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的人為什麼這么自私
❶ 為什麼大多數三本生專科生為人處世冷漠自私,道德有嚴重缺陷
為人冷漠自私,和專科生,三本生有直接的關系么?個人感覺完全沒有。這些人的品質都是在生活中,學習中個人形成的,和人有關,和你是什麼崗位。是哪個學校的學生完全沒有關系。
❷ 人為什麼那麼自私啊
一、 自私的定義
自私,是使用頻率很高的概念。一個概念,並非因為人們經常使用而便於給它定義,作為研究,怎樣才能比較科學地定義以概括其全部本質特徵呢? 美國學者威爾遜在《新的綜合》一書中,甚至將生命的最基本單位基因也說成是「自私」的。按威爾遜使用「自私」概念的意義推而廣之,一棵小草同另一棵小草爭奪養料,鳥吃蟲,貓吃老鼠,一隻狗同另一隻狗爭搶骨頭,人吃豬肉,食穀物,這統統是「自私」的表現。盡管威爾遜也承認基因既無意識,也無情感。實際上,威爾遜是將任何生物體表現的有利自身、且以損害其它生物體為代價的「客觀行為」統稱為「自私」。威爾遜在什麼意義上使用自私這個概念,那是他自己的事。但我為了研究的方便,只限於在人類社會中人與人的關繫上使用自私的概念。
自私,作為人的屬性之一,作為廣泛而復雜的社會現象,既可表現為人的客觀行為,又可表現為人的主觀意識、觀念、動機。由於人的意識、行為的統一性,自私可兼指行為、觀念二者;又因為人的行為、意識之間可能脫節,空間時間上發生分離,或以矛盾的形式出現,它又可獨指行為或觀念。那麼,究竟從主觀意識方面給自私定義好呢?還是從客觀行為方面給自私定義好呢?
有人側重從客觀行為及其效果方面給自私定義,認為「自私,是指人以損害他人、社會的利益為代價來滿足自己利益要求的行為」。換言之,自私是一種損人利己的客觀行為。我將此定義稱為「自私的客觀行為定義。」
該定義符合人們在道德評價中著重行為效果的習慣,而且,許多人在許多場合是在損人利己的行為的意義上使用自私概念的。但是,該定義失之於簡單。
首先,按照該定義的規定,只有當人事實上表現出損人利己的行為時,人才可以被稱為自私。如果人沒有表現損人利己的行為,那就不是自私的。然而,眾所周知,如同人可以有犯罪的意識,動機,但並非一定事實上表現犯罪的行為一樣,人有損人利己的意識,也並非一定事實上表現損人利己的行為。這是因為:一、動機、意識指導行為的產生,其間尚有一個過程。在過程完成之前,一種動機、意識可能己經改變或消失,被另一意識、動機所取代;二、一種動機、意識可能仍然存在,但由於外部環境的制約,或由於另一意識、動機的抑制,該意識、動機暫時沒有指導行為的產生而潛伏下來。因此,人沒有表現損人利己的行為,但這並不等於他頭腦中一定不存在損人利己的意識、動機。由於客觀行為的定義沒有將此種情況包括進去,在解釋有些現象時,便顯得生硬、牽強附會。例如,某人在某事上沒有表現損人利己的行為,但在另一事上又表現了損人利己的行為。按客觀行為的定義,就只能這樣解釋:他由不自私變成了自私。但事實上,這里有兩種情況:一是這種客觀行為的變化是動機、意識相應變化的結果;二是行為雖然變化,但動機沒有變,動機是原來就存在,是連續的。按客觀行為定義來解釋第一種情況,是合理的,但解釋第二種情況,則顯然不妥。
其次,如果在嚴格的「損人利己」的意義上使用自私的概念,那麼,當有人遇難不幫或見死不救①時,這類行為也不能被稱為自私。因為行為者他既不損人,也不利己。而事實上,人們沒有例外地將此種行為稱為自私,這類行為者被稱為自私的人。
尤為重要的是,當人的行為的客觀效果表現為利己利人(互惠)
時,人是不是自私的呢?按照客觀行為的定義那也不能稱為自私。
但我們知道,利己利人的客觀行為效果,常常是從「為我」的主觀動機出發的結果(當然有其他情況)。當有人實施客觀上有利他人、社會的行為時,「利他者」很可能是為了從他人、社會那裡獲得相應報酬。「他的良好行為是一種老謀深算之舉,實質上是為了自己的及其親屬的利益。」②觀念、動機是自私的。正因為是「為了我自己的及其親屬的利益」,所以,如果他的良好行為(利他)沒有能使他從對方獲取他認為的相應報酬,或少於他認為的相應報酬,那麼可以預期,他的良好行為將消失或減少,假如他能夠獲得相應的報酬,他的良好行為將繼續表現。這類行為,雖然僅從行為效果(利己利人)看,從靜態的意義上看,的確不便稱為自私,但如果從動態的意義上,從主觀意識、動機方面看,就有充分的理由稱為自私。
由此看來,僅從客觀行為方面給自私定義,雖然考慮到了行為動機的統一性,但由於沒有注意到觀念、行為的矛盾性與脫節的可能,故沒有概括人們使用自私這一概念的全部內涵,所以,有相當的局限性。
從主觀意識、動機方面為自私定義怎樣?
