法了,但願現在發的這篇文章能攢些人品,以待來日!
(9)網路上的某些內容也是在知網的資料庫里的。比如:「網路文庫」、「道客巴巴」、「豆丁網」、「互動網路」、「網路」。作者查重的時候,甚至還遇到很多奇葩的網站,神馬「東方財富網博客」、「 人大經濟論壇」。所以,選擇網上的內容時要慎重。
(10)外文文獻,知網資料庫里存儲較少。鼓勵大家多看外文文獻,多學習國外的先進科學知識、工程技術,翻譯過來,把它們應用到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論文中來!
(11)建議各位學校查重前,在網上先自費查一遍。檢測報告會對重復的地方」標紅「,先修改一遍。
(12)檢測一遍修改完成後,同學們不要掉以輕心。因為知網查重最變態、最令人憤怒的地方來了:第一次查重沒有「標紅」的地方,第二遍可能會出現「標紅」,說你是抄襲。捨得花錢的話,在網上花錢再查一遍,直到低於學校要求的重復率。
(13)網上現在常用的查重有」萬方「、」知網「、」paperpass「,paperpass最松,萬方居中,知網最嚴。
萬方的資料庫不全,查出來重復率會低於知網5%,知網是以」連續13個字一樣「就算重復,所以查出來重復率較高!

最好選擇用萬方先預查,改完的通過率一般較高。
1、如果是引用,在引用標號後,不要輕易使用句號,如果寫了句號,句號後面的就是剽竊了(盡管自已認為是引用),所以,引用沒有結束前,盡量使用分號。有些人將引用的上標放在了句號後面,這是不對的,應該在句號之前。


結論:本文的寫作純屬作者個人理解、心得體會,不能保證全文100%的准確性,有人因為採用了本篇文章中的某些方法而論文沒通過學校檢測,作者概不負責。本文是為了讓廣大同學了解知網查重的一些特點,而不是鼓勵大家抄襲他人文章,建議大家自己寫作,支持原創!祝各位同學順利畢業,大好的工作、大把的妹紙在前方等著你,騷年!師兄只能幫你倒這兒了

特別需要注意的問題:
面總結幾個常見問題:
一、有些書籍的年份久遠,知網等檢測系統沒有收錄這些材料,大段大段的是不是很安全?也有同學認為,資料庫大多是往屆學生論文和期刊的文章,書本和政府工作報告等暫未入庫,直接抄書一般也不會「中招」。
答:這些做是存在風險的。第一,雖然中國知網沒有收錄書籍,但是可能存在a同學或者老師,他同樣也抄了同樣的內容,並且已經將其抄書的論文發表了,中國知網能資料庫全文收錄a的文章,那麼你再抄同樣的內容,在進行論文檢測的時候,很可能指向a的文章,將會被認定為抄襲。
「但如果所抄書本,前幾年有人抄過,還是會被測到,因此大家會選擇最近兩年出版的新書來抄。」但是,新書也可能存在抄別人或者被別人抄的現象。另外,在論文評審的時候,評審專家的經驗和理論水平比較豐富,你大段的引用可能被這些老專家們發現,到時候結果就很悲催了!
二、現在有些網頁上也有很多相關材料,撰寫論文能不能復制上面的內容?比如網路文庫、豆丁?」。
答:也是很危險的。網頁很大程度上來源於期刊網,不少文章是摘抄期刊網上的文章,通過n篇論文粘貼復制而成。另外有些資料庫已經將互聯網網頁作為資料庫的組成部分之一。

連續13個字相同,就能檢測出來你可以把原文的內容,用新的文字表達出來,意思相似就可以了,最好用聯想法,就是看一遍用自己的語敘述出來,但要做到專業性,就是同義詞盡量用專業術語代替,要做到字不同意思相同。例如主動句改成被動句,句式換了,用同意詞或是用專業術語代替等等。還要注意論文框架。
降低抄襲率率的方法:
1劃分多的小段落來降低抄襲率。
2.很多書籍是沒有包含在檢測資料庫中的 ,比如論著。可摘抄
3.章節變換不可能降低復制率
4.論文中參考文獻的引用符號,但是在抄襲檢測軟體中,例如一篇文章有5000字,文章的1%就是50字,如果抄襲了多於50,即使加了參考文獻,也會被判定為抄襲。
只要多於20單位的字數匹配一致,就被認定為抄襲
修改方法:
首先是詞語變化。文章中的專業詞彙可以保留,盡量變換同義詞;其次,改變文中的描述方式,例如倒裝句、被動句、主動句;打亂段落的順序,抄襲原文時分割段落,並重組。

