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权力不受约束
A. 导师可以自主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对此你怎么看
从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回复中看出,对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持支持态度,认为可以释放研发能量。就目前研究生、博士生和导师之间的关系来看,并不都是那么和睦。很多研究生会称自己的导师是老板,给师生关系隐形地增加了一种雇佣关系;而有些导师也把自己的学生看作免费的劳动力去使唤。这样的一种关系并不是一个能够全身心做科研的状态。还存在导师要求严厉,话语激烈,不给学生留一点颜面,致使学生科研压力大,而采取轻生的行为。

导师和学生原本是两个平等的权利主体,既要保证导师在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科研动力;又要保证学生在学术研究中,若遇到导师不公平待遇时能够向上申诉,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B. 教育部有关于规范研究生导师权力的文件吗
录取通知书里面没有调档函。调档函是在复试结束后,要么直接给你让你回家乡或者版学校调档权,要么寄给你;户口迁移证也没有。补充问题:调档函会根据你考研网上报名的地址寄发,或者你复试去的时候学校再次确定你的地址,根据上述地址寄送。一字字打的,希望对你有帮助。~求采纳
C. 研究生导师究竟有多大权利
考研面试时导师权利是很大的,因为在考研过程中,分为初试和复试,只有初试达到学校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需要先填写报考导师。而复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在面试过程中,是由几位老师共同面试,他们依据面试表现给予分数。考研录取成功与否是决定于初试和复试总分数。但是如果填报导师对报考他的学生不满意,是不会招收该名考生,这样该名考生只能选择本校调专业或者调剂其他学校,所以导师权利是很大的。
D. 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你支持这个规定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了提高自己竞争力,很多人都会延长自己学习的时间,大学生毕业后考研成为了首选。但是有的导师会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很多人很难按时毕业。为了缓解这个情况,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这个规定得到了人们的支持,这个规定可以规范师生关系,保障学生基本权益,可以防止导师滥用权力,延长研究生毕业,还能让研究生把注意力防止学习上,能够按时完成学业。
一、这个规定可以规范师生关系,保障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基本权益。这个规定可以规范师生关系,明确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学习和教导的关系,很多研究生可以放心在学校学习,而不会担心导师因为时间不够,或者责任心不强,甚至人品有问题,就会使自己毕业遥遥无期。这个规定可以保障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基本权益。
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 在研究生考试中,一个导师的权力有多大
绝杀性质。面试刷人,可以直接特招。(就是 不用考试)
博士生就是祖宗式的 让你博士结业就结业,不结业就只能继续跟着他干
F. 研究生导师是不是都不指导学生
学校的确有这个权力。我今年研一,跟了一个很年轻的导师,我是他第一次带的学生,挺幸运的,我老板很尽责,也很照顾我,给我推荐到他在的律所实习,亲自带我办案,应酬什么的也不让我喝酒,还把他的各种人脉介绍给我,还发给我工资……不过我宿舍一位女生跟你一样,选了我们副院长,那位副院长带十几个学生,她根本就不受重视,导师接孙子打扫卫生跑腿什么的活都是让她干,有一次她也是找老板签字还要教研主任签字结果找谁都放他鸽子就这么来回跑了一天饭都没吃,气的她回宿舍崩溃地哭,第二天她老板还嫌他交表交晚了,说的话很难听,实习什么的也没人带她,去了几天就不再去了,后来她也想开了,不就是三年而已,拿学历嘛。你说的听话什么的我深有感触,本科的时候见了老师不过打个招呼而已,不会有什么联系,到了研究生好像就是各种巴结,各种阿谀奉承,各种套近乎,为了这个荣誉那个奖学金什么的,有些童鞋会以在团委党委之类的做事为荣幸,不过他们确实,官腔官样的几个月就练出来了,跟刚上研究生的时候一点都不一样,也算是人家追求的。我觉得你可以跟老板道个歉,去他家坐坐也行,或者有关系的话托一托吃个饭,毕竟辛辛苦苦考上的研究生怎么能退学呢,退学的话你导师脸上也不好看,我们在体制内不得不服软啊,或者你父母出面协调一下,你又没有什么错误就是一点小矛盾不至于退学。
G. 研究生招生,是招生办的权力大还是导师的权力大
研究生院和导师组,注意不是导师,是导师组,两方面的意见都很重要。
H. 你怎么看待我国的研究生导师制度
根本原因在于研究生培养体制问题,导师拥有的权力太大,而学生的权力太小。所以压榨取决于导师本人和他的研究资金多寡还有他的教职位置。
如果他研究资金很少,就需要更多成果来申请资金,所以需要学生努力工作。如果他想从助理教授转为副教授或者终生教授,那他也需要依靠学生的成果。再加上,如果他自己也不做实验,那就得完全催促学生进度了。
另一方面,系和学院学校如何处理师生关系也很重要,大部分都会偏向导师,因为聘请一个教授非常昂贵,尤其是聘请一个实验教授,可能需要给他几百万美元的初始资金。另外,聘请一个教授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测评,需要好几个教授的探讨,所以所花的精力和时间、资源也很多。
所以学生向学校投诉导师时,会很困难,会遭遇繁琐的程序过程,也不一定得到正面的结果,尤其冒得风险会非常大。如果不成功,遭导师报复的可能性不小,这种报复有可能是隐性的,比如对你的问题延时回答,拖延你的项目等等,这些都是非常消耗学生精力和时间的。但也有成功的案例,网上也有投诉成功,最后把导师踢出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
但就算成功,导师的推荐信你肯定是拿不到了吧。
归根结底,还是利益关系,导师为了自己的利益肯定会让学生努力工作,到底要求多努力,就得看导师了。而学校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倾向于保护导师。
I. 研究生导师有权力开除学生么
教师不管他级别职称多高(助教、教授、研究员)均没有取消学生学籍的权力,他只有教育、辅导或者批评的职业任务。
取消学生的学籍(就是你说的开除学生),绝对不是个人的权力而是一个行政处罚程序,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有学生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学生处联合教务处)提出书面处分报告,并且注明学生违法了何种规定,哪一条哪一款,上报到该学校的校长办公会,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还必须上报省(或市)教育厅局学生处备案,这个取消学籍的程序才可以通过。
就是校长个人也不具备开除学生的权力。否则他就是违规的违法的。
J. 研究生的话是导师有权力还是招生办的人有权力呢
研究生是招生办的有权利,不过研究生招生都是由各个学院的招生老师回组织复试小组,来进行答复试考核的。故有权利的是复试组的招生老师。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笔试的话是看出题老师的给分,面试是复试组老师来打分。如果考生报考的老师是复试组的,在面试的时候会占优势。
而录取以否的最终权利,还是在招生老师那里,他可以确定谁录取,谁不录取。故招生老师在招生中的权利还是很大。而学校的招生办只是最后登记考上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