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治校大学自治
⑴ “教授治学”到底是什么意思
“教授治学”这个概念,显然是一种为了应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应该恢复大学教师的主体地位、需要引进"教授治校"的思想”等内容而产生的对策性概念。
王长乐
相当长时期以来,在许多大型的教育报刊上,都可以看到“教授治学”这个概念。而这个概念其所以引起笔者的好奇,是因为这个概念是与“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共同参与”等概念排列在一起,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或原则示世的。其基本意思是:教授要参与大学中的学术管理。其中的“治学”为“治学术管理”。最早在一些教育类文章中提出和呼应这个概念的人,都是一些有来头的人。他们要么是著名大学的领导,要么是管理学科的著名学者,以及教育行政机构的官员,在社会上都有很高的知名度,不可能不懂汉语的基本规范,但这种提法还是让人感到别扭和迷惑。
带着这些迷惑查阅《现代汉语词典》(P1490),发现该词典对“治学”的解释是“研究学问”。这和笔者理解的“治学”含义一样。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这“治学”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如《现代汉语词典》所言,指“研究学问”呢?还是如“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者所言,是指“治学术管理”呢?抑或二者还可以相互转换、变通呢?
这显然是个类似于“撼祖国强盛”一样的“雷人”问题,因为这两个“治学”概念之间完全没有相通性。
这样一个让人莫名其妙的概念,是怎样堂而皇之地登上理论平台的呢?审视这个概念的产生过程,似乎有这么一些原因:在世界大学的基本理念和制度中,都有“教授治校”的内容,而且教授作为大学教育的核心,其作用实在无法简单地抹杀,但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中,“治校”概念已经被校长占用,有人就别出心裁地提出了“教授治学”的概念,以此来表达让教授参与大学学术管理活动的内容。
“教授治学”这个概念,是在我国教育理论界开始讨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时出现的,其用意似乎是为了阻止有的学者提出的“应该引进国外大学"教授治校、大学自治"制度”主张的。在“治校者”只能有一个且“校长治校”原则绝对不能放弃的情况下,“教授治学”的概念正好解决了这个难题,它使现代大学制度理论至少在表面上具有了逻辑性和完整性。
从表面上看,“教授治学”确实是个非常巧妙的概念。它一方面安抚了教授要求参与大学决策和管理的意愿,为发挥他们的作用提供了一些机会。一方面又不破坏大学中的基本领导结构,特别是不会影响校长在大学中实质性的核心地位,维护了大学中传统的“统一集中”制度,使我国大学制度与世界大学制度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体现了大学的“中国特色”。这样的大学制度理论设计也会使教育当局如释重负:既有一种理论可以应对社会舆论中要求教授参与大学决策和管理的压力,又不会因为所谓的大学制度改革而使原来的权力、利益结构发生变化。只是这样的大学制度设计,不仅无助于解决我国大学中的实际问题,而且还形成了大学制度理论中的内在矛盾,使所谓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从一开始就处于无法自圆其说的逻辑矛盾之中。
“教授治学”这个概念,显然是一种为了应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应该恢复大学教师的主体地位、需要引进"教授治校"的思想”等内容而产生的对策性概念,而不是一种立足系统、先进、理性的教育思想所细心创造出来的,符合大学历史经验、传统,规律的、成熟的制度概念。在这个概念的精神意蕴中,融汇了明显的工具性、权宜性意味。其为了让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在表面上能够讲得通,不惜违背基本的汉语常识,凭空杜撰概念的做法,显然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行为,目的不是为了解决大学中的思想矛盾和制度危机,而是为了维护现实的大学制度,以及由这种制度所形成的权力和利益。
综观“教授治学”概念的出现过程,有一些问题令人难以释怀:为什么有人不惜违背汉语常识,刻意地杜撰一些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概念,以维护已经深为社会诟病的大学制度呢?这其中显然有难为人道的玄机。对照在“大学去行政化”争论中一些发言者的立场和诉求,不难看出在所有这些关于大学制度改革的争论中,始终存在着一股反对大学制度改革的力量。他们的言论从表面上看,是基于一种实用主义的思维方法,实际上则是基于对既得利益维护的动机。任何大学制度的人格化,到最后都会演变成具体的利益结构,只有对利益的强烈追求,才会使一个有文化、有知识、有地位的人,失态地去强词夺理、杜撰概念,卖力地维护一个有问题的体制。
尊重真理,尊重规律,谨守常识,不曲学阿世,不欺世盗名,理应是大学的基本准则。只是已经被官本位风气严重浸染的大学,还能有这样的自尊心和责任感吗?还能走出实用主义的传统和逻辑吗?(作者为江苏大学教授)
《科学时报》 (2011-07-25 A3 观察 评论)
⑵ 谁能提供<为什么我们没有培养出文科大师>吴树青这篇文章原文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立北京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和私立南开大学南迁,在湖南长沙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不久,上海、南京相继沦陷,长沙临时大学不得不再次西迁云南,在昆明成立“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从1938年5月开始上课,到1946年5月宣布结束,西南联大在昆明整整八年。
八年中,西南联大不仅集中了一大批著名教授和学者,做出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使昆明成为当时中国最重要的教育文化中心之一,而且也为国家培养、造就了相当可观的优秀人才。这些人才当中,有许多是蜚声中外的一流科学家、哲学家、史学家、文学家……所以,西南联大被学术界公认为战时中国办得最成功的大学。世界著名的科学史学家李约瑟称联大可与牛津、剑桥、哈佛相媲美。
今天,回顾、缅怀西南联大的办学历程,其中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可资我们学习和借鉴呢?
