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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校本科專業申報

發布時間: 2023-05-06 04:54:53

『壹』 吉林農業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農業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 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城大街2888號。

第二章 收費標准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准

按專業類招生的學費標准:

工商管理類、生物科學類、生物工程類、植物生產類(Ⅰ、Ⅱ、Ⅲ)、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機械類、動物生產類、中葯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社會學類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新聞傳播學類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計算機類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

按專業招生的學費標准:

應用心理學、園林、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動物葯學、草業科學、林學、智慧農業、農葯化肥、農藝教育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

風景園林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金融學、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生物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動物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准待定。

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第1—3學期學校實行通識教育培養,按照專業類收費標准收取;第4—8學期學校實行專業教育培養,按照所學專業收費標准收取。

按專業錄取的學生,學校按照專業收費標准收取。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農業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我校按照《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於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後,由學校核實認定後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設立了專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社會捐贈獎助學金、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伙食補貼、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第八條 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由學校根據認定標准和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國家和學校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類)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要求英語單科最低成績100分;生物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動物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要課程由外方合作院校派遣教師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學校公共外語開設英語、俄語、日語,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類)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通知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學校在各省(區、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嚴格按照各省(區、市)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2.學校以考生的投檔分數進行專業(類)錄取,專業(類)志願間不設分數級差,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順序依次錄取。在安排專業(類)時,學校承認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照顧政策加分。

3.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按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成績或選考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4.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類)調劑,則可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類);未能按專業(類)志願錄取,且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專業(類)調劑但未滿足專業(類)錄取條件,則予以退檔。專業(類)組調劑時,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類)組內進行。所有專業(類)調劑考生的優先順序均低於有專業(類)志願的考生。

5.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類)志願排隊錄取。

6.江蘇省考生要求。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為選測科目成績最低須達到2B,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辦法錄取。

7.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原則:生物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動物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

8.對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國家、地方專項計劃等,按國家相關政策錄取。

9.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是中國吉林農業大學與義大利卡麥利諾大學合作舉辦生物技術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與美國西肯塔基大學合作舉辦動物科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學生完成規定課程考試合格,達到中國吉林農業大學畢業要求和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獲得吉林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10.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依據《吉林農業大學關於按大類招生培養與專業分流指導性意見》,學生第1~3學期,在專業類內統一培養。第3學期,依據第1~2學期所有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和個人填報志願次序進行專業分流。對分流後專業類內少於15人的專業當年停辦,專業類內的全部學生須在不停辦專業中重新進行分流。第4~8學期,進入分流後的各專業進行培養。按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參與專業分流。

11.藝術類專業。

(1)考生必須參加其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不承認其他學校的加試成績。

(2)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

(3)學校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4)如生源省份無相關要求,學校按考生文化課總分的60%和專業課總分的100%相加所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綜合成績=文化課總分×60%+專業課總分×100%

(5)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課總分高的考生,若文化課總分也相同,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外語、語文、數學科目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12.體育類專業。考生須參加其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文化課分數達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投檔後,按照文化課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文化課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考試分數高的考生,如專業考試分數也相同,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外語、語文、數學科目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則按其投檔辦法執行。

13.國家高水平運動隊。根據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試機構的文件要求,對符合國家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條件,經學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符合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並審核確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台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有關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規定錄取。

14.對口招生。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分數相同時,將依次按照外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jlau.e.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新城大街2888號

聯系電話:0431-84532980

聯 系 人:吉林農業大學招生就業工作處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吉林農業大學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貳』 2020年吉林大學轉專業,大一新生轉專業和入學考試

《吉林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經嚴格審查後,可允許轉專業:確有某些突出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業務專長者;經學校認定,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適宜在原專業繼續學習者;學校根據學科、專業發展需要,統一進行專業調整者;符合學校規定且具備新專業學習條件的成績優異者;根據學校創新人才培養計劃而選拔出來的特優生。

為做好學生轉專業的有關具體工作,讓確有某些突出專長者在自己真正感興趣的專業完成學業,通過公平、公正的辦法和規范、程序化的手續實現部分學生轉專業的願望,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吉林大學調整本科學生專業的原則是:「規定時間,公布計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雙向選擇,宏觀控制」。

第二條每年6月的第一周,各學院向學校教務處提出可接收學生專業和擬接收人數,接收條件及建議考試科目等,由學校教務處向全校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公布。