無疑,從主觀意識方面為自私定義是有根據的:一、只有人才具有鮮明的意識(當然是在相對的意義上),所以從主觀意識方面定義,可以將人的自私與其它動物的「自私」(本能)很好地區別開來。並且,這符合我研究自私只限於人的目的;二,從主觀意識、動機方面給自私定義,便於從動態的角度認識自私與人,從而避免客觀行為定義的局限;三、動機、意識比行為本身更有力,其邏輯是:通常情況下,人的行為總是人的有意識的行為,如果我們能夠真正消滅意識、動機,那就能同時消滅行為本身,但消滅了行為,卻並不等於消滅了意識、動機,而只要動機、意識仍然存在,它又可將消滅過的行為重新生產出來。
於是,我將自私定義為:當人同他人、社會發生利益關系時,他首先考慮的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利益,當人認為自己同他人的利益不矛盾時,這種為自己利益考慮的動機即可指導客觀上利人利己的行為;當人認為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社會的利益相矛盾時,這種為自己利益考慮的動機就表現為犧牲他人、社會的利益來維護發展自己的利益的行為。
對自私作如此界定,也許仍然沒有概括人們使用該概念的全部本質特徵。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對自私這一概念,必須作多角度、多層次的、動態的整體把握。為此,就必須將對人的主觀意識、動機與客觀行為兩方面的研究結合起來。
二、 自私的相對性
自私的相對性意義之一,是指自私相對無私(大公無私)③而言。
沒有自私,便無所謂無私,反之亦然。
一些思想家們認為④,支配人處理與他人、社會利益關系的唯一原則、規律是「利己」(自私),在處理與他人、社會的利益關系時,人只有一種觀念、意識、動機,那就是「為自己」,如同河水不會向河源倒流,人不會為別人的幸福而犧牲自己的幸福。
即便有人在客觀上表現了有利他人、社會的行為,甚至這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代價,那也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同情心、滿足自己愛惜榮譽的沖動的需要,(因為在行為者看來,他的榮譽的價值,大於他生命的價值。)這就是、這還是「為自己」。(自私)
早些年,我國一些青年人曾討論人生價值問題,著名的潘曉也談到了自私的問題,認為,即使是被人們稱為崇高的大公無私者,那也不過是「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 。人的行為的客觀效果,可能有利他人、社會,但在主觀上,他總是從自己,從滿足自己的某種願望、沖動、情感、價值觀念的要求出發的,因此,也只能是「自私的」。
以上觀點可稱為「純粹自私論」。
按純粹自私論的邏輯,任何人的道德行為,只有客觀效果的差別,而沒有主觀動機的本質差異。「為他人、為公」,只有客觀效果的意義,作為觀念、意識,實質上並不存在。
必須肯定,任何人的道德行為,乃至其它一切行為,只要不完全是外力作用的結果,只要其中存在行為者本身的意識選擇,哪怕是潛意識的作用,那麼,行為總是要符合行為者本人的某種意願、慾望、情感和價值觀念,否則,行為本身就不可思議了。正是在也只能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能說,無論「我」以任何方式表現任何行為,作為行為者「我」的主觀目的,總是「為了我」。在這里,「為了我」與「我」的行為,恰象如來佛的手心同神通廣大的孫悟空,孫悟空的本事再大,他也無法跳出如來佛的手心。
僅在這一點上,純自私論的見解是頗為深刻的。
但是,雖然純自私論者注意、強調了任何人的道德行為必然要符合行為者本人的某種意願、慾望、情感和價值觀念這一共同點,然而,純自私論忽略了道德行為背後的動機、意識的差異,因而難以使人接受。它無法對下述現象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釋:A、「我」為了得到他人的錢財供自己享樂,於是殺了人,奪取了他人的錢財,這是為了「我」。
B、「我」為了賺錢,在沒有弄虛作假的前提下,我為他人提供了某種商品或服務,而後賺了錢,這是為了我。
