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大學本科招生網外國語專業
⑴ 北京外國語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陽光高考政策,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保證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的校名全稱為北京外國語大學,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二號,郵政編碼是100089。
第三條 我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985”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和首批進入國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
第四條 學校招收和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及各層次的國際學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
第五條 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我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事務的咨議與監督。
第七條 我校設有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長、紀委書記和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重大事宜。本科招生辦公室是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我校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我校根據辦學條件、各省、市、自治區高考報名人數和生源質量等因素編制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由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會向社會發布。
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具體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視生源情況決定。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依據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一條 我校高招遠程網上錄取有提前批次和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兩種形式。
各批次招生由考生參加高考,填報高考志願表的相應批次志願,學校依據考生的高考分數在各省、市、自治區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我校根據在各省、市、自治區當年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招生計劃數的120%。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計劃數的105%。
第十三條 對享受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檔,投檔後以考生的實考分進行排隊順序錄取。實際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沒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錄取外語、語文、數學和外語口試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我校在錄取時,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填報志願的情況按實際考分排隊,由高到低按專業志願依次錄取。如所填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根據分數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我校在第一志願錄取不滿時,順序錄取參考志願和徵集志願考生。
第十六條 我校在專業錄取時不設定專業志願級差。
第十七條 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我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
根據我校學科專業特點,凡有口吃、嘶啞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的、有聽力障礙者不宜就讀。
第十八條 我校招生專業除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可招收英語語種和中學所學相對應語種考生外,其他外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
我校非外語專業的公共外語為英語,同時部分專業課為英文授課,所有學生應按我校課程設置規定學習。
第十九條 依據我校學科專業特點,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份外,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且成績合格。外語口試的組織及口試內容和成績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我校不再單獨組織外語口試和專業面試。
第二十條 我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即文科要求歷史為A,其他為B,理科要求物理為A,其他為B,考生進檔後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一條 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我校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農村學生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我校公布的當年招生章程執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按教育部規定,經北京市物價局批准,學費標準是: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學費為6000元/生·學年,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中外合作項目)學費為35000元/生·年,其他專業學費為5000元/生·學年。華僑、港澳及台灣省學生的收費標准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學校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收費標准為每學年750—1200元。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和報考指南。
第二十六條 學校網址:http://www.bfsu.e.cn,本科招生網址:http://joinus.bfsu.e.cn,招生辦公室E-mail:[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10-88816259。
第二十七條 我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會通過。
第二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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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重慶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精神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8號)規定,為擇優選拔具有外語特長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切實做好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就讀於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學校,具備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資格,且高中階段綜合素質優秀、熱愛外語專業、身心健康的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1.招生專業:英語、日語(高起點、零起點)、德語(高起點、零起點)。
2.日語(零起點)、德語(零起點)招生將依據考核成績和考生意願從英語考生中選拔。
3.總計劃不超過64名,擇優錄取。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三、報名程序
考生須於2020年1月1日8:00至1月6日20:00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
