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吟兰教授
❶ 能介绍一些中国政法大学的名师吗
民法:李永军,朱庆育、刘智慧、龙卫球、费安玲
民诉:杨秀清
刑法:邬明安,田宏杰、曲新久
刑诉:洪道德
法理:舒国赢,郑永流
宪法:焦洪昌,王仁博
我说的都是给本科开课的,还有很多,一下想不起来了......
❷ 中国政法大学 何兵教授简介 特别是籍贯出生地!谢谢!
答: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男,1964年生于安徽巢湖。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先后从事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课程的教学,主要作品有《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主编)等教材、专著类7部,《行政权力的结构与解构——一个个案解析》《永不松懈》《人民陪审员:我的经验与感悟》等论文类70余篇。 2012年4月,其在微博上爆料称高龄奶牛靠激素产奶,引起网友普遍关注。
1983-1984年在肥东县马集中学任教。
1985-1988年在安徽省肥东县团委任职。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
1989-1990年在肥东县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开始了法律职业生涯。
1990年9月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师从刘家兴教授研习民事诉讼法,兼习刘教授的四川方言,1993年获硕士学位。
1993年-1994年在深圳工作,先后在福田实业总公司、沙河高尔夫球会、平安保险总公司任职。
1994年-1998年在山东烟台大学法律任教,兼黄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年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生,从姜明安教授习行政法,兼习姜教授的湖南方言。
2001年至今,中国政法大学任教。
2005年2月至5月,应瑞典隆德大学之邀,访问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北欧四国,考察纠纷解决机制。
2006年2月,应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之邀,访学。
2007年9月,应韩国庆北大学之邀,讲学。
❸ 有哪些作家是自杀的
1 川端康成(かわばた やすなり,1899-1972),日本文学界“泰斗级”人物,新感觉派作家,著名小说家。1968年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代表作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继泰戈尔和萨缪尔·约瑟夫·阿格农之后亚洲第三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亚洲人。
1972年4月16日,川端康成突然采取口含煤气管的自杀方式离开了人世,未留下只字遗书。

参考资料网络-川端康成
网络-海子
网络-林奕含
网络-海明威
网络-傅雷
❹ 中国政法大学有哪些名师急
物权法:费安玲,刘智慧,李显冬,还有很多很好的民法老师我不太清楚他们的主要方专向……是债权还是属物权的……
经济法:李东方,赵红梅,霍玉芬,薛克鹏,莫世健
刑诉:刘玫,洪道德 栗峥,许兰亭
国际法:李居迁,张力,马呈元
犯罪学:于国旦
亲属法:陈汉,夏吟兰,郑小川
这些老师都很不错,而且我刚在教务处系统查了下,我说的这些老师大部分下学期都会开课~
提前祝交流愉快~
❺ 曾经在疯狂阅读上看到一篇文章,一个大学生写的高三生活,梦碎北大,后来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
高三祭
发表日期:2005年6月11日 出处:读者(原创版)2005年第3期 作者:去留无意 【编辑录入:去留无意】
我的高三就那样过去了。
站在华东政法的校园中,满眼的绿色和阳光。春天的气息弥漫在申城的每一个角落,洋溢在一张张年轻的脸庞上。
“高考已经离我远去了”,我对自己说,却又想起那一年在重压下依旧鲜活的生命,依旧美丽的笑脸。
那是一种生命的极致,催人泪下。
03年高考的硝烟还未散尽。7月13日,我们的高三开始了。
全部高三生都被迁到城市边缘的一所分校,偏僻、荒凉。学校的意图不言自明。
到处是口号和标语。高三总动员大会结束了,各科老师的训话结束了。教室里不再生气勃勃,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沉重与冷峻。
不知是谁在后面黑板上很随意地写下“330”,很小却很清晰。没有人去理会那个三位数,却都明白,那是悬在我们头上的剑,寒光闪闪。
开学第二天的晚自习,班主任把全班前十名召集起来,异常严肃地说:“从今天开始,你们要明确自己的任务——冲击名校!”走廊昏黄的灯光下,大家都默默地站着,咬着嘴唇。我缓缓抬起头,直视着班主任的眼睛,轻轻地吐出两个字:“明白!”
