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
① 报考武汉大学法律非法学研究生需要提前联系导师吗
这个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法律专业不太一样,因为研究生时期很多是要参与实际案件的,因此导师会选择合适的人选,所以提前联系非常多,如果有人推荐最好,没有就自荐一下吧,祝你好运!

②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入学后怎么选导师
一般按程序,会有一个双向选择过程。填个表。但一般在双向选择前,就需要和自专己喜欢的导师联系了,属一般通过见面或邮件方式联系好,介绍自己情况。就说老师我想选您当导师,我的简历是。。。。然后您还有名额吗? 一般老师看了你简历,或者见面聊天觉得你还不错,就会告诉你可以收你。你就直接在表格里填他的名字就行了。所以要到老师的电话号码和邮箱,直接联系就行。不过,记住,如果老师不收你,就赶紧联系第二选择的老师,直到你找到为止。
③ 武汉大学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研究生导师李广兵,蔡守秋,王树义哪个老师比较好
我是今年一月份考武汉大学环境法的研究生,之前对此有一定了解,但是这种评价比较性的文字不好公开地说,QQ上说吧,我1194696456 我在网络上已经加你好友
④ 我想请问大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有哪些硕士生导师呢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
这个你怎么查不到呢,到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主页去找吧
⑤ 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聪明的同学不要自恃智商高,而不肯下功夫。要知道勤奋可以弥补智力的不足,智力却很难弥补勤奋的不足。最聪明的人不是在智商测验中表现最出色的人,而是最能把握自己的人。
⑥ 武汉大学的法学院研究生导师谁比较好呢都有谁呢
你想考什么方面啊?
徐亚文 男 副教授 硕导 法学理论
桂宇石 男 副教授 硕导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汪进元 男 副教授 硕导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皮勇 男 副教授 硕导 刑法学
李新天 男 副教授 硕导 民商法学
张善斌 男 副教授 硕导 民商法学
蔡杰 男 副教授 硕导 诉讼法学
陈岚 男 副教授 硕导 诉讼法学
宁立志 男 副教授 硕导 经济法学
汪鑫 男 副教授 硕导 经济法学
张荣芳 女 副教授 硕导 经济法学
卞祥平 男 副教授 硕导 经济法学
熊伟 男 副教授 硕导 经济法学
喻术红 女 副教授 硕导 经济法学
李启家 男 副教授 硕导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罗吉 女 副教授 硕导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柯坚 男 副教授 硕导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张庆麟 男 副教授 硕导 国际法学
宋连斌 男 副教授 硕导 国际法学
黄德明 男 副教授 硕导 国际法学
杜志华 女 副教授 硕导 国际法学
周运清 男 教授 硕导 社会学
闭伟宁 男 副教授 硕导 社会学
桂胜 男 副教授 硕导 社会学
徐炜 男 副教授 硕导 社会学
徐少舟 男 副教授 硕导 民俗学
刘应民 男 副教授 硕导 民商法学
李广兵 男 副教授 硕导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石磊 男 副教授 硕导 国际法学
李晓凤 女 副教授 硕导 社会学
殷燕敏 男 副教授 硕导 社会学
王进 男 副教授 硕导 社会学
吃东西要注意,你最好在考研前半个月就不要吃生冷的东西了。还有酒和冷饮也不要喝。作息要开始调整正常。心理放轻松,可以适当的出去走走。看点闲书,象报纸,还轻松了又了解了时政但是要避免大的心情起伏。
⑦ 武汉大学法学导师情况
我来回答,10月2日 19:39 北京大学与人民大学是招收法律硕士的重要院校,不但招生人数在全国位于前两位,而且其学术实力与师资力量也在中国大陆名列前茅.因此,为了方便大家了解这两所名校,我将在今后分几次介绍两校,并进行对比。大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择报考
一. 博士生导师
1. 法理学:
北大:巩献田 罗玉中 周旺生 朱苏力
人大:孙国华 吕世伦 朱景文 朱力宇
2. 法制史:
北大:贺卫方 武树臣 张建国 李贵连
人大:曾宪义 郑定 叶秋华 赵晓耕
3. 宪法与行政法:
北大:罗豪才 袁曙宏 姜明安 应松年
人大:许崇德 韩大元 胡锦光 杨建顺
4. 刑法:
北大:陈兴良 郭自力 刘守芬 王世洲 张玉镶 周振想 储槐植
人大:高铭暄 王作富 赵秉志 卢建平 韩玉胜 黄京平 谢望原 何家弘
5. 民商:
北大:刘凯湘 钱明星 尹田
人大:赵中孚 杨大文 王利明 杨立新 龙翼飞 叶林
6. 知识产权:
北大:郑胜利
人大:刘春田 郭禾
7. 诉讼法:
北大:陈瑞华 汪建成 潘剑峰
人大:江伟 程荣斌 陈卫东 王新清 甄贞
8. 经济法:
北大:刘剑文 刘瑞复 张守文
人大:刘文华 史际春 徐孟洲 吴宏伟
9. 国际法
北大:白贵梅 龚刃韧 饶戈平 邵景春 吴志攀
人大:董安生 赵秀文 郭寿康
10. 环境资源法
北大:金瑞林
人大:周珂
评述:从博士生导师的分布情况上,可以看出人大在民法与刑法上占据优势,赵秉志与王利明是代表性人物。而北大在法理与宪法行政法 国际法上有一定的优势 (仅代表个人意见)
二. 报考与录取
1. 北大:此次北大共有2400人报名,共招收305人,前180名在本部学习,后125名在深圳分校学习
(1) 北大复试人数为321人,淘汰者为复试笔试加口试成绩总和不及格,英语口语考试为参考成绩,不记入最后录取分数
(2) 复试分数线:330 55 55 90 。复试分数所占比重为= 初试成绩*14%+复试成绩*30%
(3) 学费为43000元,不管住宿,没有研究生补助金
(4) 学制三年,必须全脱产学习
(5) 深圳分院:学费 66000,三年补助金为36000,前十名为36000+6000 不包住宿
(6) 教学方式:为双导师制,校内一名加校外一名
(7) 奖学金为1万元/学年
2. 人大:
(1) 此次人大共有3400人报名,共招收360人,全部在北京学习,前二十五名为公费
(2) 人大的复试人数为407人,
