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韩立新老师
⑴ 市民社会对应的概念是什么
马克思来曾在《费尔巴哈》章中对源市民社会进行过系统的分析,并第一次给市民社会作出了完整的规定。
具体说来,他在三种意义上使用了市民社会概念:
①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市民社会。它是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都曾出现过的“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
②本来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即以私人所有为基础,市民通过商品和货币结合起来的商品经济社会。
③18世纪产生的“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社会。
①实际上等于马克思在1859年所著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阐述的经济基础概念,其作用主要是功能上的。而②和③才是市民社会的内容规定。
⑵ 《合同法》第51条 无权处分 清华博士 40万字
尚绪美,清华大学,无权处分合同及其法律效力 2007年的
在中国知网上可以找到
【英文题名】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 and Its Legal Validity
【副题名】 以《合同法》第51条为对象
A Research on Provision 51 of Contract Law
【作者中文名】 尚绪美;
【导师】 崔建远;
【学位授予单位】 清华大学;
【学科专业名称】 法律
【学位年度】 2007
【论文级别】 硕士
【网络出版投稿人】 清华大学;尚绪美
【网络出版投稿时间】 2008-07-18
【关键词】 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 善意取得; 不当得利;
【英文关键词】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 validity; bona fide gains; illegal profit;
【中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很多学者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质疑和反省。 本文将以《合同法》第51条为对象分四个部分论述。第一、二部分:准确界定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合同等概念,使讨论的对象—无权处分合同特定化、清晰化。第三部分讨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沿着初步论证—实证分析部分—反面论证—得出结论的顺序展开。在初步论证阶段对物权行为模式下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非物权行为模式下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分别进行论,并运用比较的方法对物权行为模式下无权处分合同有效与非物权行为模式下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进行综合的比较。实证分析部分主要是结合我国的法制背景和相关规定进行讨论。接下来的反面论证部分分别反驳了无权处分合同无效说、有效说和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说中的有力说,以从反面论证无权处分合同应该是效力待定(通说)的论点。笔者认为对我国法律中的无权处分的概念及效力应以我国法律体制及所采取的物权变动模式为背景作上述理解。这样有助于我国法律的应用,其不足之处宜通过解释加以消除。 在此基础上,本文得出结论:在我国无权处分合...
【英文摘要】 Although the 51st provision of Contract Law has stipulated the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 the arguments never stop whatever in academic circles or legal practice fields. Particularly many scholars challenge the correctness of the provision. The thesis made a research on 51st provision, having three parts to verify the author s views step by step. First part and second part: give the demarcation of unauthorized acts and unauthorized disposition contract and so as that we can specify and make clea...
【DOI】 CNKI:CDMD:2.2008.087944
【相同导师文献】 导师:崔建远 导师单位:清华大学 学位授予单位: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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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反映本文研究工作的背景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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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
(也称同引文献)与本文有相同参考文献的文献,与本文有共同研究背景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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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有没有数学院的同学,求张正良老师的联系方式
交流学院的几个专业都不错,尤其是从就业层面考虑的话。交通运输的几个方向、物流管理、物流工程都不错的,其实以前我们海商法也是老管理学院的一部分,当时的管理四大王牌专业“多国部队、海外兵团”,多式联运、国际航运管理、海商法(又叫国际海事)、外贸运输,海商法去了法学院,其他三个专业就演变成了现在的交通运输、物流几个专业,后来海事管理从航海学院并入交流。
海事管理最大的优势在于,毕业后很容易去海事局,而且海事局就是专门要这个专业的,每年都保有大量的名额,其他专业的同学抢不走的,呵呵。
不过要是不去海事局,交流的其他几个专业就比海管优势大了,船、船代、货代等等都是不错的去向。
接下来谈谈我们海事的法学,尤其是海商法。现在海事大学法学院本科设置一个法学专业(大家都以为是俩专业呢),分为两个方向,海商法和国际经济法,两个专业的录取分数都很高,尤其是海商法,分数线为海大各专业之最,而且基本上每年海大录取最高分都在海商法,我上本科的时候,我们同学好几个都是他们自己所在县的高考状元,98级有位师兄是辽宁省高考状元。研究生,海学院现在具有一级法学硕士点,可以自主设置任何一个法学专业进行硕士招生,现在包括: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海事——就是海商法)、民商法学(中国民法、比较商法两个方向)、环境资源与保学、刑法学……(还有些新设立的方向我就不是特别了解了)。博士,海大具有国际法学博士点(包括多个方向),是国内最早批准设立的国际法学博士点之一,也是国内第一个海商法博士点,去年申请民商法博士点没批下来,不过应该下一批能批下来,随着海大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最终海大将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现在,海学院的博导包括:司玉琢老师,我们的老校长,海商法泰斗,带的是海商法方向的博士;傅庭中老师,原海学院院长,现清华法学院副院长,带的也是海商法方向;沈四宝老师,原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带的是国际经济法方向;黄进老师,武汉大学副校长,带的是国际私法方向;屈广清老师,原海学院院长,现南方某高校副校长,带的是国际私法方向;胡正良老师,海商法方向,在咱们海大带博士,在上海带硕士;翟云岭老师、李志文老师,现在都是海学院副院长;韩立新老师,海商法系主任;关正义法官,大连海事副院长……(这些是博导,硕导也有好多牛人,包括最高、最高检察院的几个庭长)
再来说说海学院的就业,应该说,国内法学专业就业情况最近几年普遍不好,人大、政法等大学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工作都不怎么好找,而我们海学的学生,毕竟还算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围绕“海”字,依托航运业,工作还是比较好找的,我们同学,尤其是海商法的,大部分都从事了航运相关工作,船、船代、货代都不少;国际经济法的同学有不少在银行工作的,我一个同学宿舍四个人,三个在银行的;从事法律行业的不是很多,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有(研究生毕业从事法律行业的比例比本科高一些),海大司法考试通过率也很高,大连一年通过一二百人中,有将近一半是海学的学生;还有很多同学出国了,我们同学有二三十个出国的,出国不难申请,海大的招牌在那边还是比较吃得开的。
再说说海上专业,海事大学之所以称为“海事”大学,必然离不开海上专业的支撑,包括两个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这两个专业海大在国内都是响当当的老大,在全球排名也是必然的名列前茅,海大的百年历史就是起源于这两个专业,这两个专业的人才也是我国航运界的最大人才支撑,我们学校的知名校友大多数毕业于此二专业,有共和国的部长、副部长等等。毕业后待遇那是没的说,我有朋友在东方海外工作,他们的三副(航海专业毕业实习完后即可任职)的月薪是刀,比一般的陆上专业收入高得多得多了
⑷ 有人知道清华大学哲学系 韩立新 教授的邮箱吗
你去清华大学校园网里看看吧 可能有教师信息 或者学生论坛里发个帖子试试?
⑸ 求一篇电视散文的标题及内容
《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作为唯物史观的奠基之作,在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它却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作的一部未完成的手稿。自从1932年这部手稿全文发表以来,国际上对如何编辑这部手稿、如何评价这部手稿的内容以及如何评价恩格斯在这部手稿中的地位,一直存在着激烈争论。
8月8日,在清华大学举行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献学和思想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公布了《形态》“费尔巴哈章”电子版的“第一编辑稿”,实现了国内学者首次零距离直面新MEGA编辑过程。
新MEGA(Zweite Marx-Engels-Gesamtausgabe)是从1975年开始由苏联和东德出版的历史考证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简称,也是我国正在翻译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的底本。它的编辑和出版工作目前由总部位于阿姆斯特丹、秘书处位于柏林的“国际马克思恩格斯基金会”(Internationale Marx-Engels-Stiftung,简称IMES)负责。2007年年初,为了解决在《形态》问题上的一系列争论,例如两人究竟是怎样合作的、两人对手稿的修改过程如何等,IMES正式决定为收录《形态》的新MEGA I/5卷增加一个特别的附录,即CD-ROM版(电子版),并将这一编辑工作交给日本东北大学大村泉教授负责,成立“新MEGA第I部门第5卷电子版编辑小组”,该小组有5名日本学者和1名中国学者。
