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㈠ 我急需政法或者国际政治专业的书
您好,我所在的大学便是政法类大学,本人也恰是国际政治专业的,列出的书目均为我校教授推荐,希望能够帮到您买一份好的礼物!
【第一部分:政法类推荐给您的书目】(因为政法类涉及范围较广列举较多见谅)
一、法律史类:
《帝国的缩影: 中国历史上的衙门》郭建著 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中国法学的初步》刘星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西方法学初步》刘星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推荐理由:了解中国法律的传统特有性格的入门读物。有助于我们粗略的把握中国法制史的大概面貌,使我们获得初步的感性的认识。
二 法律史通论类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武树臣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范忠信著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梁治平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
《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梁治平 著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张中秋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再版
《中华帝国的法律》【美】布迪莫里斯等著 朱勇译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范忠信 著 中国政治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推荐理由:增进对中国法律文化特征了解的理论读物,特别是有助于我们以西方法文化为参照来认识中国法律文化的特征和缺陷。
三、宪法学类:
1、孟德斯鸠著 《论法的精神》
2 、卢 梭 著 《社会契约论》
3 、卢 梭著 《记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4、洛 克 著 《政府论》
5、约翰·密尔著 《政府》
6、佐滕功 《比较政治制度》
7、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
8、戴雪 《英宪精义》
9 、罗伯特·达尔 《记民主》
10、维尔 《宪政与分权》
11、李龙 《宪法基础理论》
12 张伏福 《宪法学基本理论》
13 张伏福 《宪政论丛》(一)(二)
14 徐显明 《公民权利义务通论》
15 王世杰 钱瑞升 《比较宪法》
16 周叶中 《宪法》
17 韩大元 《亚洲立宪主义研究》
18 刘茂林 《宪法学》
17 刘嗣元 《宪法监督的理论与实践》
18 王广辉 《比较宪法学》
四、行政法学
1 方世荣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 胡建淼著:《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新编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5 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6 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7 叶必丰著:《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8 杨解君著:《行政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9 杨解君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10 张树义主编:《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1 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第二版
12 姜明安著:《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3 林莉红著:《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4 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9月版
15 陈新民著:《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 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17 王名扬著:《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8 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87年版
19 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0 杨建顺著:《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21 于安编著:《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2 [日]和田英夫著:《现代行政法》倪健民、潘世圣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
23 [日]室井力著:《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4 [日]盐野宏著:《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5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6 [美]伯纳德.施瓦茨著:《行政法》,徐炳等译,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27 [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28 应松年主编:《行政行为法》,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9 杨海坤、黄学贤著:《中国行政程序的法典化——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0 薛刚凌主编:《国家赔偿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1 杨解君、温晋锋著:《行政救济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2 马怀德著:《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劣》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版
33 王万华著:《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34 方世荣著:《论具体行政行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5 方世荣著:《论行政相对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
36 叶必丰著:《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7 沈岿著:《平衡论——一种行政法的认知模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8 李娟著:《行政法控权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9 石佑启著:《论公共行政与行政法学换式转换》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0 关保英著:《行政法模式转换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41 宋公德著:《行政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0
【第二部分:国际政治专业】
参考书目
1.(美国)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
2.(美)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为权力与和平而斗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3.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4. (美) 小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 : 理论与历史 ,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02
5、俞正梁:《当代国际关系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
6、资中筠:《国际政治理论探索在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7、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
8、(日本)中西治著,汪鸿祥译:《新国际关系论》,学林出版社,2002年。
9.(美国)康威·汉得森著,金帆译:《国际关系——世纪之交的冲突与合作》,海南出版社、三环出版社,2004年。
10.王圣诵:《国际关系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
13.(美)斯坦利 霍夫曼 《当代国际关系理论》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4.(美)卡尔·多伊奇《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
15.(美)莫顿卡普兰《国际政治的系统和过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6.(英) 沃勒斯坦 《现代世界体系》 高等教育出版社
17.(美)塞潦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新华出版社
18.布热津斯基著:《大棋局:美国的首要地位及其地缘战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希望这些能够帮助您选择一个好的礼物!谢谢~!