C、「我」認為人應為國家、民族、社會、他人的利益服務才是有價值的、崇高的、光榮的。因此,「我」選擇了犧牲自己,以有利於國家、民族、社會、他人的行為。由於這種選擇符合「我」
前面的價值觀,那麼,這也是「為了我」。
A、B、C三類行為,就客觀社會效果而論,其差別顯而易見,A類行為是「損人利己」,B類行為則是「利人利己」,C類行為是「舍己利人」,這恐怕沒有異議。
就主觀意識、動機方面看呢?三類行為背後的觀念、動機都符合行為者「我」的某種慾望、意願、情感、價值觀念,這一點是共同的。問題是,差別呢?差別是存在的!在A類行為背後,不僅存在「為了我」的觀念動機,而且存在「為了我,可以甚至必須犧牲他人利益」的觀念;B類行為亦存在「為了我」的觀念,但同時又存在「我要兼顧他人利益」的觀念,雖然,很可能只是把兼顧他人利益作為滿足自身利益的手段;C類行為背後的主觀意識又怎樣呢?「我認為這樣做,才正確,才光榮,才崇高,所以我這樣做了」,「我」這樣做符合我的價值觀念,因此,這也是「為了我」。然而,就在「我」的價值觀念中,存在「應為國家、民族、社會、他人利益服務」的意識。在這里,只有「應為國家、民族、社會、他人利益服務」的意識,才符合「我」的價值觀念,否則,我就不這樣做。因此,在「我這樣做,符合我的價值觀念」
的意識中,己經包含了「應為國家、民族、社會、他人利益服務」
的觀念。而A、B兩類行為背後並不具備「我可以犧牲」的意識。
由此看來,三類行為背後的主觀意識、動機的差異是存在的。既然如此,如果籠而統之將三類行為背後的觀念、動機通稱為「自私」(利己),就不便將三種有差異的觀念、動機進行區分。此是純自私論的最大缺陷,也是人們不接受它的關鍵所在。
為了不僅在行為的社會效果上,而且在觀念、動機上區別三種行為及背後的觀念、動機,我以為不妨將A、B兩類稱為自私,(其中A類又可稱為惡性自私,B類可稱為合理自私,後面還將談到。)C類可稱為無私。
研究自私,自然就引出無私來了,本文不準備詳盡研究無私,但提一下,也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將自私等同於利己主義,無私則可等同於「利他主義」(或稱「無條件利他主義」,以區別形式上的利他、實質上為我的利己主義),作為一種觀念、動機和行為,無私是指「犧牲自己的利益直至生命,以單方面為了別人的利益。」當利他主義者實施利他的行為時,他「無意要求同樣的回報,不是為了從對方獲取相應的報酬而有意這樣做。他的利他行為、觀念相對地不受社會獎懲的影響。」⑤這里關於利他主義的解釋,完全是借用美國學者威爾遜的描述。雖然仍可能不夠精確,但作為與利己主義相區分的對立的概念,還是相當有用。
人的利益有兩極,一是個體的利益,一是整個人類的利益。因此,可將自私與無私分為兩極,一極是為了單個人的利益的觀念、行為,可稱「絕對自私;」另一極是為了全人類的利益的行為、觀念,可稱為「絕對無私。」介於兩極的「中間地帶」,那些為了朋友、家庭、集團、派別、地方、民族、國家的利益的觀念及行為,既可稱為無私,又可視為自私,全看以什麼樣的利益關系作參照。恰於公與私是相對的,可分層次的,自私也一樣可分層次,這是自私相對性的第二個意思。
例如:母親為了兒子的利益,可以犧牲自己的一切,即使兒子的行為是反社會的也罷。僅就母親與兒子之間的利益關系看,母親是無私的,但就母親兒子與社會、他人的利益關系看,母親又是自私的。
認識自私的相對性,對於回答自私是人類存在即存在,還是人類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這個問題,有十分重要的啟示。
一種理論認為,古代社會(原始社會的早期、中期)人是不自私的,由於生產力水平決定生產資料公有,共同勞動,使得個人利益總是溶於集體利益之中。生活在這個時代的個體成員,沒有個人私利可言, 總是把集體的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為了集體的利益或其他成員的利益,個體樂於犧牲自己。然而,持這種理論的思想家、理論家又用他們所了解到的、關於這個時代的歷史知識告訴人們,生活在該時代的群體(氏族、部落、部落聯盟)之間也會為了爭奪獵場、牧區等發生沖突,也就是說,一方面群體內沒有個體之間的利益沖突,另一方面卻存在群體之間的利益沖突。如何解釋兩種不同的現象?