这一“新MEGA第I部门第5卷电子版编辑小组”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研究机构?目前的研究进展怎么样?截至目前有着怎样的与前人不同的学术发现和学术成果?为了让国内学者更好地了解“新MEGA第I部门第5卷电子版编辑小组”的相关具体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清华大学哲学系韩立新教授作为“新MEGA第I部门第5卷电子版编辑小组”的成员之一,特邀作为小组成员的其他日本学者,与国内学者一起进行了交流与研讨。
据研讨会介绍,如今,“新MEGA第I部门第5卷《形态》电子版的第一编辑稿”的编辑已经接近尾声。这次研讨会上,作为该“编辑小组”成员的5位日本学者在我国公开了他们的“编辑稿”,共包括:马克思原始手稿的图像版、经过高科技处理的“电子编辑稿”。这一“电子编辑稿”以直观的方式再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形态》“费尔巴哈章”的整个修改过程,以及在编辑中所发现的理论问题等,这在世界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史上是第一次。
为了让大家更进一步了解“新MEGA第I部门第5卷电子版编辑小组”的具体工作,同时也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新MEGA第I部门第5卷CD-ROM版的详细情况,日本学者■俊一、涩谷正、渡边宪正还分别作了专题报告。
日本东北大学■俊一副教授给各位与会学者分发了他们编辑成果的部分样稿,详细介绍了“费尔巴哈章”(马克思恩格斯的手稿《形态》)的电子版编辑工作的基本方针、编辑原则和具体工作进程,并通过投影向大家展示了《形态》“费尔巴哈章”电子版的“第一编辑稿”的具体图样。■俊一样稿体例的明晰和精细得到了与会学者的一致赞赏。
梁赞诺夫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次用德语公开发表了《形态》的“费尔巴哈章”。日本鹿儿岛大学涩谷正教授概述了梁赞诺夫版及其以后各德语版,即阿多拉茨基版、新MEGA先行版和广松版的特征,并且用图例对比详细阐述了收录在新MEGA第Ⅰ部门第5卷中的CD-ROM版的内容以及它与现存各版的差异。之后,涩谷正还讲述了二战前期日本《形态》的翻译史。
日本关东学院渡边宪正教授认为,《形态》手稿对于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观和历史理论,是不可或缺的文献。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很难接近原始文本本身。由此而产生了以下几个后果:第一,只能在基于不正确的文本信息的前提下,来探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写作分工问题、恩格斯主导说、施蒂纳冲击说等问题;第二,出现了一种在文本编辑问题解决之前,不对《形态》进行深入研究的消极倾向;第三,出现了一种轻视文本的编辑问题的倾向,即断定即使弄清了文本的编辑问题,其大体框架也不会改变,或者认为做一些有限的引证就足以敷衍过去。这样一来,即使是曾经争论不休的马恩的写作分工问题也没有得到检证,《形态》的研究处于停滞状态。
⑹ 中国海商法协会的理事成员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主 席
魏家福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总裁
副 主 席
刘国元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总法律顾问
姚 平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董松根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副会长
王乐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纪委书记
张国发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副总裁
王彦君 最高人民法院 民四庭副庭长
朱伽林 交通运输部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於世成 上海海事大学 校长
司玉琢 大连海事大学前校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 海 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 主任
顾 问
朱曾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顾问
高隼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顾问
杨良宜 Philip Yang § Co.,Ltd 海商法专家
尹东年 上海海事大学 教授
高宗泽 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书剑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前副主任
秘 书 长
李 虎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副秘书长
副 秘 书 长
李 莉 中远集团总公司 法律事务室经理
杨运涛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部总经理
安 瑞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副处长
邹志洪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部/合规部总经理
沈满堂 中海集团总公司 总法律顾问
王淑梅 最高人民法院 民四庭审判长
张雅萍 交通运输部 政策法规司条法处处长
宋迪煌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常 务 理 事
魏家福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
刘国元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
李莉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法律事务室经理
张永坚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孙家康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伟龙中国远洋物流公司总经理
王玉贵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
姚平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孟于群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杨运涛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
吴津涛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
李甄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董松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
于健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李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蔡鸿达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陈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安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处长
王乐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李玉泉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王海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专家
邹志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合规部总经理
冯建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副总经理
白飞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诉讼追偿处处长
张国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裁
沈满堂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
茅士家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总经理
邱国宣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总经理
黄小文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吴昌正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总经理
王彦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
刘寿杰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
朱伽林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张雅萍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处长
智广路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
宋家慧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局长
李科浚中国船级社理事长兼总裁
陈爱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
魏东交通运输部评价中心副主任
杨国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巡视员
马森述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副司长
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胡正良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博导 前校长
韩立新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博导 系主任
傅廷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副书记
张丽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叶昌早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险部总经理