一、广泛吸纳一流的师资
西南联大的办学者、三常委之一梅贻琦认为:“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之。”他说,“师资为大学第一要素,吾人知之甚切,故图之也至极。”正是由于其深知著名教授授于大学的重要意义,所以他们才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从各方聘请名师来联大任教。联大八年,其教师常年维持在350人左右,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总数一半以上,约179人,这在当时国内大学中是绝无仅有的。连国民政府教育部也称它是“囤集教授”。不仅数量多,联大教师的阵容也是国内大学中力量最强的,几乎当时所有主要学科的权威和领军人物都集中在联大。民国时期,中央研究院院士81人,联大教授有26人。
这些教授在基础教育阶段,受到了严格的中国传统教育,同时又有留学欧美的经历。据统计,西南联大179位教授中,97位留美,38位留欧陆,18位留英,3位留日,23位未留学。联大三常委中,两位留美,一位出洋考察过。5位院长,全为留美博士。26位系主任,除中国文学系及两位留欧陆,3位留英外,皆为留美。真正是会通古今、会通文理、会通中西的人物。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堪称为联大教授的典型代表。他能背诵“十三经”全文,通晓14种外国语言文字,并多次为国际学术界知名学者解答疑难。他在联大讲授隋唐史时说:“前人讲过的,我不讲。近人讲过的,我不讲;外国人讲过的,我不讲;我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现在只讲过去未曾讲过的。”何等的学识与气魄!
西南联大有如此强的教师阵容,是由于联大在选人、用人上有几个特点:
一是注重竞争。做教师的时刻都能感受到教学与研究的压力。西南联大的必修课多由有名望的教授担任,而选修课则由青年教师来上,往往是一门课由几位教师同时来上。如中国文学系的“楚辞”课,就是由闻一多、罗庸、游国恩、彭仲铎来上,各人讲课的角度不一样。闻一多是从研究古代神话的角度讲授,罗庸则从楚辞、诗经到五言、七言诗的过度这个角度来讲的。又如中国通史是联大各学院学生都要上的课程,这门课由吴晗、雷海宗和钱穆来讲。吴晗用“纵法”来讲制度演变史,雷海宗用“横法”讲历史循环论,而钱穆则讲中国史大纲,否认中国封建社会的存在,宣扬复古主义思想。学生可选其中任一位教授的课听,如果时间安排得过来,几位教授的课都可以去听。此举于学生可以开阔视野,于教师无疑是一种教学压力。而这种情形在联大则是极平常的事情。
二是善于激励。为了稳定优秀教师,联大规定:教师在联大任职满五年,而学校又有意续聘的,教师提出申请并经教授会同意,可以带薪到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休假。在联大期间,曾有数十位教师到国外著名大学访学研究,保证了这些教师得以不断提高和学术创新。
三是选用教师不拘一格。西南联大集中了我国当时大批一流的教授学者,人才济济,强手如云。这里自然是一个讲求资历的地方。但联大也力求做不拘一格,惟才是聘。论资历,沈从文只上过小学,华罗庚中学没有毕业,钱穆也没有大学学历,但丝毫不影响联大聘他们做教授。另外,费孝通、钱钟书、吴晗、卞之琳等人都是联大期间新聘的教师。这些人后来都成了闻名中外的学者。
二、学术自由,教授治校
大学是教书育人、研究学术的地方,享有学术自由、实行教授治校是理所当然不证自明的道理。西南联大之所以办学成就斐然,就在于它能顶住来自外部的种种压力,维护了大学教授的正当需求,使真正的学术探究成为可能。
1939年3月,陈立夫就任教育部部长后,屡发训令,采取种种措施对大学加强控制,诸如统一颁布大学科目表,统一课程,统一教材,实行毕业考试总考制,等等。这些举措当即引起联大教授的群起抵制。联大为此专门召开学校教务会议,要求学校致函教育部转述教授们的意见。这就是著名的《教务会议呈常委会函》。文中说:
“拂大学为最高学府,包罗万象,岂可以刻板文章,勒令从同。世界各著名大学之课程表,未有千篇一律者,即同一课程各大学教授之内容亦未有一成不变者。”“教育部为有权者,大学为有能者,权、能分职,事乃以治。”“本校承北大、清华、南开三校之旧,一切设施均有成规,行之有年,纵不敢谓极有成绩,亦可谓为当无流弊,似不必轻易更张。”
这份教务会议的意见书,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在一定意义上,它是西南联大的办学宣言。酣畅淋漓地表达了大学之所以为大学的根据。好在当时的教育部还知道大学是教授们的大学,教授们是不好惹的,有好教授才有好大学,无好教授哪来好大学?末了只好知难而退,不了了之。
说学术自由,还有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在当时的西南联大包容了各党各派的教授与学生。虽不能完全指出谁是哪一党哪一派,但至少可以说在联大之下左、中、右都有。教授方面,有属于左派政党的闻一多、曾昭抡先生;在民主社会党中有潘光旦、费孝通先生;无党派而批评政府的有张奚若、陈序经先生;比较中立而对政府常有意见的有陈岱孙、王赣愚先生;属于国民党反对派的有钱端升先生;属于国民党批评派的有周炳琳、杨振声先生;国民党开明分子有冯友兰、雷海宗先生;三青团的有姚从吾、陈雪屏先生……党派虽说形形色色,但都能在学术自由的大旗下各不相扰,“同无妨异,异不害同”,“八音合奏,终和且平”。对此,联大常委梅贻琦的态度是,“对于校局,则以为应追随蔡孑民先生兼容并包之态度,以克尽学术自由之使命。昔日之所谓新旧,今之所谓左右,其在学校应均予以自由探讨之机会,情况正同。此昔日北大之所以为北大,而将来清华之所以为清华,正应于此注意也。”