㈡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院系所 专业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法学院 法学理论 法哲学 徐显明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1法社会学
郑永流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1法社会学
法学方法论 舒国滢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1法社会学
葛洪义#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1法社会学
03法律语言与法律逻辑 廖美珍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1法社会学
04法社会学 应 星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1法社会学
法治文化 李德顺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2价值与文化
刘 斌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2价值与文化
06法律学说史 刘 星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1法哲学③3301法社会学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张晋藩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朱 勇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刘广安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林 乾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郭成伟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徐世虹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张 生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怀效锋#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文化史 郭世佑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崔永东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张中秋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3中国法律思想史
03外国法制史 曾尔恕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3中国法制史③3304外国法制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 王人博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③3305宪法学
蔡定剑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③3305宪法学
焦洪昌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③3305宪法学
李树忠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③3305宪法学
廉希圣*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③3305宪法学
行政法学 朱维究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马怀德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薛刚凌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张树义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刘善春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刘 莘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王万华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何 兵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应松年#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江必新#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张 穹#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信春鹰#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03行政诉讼法学 高家伟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4外国宪法、2205行政诉讼法学 选一③3305宪法学、3306行政法学 选一
军事法学 01武装冲突法 周忠海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6军事法学③3305宪法学
02军事立法学 周 健#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06军事法学③3305宪法学
★法律与经济 法律经济学理论 席 涛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7法律经济学理论③3307转型经济与转型法律学
李铁映#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7法律经济学理论③3307转型经济与转型法律学
02法律与金融 刘纪鹏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7法律经济学理论③3307转型经济与转型法律学
030122★人权法学 01人权法原理 齐延平 ①1101英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08国际人权法③3308人权法原理
民商经济法学院 民商法学 民法学含罗马法 王卫国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李永军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费安玲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李显冬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张俊浩*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王胜明#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商法学含公司法、证券法等 江 平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方流芳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赵旭东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高 祥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管晓峰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婚姻家庭法 夏吟兰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巫昌祯*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09商法学
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宋朝武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0仲裁法学③3310民事诉讼法学
肖建华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0仲裁法学③3310民事诉讼法学
杨荣馨*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0仲裁法学③3310民事诉讼法学
陈桂明#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0仲裁法学③3310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01企业法律制度 徐晓松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1经济法学③3311公司法、证券法
02破产法律制度 李曙光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1经济法学③3311公司法、证券法
03竞争法律制度 时建中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1经济法学③3311公司法、证券法
04金融法律制度 刘少军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1经济法学③3311公司法、证券法
05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郑尚元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1经济法学③3311公司法、证券法
06财税法律制度 施正文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1经济法学③3311公司法、证券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1环境法学与国际环境法 王灿发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2环境法学③3312国际环境法
