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吴教授
⑴ 希望英语风采大赛冠亚季军是谁
2008年的:
一等奖获奖名单
小学组
李欣悦 重庆市北碚区朝阳小学 重庆阳光外语教育中心选送
初中组
阮宇迪 广东省佛山市华英学校 广州灵格风语言培训学校选送
高中组
许吉如 南京市外国语学校 南京博佳文化教育研究有限公司选送
大学成人组
郑 悦 西安翻译学院 西安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二等奖获奖名单
小学组
李昕阳 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 深圳邦德星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选送
宋希瑞 合肥实验学校小学部 安徽蓝宇教育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送
初中组
张由游 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云南省青年进修学院选送
王晓迪 湖南省株洲市景炎中学 长沙安巴斯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选送
高中组
梁 晨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南京博佳文化教育研究有限公司选送
李 治 河北省承德市第一中学 河北富尔希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选送
大学成人组
殷佳慧 浙江大学 杭州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陈 艺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二十一世纪时信教育中心选送
三等奖获奖名单
小学组
陈品丞 杭州市余杭区育才实验小学 杭州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吕文楷 山东大学第一附属小学 齐鲁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周潇滢 南京汉口路小学 南京博佳文化教育研究有限公司选送
初中组
钦 可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姜砺砺 上海外国语学校 上海四诺教育文化有限公司选送
张嘉恒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北京二十一世纪时信教育中心选送
高中组
詹梦原 福建省福州市第一中学 厦门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严雯磬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云南省青年进修学院选送
洪徐悦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大学成人组
王龙波 深圳大学 深圳邦德星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选送
侯涓 浙江传媒学院 杭州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麦世升 西安翻译学院 西安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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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
一等奖
小学组
1、黄天逸 一师附小 86 分
2、胡心怡 上海市第六师范附属小学 85.3分
3、毕歆 虹口区第六中心小学 85 分
4、杨欣搏 建平实验学校 83.9分
5、朱佳蔚 盛大花园小学 82.5分
初中组
1、徐清扬 复旦二附中 87 分
2、张元盛 天山中学 84.5分
3、庄凌梓 上外附中 83.4分
4、陈雯 复兴初级中学 83.2分
5、杨茗 青云中学 82.5分
高中组
1、朱瑞翼 华师大二附中 87 分
2、王雪 上外附中 85.7分
3、王圣雨 复旦附中 84.7分
4、黄谢依宁 华师大二附中 84.5分
5、何紫文 大同中学 84.1分
大成组
1、陆佳伟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84.1分
2、李思嘉 上海外国语大学 83.5分
3、裘天佑 上海外国语大学 82.9分
4、顾颖琦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82.7分
5、沈姝舒 杜邦(中国)有限公司 82.6分
二等奖
小学组
1、孟洁怡 江宁学校 82.3分
2、李镕洲 徐汇区逸夫小学 79.1分
3、赵诣 福山外国语小学 78.6分
4、常元臻 扬波外国语小学 77.7分
5、陆枫华 世界外国语小学 77.3分
6、只宋明捷 浦东第二中心小学 76.8分
7、王贝妮 闸北区实验小学 76.3分
初中组
1、龚唯一 世界外国语中学 81.9分
2、荣立 复旦二附中 80.9分
3、左溢 上海市第二初级中学 80.6分
4、吴瑶 上外附属静安中学 80.4分
5、孙鑫 久隆模范中学 80.3分
6、朱瑞琪 建平中学西校 79.6分
7、钱箫扬 上海市实验学校 79.4分
高中组