联大的教授们享有较高的学术自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那个年代,教授们能够自由流动,自由选择职业、居住地和生存方式,在流动中比较、寻求最适合于自己的职业与归宿。潘光旦曾说过,经常流动的人是做不成学问的。其实不流动的人也做不成学问。适当的流动才能做出学问。有人统计过北大、清华,南开和北师大在1949年前100位教授的流动情况,他们平均自由流动三次,多的达四五次。
冯友兰教授做了八年联大文学院院长,他是极赞成学术自由的。他认为,对于大学,国家社会要持不干涉的态度,国家社会要予他们研究自由,并且要给予他们选择人才的自由,外边的人不能干涉。联大的贺麟教授1941年写过一篇《学术与政治》的文章,他说,“学术在本质上必然是独立自由的,不能独立自由的学术,根本不能算是学术。学术是一个自主的王国,她有她的大经大法,她有她神圣的使命,她有她特殊的广大的范围和领域,别人不能侵犯。”
除了学术自由,西南联大再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教授治校。联大的最高行政机构是常务委员会,由三校校长组成。校一级民主管理机构主要有校务会议和教授会。校务会议由联大常委主席召集,由常委委员、秘书主任、教务长、总务长、训导长、各学院院长及教授代表12人组成,其职能主要是:讨论“本大学预算及决算;大学学院学系之设立与废止;大学各种规程;建筑及他项重要设备;校务改进事项;常务委员会交议事项。”教授会则由全体教授、副教授组成,其权限是:审议“教学及研究事项改进之方案;学生导育之方案;学生毕业成绩及学位之授予;建议于常委会或校务会议事项;常委会或校务会议交议事项。”此外,联大还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聘请教授和高级职员为委员,由一名教授任主席,以解决各种专门问题。由于上述机构都由教授充任,所以在做出各种决策时,大都能体现教授们的民主意愿。这使教授们普遍感到,“学校是我们大家的,谁都有一份儿”。
三、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
西南联大之所以培养出众多的一流人才,与其推行通才教育的培养模式极有关系。二十世界三四时年代,我国大学教育界曾有过一次是培养通才还是培养专才的激烈争论。起因是为改变当时重文轻实、建设人才奇缺的状况,1932年5月陈果夫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提出《改革教育方案》,主张“全国各大学及专门学院自本年度起,一律停止招收文法艺术等科学生,暂定以十年为限。”此论一出,教育界一片哗然。“真个停办各大学文科十年,全国教育将要因此退化五十年。”
梅贻琦等人则力主在大学推行通才教育。他在《大学一解》中,积极坚持“大学之道,在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他认为,“大学期内,通专虽应兼顾,而重心所寄,应在通而不在专。”“社会所需要者,通才为大,而专家次之,以无通才之专家临民,其结果不为新民,而为扰民。”大学的重心在培养通才,而社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又从何而来?梅贻琦说:“大学虽重要,究不为教育之全部,造就通才虽为大学应有之任务而造就专才则固别有机构在。”这些机构“一曰大学之研究院”,“二曰高级之专门学校”,“三曰社会事业本身之训练”,都可以担负培养专才的任务。
为实施通才教育,西南联大实行灵活的选课制,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联大的必修课大都开在一年级,到三四年级绝大多数课程都是选修课,选修课的比重较大,一般要占到总学分的60%以上。据统计,联大八年,开出了1600多门课程。联大规定,文学院学生要必修一门自然科学课程,同时要必修两门社会科学课程。理工科学生所修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则更为丰富。他们可和文科学生一样,经常聆听许多著名文科大师的教诲。有些课程因名额有限,许多学生未能选上,他们就不要学分,抽空去旁听。钱穆先生讲授的中国通史课,正式选修的只有几十人,而旁听竟有数百人!性格怪僻、行事荒唐的刘文典先生讲授《红楼梦》时,也曾出现因听众较多而三易教室的事情。一位学生在听了这些名宿的精彩讲课后,佩服的五体投地,大发感叹:“现在才真正明白什么叫‘朝闻道,夕死可矣’!”后来,有一位曾在西南联大任教的教授作家到美国讲学,美国人问他,西南联大八年,设备条件那样差,教授学生生活那样苦,为什么能出那样多的人才?——有一个专门研究联大校史的美国教授以为联大八年,出的人才比北大、清华、南开三十年出的人才都多。为什么?这位作家回答了两个字:自由!