我把“冲击北大”贴得到处都是,课桌、床头、墙上……北大校徽安安静静地躺在铅笔盒里,每天看着它,心里默默地想着一塔湖图,还有北大西门的石狮子。
黑眼圈的人在慢慢增多,教室里总飘着一股浓浓的咖啡味道。课桌上的书越摞越高,就连过道上也堆满卷子。
没有人咒骂天气炎热,也没有人抱怨如山的书本、习题。我们的高三,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拉开了帷幕。
我的面前站着班主任,“殷浩哲,你的北大梦就要实现了!”我扬起头,微笑着。八月的阳光暖暖地洒进办公室。我似乎听到了远方的召唤。
我为自己做了张表,最上面写下自己在高考中各科最理想的分数,下面密密麻麻的空格等待着这一年的考试成绩。详尽的年度计划贴了一墙。
打仗似的学完高三的课程,很快进入第一轮复习。
这正是我的软肋所在。
依然是飞一般的速度。崭新的高一课本让我后悔不已。由于高一时的贪玩,我的高一几乎是空白。高二的发奋图强让我跻身年级前十,而高一的缺憾却无法弥补。同学们都已是轻车熟路,我却要从头做起,从最基本的定理看起。我开始熬夜,狂补高一的语数外政史地。课本很快被我画得“面目全非”。身体慢慢瘦下去,成绩也在稳步上升,可数学却仍始终在及格线上下徘徊。一次次测验的不如意让我不止一次地问——我该怎么办?!
复习进度越来越快。下课后老师总被围得水泄不通,同学之间互相讨论问题的身影随处可见。
秋天到了。没有人站在窗口望着落叶感伤,也没有人去秋游。我们已经冷暖不知了。
考试接踵而来,一轮轮地轰炸。雪花般飘下的卷子几乎要掩埋掉这些年轻的躯体。林林总总的参考书铺天盖地地砸下来,“强化练习”、“黄冈密卷”……
黑板上总是满满当当地抄着各科选择题答案,A、B、C、D。被各色纸张埋没的头颅抬起又伏下,口中念念有词,在试卷上打下一个个红叉。
各科老师也开始了对自习课的“明争暗斗”。终于,全部自习被瓜分完毕。晚自习延长到十点半。
每周大考一次。精确地计算时间、做题、等分数、排名次。周而复始。
没有怨言,没有呻吟,我们默默地承受着,用这个年龄不应有的平静容忍这一切。
而我却惊恐地发现,每次考试都是数学拖住我的总分。北大……北大……我反复念叨着。没有数学的高分支撑,足以让我与北大无缘!我把全部课余时间拿出来拼命弥补数学漏洞,甚至在政史地课堂上也偷偷地演算数学题。不知有多少个深夜,当全天任务都被红笔一条条地划掉以后,我站在窗口,微微活动着酸痛的脖子和手臂,向着北方,轻轻地呼唤着一个名字——北大,耳边又响起儿时那稚嫩的童声——非北大,我不上!
我在用意志和梦想支撑着每天超负荷的学习和压力,痛并快乐着。
班主任开始每周一下午抽出一节课给我们开鼓劲大会。大家睁着呆滞的双眼看班主任在讲台上唾沫横飞、神采飞扬,心里默默地算着今天还有多少张卷子没做,还要熬到凌晨几点。
一句经典的问话——今天早晨你几点睡的?
既是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又是竞争对手,大家没有“反目成仇”,却更加团结,更加亲密,更加默契,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珍惜着在一起的最后时光。
偶尔大家也会为地处山东,分数线最高而愤慨。英语老师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让我们复归平静,重投书海。
班里出现了几对情侣,大家看着他们,几分怅然,几分无奈。
我还在不遗余力地提高数学分数,却没有发现,政史地和语文英语成绩已经开始全面下滑。数学终于勉强稳定在及格线以上,而其他五科却损失掉60分,总名次迅速下降。
未名湖……博雅塔……石狮子……山鹰社……我突然变得脆弱无比,听到任何与北大有关的词汇,眼泪就要落下来。
为什么,为什么我付出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北大,你,真的,就这样,成了我今生的一个梦了吗?
