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解聘教授
㈠ 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职称(副教授)评审条件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 二 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中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 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副教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并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根据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服务、社会实践。有条件的高校文科教师须到基层开展1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理工科教师须到工矿企业开展1年以上的工程实践、专业实践,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 三 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第九条 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1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同时,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指导过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指导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指导过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活动等,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青年教师等。
(二)把育人渗透到教学过程中,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三)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学观点正确,方法得当,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开发学生智力方面成绩显著。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以教学为主的教师须为优秀。
(五)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一)以教学为主的教师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2、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二)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一条: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2、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并准予结题。
3、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
(三)以科研为主的教师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系指普通本科院校中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三名),并通过成果鉴定。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
(四)以开发应用为主的教师
以推广开发为主的教师,系指高等学校中兼任科技开发、科研成果应用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一条:
1、结合科研成果推广、科技开发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或农业技术推广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并为国家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突出。利用专业优势,将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五)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校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3篇以上,理工等学科2篇以上;或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为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科等学科1篇以上。
2、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包括自制教学设备奖,优秀教学课件奖等)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3、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或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4、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服务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国家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项目一次性获利或年利润均为30万元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 四 章 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20年以上,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经过访问学者等高层次进修,已达到副教授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1年以上,且在教学、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有重大创新,对本学科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九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
(二)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5篇以上,理工等学科4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加编撰通用教材1部,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建设及技术改造或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一项,或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⑶、获得过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2项以上(前三名),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有证书)。
⑷、获得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或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第 五 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第十四条 专职科研人员申报副研究员资格的条件,可参照本资格条件掌握,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科研业绩和成果要求须适当提高。
第十五条 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副教授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学科教师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资格条件,尤其注重强化职业道德、教学工作、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 申报副教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八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九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㈡ 北京师范大学有哪些知名校友
北师大18萌新 来答一波!!
北师大不仅仅有教育人才,而是文体两开花!!
1.潘粤明
宁浩,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系。
读书时,宁浩就凭其学生电影《星期四,星期三》获得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最佳导演奖 。之后又通过疯狂系列火遍全国。
当年宁浩通过成人高考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节目制作,并坚定了导演的发展方向。
宁浩“疯狂”系列的出现,告诉观众:中国电影的情节也可以这么好看!线索也可以这么繁复!他的电影黑色幽默式的荒诞,成了中国电影的一匹黑马。
现在师大还一直举办北京大学生电影节,艺术的薪火一直在传承!
师大的才俊还有很多 欢迎大家来玩啊!
㈢ 我感觉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很垃圾
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985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最高的师范学府。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最顶尖的政法院校。垃圾?你先想清楚自己有没有本事考上再说吧
㈣ 请问谁知道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孙喜亭去世的时间,谢谢
孙喜亭,北京师范大学教授。1930年8月生,汉族,河北省正定县人。童年和少年时代,在家乡农村小学受到启蒙教育。抗战胜利后,考入河北省正定中学读书。1947年11月石家庄解放后,受到了革命的教育,1949年8月,从石家庄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在石家庄师范附属小学任教。1954年8月考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读书。毕业后,留任教育系任教。1987年调至本校教育管理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职称。1997年10月离职。还没死了。。。
㈤ 因“越线”遭北师大解聘的史杰鹏说了啥
1.这没有固定模式2.也没有一个量化标准3.传递正能量4.不能发牢骚5.要有一个底线
㈥ 谁让教授“下课”了
谁让教授“下课”了?
不久前,北京有媒体发表署名武洁的评论文章,题为《教授“下课“的破冰意义》。文章对华中师范大学将五十四名正副教授 “正式解聘”即所谓教授“下课”一事表示欢欣鼓舞。理由是我国实质上的“终身教授”制度形同吃大锅饭,一来“导致高校冗员众多”,二来致使教授不思进取,抑制竞争和创新。
笔者没有看到相关具体报道,不便对五十四名教授“下课”一事本身做是非判断。只想就此引发的广义性思考妄言几句。
不言而喻,解聘的对象应是雇员而非主人,而教授则是学校的主人而非雇员。据5月8日《文汇报》报道,美国著名华裔教育家刘全生教授接受该报采访时举了这样一个例子:1950年前后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即后来的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一次请该校物理学教授、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Rabi讲演,他在开场白中客气地说“在众多雇员(Employee)里,你能够获得那么重要的奖项,学校以此为荣”。对此,Rabi回敬道:“尊敬的校长,我是这个学校的教授,你才是学校的雇员。”刘全生认为“这就是美国大学的观念”。留美的陈丹青教授大概受此影响,一次回答网友提问时也曾表示:教授是大学的主人,不是雇员。就我国的政治常识来说,四九年以后工人阶级及其盟友农民成了国家的主人。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也随之成了国家的主人。而高校教师作为知识分子,自然是大学的主人。没有教师就无所谓学校。那么,大学教授作为大学教师队伍的核心存在,理应是大学的形象、品格、地位和影响力的象征。一所大学的精神也是由该大学的教授、尤其有真才实学和崇高道德的教授彰显的。对此我想不会有人怀疑。这是事情的前提,所以问题首先是:谁解聘谁?
