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教授设立生育基金
⑴ 提出征收生育基金的人是谁
最近有媒体刊发题为《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作者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刘志彪、张晔。 这篇文章提出,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
⑵ 生育基金是谁提出的
生育基金是由南通市妇联向人大提出议案,在南通市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988年7月29南通市政府颁布了《南通市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解决了长期未决的女职工生育补偿问题,其经验在全国推广。
生育基金意思就是指准备给生小孩的小两口进行生养宝宝的经济和知识储备。

(2)政法大学教授设立生育基金扩展阅读: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几种情形:
1、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或非因急诊、抢救且未备案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本次生育已享受异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待遇的;
5、参保职工及其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
6、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如何回应"丁克征税"
该不该设立生复育基金制度制鼓励生育?基金的钱要从哪里来?这一话题今日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8月17日下午,媒体联系到胡继晔教授。他说,上述报道并非其真实观点表达,属于误读。他认为,国家应当设立鼓励生育的基金,但钱应该由过去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等来负担,而绝不是让大家来交。"原先的计生罚款,罚了好多钱,都哪儿去了?"
胡继晔还解释,对于丁克家庭,可以从个税抵扣的部分,实现对其“不鼓励”,而非单独再征收丁克家庭的社会抚养税。
来源: 红星新闻
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为何说生育基金应由国家出钱
2018年8月17日报道,针对“不仅要设生育基金 还要对丁克征税”的说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表示,设立生育基金来鼓励生育,应该是由国家出钱设立,并不是说由老百姓出钱。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表示,未来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可以由原先国家征收的那么多年的社会抚养费来设立,不能再由老百姓出钱。
胡继晔表示,发达国家为了鼓励生育都会对生育进行补贴,因此国家有必要设立生育基金。
此外,胡继晔还表示,由于丁克家庭在年老后需要别人家的孩子来抚养,不应当鼓励和提倡。
“因此我们应当鼓励生育、不鼓励不生育”。胡继晔建议,在中国鼓励生育,先从奶粉免费做起,在奶粉的供应中,可以学习美国发放食品券的模式,免费供应奶粉票、尿不湿票等,同时能够给予生育的母亲带薪产假、托幼园所免费等福利。
⑸ 央视网为何说“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是一项荒唐的建议
2018年8月17日报道,近日,有媒体发表《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其中,关于“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引发舆论强烈反弹,社交媒体一片抨击之声。

之所以当前中国生育率不高,除了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劳动参与度提高等客观原因外,养孩成本的急剧上升是重要的原因,这是社会的共识。有些年轻人不是不想生,而是确实压力太大,对症下药的良方在于通过一系列有效的优抚生育政策和真金白银的公共投入解决人们生娃的现实之虑和后顾之忧,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从老百姓身上薅羊毛,这看似为国分忧,实则是荒腔走板的高级黑。这也是为何这种建议会遭到舆论一致批评的关键所在。
再有,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期,面对外贸的不确定性和投资拉动边际效应递减的形势,内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我们要千方百计地通过降低个税、减少收费、完善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升内需的动力,促进消费的转型升级,而不是以所谓“生育基金”的方式加重群众负担。因此,无论是从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着想还是从经济健康发展的长远考虑,都应该想方设法地让群众的钱包鼓起来,而不是瘪下去。
收费,群众肯定不答应。
来源:观察者网
⑹ 设立生育基金对丁克征税真能刺激生娃吗
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似乎越来越不再是夫妻的家庭规划了。
这几天,先是河南省柘城县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动员会,决定向三孩及以上家庭征收一年纯收入三倍的社会抚养费;福建省福州市一个街道将被催缴2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不管是为强化计划生育,还是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其控制生育的政策用意显而易见。

再者,这笔基金如何征收?谁来征收?按照什么标准征收?哪一个机构负责管理?我们能不能信任其管理这笔注定十分庞大的基金?这些都是问题,且至少在目前看,很难有一个妥善的、大家都能信赖的办法。基金的管理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个难题。即便是目前已运行几十年、相对比较成熟的养老金,也难免出现一些引发争议之处,更不要说与计生部门业务有关联的一个新设基金了。若是弄成变相的收费,未免劳民伤财。
至于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的设想,纯粹是脑洞大开,甚至涉嫌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不值一哂。
其实,生与不生,说到底是夫妻的自由选择和家庭的专属权利。爸妈可以催催催,那毕竟是出于亲情,出于传宗接代的规训与文化,儿女们可以选择顺从,也可以选择软磨硬抗,但国家机器大可不必刚性介入。
这样讲,并不是说国家不能够提倡生育,而是说,国家也好,地方政府也罢,还是应该从政府治理层面着手,加强公共产品的供给,提高社会的便利程度,降低老百姓生娃养娃的成本,这样,生育意愿自然会提高,而不至于陷入“低生育陷阱”。
与收费相比,有关部门、专家是不是更应该将关注点放在奶粉、疫苗、上学难、上学贵、房价高等等“市井小事”上?须知,若这些“小事”解决不好,动不动就打收费的歪主意,则生育大计注定无解。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⑺ 关于交生育基金对丁克征税网友如何说
交生育基金?对丁克征税?网友:不生娃有罪?
设立生育基金、对丁克家庭征税,这两则专家建议最近引发热议。
《新华日报》近日刊发题为《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作者是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刘志彪、张晔。

