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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教授胡

发布时间: 2022-01-15 22:35:58

❶ 胡优-湖南师范大学

阿庆淫传

❷ 湖南师范大学走出过哪些名人

我们师大走出了很多名人,在各个领域都有许多杰出的人物都是师大走出来的。也有很多名人选择留在师大发展的,其实师大的很多老师在学术界都是很有地位的。师大走出的名人太多啦,我就在这里列举出一些我知道的吧。

1.李适时:原国务院副秘书长,他在13年的时候还在十七大上当选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他还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他在17年的时候还回访过师大,不过我这种小人物没有偶遇到啦~

还有很多我没提到的,有:

1.政治界的有:周玉清、王谦宇、叶成坝、熊清泉、王向天、李微微、张文雄、易炼红、黄兰香、谢康生、盛荣华、蔡长森、文选德、孙载夫、戚和平、刘夫生、武吉海、黎春秋、盛荣华、毛腾飞、段伟长、彭崇谷、蒋作斌、赵小明、葛汉东、蔡典维、李晓葵、魏文彬、余长明

2.学术界的有:夏家辉、陈星旦、孙家钟、印遇龙、陈大可、龚新高、邵明安、谭蔚泓、张慧廉、何清涟

3.文艺界的有:陈思思、刘一祯、张楚廷、刘同、柳岩、刘老石、

❸ 湖南师范大学为什么有些导师那么黑呀

2007年三月十号,舅舅死亡。自杀还是他杀?法医解剖鉴定因种种原因尚未进行,亲人们悲痛欲绝,心急如焚。舅舅若是自杀,死因是什么?如果事有蹊跷,那逼死他的人要负刑事责任吗?逼死他的人是不是他的前妻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博士邓云华教授?舅舅离婚六年来,他的前妻指使儿子不认父亲,周末节假日,父亲去探望判给母亲的儿子,儿子不予理睬,形同陌路,甚至咒骂父亲:“我没有你这样的爸爸,我不需要你这样的父亲。我妈妈说的‘不要理我爸爸和他家里的亲戚’。”逢年过节,剥夺探视权,接电话就挂断。从三年级开始,八岁的儿子一直被灌输母亲这套“只要母爱,抹杀父爱”的畸形亲情教育。精神打击软暴力使舅舅倍受折磨,精神濒于崩溃。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前妻对儿子畸形的人伦教育。儿子是舅舅唯一的精神寄托,这根亲情线彻底被他前妻掐断,绝望的舅舅走上了绝路。父子俩成年搭乘湖南师大的校车,儿子对父亲视而不见,这是对舅舅莫大的讽刺,痛彻心扉。春节期间,家家团圆,舅舅享受不到人伦之乐。贫穷,地位地下就不配做父亲吗?就没有平等吗?就没有人道主义吗?儿不嫌父丑,狗不嫌家贫!
邓云华教授有人性吗?有道德吗?配为人师吗?为人师表,有能无德,她六年来对舅舅亲子权利的剥夺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舅舅死得惨,死得冤。舅舅住在学校,工作在学校,而死亡几十天学校竟毫不知情。舅舅没有研究生文凭,没有职称,前妻是教授和博士,舅舅在学校受歧视,遭排斥是因为邓云华在学校的影响吗?多年前,教务处一位胡姓女老师贬低舅舅“自己没本事,老婆保不住,我们三个人的事可以两个人做,朱正伟你下岗没关系。”舅舅向大姨哭诉:“我想上班,但是我进不了办公室的门。”
舅舅是我们家族的第一位大学生,是智慧的领路人,他有十三个大学生侄子和外甥,有留美的博士,留法的研究生,南开的博士。我们是尖端高科技的电脑专家和学者,我们是人民教师和公务员。由于万分悲痛和无比愤怒,以上所述欠妥处望谅。
最后,总结两点:1,邓云华教授教子不认父是否另有隐情?儿子是舅舅亲生的吗?
2,员工死在校内家中多日,校方不知情,湖南师范大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悲剧是由邓云华和学校共同造成的:

人应该是在阴历12月28左右去世的. 之前朱正伟老师汇了一万元钱给他和邓云华唯一的儿子作为读书生活费用, 和邓通过电话, 还问邓想不想复婚. 估计电话中受了大刺激, 过年又不能和儿子在一起, 是朱老师走上绝路的直接原因. 可恨的是, 邓作为最后和朱老师通过话的前妻, 不仅没有通知朱老师的亲人或者学校领导, 和儿子就住在相临公寓楼过春节不闻不问, 朱老师的尸体发现后还和儿子不现身.

除了最亲的儿子, 朱正伟的亲人们住在邵阳,娄第, 贵州, 美国, 世界各地, 他们平时只能通过朱老师的手机找他. 失去联系后, 他们在大年初找到学校保卫科. 保卫科的人答复说朱老师出去旅游了, 门上贴了纸条. 等到学校开学上班好几天还联系不上, 朱老师的姐姐终于稳不住了, 跑到长沙, 发现朱老师已死了二十多天了.