其实,自由只是联大风格的一个方面。其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从不在哪一所大学之下。联大实行学分制,同时也规定学生必须学习期满四年。其《教务通则》规定了学分数与年级的关系;一年级以上之学生,其年级依所得学分编定之;已得33学分者,编入二年级;已得66学分者,编入三年级;已得90学分者,编入四年级。但“党义”、“体育”、“军事训练”之学分不计在内。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如果学生一年中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占总学分的三分之一,须留级;达二分之一者,则自动退学。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学分为零。选修课不及格者,可选其他课以补足学分。若是必修课不及格,下学年须重修,隔年再修,即使及格了也不记学分。联大工学院有位教授甚至在学生考试中定了一条这样的严令:凡小数出错,错一位,其分数乘以10%,错两位,乘以1%。此举让每位学生战战兢兢,不敢有丝毫松懈。因此,有人称联大的管理模式是无为而治,外松内紧。正是这种无为而治、外松内紧,才使得联大教授年年有著述,学生代代人才辈出,在现代中国教育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科学发现的经验表明,对正常条件下发育完美事物的本质研究,能使我们获得较全面的认识和发现,但对不利条件下茁壮成长的特殊事例的典型研究,常常帮助我们对事物的本质认识得更加深刻,并由此发展出新理论,因为事件异常,总是把事物的本质机理暴露得更明显。在处境险恶、艰辛备尝的条件下,西南联大无论是取得的学术成就,还是它所培养的人才,都不能不令世人刮目相看。现如今,我们正在全力推进教育改革和教育创新,积极创建我国的世界一流大学,西南联大成功的办学实践无疑应是我们学习、借鉴的典范。
对照西南联大的办学实践,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我们今天的办学者。其一,名师出高徒。西南联大之所以培养出了众多的一流人才,是因为联大聚集了一大批会通古今、会通文理、会通中西的大师,随便提出联大的一位教授,其成就都会使我们今天的人称羡不已,自叹不如。我们今天的大学校园里还有没有这些会通古今、会通文理、会通中外的人物?我什么东西让这样的人物消失了?
其二,西南联大之所以人才辈出,与其推行通才教育的培养模式极有关系。我们自1952年实行院系调整以来,学习所谓苏联经验,适应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以专才教育代替通才教育。还不仅如此,发展到现在,连中学里也是文理分科。前北大校长问:为什么我们没有培养出文科大师?其实,又何止没有培养出文科大师,理科大师又培养出几何?
其三,西南联大之所以大家云集,学术成就众多,还在于其推行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大学自治。我们的高等教育改革已行之有年,但改来革去,步子终归不大。对外,总是不出如来佛的手心,大学中的主要事情都得由政府及主管部门定夺;对内,学术管理让位于行政管理。
⑶ 如何理解教授治学,教授治校
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一个似是而非的争论
关键词:教授治学;教授治校;治理;学术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0717(2015)01-0064-05
收稿日期:2014-11-20
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在我国学术领域一直是一个长期争论的话题,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2010年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这是教授治学概念第一次在国家官方教育文件中出现。这一提法鲜明地突出了教授治学,淡化了教授治校。有学者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教授治学’是个非常巧妙的概念,它一方面安抚了教授要求参与大学管理的意愿,另一方面又不破坏大学中的基本领导结构,保护了现有权力者的既得利益”[1]。官方对教授治学的肯定与学界对教授治校的呼吁产生了一种理念冲突和概念矛盾,进一步加剧了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的争论。对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关系的辨析,既要摆脱将两者完全对立的框架,又要避免将两者绝对等同的模式,更要超越治学与治校的话语之争,看到两者背后本质是对中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思索和探寻。
一、治学、治校与大学治理
