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允許用本科專業報考嗎
Ⅰ 報考海關要求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西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生報名條件放寬至高中畢業及同等學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
2、在報關活動中發生走私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被海關依法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3、在考試中發生作弊行為,被海關取消考試成績,或者有其他違規行為,被海關以作弊論處,不滿3年的。

(1)海關允許用本科專業報考嗎擴展閱讀:
海關的權利:
1、檢查權
進出境運輸工具,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在海關監管區內進行檢查;在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邊境地區,應當檢查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和走私貨物、物品、物品的場所,應當檢查有關運輸工具。
對隱藏的走私物品應當檢查,對被走私嫌疑人的身體應當檢查,對與進出口活動有關的生產過程應當檢查營和貨物。
2、查閱、復制權
查閱、復制出入境人員證件,查閱、復制與運輸工具、貨物、藝術有關的合同、發票、帳目、文件、記錄、文件、業務函電、音像製品等有關資料。ICLES進出該國。
3、查問權
詢問違反海關法或相關法律法規的嫌疑人。
4、檢驗權
對進出境貨物、個人攜帶的行李物品、進出境物品的查驗。
5、查詢權
查詢被審計單位在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
6、稽查權
檢查企業的出入境活動及進出口貨物的有關帳冊、會計憑證、單證和資料。
7、扣留權
違反海關法和有關合同、發票、帳冊、文件、記錄、業務函電、音像製品等規定保留進出口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拘留走私犯罪嫌疑人的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48小時。
8、連續追緝權
進出境運輸工具或者個人逃脫海關監管的,應當帶回海關監管區和海關附近沿海邊疆地區處置。
9、行政處罰權
對尚未構成走私罪的違法者,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包括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和違法所得,對走私當事人和違反海關規定處以罰款,對違法的報關企業、報關員暫停或者取消其資格。
10、佩帶和使用武器的權利
海關為履行職責,可以依法攜帶武器。海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以使用武器。
11、強制執行權
在當事人不依法履行義務的前提下,為實現海關的有效管理,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採取法定的強制手段,強制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海關強制執行權包括強制減稅、強制執行海關處罰決定等。
Ⅱ 老師你好,我是法學本科專業,想報海關,但它明確要求是海關專業,不知道可不可以報,謝謝
你不可以報考要求海關專業的職位!海關有需要法學專業的職位,海關對專業要求不是很嚴格,很多職位都是沒有專業限制。
Ⅲ 報考海關需要的專業,一定要是本科的專業嗎如果中專是要求是專業,但本科不是呢可以嗎謝謝
要求本科學歷自然是以本科專業為准了,除非是要求本科以上本科是研究生不是的那就可以以本科是的去報,要本科的拿中專去報當然是不可以的
Ⅳ 如果要當海關,要讀什麼專業,有什麼要求
全國海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海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以及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的統一部署,海關總署將組織實施全國海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機關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八)其它條件。 招考職位學歷要求為本科以及以上學歷的,報考者應在畢業時取得國民教育系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凡有此要求以及對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有明確要求的,報考者應於工作報到時提供相應的證書或相關證明,不能提供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報考緝私警察職位還應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程序、條件和授銜年齡等有關規定。
Ⅳ 報考海關公務員有專業要求嗎
報考海關公務員的報考條件:
為滿足全國海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各直屬海關將在中央公務員考試錄用主管部門和海關總署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2016年度全國海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考全國海關公務員,應具備《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考簡章中列明的相應職位條件。報考人員對職位條件如有疑問,請向招錄海關咨詢,以招錄海關解釋為准。
二、全國海關招錄職位要求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同時具備與該職位所需專業相應的學歷和學位。
除招考簡章中特殊說明外,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應以應屆學歷及該學歷對應專業報考;報考其他職位的人員應以已取得的最高學歷及該學歷對應專業報考。
三、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合格,指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合格證書。
四、報考海關緝私警察職位(已在招考簡章中註明,請各位考生注意區分)的人員還應符合《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等規定的標准和條件;報考其他註明「適用體檢特殊標准」職位的人員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
從上面的條件上面看到關於海關公務員的專業報考要求為應同時具備與該職位所需專業相應的學歷和學位。
Ⅵ 報考海關公務員要求大學什麼專業
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周歲以下(1974年2月3日至1992年2月3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但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等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大專學歷;
(八)具備中央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招錄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參加並通過公安部、司法部規定的體能測試。
某些緊缺急需的專業性職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面向全國招考優秀非應屆畢業生,但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條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一律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也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Ⅶ 報考海關是否有專業限制,應該參考那些材料
