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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教授顾万荣

发布时间: 2022-02-23 10:21:23

『壹』 卜姓的起源是怎样的

一、姓氏源流 卜(Bǔ)姓源出有五: 1、出自姒姓,为上古夏禹的儿子夏启之后,以官名为氏。据《路史》载:“夏启有卜氏,又叔绣后有卜氏。”这是卜氏起源最早的一支。又据《风俗通》所载,夏时太康之弟封于莘(故城在今陕西省合阳东南),因其弟曾任占卜之官,其后以官名为姓,称为卜氏。 2、出自姬姓,为周文王的儿子叔绣(周武王之弟)之后,以官名为氏。据《路史》所载,周文王之子滕叔绣曾任占卜之官,其后代有卜姓。古代大凡出猎、征战、风雨、年成、祭祀、婚丧、疾灾待事,都想预知吉凶,便采用卜甲和卜骨的形式来进行占卜。卜甲多用龟的腹甲或背甲,卜骨多用牛、羊、猪的肩甲骨。先把甲或骨钻上眼,然后再用火烧,从甲或骨上裂开的纹路来看是吉或是凶。 3、出自商、周代卜人之后,以官名为氏。据《姓苑》所载,周礼卜人之后,以官为氏。又据《风俗通》载,“氏于事者,巫卜陶匠是也”。商、周朝廷中专管占卜的长官称太卜,其地位相当于大夫,其属从官员称为卜人。他们的后裔有的以卜为姓,称为卜氏。故谓“氏于事者”,就是以从事的职业为姓氏。 4、出自春秋时卜筮官之后,以官名为氏。据《姓氏考略》、《通志·氏族略》等所载,春秋时晋国卜偃、秦国卜徒父、鲁国卜楚丘,皆为卜筮官,其后人以官名为姓,称为卜氏。 5、出自他族有卜姓或他族改姓卜氏: ① 北魏代北匈奴复姓须卜氏,为代北复姓,在孝文帝改革时改为单姓卜。为匈奴贵族四大姓(呼延、卜、兰、乔)之一。这是卜姓起源的又一支。 ② 明时云南缅中军民宣慰使为卜姓,系布朗族。 ③ 清满洲八旗姓布尔察、布尼、布尔厄等氏后改为卜姓。 ④ 达斡尔族布顿强氏,汉姓为卜。 ⑤ 土家索卜氏,汉姓为卜。 ⑥ 辽宁省沈阳锡伯族卜占那氏、卜库索里氏等,汉姓均为卜。 ⑦ 今土家、回、蒙古、朝鲜等民族均有此姓。回族中的卜姓,为改姓。据《泉州涂关外法石沿海有关中外交通史迹的调查》载,元末明初,明太祖为惩罚蒲寿庚“导元倾宋之罪”,对蒲氏家族进行了迫害,“蒲姓恐被株连,故相率改为卜姓(音相近似)”。再有《回回历史与伊斯兰文化》载,明洪武中入附回回儿只,因出“使倒刺沙、撒马儿罕(今属乌兹别克)功官百户,占籍嘉定。后改姓卜,曾孙卜相、相侄永正、永正子升世代袭职,为嘉定回回世族。”卜姓回族现今分布不详。 得姓始祖:卜偃。卜姓系以职官、职业为姓,属于以技为氏一类,皆出于古代从事占卜职业者。古代大凡出猎、征战、风雨、年成、祭祀、婚丧、疾灾等事,都想预知吉凶,占卜者遂应运而生,并产生专管此事的官职。卜巫是上古时代非常重要的人物,一般由氏族部落首领,或者首领的亲族,或者智者、长者担任。史称夏代开国君主夏启、夏王太康之弟曾任此职,又周文王之子滕叔绣亦任此职,春秋时晋有卜偃、鲁有卜楚丘、秦有卜徒父俱任此职,其后有以官职为氏者,遂产生卜姓。尤可一提的是晋掌卜大夫卜偃,其卜技高超,百不失一。史书中对其有较详尽的描绘,其除运用卜甲、卜骨占卜外,还可运用沙鹿崩、柩有声如牛等物事变异进行铁口直断,堪称妙绝。因晋地之西河卜姓尊其为卜姓始祖,而西河后昌盛为卜姓郡望,故史书有尊卜偃为卜姓得姓始祖的。 二、迁徙分布 卜姓源起繁杂,先秦时期,除前文已述的卜姓人外,尚有春秋时鲁国大夫卜齿奇,晚于卜偃,而同样身为晋国掌卜大夫的卜招父,战国时有纵横家卜皮。可见在先秦时,卜姓人已分布于鲁(今山东省西南)、秦(今陕西省)、晋(今山西省)、楚(今湖北省)地。西汉有今河南省洛阳人卜式,东汉有东郡(今河南省濮阳)人卜己,桂阳(今湖南省彬州)宿贼卜阳,表明今两湖之地已有卜姓人入迁。魏晋南北朝时期,卜姓在今山西离石、湖南溆浦、河南洛阳形成大的郡望,并且已有卜姓定居今江苏、浙江等江南之地。隋唐之际,卜姓除继续繁衍于上述之地望外,已有卜姓人定居于中国的大西北,如唐代学者卜天寿为西州高昌(今新疆区吐鲁番)人。两宋之际,今四川、江西、安徽等地均有卜姓人定居。宋末元初,有福建宁化石壁村之卜姓徙居广东。明初,山西卜姓作为洪洞大槐树迁民姓氏之一,被分迁于今陕西、河南、宁夏、北京、天津等地。清代以后,山西等地之卜姓因谋生之故,迁于蒙古,对于山西人来讲,称为走西口。此际,南方卜姓已经在今华南、西南等地散居开来。如今,卜姓在全国分布较广,尤以安徽、广西、广东、内蒙古多此姓,上述四省之卜姓约占全国汉族卜姓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七。卜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百五十位的姓氏,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零点零七。 三、历史名人 卜商:春秋末温(今河南省温县)人,晋国学者。字子夏,孔子得意门人,为七十二著名弟子之一,以文学见称。孔子死后,卜子夏在孔墓守孝三年,之后即到西河(今河津一带)设教讲学,传播儒家思想,足迹遍布汾阳地区(南起河津、万荣、北至文水、交城),一直生活了55年。培养了不少治世人才。著名的有春秋战国时的吴起、李悝、公羊高、谷梁赤、段干木、田子方、禽滑厘等。魏文侯等尊他为师,常向他咨询国政。他精研《诗》教,明于《春秋》大义,兼通《易》、《礼》。晚年讲学西河,主张为人君者必读《春秋》,防止权臣纂夺。魏文侯亲咨国政,待以师礼。晚年丧子,悲伤过度,以致双目失明,定居辛封村(今阳村乡东辛封村)。死后葬于东辛封村南。唐贞观二年(628)朝廷下令全国把卜子夏的牌位放到孔子庙和孔子一同祭祀,并开始整修墓地。唐开元年间,被封为魏侯。宋度宗咸淳年间晋封卜子夏为“魏国公”。今有墓碑、祠堂。著有《卜子书》、《子夏易传》、《圣门十六书》、《周易卜商传》,与子游等人合著《论语》。 卜偃:春秋时晋国人,为晋献公掌卜大夫。所有大事举行前,都要由他预卜是否吉利。例如据《左传·哀公九年》载,狐偃劝晋文公出兵送襄王归周朝,文公命卜偃占了一卦,得到“大有之睽”,卜偃解释:“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天子降心以逆(迎)诸侯,不亦可乎!”晋侯于是采取了行动。 卜式:河南(今河南省洛阳)人,西汉官吏,以牧羊致富。武帝时,上书愿输家财之半助边,召拜中郎,派他在上林牧羊。只过了一年多,不但羊肥体壮,而且繁殖了很多小羊。武帝问他牧羊的秘诀,他说,铲除劣种,毋令败群。武帝觉得他的话颇有道理,武帝试令其治县,有政绩,赐爵关内侯。元鼎中,官至御史大夫。他以赏金悉助府库,仍布衣为皇家牧羊于山中。 卜静:字玄风,吴郡(今江苏省苏州)人,三国吴官吏。因博览群书而闻名江东,与同郡陆逊,名士顾邵、张敦齐名,官至剡令。 卜惠:江苏省宜兴人,明代名医。精于医术,曾任太医院御医。 卜谦:字伯让,颍上人。明永乐九年(1411年)举人。由太学入侍东宫(太子居住的宫院)讲书,接着调授工科给事中(掌管侍从规谏、稽查工部弊误等事的官员)。永乐十五年(1417年),随从皇太孙去南京监国,朝夕在身边诤言进谏,曾期望自己做个魏徵式的人物。后因父母双亡,在家守丧3年。宣宗继位后,赐卜谦正五晶官,织金衣两件,仍授予给事中官职,值班文华殿,为皇帝顾问。他曾向宣宗皇帝陈述10件国家大事,皇帝欣然接受。宣德十年(1435年),被提升为陕西省佥事,后又调任山东副使。因得罪了皇帝身边的宠臣,降为山西参议。后因足疾辞官还乡。著有《百孝歌》。人祀颍上乡贤祠。 卜王羽:十六国时前赵匈奴后部人。少好读《易》,隐居龙门山,为郭璞所赞赏。后入仕为太常,不久升为平北将军,在随镇北将军靳冲攻打晋阳刘琨时,被击败。