① 《重慶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列印,須所在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簽字且加蓋學校公章);
② 高中階段成績單(含年級人數、年級排名):須由中學教務部門出具並蓋章;
③ 考生高中期間的綜合素質檔案;
④ 證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及其他可證明考生相關申請資格的支撐材料。
以上材料按順序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原件現場考核時校驗。
申請材料應真實、完整、清晰。考生的申請材料中如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有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資格;已經獲得保送生擬錄取資格的,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四、考核選拔
1.現場確認:2020年1月7日10:00—17:00。
2.地 點:重慶大學虎溪校區外國語學院301辦公室。
3.考核時間:2020年1月8日。
4.考核地點:重慶大學虎溪校區(具體時間地點現場確認時通知)。
5.考核方式:專業面試
採用面對面口試的方式進行,考查考生的英語/日語/德語語言水平和口頭表達能力,以及考生的知識結構、邏輯思維能力等。
五、錄取辦法
1.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擇優確定各專業合格考生,並在重慶大學本科招生網、陽光高考平台以及考生所在外國語學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成為重慶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擬錄取人選。
2.學校根據各省級招生機構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錄取手續(正式錄取通知書將於7月隨高考錄取通知書一並發出)。
六、復查復測
新生入學報到期間,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資格復查和專業復測。凡復查復測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並按照規定公布上報,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七、其它
1.重慶大學外語類保送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選拔及錄取工作,並接受社會監督。在外語類保送生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請聯系紀檢監察辦公室,聯系方式:023-65103501,[email protected](僅限投訴舉報)。
2.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後不得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
3.本簡章由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4.本簡章公布後,若教育部相關政策有調整,學校將按照調整後的政策執行。
5.聯系方式:
重慶大學外國語學院
電 話:023-65678502、18623077326 郵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重慶大學(虎溪校區)外國語學院301室(郵編401331)
聯系人:馮老師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 話:023-65102370、65102371 郵 箱:[email protected]
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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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
⑶ 四川外國語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校考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的相關規定,結合四川外國語大學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特製定本簡章。
一、學校簡介
四川外國語大學始建於1950年,坐落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是一所全日制普通公辦本科院校,是西南地區外語和涉外人才培養以及外國語言文化、對外經濟貿易、國際問題研究的重要基地。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養強外語、厚人文,具有中國情懷、國際視野、交流才能,善合作、能創新的外語專業人才和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國際化人才」。學校擁有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學生教育和繼續教育及強化培訓等多形式、多層次的辦學體系。
二、專業特色
播音與主持藝術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設在新聞傳播學院,是我校重點建設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是校級重點學科戲劇與影視學的支撐專業。藝術類專業依託學校突出的外語優勢和優質的教學資源,利用新聞學、廣告學、網路與新媒體和廣播電視學等專業的互補優勢,在講授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能的基礎上,加強對學生外語學習能力的培養。在校生可輔修校內雙學位專業,可參加全國英語專業四級和八級考試,可通過校際交流項目赴國(境)外合作院校留學深造。
三、校考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山東
湖南
山西
合計
播音與主持藝術
12
10
12
34
廣播電視編導
/
10
12
22
註:山東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實行聯考招生。2020年藝術類專業最終計劃執行數視當地生源數量和質量決定,將通過四川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對外公布。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及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准。
2.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
3.考生必須取得所報專業的聯考本科合格資格(考生所在省份不組織聯考的除外)。
4.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
(二)其他條件
1.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夜盲。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需同時具備以下報考條件:
(1)五官端正、體態勻稱,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2)發音、聽力和呼吸等器官無疾病,上鏡後左右臉無明顯不對稱,雙眼無斜視。
(3)思維敏捷,表達能力強,有一定藝術學習或表演、主持經歷。
五、專業考試
(一)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流程表
考試內容
分值
時間
形式(面試)
總分
自備稿件展示
40分
2分鍾以內
限使用漢語普通話
100分
指定稿件播讀
30分
1分鍾以內
現場抽題,播讀新聞稿件
即興話題評述
30分
2分鍾以內
就指定話題闡述自己的觀點
備註:評委可能中斷某個考試環節,但不影響考生最後得分。
(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校考流程表
考試內容
分值
時間
形式(筆試)
總分
文藝常識
20分
考試時間共150分鍾(含影視作品片段播放時間約30分鍾)
1.文藝常識為選擇及填空題;
2.故事編寫考察劇作技巧為主;
3.作品分析為評論性文章。
100分
故事編寫
30分
影視作品分析
50分
備註:遲到10分鍾以上不得進入考場,開考後不得提前交卷,否則視為無效考卷。
(三)專業校考報名方式、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以當地招考主管部門公布信息為准)。
省份
報名方式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山西
網報
2020年1月14-15日
山西傳媒學院
山東
網報
2020年2月7-8日
山東淄博
湖南
網報
2020年2月11-12日
湖南師大新聞傳播學院
(四)考生請於2020年3月下旬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sisu.e.cn)或「四川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號查詢專業校考成績。
六、錄取原則