我08年剛考了
只是革命尚未成功~~
報海關的途徑只有參加公務員國考
但海關報考內的要求容是
應屆畢業生。
再說
你上面說的教材一點都用不到
那隻考公務員考試的內容哦
建議你換別的職位報考吧
我QQ63489321
便於交流
Ⅷ 報考海關需要哪些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國海關總署系統依據公務員錄用,每年均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人員中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歡迎有志投身海關事業者報考,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程序,經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審批錄用後加入海關的大家庭。

(8)海關允許用本科專業報考嗎擴展閱讀
中國海關歷史如下:
中國海關歷史悠久,早在西周和春秋戰國時期,古籍中已有關於「關和關市之徵」的記載。秦漢時期進入統一的封建社會,對外貿易發展,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在合浦等地設關。宋、元、明時期,先後在廣州、泉州等地設立市舶司。
清政府宣布開放海禁後,於康熙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684-1685),首次以「海關」命名,先後設置粵(廣州)、閩(福州)、浙(寧波)、江(上海)四海關。
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漸喪失關稅自主權、海關行政管理權和稅款收支保管權,海關變成半殖民地性質的海關,長期被英、美、法、日等帝國主義國家控制把持,成為西方列強掠奪中國人的一個重要工具。
直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人民政府接管海關,宣告受帝國主義控制的半殖民地海關歷史結束,標志著社會主義性質海關的誕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原海關機構和業務進行徹底變革,經歷曲折的發展過程,逐步完善海關建制。
Ⅸ 考海關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必須是學這個專業或者要求專業對照是嗎
全國海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事項的說明:
為滿足全國海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各直屬海關將在中央公務員考試錄用主管部門和海關總署的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2016年度全國海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考全國海關公務員,應具備《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考簡章中列明的相應職位條件。報考人員對職位條件如有疑問,請向招錄海關咨詢,以招錄海關解釋為准。
二、全國海關招錄職位要求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同時具備與該職位所需專業相應的學歷和學位。
除招考簡章中特殊說明外,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應以應屆學歷及該學歷對應專業報考;報考其他職位的人員應以已取得的最高學歷及該學歷對應專業報考。
三、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合格,指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合格證書。
四、報考海關緝私警察職位(已在招考簡章中註明,請各位考生注意區分)的人員還應符合《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等規定的標准和條件;報考其他註明「適用體檢特殊標准」職位的人員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報考人員身體條件以參加體檢時狀態為准,體檢結論由指定體檢機構給出。
五、關於填報報名信息的要求:
(一)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請先向畢業院校或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確認是否具有派遣資格,並在備注欄中註明相關情況。
(二)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報名時應已經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並在報名時將影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提交報考海關。
(三)學習經歷請從高中階段填起,應註明:起止年月(年月應能前後銜接、沒有斷檔)、畢業院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上規范稱謂為准)、研究方向(填寫規范簡稱,本科可以不填此項)、學歷層次(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位(詳細填寫,如「管理學碩士」、「法學學士」等)、學習性質(全日制、在職等)等7項內容。鼓勵補充填寫個人學術專長、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兼職實習經歷、德才表現等內容。
(四)社會工作經歷請註明:起止年月(年月應能前後銜接、沒有斷檔)、工作單位、機構隸屬、職務、主要工作職責等5項內容。對於沒有所屬單位的社會經歷,應至少註明:起止年月(年月應能前後銜接、沒有斷檔)、檔案存放機構、戶籍所在地(具體到區縣)、居住地(具體到區縣)、證明人及聯系電話等5項內容。鼓勵補充填寫個人業務專長、工作實績、經驗積累、德才表現等內容。
(五) 獎懲情況應至少註明:曾獲得獎懲的名稱、獎懲年月、給予單位等3項內容。只能填寫具備有效書面證明材料的獎勵項目,沒有書面依據的獎勵項目請勿填寫。未說明受處分情況的,視同報考人員承諾未受到過處分。
(六)各類報考人員應註明最高學歷階段的主要專業課名稱及成績(或等次)。
(七)家庭成員應至少註明:姓名、關系、所在單位、職務等4項內容,如有個別信息不便填寫,應作出相關解釋。直系親屬成員(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應不能遺漏。如未按上述各項要求填報,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
六、全國海關謹提醒報考人員慎重填報有關信息。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均將留存,所有填報、修改報考信息的歷史記錄,均可在系統內予以查證,在面試資格復審、錄用考察、公示、備案以及錄用後試用期管理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的行為,或報名信息與真實信息有較大差異,招錄海關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取消其面試、體檢、考察或錄用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報考人員報名前認真查看職位報名進展,慎重選擇報考海關和職位。
七、招錄期間,各招錄海關將通過海關總署門戶網站發布重要有關考錄工作的通知(點擊首頁「公務員」欄目進入),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八、其他報考條件、報考程序、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信息,以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指南以及相關通知為准。
九、考錄工作期間,請報考人員務必保持聯系暢通,以便及時通知相關信息。如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相關結果請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