靳冲归罪于他,并被斩首。 卜天与:吴兴余杭(今浙江省杭州)人,南朝宋将领。善于骑射,曾任宋文帝皇子射术教师。后官任广威将军,太子劭弑其父皇后,他挺身出战而身亡。 卜天生:卜天与弟,南朝宋将领。少为队将,以武勇服众。因其兄死节,孝武帝时将其擢升为西阳王抚军参军。后升弋阳太守。因谋逆,被杀。 卜名祖:吴兴余杭人,南朝宋将领。孔武有力,被刘裕召为队主,随刘裕东征西讨,以功封关中侯。 卜长福:河南省人,唐代官吏。玄宗开元十七年,上《续文选》三十卷,授杭州富阳县尉。 卜天福:洛阳人,元朝大臣。历任南京府史,工部主事、刑部郎中等职,累迁饶州路总管,以治行第一闻。后拜山南廉访使,厉风纪、清吏治。曾上“中兴济治策”,皆中时病。 卜世臣:字大荒,一作大臣,号蓝水、大荒逋客,浙江省秀水人,明代学者、传奇小说家。磊落不谐俗,日闭门著书。有《乐府指南》、《山水合谱》等。另有传奇《冬青记》、《乞麾记》、《双串记》、《四劫记》等。 卜大同:浙江省秀水人,明代官吏。嘉靖进士。初授刑部主事,累迁湖广布政使参议,镇压苗民反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时倭寇侵扰沿海,大同设策防御之。著有《备倭图记》等。 卜舜年:字孟硕,江南吴江人,明末清初画家。工画,为董其昌等名家赞誉。明亡后佯狂而卒。临殁之岁,人有乞其画者,不署名,但题曰:“泥无身”。著有《云芝集》等。 卜允照:江苏省丰县人,字履廷。读书精医,轻财好义。 卜尔昌:浙江省钱塘(今杭州)人,字芗门,清代诗人。工山水,亦能诗。有《芗门遗稿》。 卜道英:江苏省长洲(今苏州省)人,清代名医。精于医术,以幼科知名。子卜绍英,孙卜桂森,皆精幼科。 卜善瑞:山东省费县人,字统万,清代医学家。精于医学。晚年著有《数验录》。 卜祖学:浙江嘉兴人,清代医学家,著有《伤寒脉诀》。 卜少夫:当代新闻界人士、政论家。江苏江都人。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新闻科。三十年代曾任嘉兴《民国日报》,南昌《真实报》,南京《新民报》、《扶轮日报》、《新京日报》编辑和采访主任等职。抗战时期任《巴城新报》香港特派员、香港《立报》编辑、广州《民国日报》、《武汉日报》、香港《大公报》战地特派员、记者。四十年代曾任贵阳《中央日报》资料室主任,重庆《中央日报》副总编辑,及中央周刊社编辑。1945年创办《新闻天地》杂志,他独力支撑《新闻天地》杂志达56年,创中国期刊刊龄之最。抗战后,任《中央日报》总编辑,上海《申报》副总编辑,中国新闻专科学校教授、复旦大学副教授。大陆解放前夕去香港,一九五一年发起成立香港《自由人周报》,1954年任香港联合书院新闻系教授。1965年创办《旅行》杂志。1978年任世华观光事业联谊会香港召集人。曾被增补为台湾“立法委员”。后为《新闻天地》社社长,《旅行杂志》社社长。在港台他最早反对“台独”,他原本疏离大陆,1990年起参与两岸和平统一大业。著有《经过阵痛》、《战地记者讲话》、《无梯楼杂笔》、《人在江湖》、《龙蛇走笔》、《我见我思》、《大地足下》、《日本军阀专政史》、《受想行识》等。 四、郡望堂号 1、郡望 据《姓氏考略》记述:“晋卜偃,秦卜徒父,鲁卜楚丘,皆以卜筮官,其后所以为氏。望出西河、武陵、河南。” 西河郡:古代所指不一。春秋卫西境沿黄河,称西河,即今浚县、滑县等地。战国时黄河在今安阳东,故安阳可称西河,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子夏居西河教授”是也。魏取秦今陕西黄河沿岸地,置西河郡,则以晋陕间黄河为准,西岸为西河。汉有西河郡,有今内蒙伊克昭盟东部及晋西等地。魏时,北部为羌胡所得,仅有晋西,治兹氏,治所在今山西省离石(今汾阳市)。唐亦曾以汾州为西河郡。 武陵郡:汉置武陵郡,治所先在义陵(今湖南省溆浦南),包括今湖北西南部、湘西及黔、桂各一部。后移临沅(今常德西)。以后郡境渐次缩小。隋改临沅县为武陵县(今常德)。隋唐朗州武陵郡,均治武陵。以后武陵为鼎州、常德路、常德府治所。民国改常德县。 河南郡:汉置河南郡,即秦三川郡地,治所在雒阳(今河南省洛阳东北)。隋有豫州河南郡,唐为洛州河南府,辖境都远小于汉河南郡。元为路,明为府。 2、堂号 西河堂:闽粤始祖卜弼裔孙的堂号为“西河堂”望出西河,《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子夏就是卜商。卜商后代迁出山东的卜阡富,生八子,卜弼正是他的第八子。卜氏居闽,裔传粤,世系清晰。 此外,卜姓的主要堂号还有:“忠烈堂”、“西河堂”、“中兴堂”等。 五、宗族特征 1、卜姓源起庞杂,时至今日,连卜姓也很难说出己出自何支。 2、不为良相,便为医卜,卜姓人似乎在忠实的履行这句古话。医卜同源,卜姓人从事医、《易》者甚多。 3、汉初以牧羊起家的名臣卜式,以牧羊为喻,说过一句有关治理国家的千古名言:“治民亦犹如是也,恶者辄去,毋令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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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范美忠的人物事件

据描述,地震发生时,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
他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立刻参与组织了被疏散的学生,并没有离开学校。
1、2008年5月22日9:10,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亚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文章提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这番言论引起了网民的铺天盖地的批评与谩骂。同时,“五岳散人”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文章《自由与道德——从“范跑跑”事件说起》,“范跑跑”一词就这样出现了,并成为了范美忠在网上的另一个称呼。
2、2008年5月25日,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发表〈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对写贴的原因以及网友的批判进行了回应,然而网上批判范的文章仍然层出不穷,《范跑跑挑战国民容忍度,引发道德大批判》《“范跑跑”其实只是老师中的怪胎》《范跑跑无需道歉但须离职 》《还要请出“范跑跑”展示无耻吗》《范跑跑”,不要“拿无耻当聪慧”!》《范跑跑”是豆腐渣教师 》《“范跑跑”,难道你就不怕下地狱吗?》这些文章从各个方面对他进行了批评。
3、2008年5月26日,北岸在凤凰博客上发表文章:《范美忠:给教师抹黑,让北大丢脸》,文章指出:“范美忠可耻并不在于地震时他的临阵脱逃,而是在于他逃生后还要对自己的懦夫行为大肆“宣扬”。”