历史上来说,教授治校起源于中世纪大学的学者自治,并一直作为西方大学的治理传统。而教授治学则更多作为一个本土化的概念出现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中,有着深刻的中国语境和现实背景。“我国大学教授治校制度的建立还是以政府为主导, 而不像西方大学教授那样,通过自己的斗争来争取”[2]。教授治校理念在中国最早见于民国初年颁布的《大学令》。1912年,时任中华民国教育总长的蔡元培主持并颁布了《大学令》,当时教授治校在制度上主要表现为评议会和教授会的设置。《大学令》规定评议会由校长、学长及各科教授代表组成,审议事项包括:(1)各学科之设置及废止;(2)讲座之种类;(3)大学内部规则;(4)审查大学院生成绩、及请授学位者之合格与否;(5)教育总长及大学校长咨询事件;(6)凡关于高等教育事项,评议会如有意见,得建议于教育总长。教授会由学科内教授组成,其审议事项包括:(1)学科课程;(2)学生试验事项;(3)审查大学院生属于该科之成绩;(4)审查提出论文、请授予学位者之合格与否;(5)教育总长、大学校长咨询事件[3]。该条令自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后开始正式实施。
然而,教授治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仅昙花一现,1930年蒋梦麟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后,就迅速被教授治学所取代。蒋梦麟上任后,便抛弃蔡元培“教授治校”的理念,出台《国立北京大学组织大纲》,将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分开,并提出“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学生求学、职员治事”的办学方针[4]。蒋梦麟主政北京大学时取消大学评议会,代之以校务会议,由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决定包括大学预算、院系设立废止以及大学内部各种规程等重大事务。《国立北京大学组织大纲》规定:校务会议“以校长、秘书长、课业长、图书馆长、各院院长、各学系主任及全体教授、副教授选出之代表若干人组成之,校长为主席”;行政会议“以校长、院长、秘书长、课业长组织之,校长为主席”;此外还规定“各学院院长、秘书长、课业长、图书馆长均由校长就教授中聘任之”[5]。这一系列规定将大学治理中的人事权与决策权集于校长一身,教授在学校事务中的治理地位日渐衰微,越来越限定于治学术而非治学校。蒋梦麟校长认为学术和行政是两类完全不同性质的事务,治学者和治校者需要具备不同的素质,大学治理中学术事务与行政事务应当截然分开,让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从此开启了中国大学教授治学与治校对立之滥觞。
教授治学的合法性来于专业权威,即高深知识权力。学术事务中的权力主要来源于高深知识,高深知识不仅是构成学术组织的基本元素,也是治理学术的前提和基础。无论大学处于什么发展时期,“只要高等教育仍然是正规的组织,它就是控制高深知识和方法的社会机构。它的基本材料在很大程度上构成各民族中比较深奥的那部分文化的高深思想和有关技能”[6]。作为高深知识的掌握者,教授群体对于如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学术事务的理解和把握更为深刻,最清楚高深知识的内容,因而最有发言权。与之不同的是,教授治校的合法性基础则来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教授群体作为学术组织内部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有权利、有必要对学术组织事务进行治理。治学是学术人员的自然权利和本职工作,也是学术组织的内在要求,因而较少产生分歧和争论。当前纷争的焦点主要围绕在教授要不要治校,以及治学与治校的关系上。
事实上,治学与治校从源头上并没有直接和必然联系,两者产生关联是起源于学术活动的组织化。治学表示对学术事务的治理权,是一种知识权力;而治校则指向对学术组织的治理权,是一种组织权力。大学本质上是一个集体性的教学与科研活动组织,也就是组织化的知识生产和传播场所。如果按照学术自由的原则,纯粹的学术活动应当归属学者个人管辖,不应纳入学术组织的管理范围。学术人员的个体活动之所以受到约束,是因为其使用了学术组织中资源,因此必须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只有当学者必须在学术组织中进行研究,即治学必须在学术组织中实现时,研究学术才与治理学术相关联,治学才与学术组织治理(治校)产生联系。
⑷ 请问:大学自治、教授治校、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理念还是就是现代大学的制度
应该是理念,制度是更具体的,可操作的!
当然在人信表述中,有时候也并不十分严格 @!
⑸ 强烈要求中央把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列入c9大学行列 天津大学不比西交哈工差 南开大学比不南京差
看到中国大学C9联盟,本来想嘲笑一番。不过看到有好几个人都对此嗤之以鼻,我发现自己嘲笑别人的本事还是稍逊一筹。我来哈佛一个多月了。要说跟国内大学对比有什么感慨,我只能说,拿哈佛和中国大陆大学对比,那是侮辱人家哈佛。我们跟人家的距离是我有生之年都绝对不可能赶上的。套用一句流行的话,哈佛说:“别学哥,哥就是一传说!”