(3) 复试分数线:325 55 55 90 —— 西部委培生可以降五分录取(原来的分数线为330 55 55 90 ,但复试人数只有308人,不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120%的复试人数的要求,后进行降分扩招,人大最初将分数定为330是因为人大法学院师资力量在全国是最雄厚的,但是在历年的分数线上都是五所院校中最低的,这样很难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故今年与北大看齐,但最终并没有坚持,但在官方资料中分数线仍称为330,我想这大概是一个面子问题)
(4) 学费:39000,本来定为46000 元,但由于在招生简章上并没有注明学费,在录取时突然告知考生为46000,遭到人大法硕考生的一致反对,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学费改为39000元,第一学年先交26000,否则不发通知书
(5) 学制:全脱产为两年,业余班为3年
(6) 不包住宿,每月定期发研究生补助
(7) 师资力量雄厚,博士生导师也参与教学
(8) 法律硕士教研室:朱力宇,赵晓耕,范愉
评论:人大的报名人数虽然比北大多一千人,但330以上的人数少于北大考生,因此报考人大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而且录取后均在北京上学也是一个优势,缺点是这个学校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行政人员态度蛮横,录取不公开,不透明,知道成绩而不知道排名。政策制定朝令夕改,学校体制与工作人员带有浓重的行政机关色彩。北大的录取虽然公开透明,但是考上后的待遇实在太低,考北大需要更多的勇气与毅力,而人大对于考生来说是理智的选择,尽管你心中有一些不甘。
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2004年计划招生人数200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0180)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和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和《协议书》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
同等学力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4、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年龄不限。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凡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一律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网上报名网址:
http://pgs.ruc.e.cn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报系统,注册用户;
2)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费;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
网上付费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我校进行电子照相。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凡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提交报名信息,但不在我校网上支付报名费。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交费、照相等报名手续。
外地考生须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须在外地报名点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在外地提交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4、考生办理完报名手续后,报名表等报名材料不需返回我校。
四、考试科目
1、全国统考:(1)101政治 (2)201英语或203日语
2、全国联考:(3)398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4)498综合基础课(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具体考试科目以日后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六、考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如属委托培养,还须同委托单位签定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自筹经费生可以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九、培养方式
脱产学习,不脱产学习两种方式。全日制学员限招170人,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培养费
每名学生的培养费总计39000元,分两次交清。
十一、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考试通过,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部统一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二、关于毕业生就业
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必须回原单位工作,其他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
法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1265 法学院网址:
www.cnlawschool.com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入学考试成绩查询电话:16898166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7174希望对你有帮助!