4、2008年5月27日,奇虎论坛出现标题为《跑得比刘翔还快的范跑跑代言耐克》。帖中称,耐克公司认为在灾难中跑得最快、最热爱生命的范美忠老师,符合公司的宗旨,因此不顾当前众多中国网友对范美忠老师的质疑,果断邀请这位跑得最快的被中国网友笑称“范跑跑”的范老师作为耐克跑鞋形象代言人。不料,有网友随即将该帖转发至天涯、猫扑、网易、新浪等论坛,且将“B.T通讯社记者夏澈丹”等字隐去。由于原文以新闻形式展现,不少网友信以为真,纷纷痛斥耐克公司。更有网友以《是何居心?美国大公司请“范跑跑”代言耐克跑鞋》为题,将耐克与不久前遭遇抵制的家乐福相提并论,呼吁广大网友联合抵制耐克产品。呼吁很快获得响应。抵制消息通过QQ群、同学录等方式迅速传播。在记者收到的QQ群消息中,还有网友呼吁到当地的耐克专卖店抗议,QQ群消息中还附带有具体的抗议时间和方案。
5、2008年6月2日,张若渔在新华网发表评论:《一个普通老师眼里的范美忠》,以一个忏悔者的身份自白:“我要有多少的勇气、意志和祝福才能跟范美忠勒石为碑、泾渭分明?我清楚且痛苦地知道,我与范美忠的距离看似很远,其实又是那么的近,可能不过隔着一场地震。我扪心自问,如果我处在范美忠的位置上,我会怎么办?我是会像他一样兀自跑掉,还是会和学生生死与共?这个问题在心中被问了无数次,但我始终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以至现在,我已经拒绝回想和回答这个问题。我的恐惧和勇气一样强大,也一样渺小。”
6、2008年6月2日,人民网论坛发表评论《范美忠给国人出了个难题:我可以不做英雄吗?》,文章认为:范美忠的诚实让我们很为难,既要赞许其诚实的可贵,又要谴责其对“争当英雄”传统美德冲击。这怎么办呢?难道为了维护传统美德的尊严,而把范美忠的诚实一块谴责?这也不行!因为诚实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7、2008年6月6日,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发表博文《“范跑跑”应该成为中国精英的一面镜子》,文章首先列举了著名的“泰坦尼克号”的沉没事件。指出:“在这起事件中,船长、众多的船员以及男性乘客,都和这条豪华邮轮一起沉入了大西洋底,冰海余生的人,多数却是最没有逃生能力的妇孺。”文章指出:“对精英来说,最大悲剧不是死于一场地震或者沉船,而是被公众所唾弃! ”“精英们其实应该认真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像“范跑跑”那样,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考虑自己太多了,考虑大众太少了?是不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攫取了太多本属于大众的利益?”,此后,许多文章都开始以泰坦尼克号为例,批判范美忠的行为。
8、2008年6月6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了《中国青年报》专访,认为:“在大地震中的其他教师都没逃,说明这是基本的道德,而范美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底线。”,“严格来讲道德规范和法律是可以相互转换的”,王教授还认为在这次大地震每个人都必须进行强制捐款:“很多人是把捐款当成善行,没有理解成责任和义务。他们不知道在特殊情况下,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更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善行,不捐献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范美忠)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
9、2008年6月7日,凤凰卫视中文频道“一虎一席谈”播出《范美忠不顾学生逃跑是不是失职?》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范美忠事件出现重大转机。同时,在节目中反对范美忠的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对范大加指责与漫骂,被网民指责为“郭跳跳”“伪君子”,支持范美忠的人开始大幅上升。范所在的都江堰光亚中学校长电话表示:“范美忠爱职业爱学生,自己不会开除因言获罪的人。”范美忠在节目中对校长与学生做了有限道歉,但表示,“这并不代表我向我的观点道歉,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
10、2008年6月7日,范美忠做客腾讯网,与知名社会学家周孝正教授同时进行对话与采访,在节目中,范美忠再次解释了自己发表相关言论的背后原因,并表示,今后不再接受相应的节目与采访。
11、2008年6月9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自由理念不容亵渎——我看范美忠之跑》的评论,文章认为:范美忠宣称“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是荒诞的,因为,第一,在那种情况下,作为教师的范美忠若能坚守岗位、组织学生有序撤退,或许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第二,就算只有一个学生因范美忠坚守岗位而逃出生天,而范本人牺牲了,但由于学生比他年轻得多,仅仅从生命的长度来算,这个学生的存活所保有的幸福量就很可能远高于范美忠的存活所保有的幸福量。同时,因为范美忠的行为会破坏人们传统的道德观,会让后来的人不幸福,所以,范是“打着自由之理念,打着自由的旗号否定美德与高尚,不仅是对自由的严重误识,更是对自由的亵渎!”
12、2008年6月12日,网友肝胆剑发表《范美忠无愧于北大》,文章记录了自己转变对范美忠认识的的心路历程,并指出:“我们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传统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与其实施的方式表面上无懈可击,合情合理,然而中间却存在着极大的漏洞”。此文章在北大校内引起广泛的争议,有人指出:1、北大向来以追求真理为已任,而真理并不为所有的人清醒认识,而绝对不屈服于所谓的“社会舆论”与口水;2、北大向来以反思社会为已任,范美忠以自己的方式引起了社会对于道德问题的大反思。
13、2008年6月12日,凤凰网发表评论《范美忠老师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指出:“我们一直在被谭千秋、瞿万荣这样的老师感动着,因为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师德如山”。范先生痛恨现行的教育体制,希望能给基础教育带来一点新意这一点我们双手欢迎,可我们不希望看到是灾难面前您第一个逃跑的样子。一个人的思想再活跃,再前卫,可如果连一点点起码的师德都没有,连一丝人情味都没有了,那也只能是一个虚伪的思想家。”
14、2008年6月12日,著名反腐作家陆天明发表博客评论《此时此刻,必须把“范美忠”钉上历史耻辱柱》,文章指出:“震区的救灾工作还在关键时刻,许多条生命还埋在废墟中,在这个时候,只能有一个声音,就是:冲上去,救人!一切妨碍救人的言行,都必须视为“反人类”行为。如果在战争年代,可以被当场枪毙。最后,作者表示:在这一关键时刻,如此卑劣的“范美忠”必须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以正视听!”