康国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宋迪煌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海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移风环球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三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主席
赵沪湘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 主 席
姚 平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董松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
李玉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国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孙家康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王彦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魏 东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学校党委书记
李 海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
顾问
朱曾杰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顾问
高隼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顾问
杨良宜Philip Yang§ Co.,Ltd海商法专家
尹东年上海海事大学教授
高宗泽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书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前副主任
司玉琢大连海事大学前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孟于群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刘国元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商务总监
王海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专家
秘 书 长
陈 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副 秘 书 长
杨运涛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安 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处长
李祝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叶红军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
李 莉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法律事务室经理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
张雅萍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处长
宋迪煌广东敬海(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常 务 理 事
赵沪湘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 平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 甄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杨运涛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总经理
吴津涛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
董松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
于健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李 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陈 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蔡鸿达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
陈 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安 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处长
高小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海损理算处处长
李玉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祝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邹志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
默燕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诉讼处处长
冯建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货部副总经理
白飞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
张国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叶红军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
翁 羿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赵宏舟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 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发展油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经理
邱国宣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总经理
孙家康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李 莉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法律事务室经理
陈 翔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许遵武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际庆中国远洋物流公司 总经理
胡京武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总经理
王彦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
胡 方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审判长
魏 东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张雅萍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 处长
解曼莹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副司长
杨 赞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 司长
陈爱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
王振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局长
孙立成中国船级社总裁
胡正良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
单红军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
初北平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博导法学院院长
韩立新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博导法学院副院长
叶昌早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部总经理
康国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高移风环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世宏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行政总裁
杨国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
马森述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副司长
傅廷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副书记
吴焕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张丽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 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永坚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导
宋迪煌广东敬海(北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 海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
理事
1赵沪湘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姚 平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3李 甄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4杨运涛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总经理
5吴津涛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部副总经理
6陶素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7江 舰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8李 京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部副总经理