惨无人道的悲剧发生在岳麓山下的全国重点大学的教师宿舍里. 骗朱老师离婚, 骗走钱房儿子, 当众侮辱逼疯前夫, 剥夺儿子和父亲一年一两次相聚相亲的机会, 最终逼死前夫晾尸二十多天无人知晓的, 是堂堂正正的副教授, 博士, 系副教授. 可笑的是, 学校竟然试图遮掩此事, 禁止记者采访, 堵止报纸和电台发表消息!!! 次案还有很多的疑点和证据消失的密团. 我只想说, 长沙封了邵阳封不了, 湖南封了湖北省封不了, 就是中国封了美国你是无论如何也封不了! 朱老师的怨情我们一定要伸, 害人的凶手一定要归案!

❹ 请人帮忙推荐一位湖南师范大学教声乐的研究生导师。麻烦了。

李萍老师很好,很负责,副教授还是教授来着.民族唱法.
王如湘老师,也是.美声唱法.
胡吟久老师,民美.这三位女老师都很负责,很受师大音乐学院学生的爱戴,都可以考虑,不过现在是高峰时期,就看她们哪一位有时间可以接受你了.

❺ 学二胡的可以报湖南师范大学么要准备几首曲子啊 有副项么

我都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 但前提你需要看招生简章 上面写的很清楚 根据我去年的经验一般都是需要准备两首曲子 级别在八级以上的 副项一般情况下都是听音或者试唱 少数学校会有乐理 试唱的话一般为无升降号的 一升或一降的五线谱 一般情况是这三种

❻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的现任领导

刘子兰,男,汉族,湖南常德人,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金融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兼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湖南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轮值理事长,湖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湖南省学位委员会经济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湖南省第九届青联常委。
张明,男,1965年3月生,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1997年被评为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998年任湖南师大文学院党委副书记,2003年11月起任湖南师大商学院党委书记。
马伯钧教授,1952年生,湖南邵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政史系本科毕业留校教经济学。1980年在华中工学院(今华中科技大学)进修经济学结业,1984—1985年在武汉大学经济系学习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结业,1992—199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当访问学者结业。现任湖南师大商学院教授、副院长,兼任湖南省资本论研究会会长,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于烽,男,1963年3月出生,汉族。吉林榆树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钟荣华,男,1970年生,讲师,湖南桃源县人。1993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2005年获硕士学位,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❼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院各系所简介