很长时间以来,中国人喜欢学美国,高等教育尤甚,只是学的很有中国特色。人家根本性的东西一定不学,比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皮毛的,形式上的东西,一定会学。甚至一样东西,只学表面,不问实质,比如研究生学制,人家硕士两年,我们也两年。里面的东西,则依旧坚持中国特色,弄成夹生饭。这不,人家美国有常春藤,咱们也一定要来个中国的常春藤。就像人家有NBA我们一定要有CBA一样。
在大学行政化的今天,即使教授可以自由地转到哈工大去吗?如果真的有人想这样转一下,那么联盟之内的两所大学,不是还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人事关系调转吗?即使是交换学生,考上哈工大的学生,想要转学北大清华,能办到吗?当然,我们也许不必过分苛责这些学校。在行政化高度捆绑下的大学,能横向做一点合作,多少体现了这些大学领导人,还不满足于给教育部看摊,想有点自主的作为。可惜,这点自主动向,实在过于可怜,可怜到了让人看了心酸的地步。可是,即使这样,还要把自己吹成中国的常春藤。这就不是可怜,而是可笑了。中国的常春藤,也就成了一场可笑的春梦。985重点大学,重大事务也是教育部主导,招生、课程设置和毕业都处在教育部的监控之下,连本科和研究生的分数线都统一规定。有的人比较刻薄,认为中国只有一大学,那就是教育部大学,所有的大学,无非是教育部大学的分校,北大可以叫中关村分校,清华叫五道口分校,人大是黄庄分校。还有的人(美国常春藤盟校的耶鲁校长)更刻毒,竟然说中国没有一所真正的大学。当然,我们不能这样刻毒,必须承认中国还是有大学的,而且中国的常春藤盟校,还是重中之重的大头。但即使是这样的大头,也没有实行各国大学的通则,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而且同质化的倾向非常严重。既然如此,结成联盟干嘛呢?仅仅是为了交换学生吗?除了这个,还能做什么呢?清华的教授可以自由地转到哈工大去吗?如果真的有人想这样转一下,那么联盟之内的两所大学,不是还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人事关系调转吗?即使是交换学生,考上哈工大的学生,想要转学北大清华,能办到吗?
当然,我们也许不必过分苛责这些学校。在行政化高度捆绑下的大学,能横向做一点合作,多少体现了这些大学领导人,还不满足于给教育部看摊,想有点自主的作为。可惜,这点自主动向,实在过于可怜,可怜到了让人看了心酸的地步。可是,即使这样,还要把自己吹成中国的常春藤。这就不是可怜,而是可笑了。中国的常春藤,也就成了一场可笑的春梦。
⑹ 现代大学制度的中国模式
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中,现代大学制度是作为褒义词使用的,它特指一种理想的大学制度。作为一种好制度,人们把一切美好的价值都归于现代大学制度之中。洪堡的柏林大学因重视“学术自由”以及“教学与科研的统一”而被认定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源头,美国的大学因崇尚“3A原则”(学术自由、学术自治、学术中立)而被推崇为现代大学制度的黄金标准。因此,人们常常把现代大学制度等同于西方的大学制度。这种逻辑体现了“理想导向”政策范式,较少考虑中国文化传统和具体问题。中国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应该坚持“问题导向”的政策范式,政府倡导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旨在解决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事实上,现代大学制度是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语境下提出的真问题,它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问题是在当代中国社会三大转型的背景下彰显出来的,即由计划经济体系向市场经济体系转型、由集权管理体制向分权管理体制转型、由大学的行政化运作向去行政化转型。所要建立的现代大学制度就是能够适应这三大转型的大学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标志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在《通知》中明确了专项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其中包括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12月6日 《京华时报》)
现代大学制度的探索再次被提到日程上,那么,在中国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自身模式便随之成为一个问题。在《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就明确提出“探索高等教育发展的中国规律,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的新模式。”这无疑是对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一个规划性的方向,而本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就是对于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而现代大学制度被放置上比较高的位置上也引发了媒体的再次关注。
所谓现代大学制度,其内涵和外延以及在中国的国情下的运行都是一个疑问。尤其是在建国之后的时间里。从源头上讲,现代大学制度诞生于中世纪的教会学校。而中国的现代大学应该说是建立于1928年的国立清华大学。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有两个,那就是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而中国自从国立清华大学建立之后便一直在探索自身的建设模式,一直到建国之前。中国实际上形成了国立大学、私立大学和教会大学并存的局面,而更值得一提的就是存在时间很短但是标本意义特殊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从这样的传统上来看,不难看出,中国大学教育还是有传统的,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也是有着自身的探索的并且取得了很多的成绩。
在目前中国的情况下,我国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的高等教育中无论是公办和民办教育都需要建立自己的党支部或者是党委的原因所在。这种情况叫做“依法办学”,没有根本的改变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高等教育的主权和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的社会主义方向。那么,探索现代大学制度的第一个环节便是在这样的法律基础上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乃仍是第一位的问题,这是不容置疑的问题。即探索中国现代大学制度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跳出了法律的框架便成了无源之水 本之木,变成一种没有意义的探索行为。