1、王诗卉 上外附中 84 分
2、杨颖玮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 83.4分
3、尹禺然 上外附中 83.1分
4、褚天虹 复旦附中 82.4分
5、李晚祺 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 82.2分
大成组
1、冯杨婕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82.1分
2、袁蕾 上海对外贸易大学 80.7分
3、陈璐 华东政法大学 80.6分
4、竺凌 英特尔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79.6分
5、张敏燕 华东理工大学 79.5分
三等奖
小学组
1、章冕 宝山实验学校 75.3分
2、陆云驰 洋泾实验小学 75 分
3、奚人杰 第六师范附属小学 74.9分
4、王译娴 梅园小学 74.5分
5、秦朗天 广育小学(南区) 74.5分
6、王晏旻 金山区第二实验小学 74 分
7、沈佳琦 中州路第一小学 72 分
8、郑泓一 协和双语学校 71.9分
初中组
1、李江南 上海实验学校 79.2分
2、徐倩影 华师大附属长风中学 78.8分
3、方林玄 上外附中 78.2分
4、卢钰欣 建平学校西校 77 分
5、吴梦楠 上海实验学校东校 76.9分
6、王苏 上外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 76.4分
7、吴泽宏 沪东外国语学校 76.1分
8、刘笑竹 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校 73.4分
高中组
1、张逸飞 上外附中 81.6分
2、谢意 向明中学 80.2分
3、张汐君 控江中学 79.8分
4、李馨慈 交大附中 78.5分
5、陈习朝 南汇中学 71.6分
大成组
1、刘旼 上海交通大学 78.3分
2、李相 电力学院 77.6分
3、叶森 海事大学 76.4分
4、施展 复旦大学 75.6分
5、张颖婷 上海建桥学院 68.1分
单项奖
小学组
1、最佳语音奖 孟洁怡
2、最佳风度奖 毕歆
3、最具勇气奖 章冕
初中组
1、最佳语音奖 徐清扬
2、最佳风度奖 左溢
3、机智灵活奖 孙鑫
高中组
1、最佳语音奖 王诗卉
2、最佳风度奖 张逸飞
3、最具学识奖 尹禺然
大成组
1、最佳语音奖 陆佳伟
2、最佳风度奖 陈璐
3、幽默风趣奖 叶森
2010的貌似没结束吧
⑵ 华东政法大学 吴允锋
刑法教研室的电话吧,要不你联系社会学系辅导员张宏虹也就能联系到他了(夫妻关系)。。。
⑶ 当代中国的篆刻大师都有谁
王志强、白发、刘兴、王翰之、钟国康等。
1、王志强
王志强,山西灵石人 ,字逍君,号逍遥楼主 ,别号懒鬼,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自幼好翰墨 ,喜篆刻 ,躬耕金石三十余载 。
现任董寿平书画艺术研究会理事,难老印社理事 ,山西省民建书画院副院长,中都书画院秘书长,灵石印社社长。
篆刻作品入展西泠印社建社110年社庆“百年西泠 · 金石华章”大型系列活动之印汇天下 · 国际印社联展,参展作品被编入《印汇天下 · 国际印社联展图录》;
篆刻作品“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被佛教圣地五台山显通寺、殊像寺、十方堂,广州南华寺,大同华严寺,太原崇善寺、蒙山等著名佛寺(庙)以及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栏目组收藏。

2、白发
白发,广东著名的篆刻大师,出生于1984年,广东连成,创立了广州白发印社,白发的篆刻是无师自通,集百家之长而独创一格,尤其受黄牧甫的风格影响最深。
他曾经对黄牧甫的篆刻艺术进行极其深入的研究,致使黄牧甫之清新婉丽的印风根深蒂固地融于自己的篆刻艺术中。
不拘泥于表面形式上的拟古,而是还古以本来面目,直追古印光洁研美之姿,是白发篆刻艺术表现形式上的重要特征。
他将印文线条变化降低到最低限度,以不为人留意的巧妙变化展示了生命的律动,表现出他平和的心境与安稳的情绪。
他力避浮夸与躁动,在平实方正中以明快爽洁的冲刀,自然而然地创作奇趣,寄神奇于平正之中。他恬静宁雅的印风,仿佛与古人息息相通,给人以幽雅清新、洁丽安详的感觉。
印面力求完整、精到,是白发印风的明显标志。他既不在篆刻线条上作过分的装饰,也不在印章的边栏上做人为的处理,而是任其自然而然,表现的是一种顺应自然、外柔内刚、内动外静的和谐之美。
3、刘兴
刘兴,男,1980年6月出生于山东省禹城市,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会委员;现为北京花鸟画院艺术顾问、国家一级美术师。
2010年至2012年,先后共撰写《中国篆刻入门》、《刘兴印谭》、《刘兴艺谭》。应邀为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治印,作为国礼赠送。
出版《蒿斋汉玉印选》、《蒿斋画集》等画册十余本。
4、王翰之
王翰之,字一舟,号汇川居士,1950年生。自幼酷爱书画,早年勤习古人书卷,后就读于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得刘海粟、林散之、尉天池、陈大羽、宋文治、郭公达等著名画家传教,潜心研究中国传统技法、精书画、篆刻,后拜书画界泰斗两院院士杨仁恺大师为师,从事古字画鉴定。
王翰之先生的书法由唐宋入手,六体皆能,书法精妙。风神潇洒:篆刻渊横秀润,古趣盎然,运刀似笔,行草边款尤为绝佳。