民商法研究所简介民商法研究所是法学院专门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科研的机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本研究所已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发展后劲足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师中有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1人;其中2人具有博士学位,5人具有硕士学位。开设了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亲属法、罗马法、比较民商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10门左右的课程。研究方向覆盖民法学、商法学和知识产权三大领域。研究所的成员积极投身于民商法学的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在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责任法、亲属法、继承法等研究领域,均有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成果,为我国民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民商法研究所设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知识产权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实务研究的科研机构。中心的专业研究队伍已经在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湖南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研究中心先后承担了司法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的知识产权研究课题13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软科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学》、《法商研究》等期刊发表知识产权专业学术论文70余篇;主编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学》;公开出版了《工业版权研究》、《WTO框架下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等个人学术专著。中心研究人员还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并做大会主题发言,主动投身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任务是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支持,为企业知识产权的运用、管理和保护提供帮助和服务,培养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研究型人才和实务型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研究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企业、学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通过整合不同学科的力量和资源,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活动,力争使中心的研究成果赶超国内一流水平,并在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介绍一、本机构研究特色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所不但成立较早,而且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开始在法理学硕士点招收环境法方向的研究生(1994年,学校特聘我国第一代环境法学者武汉大学的陈汉光教授,他专门从事环境法学教学和科研,在法学理论硕士点上招收环境法学方向研究生)2004年获得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已拥有具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机构人员在编在岗的五人,其中,一名教授,四名副教授,除一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余全是博士研究生。本机构致力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在环境科学、环境伦理学、法学、自然资源学等学科综合和交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学科,是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主要包括中国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外国环境法学、比较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等五个研究领域。本机构已有一批在该专业影响较大的学术成果和省、部级研究课题,为学院的学科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机构与本校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以及与政府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不但扩大了学院在全省、全国的影响,也便于老师和学生深入社会实践解决改革开放中遇到的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司法提供帮助和建议。随着全球范围内国内、国际层次环境保护活动的大量开展,各国纷纷选择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开展和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学习和研究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二、本机构学术队伍1、李爱年教授简介李爱年,女,1962年12月出生,中国环境法方向硕士生导师,法学教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会常务理事,美国访问学者。中国环境法学科带头人。出版专著3部,主编教材3部,并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中国软科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2000年获 “湖南省高校教学一等奖”,2002年入选“国家教育部第二批精彩一课”教学示范片。2006年下在教育部专家对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评估中,其理论研究型课《环境污染民事责任》获得评估专家高度评价。承担的主要课题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研究》;湖南省社科规划课题《生态效益补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重点课题《排污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等。代表性作品有:《环境法的伦理审视》,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环境法学》,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自然资源保护法初论》,独著,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关于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存在的立法问题及完善的建议》(独著),《中国软科学》2001年第1期。《环境保护法不能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独著),《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论我国城市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建议》 (1),《现代法学》2002年第4期。《试析环境保护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独著),《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2002年第3期。《论生态保护立法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建议》 (独著),《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2年第3期。2、韩广教授简介韩广教授,1964年生,博士,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专著一部,在中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7余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项。代表性作品有:《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美国的农药管理体制与方法》,《环境保护》1998年第1期。《30多年来呼伦贝尔草原沙漠化演变特点及防治对策研究》。《Analyse discriminante pas à pas: application pour la détermination de la source des sables éoliens fondée sur l’analyse des minéraux lourds dans la Steppe de Hunlun-Beir en Chine nord-est. In: X. P. Yang (edit.),Desert and alpine environments. Beijing: China ocean Press,2002. 47-58》。3、文同爱副教授简介文同爱,男,1963年4月生,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研究人员、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汇辰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从事环境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已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环境报》等公开出版杂志、报刊上发表《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法保护对象的变革》等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著作、教材5部,主持和参加省部级课题4项。代表性作品有:《生态社会的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 》,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论保障环境公平处于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地位 》,独著,《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2年第5期。 《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环境资源法保护对象的变革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2期。 《论环境公平、环境效率与可持续发展》,(1),《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4期。