02自然资源法 孙佑海#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2环境法学③3312国际环境法
03生态法学 曹明德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2环境法学③3312国际环境法
★知识产权法学 01知识产权法理论 冯晓青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26知识产权法学
工业产权法 张 楚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26知识产权法学
徐家力#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09民法学③3326知识产权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 刑法学 刑法学 薛瑞麟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曲新久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阮齐林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王 平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于志刚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张 凌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何秉松*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黄道秀*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郎 胜#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3刑法分则
犯罪学 王 牧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4犯罪学
孙 谦#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4犯罪学
犯罪心理学 乐国安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5犯罪心理学
罗大华*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③3315犯罪心理学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陈光中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2214证据法学 选一③3316刑事诉讼法学
樊崇义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2214证据法学 选一③3316刑事诉讼法学
卞建林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2214证据法学 选一③3316刑事诉讼法学
杨宇冠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2214证据法学 选一③3316刑事诉讼法学
刘根菊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2214证据法学 选一③3316刑事诉讼法学
顾永忠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2214证据法学 选一③3316刑事诉讼法学
沈德咏#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3刑法总则、2214证据法学 选一③3316刑事诉讼法学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 刘金友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4证据法学③3310民事诉讼法学、3316刑事诉讼法学 选一
张保生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4证据法学③3310民事诉讼法学、3316刑事诉讼法学 选一
王进喜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4证据法学③3310民事诉讼法学、3316刑事诉讼法学 选一
物证技术学(药物毒物分析) 刘 耀# ①1101英语②2214证据法学、2215中国刑事诉讼法学 选一③3317物证技术学
常 林 ①1101英语②2214证据法学、2215中国刑事诉讼法学 选一③3317物证技术学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国际经济法 王传丽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8国际经济法专题③3320国际经济法概论
莫世健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8国际经济法专题③3320国际经济法概论
赵 威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8国际经济法专题③3320国际经济法概论
许浩明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8国际经济法专题③3320国际经济法概论
张丽英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8国际经济法专题③3320国际经济法概论
吴焕宁*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8国际经济法专题③3320国际经济法概论
张玉卿#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8国际经济法专题③3320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公法 周忠海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6国际公法③3318国际海洋法
凌 岩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6国际公法③3318国际海洋法
03国际环境法 林灿铃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6国际公法③3321国际环境法
国际私法 赵相林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7国际私法理论③3319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
杜新丽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7国际私法理论③3319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 01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丛日云 ①1101英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9西方政治思想史③3322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思想 张桂琳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9西方政治思想史③3322政治学理论
杨 阳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19中国政治思想史③3322政治学理论
03全球问题与全球政治 蔡 拓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0国际关系理论③3322政治学理论
政府改革理论与实践 石亚军 ①1101英语②2224行政管理学③3322政治学理论
潘小娟 ①1101英语②2224行政管理学③3322政治学理论
06中国政治思想史 林存光 ①1101英语②2219中国政治思想史③3322政治学理论
07中国和平发展与国家安全 刘长敏 ①1101英语②2222当代中国对外战略 ③3322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01中国政治制度研究 屈超立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③3322政治学理论
02公共行政 刘俊生 ①1101英语②2224行政管理③3322政治学理论
03传媒制度研究 宋建武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5传媒制度研究③3322政治学理论
商学院 世界经济 01国际金融研究 席 涛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26世界经济③3323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经济学)
02中外经济制度比较 李 晓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26世界经济③3323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经济学)
国际投资研究 刘纪鹏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26世界经济③3323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经济学)
李 泳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 选一②2226世界经济③3323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经济学)
中德法学院 ★比较法学 01比较法学方法 米 健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27比较民商法③3324比较法学概论
02大陆法系法制 柳经纬 ①1101英语、1103日语、1104德语 选一②2227比较民商法③3324比较法学概论
中美法学院 ★比较法学 比较法学 潘汉典* ①1101英语②2227比较民商法③3324比较法学概论