第三條每年6月的第二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自願報名,填寫《吉林大學本科學生轉院(系)轉專業審批表》,按照自己意願只能選擇兩個擬轉入專業,作為第一志願和第二志願,交轉出學院審批,轉出學院按照不超過當年本專業學生5%的比例控制轉出人數。批准後將《吉林大學本科學生轉院(系)轉專業審批表》交教務處教務科。

第四條每年6月的第三周,學校按學部共同課程安排轉專業考試,公布考試成績,相關學部組織召開相關學科的教授會議,對成績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進行面試並打分,在合格人選中擇優選擇,按接收能力的上限比例推薦給相關學院。現階段的上限比例暫定為不超過當年本專業學生的5%。

第五條每年6月的第四周,相關學院按照應接收人數和學部教授會議推薦意見確定錄取人選,教務處將初步意見向學生公布。

第六條每年七月的第一周,學校對被確定錄取的學生進行一次性審批。《吉林大學本科學生轉院(系)轉專業審批表》經教務處審核同意、主管校長批准後,學生持《吉林大學學籍變動通知單》到各有關部門辦理學籍變動手續。

第七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考慮轉專業:

(一)國家「基地」專業的學生,但按「基地」滾動培養規定調整者除外;

(二)委託培養、委託代培,定向培養、保送生、特招生,專科升入本科學生;

(三)學生入學未滿一學期的學生;

(四)學生入學滿一學年的學生(「軟體學院2+2模式」轉專業除外);

(五)有考試違紀行為或受到其它紀律處分的學生;

第八條確定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當時學期原專業的期終課程考試,無故曠考和考試不及格者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取消其轉系資格。教務處於下學期開學初辦理轉專業手續,學生到轉入學院報到。

第九條在規定時間之外,不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十條學校繼續實行「尖子學生培養『211』工程」中規定的對待優異學生的轉專業政策,對於「吉林大學新生獎學金」獲得者、在某領域獲得專項優異成績(以獲得認定證書為准)者,在時間上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第十一條對於從「熱門專業」向「冷門專業」轉入者,從高分錄取專業向低分錄取專業轉入者,在時間上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第十二條學生申請轉專業需向學校繳納轉專業手續費100元,作為聘請專家面試、考試組織及相關材料准備等費用。

第十三條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在2003年4月8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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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吉林大學自考在哪報名通過率高,都有什麼專業啊

我自考的時候直接報的培訓班,是長春緣夢文化-自考成考助學中心,他們的通過專率很高的,而且報名的屬一切瑣碎的事情都不用我操心了,很省心,現在證已經拿到手了,你網路搜一下長春緣夢文化助學中心就找到他們了。

吉林大學自考本科專業:項目管理 汽車營銷與服務 現代企業管理 計算機應用軟體 經濟法學 葯學與葯品營銷 生物制葯 畜牧獸醫 道路橋梁
東北師范大學自考本科專業:國際經濟與管理 投資理財 人力資源管理 公司管理 漢語言文學 信息管理與服務
長春工業大學自考本科專業:工商企業管理(工業管理方向)
吉林教育學院自考本科專業:漢語言文學教育 英語教育
其他學校自考本科專業:會計(吉林財經大學) 工程管理(建工學院)工程造價(工程學院)

『肆』 中國地質大學自考本科專業有哪些吉大法律自考本科畢業證如何申請呢

中國地質大學介紹

中國地質大學通稱的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隸屬國家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項目」、「985工程項目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關鍵建設高校,是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是國家批准成立研究生的大學,當選國家「111計劃」、卓越工程師培養教育計劃、國家基本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新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人員接受學校、

吉林大學自考本科申請資格:

1得到本科畢業證

2五門主桿課均值70分或以上

3畢業設計論文(畢業論文)優良之上(80多分)

4根據吉林省學土學位外語考試。

吉林高校自考本科報名帶上原材料:

1本科畢業證電子檔一張

2身份證件正反面電子檔

3規范小二寸藍底證件照電子檔一張

4收費標准:200元成本費(附加扣除300附加費)共500(包申請辦理包取資格證書郵遞)

『伍』 吉林省課程計劃

1. 吉林大學本科學生證上法學院的學號跟教學號是多少啊

呵呵我就是吉林大學法學院的,我是06屆的,我們的學號和教學號分別是07和22.