4、王彬辉副教授简介王彬辉,女,1974年生,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8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已在《法令月刊(台)》、《仲裁与法律 》、《时代法学》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代表性作有:《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 》,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基本环境法律价值—以环境法经济刺激制度为视角》,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6月版。《环境法学权利研究方法论》,《现代法学》2008年第6期。《日本公害纠纷处理机制与我国之借鉴》,《行政与法》2008年第12期。《论可持续发展下环境法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年第5期。《运用能够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立法》,《中国物价》2007年第11期。《可持续发展下中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变革与创新 》,《法令月刊(台) 》2004年第12期 《环境污染纠纷的法外私力救济及其解决之道 》,《河北法学 》2004年第1期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之我见 》, 《时代法学 》,2004年第2期 《环境污染纠纷与仲裁 》,《仲裁与法律 》2004年第1期5、杨兴副教授简介杨兴,男,1972年生,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代表作有:《气候变化的国际法的秩序价值初探》,《河北法学》(中文核心,CSSCI来源期刊),2004年第5期。《试论俄罗斯不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时代法学》,2004年第5期。《〈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国际法的发展:历史回顾、重新审视与评述》,吕忠梅等主编的《环境资源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国际环境法的早期性和协同性刍议》,《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三期。《论〈京都议定书〉对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的潜在影响》,《时代法学》,2005年第3期。《京都议定书若干问题论略》,李双元主编的《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14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关于制定〈武汉市湖泊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建议》,载王曦主编的《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论国际淡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法的发展》,《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中文核心)6、李慧玲副教授简介李慧玲,女,1965年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代表作品有:《环境税费法律制度研究》专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重构》,载于《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论环境收入税》,载于《现代法学》2007年第6期。《排除危害环境责任研究》,载于《法学杂志》2007第3期。《排除危害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研究》,载于《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三、本机构研究方向理论研究涉及两个领域:中国环境法、国际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李爱年教授,王彬辉副教授,李慧玲副教授,从事中国环境法领域研究。韩广教授,文同爱副教授,杨兴副教授,从事国际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研究。1、中国环境法中国环境法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中国环境保护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基本理论。首先,本方向研究可为中央和地方立法机构提供立法建议。有助于立法机关更全面地认识环境法中基本问题,为立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证分析。其次,可为各级行政机关提供可参考的研究成果。再次,本研究方向可为企业遵守环境法,从事实践提供支持。2、国际环境法本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环境法和外国环境法的概念、原则、制度。本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员运用比较的方法与国内环境法的研究相结合,为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环境保护的实践进行立法上的指导。四、本机构主要科研及学术成果科学研究近五年内本学科点成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发表50余篇,CSSCI期刊论文10多篇。高级职称人员平均发表论文2.8篇年/人。公开出版学术专著8部,出版教材9部。2003年,为国家环境保护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任起草小组副组长、执笔人) 。2001年,为水利部和地矿部起草、修订了两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条例草案。 2006年下半年,为省人大环资委组织讨论《循环经济法》草案修改意见稿,提供了大量参考意见。此外,还经常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省人大环境保护立法提供参考意见。研究成果中对于国内外环境法各项制度执行中问题的分析,经验与教训,有利于行政主管机构更好地把握环境法的执行。标志性成果有:《环境法的伦理审视》,李爱年(独著) ,科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李爱年、韩广等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环境法学》,李爱年主编,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环境与自然资源法学案例教程》,王彬辉任副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王彬辉独著,《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环境法》,韩广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生态社会的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文同爱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环境资源法》,杨兴参编,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积极参与国内外开展的各种环境法学术交流活动。与莫斯科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该大学法学院教授布林丘克曾来我院讲学。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有着密切的学术交流活动,上述大学的环境法教授多次来我院讲学。四、本机构研究生培养情况年 份 项 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招生人数 5 8 8 9 15 9 11 13 授学位数(其中同等学力人员) 5 8(1) 8(1) 9 15
我所研究生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发表论文150篇。2002届硕士毕业生王彬辉的硕士毕业论文《〈防沙治沙法〉三项基本原则研究》,获2004年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2003届硕士毕业生胡春冬的硕士毕业论文《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获2005年湖南省优秀硕士毕业论文。我所研究生就业情况良好,就业流向于公检法、银行、国有大型企业等实务部门,也有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的人员,研究生考博率14.8%。经济法研究所一、本研究所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经济法是20世纪兴起、发展的一门新兴法律部门,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国家投资经营法等多个研究领域。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分析经济法的历史起源,探讨其发展现状与未来取向,以及如何构建中国经济法的科学体系。学术带头人陈云良。国家投资经营法主要研究国有资产管理法、国家投资法、国有企业法,并通过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和学术理论来推进我国国家投资经营法的完善与规范。学术带头人阳东辉、陈云良。宏观调控法主要比较研究宏观调控法的基础理论,介绍我国宏观调控法的立法概况、目标和任务;系统地阐述宏观调控法的各个组成部分;深入地比较中外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有关立法,从中找出对我国宏观调控立法与实践有重要借鉴参考价值的内容。学术带头人何炼红、陈云良。二、本研究所的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该研究所成立于2002年,且在2007年成立经济法硕士点并开始招收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在师资建设方面,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突出、科研水平齐头并进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机构人员在编在岗的13人,其中,3名教授,8名副教授,2名讲师,除2人为本科生学历,其余全是研究生学历。该研究机构共有硕士生导师6人,在校研究生两个年级共28人;教师担任的硕士学位点的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有:《经济法基础理论》、《西方经济学》、《竞争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金融法》、《财税法》等课程,同时不同方向还开设了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此外,该所的教师还担任了全院的法学本科、成教、法硕等不同层次的经济法课程,并出版、发表了一批在该专业影响较大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并承担了大量的省、部级研究课题,为学院的学科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机构与本校商学院学院以及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不但扩大了学院在全省、全国的影响,也便于老师和学生深入社会实践解决改革开放中遇到的重大经济法问题,为我国经济建设立法、执法、司法提供帮助和建议。