問題:群體內沒有「為了我」的利益沖突,但群體之間,卻存在「為了我們」的利益的沖突。
假設必須是「為了我」(個體)的利益才可稱為「自私」,「為了我們」(群體)的利益就不能稱為自私,或只能稱為「無私」,那麼,當現代社會的法西斯集團的個體成員為了其集團的利益而不惜犧牲個人生命的時候,(如日本的神風隊員)是不是也不能稱這些法西斯分子是自私的呢?或者,我們還必須稱他們為大公無私者呢?
用自私的相對性則能很好地解釋上述現象,就個人與群體的利益關系而言,為了群體的利益而犧牲自己,這是無私的;就個體、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利益關系而言,這種個體的行為又是自私的。
不僅「為了我」是自私的,而且「為了我們」也可以是自私的。
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能夠使用「集團私利」,「民族私利」這類概念。
如果上述分析站得住腳,那麼,即便古代群體內完全沒有個人私利,沒有利益沖突(這個問題後面還將討論),僅從群體間的利益沖突看,自私是古己有之,而並非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三、 自私的劃分與人的道德劃分
任何個人、集團同他人、另一集團的利益總是既具有現實的統一性,又具有現實的矛盾性。
之所以具有統一性,是由於任何個人或集團,在與他人、另外的集團合作時,具有比他們各自單獨行動時獲取更大利益的現實可能。進一步講,獲取更大利益的現實可能是建立在分工的優越性與整體力量大於部分力量的簡單之和的客觀基礎之上的。明了這一點,是理解自私何以能夠導致人們合作,且可以達到既利己又利人(互惠)的客觀效果的關鍵所在。
之所以具有矛盾性,在於人的慾望沖動、在於人的貪婪、在於相對人的慾望(生理的、社會的)財富、利益的稀少是常數,而且,這種生理的、社會的慾望不總是能被有效的抑制。所以,矛盾沖突不可避免。聖雄甘地說:「按每個人的需要來說,東西是夠用的,但按每個人的貪欲來說,就不夠了。」(轉引自《西方社會病》「三聯出版社1983年版第352頁)他所說的「貪欲」
就是指的以生理需要為基礎的社會慾望的沖動。例如:僅就個人的生理需要而言,每個人有幾雙鞋子穿,能夠保護腳,便於行走,能夠替換,鞋子是夠了的。但如果穿鞋子是為了追求一種美的精神享受,是為了顯示自己的社會地位優越於他人,那就會像菲律賓的馬科斯夫人,擁有三千雙鞋子仍嫌不足。
人的利益既具有統一性,那麼,依據利益統一性的原則行事,從自己或本集團的利益要求出發,以利他作手段,最後達到利己的目的,兼具利己利他的客觀效果的行為及指導這種行為產生的觀念,我將其稱為「合理自私」。
人的利益既具有矛盾性,那麼,依據矛盾性原則行事,不僅從自己或本集團的利益要求出發,且以損害、犧牲他人、社會的利益為手段,最後達到損人利己的效果的行為與指導這類行為產生的觀念,我將其稱為「惡性自私」。
人的利益有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分。相應的,人的自私可分為「近自私」和「遠自私」。為了個人或集團眼前利益的意識及行為,可稱為近自私;與此相對,為了個人或集團長遠利益的意識及行為,可視為遠自私。
人之聰明、狡詐,人之利益關系的復雜,極重要的原因之一,即在於人能夠為長遠利益而犧牲眼前利益。人追求最大的利益,但這個最大的利益是從整體、長遠著眼的。而整體的、長遠的最大利益的獲取,往往需要以眼前、局部利益的犧牲為代價。所謂「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欲取之以李,需先投之以桃」。為了利己,人可以先利他,為了損人利己,人亦可以先利他,這兩類行為,從靜態的意義上,從一個行為,甚至一系列行為看,都極易與「無私的利他」相混淆。所以,遠自私的概念,對於從動態的意義上把握理解人的利益關系,十分重要。