(一)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線,專業校考入圍,經當地招考主管部門投檔後,我校按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並著重參考外語和語文成績,擇優錄取。最終錄取原則以《四川外國語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為准。
校考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成績總分×40+校考成績/校考成績總分×60
(二)藝術類專業考生被錄取後不能轉入其他專業。
七、收費標准
藝術類專業校考報名費為220元/生/專業,學費為10000元/年(如有變化,以重慶市物價局當年核定為准)。
八、監督復查
1.四川外國語大學紀檢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並接受信訪、投訴。監督電話:023-65385224。
2.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專業復測。凡復查復測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並按照相關規定公布上報。
九、附則
本簡章由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實施過程中,如遇教育部發布最新政策,本簡章將做出相應調整。
四川外國語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事務。
聯系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壯志路33號。
聯系電話:023-65385206、65383326(招生就業處)
023-65380202(新聞傳播學院)
學校網址:http://www.sisu.e.cn
招生網址:http://zs.sisu.e.cn
新聞傳播學院網址:http://media.sisu.e.cn
⑷ 我是北京考生,想問一下今年北外小語種都有什麼,報名網址是什麼,急急急,應該就這幾天了,萬分感謝!!
為適應培養社會涉外專業人才的需要,經教育部批准,我校2011年小語種專業在北京地區繼續實行考生自願報名,提前參加由北京外國語大學單獨組織的外語口試和專業面試(以下簡稱「口面試」),並參加高考。高考統考後,綜合考慮高考成績和口面試成績,按考生所報小語種專業提前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
見附件1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符合北京市2011年高考報名條件。
2.2011年招生專業除德語、法語、日語、俄語和西班牙語可招收英語和中學階段所學相對應語種考生外,其他專業只招英語考生。
三、報名
1.報名時間:3月28日9:00至4月4日24:00
2.報名方式:考生需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在北京地區小語種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址:http://zhaosheng.bfsu.e.cn。
3.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注冊後按要求錄入考生信息,自行列印《2011年北京地區小語種招生報名表》,由所在中學加蓋公章確認。
4.繳費:考生需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報名工作結束後,無論何種原因沒能參加考試的,概不退費。
5.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小語種專業。
四、口面試考試
1.考試時間:4月9日 上午8:00—11:00
2.考試地點:北京外國語大學東院英語樓第十二大教室
3.所有考生均需按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2011年北京地區小語種招生報名表》、網上繳費單參加口面試考試。
五、口面試成績查詢
口面試成績將在4月2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憑網上報名時的賬號和密碼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後,在「成績管理」欄查詢口面試成績。
六、高考報名及填報志願
我校小語種專業招生錄取為提前單獨錄取(即「00批次」),其錄取時間在高考提前批(即「0批次」)錄取之前。凡參加我校4月9日舉行的口面試考試且成績合格者,其考生信息已在我校備案,高考填報志願時不需在考生志願表上填寫我校小語種專業,但歡迎考生在本科一批次繼續報考我校其它專業。
如考生放棄我校小語種專業錄取時,需於6月15日—17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我校招生辦填寫書面退出申請,逾期不得退出。
七、錄取原則
1.錄取時間:7月初
2.錄取原則:
①根據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按專業、分男女生排隊,綜合考慮考生的高考成績與口試面試成績,擇優錄取。
②錄取時按實際高考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實際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沒有政策性加分的,錄取口面試和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
3.錄取結果報北京市高招辦審批後,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八、新生入學復查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上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報到手續。入學後,學校將根據上級要求對所有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其他
聯系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88810273(傳真)
聯系地址: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號(北京電視台南面200米)
北外網址:http://www.bfsu.e.cn;
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bfsu.e.cn
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3月16日
附:1. 2011年北京地區小語種招生計劃表
2. 考場路標指示圖
3. 近4年北京地區小語種錄取分數
4月3日上午(8:00—11:30)為北京外國語大學校園開放日,2011年所有招生專業參加咨詢,同時我校於當日9:00—10:00在東院電教禮堂進行2011年招生政策宣講,歡迎考生及家長前來參觀、咨詢。
由於校園場地有限,校園開放日及口面試當天,社會車輛不得進入校園,請考生及家長於4月3、9日乘坐公交和地鐵到我校咨詢和考試。
考生及家長可以乘坐74、323、374、563、620、658、944、944支、967、968、特5、特8、特10、運通103、運通108、運通201等公交車,在為公橋站(或魏公村西口)下車;或乘坐地鐵4號線在魏公村站下車,西行500米即到。
⑸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是幾本學院,有哪些本科專業
三本
省重點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試點專業:土木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
省「十二五」新興特色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會展經濟與管理、法學;
省「十三五」特色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葯學、財務管理;市重點專業:新聞學、通信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土木工程和工商管理;
市特色專業:法學、會展經濟與管理、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和護理學;
市特需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建築學;以及3個省一流學科(葯學、工商管理、土木工程)和4個省重點學科(計算機應用技術、岩土工程、葯理學、企業管理)所支撐的專業。
(5)折大學本科招生網外國語專業擴展閱讀: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成立於1999年7月,是經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由浙江大學、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辦學,並與浙江省郵電管理局(現為浙江省電信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共同發起創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有全日制本科生12400餘名,與浙江大學等聯合培養的碩士研究生170餘名。學院佔地1000餘畝,校舍面積40萬余平方米,辦學條件先進齊備。
南校區:杭州市拱墅區湖州街51號(310015)
北校區:杭州市拱墅區湖州街50號(310015)