画宗四王,自出新意,笔墨交融,雅逸天成,形成自己焦墨重彩的独特风格。其书法作品多出于左笔,堪称一绝,杨仁恺大师特题字命名为:华夏左笔书法家。
王翰之先生的作品入编《世界现代美术家词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美术家》、《世界当代书画作品选》、《世界名人录》、《北京国际艺术精品博览》等。
现为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国画家协会理事、中国国画家协会培训中心教授、中国书协、美协会员。任中国黄山书画篆刻艺术院院长、新加 坡书画篆刻会会长、新加坡美术院院长、并荣获世界艺术名人称号。
5、钟国康
1957年7月出生于中国雷州半岛雷州市,是中国的著名篆刻大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深圳市书画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青年书法协会家名誉会长、深圳市设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羊城晚报》联名得意专栏作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王志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白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刘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王翰之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钟国康
⑷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导师有哪些
很多很多很多。
最好的自然是顾功耘,现在罗培新也很抢手,陈康华专门路蛮多的据说会帮属忙介绍工作但是属于放羊管理,徐诗英是我同学的导师据说不错,唐波票据法不错但是强不过民法那儿的傅鼎生,杨忠孝搞破产法的,吴弘信托法商法什么的,孙效敏貌似不带了吧具体也不清楚,其他就不了解了,经济法老师老多了。。。
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京故宫首任院长吴中超的故事
吴仲超是建国以后故宫博物院第一任院长,也是一位礼贤下士、关心博物馆事业的文物工作者。
1927年秋, 吴仲超就读于上海法科大学(今华东政法大学前身),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回乡从事地下工作,1931年起先后在上海、江苏等地工作。抗战爆发后,吴仲超先后在中共多个抗日根据地任职,为创建茅山抗日根据地,建立江南东路游击根据地,开辟、发展和巩固苏南解放区作出过重大贡献。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在解放战争时期,特别是吴仲超出任中共华中分局秘书长、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他还为党和人民征集保存了大量珍贵文物。在投笔从戎参加新四军的著名学者阿英的日记当中,可见他的文物保护情结在战火年代已露端倪。
阿英《敌后日记》第十六卷二月廿一日载:(罗密)庄有罗密寺,有雍正所建碑,庄当是以此得名者。在庄口择一屋俾云(钱晓云)等休息。我去西头访(李)一氓同志,遇吴秘书长。据一氓同志云,华中局已决定余随华中局行动。询知此是华中局后方,由吴秘书长负责,乃同去访秘书长。
第十七卷载:晚饭前,同至吴秘书长处,即在彼处晚饭。彼告沂西南某庄,系晋某王故城。有古物甚多,有一翰林家复有不少古书,为日本人弄去,现尚有不少明版本,亦有字画。
第十八卷五月十五日载:七时许始起身,吴秘书长警卫员云,邻室有古书甚多。急往视之,则皆日本书也,杂乱一地,当在万册以上。旋曾达斋、邹鲁山、宋之的、匡亚明诸同志相继来,与一氓兄漫谈。晚饭后,复与吴秘书长至达斋处,五月十九日载:在冷摊上买得日刊古铜陶磁器珂罗版明信片卅张,归赠吴秘书长。
阿英在解放战争时期所写《敌后日记》中频频出现的“吴秘书长”正是吴仲超,足见他的文物保护情结由来已久。
在大连开设“博古堂”征集文物
吴仲超不仅在解放战争时期注意搜罗、征集文物,而且他还于1947年在东北大连开设过一家专门替公家征集文物的特殊字号。
1947年夏秋,由于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形势发展,以谭震林、李一氓为首的一批中共华东局干部从山东威海渡海北撤到由苏联军队接管控制下的东北大连,吴仲超当时担任华东局北撤干部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大连为东北重要的出海口岸,本世纪初相继为日、俄觊觎、盘踞,长期以来既是前清遗老、达官贵人以及日俄侨民等的聚居地,又是文物古玩的集散地。日俄时期的关东厅博物馆(今旅顺博物馆前身)、满蒙资源馆(今大连自然博物馆前身),一定程度上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罗振玉也曾于1929至1940年间在大连度过了他亦研亦商(罗晚年曾在大连开设古玩店“墨缘堂”)的岁月。日本投降以后,罗氏于1928年在旅顺扶桑町所建的大云书库遭苏军占用,大量书籍、书画、铜器、宋本枣木刻版和碑版拓本遭毁损。