讓我們看看「蛋糕理論」:就一個己經生產出來的蛋糕而言,必然是資本家分得愈多,工人分得愈少;反之,工人分得愈多,資本家分得愈少,這是任何人的意志都無法改變的。然而,這個定量蛋糕的分配能夠引起生產下一個蛋糕的量的變化。資本家在反復的實踐中己經明了,如果在現有蛋糕的分配上,他分得太多,工人分得太少,那就會因為這次分配挫傷了工人的生產積極性,下一個蛋糕可能生產得更小,這就意味著下一次蛋糕的分配,資本家如果不是比上次分得較少,至少很難分得更多。相反,如果他這次分得相對少些,給工人分得相對多些,由於刺激了工人的生產積極性,下一次蛋糕生產得更大,這樣,工人可能比上次分得更多,資本家也分得更多。人追求最大利益,資本家追求的是總產品的總利潤,他懂得「一五得五」,但他更明白「二四得八」。
因此,與其說資本家是由自私變得不那麼自私,勿寧說是由近自私變到了遠自私。
當然,上述分析捨去了一些東西,實際情況遠為復雜,但基本道理就是如此。那種認為工人與資本家的利益從根本上是對立的觀點,只能就靜態的意義上,即定量蛋糕的分配上說得通。從動態的意義上,從一系列蛋糕的分配上看,不如說工人與資本家的利益有統一性。如果資本家與工人的利益只有矛盾性而無統一性,資本主義制度是絕對不可能存在幾百年且仍在發展的。
與自私的劃分相對應的是人的道德劃分:前面提到,人的道德行為、觀念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A、損人利己,B、利己利人,C、舍己利人,我依據人在表現三種不同道德、觀念及行為的相對多寡,將人在道德上分為三種類型,A、惡性自私者;B、合理自私者;C、大公無私者。
惡性自私者較多表現損人利己的行為,持惡性自私觀念的人,不僅第一位考慮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且常常企圖奪取他人的利益來滿足自己的個人利益。一遇機會,他們就這么干。從小小的偷竊、詐騙,到殺人越貨、到竊國大盜。他們較少有同情心、良心,在他們的人生哲學中,人與人,恰如狼與狼,而現實世界則恰恰又是「狼多肉少」,因此,僅有一個規則:弱肉強食。所謂良心、道德、統統是糊弄人的。盡管在很多情況下,他們也將這些漂亮、美妙的詞句掛在口上,但那不過是幌子,是為了更巧妙、更方便地騙取、掠奪他人、社會的利益。如果惡自私者沒有掠奪、侵犯他人、社會的利益,則往往是因為懼怕他人、社會力量強大的結果,他們害怕「偷雞不成,反被打斷一條腳。」他們遵守道德法律,不過是驢子服從鞭子。
惡性自私者是社會的禍水災源。一般,他們只佔社會的少數。
合理自私者在社會生活中,首要考慮的也是自己的利益,「能否給我帶來利益」是他們絕大部分行為的出發點。但是,與惡性自私者相比,合理自私者一般反對損人利己,「自己活,讓別人也活。」他們要求自身的利益,但常常願意用正當手段(即一般道德標准所允許的)來滿足。比起惡性自私者,他們較多同情心、良心,較有可能表現利他的行為;但比較大公無私者,他們又較不願意為他人、社會作出犧牲。合理自私者即普通意義上的「好人」,但一般談不上「崇高」。
合理自私者是社會的大多數,甚至絕大多數,他們是社會穩定的基本因素。因為他們占的比例最大,也是推動社會前進的最大力量。
大公無私者較多的表現利他的行為,具有崇高的品德。為了國家、人民的利益,他們更容易作出犧牲。他們中的許多人,為了他人、國家、民族的利益,以獻出人最寶貴的生命為代價而名垂青史,光照千秋。我深信,只要人類沒有全部發瘋,大公無私者就將永遠在人類史上佔有最高的道德席位,他們是不朽的。
不幸的是,迄今為止,大公無私者始終未能在人類社會中佔有多數,他們之所以超群拔類,從某種意義上看,正因為他們人少,雖然為號召向這類人看齊,人類消耗了無以數計的人力、物力,但仍然沒有使他們成為「多數派」,——這本身也許就足以說明問題。
關於三類人的純經驗描述,無疑是十分粗糙的,但大致的輪廓應不會錯。
應當指出,三類人都不是「純粹」的。既不存在純粹的惡自私者、亦不存在純粹的合理自私者、大公無私者。
倘若人確實能自我改造與被環境改造,那麼作為個體的人必然具備成為惡自私者、或合理自私者、或大公無私者這三種可能性。
因此,不可否認的是:三類人都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相互轉化並事實上在相互轉化。一個曾是盜竊犯的人,也可以轉化為為他人、社會利益而犧牲自己的英雄;一些曾冒生命危險為人民利益奮斗的「老革命」,也可轉化為大貪污犯,或成為魚肉百姓的「官老爺」。這是無須詳盡討論的,經驗反復證明這一點。