短暂的寒假飞快过去,那个春节索然无味。
很快便知道了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全班14名。
一个可怕的名次。
我被彻底击垮了。我不知道再这样下去会有什么结果,可是,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那个深夜,又一次被数学击倒的我把自己蒙在被子里痛快地哭了一场。就在那个晚上,我做出决定——放弃数学!
这就意味着放弃北大!
我把“冲击北大”撕下来,扔进废纸篓,北大校徽也被我丢进抽屉。和数学有关的东西统统从我视野里消失。我的心在滴血——毕竟是一个怀了十几年的梦啊!
我挥霍着我的高三。
我选择逃课,把有数学的晚自习全部逃掉。回到家,妈妈什么也不说,可她的眼神却无法掩饰作为母亲的那种深深的忧虑。
一个寒夜,我又一次逃掉数学晚自习,自己在家复习(爸爸妈妈为了不干扰我学习,借口出去散步)。只听见一阵敲门声,开门以后,门口站着的人把我惊呆了——高大却又单薄的身材,蓬乱的头发,深陷的眼窝。“浩哲,这是今天晚上数学自习做的卷子,你总是不去,损失太大了。”教数学的毛老师身子靠着门框,一手提着沾满雪的摩托车头盔,一手把两份题递给我,瘦削的脸上满是疲惫。
毛老师骑着摩托车的背影慢慢驶远,我的眼泪不可抑制地往下流。我知道,从学校到我家骑摩托车要一个小时。
回到房间,我咬破食指,写下3个血字——走下去!泪水一滴一滴地打湿白纸,血和泪慢慢交融在一起,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咬着牙对自己说——为了毛老师,你也要把数学学下去!
距离高考只有100天了,每个班都开始了倒计时,备战进入白热化状态。每天上课及晚自习前,整幢高三大楼口号声此起彼伏。班主任严肃地站在讲台上,我们拼命地吼着,歇斯底里。对面是理科实验班,他们的口号清晰地传来——我们都是清华北大,永不放弃!我不再张口,看着窗外的夕阳,眼泪滑落下来。
“北大”就像松手的气球,越飘越远,可望而不可及。我的“北大”,就这样逝去了。
我陷入了一个怪圈,就在离高考不足百天的时候。我反复地问自己,我为什么要高考?高考于我而言有什么意义?我苦行僧般地追寻答案。而这一切,只有步入大学才能明白。
依旧玩命地做着数学题,发疯地背着政史地,只是,好象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失魂落魄。
我又在放纵自己,给自己找一个又一个逃避的理由。终于有一天,武校长在操场上抓住了闲逛的我。当时,同学们都在教室里上课。
他扳住我的肩膀,大吼:“你不想活了?!”我面无表情地盯住那张愤怒得几近扭曲的脸,无语。
班主任把我从校长那里领回去,只是看着我,什么也没说。猛然飞起一脚,两脚,我倒了下去……
清清楚楚的26脚,每一脚都刻骨铭心。我已经躺在地上不能动了。
班主任心疼地把我抱起来,“孩子,你不能这样下去了,你明白吗?”老师哭了。
走在外面,班主任指着枝头那黄得耀眼的迎春花,一字一顿地对我说:“这是你生命的春天,你要怒放!”我漠然地看着班主任充满希望的眼睛,甚至觉得自己已经透支了。不是因为学习,而是因为压力。
还是那样过着,浑浑噩噩,痛苦却又快乐。
直到有一天,老师宣布第二轮复习已经全面结束,我们将迎接最后一次全市模拟考试。
成绩很快出来了。全班17名,全市500名开外。满分150的数学,我只得了八十几——尚未达到及格线,本是强项的文科综合还不到230(满分300)。这意味着我只是有希望上二本,若照这个状态下去,二本也没戏。
班主任已经决定不再管我。她把我叫出去,只对我说了一句话:“自生自灭吧!”
回到教室,我重重地在课桌上刻下八个字——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没有人能救得了我,只有自己拯救自己。
我要孤注一掷了!