吴仲超平时非常留意散失在社会上的各类文物,以前打仗时就曾关照警卫人员认真照顾他转战各地悉心收集来的各种文物。当时大连解放在即,官宦人家大量抛售古董文物,市面上流散文物汗牛充栋而失于管理。过去,地下党组织经常利用古玩店进行革命活动。1928年5月,周恩来、邓颖超同志也是打扮成古玩商坐日本邮轮到大连,然后经过交通员关系乘南满铁路火车由满洲里出境,赴莫斯科参加中共六大。根据此类经验,吴仲超向组织汇报,提议在大连也开办一家古玩店,一来收购大量流散的文物,二来可以作为隐蔽的地下党组织活动联络地点。于是,吴仲超通过曾在苏皖边区华中建设大学任教的韩同儒的关系,利用古玩行商马泽溥先生开设在今大连东方饭店附近的古玩铺“博古堂”几间街面房子来实施这一计划。1948年初,博古堂古玩店正式成立,为了探听各方面的消息情报,店内一隅还办了个茶社作为耳目。当时店堂经理为随吴仲超北渡、从前共同在苏北和鲁南的战友曾达斋,副经理为马泽溥和韩同儒,工作人员共有8名,实际鉴定取舍业务工作由马泽溥负责。马泽溥(1894-1976)是北京人,长期从事古玩业,擅长陶瓷器的鉴定,1936年他和外甥陈德舜到大连开设古玩店,经常来往于大连与北京之间进行古玩买卖。
其时我党在大连另外还设有一家半公开性质的“同利公司”,以此作掩护负责为我中共东北局提供活动经费。于是,博古堂名义上作为其下属商号,其实归同利公司领导,包括收购文物经费也由同利公司负责拨款,并规定只从事收购而不参与拍卖和出售事宜。
战争年代办文物展览
1949年春,随着辽沈战役后大连的彻底解放和平津、淮海两大战役的节节胜利,原北上大连的中共华东局同志因解放战争的革命形势发展需要,纷纷南下投入到迎接新中国解放的新的斗争中去,吴仲超等一批北撤大连干部因此从辽东半岛的旅顺渡海(渤海)重新回到胶东半岛的山东开展革命工作。吴仲超担任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一职,期间,山东文物的征集、保管工作井井有条,成绩斐然。同年初,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在济南大明湖畔的省立图书馆举办古代文物展览会,展出古代书画320多幅、善本古籍30种、三代秦汉青铜器30余件、宋元明清历代陶瓷器250余件、古玉器100余件、历代钱币300余枚、甲骨数匣。举办如此大规模的文物陈列展示,这在当时战争年代尚属首次。
为了继续在辽东征集文物,南下山东之前,吴仲超特地指示马泽溥照旧在大连收购文物。马泽溥受此重托,便仍留守大连从事文物征集工作,直至1951年才结束营业。在开办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博古堂共为国家收购了200多箱各类文物,计有三代青铜器、宋代均窑、龙泉窑瓷器、日本字画、金银器皿、木器、翡翠炉等。其中一部分藏品后来转交山东省博物馆保管,另一部分则拨交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
吴仲超调往上海任中共华东局秘书长后,马泽溥、陈德舜则由兼任上海市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吴仲超介绍来上海,担任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陶瓷鉴定工作,并协助海关查扣了许多国家明令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1949年底,马泽溥受主任委员李亚农、副主任委员徐森玉的委托去苏北淮安,接收吴仲超等前存文物共计49箱,并采购了一批玉、石、陶瓷、漆器文物装船由大运河运回上海。据曾参与在沪接收保管入库工作的已故上海博物馆老专家夏玉琛先生回忆,这49箱2853件来自淮安的文物,成为上海市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初接收的第一批大宗文物。
在吴仲超的提携栽培下,马泽溥从一名有正义感的古玩商发展为对文物博物馆事业、特别是新中国上海文物博物馆事业作出贡献的功臣,因此其事迹被记载到1997年出版的《上海文物博物馆志》第四编第一章的“人物传略”当中;又因为他在建国初期向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捐赠文物,他的大名至今被铭刻在上海博物馆大堂一壁的文物捐赠者名单上。
建国前的上海市立博物馆馆长、建国后致力于上海博物馆创设并出任首任副馆长(时无正馆长)的先秦史专家杨宽先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赴美撰写的自传《历史急流中的动荡和曲折》中也深有感触地追忆道:“为了完成这个创建上海博物馆的工作,……我们的陈列品中,青铜器、陶瓷器和绘画最多,因而需要特别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我们在学习中,不但重视各种门类的专家们的研究成果,也还重视过去古董商们长期累积的鉴别古物的经验。古董商的鉴别经验原是为了赚钱,在鉴别古物时特别注意市场价格的高低,这样的鉴别对于我们收购文物工作是很有用处的。当时我们会(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中有一位瓷器专家马泽溥,原是古董商出身,对于鉴别明清两代各个时期的景德镇瓷器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就请他选出各个时期的代表作品,明确指出鉴别的特点以及市场价格,我也常去认真听讲的,因为我们正缺乏这方面鉴别经验。”
建国后首任故宫博物院院长