❽ 蛮龙出世,胡教授真的那么厉害吗

当然没有啊,那个垃圾是骗子来的,吹就够了去,什么胡教授,连真名都不敢放上去的人你说会有用吗?你信的话死定了。

❾ 湖南师范大学资环院最出名的教授是谁急!!!!

朱翔 贺清云

❿ 胡潇的个人简历

胡潇,二级教授、博导,1981年武汉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1992年晋升研究员,先后在湖南省委《新湘评论》、理论研究室、湖南社会科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自1984年起,相继任湖南省委理论研究室二处处长、湖南省社科院精神文明研究所所长、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等职。长期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文化现象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省市课题10项,国家课题“媒介认识论研究”获优秀结题评价。进入新时期以来,在国内率先进行了生产方式的辩证法研究,文化现象的认识论研究,农村改革的文化社会学研究,思想问题的意识论研究,民间艺术的文化研究,意识形态的发生学、结构学和认识论研究,马克思基本理论的解释学研究,媒介现象的认识论研究,精神文化的逻辑学研究,社会空间现象的唯物史观研究,出版《理想与现实的沉思》、《文化现象学》、《世纪之交的乡土中国》、《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思想哲学》、《文化的形上之思》、《唯物史观第一原理》、《缘道》、《意识的起源与结构》、《马克思的解释》、《守望精神家园》、《媒介认识论》、《文化的意识与逻辑》等学术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教育研究》、《文艺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自然辩证法研究》、《哲学动态》、《教学与研究》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刊发论文4篇次(有一篇为中、英文版),其他学术理论刊物发表论文150来篇。长期担任学科建设负责人,主持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省优秀专业、省重点学科、省精品课程、市名牌专业建设。对外学术交流活跃,先后主持全国学术会议3次,联合主办国际学术会议2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大会专题发言3次。科研业绩得到学界好评,先后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项;自1984年以来,先后担任湖南省哲学学会秘书长、副会长,全国社会与文化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管理世界》编委、《哲学年鉴》特邀编辑,全国马哲史学会、价值哲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哲学学会、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哲学动态》特聘社外审稿专家,广东省哲学学科组成员,中山大学、湖南师大博导等学术职务;1992年获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2006年评为广州市优秀专家,2009年分别获广州市教学名师和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学术专著题录
1、《理想与现实的沉思》——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
2、《文化现象学》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
3、《世纪之交的乡土中国》——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
4、《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4年
5、《思想哲学》——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
6、《文化的形上之思》——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2年
7、《唯物史观第一原理》——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
8、《意识的起源与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9、《缘道》——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10、《马克思的解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
11、《守望精神家园》——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
12、《媒介认识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13、《文化的意识与逻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学术论文题目选录
2014年:
1、《第三届“毛泽东与当代中国”学术研讨会观点摘编》(李捷;孙经先;胡振平;胡潇;鉴传今;吴波), 《 现代哲学》 2014/01。
2、《文化逻辑的研究策略》,《 哲学动态》2014/04。
2013年:
1、《空间的社会逻辑——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空间理论的思考》,《中国社会科学》2013/01。
2、《早期马克思道德批判的元哲学叙事》,《伦理学研究》2013/02。
3、《从解释学的“前见”看意识形态》,《 现代哲学》2013/04。
4、《论网络文化对哲学思维的解构》,《学术研究》2013/10。
2012年
1、《空间的“生产性”解读——马克思恩格斯空间理论多维释义之一》,《哲学动态》2012/09。
2、《意识形态虚幻性的认识论解释——马克思恩格斯社会意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教学与研究》 2012/08。
3、《“第三媒介”对言语行为的变构》,《自然辩证法研究》2012/01。
4、《论资本逻辑给电视文化带来的病相》,《江汉论坛》2012/03。
5、《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的多视角解释(英文)》,《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12/01。
2011年
1、《人性觉醒的资本逻辑探源》,《现代哲学》2011/06。
2、《媒介研究的认识论呼唤》,《哲学动态》2011/12。
2010年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的多视角解释》,《中国社会科学》2010/04。
2、《幻象背后的生活真实》,《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0/05。
3、《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主体性解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05。
4、《语言符号能指、所指关系建构机理的认识论分析》,《哲学动态》2010/11。
2009年
1、《“从地上升到天上”的文化学理式》,《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04。
2、《语符“能”、“所”关系中的认识论意蕴》,《现代哲学》2009/03。
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哲学研究》2009/09。