就在离高考只有一个月的时候,我才刚刚找到高三的感觉。
各科老师都以十分“忧郁”的目光看着我这个从全市28名“堕落”到500多名的学生,揣测着我在决战中是上线还是落榜。
我在慢慢地调整自己,努力忘记高三一年发生的所有事情。我把高中全部课本找出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认认真真地把数学课本上的所有例题“扫荡”干净。现在只记得那一个月真的特别心无旁骛,不去想自己能考上什么,只想着要自己坚持下来。
爸爸妈妈没有给我施加任何压力,他们知道,在这个特殊时期,说什么都是徒劳的。他们只是默默地平静地为我做着一切。
心态越来越平和,学过的东西也慢慢系统起来了。成绩开始回升,并最终稳定在全班前三。
6月4日离校以后,我仍每天坚持在学校图书馆学习,只为了让自己保持临战的状态,不要松懈。
高考前的那个晚上,我站在空荡荡的操场上,望着如水的夜空,我问自己——多少天以后,你就可以站在另一个校园里仰望同一片星空?
6月7日高考时,心态已经极其平和。我在左手中指上用红笔写下:“我是最优秀的!”红色,又是刺目的红色!我又看到了那个年少轻狂的我,那个固执地抱着“北大”不放的我,那个伤痕累累的孩子。
爸爸妈妈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打开车门,慢慢走进学校。
试卷发下来了,心如止水。
两天鏖战。
当结束的哨声吹响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是高考!我的高考,我的高三,我的高中,已经结束了!下一步,我就要上大学了!
第一次如此真切地呼吸阳光,我叫着喊着,发疯般地冲出考场。
守候在学校门口的班主任把我紧紧拥住,泪光闪闪,“孩子,你终于走过来了!”高三的点点滴滴猛地涌进我的脑海。这一年,我过得太艰难。我不再兴奋,眼泪夺眶而出。
2004年6月8日下午,京杭大运河边,夕阳西下,垂柳依依,我泪流满面。
不久,成绩公布。数学120,文科综合262,总分全班第二。
然后,我郑重地在第一志愿栏中写下“华东政法学院”,倾尽我全部的力量和激情。
再然后,我收到了华政的录取通知书。
7月,我回到学校看那间承载了我一年梦想与希望的教室。依旧是那熟悉的黑板和桌椅,还有桌子上堆放的满满的书——里面已坐满了复读生。又是一批人在艰难地寻梦,落水之后跳上岸向着那座独木桥发起又一次冲锋。
暑假里同学们聚在一起,班长拿出录音机,轻轻按下,里面清晰地传出那段日子我们喊过的口号,震耳欲聋,然后就是零点乐队的《相信自己》。没有人再提起高考,泪珠却真实地挂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怀念着那些我们共同走过的日子。
我的北大,我的未名湖、博雅塔、石狮子还有山鹰社……就将这样永远停驻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高三已逝,梦想犹存……
❻ 许兰亭的个人经历
许兰亭副教授,现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2001-2007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委员会(NACDL)名誉会员。
1963年出生于山东省。从1岁开始在黑龙江省长到17岁,1980年后随父母搬迁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981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85年大学毕业后在沈阳工作三年。1988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1991年获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后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调至法大律师所任专职律师,2000年受欧盟资助赴英国作访问学者半年。2002年被评为副教授并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2002年调至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后加入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近年来,许兰亭曾赴英、美、法、荷兰等国考察交流。 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委员会(NACDL)名誉会员
英国Glamorgan大学访问学者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
参加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研研究刑诉中的人权保护问题,去英作访问学者半年(2002年3月-8月)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政法大学教师( 2000.11--至今)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3-2000.11) 沈阳市委党校长任教(1985-1988) 自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和兼职律师工作,办理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100多起,其中多为刑事案件。如“刘晓庆公司偷税案”,“慕马大案”等。
2003年非典期间,不顾风险,积极参加律协组织的各种分析、研讨活动,起草涉“非典”案件刑事法律意见书,为领导分忧解难,与全市人民共同抗击“非典”。还冒着生命危险,承办涉“非典”犯罪的法律援助工作。
2004年4月29日至5月11日,许兰亭律师参加了由社科院法学所、武汉大学法学院、刑事辩护委员会和欧盟、英中协会联合举办的《加强死刑案件辩护》项目,并出访了法国、荷兰、比利时国家就该项目的考察和研讨的研究工作。
刑辩委员会申办的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刑事辩护问题与对策研究”等项目也正在顺利进行中。 个人著作《刑事一审程序理论与实务》等书获奖情况2002年度被评为市律协“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刑辩委员会被评为“最佳专业委员会”。
2002年“北京律师论坛”活动中,许兰亭提交的论文“试论交叉询问艺术——兼论刑辩律师的基本功”获一等奖。
2003年被评为北京市“严打”先进个人。 2001~2003年度 被评为北京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
2003年度被评为市律协“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刑辩委员会被评为“最佳专业委员会”

❼ 自杀者之歌的作者简介
自杀者之歌的作者是海子,简介如下:
海子(1964-1989),原名查海生,出生于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查湾村,当代青年诗人。海子在农村长大,1979年15岁时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2年大学期间开始诗歌创作,1983年自北大毕业后分配至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哲学教研室工作,1989年3月26日在山海关附近卧轨自杀,年仅25岁。