知網查重是以句子為單位的。即將文章以句子為單位進行分割,然後與知網資料庫中的論文逐句對比,若其中有主要內容相同(即實詞,如名詞、動詞、專業詞彙等),則標紅。若一個段落中出現大量標紅的句子,則計算在論文重復率中。按照我自己的經驗,避免查重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別人論文中的相關段落改成用自己的語言寫出來。比如調換句子之間的順序,更重要的是改變句子主謂賓的結構。按照這樣的方法,我的論文重復率大概在3%左右,沒有任何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你! 是這樣的。因為基本上都是以句子為單位的。不過從現在掌握的情況來看,實際上是針對每段的內容,將該段的所有句子打散,然後逐句對比查重。比如說你的論文中的一段有A、B、C、D四句話,資料庫中一篇文章的一段中有E、F、G、H四句話。那麼比較的時候,應該是A、B、C、D分別於E、F、G、H比較,笨一點說,就是比較16次。這樣的話,單純改動句子順序就不好用了,必須改變句子結構才可以。

查重通過必須滿足裡面的前提條件:即你所引用或抄襲的A文獻文字總和在你的各個檢測段落中要達到5%。如果13個字里有一半相似,會算一半疑似相似,所以一定要變換句式,用專業術語代替,要改的仔細徹底,切記,切記。

知網檢測范圍:
中國學術期刊網路出版總庫
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
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全文資料庫中國重要會議論文全文資料庫
中國重要報紙全文資料庫中國專利全文資料庫
互聯網資源英文資料庫(涵蓋期刊、博碩、會議的英文數據以及德國Springer、英國Taylor&Francis 期刊資料庫等)優先出版文獻庫港澳台學術文獻庫互聯網文檔資源

知網系統計算標准詳細說明:
1.看了一下這個系統的介紹,有個疑問,這套系統對於文字復制鑒別還是不錯的,但對於其他方面的內容呢,比如數據,圖表,能檢出來嗎?檢不出來的話不還是沒什麼用嗎?
學術不端的各種行為中,文字復制是最為普遍和嚴重的,目前本檢測系統對文字復制的檢測已經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對於圖表、公式、數據的抄襲和篡改等行為的檢測,目前正在研發當中,且取得了比較大的進展,歡迎各位繼續關注本檢測系統的進展並多提批評性及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2.按照這個系統39%以下的都是顯示黃色,那麼是否意味著在可容忍的限度內呢?最近看到對上海大學某教師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被撤消的消息,原因是其發表的兩篇論文有抄襲行為,分別佔到25%和30%. 請明示超過多少算是警戒線?
百分比只是描述檢測文獻中重合文字所佔的比例大小程度,並不是指該文獻的抄襲嚴重程度。只能這么說,百分比越大,重合字數越多,存在抄襲的可能性越大。是否屬於抄襲及抄襲的嚴重程度需由專家審查後決定。

3.如何防止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成為個人報復的平台?
這也是我們在認真考慮的事情,目前這套檢測系統還只是在機構一級用戶使用。我們制定了一套嚴格的管理流程。同時,在技術上,我們也採取了多種手段來最大可能的防止惡意行為,包括一系列嚴格的身份認證,日誌記錄等。

4.最小檢測單位是句子,那麼在每句話里改動一兩個字就檢測不出來了么?
我們對句子也有相應的處理,有一個句子相似性的演算法。並不是句子完全一樣才判斷為相同。句子有句子級的相似演算法,段落有段落級的相似演算法,計算一篇文獻,一段話是否與其他文獻文字相似,是在此基礎上綜合得出的。

5.如果是從相關書籍上摘下來的原話,但是此話已經被資料庫中的相關文獻也抄了進去,也就是說前面的文章也從相關書籍上摘了相同的話,但是我的論文中標注的這段話來自相關的書籍,這個算不算學術抄襲?
檢測系統不下結論,是不是抄襲最後還有人工審查這一關,所以,如果是您描述的這種情況,專家會有相應判斷。我們的系統只是提供各種線索和依據,讓人能夠快速掌握檢測文獻的信息。
6.知網檢測系統的權威性?
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並不下結論,即檢測系統並不對檢測文獻定性,只是將檢測文獻中與其他已發表文獻中的雷同部分陳列出來,列出客觀事實,而這篇檢測文獻是否屬於學術不端,需專家做最後的審查確認。