4、《论当代媒介研究的哲学偏差》,《哲学动态》2009/07。
5、《语言文字的认识论揭密》,《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01。
6、《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学的生活化》,《教育评论》2009/03。
2008年
1、《关于主体性的实践唯物论解释》,《哲学研究》2008/12。
2、《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生活化的思考》(胡潇;黄禧祯),《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03。
3、《浅议非线性系统理论对矛盾辩证法的补正》,《 学术研究》2008/12。
4、《辩证法研究亟待加强》,《学习时报》2008/01。
2007年
1、《论哲学的真理性执著》,《求索》2007/01。
2、《哲学教学中的讲理》,《教育评论》2007/06。
3、《辩证法范畴体系建构论的回顾与断想》,《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05。
2006年
1、《解释学视域中的马克思》,《哲学研究》2006/08。
2、《论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定位》,《思想理论教育》2006/02。
3、《哲学的反思与超验》,《现代哲学》2006/04。
4、《论哲学的文化品格——也谈“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02。
5、《“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马克思解释学思想片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08。
6、《论哲学的逻辑缜密》,《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01。
2004年
1、《生产方式辩证法元理论的审视》,《教学与研究》2004/11。
2、《论道德意识的认知特征》,《伦理学研究》2004/05。
3、《法律思想的认识论分析》,《学术研究》2004/11。
4、《论思想模式及其涵化机理》,《 湖南社会科学》2004/05。
5、《生产力自组织的技术观照》,《 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05。
6、《毛泽东之生产方式辩证法思想的理路分析》,《马克思主义研究》2004/02。
2003年
1、《言语的诠释》,《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05。
2、《媒介与认知论纲》,《学术研究》2003/02。
3、《论文学中的典型》,《湖南社会科学》2003/04。
2002年
1、《教学解释方式的认识论思考》,《教育研究》2002/11。
2、《论电子文化对哲学思维的逻辑消解》,《哲学动态》2002/09。
3、《论电子文化言说图式对哲学思维的解构》,《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09。
4、《论印刷文化与电视文化的逻辑图式》,《求索》2002/02。
5、《媒体文化与思维方式——论印刷文本与电视图象的逻辑特质》,《湖南社会科学》2002/01。
6、《论印刷文化的逻辑构型——关于文本思维的语言分析》,《广东社会科学》2002/05。
7、《论自思的形成及其对理性智慧的发生学意义》,《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05。
2001年
1、《论个体无意识的非个体性》,《开放时代》2001/04。
2、《论先验自我》,《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06。
3、《论意识的自觉》,《学术研究》2001/03。
4、《由知其在知到知其所知》,《现代哲学》 2001/01。
5、《论自我意识的动力机制》,《湖南社会科学》2001/01。
6、《论客观自我与主观自我》,《求索》2001/05。
2000年
1、《努力保持一股强劲的进力》,《广东社会科学》2000/03。
2、《日常意识的超越——论自我反思的理性功能》,《广东社会科学》2000/01。
1999年
1、《集体无意识与文化无意识的互融性》,《开放时代》1999/06。
2、《论现代观察与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论设定》,《学术研究》1999/11。
3、《简论阐释中的主体性真实》,《现代哲学》1999/04。
4、《空间“雕塑”的心理学观照》,《南方建筑》1999/04。
5、《论阐释中的个性与共性》,《求索》1999/04。
6、《论思想认识中的非逻辑机制》,《武汉大学学报》1999/02。
7、《论阐释中的实践理念》,《湖湘论坛》1999/05。
1998年
1、《理性自我在观察中的作用》,《广东社会科学》1998/06。
1997年
1、《论工具活动与思维起源》,《求索》1997/03。
2、《陈白沙研究的新进展》,《哲学年鉴》1997年。
1996年
1、《论思想二元构成的意识特质》,《江西社会科学》1996/03。
2、《论市场经济的文化精神》,《开放时代》1996/04。
3、《论思维与想象的互生成机制》,《求索》1996/05。
4、《论思维与想象的互整合机制》,《广东社会科学》1996/04。
1995年
1、《荧屏引出的文化忧思》,《开放时代》1995/04。
2、《艺术是人的对象化世界》,《广东社会科学》1995/03。
3、《意识新论》,《求索》1995/06。
1994年
1、《历史辩证法的辉煌》,《广东社会科学》1994/01。
2、《论民间象征艺术的思维张力》,《求索》1994/05。
1993年
1、《农村改革的文化变迁》,《江汉论坛》1993/02。
2、《民间象征艺术寻因》,《求索》1993/05。
1992年
1、《乡村变革的心理回应》,《社会学研究》1992/03。
2、《论科学的文化品格》,《现代哲学》1992/04。
3、《民间艺术的哲学寻绎》,《求索》1992/06。
1991年
1、《论行为文化的无意识机制》,《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1/07。
2、《宗教信仰的文化心理》,《湖南社会科学》1991/02。
3、《乡土文艺的美学特征》,《文艺研究》1991/05。
4、《论“实践精神”掌握世界》,《求索》1991/02。
1990年
1、《论雅文化与俗文化》,《求索》1990/02。
2、《论直觉》,《海南大学学报》1990/03。
3、《文化是意识的唯一表演》,《湖南社会科学》1990/03。
1989年
1、《民族的文化觉醒——中国八十代年文化热片论》,《湖南社会科学》1989/02。
1987年
1、《试论新技术革命的成因和动力》,《长沙水电师院学报》1987/02。
1986年
1、《生产力决定作用相对性的系统分析》,《求索》1986/04。
1985年
1、《论生产关系接受生产力作用的内在机制》,《求索》1985/01。
2、《论机构改革的经济机制》,《经济日报》1985/12。
1984年
1、《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质量对应运动》,《求索》1984/01。
2、《从质和量的对应考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内在联系》,《中国社会科学》1984/04。
1983年
1、《试论生产力的定性定量分析》,《湖南师院学报》1983/03。
1982年
1、《论精神文明中两类知识发展的平衡与不平衡》,《求索》1982/04。
2、《旧生产关系质的改变对于新生产力量的扩张有决定作用》,《湘潭大学学报》1982/04。
3、《生产力是认识和变革社会的根本出发点》,《新湘评论》1982/02。
1977年
1、《反革命的政治骗局》,《中山大学学报》1977/05。
1976年
1、《形而上学猖獗 意在篡党夺权》,《广州日报(头条)》1976/12。
1975年
1、《奴隶阶级哲学初探》,《光明日报》1975/04。
2、《林彪“二合而一”哲学批判》,《中山大学学报》1975/03。
论文资料搜集来自于网络、中国知网等网站。