⑧ 谢石松的谢石松
谢石松教授、法学博士,1963年10月出生于湖南省桃江县,男,汉族。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师承于韩德培教授门下,先后获得了国际法学专业的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8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律学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国际私法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谢石松教授,是我国第一位国际法专业的学士,硕士,博士三阶学位获得者。
谢石松原创名句:
1.作为一个名牌大学法学院三年级学生,……
2.从事法律职业经常会涉及一些有油水的地方;有油水的地方很容易滑倒;一旦滑倒就很难再爬起来。
3.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光,发光了就一定会有人看见,有人看见了就一定会喜欢。
4.如果谁都请得你吃饭,你很快就没有身份地位。 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师承于韩德培教授门下,获得国际法学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1991年到中山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其中部分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要从事国际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的教学、研究与实务工作。

⑨ 武汉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怎么样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属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现有专任教师116人,其中教授61人、副教授35人,博士生导师62人,形成以1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为主的学术领军队伍和青年创新团队。
法学院国际交流活跃。与法国巴黎十一大、里尔二大,德国哥廷根大学、马尔堡大学、萨尔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伊拉斯莫斯大学,美国东北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英国利兹大学、谢菲尔德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建立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
⑩ 武汉大学法学院柳正权教授怎么样
柳正权
教授
基本情况
男,汉族,1963年生,湖北钟祥人。1980年在钟祥市参加工作,1998年武汉大学硕士毕业留校任教至今。2002年元月赴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考察学习法律的诊所教育方法。2000年7月赴泰国参加亚洲正当程序研讨会2001年8月赴香港城市大学参加中国内地、香港法律交流活动。
教育背景
1983年至198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
1995年至199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
2002年至,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
研究领域
中国刑法史、中国刑法文化、中国法律文化心理
学术兼职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律史教研室主任
代表性论文
1、《中西传统契约之比较》,《国际司法与比较法所刊》法律出版社,1999;
2、《法制现代化成本分析》,《法律科学》2000年第六期;
3、《中国法制史世纪回眸》,《法学评论》,2001;
4、《大禹治水与中国传统行政法起源及特质研究》,《珞珈法学论坛》2009年。
代表性著作
1、《中国法律教育在中国》,法律出版社,2002,参编;
2、《中国法制史新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参编。
荣誉奖项
2002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
2001、2003年二次被武汉大学评为:优秀研究生政治导师
2003年被武汉大学法学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2003年作为教学项目主持人获武汉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2004年获得本科教学质量奖
005年作为教学项目主持人获湖北省优秀成果二等奖;2007年获西部法治论三等奖;2008作为教学项目第二主持人年获武汉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2009年获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工作者荣誉;2009年获湖北省依法治省征文三等奖;2010年获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