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军政法大学教授名单
❶ 薛军的人物简介
男,汉族,1974年11月1日生,江苏如皋人。 1992-1996年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6-1997年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工作。 1997-2000年在中南政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导师徐国栋教授,研究方向为罗马法。2000年7月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同时留校工作于民商法典研究所。 2000年10月赴意大利比萨大学罗马法研究所学习研究罗马公法 2001年10月考入罗马大学(Tor Vergata)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❷ 薛军的简介
1992-1996年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6-1997年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工作。
1997-2000年在中南政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导师徐国栋教授,研究方向为罗马法。
2000年7月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同时留校工作于民商法典研究所。
2000年10月赴意大利比萨大学罗马法研究所学习研究罗马公法。主攻罗马刑事诉诉法,师从Carlo Venturini教授。
2001年10月考入意大利罗马大学,Universita' degli Studi di Roma (Tor Vergata)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主攻罗马法、比较私法方向,师从Sandro Schipani教授。
2005年7月,在罗马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回国转到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

❸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谁最权威
没有最权威。。。。。
❹ 南开大学有哪些教授的课错过悔终身
南开的老师都是很厉害的啦,但是有几位老师是不得不去蹭课的,不然简直后内悔啊,这些老师是典型的人好容课还好。
排在首位的当然要属史广顺老师了,这位老师简直就是大神一样的存在,他是南开计算机学院的副教授,自己同时还创办了自己的公司,他目前在南开教授一门选修课,叫做辩论与修养。

❺ 民法上,义务与责任的关系
在一般观念看来,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之间不外乎是基础与保障之关系,即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以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为条件;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履行义务和实现权利的法律保障,有如此认识足矣,无过多讨论之必要。但是通过历史的追溯,我们发现在罗马法上,未对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加以区别,至德国普通法时代,仍沿袭罗马法思想,不对义务和责任加以区别。只是在日尔曼法上,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有明确的区别。近现代大陆法系民法因受日尔曼法影响,乃对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作了明确的区分。我国民法又因继受大陆法系民法及苏联民法思想,从而亦严格区分民事义务与民法责任两个概念。将视野转至英美法系民法,其与罗马法相同,亦未对义务与责任加以区别。由是观之,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之关系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认知模式——分离说与融合说。
❻ “拉帮套”的男人,怎样呢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让人唏嘘不已,为当事人感叹,也感慨人心不古。
现代人很多不明白拉帮套的含义了,过去的马车一般配有驾辕和两三匹马来配合辕马拉车,当辕马累了时候,这个时候拉帮套的马就起作用了。
在生活中,女人的原配男人丧失了劳动力,另外有一个男人帮助她把这个家庭撑起来,这个男人就叫拉帮套。过去拉帮套的男人大多是娶不上老婆的穷光棍,女人和拉帮套的男人是特殊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但得到女人老公的默认,亲朋邻居也都默认这样的关系,但这样的关系法律上是不承认的。

飞奔的列车上,薛军委屈的心情渐渐想开了,为自己所爱的女人付出是值得的,没有必要后悔自己的付出,更没有必要付之于法律,只要她幸福开心就好,况且别人也陪伴了自己三十年。叶落归根吧,五个孩子给的钱足够他回老家养老了。
❼ 薛军的个人履历
薛军,男,汉族,1942年11月17日出生于山西省柳林县王家沟乡兴隆湾村,大学学历。
1962年10月在离石县李家湾高等小学参加工作,196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4年入山西省委党校政治系学习。
1969年9月毕业于山西省委党校政治系党政管理专业,高级统计师。
历任离石铁厂革委会副主任,吕梁地区计委干事。
1973年后任吕梁地区计委党组成员、统计局副局长、局长。
1983年任吕梁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1985年7月任山西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1986年10月任山西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2年4月任朔州市委第一副书记,同年7月任朔州市委书记。
1995年12月任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0年1月任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01年10月不再担任省委常委职务。
2003年1月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8年1月退出领导岗位。2009年5月退休。
薛军同志是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第八届山西省委委员,山西省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党代会代表,山西省九届、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