15、2008年6月14日,从晓波在新华网发表评论:《看“范跑跑”和媒体贴面热舞》,文章认为:““范跑跑”能在凤凰卫视的演播厅正襟危坐、侃侃而谈,这本身就会让受众分不清对错善恶。如果只要反人性,不道德就会得到媒体青睐的话,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会步芙蓉姐姐和“范跑跑”的后尘。”
16、2008年6月14日,凤凰网博友朱光兵晚对光亚学校的电话采访记录,采访纪录显示:“教育部门已经正式通知我们,将范老师的教师资格取消,范老师无教师资格,就如司机没有驾驶证,所以我们也不能再聘用他了”。学校的老师同时表示:“老师大部分认为他言论不当,不配作一个老师了;学生当中,也有说他好,也有说他不好的。但主要是学生家长反应强烈,表示不希望我们学校有这样“连母亲都不顾”的人来教他们的孩子。”范美忠则表示,他认为教育部的做法没有道理:如果是说他没有去救学生而自己先跑就不配当老师,那他觉得是违背了教师法,“有哪一条规定说教师要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学生”?如果说因为他写的《那一刻,地动山摇》中的第一段显示他不爱国,所以不能当老师,他认为也是无稽之谈。“不能因为我批判国家的问题,就说我不爱国;而且也不能以不爱国这个理由取消我的教师资格。”范美忠说,中国有太多的公民对行政部门的滥用权力不加以抵抗,但他不一样,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重点并不在我能不能胜诉,即使是付出丢掉工作的代价,我也要捍卫我的权利和言论自由。”
17、2008年6月15日,“乌有之乡”召开学者专家座谈会,郭林民、张玲玲等参加,会上部分专家认为:“范美忠想以此挫败整个主流道德!想撬翻整个人类道德!非常无耻!”;同时,“凤凰卫视是“扒粪机,把本来不需要讨论的话题大张旗鼓来讨论,使本来非常清楚的价值观搞混淆,更是非常可耻的!”,“那些支持范美忠的人,尤其无耻!”,“我们现在教育的成功是我们中华民族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英雄主义教育的结果!”,乌有之乡还专门开辟批判范跑跑专栏,并将“范所代表的自由主义”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与批斗。
18、2008年6月15日,新京报发表吴稼祥评论:《“范跑跑”亵渎“自由”》,文章指出:“范老师和他的学生们并不是一条木船上的普通乘客,而是有权利责任关系的法律主体:范老师代表学校对学生行使监护权,同时也有监护责任;学生们被家长委托给学校享受被监护权。在发生有生命危险的灾难性事件的紧急情况下,监护人有责任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助自己的被监护人。这种情况下的救助责任,和军人在战场上的责任没有两样。”“自由是与责任对称的。没有责任的自由只能是兽(猎杀)的自由或鼠(逃跑)的自由,而绝不是人的自由。”
19、2008年6月16日,以反对“伪科学”著称的评论人方舟子发表《范美忠如在美国铁定会被学校开除》,指出: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行业道德准则》规定:“必须尽合理的努力保护学生避免有害学习、健康、安全的情况”。这事如果发生在美国,范美忠铁定会被学校开除,而且这辈子别想再当教师了。原因很简单:他的所作所为非常不具有professionalism。
20、2008年6月1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是由他所在的学校自主决定的,而非教育部官方指令。王旭明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当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究的案例,如果范美忠准备上诉,我们将提供法律援助。”
21、2008年6月17日,都江堰光亚中学卿光亚校长在接受新快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都江堰市教育局16日上午再次找到他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面谈。“教育局领导向他表示,因为范美忠发表了不合适的语言,影响太大,现在口头要求学校解聘范美忠。”而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周泽邦则表示:“私立学校,解聘、聘用教师是他们的学校行为。”当记者追问“教育局是否要求解聘范美忠”一事时,周泽邦说了一句“我们依据职能行使教育管理”。都江堰教育局局长张庆当日告诉记者,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如果是都江堰市教育局发证,就由该局依据《教师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但据他们调查,范美忠并未向该局提出过办证申请。该局已责成光亚学校提供范美忠的有关证明,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22、2008年6月17日,扬子晚报发表评论《砸范美忠饭碗涉嫌权力的滥用》,文章认为:即便是范美忠的言行违背了“教师法”等相关法规,对他的处罚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以一种违法的手段来制裁另一种违法的行为,是法治社会的悲哀,文章同时引用中国政法大学何冰教授在其博客中撰文 “取消资格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之一种”,依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处理范美忠事件,至少要履行下列程序:一、进行事实调查,并形成证据。二、在进行处罚之前,实行听证;三、作出正式的处罚文书,告知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送达相关人范美忠。四、处罚文书中要告知范美忠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显然,在程序上,有关部门是严重违法的。
23、2008年6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叶志军评论《解聘范美忠就能以正视听?》,文章认为:解聘一个范美忠就能廓清教风、以正视听,却有些近于虚荣的乐观。身为一个曾经的北大高才生,如果真的滋生了为主流价值观所不容的思想,这又岂是开除几个教师所能解决的。
24、2008年6月18日,广州日报发表王文琦评论文章《社会宽容更有利于拯救范美忠》,认为:范美忠还是一个成长中的年轻人,他虽然已经年过而立,但尚没有形成完整、健全的价值观。他虽然博学多才,却不知道知识和才能对于人的意义。他虽然叫嚣自由,却孤立地理解自由,不懂得自由的真正内涵,更撕扯不清自由与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如果说范美忠事件有其他超越其自身的价值,这种对社会宽容度的检验应该是其中之一。”
25、2008年6月18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党委书记王春梅在接受《信息时报》采访时表示,“我们以有这样的学生为耻辱!对学校开除他,我们表示赞成!”,同时,王书记表示:“范美忠毕业离校之后,就曾经在网上将他所认识的北大的老师轮流骂了一遍。在学校时他不好好学习,对老师也十分不恭敬!”
26、2008年6月19日,东方日报发表曹林评论文章《可别轻视范美忠的价值》,文章认为:范美忠暴露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暴露了自己人性幽暗的一面,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可以促使我们反省人性、反思道德、完善自身的机会。可就是这样一个极好的反思资源,却被伪道学和网络愤青们当作了一场树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同时,还发表了《有感于光亚校长希望骂那些修楼修垮的人》,提出房子倒塌时老师丢下学生独自逃生,这可能并非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人在危险降临时一种本能的求生反应——这种本能虽然不道德,但可以原谅,因为每个人身上也许都有这种本能,这种本能只是没有尽自己的道德责任去救助别人,并没有伤害到别人的利益。但建房子时偷工减料、用铁丝代替钢筋、水泥中掺沙土就不可原谅了,那不是求生本能,而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谋财害命,为了利益而置他人生命于险境之中。相比之下,最该痛骂的当然是那些修楼修垮的人。
27、2008年6月20日,鲁国平发表评论文章:《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无关乎法律程序和因言获罪!》认为:“如今虽然讲究依法治国,但并不表示制度和法制的漏洞就可以作为范美忠逃脱处罚的理由,在中国一般情况下都是碰到问题再寻求对策,即所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行政模式……”因此,“由于媒体爆炒和引发全民大辩论使范美忠成为标杆性的典型反面人物,适当处罚他对社会的影响却是具备极其深远的意义的!”
28、2008年6月20日,《中国青年报》编辑曹林发表评论文章《北大以范跑跑为耻丧失大学精神》,认为:北大在逃跑事件上可以表达自己的道德立场,可以批评自己的学生,但在“开除”问题上,应该坚守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价值立场,以母校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己的学生一边、以自由堡垒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由一边,为学生争权利,为自由争空间,拒绝行政权力干预教育自治,拒绝以言治罪。
29、2008年6月20日,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在镇江发表演讲时指出:“除他(范美忠)外,没有第二个老师跑!”,钱教授最后指出:“跑”却“不能辩解”,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具备羞耻感。“范跑跑”不仅跑了,而且面对那么多的媒体还“辩解”了,最要命的是“还用从北大学到的知识来辩解!”