2. 吉林省碩師計劃,只有吉林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北華大學,延邊大學這四所學校有嗎

確切的說只有 吉林師范大學和北華大學 但是名額基本上都給吉林師范大學了
按照各學校報省里的計劃在各個專業招聘 本專業師范類的所有學生都有資格參加

3. 長春理工大學重修課程一般安排在什麼時候,是在周末嗎

是的,一般在星期六星期天上午和下午,偶爾的也在星期五晚上。

長春理工大學(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原長春光機學院)坐落在吉林省長春市,是一所以光電技術為特色,光、機、電、算、材相結合,工、理、文、經、管、藝、法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教學研究型大學,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部、長春市共建院校,享有"中國光學英才搖籃"的美譽。 該校是中國"卓越計劃"重點建設大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又稱小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
學校1958年由中國科學院創辦,已故著名科學家、兩院院士王大珩為學校創始人、第一任院長。建校以來,學校先後隸屬於中國科學院、國防科委、第五機械工業部、國家機械工業委員會、機械電子工業部、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1999年被劃轉為以吉林省管理為主,並與國防科工委共建;2002年更名為長春理工大學;2004年被確定為吉林省重點大學。2012年入選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院校。
截至2014年6月,學校設有57個本科專業;有3個校區,土地面積74萬余平方米,建築面積64萬平方米,資產總值22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億元;擁有中外文紙質圖書212萬冊、電子圖書10629GB。
學校的發展目標是:建成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文理交融、軍民兼顧,光電技術特色鮮明,重點學科優勢突出,工、理、文、經、管、法、藝協調發展的多科性、開放式、高水平教學研究型大學,實現"省內領先、國內先進、國際知名"的奮斗目標。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長春理工大學
所屬地區:中國吉林長春
創辦時間:1958年
學校地址: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089號
現任校長:於化東
主管部門:吉林省教育廳
碩士點:83個
重點實驗室:高功率半導體激光國家重點實驗室
學校類型:工科
國家重點學科:1個
類 別:公立大學

專職院士:5人
英文名: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博士點:25個
簡 稱:長理(CUST)
主要院系:光電工程學院,理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等
校 訓:明德 博學 求是 創新
知名校友:張國清,施正榮
屬 性: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本科大困專業:57
博士後流動站:6

4. 吉林大學藝術學院教學號是多少,就是藝術學院的學號開頭兩位。(求已經入學的學長學姐)

吉林大學本科學抄生證上法學院的學號是07,教學號是22。
吉林大學(Jilin University),簡稱吉大,坐落在吉林省省會長春市,始建於1946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系國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計劃」重點建設的著名學府,入選「珠峰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21世紀學術橡昌聯盟」等國際組織的重要成員。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軍事學、藝術學等全部13大學科門類;有本科專業124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9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4個。有全日制學生69196人,其中博士生、碩士生24202人,本專科生43383人,生1404人。

5. 吉林大學 怎滾如念么查全校的課程

貌似你的知道課程代碼,而且好像也不是所有課程你都能看到

6. 吉林大學計算機專業怎麼樣

吉林大學計算機專業挺好的,就是課程設置上多數都是更偏向理論性,不重視實踐,具體的評價如下:

1、學科豐富。學院擁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軟體工程」兩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國內首批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有計算機軟體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系統結構、軟體工程和生物信息學5個博士點,其中計算機軟體與理論為國家首批重點學科,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應用技術為吉林省重點學科。

學院設有計算機軟體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系統結構和網路與信息安全4個碩士點;設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與信息安全和物聯網工程等3個本科生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物聯網工程均為國家特色專業),以及「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本科試驗班(教育部首批珠峰計劃)。

2、歷史悠久。吉林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始建於1976年,由著名教育家、數學家、計算機科學家王湘浩院士創建,是國內最早開展計算機科學教學與研究的單位之一。2001年5月,由原吉林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原吉林工業大學計算機科學與工程系、原長春科技大學計算機系、原長春郵電學院計算機系合並組成新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6)吉林省課程計劃擴展閱讀:

學院擁有計算機實驗教學、物聯網虛擬模擬2個國家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硬體條件處在全國相關學科中的前列,為本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礎。

擁有高水平教學團隊,教學改革與課程建設成績突出。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7個,承擔國家級精品課程4門,教育部IBM、微軟精品課2門,2014年獲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2項,2018年獲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2項。