正因为吴仲超在文物征集、保护领域作出了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卓越贡献,因而上海解放以后的1949年9月,他在出任中共华东局副秘书长、中共华东局党校副校长等职同时,还被聘为由李亚农任主任委员、徐森玉任副主任委员的上海市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首届委员。1954年冬,吴仲超因中共华东局撤消而到故宫博物院主持院务工作,后又一度担任文化部部长助理一职。调任故宫博物院后,他长期担任院长兼党委书记职务。在任期间,他更加尊重知识,尊重与爱护广大学有所长的知识分子。
他曾风趣地说:“保护专家要像保护稀有动物熊猫一样。”当代书法家启功先生为此而有“大熊猫”之喻——这是曾经在京城流传甚广的一桩传闻。据说启功先生因来访者不断而不胜其烦,遂以身体欠安为由婉拒登门造访不速之客,并以其一贯的幽默风格张字门外壁间:“大熊猫病了,谢绝参观!”来者见此闭门谢客字条,会心一笑,知趣告退,不再入室打扰。这笑话煞有介事,令人信以为真。但据启功解释,此与事实略有出入,诚不足为外人道并望辟谣。他说:“其实我写的是这么四句话:‘启功冬眠,谢绝参观。敲门推户,罚一元钱。’字条在门上只贴了一天,就被人揭走了,从此,来‘参观’的人更多了。”另据启功介绍,关于“大熊猫”的掌故渊源有自并由来已久而有所本。1954年,吴仲超初来故宫即以高薪(当时实行实物制分配方式)从国家文物局文物处挖掘人才,将任业务秘书且有书画鉴定技能、曾于解放初被聘为上海市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特约顾问的书画鉴定专家徐邦达聘为故宫书画研究部研究员。当时有人觉得这一标准定得太高了,吴仲超闻讯便语重心长地耐心解释说:“你们别往下降低标准了。这些人都是稀有生物,懂得古书画鉴定,博物院很需要这种人。”有个朋友因此跟启功开玩笑说:“吴院长说老徐是稀有生物,那不成了大熊猫了吗?”后来启功生病,也就有好心人怕他应酬过多而影响休息,遂借题发挥专门在他家门上贴了张便条:“‘大熊猫’病了,谢绝参观!”人们因此以讹传讹,竟然谬传为启功自己写的。启功先生后来谦虚地说:“我还有自知之明,哪敢自称国宝呢?”由此可见,当初故宫博物院院长吴仲超对于有一技之长的人,不论其身份、资历如何,都给予很高的地位和必要的尊重。
在故宫博物院时,吴仲超常说,故宫需要一大批专家与业务骨干,否则这么大的博物院是办不好,办不下去的。为此,他对学有专长的专家特别尊重,既委以重任,又充分信任予以支持,使专家们能放开手脚施展才能。他从院外特地调来了从前长期在北京琉璃厂古董店从事古玩经营的原“悦古斋”学徒刘九庵(1915年-1999年)、东四“敦华斋”业主孙瀛州(1894年-1968年)、学徒耿宝昌等一批在鉴定书画、陶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特殊人才,使他们在故宫文物整理和鉴定工作中发挥一技之长,并在待遇、职称等方面予以相应的照顾倾斜,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之边鉴定边传授,把鉴定经验教授给青年人,进而使事业后继有人,故宫可持续发展。譬如对于鉴定元明瓷器有相当高成就的孙瀛州调来故宫不久即被破格提升为助理研究员。而吴仲超这些发现人才、发掘人才和使用人才的思路、经验,显然来源于他在大连扶植博古堂并结识马泽溥时期;他之所以敢于不拘一格降人才,任用孙瀛州、耿宝昌,也与他们跟马泽溥早年在古玩经营上过从甚密及马的荐举不无关系。如今,健在的徐邦达、耿宝昌先生早已成了古书画和古陶瓷学鉴定界硕果仅存、一言九鼎的专家了。
吴仲超在他兼任上海市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期间的1950年及后来的1952年,曾经两度捐赠文物供上海博物馆累积藏品。病危期间,他嘱咐将自己的存款留给自己曾长期工作的故宫博物院作为科研奖励基金。在吴仲超的故里——上海浦东南汇博物馆中,人们也能瞻仰他家属捐赠的吴仲超的遗物,以此深切缅怀这位长期从事文物、博物馆事业的老前辈的亮节高风。
⑹ 未成年刑法
为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第二条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第三条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
第四条 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第五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九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第十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 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第十四条 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
对实施被指控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成年的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十五条 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
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五百元人民币。