免費的論文檢測系統一般是由個人或其它公司開發,因為系統沒有被高校所採納,所以就算檢測結果比收費的系統准也不能成為權威。
至於這兩種系統檢測結果有多大的區別,就很難說了,因為知網的論文檢測系統有國家的扶持,論文對比庫比較全面,檢測出來的抄襲率一般比其它的高,當然也不是絕對的。

論文查重,參考文獻引用的內容還算嗎?在萬方上查重,出現的綠字,就是引用參考文獻的內容,在論文查重時,算重復率嗎?

要看你索引的字數以及你們學校的規定。索引的字數不要太多,最好不要大段大段的引用,而且也得看你們學校的規定,有的學校查重的時候只看抄襲率,有時你引用自己的也算抄襲,的確很無奈。有的學校查重的時候會看你引文的出處,如果有出處,那麼就不算了。所以最關鍵的還是要看學校會「怎麼辦」。

,知網查重時很少會根據你的參考文獻而去排除你抄襲的引文,也就是說,你所引用的文字,在知網上還是算重復率的,所以你要麼少引用,要麼把引用的加以修改~

⑸ 網路教育本科畢業論文(2)

網路教育本科畢業論文篇二

《高校網路教育路徑優化的思考》

摘要:互聯網推進了科技進步,也推進了人類文明的腳步。網路的媒體化、便攜化、社交化的趨勢深刻影響著人們的思想和行為。高校作為知識和信息傳播的前沿陣地,網路這把“雙刃劍”對大學生的影響不斷升華,優化高校網路生態,強化大學生網路文明教育,引導大學生網路文明行為,以德正身、以范正行,促進大學生健康發展,任重道遠。

關鍵詞:網路教育;網路生態;網路文明

作者簡介:陸志華(1969-),男,江蘇連雲港人,揚州大學發展辦公室綜合科科長,講師。

“發展健康向上的網路文化”是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的重要戰略任務。高校網路文化在促進大學生健康成長成才方面意義重大,因而被賦予了教育的本質,兼具了技術與文化雙重內涵。

一、對大學生實施網路教育的意義

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推進了人類文明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一方面,網路教育已經成為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中的重要部分,以“零時空”為特徵的機動靈活的網路教育形式憑借其得天獨厚的優勢充分滿足了社會成員接受各級各類教育的需求;[1]另一方面,網路在成為大學生汲取知識和思想營養的重要來源的同時,也切實影響著大學生的理想信念、道德素養,甚至改變著大學生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針對網路時代大學生網路意識和行為所呈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優化網路文化氛圍,營造大學生健康成長成才的良好環境,已成為高等教育的迫切要求。

一般來說,網路文化是以“計算機和通信等技術的融合為物質基礎,以發送和接收信息為核心的一種特質文化。”[2]加強網路建設,倡導文明風氣,引導大學生網路文明行為,唱響網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推進大學文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是推進文化傳承創新和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重要載體和路徑,是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

二、網路發展趨勢是影響網路教育功效的重要因素

網路的“媒體化”趨勢,其優點毋庸置疑,有效拓展了大學生獲取信息的渠道和視野,增強了他們獲取信息的主動性、針對性和選擇性。但正是這種“媒體化”趨勢,讓青年大學生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信息時代鋪天蓋地的信息內容、紛繁復雜的文化生態、多元變化的價值取向,潛移默化改變了大學生的思維和行為方式,在推進了文化娛樂化、文化快餐化的同時,網路文化的內涵逐漸削弱,傳統教育的功效不斷弱化。因此,網路文化倡導什麼、反對什麼、允許什麼、禁止什麼,其具有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關乎大學生健康成長,關乎高校乃至社會的和諧穩定。

網路的“便攜化”趨勢對高校大學生網路行為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手持閱讀器等移動終端已逐步代替個人電腦成為人們接入互聯網的主要方式。網路信息傳播“移動化”、“快捷化”成為現實,給網路監督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困難,更需要大學生自身強化網路慎獨意識,把文明上網作為自覺要求。