30、2008年6月21日,新京报发表林达的文章《该解聘范美忠吗?》,文章以在美国911事件中的邱吉尔先生为例,指出:尽管其言论触及了美国民众的公愤,但所在的学校“仍然支持他应有的权利,因为必须坚持学术自由不受干预的原则”,文章提出:《教育法》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作为法律条文,它的定义是不明确的,什么是良好的思想?由谁来判断和界定?这样可能被随意解释的法律条文,才是值得关注的焦点。”
31、2008年6月2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少华文章《谁都没有以命换命的义务》,文章指出:“我不认为教师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挽救学生生命的义务。郭如果要求范做出这种牺牲,就是不应该的……”“《教师法》再修改,也不可能写入让老师牺牲自己生命来保护学生,只能更加明确强调老师保护学生的义务。”
32、2008年6月25日,广州日报发表心理学家张结海的评论:《我们对“不当言论”太宽容了》,文章以美国“詹姆斯?沃森”事件与“前哈佛大学校长拉里?萨默斯”事件,指出美国也是一个因言治罪的国家,文章最后指出:“不治他的“罪”,这就客观上等同于鼓励全体老师向他学习。”
33、2008年6月25日,南方人物周刊发表《一个“异端”的道德试验》,文章列举出范事件以来出来的种种评论,认为范已经成为了一个靶子,文章引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的观点,“范美忠检验了一下中国当下的道德观,我们发现,其实还是‘圣人化’。”
34、2008年6月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对范美忠事件发表看法,认为:“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同日下午,范美忠对此表态:自己不崇高,也不想崇高,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无耻。范美忠反而提醒教育部应该关注倒塌的校舍“建造这些校舍的官员和教育官员才最无耻”。
35、2008年6月2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网上开始了对于教师法与道德条例实施细则的大讨论。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范的一次奉献,然而,荆楚网则发表《保护学生安全教育部岂可推责?》,文章指出:与危房改造、学生安全意识等各个方面相比,教师保护学生安全处在这条链的最末端,所起的作用最有限,教育部此时更应该借着民意的威风,和相关部门一道,着手解决各类威胁师生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并且拿出具体的措施方针和时间表,将保护学生的链条做结实,做稳妥。
36、2008年6月29日,南方人物周刊采访光亚中学校长卿光亚,他分析范老师在网上的“先跑言论”是震后的“病态反应”,接近“痴人说梦”。采访中,他透露了范美忠如何进入光亚中学,以及在学校的种种表现。他同时强调:“学校距震中心也就15-20公里,当时房子像扇纸一样迅速在扇。那一小段时间里,人的头脑是空白的,我们许多老师的记忆里,半小时以后才想到自己的妈、孩子、老家。”,同时,他也认为:“范美忠说的也许是真话,但不善,不美”。
37、2010年5月27日,在“范美忠风波”两周年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之际,评论人刁博在光明网发表文章《教育要改革就要重新认识范美忠》。文章认为范美忠是是一位真正出色、优秀的教师,他是是非颠倒、黑白不明的教育大环境的牺牲品,他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最优秀的文科教师之一”,我们不能在20年之后才认识到我们今天错怪了范美忠。呼唤社会重新认识范美忠,认真反思教育问题。
2008年12月30日,范美忠接受了天涯杂谈的访问,回答了众多网友们关心的问题。

『叁』 卜式的名人有哪些

卜商
春秋末温(今河南省温县)人,晋国学者。字子夏,孔子得意门人,为七十二著名弟子之一,以文学见称。孔子死后,卜子夏在孔墓守孝三年,之后即到西河(今河津一带)设教讲学,传播儒家思想,足迹遍布汾阳地区(南起河津、万荣、北至文水、交城),一直生活了55年。培养了不少治世人才。著名的有春秋战国时的吴起、李悝、公羊高、谷梁赤、段干木、田子方、禽滑厘等。魏文侯等尊他为师,常向他咨询国政。他精研《诗》教,明于《春秋》大义,兼通《易》、《礼》。晚年讲学西河,主张为人君者必读《春秋》,防止权臣篡夺。魏文侯亲咨国政,待以师礼。晚年丧子,悲伤过度,以致双目失明,定居辛封村(今阳村乡东辛封村)。死后葬于东辛封村南。唐贞观二年(628)朝廷下令全国把卜子夏的牌位放到孔子庙和孔子一同祭祀,并开始整修墓地。唐开元年间,被封为魏侯。宋度宗咸淳年间晋封卜子夏为“魏国公”。今有墓碑、祠堂。著有《卜子书》、《子夏易传》、《圣门十六书》、《周易卜商传》,与子游等人合著《论语》。其子孙,遍及山东、河南两省。
卜偃
春秋时晋国人,为晋献公掌卜大夫。所有大事举行前,都要由他预卜是否吉利。例如据《左传·哀公九年》载,狐偃劝晋文公出兵送襄王归周朝,文公命卜偃占了一卦,得到“大有之睽”,卜偃解释:“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天子降心以逆(迎)诸侯,不亦可乎!”晋侯于是采取了行动。
《左传·僖公二年》:虢公在桑田打败了戎人。晋国的卜偃说:“虢国必将被灭亡。被灭掉了下阳不知戒惧,反而又建立了武功,这是上天夺去了虢国的镜子,而加重它的作恶啊!虢国必定轻视晋国又不爱抚百姓,过不了五年,必然灭亡。”
原文:
虢公败戎于桑田。晋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阳不惧,而又有功,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必易晋而不抚其民矣,不可以五稔。”《左传》[1]
卜式
河南(今河南省洛阳)人,西汉官吏,以牧羊致富。武帝时,上书愿输家财之半助边,召拜中郎,派他在上林牧羊。只过了一年多,不但羊肥体壮,而且繁殖了很多小羊。武帝问他牧羊的秘诀,他说,铲除劣种,毋令败群。武帝觉得他的话颇有道理,武帝试令其治县,有政绩,赐爵关内侯。元鼎中,官至御史大夫。他以赏金悉助府库,仍布衣为皇家牧羊于山中。
卜静
字玄风,吴郡(今江苏省苏州)人,三国吴官吏。因博览群书而闻名江东,与同郡陆逊,名士顾邵、张敦齐名,官至剡令。
卜惠
江苏省宜兴人,明代名医。精于医术,曾任太医院御医。
卜谦
字伯让,颍上人。明永乐九年(1411年)举人。由太学入侍东宫(太子居住的宫院)讲书,接着调授工科给事中(掌管侍从规谏、稽查工部弊误等事的官员)。永乐十五年(1417年),随从皇太孙去南京监国,朝夕在身边诤言进谏,曾期望自己做个魏徵式的人物。后因父母双亡,在家守丧3年。宣宗继位后,赐卜谦正五晶官,织金衣两件,仍授予给事中官职,值班文华殿,为皇帝顾问。他曾向宣宗皇帝陈述10件国家大事,皇帝欣然接受。宣德十年(1435年),被提升为陕西省佥事,后又调任山东副使。因得罪了皇帝身边的宠臣,降为山西参议。后因足疾辞官还乡。著有《百孝歌》。人祀颍上乡贤祠。