學院面向全國招生,設有計算機與計算科學、信息與電氣工程、工程、醫學、外國語、商學、傳媒與人文、法學、創意與藝術設計等9個分院,37個本科專業。設有與紐西蘭懷卡託大學合作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1個,課程合作項目9個。
⑹ 四川外國語大學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考生家長可前往四川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sisu.e.cn]查看。
⑺ 天津外國語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開展,維護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權益,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學校開展錄取工作和招生咨詢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基本情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外國語大學
二、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培養層次:本科、研究生
四、學校代碼:10068
五、辦學地點:五大道(馬場道)校區——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17號,郵編300204;濱海校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學府路60號,郵編300270。
六、學校概況:天津外國語大學是一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工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特色鮮明的高等學校,是全國最早獨立設置的八所高等外語院校之一。學校現有61個本科專業,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29個碩士學位授權方向,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涵蓋21個授權方向),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學校積極開展對外學術文化交流,先後與世界40餘個國家和地區的240餘所大學和教育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與國外高校合作承辦9所孔子學院。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萬餘人。
第四條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天津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協調處理日常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黨委領導下進行,並主動接受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22-81509020,022-12388。
第六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監督」的原則實施開展。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七條學校根據社會需求及學校學科專業布局,制定學校2022年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學校同時還將通過網路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據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用於解決平行志願投檔省份,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九條學校求索榮譽學院是天津市教育體制改革示範項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學校錄取的新生中選拔,具體的篩選條件將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為保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語種人才培養計劃的落實,求索榮譽學院不接受已錄取到捷克語、匈牙利語、印度尼西亞語、波斯語、緬甸語、泰語、馬來語等專業學生的申請。
第十條學費收取按天津市規定的標准執行,預科階段——每生每學年3800元;本科階段——文科類(不含外語類)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理工類、外語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12000元;動畫專業:每生每學年15000元;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8000元。上述學費不包含學生自願參加的特色培養項目費用,如國際交流項目和天津市教育體制改革項目等。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五大道(馬場道)校區:8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800元,6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1000元;濱海校區6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1000元。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及考生志願為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批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凡已進檔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服從專業志願調劑,學校將全部錄取,不做退檔處理。對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區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願考生不足,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三條安排專業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將考生按高考實考分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安排專業;同分條件下,優先安排專業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文學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外語、語文、數學;非文學類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為外語、數學、語文)。如所填專業志願都已錄滿,服從專業調劑者,將隨機安排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對享受省(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加分進檔,但進檔後排序時以實考分為准安排專業,當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優先錄取(安排專業)。
第十五條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原則。
第十六條學校2022年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重慶、廣東等省(市)的招生錄取工作執行各省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關規定。學校招生專業(類)對上述省(市)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示為准。
第十七條考生體檢標准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自治區)級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口試成績不合格者,外語類專業不予錄取。考生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外語口試的,學校對口試不作要求。
第十九條學校外語類專業一般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但日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法語專業也招收相應語種的考生。非外語類專業不限制應試語種。