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要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从根源上将乃是呼吁一种大学治理模式的“三权分立”。所谓“三权分立”就是指政治、行政和学术三权之间的分离和制衡关系。处理好高校与外部、高校内部治理的关系。“三权分立”就是政治上的党组织建设、党的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是一条线,行政上政府的行政法规要落实是一条线,学术上需要独立,政治和行政应该尽可能少去干涉其自由。当然,这样的“三权分立”不是完全的独立,不是各管各的一块,乃是有一个中心的,这个中心就是学术。即行政和政治要服务于学术,而这个在现代学大学制度建设上就是“教授治校 和“学术独立”原则。
中国目前很多的改革都有悖于这样的现代大学制度原则,比如需要凭借发论文的数量来判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砝码。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导向,因为从宁波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的说法,很多诺贝尔奖获得者并没有发文。那么,这些获奖者本身就是一种讽刺,说明我们的考核制度出现了问题。而这样的考核制度是跟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的学术自由相去甚远的。学术自由不能靠强制推出来的论文来衡量,所以,仅仅依靠论文的数量乃是一种错误的导向,这样的导向直接导致现在中国高校内学术风气的浮躁和恶化。抄袭变成了一种规则。
大学其实根本上需要的就是三种要素,一个是“物质资源”,一个是“人力资源”,一个是“文化内涵”。假如中国大学按照这样的规则去行事的话,我们将会有希望看见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出现。“物质资源”在中国大学的高校建设中一贯是不缺乏的,那就是中国无论是什么大学都热衷的造楼运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中国高校的硬件设施在世界大学中的排名也应该是很靠前的。但缺乏的却是后两者的缺乏,“人力资源”包括优质的学生、高水平的教授、专业化的行政员工。“文化内涵”早在民国时期蔡元培就提出来了,那就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看一个大 有没有文化内涵,需要看它的包容性和宽容度。比如能不能容忍怪异的教授,怪异的学生。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纳什教授曾经罹患精神疾病,但还是被普林斯顿大学包容了。史蒂芬·霍金现在只有几个手指能动,依旧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工作。这才是真正的现代大学制度的精髓所在。
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循序渐进。按照“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的原则,呼吁“三权分立”。但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进行,对几个大学进行试点。目前,中国已经出现很多新型的学校,比如以宁波诺丁汉大学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比如南方科技大学。这都是新鲜事物,需要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其实,这次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就是这样的动作,它或者将会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内掀起一股浪潮,希望这股浪潮能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有借鉴意义。

⑺ 校长的权力来自于哪儿
张鸣 大学校长是从哪儿来的?这个问题一直在我们这里不是个问题,还用问吗?上级任命嘛。去年年底各个重中之重的重点大学校长换届,新校长都属于空降部队,什么时候换,换谁,学校里的教授基本无权过问。虽然说,按规矩,组织部门得走一走群众路线,征询一下若干教授的意见,但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就是形式,别当真,也没有把你的意见当真。所以当时法大的教授何兵说,闭门家中坐,校长天上来。 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现在有人质疑了,发问者是政协委员邵鸿。邵鸿在今年的两会上发言批评大学行政化,提议大学民主管理,实行民主遴选校长。 也许有人会说,上级任命的校长,也都是专家教授,有些还是院士,他们当校长,就等于是专家治校,教授治校。可是,政治学常识告诉我们,跟掌权者的身份比较起来,权力的来源往往是决定一切的,权力来源于上级,则听命于上级,来源于民众,即使不能完全听命于民众,至少要顾及民众的意见。大学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教授治校,不等于某一个教授当了校长,哪怕他是名教授也是如此,关键在于众多的教授是否认可他。如果他坐上校长的椅子,跟学校里的教授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实际上他就不可能代表教授,而只代表任命他的上级。老百姓常说,屁股决定脑袋,严格来说,是屁股下面的椅子决定脑袋,其实,是椅子是怎么来的,决定了椅子上的屁股连同脑袋的行为。 说起来,大家都知道,大学教育是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相关的学术更是属于专家和教授的事情,不是官大学问必然大,也不是官大就自然会办教育,必须尊重教育和学术的自身规律,大学得大学来办,不是教育行政当局来办。可惜的是,我们现在大学的现状,恰是教育行政部门在办大学,不是大学办大学。大学第一等级的重大事务,比如校长书记的遴选,办学方向的确定,专业设置,办学层次和主要框架,即有能否招硕士博士,有多少博士点、硕士点,多少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等等,是由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次一档次的重大事务,院系的结构,机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岗位,各专业内部的调整,学校的招生等等,是由行政部门任命的校长书记决定的。最后剩下杂事,由各个学院的院长副院长,加上几个各部门的头头来办。 那么教授干什么呢?教授就是教书和带学生的,当然,还得弄点科研成果(我们称之为工分)好让学校面上有光,主要是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各种评审中,占据一个有利的地位。由于大学发现了“土法炼钢”的妙处,逼研究生交出两篇核心期刊论文才能毕业,因此,只要能多招研究生,教授在这方面的用处已经不那么大了,大学的科研方向,重点转向了逼教授申请课题,无论这些课题有用没用,是否属于学术,只要有课题,尤其是重大课题,就是好教授,否则,就不合格。 显然,如果教授仅仅是干活听喝的,那么,大学能否按教育规律来办,学术是否回归学术本身,就得全靠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来操心了。显然,从世界各国到目前为止的经验来看,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如果非要坚持让他们来完成,那么他们大概也只能把大学拖入行政化的轨道,把大学办成衙门,或者衙门加垄断公司。