多年來學院始終以培養高質量、高層次,適應社會需求的計算機專門人才為宗旨,高度重視學生創新意識和能力的培養,本科生、研究生在國際國內學術會議、科技競賽中屢獲佳績。

7. 吉林英語自考(專科)課程計劃

吉林自考英語專業新舊考試計劃對照表
2007-8-28 【大 中 小】
英語專業(基礎科段) 專業代碼:050207

主考學校:東北師范大學

序 代碼 現行計劃課程 代碼 原計劃課程
1 0001 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0001 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7797
7823 哲學
中國革命史 (二科代三科)
2 0002 *** 理論概論 0002 *** 理論概論
3 0003 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 0003 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
4 0794 綜合英語(一) 7339 基礎英語(一)
5 0795 綜合英語(二) 7338 基礎英語(二)
6 0593 聽力 7780 英語聽力
7 0594 口語 7878 英語會話
8 0597 英語寫作基礎 7783 英語綜合技能
9 0522 英語國家概況 7776 英美概況
10 0830 現代語言學 7788 英語語言學概論
11 0831 英語語法 7782 英語語法
12 0094 外貿函電 0094
0833
0834 外貿函電
外語教學法
英語經貿知識 0010
7943 大學語文(專)
文選與寫作(朝文版)
過一科可代
0833 外語教學法
0018
0019 計算機應用基礎
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
0834 英語經貿知識
畢業條件: 凡按照本專業考試計劃的規定取得理論課及實踐課的及格成績;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專科畢業證書。東北師范大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吉林自考信息網信息中心

8. 我是非師范類往屆畢業生,韓語專業,如果我考取了語文教師資格證,能報吉林省的特崗教師(語文)嗎希望

如果您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且滿足您想要報考的學段要求的學歷條件,那麼您是可以報考的。
特崗教師招考公告中,對於招考對象和報名條件,有明確的說明。我復制到這里給您參考。

(一)招聘對象
1.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其以上畢業生。
2.師范分院(初等教育專業)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科畢業生。
3.取得教師資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經驗、截至2015年9月1日年齡在30周歲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專業往屆全日制師范類專科畢業生(僅限於申報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的「省級計劃」崗位)。
4.延邊大學、北華大學和吉林師范大學應屆畢業生中,取得國家「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資格的人選。
(二)報名條件
報名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擁護中國 *** 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熱愛農村教育事業,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
2.學歷條件。申報初中教師崗位人員,其學歷要達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及其以上程度;申報小學教師崗位人員,學歷要達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專科(含初中起點五年制初等教育專科)畢業及其以上程度;申報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的「省級計劃」崗位,學歷可以放寬到對應專業的全日制往屆師范類專科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人員。
申報中小學崗位人員所學專業要求與報考崗位學科對口或相近, 其中往屆畢業生還須具備與申報崗位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3.普通話水平。申報人員的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標准,申報語文學科崗位應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標准,少數民族教師達到三級甲等及其以上標准,並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4.身體條件。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學能力。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和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9.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幾本強勢專業是什麼

是二本院校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位於吉林省長春市,是中國第一所專門為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培養師資的全日制本科師范院校,被教育部確定為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是吉林省人民 *** 確定的全省職教師資保障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吉林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建設職教師資基地。

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1]

國家級特色專業: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市場營銷 [18]

吉林省高等學校本科品牌專業建設點: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 [1]
省級特色專業: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市場營銷、服裝設計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編輯出版學、財務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吉林省榮發服裝廠 [1]
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電工電子實驗教學中心、先進製造技術實驗教學中心、自動化控制技術實驗教學示範中心、食品科學與工程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1]
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三三制專門化」市場營銷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中職本科「3+4」銜接機械電子工程「工學融合」的「五維度」一體化設計的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卓越職教師資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
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改革項目:「一-二-三課堂」立體設計—卓越職教師資自動化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踐》 [1]
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電氣信息類學科教學法、就業指導、職業生涯規劃、職業教育課程開發 [18]
省級精品課程: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29] 、單片機原理及應用 [30] 、大學英語、市場調查 [18] 、機械設計、信號與系統 [31] 、財務會計學 [20] 、電機與電力拖動基礎 [32] 、通信原理、微生物學、工程制圖

『陸』 2013年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3年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章程》由我轉載,放心閱讀,僅供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吉林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推進校務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吉林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蓋全日制本科、高職(專科)兩個招生層次;招生形式有全國普通高考統一招生和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單獨招生。
       第三條  吉林大學(國標代碼10183)是教育部直屬全日制國家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學校注冊地址為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政編碼130012),各學部各學院的本科慧蘆專業及高職(專科)專業分布在長春市內的七個校區。