❽ 薛军的学术成果
专著:《批判民法学的理论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译著:《埃塞俄比亚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译著:《学说汇纂》(第48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译著:《意大利法概要》,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译著:《罗马政制史》(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译著:《李维史论》,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版。
参与编纂《绿色民法典·债法总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参与撰写《合同法学》(陈小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论文:
《实证研究与民法方法论的发展》,载《法学研究》2012年第1期。
《非典型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模式研究》,载《暨南学报》2012年第3期。
《论第三人欺诈与第三人胁迫》,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1期。
《侵权责任法对监护人制度的发展》,载《苏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
《法人人格权的展开》,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
《哲学王的双重隐喻》,载《读书》2010年第12期。
《民法-宪法关系的演变与民法的转型》,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1期。
《论第64条的定性与解释》,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2期。
《走出监护人“补充责任”的误区》,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高度危险责任”的法律适用探析》,载《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5期。
《权利的道德基础与现代权利理论的危机》,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4期。
《意大利的判例制度》,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私法立宪主义论》,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4期。
《揭开“一般人格权”的面纱》,载《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5期。
《两种市场观念与两种民法模式》,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5期。
《“不真正利他合同”研究》,载《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5期。
《法律行为“合法性”谜局之破解》,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
《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涉他效力的模式选择》,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部分履行的法律行为研究》,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2期。
《民法的两种伦理正当性的模式》,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3期。
《“物权法”关于共同共有的规定在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利他合同的基本理论问题》,《法学研究》2006年第4期。
《人的保护:中国民法典编撰的价值基础》,《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法律行为理论:影响民法典立法模式的重要因素》,《法商研究》2006年第3期。
《论“提供担保”义务的履行规则》,《法学》2006年第4期。
《地役权与居住权问题》,载于《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
《法律行为理论在欧洲私法史上的产生及术语表达问题研究》,《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1期。
《“无财产即无人格”质疑》,《法学》2005年第2期。
《人格权的两种基本理论模式与中国的人格权立法》,《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
《法人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载于《法律科学》2004年的1期。
《略论德国民法潘德克吞体系的形成》,载于《中外法学》2003年第1期。
《蒂堡对萨维尼的论战及其历史遗产》,载于《清华法学》(第三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物的概念的反思与中国民法典编纂》,载于《法学》2002年第4期。
《论未来中国民法典债法编的结构设计》,载于《法商研究》2001年第2期。
《良法何在?》,载于《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4期。
《理想与现实的距离》,载于《民法典起草思路论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胡适的态度》,载于《读书》2000年第10期。
《民法典编纂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载于《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
译文《思考一部新民法典》,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6期。
译文《关于欧洲民法典编纂的短论》,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6期。
译文《意大利私法体系之概观》,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6期。
译文《关于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的提问与回答》,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6期。
译文《第三个千年之中的民法典编纂》,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6期。
译文《关于智利民法典重新编纂的一些思考》,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6期。
译文《回到法典编纂》,载于《中外法学》2004年第6期。
译文《法学家:法的创立者》,载于《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3期。
译文《个人主义与罗马私法》,载于《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第4卷),2004年。
译文《解法典的时代》,载于《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第4卷),2004年。
译文《传承与革新之间的巴西新民法典》,载于《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第5卷),2005年。 荣誉奖励 2009年司法部优秀论文二等奖 其他事项 主要兼职: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意大利Trento大学法学院“中国法”课程特聘教授。
湖南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❾ 马基雅维利全集的介绍
《马基雅维利全来集》中文版自全面反映了马基雅维利在政治、军事、外交、历史、文学等方面的成就(目前英文版也只有一个三卷本的《马基雅维利主要著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基雅维利著作的中译本陆续有刊行,但都不成系统,并主要由英译本、日译本、俄文本等转译而来;此次,《马基雅维利全集》将收入马基雅维利一生的全部著作,全面反映其成就。该套书综合多种版本的意大利文《全集》、《文集》和《选集》选取优质底本,主要著作全部从(古)意大利文译出,个别作品从英文本译出,但亦根据意大利文校对。此套丛书是《马基雅维利全集》中文版的首次推出,延聘了潘汉典、徐大同、田时纲、周春生等国内著名政法学家、历史学专家和翻译家担任学术顾问;参加各卷编译的专家学者包括:潘汉典(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薛军(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博士)、时殷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卫翔(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永忠(东南大学旅游学系讲师,掌握五种外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