9虞建民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10高 伟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11邢乃群中国租船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2冯帼英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3李 勇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经监部法律处处长
14查选中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15刘建东深圳长航滚装物流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6陈 玮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部总经理
17孟 然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律部副总经理
18周建荣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9陈海平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20翟 娟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21董松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副会长
22于健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23李 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24陈 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5蔡鸿达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
26陈 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27安 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副处长
28高小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海损理算处处长
29杨建国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海损理算处副处长
30李玉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31李祝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总监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32邹志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
33默燕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诉讼处处长
34冯建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货部总经理
35白飞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
36谷 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事业部总经理
37安国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货部总经理
38韩艳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船货部保赔担保处处长
39唐光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
40郑璐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制度条款处处长
41邵长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理赔事业部高级核赔师
42赵 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船货部总经理
43苏立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分公司副总经理
44郑以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省公司船舶货运保险部总经理
45詹功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法律部总经理
46周 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专家
47李永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助理
48马熹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法律部总经理助理
49鲍为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合规部合规管理处、关联交易管理处高级经理
50张国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副总经理
51叶红军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总法律顾问
52翁 羿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53赵宏舟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54韩 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发展油运公司
董事总经理/总经理
55邱国宣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总经理
56胡曙光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法务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57王松文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58孟庆宽中海客轮有限公司 总经理
59陈 彬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60寿 健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61孙家康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62李 莉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法律事务室经理
63金 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商务室高级主管
64徐 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法律顾问
65梁 宏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66陈 翔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67彭 超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高级业务代表
68许遵武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69江 瑛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航运商务部总经理
70于智民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71陈新川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72潘东光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73赖奕光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总法律顾问
74王增华大连远洋运输公司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75李一平中波轮船股份公司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76宋春风中远(香港)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77张际庆中国远洋物流公司 总经理
78刘 益中国远洋物流公司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
79郭 锋中国远洋物流公司 商务部总经理
80胡京武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总经理
81郭春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副教授律师海事仲裁员
82王彦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83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
84胡 方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
85郭忠红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
86余晓汉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
87傅晓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助理审判员
88黄西武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助理审判员
89关正义大连海事法院副院长
90马书方天津海事法院院长
91霍力民青岛海事法院院长
92谢 晨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
93李群星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
94郑菊红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
95钟健平广州海事法院院长
96张希舟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
97简万成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
98曾 艳北海海事法院院长
99魏 东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100张雅萍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处长
101解曼莹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副司长
102罗德麟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法规协定处处长
103翁笑冰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法规协定处副处长