卜珝
十六国时前赵匈奴后部人。少好读《易》,隐居龙门山,为郭璞所赞赏。后入仕为太常,不久升为平北将军,在随镇北将军靳冲攻打晋阳刘琨时,被击败。靳冲归罪于他,并被斩首。
卜天与
吴兴余杭(今浙江省杭州)人,南朝宋将领。善于骑射,曾任宋文帝皇子射术教师。后官任广威将军,太子劭弑其父皇后,他挺身出战而身亡。
卜天生
卜天与弟,南朝宋将领。少为队将,以武勇服众。因其兄死节,孝武帝时将其擢升为西阳王抚军参军。后升弋阳太守。因谋逆,被杀。
卜名祖
吴兴余杭人,南朝宋将领。孔武有力,被刘裕召为队主,随刘裕东征西讨,以功封关中侯。
卜长福
河南省人,唐代官吏。玄宗开元十七年,上《续文选》三十卷,授杭州富阳县尉。
卜天福
洛阳人,元朝大臣。历任南京府史,工部主事、刑部郎中等职,累迁饶州路总管,以治行第一闻。后拜山南廉访使,厉风纪、清吏治。曾上“中兴济治策”,皆中时病。
卜世臣
字大荒,一作大臣,号蓝水、大荒逋客,浙江省秀水人,明代学者、传奇小说家。磊落不谐俗,日闭门著书。有《乐府指南》、《山水合谱》等。另有传奇《冬青记》、《乞麾记》、《双串记》、《四劫记》等。
卜大同
浙江省秀水人,明代官吏。嘉靖进士。初授刑部主事,累迁湖广布政使参议,镇压苗民反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时倭寇侵扰沿海,大同设策防御之。著有《备倭图记》等。
卜舜年
字孟硕,江南吴江人,明末清初画家。工画,为董其昌等名家赞誉。明亡后佯狂而卒。临殁之岁,人有乞其画者,不署名,但题曰:“泥无身”。著有《云芝集》等。
卜允照
江苏省丰县人,字履廷。读书精医,轻财好义。
卜尔昌
浙江省钱塘(今杭州)人,字芗门,清代诗人。工山水,亦能诗。有《芗门遗稿》。
卜道英
江苏省长洲(今苏州市)人,清代名医。精于医术,以幼科知名。子卜绍英,孙卜桂森,皆精幼科。
卜善瑞
山东省费县人,字统万,清代医学家。精于医学。晚年著有《数验录》。
卜祖学
浙江嘉兴人,清代医学家,著有《伤寒脉诀》。
卜一卜
字老卜,河南商丘人士。著名军事家。
卜少夫
当代新闻界人士、政论家。江苏扬州人。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新闻科。三十年代曾任嘉兴《民国日报》,南昌《真实报》,南京《新民报》、《扶轮日报》、《新京日报》编辑和采访主任等职。抗战时期任《巴城新报》香港特派员、香港《立报》编辑、广州《民国日报》、《武汉日报》、香港《大公报》战地特派员、记者。四十年代曾任贵阳《中央日报》资料室主任,重庆《中央日报》副总编辑,及中央周刊社编辑。1945年创办《新闻天地》杂志,他独力支撑《新闻天地》杂志达56年,创中国期刊刊龄之最。抗战后,任《中央日报》总编辑,上海《申报》副总编辑,中国新闻专科学校教授、复旦大学副教授。大陆解放前夕去香港,一九五一年发起成立香港《自由人周报》,1954年任香港联合书院新闻系教授。1965年创办《旅行》杂志。1978年任世华观光事业联谊会香港召集人。曾被增补为台湾“立法委员”。后为《新闻天地》社社长,《旅行杂志》社社长。在港台他最早反对“台独”,他原本疏离大陆,1990年起参与两岸和平统一大业。著有《经过阵痛》、《战地记者讲话》、《无梯楼杂笔》、《人在江湖》、《龙蛇走笔》、《我见我思》、《大地足下》、《日本军阀专政史》、《受想行识》等。
卜学亮
(1965年9月11日-),外号阿亮,身高169厘米,血型B型,为台湾综艺界人物,祖籍湖北省襄阳。淡江大学毕业。1988年,他参加华视《TV新秀争霸站》节目,因此出道。他主要在节目主持领域发展,也有出过唱片。他所主持最受欢迎的节目是《超级星期天》;他主持该节目的其中一个单元〈超级任务〉,为特别来宾寻人,口号是“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与“千金难买早知道,万般无奈想不到”。
卜邦贻
台湾出生,曾任《民生报》记者,中广节目主持,香港凤凰卫视、华娱电视、北京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节目主持人。
卜震宇
英文名:Michael Bu(1984年5月23日-)大陆男歌手,流行音乐制作人,Cosplayer,平面模特和摇滚音乐制作人。他不光唱功了得,在音乐制作方面和影视及模特方面也具有很多艺术造诣。通晓日语,英语,汉语,意大利语。而且还自己担任个人的专辑全部制作。
卜严骏
南京人,DOTA著名选手,前职业选手。DOTA影魔冠名者,世界第一影魔。
主要奖项:2010WDC冠军
2010TopGamer亚军
2010WCG冠军
2012DCG冠军
卜万科
卜万科(1910-1969),安徽省霍丘县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方面军31军93师279团排长、副连长、连长、营长、红31军91师271团副团长、红4军12师参谋长、第12师34团团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29师385旅770团营长、副团长,豫西第四支队10团团长,河南军区独立第3旅副旅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第二纵队13旅副旅长,豫皖苏军区汝南军分区副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河南军区信阳军分区司令员。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9年3月14日逝世,终年59岁。
卜庆君
卜庆君(1939-——),江苏省铜山县人。
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总参谋部测绘局副局长、局长等职。1999年退役。是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8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199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肆』 这个人是谁

范美忠
四川省隆昌人,1992年毕业于隆昌二中考入北京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到自贡蜀光中学当教师,不久他因为课堂言论辞职,后辗转深圳、广州、重庆、北京、杭州、成都从事媒体、教师行业,曾在《中国经济时报》、《南方体育》等媒体任编辑,发表过《追寻有意义的教育》、《〈过客〉:行走反抗虚无垃圾》、《〈风筝〉:灵魂的罪感与忏悔意识》、《用观念打败观念——读〈哈耶克传〉》,在天涯BBS,第一线教育论坛等都可以搜索到范美忠的文章。

2008年5.12地震发生的时候丢下了学生一个人跑出了教室,5月22日并在天涯上发帖《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文中细致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时所做的一切以及过后的心路历程。
据描述,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
“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与学生有一段对话:
范:“你们怎么不出来?”