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第十六条 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第十七条 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第十八条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成年的,对其减刑、假释可以适用上述规定。
第十九条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⑺ 论述依法治国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
政治体制改革面临双重挑战
当今所讨论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涉及到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制度层面如何来打造,二是从文化的层面如何发展。制度层面因其具有可见性,又被称之为“显性的层面”,与之对应的文化层面又被称之为“隐性的层面。”
华东政法大学蒋德海教授从三个方面对“顶层设计”概念进行分析和质疑:一是从内容上看,按照顶层设计的提法,凡涉及国家机构和政治体制的都是顶层设计问题。但是,宪法是对民主事实的确认,宪法宪政不属于设计问题,它本身就是一个民主的过程,民主成熟了就形成了宪法宪政。所以是先有宪政,后有宪法,宪法是对民主实施的确认。因此,他认为宪法宪政不是设计出来的。二是从主体上看,我们不可能把建设国家的重大任务推给顶层的某些人,将改革定位为从上到下的实行过程是行不通的,自动放权不现实,一定要互动。三是顶层设计不一定科学。顶层设计不是科学问题,而是一个民主博弈的过程,是公平正义问题,人民群众要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张明军在谈到危机问题时说,当今社会抗争事件不少见,且呈现出绕开法律、直接进行体制外抗争的特点,政府部门的态度一般是尽量满足,以消除抗争、维护稳定,但这也在一定程度导致群众的效仿。其原因是利益诉求渠道的阻滞与政治文化的阻力,政治文化的阻力说到底主要还是人的问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邓少岭副研究员指出,制度的不足导致风险的出现,并提出“历史性风险”概念,现在正是历史风险的多发阶段,来自政治社会的风险对社会进程有着重要影响。
依宪治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路径
上海大学李清伟教授认为,依法治国与政治体制改革归结到一点就是依法治国。在权利格局中,不走三权分立,要按照法制的结构规范权力的运行。邓少岭副研究员从历史风险性的角度出发,提出历史性问题需要共识性解决,现在历史性风险多发,我们可以通过法制进行化解,并提出了有五种化解历史性风险的机制,即权威替代机制、合法化机制、新的反思机制、对重大纠纷的裁判机制和共识形成机制。通过这些机制,可以对历史性风险进行化解,法制在当中起很大作用。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殷啸虎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出了建议,首先是树立宪法思维和行宪、护宪的意识,就是运用宪法思维指导工作,做到依宪执政;其次在程序方面要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程序,用宪法法律规范自己的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蒋传光表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要形成一些共识,从实现路径来说,政治体制改革形成共识就是要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从思维方式来说,就是要确立法治思维;从方式方法来说,就是要确立法律的方法。全面推进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既是全面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路径的切入点就是全面实施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实施宪法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框架,同时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因为目前我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与目标,都已有明确的宪法依据,所以政治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蓝图,不需要另立炉灶,只需要实施宪法就够了。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高奇琦认为,政治体制改革要强调三方面内容:一要强调“依法治党”,党要在宪法范围内活动,并加强对党内法规的研究;二要强调“党群协商”,党和群众之间制度化的协商很重要;三要强调选举制度。为了应对未来选举,他提出“学习型选举”,一方面在选举方面我们党要尝试着开放一些,党要在实践中获得选举的知识;另一方面,学界要提前做研究准备。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法学所所长叶青指出,作为领导核心力量的共产党不仅要善于把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法律,而且要带领人民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法,要有法治思维,要用法治的方式来治国理政。为了使我们国家长治久安,不能抛开法治的手段去维稳,那样只能越维越不稳。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晓伟教授认为,改革的重点是党的领导的法制化,中国共产党必须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要实现党的领导的法制化,第一,必须在今后所有的法律关系中明确党的领导的主体地位;第二,要明确党的权利和义务。