104杨 赞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 司长
105任为民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 副司长
106王宏伟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 国际组织处处长
107陈爱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
108翟久刚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副司长
109马 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法规处处长
110鄂海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船舶处处长
111王振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局长
112冯建中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经济发展管理处 副处长
113孙立成中国船级社 总裁
114徐庆岳中国船级社 法律顾问
115朱伽林交通出版社 社长
116黄克清交通运输部 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117胡正良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118蔡存强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导
119於世成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
120蒋正雄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
121单红军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
122初北平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博导法学院院长
123韩立新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博导法学院副院长
124李志文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博导 副院长
125郭 萍大连海事大学教授 博导 系副主任
126张永坚大连海事大学 教授、博导
127谢春林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28王春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129叶昌早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部总经理
130林大鹏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部
综合管理处处长
131陈建锋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部
船舶险理赔处高级经理
132刘 榆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部
货运险处高级经理
133徐 峰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水险业务管理部经理
134高雅琴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
135马富学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航运保险事业部船舶险中心总经理
136康国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车险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137张洪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车险业务管理部临汾管理处 经理
138毛卓戟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车险业务管理部海上保险处 高级经理
139王承军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理赔部总经理
140刘世宏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
141张旭波仁祥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董事长
142纪文光山东省海丰船舶经纪有限公司 总裁
143周宏勤江苏华西村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144张 芳广州润溢海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办主任
145高移风环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46朱宇波夏礼文律师行 中国事务部经理
147祝默泉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148李兆良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主任
149杨运福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主任
150张智勇辽宁天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51李连君齐伯礼律师行礼德律师行联营行合伙人
152肖东升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53郭 瑜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54傅廷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副书记
155吴焕宁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156张丽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副院长、教授
157邢海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158张湘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导
159王淑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160何丽新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161邓瑞平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162陈 梁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163李小年上海社会和学院法学所海商法海洋法研究中心主任
164杨国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
165谢 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WTO法律处副处长
166马森述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 副司长
167谢生新天泽保险顾问(香港)有限公司总裁
168崔寄语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董事 总裁助理
169余根荣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170冯建成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171蒋五四北京市昌明律师事务所 主任
172黄顺刚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原上海市华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73宋迪煌广东敬海(北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174李 海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主任
175陈豪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176卢 敏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首席合伙人
177王 敬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178朱 清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 主任/教授
179孙芳龙文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80汪 杰福建海杰律师事务所 主任
181杨文贵北京海通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182徐 捷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183金玉来上海市凯荣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184陈柚牧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185童登勇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
⑺ 清华大学海商法,知情者进!!!急!!!
清华大学的海商法一般,只有一个傅廷中老师有些名气,但是形单影只,一个人内没法撑起整个学科容的发展。想考那里的海商硕士去看看招生简章好了,学科、书目和其他条件都有,不明白的打电话问问研究生院或者法学院办公室。而且,分数线没有什么参考价值,因为各个学校的题目不一样。
另外,推荐你考大连海事的海商法,这里的海商是全国的鼻祖,有一批名老师,尽管在法学界知名度不高,但是在航运界那是闻名遐迩的,学术派的郭萍,李志文和韩立新,律师派的李海、林鹏鹫、汪鹏楠,还有法官派的海事法院院长和最高院的民四庭的法官都不错。我就是大连海事的,今年硕士毕业。要是想考大连我可以给你建议
英语非常重要,在海商法界六级都不算什么,最好又专八的水平,因为平时接触的法条和案例以及公约很多都是英文的,要是不想学英文,那就趁早别学海商。
最后祝你考研成功吧
⑻ 考研问题!冲刺大连海事大学的海商法和复旦的国际经济法哪个更好
首先,我读的是海商法研究生。
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角度来看待考研的内,我是从就业角度的。容
然后适当考虑计划可行性,就是难度。我觉得海商法没那么难,我也是跨专业考上来的。考取无非是高效率的复习+详备的复习资料。
1.公共课B线很低,很容易达到。
2.法学基础课相对其他政法院校的深度和难度来说,算是很简单的了。海事毕竟是航海类院校,又不是政法院校。只要能熟悉出题老师的偏好,应付起来很轻松。
3.海商法这门课还是值得花费时间和心思去准备的,尤其对于本科未接触过的同学。指定教材是必看的,不过建议你专业课扩充下,海商法推荐两本书,我们研究生差不多人手一本。我空间贴了这两本的当当网链接【qq昵称 鱼无骨海商法】
4.从就业角度来讲,海商法还是很值得去试的,毕竟现在大法学就业不景气,也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