人物经历
1964年农历2月11日(公历3月24日)出生于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查湾村,在农村长大;
1968年在公社参加“毛泽东语录背诵比赛”,年仅四岁;
1969年在查湾村读小学;
1974年在高河中学读中学;
1979年15岁时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
1981年结识骆一禾;
1982年大学期间开始创作诗歌;
1983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分配至中国政法大学校刊编辑部。同年,结识西川;
1984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哲学教研室教授美学;
1985年以海子的笔名发表《亚洲铜》一诗;
1986年远游内蒙古、青海、西藏;
1988年再次远游青海,西藏等地;
1989年3月26日年在河北山海关卧轨自杀。

(7)中国政法大学吟兰教授扩展阅读
自杀者之歌
作者:海子
伏在下午的水中
窗帘一掀掀
一两根树枝伸过来
肉体,水面的宝石
是对半分裂的瓶子
瓶里的水不能分裂
伏在一具斧子上
像伏在一具琴上
还有绳索
盘在床底下
林间的太阳砍断你
像砍断南风
你把枪打开,独自走回故乡
像一只鸽子
倒在猩红的篮子上
❽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的办学历史
2006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应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邀请,前往代表团所在地,拜访赛日·安博(Mr. Serge Abou)大使。双方进行了一小时三十分钟左右的会谈。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岳礼玲教授、校长秘书张伟先生、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项目官员玛丽亚(Ms. Maria Rosa SABBATELLI)女士参加了会谈。徐显明校长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近几年的发展,明确表示:中欧法学院项目意义重大,中国政法大学乐见其成,并有意参与项目竞标,希望获得与项目有关的更多信息。
2007年1月29日,商务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欧洲委员会代表欧洲共同体,双方签署了旨在组建中欧法学院的2006/018-029号《财务协议》及其附件1《一般条件》、附件2《核心项目的技术和行政条款》。协议确定了中欧法学院的基本结构、合作方式和使命。根据协议,中欧法学院项目的承办机构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2007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组建“中欧法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徐显明任组长和召集人,成员有:(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前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先生、(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柳华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方流芳教授负责“筹备工作组”的日常事务,包括:参与项目竞标、对外协调和申报中外合作办学等。
2007年4月5日,徐显明校长、朱勇副校长、方流芳教授、许兰教授与德国汉堡大学前任校长卢策先生(Dr. Jürgen Lüthje)、汉堡大学法学院院长图汉斯教授(Prof. Dr. Hans-Heinrich Trute)、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Prof. Dr. Hinrich Julius)会晤,双方就组建中欧法学院项目的竞标团队初步形成合作共识,并将就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磋商。
2007年4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徐显明校长、张保生副校长分别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洽谈,表达了合作申报中欧法学院项目的意愿。徐显明校长表示,中欧法学院的起点就是合作,没有合作甚至无法迈出第一步;中欧法学院项目是中国法学教育界对外合作交流的一个开放的平台,无论哪个大学赢得竞标,中国政法大学都乐见其成,而如果中国政法大学中标,我们更期待兄弟院校的加盟。
2007年4月28日,欧洲委员会在公布了《中欧法学院项目资助申请招标指引》(EuropeAid/125527/L/ACT/CN)。《招标指引》规定:应由一所或者若干所中国大学以及代表不同法律传统的欧洲大学共同组成团队,由其中一所欧洲大学作为“受益人”、代表团队全体成员向欧洲委员会投标,同时,亦代表团队全体成员接受欧洲委员会的资助。招标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
2007年5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代表参加了在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召开的信息公布会。中国政法大学的代表有:方流芳教授、岳礼玲教授、许兰教授、齐红博士。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尤翰林教授也参加了会议。
2007年5 月21日,国家检察官学院给中国政法大学发出书面回函,表示同意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所在的竞标团队。
2007年6月初,清华大学明确表示,愿意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所在的竞标团队。
2007年6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主持召开中国政法大学竞标中欧法学院项目的专题会议。会议确定了中国政法大学参与竞标的基本条件,包括中欧法学院设立于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以明法楼和国际交流中心的部分场地作为教学和办公场所等。
2007年8月15日,中国政法大学朱勇副校长与国家法官学院怀效锋院长商谈中欧法学院项目合作事宜。怀效锋院长代表国家法官学院同意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竞标团队。