這里,我想專門談談不存在純粹的大公無私者的觀點。
之所以要談這個問題,是因為有人過去製造並在繼續製造一個神話,說是有那麼一種人,已達到如此的道德境界,他們在任何情況下,總是以他人利益、人民利益為重,不論何時何地,他們都寧可犧牲自己的利益以維護他人、人民的利益。他們不圖名,不圖利,一心為革命,一心為人民。他人、人民的幸福,人類的解放,是他們人生的唯一目標。總之,這些人毫無「個人私利」可言,是純粹的大公無私者。(參照《倫理學詞典》羅國傑主編「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第151頁,「大公無私」
一目。)
此種觀點,除了認為它是錯將政治鼓動口號當作一種客觀事實來陳述外,就只能認為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神話——因為它既找不出任何事實來加以證明,也經不起任何的邏輯分析。持有此種觀點的理論家們,當他們翻遍人類歷史,搜尋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時,難道他們能找到任何一個在任何情況下都寧可犧牲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以滿足他人的需要、幸福的人嗎?人之能作為個體而存在於人與人的關系中,首先就在於人是為自己而存在的。對於個體來說,純粹的為他人而存在,實質上也就否定了人作為個體存在的必要和可能。
四、 人為什麼自私及自私的歷史性與永恆性
自私,既是重要、復雜、廣泛的社會現象,那麼,為了正確認識理解它,從本質上把握它,這就絕對必須回答:人為什麼自私?
一種理論認為,自私是環境決定的結果,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人的自私心理,作為一種社會意識,是社會存在的反映,是隨私有制的產生而產生,隨私有制消滅而消滅的。」(見《通俗倫理學》李春秋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9月版第99頁)進一步說,是生產力水平發展到一定階段,使得私有制建立,隨之才形成了私有觀念。簡而言之,私有制決定私有觀念(自私)。換句話說,沒有私有制,也就沒有私有觀念。
然而,上述理論提供的事實,並不能證明「私有制決定私有觀念」
這一論點。
陶大庸所著的《社會發展史》(人民出版社1982年10月1版,下同)指出:「要確定原始社會中什麼東西是個人財產,就得考查哪幾種財物在埋葬死者的時候必須加以銷毀。」接著,作者以山東大汶口發掘的133座墓葬為例,說明當時隨葬的有生產工具、豬頭、牙、骨,而且,「從總的趨勢看,愈到後期,隨葬的生產工具、豬頭、骨的情況就愈多。從隨葬的工具、豬頭、骨的相互比例上,又可看出,工具所佔的比例要大得多。這就反映出:當時我國生產工具較早地變為私人所有。
❸ 人為什麼這么自私
每個人作為獨來立的個體,有自一種自我保護的本能,這是人自私的最大的來源。
如果說自己不需要保護,當然就不需要自己的港灣,不需要自己的東西,不需要自己的所有。
自私並沒有什麼關系,關鍵是一個人的自私,不能建立在損害別人利益的基礎上。
❹ 為什麼很多人都很自私
有一句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得意思表明,人的自私是一種自然、與生俱來得人性。 有沒有絕對不自私得人呢?我們不敢說沒有,但至少四周這種人很少,絕大多數人沒有不自私的,差別只有在於自私得逞度而已,也許你也是自私的。 事實上,自私是人類求的生存的一種本能,沒什麼好奇怪的,那為何又要認識人性中自私的一面呢? 你可以用「自私」來解讀他人的行為,那樣對人的行為就不會感 到疑惑不解,並能以「平常心」來看待了。 自私是人的一種本能,人的很多行為便是一此為中心點而形成。而按照性格、教育及生活的經驗不同,自私表現在行為上也有所不同的形式。 一種是「善」的形式。自私通過「善」的形式表現出來是利人又利己。例如一般人上班,一方面為老闆做事,並間接服務了消費者,另一方面賺了錢,可以養活自己及一家大小,滿足生存的需要。