学生:“我们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看你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等反应过来我们都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我们才出来!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
范:“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
接着,范美忠对一位对他感到有些失望的学生说道:“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范美忠写道:“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这些话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论坛上炸开了锅。
因而得名——范跑跑

2008年5月22日9:10,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亚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文章提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这番言论引起了网民的铺天盖地的批评与漫骂。同时,“五岳散人”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文章《自由与道德——从“范跑跑”事件说起》,“范跑跑”一词就这样出现了,并成为了范美忠在网上的另一个称呼。
2008年5月25日,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发表《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对写贴的原因以及网友的批判进行了回应,然而网上批判范的文章仍然层出不穷,《范跑跑挑战国民容忍度,引发道德大批判》《“范跑跑”其实只是老师中的怪胎》《范跑跑无需道歉但须离职 》《还要请出“范跑跑”展示无耻吗》《范跑跑”,不要“拿无耻当聪慧”!》《范跑跑”是豆腐渣教师 》《“范跑跑”,难道你就不怕下地狱吗?》这些文章从各个方面对他进行了批评。
2008年5月26日,北岸在凤凰博客上发表文章:《范美忠:给教师抹黑,让北大丢脸》,文章指出:“范美忠可耻并不在于地震时他的临阵脱逃,而是在于他逃生后还要对自己的懦夫行为大肆“宣扬”。”
2008年5月27日,奇虎论坛出现标题为《跑得比刘翔还快的范跑跑代言耐克》。帖中称,耐克公司认为在灾难中跑得最快、最热爱生命的范美忠老师,符合公司的宗旨,因此不顾当前众多中国网友对范美忠老师的质疑,果断邀请这位跑得最快的被中国网友笑称“范跑跑”的范老师作为耐克跑鞋形象代言人。不料,有网友随即将该帖转发至天涯、猫扑、网易、新浪等论坛,且将“B.T通讯社记者夏澈丹”等字隐去。由于原文以新闻形式展现,不少网友信以为真,纷纷痛斥耐克公司。更有网友以《是何居心?美国大公司请“范跑跑”代言耐克跑鞋》为题,将耐克与不久前遭遇抵制的家乐福相提并论,呼吁广大网友联合抵制耐克产品。呼吁很快获得响应。抵制消息通过QQ群、同学录等方式迅速传播。在记者收到的QQ群消息中,还有网友呼吁到当地的耐克专卖店抗议,QQ群消息中还附带有具体的抗议时间和方案。
2008年6月2日,张若渔在新华网发表评论:《一个普通老师眼里的范美忠》,以一个忏悔者的身份自白:“我要有多少的勇气、意志和祝福才能跟范美忠勒石为碑、泾渭分明?我清楚且痛苦地知道,我与范美忠的距离看似很远,其实又是那么的近,可能不过隔着一场地震。我扪心自问,如果我处在范美忠的位置上,我会怎么办?我是会像他一样兀自跑掉,还是会和学生生死与共?这个问题在心中被问了无数次,但我始终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以至现在,我已经拒绝回想和回答这个问题。我的恐惧和勇气一样强大,也一样渺小。”
2008年6月2日,人民网论坛发表评论《范美忠给国人出了个难题:我可以不做英雄吗?》,文章认为:范美忠的诚实让我们很为难,既要赞许其诚实的可贵,又要谴责其对“争当英雄”传统美德冲击。这怎么办呢?难道为了维护传统美德的尊严,而把范美忠的诚实一块谴责?这也不行!因为诚实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2008年6月6日,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发表博文《“范跑跑”应该成为中国精英的一面镜子》,文章首先列举了著名的“泰坦尼克”号的沉没事件。指出:“在这起事件中,船长、众多的船员以及男性乘客,都和这条豪华邮轮一起沉入了大西洋底,冰海余生的人,多数却是最没有逃生能力的妇孺。”文章指出:“对精英来说,最大悲剧不是死于一场地震或者沉船,而是被公众所唾弃! ”“精英们其实应该认真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像“范跑跑”那样,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考虑自己太多了,考虑大众太少了?是不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攫取了太多本属于大众的利益?”,此后,许多文章都开始以泰坦尼克号为例,批判范美忠的行为。
2008年6月6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了《中国青年报》专访,认为:“在大地震中的其他教师都没逃,说明这是基本的道德,而范美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底线。”,“严格来讲道德规范和法律是可以相互转换的”,王教授还认为在这次大地震每个人都必须进行强制捐款:“很多人是把捐款当成善行,没有理解成责任和义务。他们不知道在特殊情况下,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更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善行,不捐献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范美忠)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
2008年6月7日,凤凰卫视中文频道“一虎一席谈”播出《范美忠不顾学生逃跑是不是失职?》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范美忠事件出现重大转机。同时,在节目中反对范美忠的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对范大加指责与漫骂,被网民指责为“郭跳跳”“伪君子”,支持范美忠的人开始大幅上升。范所在的都江堰光亚中学校长电话表示:“范美忠爱职业爱学生,自己不会开除因言获罪的人。”范美忠在节目中对校长与学生做了有限道歉,但表示,“这并不代表我向我的观点道歉,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
2008年6月7日,范美忠做客腾讯网,与知名社会学家周孝正教授同时进行对话与采访,在节目中,范美忠再次解释了自己发表相关言论的背后原因,并表示,今后不再接受相应的节目与采访。
2008年6月9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自由理念不容亵渎——我看范美忠之跑》的评论,文章认为:范美忠宣称“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是荒诞的,因为,第一,在那种情况下,作为教师的范美忠若能坚守岗位、组织学生有序撤退,或许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第二,就算只有一个学生因范美忠坚守岗位而逃出生天,而范本人牺牲了,但由于学生比他年轻得多,仅仅从生命的长度来算,这个学生的存活所保有的幸福量就很可能远高于范美忠的存活所保有的幸福量。同时,因为范美忠的行为会破坏人们传统的道德观,会让后来的人不幸福,所以,范是“打着自由之理念,打着自由的旗号否定美德与高尚,不仅是对自由的严重误识,更是对自由的亵渎!”
2008年6月12日,网友肝胆剑发表《范美忠无愧于北大》,文章记录了自己转变对范美忠认识的的心路历程,并指出:“我们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传统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与其实施的方式表面上无懈可击,合情合理,然而中间却存在着极大的漏洞”。此文章在北大校内引起广泛的争议,有人指出:1、北大向来以追求真理为已任,而真理并不为所有的人清醒认识,而绝对不屈服于所谓的“社会舆论”与口水;2、北大向来以反思社会为已任,范美忠以自己的方式引起了社会对于道德问题的大反思。
2008年6月12日,凤凰网发表评论《范美忠老师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指出:“我们一直在被谭千秋、瞿万荣这样的老师感动着,因为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师德如山”。范先生痛恨现行的教育体制,希望能给基础教育带来一点新意这一点我们双手欢迎,可我们不希望看到是灾难面前您第一个逃跑的样子。一个人的思想再活跃,再前卫,可如果连一点点起码的师德都没有,连一丝人情味都没有了,那也只能是一个虚伪的思想家。”
2008年6月14日,从晓波在新华网发表评论:《看“范跑跑”和媒体贴面热舞》,文章认为:““范跑跑”能在凤凰卫视的演播厅正襟危坐、侃侃而谈,这本身就会让受众分不清对错善恶。如果只要反人性,不道德就会得到媒体青睐的话,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会步芙蓉姐姐和“范跑跑”的后尘。”
2008年6月12日,著名反腐作家陆天明发表博客评论《此时此刻,必须把“范美忠”钉上历史耻辱柱》,文章指出:“震区的救灾工作还在关键时刻,许多条生命还埋在废墟中,在这个时候,只能有一个声音,就是:冲上去,救人!一切妨碍救人的言行,都必须视为“反人类”行为。如果在战争年代,可以被当场枪毙。最后,作者表示:在这一关键时刻,如此卑劣的“范美忠”必须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以正视听!”