第二十條學校關於保送生招生、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單獨面向台灣、香港地區免試入學的招生細則分別詳見天津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tjfsu.e.cn/)公布的《天津外國語大學2022年保送生招生簡章》、《天津外國語大學2022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天津外國語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天津外國語大學2022年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簡章》、《天津外國語大學2022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簡章》。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一條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市、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批准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直接向考生以郵政特快專遞寄送錄取通知書。考生可於錄取期間登陸我校招生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二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書面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三條在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在學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轉專業政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工商管理類(包含會計學、財務管理、國際商務、人力資源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經濟學、大數據管理與應用、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類(包含新聞學、傳播學)、網路與新媒體、廣告學、教育技術學、數字媒體技術、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法學、國際政治、外交學、國際組織與全球治理專業辦學地點在濱海校區。
外國語言文學英語類(包含英語、翻譯、商務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葡萄牙語、捷克語、匈牙利語、朝鮮語、阿拉伯語、印度尼西亞語、波斯語、緬甸語、泰語、馬來語專業及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辦學地點在五大道(馬場道)校區。
第二十六條學校建立有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出國交流資助等。學校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全方位、全過程的幫扶資助,確保沒有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二十七條學校網址:http://www.tjfsu.e.cn/
本科招生網:http://zsb.tjfsu.e.cn/
招生辦公室E-mail:twzhaoban@tjfsu.e.cn
聯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17號
郵政編碼:300204
咨詢電話:+86-22-23286923
微信公眾號:天津外國語大學招生辦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僅適用於2022年度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頒布實施。
第二十九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准。
第三十條在招生咨詢中,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執行。
⑻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2019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 上海外國語大學 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 上海外國語大學 ,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並與上海市共建、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高校,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1550號,郵編201620。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上海外國語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與決策機構,由校長擔任組長,成員由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紀委監察處處長、招生辦公室主任等組成。
第六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實施細則,負責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並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三)制定、報批和公布學校本科招生章程,並根據經教育部審核備案的章程制定專項招生簡章;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五)客觀、公正地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七)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面向全國招生,學校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著力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本科專業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區市)和本科第一批招生,考生可同時填報,學校在各省(區、市)招生的批次、專業、人數及有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當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第十二條 學校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
第十三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含)以上。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在專業錄取時認可已計入考生投檔成績的政策性加分,對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學校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為原則,各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分,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願確定錄取專業。在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滿足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志願。若投檔成績相同,且外語成績相同,則依次優先錄取實考分高者、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文綜,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理綜。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可調劑到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中學所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可以報考我校所有專業,俄語考生可報考俄語、烏克蘭語專業,德語考生可報考德語、德語(經濟學)專業,法語考生可報考法語專業,西班牙語考生可報考西班牙語、西班牙語(企業管理)專業,日語考生可報考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專業。
第十七條 考生報考 上海外國語大學 所有專業都必須參加各省級招辦組織的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省級招辦未組織口試的省、區、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語口試要求為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口試成績C(含)以上。
第十八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保送生、自主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執行。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華僑及港澳台學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考生體檢標准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和上海市物價局核定標准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費:每人5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德語(經濟學)、西班牙語(企業管理),每人15000元/學年;超過專業培養計劃的學分按我校學分制實施辦法另行收取。住宿費:每人1200元/學年(松江大學園區學生公寓)。