网友在微博评论
更有媒体评论称,生育是人的基本权利,生还是不生,都是个人和家庭的自由。我们可以通过宣传鼓励生育,也可以制定激励政策引导生育,但不能以“设立生育基金”之名对不生或少生家庭行惩罚之实。这种建议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于情不合,既有违常识,也暴露了研究者专业素养的不足。
来源:网易新闻
⑻ 强制搞生育基金究竟错在哪
最近,有专家认为,为了促成人们的生育意愿,促进生育率上升,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

这是一种简单粗暴的逻辑。
二孩生育放开之后,我国的生育政策逐渐松绑。在这种越来越宽容的语境下,生不生二孩,不能成为任何强制罚款的理由。如果按这些专家所说的,设立生育基金制度,还是把人当工具,没有对人的尊重,没有把生育当成一种人类的自主权利。
其实,尊重人、对父母有同情之心,对孩子有爱护之意,在产假、孩子入园、家庭赋税减免、财政鼓励上下功夫,让中国的父母与孩子都更加轻松,才是最好的刺激生育的办法。
来源:新京报
⑼ 政法大学教授如何解释“丁克税”
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随后,又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胡继晔认为,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

该报道中,胡继晔表示,发达国家为了鼓励生育都会对生育进行补贴,因此建议设立生育基金,“不生孩子的人更应该交生育基金。过去中国采取计划生育,向超生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未来鼓励生育,应该向丁克家庭征收未来的社会抚养费,人老了之后光靠钱是没用的,还是需要年轻人,别人家的孩子来照顾。这些丁克家庭老了之后没有后代,是要占用社会资源的,所以将来要对丁克家族进行征税”。
“要对丁克家族进行征税”的观点,再次推动话题受到热议。8月17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中国政法大学胡继晔教授。他说,上述报道并非其真实观点表达,属于误读。他认为,国家应当设立鼓励生育的基金,但钱应该由过去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等来负担,而绝不是让大家来交。
“原先的计生罚款,罚了好多钱,都哪儿去了?”胡继晔解释,设立鼓励生育基金的观点不是他提出的,是《新华日报》刊发的相关署名文章作者提出的。对于文中提到的“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的做法,他自己坚决反对,这个观点是不对的。
“张艺谋就交了700多万的社会抚养费,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设立生育基金应该由这些钱来负担,不足部分可以财政补贴。”胡继晔说。
记者查询到,2014年2月7日,无锡滨湖区委宣传部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当天中午,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收到了陈婷、张艺谋缴纳的计划外生育费及社会抚养费7487854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无锡市滨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上述款项已上缴国库。
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
对于丁克家庭,胡继晔说,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但可以从个税抵扣的部分实现对其“惩罚”或“不鼓励”。“如若丁克家庭没有抚养的小孩或老人,其抵扣就少,交的个税自然就比别人多;养孩子比较多的家庭,养孩子的费用通过抵扣后其交税就少。养老人多的家庭,其交税也应该少。”胡继晔表示,他的观点是一以贯之的,不是因为听到骂声才改口的。
在热议中,有网友提出,在治理相关问题时,不应该总将视线盯住百姓的口袋。
对此,胡继晔解释,征收个人所得税已实施多年,对于不同抚养负担的家庭本就应该区别对待。不养孩子的比养孩子的多交点个税是正常的。个税法的修改草案也提出了“专项扣除”概念,包括教育支出。
生孩子意愿低在于成本收益考虑
为什么大家缺乏多生孩子的意愿?胡继晔分析认为,根本原因是在成本收益方面的顾虑。大家相对来说都比较理性,生孩子马上要花钱,买奶粉、尿不湿等,不久还要上幼儿园,如果这部分开支由国家来承担,那么很多人就愿意生了。
“将来的收益到底是什么?不知道。因为等到长大以后,还有太多不确定性,但是成本是现实的,收益却是不确定的,这就是年轻人经过成本收益分析后不愿生的最重要的原因。”胡继晔表示,因此,我们要一方面进行鼓励,另一方面在个税问题上进行“不鼓励”,鼓励多生,不鼓励少生。减少养孩子的成本,就可以鼓励多生孩子。
确实。
⑽ 设生育基金制度的主意如何
近日,有媒体发表了《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专家署名文章,引发广泛关注。其吸睛的点,不仅在于“立刻全面放开生育”的呼吁,更在于“设立生育基金制度”的建议。

要鼓励适龄夫妻生育孩子,需要让国家替家庭承担更多生育成本。在发达国家,具体的制度就体现在国家儿童监护制度上:在加拿大,孩子一出生,就会领取政府每月300加币的牛奶金,孩子成年之前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该制度不但意在减轻家庭生育成本,还旨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让剥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父母监护人资格没什么障碍。
从现实国情出发,我国要一步到位实施国家儿童监护制度,困难不小。但不妨借鉴“他山之石”,减轻所有家庭的教育和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并对贫困家庭孩子率先实行生活补贴。在教育方面,可考虑将一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等。
鼓励生育,应先尊重民众选择生育与否的权利,再多些人性化方式引导。也只有国家和社会层面多为家庭生育分忧,才是提升生育意愿的正道。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