这种大学,能教出什么样的学生,能出产什么样的学术,可想而知。这种大学,也只能在封闭而垄断的环境下才能生存,只要有外部的冲击,就会惊慌失措,前一段,几个香港的大学在大陆招了几百人,就令我们大学的巨无霸清华北大慌了手脚,不惜以高额奖学金拉住所谓的“状元”。如果我们境内真出现几所按大学自治、教授治校和学术自由原则办的大学,那么我们现在的这些赫赫有名的大学,校园里还能留住人吗? 那么,给教授一点民主权利,以民主方式遴选校长,会不会导致大学的混乱呢?显然不会。很多农村村委会实行村民选举,村党支部实行两票制,事实证明,并没有造成农村的混乱和失控。大学里的教授,素质应该不比农民低,实行一点民主,让教授公推校长,党员公推书记,有何不可?如果公推出来的人,做了违反党规国法事,既可由民主形式给他推下去,也可以通过跟上级主管部门事先的约定,由上级罢免重选。我们现在有些人总是担心如果在大学里实行民主,会因此导致培养革命接班人的阵地丧失,其实,就目前这个体制,已经是乱象丛生,危机四伏,层出不穷的学术腐败,已经到了难以遏制的地步,师生关系大幅度恶化,学生在教室公开杀教师的事都已经出现了。无论怎样掩饰,大学的思想教育课基本上起不到任何作用,阵地早就失守。失守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有的大学体制根本无法给予教师和学生信心,教师无非是大学的差役,而学生则是过客。 尽管教育法规定了大学自治的内容,大学的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也有相应的职责,但是在实际上,这些机构仅仅是摆设,有的学校连摆设都不够不上。教育行政部门掌握了太多的资金,利用手中的权力操控资金的发放,使得大学都被无声地拴在了自己的战车上,揽到了太多的权力,也背上了过多的包袱,连学校怎样教,研究生录取的分数线,都要由教育行政部门来定。有人批评大学的本科评估是造假,其实不是,那是作戏,造假无非是作戏必要的化妆,往深一点说,其实也不是作戏,而是要驱动大学的同质化,最后导致所有的大学,都一个样子。因此有人讽刺说,中国只有一个大学,那就是教育行政部门,它是总校,别的大学,包括北大清华,都是分校。 真的不知道,我们的教育当局,背这样大的包袱,执行如此不可能的任务,还要走多久,要知道,权力越大,骂名也越重。
⑻ 政府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推进高校去行政化
政府切断和高校之间的一切控制措施,才能解决去行政化问题,而不是采取什么措施,现在的问题恰恰是采取的措施太多了。
⑼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意义
大学制度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宏观层面的大学制度,亦可理解为一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制度。它包括国家层面的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总称;二是微观制度,主要指一所大学的组织结构和体系,是维系一所大学正常运行和发挥其职能的制度保障。从一所大学制度的建立,到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制度的形成,构成了大学制度的完整体系。这一发展过程同时证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大学制度的有机结合,是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一体两翼”。其发展逻辑也表明,微观的大学制度的建立早于宏观的高等教育制度。大学制度的最初指向,主要是微观层面的含义,即是指一所大学的制度构建。这里需要厘清两点:
首先是大学制度主体的定性与定位问题。在坚持“把高等学校建设成为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这一基本思想之下,要明确大学的相对独立性,建立大学的相对独立机制,把大学作为社会的学术组织来建设,包括进一步明确大学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机统一;大学办学自主与社会职责的相辅相成;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平衡和谐;大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密切结合等。
其次是大学制度框架的体系和关系问题。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深刻把握现代高等教育规律、大学办学规律和管理规律”为前提,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指导思想,以“
⑽ 南方科技大学的“教授治学,学术自治”是什么意思呢能不能为我解释下,跪谢哦……
目前中国的大学办学模式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
改革开放后有所变化,但本质上没有变,还是政府主办大学,管理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这些年一直在争取办学自由,现在终于出现了所谓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
《新京报》 (记者周亦楣)2011年6月8日报道:
被誉为中国高校第一部“基本法”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当天,深圳市政府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披露了全文。《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朱清时校长多次提到的“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教授治学、学术自治”的原则被写入《办法》总则。
在治理结构上,《办法》提出,南方科大将设立理事会、校长、校务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
其中,理事会是南科大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可以聘任或解聘校长、副校长,审定学校章程、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校长是南科大的法定代表人,全面主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理事会由政府代表,南科大校长及管理团队、教职工等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副校长由理事会根据校长提名聘任。
不过,认真阅读了这个《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
觉得还是无法逃脱如来佛的掌心,这是可以理解的,既然是以政府拨款为主,那谁来管理的问题就不言而喻了。
但其中倡导的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理事会任免校长之类还是有创新意义的,是一个进步,是一种尝试。
虽然说,理事会理事长由深圳市市长或市长委任的人员担任,理事由市政府聘任!
但毕竟这样的形式上的进步还是有重要的现实与历史意义的,值得关注和研究,值得各大学参考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