第二十二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本科招生網站:http://admissions.shisu.e.cn,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咨詢熱線:021-55386006、55381647。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監察電話:021-65422784。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 上海外國語大學 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
⑼ 江南大學2020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江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是一所在國內有影響力、國際有知名度的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江南大學源起1902年創建的三江師范學堂,於1958年建校,坐落於風景如畫的太湖之濱——江蘇省無錫市。佔地3250畝的現代化生態校園,曾獲教育部校園規劃一等獎,被譽為「中國最美麗的大學」之一。學校曲水流觴、設施先進、功能齊全,為青年學子的學習、生活提供了優越的環境,是教育部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校。在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大學評價》排行榜中,江南大學位列全國第47名。
根據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於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2020年我校繼續招收外語類保送生。
一、招生對象
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的具備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品學兼優、熱愛外語專業、身體健康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二、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為英語、日語,招生計劃不超過10人,擇優錄取。
對於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不限。
三、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
2020年1月2日-6日。
(二)網上報名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按照系統提示、要求完成網上報名。
1、個人陳述包括自身成長與發展情況,從高中階段寫起,字數800字左右。
2、考生提供的附件材料包括:(1)高中學業水平成績;(2)綜合素質檔案;(3)獲獎證書復印件或寫實性材料。上述材料均須由中學審核並加蓋公章。
3、考生信息填寫完整後,下載列印報名申請表,並由考生本人、所在中學在申請表相應位置簽名、簽署意見和蓋章。
4、申請表及所有材料均須上傳報名系統,上傳報名系統的紙質申請表的版本號須與報名系統顯示的版本號一致。無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
特別說明:考生所有報名材料均須真實、完整、清晰可辨。如在報名系統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將不予審核,視為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
學校將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後續考核。考生可於3月1日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二)綜合考核
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英語綜合能力測試,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考核時間為2020年3月下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確定擬錄取名單及專業
依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生源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保送生人選。根據考生申報的專業志願,按照綜合成績優先的原則,確定其擬錄取專業。經學校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及專業後,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公示。
五、錄取辦法
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確認後,辦理錄取手續。
六、監督保障
(一)江南大學保送生招生工作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考試的統籌協調及組織實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七、聯系方式
本科招生電話:0510-85915666 傳真號碼:0510-85913570
通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214122
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jiangnan.e.cn
官方微信公眾號:江南大學招生就業
八、其他
(一)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出台的2020年保送生招生文件及學校本科生招生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招生簡章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⑽ 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有哪些
2021年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有:
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軟體學院電子信息專業學位軟體工程領域、軟體學院機械專業學位工業設計工程領域、軟體學院電子信息專業學位人工智慧領域、社會工作、國際商務、稅務、金融、應用心理、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廣播電視領域、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廣播電視領域(國際化培養項目);
新聞與傳播、漢語國際教育、會計、工商管理、法律、教育、公共衛生、護理、應用心理、社會工作、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廣播電視領域、工程師學院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碩士(GMSCM全球項目)、工商管理碩士(MBA、IMBA方向)、工商管理碩士(EMBA方向)。
2021年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和考試科目
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及相關說明請見《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1.全國統考:四門考試科目詳見專業目錄(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為三門考試科目),其中政治理論、外國語(英一、英二、日、俄)、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化學(農)、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其餘科目均由我校命題。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聯考:考試科目為英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3.法律碩士(JM)聯考: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課,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以上內容參考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浙江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