2007年10月11日,欧洲联盟组成项目评估团,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进行实地考察。徐显明校长向欧盟评估团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史沿革、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周边环境等情况,回答了欧盟评估团提出的问题。欧盟评估团参观了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国际交流中心、实验室和明法楼。 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出席第四届中欧工商峰会的时候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我们期待即将启动的中欧法学院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温家宝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宣布了中欧法学院项目的启动。
2008年9月19日,中国政法大学收到教育部批准将中欧法学院设立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批复,招生工作从当天启动。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的批复”指出:批准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学院名称的“英文译文为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中欧法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中欧法学院“主要实施中国法律硕士和欧洲法学硕士教育,可适时开展中国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教外综函[2008]69号)。 中欧法律杂志中欧法学院创办中欧法律杂志(China-EU Law Journal),以讨论与中欧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报道中国最新的法律发展。杂志尤其关注最新立法、判例法以及中欧关系的发展。
中欧法律丛书系列中欧法学院创办了中欧法律丛书系列(China-EU Law Series)。 中欧法学院的决策机构为“联合管理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中国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先生为中方主席,德国汉堡大学代表尤汉林(Hinrich Julius)教授为欧方主席。中欧法学院的日常工作由联席院长负责,联席院长由联合管理委员会任命。中方院长刘飞教授与欧方院长Armin Hatje教授、欧方执行院长Clemens Richter博士共同负责中欧法学院的运行。欧方执行院长代表欧方院长行使所有权力。
中欧法学院设顾问委员会。中方顾问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前任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先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任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资深教授、著名民法学家王家福先生。外方顾问分别为:前欧盟驻华代表团大使Serge Abou先生、前欧洲法院主席Gil Carlos Rodríguez Iglesias大法官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Rolf D. Cremer教授。 中欧法学院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生教育,有关项目包括:
(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汉堡大学“欧洲—国际法硕士”双学位(双硕士),修学三年;
(2)“欧洲—国际法硕士”(单项),修学一年;
(3)“英文讲授的中国法”课程,修学一学期;
(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修学三年。
中欧法学院毕业生是中国的欧盟律师:学生修读了中国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也修读了由欧洲教授用英文授课的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在多元化、国际化的环境下学习。因此,毕业生掌握中国法和欧洲-国际法的知识,具备良好法律英语水平。许多学生曾经到欧洲参加中欧法学院暑期班 或者交流。
经过三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法律训练,毕业生获得了诸多技能、毅力和能力,能胜任未来国内、国际高层次法律领域的挑战。

❾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难考吗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还是比较难考的。
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位于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位列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学术交流
2016年度,学校先后资助9位教师参加在国(境)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共举办9场名家论坛,分别邀请了9位国内外知名学者和教授,共举办248场学术讲座,举办16场学术研讨会。
其中境外人士来校举办讲座62场,包括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瑞典、日本、南非、美国、加拿大、荷兰、韩国、梵蒂冈、法国、德国、丹麦、波兰、澳大利亚、奥地利、阿根廷等19个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国政法大学
❿ 案件移送检察院如果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检察院批捕后直接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不会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后,依法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10)中国政法大学吟兰教授扩展阅读: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检察院批捕流程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