许传玺 ①1101英语②2227比较民商法③3324比较法学概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常绍舜*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③33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原著
02马克思主义与人的全面发展 马抗美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③33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原著
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化 解战原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③33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原著
李凯林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③33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原著
文 兵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③33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原著
04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际战略与外交理论研究 卫 灵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③33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原著
05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世界社会主义 金 雁 ①1101英语、1102俄语、1103日语、1104德语、1105法语 选一②22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③332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原著
㈢ ,是否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人大代表肖胜方建议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至13周岁
环球时报
发布时间:05-1107:26环球时报官方帐号
广州日报5月10日消息,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问题,也时常引发讨论。“相比上世纪七十年代,现代未成年人的心智更加成熟,鉴于目前犯罪日渐低龄化的现状,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拟提交议案,建议以修正案的形式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三款作出修改,调整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从原来的十四周岁下调为十三周岁。
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 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手法残忍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10岁女孩小琪(化名)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后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这个事件曾引发是否应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讨论。
昨日上午,该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开庭,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法院将择期宣判。小琪的母亲表示,赔偿之外,她更希望得到加害人家属的道歉。
“近年来,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事例时有发生,部分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法残忍、恶劣、触目惊心。”肖胜方说,他印象很深的一个案子是2015年11月,19岁的韦某减刑保释后在广州市番禺区杀害一名11岁女孩。而2010年,韦某于家乡广西掐死一名男孩,因未满14周岁而未负刑事责任,2011年韦某又持刀伤害一名小女孩,获刑6年。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无论实施何种行为都不构成犯罪。这自1979年刑法规定以来,一直沿用至今。”肖胜方表示,虽然说这样的规定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义务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普及,未成年人的心智相比于40年前的未成年人,有很大改变。而每一起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下恶性案件的出现,都曾引发过关于刑法“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论。
建议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肖胜方在议案中提到,从刑法意义上讲,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最主要因素是人的主观意识上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即意识和意志因素,而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提高有赖于生理和心理状况的成熟。
他表示,14周岁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确定,对于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儿童发育状况也许是适合的,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儿童营养结构的改善,儿童生理和心理状况的成熟也加快,辨认和控制能力也有较大提高。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越来越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而且暴力、恶性犯罪屡见不鲜。”肖胜方说,有鉴于此议案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规定提出了几个立法修正建议。
首先,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由原先的14周岁降低到13周岁,降低1周岁,即修改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修改为“已满十三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其次,修改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修改为“已满十三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07年的《〈儿童权利公约〉第10号一般性意见——少年司法中的儿童权利》规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不能低于12岁。”肖胜方表示,即使降低为13岁,在国际上也不算最低,目前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瑞士、新加坡为7岁,墨西哥、菲律宾为9岁,英国为10岁,土耳其、荷兰为12岁,以色列、法国为13岁。
可以参考的是,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03年修订后的《少年犯条例》规定,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最低界限为10岁。依照香港的法律规定,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0岁至14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时,首先推定其为不能辨别是非,只有在控方有证据证明该行为人有犯罪意图的情况下,才能否定有罪的推定,从而认定其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现有惩戒措施 无法达到威慑作用
“降低到13周岁,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进程。”肖胜方在议案中表示,十三周岁的少年基本已经完成小学教育,就读初中,其已具备相当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已能够理解其实施行为的性质和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文化水平得以提高,许多未成年人12-13岁左右就身材高大,大脑发育较快,面貌成熟。
此外,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普遍出现早熟现象。一方面,由于电视机、互联网、新媒体的影响,当下的未成年人更容易获得丰富的知识,了解新鲜的事物,能更快地形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但同时也会接收到负面信息,进而影响其心理发育。另一方面,学校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加强了重视,因此未成年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也会相应提前。