“微博”時代的不期而至,“QQ”、“微信”等網路虛擬交流方式層出不窮,增強了網路環境的感性認識,豐富了信息傳播方式和傳播內容,在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積極作用的同時,也給網路信息傳播秩序的規范帶來了困難,增加了網路監督的難度,不利於大學生文明理性行為的培養。

三、高校網路教育優化的基本路徑

1.推進法制,規范發展

和現實生活相比,互聯網屬於一個虛擬世界,來自互聯網上的信息更是良莠不齊,不良信息對大學生的思想侵入逐漸滲透,行為危害不斷加深,個別大學生甚至因為網路誘導走上犯罪道路,網路“雙刃劍”的兩面性顯露無疑。網路在給青年大學生帶來積極影響的同時,很多負面效應也隨即出現,網上不良信息特別是含有淫穢、色情、暴力等內容的信息很容易誤導學生的思想、行為。[3]因此,充分認識網路利弊,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整治網路低俗之風,維護網路文明生態,成為共識。網路環境的優化必須“法治”為先,“德治”兼具,“法治”的根本要求是依法治網,統一規范,通過制度建設加強規范管理,推進互聯網健康、文明、有序地發展。

“依法治網”需要在現實生活中拓展大學生法制教育渠道,在培養大學生網路法制意識的基礎上,結合網路文明教育引導,切實豐富法制教育形式,不斷深化法制教育內容,努力拓展法制教育路徑,多方面、多渠道進行網路法制宣傳,讓法治陽光深得人心,讓大學生深刻認識到作為個體的人,在現實生活中應該遵守的道德規范,在網路世界裡應該同樣遵守,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觸犯法律法規也同樣要受到嚴厲懲罰。

實施“依法治網”就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網路法制建設,強化對大學生網路理念、網路行為進行持續引導,防止因為網路法制的缺失導致大學生在意識形態和行為上迷失方向。高校更要重視網路發展特點、趨勢以及危害性研究,密切關注青少年網路犯罪新動向,增強網路危害預見性。在工作實踐中,高校還要完善網路監督機制建設,提高預防網路危害的能力,[4]促進互聯網在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2.深化德治,佔領陣地

作為人生的黃金期,大學時代的青年大學生特點鮮明,優點和缺點都比較突出。他們中的很多人有遠大的理想和抱負,但沒有在現實社會中打磨歷練過,不能全面了解社會現實;他們有上進心,而且求知慾較強,但對外界環境缺乏鑒別和分析能力。在五光十色、“泥沙俱下”的網路世界裡,他們的道德操守很容易在感情發泄中崩潰。

高校的根本任務是“育人”。高校對大學生的網路教育必須緊跟時代步伐,引導為主,“德治為本”,促進青年大學生做網路文明的倡導者、先行者、實踐者。主要做法是:強化教育引導,提升文明素養;增強慎獨意識,做到修身自省、自覺向善;導向正確、旗幟鮮明,不斷完善網路服務;打造網路品牌,以積極向上的“紅色”基調和高雅和諧的“綠色”基調佔領網路主陣地;切實制訂與倡導網路道德規范,堅決抵制網路低俗之風。[5]需要注意的是,網路文明教育需要與傳統道德教育相結合,但網路文明規范不能簡單地引用傳統道德規范,高校要充分利用人才優勢和網路資源優勢,努力做好“揚棄”工作,強化傳統美德、民族文化和現代文明有機結合的網路文明建設,打造“紅色”和“綠色”交相輝映的和諧校園網路文化陣地。

⑹ 本科畢業論文每年抽查一次,如果發現抄襲行為將會有怎樣的懲罰

官方宣布:本科畢業論文將每年抽檢一次,抄襲撤銷學位。

教育部制定並印發《本科畢業論文抽檢辦法》,今年元旦起施行。那麼,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的比例和范圍如何。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要求,為加強和改進教育督導評估監督,做好本科畢業論文抽檢工作,保證本科人才培養基本質量,制定本辦法。

第八條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基本抽檢信息平台和本地區學士學位授予信息,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抽檢論文要覆蓋本地區所本科層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專業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結果以適合方式向社會公開,對連續兩年均有“存在問題畢業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省區域內予以通報,減少其招生計劃,並進行質量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應對有關部門、學院和個人的人才培養責任落實實情況進行調查,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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