       第四條  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權利平等,公正選拔、擇優錄取,公開程序、規范操作」的原則,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管理體制。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吉林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集體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決策並指導全局性工作。
       第六條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工作機構,全面組織和實施吉林大學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職(專科)學生的招生工作。吉林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代辦招生事宜。

       第七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和監察處作為吉林大學的常設機構,在招生錄取期間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三章   專業介紹

       第八條  學校概況和各專業介紹見《吉林大學2013年報考指南》及《吉林大學2013年招生專業介紹》,詳情請查詢吉林大學招生網站,網站地址為:http://zsb.jlu.e.cn。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在經教育部審核批準的年度招生總規模的基礎上,依照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校的專業設置和辦學條件,制定《吉林大學2013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區」)生源情況和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我校分省計劃編制情況,在分專業計劃基礎上制定《吉林大學2013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區招生辦公室在報考前向考生公布。前亮帶

 
第五章   錄取辦法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專業學習對考生的相關要求,依照國家法規和我校錄取原則,制定下列錄取辦法。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
       1.調檔比例。學校在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最大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在平行志願省區)或120%以內(在非平行志願省區),具體比例視各省區生源情況而定。
       2.院校志願。對於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當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願考生。
       3.專業級差。按照第一二志願間級差為3分,其他志願間級差為零分的原則確定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檔的考生;對高考文化課總分及報考專業順序相同的考生,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

          理科試驗班(唐敖慶數學班,數學、外語成績在130分以上)、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物理學班,數學、外語成績在130分以上)、理科試驗班(唐敖慶化學班,外語成績在130分以上)、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生物學班,外語成績在130分以上)只招文化課總分高於重點線110分及以上的考生。
       4.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願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取滿額並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
       5.退檔。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高考文化課總分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或服從調劑但不符鍵搜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按平行志願投檔的省區,對未能按志願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6.在非平行志願投檔的北京市,我校從在京招生計劃中劃出不超過5%的名額,用於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高分二志願考生。
       7.在實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蘇省,依據「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按照「語、數、外三科」高考總分與「應屆生見A加分」之和,對考生排序並確定專業錄取;當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具有照顧分條件的考生 。
          對於科目等級,要求理科選測科目的物理成績為A及以上,另一門成績為B+及以上,必測科目成績均為C及以上。
       8.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第一、二志願專業間不計算分數級差,此規則下的平行分考生,在服從專業調劑條件下全部錄取。
       二、特殊類專業錄取
       1.新聞學(體育新聞)、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運動訓練專業的錄取辦法,詳見各專業招生簡章。
       2.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投檔後的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按照「文理兼招,統一排隊」的原則錄取。專業考試合格且第一志願報考我校,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數線60%,且不低於考生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依據校考專業成績優先原則,按照考生高考專業志願順序錄取。校考專業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報考人數超過500人考點校考專業排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予以優先錄取。
       4.在實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蘇省,藝術類專業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C及以上。
       5.高職(專科)的美術類專業,按投檔後的省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三、特殊類考生錄取
       1.對有志願的國防生,學校按招生計劃在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重點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且政審、面試和軍校體檢合格(指揮類專業要求指揮類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學校相關原則錄取。
       2.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招生計劃,按招生簡章錄取保送生、自主選拔考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
       3.對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生、港澳地區及台灣省考生,按國家相關政策錄取。
       第十二條  體檢標准要求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要求是高等學校錄取時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錄取體檢標准詳見我校根據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的《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體檢要求》(附後)。
       二、國防生招生體檢標准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後發[2006]6號)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
       一、英語、俄語、西班牙語、日語、商務英語(高職)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朝鮮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且母語為非朝鮮語的考生。
       二、根據學校推進雙語教學工作的要求,本科的人文科學試驗班(匡亞明文學與史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化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生物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數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物理學班)、理科試驗班(半導體化學班)、理科試驗班(李四光地球物理學班)、醫學試驗班(七年制)、材料化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路與信息安全)、物聯網工程、軟體工程、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制葯工程(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生物醫學工程(五年制)、臨床醫學(七年制)、口腔醫學(七年制)、口腔醫學(五年制)、護理學、葯學、臨床葯學、信用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專業的部分課程將開展漢、英雙語授課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高職(專科)的計算機網路技術、軟體技術專業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若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且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三、國防生只招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第十四條  考生條件要求
       一、物理學(中俄2+2聯合培養)專業、軟體工程專業及國防生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
       二、醫學試驗班(七年制)、臨床醫學(七年制)專業、口腔醫學(七年制)專業及國防生只招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護理學專業宜女生就讀。
       四、高職(專科)的區域地質調查及礦產普查專業、水文與工程地質專業、鑽探技術專業、岩土工程技術專業、工程測量技術專業宜男生就讀。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條  學校七個校區具體地址分別為:
           前衛南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政編碼130012;