寻找文化共同点,发挥自己的特色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长山认为,十八大后我们应该采取包容策略,走包容和普适性道路。全球化背景中的中国,不是与世隔绝的中国,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民族文化融合在一起,我们要寻找文化共同点,并充分发挥自己的特色。我国的包容策略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法治建设中,要强调多元互动。2.要强调协作认同。过去采取的是一种对抗的思路,当下中国合作认同方式更加合适。3.要强调构建理性秩序,包括“意识形态的包容”和“社会体制的包容”两个方面。改革时只有放弃极左的口号,包容不同社会的力量、不同的群体、不同的理念,才能更稳定地推进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建勇认为,文化既有普遍性,也表现出特殊性。我们不能因为普遍性而否认特殊性,也不能因为特殊性而否认文化的普适价值。在对待文化之间的差异时,要相互尊重,保证跨文化的平等交流。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反对西方列强把他们的文化标准来套用到我们身上。张明军教授也认为,文化的问题是推进依法治国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从思想启蒙和有序民主参与这两方面进行培养,通过政治参与,让民众懂得政治是什么,法律是什么,政治是如何运作的,法律是如何实行的。只有培养出这样的文化之后,依法治国理念的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才有了动力和实施的基础。
华东政法大学吴新叶教授认为,从组织、制度设计到“以人为本”的价值关怀体现了政治体制改革战略转型,公民权进入政治体制同我国的改革策略契合,符合现行改革的方向,能够达成全社会共识;从国家权力与治理能力看,我国也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国家建构基础。理论上,公民权关注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种范式转型;强调公民权不是要毁坏国家及其制度,相反,它需要国家的强大功能作保障,这是公民权利得以伸展和保护的基础性条件;以公民权为导向的政治体制改革设计,是国家整合和吸纳社会运动的有效方式。公民权为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兼顾依法治国与民主发展的策略性制度安排。华东理工大学李瑜青教授将与会学者的观点总结为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制度层面如何打造的问题,二是文化层面推进的问题。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注意两点内容:第一,我们的法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是建立在中国土地上的,必须研究中国,吸取历史教训,在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的时候需谨慎;第二,国家是一个活生生的实体,要重视人的研究,最关键的就是要重视诚信。我们的法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基础做起,诚信法治建设应当成为我们政治体制建设的一个基础。
⑻ 华东政法大学哪位导师不错而且不是很难被录取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专。1952年6月,属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至于好的导师最好的自然是顾功耘,现在罗培新也很抢手,陈康华门路蛮多的据说会帮忙介绍工作但是属于放羊管理,徐诗英是我同学的导师据说不错,唐波票据法不错但是强不过民法那儿的傅鼎生,杨忠孝搞破产法的,吴弘信托法商法什么的,孙效敏貌似不带了吧具体也不清楚,其他就不了解了,经济法老师老多了。。。据我所知的还有:徐士英
吴 弘
张 璎
顾功耘
唐 波
杨忠孝
陈少英
孙效敏
钟文兴
张忠野
罗培新
沈贵明
李伟群
陈岱松
贾希凌
钟刚
曾大鹏
任超
伍坚
杨勤法
伍巧芳
陈婉玲
肖国兴
⑼ 吴虞写的吃人与礼教文章中,写到,我读新青年里鲁迅的狂人日记,……,我们中国人,最妙是一面吃人,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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