背负着民族的希望,耕耘在祖国的大地。一代复一代的学人,秉承历史使命,张扬时代精神,求真向善审美,传道授业解惑,领引莘莘学子,修身修业,成人成才,为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卓砺奋发,创造未来。“光荣属于人民教师” !
—— 胡潇教师的椅子由四条腿支撑着:人格,学识,辛勤,奉献,这远胜于君王的御座。
—— 胡潇教师不是用力量说话,而以真知善意躬行育人。他为人指路,所指的方向是你的,也是自己的。
—— 胡潇 胡潇,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兼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省学位办哲学学科组成员,省哲学学会、马克思主义学会副理事长。自2004年到广州大学以来,创办一个新学院,全力推动本科教学评估和建设,狠抓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奋发图强,全力拼搏,业绩突出,为大家公认。2005年被广州市教育局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三次考评为优秀,2007年被广州市委、市政府定为市管优秀专家。
(一)爱岗敬业,关心学生,认真教书育人胡潇同志把“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贯彻于自己的教学工作中。在与湖南师大联合培养研究生时,三年内共指导博士2人,硕士6人。硕士生中1人提前毕业考上浙江大学读博士学位,读博期间在论文写作、成果发表等方面继续得到胡潇教授指导、帮助,现在复旦大学任教;4人以优秀论文毕业,当上了大学教师。为了对学生精心施教,他不远千里,不厌其烦,每年都要自费三、四次去湖南指导学生,从开列书目、确定论文选题到难点突破、论文定稿,总是严格要求,精心施教。他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有多篇获得优秀评级,有2篇获校级优秀论文奖,有3篇论文公开发表,1篇发在核心刊物上。2005年,胡潇指导的思想政治教育本科生谢伟强的毕业论文《曹操人才观片论》,难度大,且用半文半白的文言文写成,胡老师先后与该生讨论了17次,除了指导学生完善论点、论证外,还字斟句酌地为其训诂,最后该生以优秀论文通过学位答辩,并考上华师的研究生。平时,学生有困难,胡老师总是关心备至。他上2004级本科生的课,发现一学生经济拮据,立即倾囊相助;他在该班还出资支持学生为身患绝症的教师捐款,让学生充满爱心;2008年底一学生住院手术,经费困难,他带头捐资千元,并动员其他方面相助为其解难。近几年他多次资助经济紧张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渡过难关、继续学业,总金额近5000元。每次上完课,总有一些学生要围上来询问各种问题,他不厌其烦,细细解答,全然不顾还要赶车回城。他的教学很能感染学生,深受学生欢迎,一些已上完哲学课但未听他讲课的高年级学生,又跟着重修一遍;2005年,当他为思政专业2005级学生授完最后一堂课时,学生以全班名义,送他一件印有青年人大头像的青春衫“班服”作为留念;当他上完全校的美学公选课时,一学生竟拿着一个苹果塞给他,深情地说:“胡老师,九点多了,你还没吃晚饭,先充一下饥吧!” 2007年,当他授完思政专业2006级2班的哲学原理课之后,全班学生每人签名留念送他一本纪念册,给他以盛情赞扬,非常认同他的学识、教学方式和他对教学高度负责的精神,并当场集体合影留念,众口-词:“真希望还有机会听胡老师的课” !其教学效果亦年年获得“优秀”评价,各门课程平均达93分以上。来广州大学以后,在研究生的教学与指导方面,胡潇同志亦是倾注心血,从严要求,悉心栽培。他所指导的学生学习上进,表现诸隹,学业成绩突出。2008年毕业的两名硕士生,学习中都遇到男友分手、失恋痛苦的问题,一度心灰意冷。胡潇同志耐心细致反复做她们的疏导工作,并约她们与他指导的己走上工作岗位的硕士生集会交流,利用同辈人的经历化解人生的迷失,重新振作学习精神。之后两学生放下包袱,潜心学业,各方面进步明显,成绩居前,两人共发表论文12篇,毕业论文获得优秀评价,毕业后分别在大学和重点高中任教,受到单位好评。诸如此类,当学生半个家长的事还很多,研究生们大事小情总是把他作为最信赖的良师益友。这有力地调动和保护了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推动他们茁壮成长。学生们的突出表现让其他同学甚至老师都很羡慕,殊不知背后是亲切的关怀与辛勤的劳动。(二)潜心学术,努力探索,科研成果丰硕2004年以来,胡潇同志曾主持4项省级课题,1项省教育厅重点课题,1项市教育局重点课题,均已结题。争取到1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获一项市级后期资助项目。据统计近五年间他发表论文29篇,其中国家级权威刊物论文8篇;出版著作4部,再版个人专著1部,其中独立撰写并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3部,主编专著1部;另外还有主编待出版的哲学原理教材1部,个人已发表的成果共130万字。此外,他还分别与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三个单位签订了三本书的出版合同,科研任务非常繁重。他治学严谨,科研成果质量高、社会评价好。近几年,他获得省优秀图书二等奖1项、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市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这在有9个哲学博士点、1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高水平学者强手如林的广东,广州大学的教师荣获这些奖励实为不易。在一些前沿领域,胡潇同志的学术探索有鲜明的创造性,他在全国率先肯定并研究了马克思元哲学的解释学思想,发表在《哲学研究》上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文摘》转载;他率先提出、论证了哲学教学生话化的理念,并设计具体实操模式;他首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提出并论证了马克思意识形态理念9种解释视域,在国内外开风气之先,引起强烈反应。鉴于对他的治学态度和学术水平的认可,他曾被广东省社科规划办邀请担任广东省“十一五哲学规划”组的副组长,执笔起草了“广东十一五哲学发展规划”;多次任省基金课题评委、组长、优秀百篇论文评委、社科成果评奖委员,担任省学位办哲学评议组成员。2005至2008学年度,胡潇同志每年的科研积分,相当于专职研究人员2人/年左右的工作量。这对于既要教书又要抓管理的他来说,业绩的完成只有一个办法:少休息,多加班。他常常是深夜睡觉,五点起床。对此,同事们说他是“六十岁的年龄,三十几岁人的精神和拼劲。”(三)全力推动学科建设,学院发展大见成效2004年7月,胡潇同志作为院长,和同事们一起创办了广州市第一家公共管理学院,创办了第一个社会学系。他求贤似渴,四处招揽人才,先后联络、接待近60位“双高”人才,有时一年上百次地跑学校人事处办理引进人才的各项事宜,先后共引进8位教授,16位博士,其中有3名博士后出站人员和1名归国博士。