           前衛北區:長春市解放大路123號,郵政編碼130021;
           南嶺校區:長春市人民大街5988號,郵政編碼130025;
           朝陽校區:長春市西民主大街938號,郵政編碼130026;
           新民校區:長春市新民大街828號,郵政編碼130021;
           南湖校區:長春市南湖大路5372號,郵政編碼130012;
           和平校區:長春市西安大路5333號,郵政編碼130062。
       第十六條  吉林大學的本科、高職(專科)畢業生頒發吉林大學畢業證書。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須接到各省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審批名單後,方能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吉林大學新生錄取通知書一律用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郵寄。
       第十八條  各專業學費標准詳見各省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學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學校統一安排)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600元—1200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  學生獎學金、貸學金、勤工助學的有關規定可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入學新生進行復查,對復查後不符合錄取要求的,按我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考生的錄取結果可通過各省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查詢途徑和吉林大學的招生網站及咨詢電話查詢,咨詢電話:0431-85166420。
       第二十三條  吉林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431-85167449。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內容若含有與國家政策法規相悖之處,以國家政策法規為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體檢要求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要求是高等學校錄取時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校專業培養要求,招生專業對考生體檢條件提出如下要求: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症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症。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症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癒、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 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本科的理科試驗班(唐敖慶化學班)、理科試驗班(唐敖慶生物學班)、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地質學、醫學試驗班、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放射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葯學、臨床葯學、葯物制劑、制葯工程(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動物醫學、動物科學、應用心理學、考古學、食品科學與工程、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材料化學、環境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運動訓練專業。專科專業為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本科的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文物與博物館學、應用物理學、地理科學、材料物理、資源勘查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交通運輸專業。專科專業為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3、不能准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本科的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信用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業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農林經濟管理、檔案學專業。不能准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軟體工程專業。專科專業為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4、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4.8者,不能錄取到本科的運動訓練專業。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宜就讀
       1、肺、肝、腎、脾、胃腸等主要臟器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癒一年的,不宜就讀本科的工科試驗班(應用地球物理)、工科試驗班(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交通運輸、交通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測繪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土木工程、農學、動物科學專業。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不宜就讀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不宜就讀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4、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本科的測控技術與儀器、生物醫學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專科專業為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5、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的,不宜就讀本科的工科試驗班(應用地球物理)、工科試驗班(地質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動物科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醫學試驗班、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放射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葯學、臨床葯學、葯物制劑、制葯工程(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應用心理學、環境工程、環境科學、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學、地質學、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測繪工程、交通工程、交通運輸、物流工程、生物工程、動物醫學專業。專科專業為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本科的法學、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學類、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地質學、環境科學、生物科學、應用心理學、工科試驗班、材料物理、材料化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設計、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汽車服務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能源與動力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生物醫學工程、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軟體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測繪工程、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交通運輸、交通工程、物流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工程力學、生物工程、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動物科學、動物醫學、醫學試驗班、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放射醫學 、口腔醫學、護理學、葯學、臨床葯學、葯物制劑、制葯工程(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專業。專科專業為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7、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本科的法學、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學類、英語、俄語、西班牙語、日語、朝鮮語、新聞學、音樂學、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醫學試驗班、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放射醫學 、口腔醫學、護理學、葯學、臨床葯學、葯物制劑、制葯工程(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專業。
       8、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本科的法學、新聞學、音樂表演專業。
       9、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本科的醫學試驗班、預防醫學、臨床醫學、放射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葯學、臨床葯學、葯物制劑、制葯工程(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專業。                           
       四、國防生招生體檢標准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後發[2006]6號)文件執行。
       五、學校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後不符合體檢要求和不宜就讀考生不能在本專業進行正常學習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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