“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年龄越来越小,犯罪低龄化趋势愈发凸显。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恶性也在变大,手段残忍,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肖胜方表示,由于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能通过收容教养或者经济补偿等方式予以惩罚。但是这样的惩处对受害人而言是极其不公的,且根本无法达到安抚受害人及其家属的作用。
“这样的做法还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有恃无恐地继续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同时会使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受到质疑,从而失去法律的示警功能和威慑作用。”肖胜方说。
㈣ 降低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好处和坏处
您好:
近年来,校园暴力频发,未成年人实施极端恶性暴力事件让人惊心,也让围绕“应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论越来越激烈。
“应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需要明确一系列问题:犯罪是否真的趋向‘低龄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可以取得预期效果?民法总则(草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从民法通则规定的10周岁降为6周岁,那么刑法中是否相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否更有效地保护被害人?”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法学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刑事责任年龄圆桌讨论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宋英辉如是说。与会专家学者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多视角、多维度的探讨。
犯罪“低龄化”:真命题还是假命题
面对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严峻形势,社会上很多人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学术界也有支持的观点,理由包括:(1)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短时间内遏止青少年犯罪势头的现实需要;(2)低龄未成年人具备了实施犯罪的行为能力和心智水平;(3)刑事责任年龄古今中外都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数字;(4)不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无助于法律的公平正义并容易导致被害人的“恶逆变”;(5)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等等。
不过,宋英辉等人认为,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必须明确我国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人群是否整体趋向低龄化,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危害行为的情况进行系统统计和研究,校园暴力事件也缺乏统一的报告统计制度。
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介绍,从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未成年人恶性暴力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暴力情节也越发严重,呈现出低龄化趋势,但追究刑事责任的寥寥可数,绝大部分暴力案件在刑事法律规制之外。大量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暴力行为由于没有进入司法程序,难以进行有系统的数据统计与实证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牧表示,从世界范围来看,低龄儿童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有所增加,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急速发展,激剧增长的信息量不仅促使儿童早熟,大量不良信息也使儿童“受污染”的年龄提前,犯罪低龄化是一种世界趋势。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因为犯罪低龄化现象而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从文明发展的角度看,不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对犯罪问题理性认识的结果。当然,这不意味着对低龄儿童违法犯罪坐视不管,应尽量采取教育预防的办法,对低龄儿童的不良、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教育管束,对犯罪行为依法处理。
多维度认识“责任年龄”:刑事和民事各有侧重
与会人员认为,充分认识“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追本溯源。
刑事责任年龄意味着行为人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和自我控制能力。与30多年前相比,相同年龄的未成年人的确能接受和掌握更多的知识与信息。一些专家表示,当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度较以往提高了,生理方面的成熟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更大可能性,而心理方面的成熟使未成年人在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上也有所提高,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提供了依据。
但另一些专家认为,生活环境较之前发生巨大变化,风险也更多,未成年人学习、实践甚至试错的成长期间不仅没有缩短,反而可能严重不足。从这个角度来说,未成年人心智成熟的年龄并未提前,其认知控制能力不足,更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误入歧途。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英介绍,从理性、道德、辨认控制能力来看,人的大脑情绪控制基本是在24周岁至26周岁完成的,从这一点看,其实刑事责任年龄要提高。根据目前的一些司法实践数据,未成年人罪犯中94%的行为人的行为会得到矫治,只有6%成为累犯,这部分累犯将会犯下所在社区和国家50%以上的强奸、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从这一点看,刑事司法系统也应采取相应不同措施。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目前没有严谨的科学调查的支持,也违背刑法谦抑原则。如果还有其他法律和非法律的措施可以适用,就不应考虑适用刑罚手段。重要的一点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会带来不利后果,将会扩张犯罪圈,而犯罪圈扩大后对社会的稳定极其不利。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王志祥认为,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降低涉及刑事政策的考量问题。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的政策是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政策在立法修改中是相连贯的。应当强调,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政策,并不意味着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就不能进行适度的惩罚,否则是非常危险的。现行法律规定中对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置确有不当的地方。例如,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该规定过于笼统,何谓“必要的时候”,在司法实践中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对此,应当反思立法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谈到法律的协调性,一些专家提出民法总则(草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降为6周岁,是根据社会情势而改变的。但吴宗宪认为,不能由此认为刑事责任年龄也应降低,因为降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对当事人是有益的,是有利于维持社会秩序的,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后将给当事人带来严厉处罚,对社会的意义也很难预计。对此,王志祥表示赞同,认为应当看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民事责任可以替代转嫁,刑事责任不能转嫁,只能由犯罪者本人承担,民法中降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不能成为刑责年龄降低的充分理由。
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需要多维度考察