不過也有一些人只求利人而不求利己,像有些傳教土深人不毛之地,為的只是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而自己的生活不僅談不上享受,甚至可說是一種自我虐待。在只為 自己著想的世人眼中,這種人是實在值得欽佩的。 另一種形式則是「惡」的形式。這種形式的自私是只求利己而不求利人,若只是利己但不傷人,那麼這種自私還不算是「惡」,有一些人的自私是通過損人來利己,這才真的是「惡」! 這種行為如搶劫、欺詐、陷害、背叛,更嚴重的還殺人放火、危及他人的性命。對一般人來講,會危及性命的事一般不會碰到,但人的自私行為你卻不時會碰到,你不必對此在意,反而要有這樣的想法:我要如何應對這些自私的行為,以營造一種雙方和諧的關系,或得到他的協助與合作? 真實做到這一點很簡卑,滿足對方的自私就對於。 這里所說的「滿足」並不是任其取求、無限制地滿足,你如果這么做,反而會害了你,因為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那麼該怎麼做呢? (1)從消極的角度來講,不去剝奪對方的利益,不管他是不是真的需要這些利益,你剝奪了,他是會朋你拚命的。 (2)從積極的角度來講,給予對方利益,只要他肯接受,那麼他絕對會聽你的,所以很多皇帝要用重金籠絡臣下,大老闆要發獎金給下屬,而力能扛鼎的勇士,為了錢甘願為無縛雞之力的主子賣命。除了金錢之外,職位也是一種利益,所以「升宮」也可以收買人心,因為你滿足丁他的自私! 不過,在滿足對方私慾之時,你要注意兩件事。 (1)不能一次就讓對方完全得到滿足,可以由少而多,不可由多而少,否則對方不但不會感激你,反而會怨恨你。 (2)要不時豐富你的資源,讓對方認為你還有很多「好處」,他們才會為了那些「好處」和你保持一種良好的關系,一旦「好處」沒了,他們大概也就離你而去了。如果真的碰到這種情形,你也不必慨嘆,因為這是人性的必然。你看看,那些沒落的貴族、失勢的政客、潦倒的「富人」,有誰理呢? 此外,你也不能忽視人在精神、心理層面的「自私」,也就是,人都喜歡被尊重,你尊重他,那麼一切都好說! 對人性的自私多多解讀,然後,在一定程度上去滿足他人的自私之心,這樣你就能好好應對! 「人性自私論」是和諧社會的腐蝕劑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有正確的社會輿論和思想教育的支持。近來有些報刊和講壇上出現一種論調:「自私是人的天性,人人都自私」。雖是老調重彈,但對於和諧社會建設具有不可忽視的腐蝕作用。 人要生存,要活好,要發展,就不能不謀求自己的利益。謀取個人的正當利益,是每個人的權利和責任,應該受到尊重,不應被貶斥為自私。馬克思主義從來不是只講義不言利,只講集體不講個人,從來不否認人們謀求自身正當利益的動機和行為,並且公開申明:無產階級不但要解放自己和其他廣大勞動者,而且要解放全人類。只顧自己的利益,不顧別人和集體的利益,甚至損人以利己,這樣的心理和行為才是自私。 自私不是人類的天性,而是社會歷史的產物。在原始公社時期,人們是不自私的。那時,生產工具極為簡陋,面對嚴酷的自然環境,靠個人單獨勞動無法生存。人們必須互相照顧,共同勞動,共同佔有和分享勞動成果。一切都屬公有,沒有私產,甚至每個個人都好像共同體的一個肢體,不能獨立。那裡,如果人人都只顧自己,只能是死路一條。這也就是說,自私給自私者帶來的不是利益而是死亡。這樣,誰還會自私呢?那時人們不自私,不是由於「人性本善」,而是生存條件使然。 自私的心理和行為根源於私有制。人們作為勞動者,容易體會到協作、互助、聯合的好處;作為私有者,是相互分離和對立的。私有者之間的這種關系,催生和助長了只顧自己的心態和行為。當人們以私有者身份相互對待時,如在純粹的買賣關系中,各自就只考慮自己的利益。自私不是出於神秘的「天性」或「人性本惡」,而是私有制這種社會關系的反映
❺ 人為什麼總是這么自私