也就是说,解聘教授的是教育行政部门还是相应级别的学术委员会?若是前者,即为行政权力主导,教授成了学校行政系统的雇员;若是后者,即为学术权力主导,乃学术系统或教授主体自我净化的行为,至少逻辑是正当的。还有一点不容无视:别看教授是大学教师系列的最高“军衔”,其实他们在大学当今体制内处于弱势地位。至少,没有哪个神经正常的教授敢像Rabi那样对尊敬的校长大人说“你才是学校的雇员”。因为并无相应的法规、制度和规定保障他们的尊严和权利。相反,眼下大学“官场化”、“衙门化”渐呈星火燎原之势,俨然等级森严的准政府机关。真正说了算的不是教授群体,而是行政管理部门和当了“领导”的、在某种程度上被官本位异化了的教授们(有人称之为“学官”)。甚至出现了按官位大小瓜分学术资源、社会兼职和获奖等级的可悲态势。无官无职的教授破城突围谈何容易!即使拿了项目有了成果获了奖,其等级也要由行政部门和“领导”们——而不是由非官教授占一定比例且民主推选产生的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考核和认定。考核和认定的标准当然也是由他们一手制定的。仅这些就足以让教授们焦头烂额了,倘若再面临随时有可能被行政系统解聘的危险,岂不更加惶惶不可终日!外界或许不知,大学行政系统的运作程序也是相当复杂而微妙的,若再赋予其教授解聘权,那么,不但对教授的主体地位和精神状态、日常生计构成险恶的威胁,甚至会进一步改变大学作为教育和学术研究机关的性质,导致大学精神、大学灵魂的沦丧。说起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大多数教授都是终身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保证教授在没有后顾之忧、在不必看长官和行政当局脸色的情况下专心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进而保证教授人格的独立和思想的自由,这难道不是中国的大学所更需要的吗?有必要把一小部分教授“不思进取”看得那么重吗?
当然,不容否认,专业教授队伍近年来确因迅速扩大变得良莠不齐。尽管如此,“导致高校冗员众多”的也不是教授,而明显是非教学人员。首先需要解聘或改变的不是教授,而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要拿教授开刀!何况教授这一学衔主要是对某人在某一时间段所达到的学术水平的认可,说彼时够水平此时不够水平,那恐怕说不通。或以田径运动员比之,过去跑得快得了冠军奖杯,现在因跑不那么快了就把奖杯收回,这说得过去吗?所以,对待教授“下课”之类事态,务必慎之又慎,切不可视之为“破冰”而迅速跟进。教育、教师、教授,实乃国之根本所系,非同儿戏。
㈦ 如何看待北师大史杰鹏副教授因为在网络发表不正当言论被学校解聘
1.这没有固定模式
2.也没有一个量化标准
3.传递正能量
4.不能发牢骚
5.要有一个底线
㈧ 陈玉霞是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吗
跟我研究生同学重名,她也是老师,但不是北京师范大学的
㈨ 北京师范大学 王磊教授考博竞争激烈吗
我本科是北师大教育学部毕业的,这个问题我很熟悉。
不仅适用于北师大,内其他学校,比如容北大也有教育学博士和教育博士,二者的分别也是一样的。
教育学博士顾名思义,是“教育学”这个学科的博士,等同于国外的PhD,是学术取向,研究取向的,全日制3-4年,奖学金全覆盖。只要你具备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以上,就可以申请或攻读教育学博士。
教育博士顾名思义,是“教育”的博士,英文是EdD,是职业取向,实践取向的,在职4年左右,因为是在职,所以也没有奖学金,教育博士目前只面向那些教育实践经验丰富的教育工作者,学费也相对较贵,北师大的十万,北大好像也是十万(不是说学费贵,就不好,中欧MBA还那么贵呢,但是依旧非常抢手和稀有)
从难度上来讲,二者并不好比,因为是面向不同的人群,如果对于同一个人来说,都有资格申请教育博士和教育学博士,教育学博士要难不少,但也得全职读。但如果你无法脱产,同时又想深造博士学位,那教育博士更适合你。
㈩ 在北京师范大学当老师年薪工资是多少
对于刚入门的青年教师,如果你每年都有成果输出,并获得科研奖励,课正常上,兢兢业业的话,一般的985高校大概薪水一年在15W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