目前,学院已有14名教授、20名博士,根本改变了原来学院人才结构门类不全,学位、职称偏低的落后状态。他大力扶持年轻教师,积极动员并切实支持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除4人获得学位以外现在还有14名青年教师读博士;悉心指导年轻教师立项申报课题,策划并资助出版著作18部,资助发表在权威刊物的学术论文10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教学论文11篇。其中经他亲自修改过的论文、课题书就多25件。他与青年教师共同探讨新的教学理念,深化课程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2005年,在他的大力帮助下,一位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晋升为教授,一举突破了原法学院五年无人评正高的闷局。随之,由他直接指导的黄禧祯副教授又晋升为教授,并评为学校首批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他倡导并推行“苦练内功,广借外力,高搭平台,快速发展” 的建院方针和有效措施,2006年学院获得1项国家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10余项市级课题;2007年学院两位青年教师又获两项国家基金课题。至2008年底,学院50个专任教师共获103项课题,课题数为全校第一,科研经费数倍剧增。近几年全院教师共出版学术著作28部,2007年仅思想政治教育系就在权威刊物发表论文9篇,科研实力显著提高。作为学术带头人,胡潇同志全力倾注学科建设。他千方百计筹措40多万元经费资助论著出版、发表;他全力拼搏,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团队力量,牵头成功申报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授予权,作为方向带头人参与两个硕士点和一个省级重点人文科学研究基地的申报,这使目前学院的研究生布点数量在全校文科位居第一。同时,他还牵头成功申报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省重点扶持学科,思想政治教育市名牌专业,主办一次全国学术会议,参加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在一次会议上作主题发言,引起热烈反响。这为学院学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院的快速发展得到社会高度关注和认同,几年来国务院学科组成员、中国社科院知名学者、重点大学博士点带头人先后来院讲学的就有23人次;在2008年国家学位办评估中心组织的全国研究教育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生教育在参评的69所大学中列35位,超过一些重点大学和同类专业的博士点单位,人们称赞公共管理学院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建设在迅速崛起。(四)狠抓教学改革和建设,创名牌,出精品承接学院原有的精品课程建设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在全校率先获得省级精品课程后,胡潇同志积极介入课程建设,帮助优化队伍,争取课题,出版和发表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增厚课程建设持续发展力量。同时结合本科教学评估,寻找专业建设、课程教学的差距,强化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在一个新专业占四分之三的新建学院,本科教学评估获得专家一致好评。在此基础上,胡潇同志组织全体教师讨论和修订专业培养计划,优选和凝练其特色,明确进取方向,强化建设措施,使学院拥有三门市级精品课程。在学校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近期胡潇同志按学校要求牵头组织哲学优秀教学团队,展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程新一轮上水平的建设。他多方采取有效措施,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学生活化” 为主题,对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材教法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权威和核心刊物发表11篇教研论文;重新修订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大纲,制定新的改革和建设方案,优化教案和课件,重建试题库,丰富网络教学内容;召开一次全国性的教学研讨会,专题讨论哲学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已有成果和工作基础受到与会专家一致好评。之后,胡潇同志牵头分别申报了省、市教学成果奖,获二等奖评价。现在,又拟定了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组织发表一批教研论文,系统地展开了评教评学,加强第二课堂建设,改进网络教学平台,按照国家精品课程的建设标准,全面审视、优化和完善制约与体现课程质量的各个要件和元素,准备以全新而完备的样态冲击国家精品课程。
胡潇简历
胡潇,湖南湘潭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1992年晋升为研究员并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2009年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学科带头人,兼广东省哲学学会、马克思主义研究生副会长等职。长期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哲学、文化哲学、艺术哲学的研究,先后获国家基金课题1项、省市课题16项,独立出版《文化现象学》、《民间艺术的文化寻绎》、《思想哲学》、《意识的起源与结构》、《缘道》、《马克思的解释》等学术专著11部,主编和参与撰写著作8部,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文艺研究》、《社会学研究》、《教育研究》等国家权威刊物和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高校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摘50余篇;论著成果480余万字。获各种奖励15项,其中中南五省优秀图书一等奖2项,省部级二等奖8项,市级一等奖2项。信守的学术理念是:求真问是,精骛八极;会通至道,心游万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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