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⑴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歷史沿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進行了四次大規模的學科目錄和專業設置調整工作。
第一內次修訂目錄於1987年頒容布實施,修訂後的專業種數由1300多種調減到671種,解決了「十年動亂」所造成的專業設置混亂的局面,專業名稱和專業內涵得到整理和規范。
第二次修訂目錄於1993年正式頒布實施,專業種數為504種,重點解決專業歸並和總體優化的問題,形成了體系完整、統一規范、比較科學合理的本科專業目錄。
第三次修訂目錄於1998年頒布實施,修訂工作按照「科學、規范、拓寬」的原則進行,使本科專業目錄的學科門類達到11個,專業類71個,專業種數由504種調減到249種,改變了過去過分強調「專業對口」的教育觀念和模式。
第四次修訂目錄於2012年頒布實施,新目錄的學科門類由原來的11個增至12個,新增藝術學門類;專業類由原來的73個增至92個;專業由原來的635種調減至506種,其中基本專業352種,特設專業154種。
⑵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有嗎
請網路《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或者到中國教育內在線(容www.eol.cn)查詢。
⑶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 "是什麼意思
0301代表的是法學專業,是一個專業大類。法學專業包括:刑法學、民商法、訴訟法、經版濟法、環權境與資源保護法等研究方向。
法學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該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3)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擴展閱讀:
法學專業畢業生應獲得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
4、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5、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學專業
⑷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部分有效,有新增的專業,去這里專看屬看
http://app.e.qq.com/cgi-bin/CollegeInfo/major
⑸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介紹
《普通高抄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是中國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制訂與修訂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的目錄,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導性文件之一。它規定專業劃分、名稱及所屬門類,是設置和調整專業、實施人才培養、安排招生、授予學位、指導就業,進行教育統計和人才需求預測等工作的重要依據。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進行了4次大規模的學科目錄和專業設置調整工作。
⑹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2012年)的介紹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2012年)》是一本系統介紹我國普通高等專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實用屬工具書,是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的必備資料,是有關用人單位、人事管理部門選用高等學校畢業生的主要資料,也可供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高等學校時參考。
⑺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數次修訂
修訂背景
由於認識和管理體制等方面的客觀原因,1987年版專業目錄劃分過細,專業范圍過窄,專業名稱不盡科學、統一,門類之間專業重復設置,本科專業門類與學位授予門類不相一致;另外,隨著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有關部門和高等學校提出了一些應用性專業設置問題,也需要統一研究。為了進一步解決存在的問題,及早制定一個體系完整、統一規范、比較科學合理的本科專業目錄,國家教委自1989年開始著手進行了新一輪專業目錄修訂工作。
修訂歷程
這次修訂工作跨時四年多,在地方和中央各部門及有關高等學校的積極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依靠國內知名專家、教授,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和充分的科學論證工作。修訂工作按照適應中國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原則,科學性原則,符合高等教育發展規律原則,拓寬專業、增強適應性的原則,大體經過了分科類論證審訂和總體優化的過程,最後形成了整體上比較科學合理、統一規范的《專業目錄》。
修訂成果
1993年7月16日,國家教委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文件的通知。修訂後的《專業目錄》其學科門類與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教委聯銜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學科門類基本一致。在前幾次修訂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了專業口徑和業務范圍,調整歸並了一批專業,充實擴大了專業內涵。同時根據社會對專業人才的需要和某些門類、專業的辦學現狀,保留了部分專業范圍較窄的專業,增設了少數應用性專業。經過修訂,專業種數比修訂前有了較大幅度減少。
1993年版《專業目錄》分設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十大門類,下設二級類71個,504種專業,比修訂前的專業數減少309種。其中哲學門類下設二級類2個,9種專業;經濟學門類下設二級類2個,31種專業;法學門類下設二級類4個,19種專業;教育學門類下設二級類3個,13種專業;文學門類下設二級類4個,106種專業;歷史學門類下設二級類2個,13種專業;理學門類下設二級類16個,55種專業;工學門類下設二級類22個,181種專業;農學門類下設二級類7個,40種專業;醫學門類下設二級類9個,37種專業。
《專業目錄》中列出跨學科門類的專業56種,並註明了可授予學位的門類(未註明者均按所屬門類授予學位);對需適當控制設點的42種專業,加註了※號。 修訂背景
學科的發展、社會分工的變革以及教育對象的變化,都直接影響著高校的專業設置和調整。1998年制定實施的本科專業目錄及專業管理辦法已經有12年時間,明顯存在著以下問題:一是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社會需求的變化;二是不能適應高校多類型、人才培養多規格的需要;三是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專業設置困難,不利於復合型、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四是與研究生培養《學科目錄》的專業劃分銜接不夠。
修訂過程
2010年,教育部成立由166名專家組成的13個學科專家組,具體承擔新一輪本科專業目錄修訂工作。2012年10月第四次修訂目錄頒布實施。
修訂成果
2012年版《專業目錄》的學科門類與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2011年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學科門類基本一致,分設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新增了藝術學學科門類,未設軍事學學科門類,其代碼11預留。專業類由修訂前的73個增加到92個;專業由修訂前的635種調減到506種。其中哲學門類下設專業類1個,4種專業;經濟學門類下設專業類4個,17種專業;法學門類下設專業類6個,32種專業;教育學門類下設專業類2個,16種專業;文學門類下設專業類3個,76種專業;歷史學門類下設專業類1個,6種專業;理學門類下設專業類12個,36種專業;工學門類下設專業類31個,169種專業;農學門類下設專業類7個,27種專業;醫學門類下設專業類11個,44種專業;管理學門類下設專業類9個,46種專業;藝術學門類下設專業類5個,33種專業。
2012年版《專業目錄》分為基本專業(352種)和特設專業(154種),並確定了62種專業為國家控制布點專業。特設專業和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分別在專業代碼後加「T」和「K」表示,以示區分。
《專業目錄》重所列專業,除已註明者外,均按所在學科門類授予相應的學位。對已註明了學位授予門類的專業,按照註明的學科門類授予相應的學位;可授兩種(或以上)學位門類的專業,原則上由有關高等學校確定授予其中一種。
⑻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基本專業和特種專業區別
2012版本科專業來目錄中,基本專源業一般是指學科基礎比較成熟、社會需求相對穩定、布點數量相對較多、繼承性較好的專業。特設專業是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特殊需求所設置的專業,在專業代碼後加「T」表示。
《專業目錄》十年修訂一次;基本專業五年調整一次,特設專業每年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