即使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学界也是意见各异。如有人认为,考虑到当前未成年人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一般水平,主张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直接降低到12周岁;还有人认为,应该将刑事责任年龄原则上保留在14周岁,在14周岁以下增加例外规定,将情节恶劣等弹性原则作为入罪的依据等等。
目前,对于犯刑法第17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等八类罪的,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降到14周岁以下,争议比较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认为,这个问题涉及刑事责任年龄核心问题,即对行为性质的认识和自我控制能力。除了考虑刑事责任年龄法理,还应跳出这个体系,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第一,这种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程度。是否确实需要入罪。第二,这种行为的普遍程度。把一类人的行为作为犯罪来规定,应该达到普遍的程度。第三,法律上犯罪概念的含义和社会的认知程度。西方国家对违法和犯罪没有严格界限,基本不做严格区分。而我国的犯罪是相对严谨、比较严重的概念,社会上对犯罪的认识、评价也有很大不同,这些会影响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郑子殷认为,不能忽略的一个视角是如何有效地保护不良行为事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因为未成年人具有较高模仿性,其价值观也在不断塑造当中。实践中,未成年被害人数量比较庞大,如果法律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制度安排,会影响到这些群体,也会引发社会舆论。
从历史发展规律看,一些专家表示,我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最终形成了目前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的划分标准,有着合理的科学依据,也契合我国国情,不宜贸然降低。从域外经验来看,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费梅萍表示,域外大量实证研究表明,降低责任年龄并不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反而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比如交叉感染、标签化、促使未成年人形成反社会人格等。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讲师刘慧娟等人表示,从多个方面来考虑,要谨慎对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万华、最高法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代秋影等人则表示,解决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问题,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仅是其中一个点,需要作为系统工程予以综合考虑,在方法和视角上需要多学科多元探讨。未来的立法需要充分公开讨论和理性论证。一些专家建议尽快启动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实证研究,依此采取相应的对策。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席小华、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坚等人呼吁建立完善多元化的少年司法制度,多措并举,以解决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问题。
㈤ 第六届中青年法学家评选出来了吗,哪些人
按得票顺序是
人大民法 王轶、法大刑法 于志刚、西政法理 付子堂、武大国际私法 肖永平、深圳大学经济法 应飞虎、清华宪法 王振民、北大行政法 王锡锌、东南大学行政法 周佑勇、社科院刑诉熊秋红、华政法史 李秀清
体现了学科和学校的平衡。一般一个学校和一个二级学科只能有一人入选。龙卫球和周光权感觉没入选挺可惜的
提名奖(按得票数排序)
罗培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两百余篇。
王健: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主持和参加了8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和教改项目,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要著作有《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等。
王先林: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副院长。主要著作有《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等。
黎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担任挂职副检察长、北京市监狱局人民监督员。主要著作有《刑法总论问题思考》、《刑法总论》等。
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自由大宪章研究》、《人权与法治》、《人权法原理》等。
虞政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高级法官。2009年荣获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主要著作有《英国公司法规汇编》、《股东有限责任现代公司之法律基石》、《中国公司企业法规全书》等。
左海聪: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贸易法》,主编、参编著作18部,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46篇。
宋功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兼任北大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北大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出版法学专著14部,发表文章一百二十多篇。
邱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著作有《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原论》、《市场法治论》等。
傅郁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论著有《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研究》、《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等。
张万明:中央台办法规局副局长。主要著作有《涉台法律问题总论》、《台湾事务政策法律全书》、《台商大陆投资贸易最新政策法律解说》、《台商投资优惠政策汇编》等。
梁上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论股东表决权以公司控制权争夺为中心展开》,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冯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主要著作有《行政处罚法新论》、《国家赔偿法释论》、《版权保护法制的完善与发展》、《WTO与中国行政法制改革》等。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3月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出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等专著9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一十余篇。
郑少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生态主义法哲学》、《从对峙走向和谐:循环型社会法的形成》等,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六十余篇学术论文。
龙卫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民法总论》、《民法基础与超越》等。
刘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过失危险犯研究》、《严格责任论》、《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资源犯罪》,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余篇。
王万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中国行政程序法典试拟稿及立法理由》等。
邓思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学术部主任,研究员。主要著作有《检察权研究》和《侦查程序诉讼化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律期刊上发表66篇学术论文。
刘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开设的《公司财务与法律专题研究》课程是国内法学院唯一的,与国际一流大学的同类课程相比也是各有千秋。
张冠梓: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理事长、研究员,主要著作有《论法的成长来自中国南方山地法律民族志的诠释》、《法人类学的理论、方法及其流变》、《多元与一体:文化背景下的中国法律》、《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等。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