沒有一個人現在願意把100%的心思向別人透露,包括家人!因為現在這個社會太現實了,不斷的發展引就了人的拜金主義,虛榮主義和慾望.而且每個人的最終利益權只會選擇自己,所以大家都會選擇隱藏自己,保護自己,讓自己不受傷害!所以表現起來就像是樓主所說的虛偽,因為做的和想的不一定是一樣的!但其實只要大家把握個度,處理的好是會左右逢緣的,但如果這個度把握的不好那就真的是小人了!是過度的自私行為了! 虛偽其實是一種手段,但是分不清該對誰虛偽該對誰不虛偽都分不清的人,那麼這個人就是虛偽的;如果該虛偽時虛偽,不該虛偽時不虛偽,那麼,我們並不能說他虛偽。人活著沒有一個人的人生是一帆風順的只要努力就精彩!遇到任何事情要樂觀對待保持一顆平常心。只要謹記:這一秒不放棄,下一秒有奇跡人生難免跌倒和等候要勇敢的抬頭陽光總在風雨後! 我給您意見,您看行嗎?1.用心另眼看世界吧,這世上不是每個人都很順利,只是看自己怎麼解決,比如你走路的時候被人撞了,別人給你道歉了,有時候你還是會覺得很火,但是你卻沒想到撞你的人心裡其實比你還難受,還是想想那句「開心也是一天,不開心也是一天,何不如天天開心」。2.想到心情不好就心情會不好,那就不用想它,如果還是想,那就讓自己忙起來,讓自己沒有空閑去想它,讓自己充實地過好每一分鍾,再有早晨醒了以後不要戀床,醒了就起來,忙起來,推開窗,呼吸清晨的新鮮空氣,放鬆全身,讓自己想像成一個快樂的小天使……3.選擇一個空氣清新,四周安靜,光線柔和,不受打擾,可活動自如的地方,取一個自我感覺比較舒適的姿勢,站、坐或躺下。4.活動一下身體的一些大關節和肌肉,做的時候速度要均勻緩慢,動作不需要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感到關節放開,肌肉鬆弛就行了。5.作深呼吸,慢慢吸氣然後慢慢呼出,每當呼出的時候在心中默念「放鬆」。6.將注意力集中到一些日常物品上。比如,看著一朵花、一點燭光或任何一件柔和美好的東西,細心觀察它的細微之處。點燃一些香料,微微吸它散發的芳香。7.閉上眼睛,著意去想像一些恬靜美好的景物,如藍色的海水、金黃色的沙灘、朵朵白雲、高山流水等。8.做一些與當前具體事項無關的自己比較喜愛的活動。比如游泳、洗熱水澡、逛街購物、聽音樂、看電視等。9.生容易,活容易,生活卻不容易。別發愁,這個社會的和你差不多還很多,但是都快樂的生活著,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成功的,只要你努力對待每件事情,對生活認真一點,只要你認真對待每一天,不管你的人生怎麼樣,我相信都是精彩的。加油吧!最後祝你能快樂的過好每一天!!!
記得採納啊
❻ 人為什麼那麼自私。
自私自利是利己主義的道德境界,它是私有制的產物,有各種不同的程度和表現形式。專屬
有的人極端的自私自利,公開露骨的損人利己;也有一些人設法尋找一種既能滿足自己的私利,又能照顧別人利益的處世哲學,宣稱"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但就其實質來說,利己是核心,是根本基礎,是推動他們活動的根本動力。
自私,作為人的屬性之一,作為廣泛而復雜的社會現象,既可表現為人的客觀行為,又可表現為人的主觀意識、觀念、動機。
由於人的意識、行為的統一性,自私可兼指行為、觀念二者;又因為人的行為、意識之間可能脫節,空間時間上發生分離,或以矛盾的形式出現,它又可獨指行為或觀念。
那麼,究竟從主觀意識方面給自私定義好呢?還是從客觀行為方面給自私定義好呢?只要是東西就會自私。

❼ 人為什麼那麼自私
其實沒個人都是自私的 只在於它的程度罷 程度淺的 莪門忽略掉 程度中等的只是覺版得大部分權人都這樣 程度嚴重的才是莪門常說的自私 每個人都有慾望都為自己利益著重著想想得到自己的東西罷自私正常 如果這個人心裡老注重自己而不尊重對方不考慮他人 這種行為便成為嚴重自私 所以自私是個人的慾望性的瞬間為了更能滿足自己的需要罷了 就算是品德在高尚的人耶一樣 世界上大部分都自私 不自私的人可以說根本沒有。。
❽ 為什麼大多數三本生專科生為人處世冷漠自私,絲毫不念舊情為一點利益就要翻臉,有嚴重道德缺陷
不是三本專科生才這樣,因人而異!
❾ 人為什麼這么自私
有自私的也有不自私的,但自私的總體是要比不自私的多得多,畢竟大家主要是為自己或自己的家人生活的。現在是這樣,過去也是這樣。人類社會本來就是這樣,你我也是這樣,其實看透了,也沒什麼的。很正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