2008年6月14日,凤凰网博友朱光兵晚对光亚学校的电话采访记录,采访纪录显示:“教育部门已经正式通知我们,将范老师的教师资格取消,范老师无教师资格,就如司机没有驾驶证,所以我们也不能再聘用他了”。学校的老师同时表示:“老师大部分认为他言论不当,不配作一个老师了;学生当中,也有说他好,也有说他不好的。但主要是学生家长反应强烈,表示不希望我们学校有这样“连母亲都不顾”的人来教他们的孩子。”范美忠则表示,他认为教育部的做法没有道理:如果是说他没有去救学生而自己先跑就不配当老师,那他觉得是违背了教师法,“有哪一条规定说教师要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学生”?如果说因为他写的《那一刻,地动山摇》中的第一段显示他不爱国,所以不能当老师,他认为也是无稽之谈。“不能因为我批判国家的问题,就说我不爱国;而且也不能以不爱国这个理由取消我的教师资格。”范美忠说,中国有太多的公民对行政部门的滥用权力不加以抵抗,但他不一样,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重点并不在我能不能胜诉,即使是付出丢掉工作的代价,我也要捍卫我的权利和言论自由。”
2008年6月15日,“乌有之乡”召开学者专家座谈会,郭林民、张玲玲等参加,会上部分专家认为:“范美忠想以此挫败整个主流道德!想撬翻整个人类道德!非常无耻!”;同时,“凤凰卫视是“扒粪机,把本来不需要讨论的话题大张旗鼓来讨论,使本来非常清楚的价值观搞混淆,更是非常可耻的!”,“那些支持范美忠的人,尤其无耻!”,“我们现在教育的成功是我们中华民族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英雄主义教育的结果!”,乌有之乡还专门开辟批判范跑跑专栏,并将“范所代表的自由主义”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与批斗。
2008年6月15日,新京报发表吴稼祥评论:《“范跑跑”亵渎“自由”》,文章指出:“范老师和他的学生们并不是一条木船上的普通乘客,而是有权利责任关系的法律主体:范老师代表学校对学生行使监护权,同时也有监护责任;学生们被家长委托给学校享受被监护权。在发生有生命危险的灾难性事件的紧急情况下,监护人有责任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助自己的被监护人。这种情况下的救助责任,和军人在战场上的责任没有两样。”“自由是与责任对称的。没有责任的自由只能是兽(猎杀)的自由或鼠(逃跑)的自由,而绝不是人的自由。”
2008年6月16日,以反对“伪科学”著称的评论人方舟子发表《范美忠如在美国铁定会被学校开除》,指出: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行业道德准则》规定:“必须尽合理的努力保护学生避免有害学习、健康、安全的情况”。这事如果发生在美国,范美忠铁定会被学校开除,而且这辈子别想再当教师了。原因很简单:他的所作所为非常不具有professionalism。
2008年6月1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是由他所在的学校自主决定的,而非教育部官方指令。王旭明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当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究的案例,如果范美忠准备上诉,我们将提供法律援助。”
2008年6月17日,都江堰光亚中学卿光亚校长在接受新快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都江堰市教育局16日上午再次找到他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面谈。“教育局领导向他表示,因为范美忠发表了不合适的语言,影响太大,现在口头要求学校解聘范美忠。”而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周泽邦则表示:“私立学校,解聘、聘用教师是他们的学校行为。”当记者追问“教育局是否要求解聘范美忠”一事时,周泽邦说了一句“我们依据职能行使教育管理”。都江堰教育局局长张庆当日告诉记者,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如果是都江堰市教育局发证,就由该局依据《教师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但据他们调查,范美忠并未向该局提出过办证申请。该局已责成光亚学校提供范美忠的有关证明,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2008年6月17日,扬子晚报发表评论《砸范美忠饭碗涉嫌权力的滥用》,文章认为:即便是范美忠的言行违背了“教师法”等相关法规,对他的处罚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以一种违法的手段来制裁另一种违法的行为,是法治社会的悲哀,文章同时引用中国政法大学何冰教授在其博客中撰文 “取消资格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之一种”,依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处理范美忠事件,至少要履行下列程序:一、进行事实调查,并形成证据。二、在进行处罚之前,实行听证;三、作出正式的处罚文书,告知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送达相关人范美忠。四、处罚文书中要告知范美忠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显然,在程序上,有关部门是严重违法的。
2008年6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叶志军评论《解聘范美忠就能以正视听?》,文章认为:解聘一个范美忠就能廓清教风、以正视听,却有些近于虚荣的乐观。身为一个曾经的北大高才生,如果真的滋生了为主流价值观所不容的思想,这又岂是开除几个教师所能解决的。
2008年6月18日,广州日报发表王文琦评论文章《社会宽容更有利于拯救范美忠》,认为:范美忠还是一个成长中的年轻人,他虽然已经年过而立,但尚没有形成完整、健全的价值观。他虽然博学多才,却不知道知识和才能对于人的意义。他虽然叫嚣自由,却孤立地理解自由,不懂得自由的真正内涵,更思扯不清自由与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如果说范美忠事件有其他超越其自身的价值,这种对社会宽容度的检验应该是其中之一。”
2008年6月18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党委书记王春梅在接受《信息时报》采访时表示,“我们以有这样的学生为耻辱!对学校开除他,我们表示赞成!”,同时,王书记表示:“范美忠毕业离校之后,就曾经在网上将他所认识的北大的老师轮流骂了一遍。在学校时他不好好学习,对老师也十分不恭敬!”
2008年6月19日,东方日报发表曹林评论文章《可别轻视范美忠的价值》,文章认为:范美忠暴露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暴露了自己人性幽暗的一面,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可以促使我们反省人性、反思道德、完善自身的机会。可就是这样一个极好的反思资源,却被伪道学和网络愤青们当作了一场树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同时,还发表了《有感于光亚校长希望骂那些修楼修垮的人》,提出房子倒塌时老师丢下学生独自逃生,这可能并非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人在危险降临时一种本能的求生反应——这种本能虽然不道德,但可以原谅,因为每个人身上也许都有这种本能,这种本能只是没有尽自己的道德责任去救助别人,并没有伤害到别人的利益。但建房子时偷工减料、用铁丝代替钢筋、水泥中掺沙土就不可原谅了,那不是求生本能,而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谋财害命,为了利益而置他人生命于险境之中。相比之下,最该痛骂的当然是那些修楼修垮的人。
2008年6月20日,鲁国平发表评论文章:《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无关乎法律程序和因言获罪!》认为:“如今虽然讲究依法治国,但并不表示制度和法制的漏洞就可以作为范美忠逃脱处罚的理由,在中国一般情况下都是碰到问题再寻求对策,即所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行政模式……”因此,“由于媒体爆炒和引发全民大辩论使范美忠成为标杆性的典型反面人物,适当处罚他对社会的影响却是具备极其深远的意义的!”
2008年6月20日,《中国青年报》编辑曹林发表评论文章《北大以范跑跑为耻丧失大学精神》,认为:北大在逃跑事件上可以表达自己的道德立场,可以批评自己的学生,但在“开除”问题上,应该坚守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价值立场,以母校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己的学生一边、以自由堡垒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由一边,为学生争权利,为自由争空间,拒绝行政权力干预教育自治,拒绝以言治罪。
2008年6月20日,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在镇江发表演讲时指出:“除他(范美忠)外,没有第二个老师跑!”,钱教授最后指出:“跑”却“不能辩解”,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具备羞耻感。“范跑跑”不仅跑了,而且面对那么多的媒体还“辩解”了,最要命的是“还用从北大学到的知识来辩解!”
2008年6月21日,新京报发表林达的文章《该解聘范美忠吗?》,文章以在美国911事件中的邱吉尔先生为例,指出:尽管其言论触及了美国民众的公愤,但所在的学校“仍然支持他应有的权利,因为必须坚持学术自由不受干预的原则”,文章提出:《教育法》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作为法律条文,它的定义是不明确的,什么是良好的思想?由谁来判断和界定?这样可能被随意解释的法律条文,才是值得关注的焦点。”
2008年6月2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少华文章《谁都没有以命换命的义务》,文章指出:“我不认为教师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挽救学生生命的义务。郭如果要求范做出这种牺牲,就是不应该的……”“《教师法》再修改,也不可能写入让老师牺牲自己生命来保护学生,只能更加明确强调老师保护学生的义务。”
2008年6月25日,广州日报发表心理学家张结海的评论:《我们对“不当言论”太宽容了》,文章以美国“詹姆斯•沃森”事件与“前哈佛大学校长拉里•萨默斯”事件,指出美国也是一个因言治罪的国家,文章最后指出:“不治他的“罪”,这就客观上等同于鼓励全体老师向他学习。”
2008年6月25日,南方人物周刊发表《一个“异端”的道德试验》,文章列举出范事件以来出来的种种评论,认为范已经成为了一个靶子,文章引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的观点,“范美忠检验了一下中国当下的道德观,我们发现,其实还是‘圣人化’。”
2008年6月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对范美忠事件发表看法,认为:“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同日下午,范美忠对此表态:自己不崇高,也不想崇高,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无耻。范美忠反而提醒教育部应该关注倒塌的校舍“建造这些校舍的官员和教育官员才最无耻”。
2008年6月2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网上开始了对于教师法与道德条例实施细则的大讨论。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范的一次奉献,然而,荆楚网则发表《保护学生安全教育部岂可推责?》,文章指出:与危房改造、学生安全意识等各个方面相比,教师保护学生安全处在这条链的最末端,所起的作用最有限,教育部此时更应该借着民意的威风,和相关部门一道,着手解决各类威胁师生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并且拿出具体的措施方针和时间表,将保护学生的链条做结实,做稳妥。
2008年6月29日,南方人物周刊采访光亚中学校长卿光亚,他分析范老师在网上的“先跑言论”是震后的“病态反应”,接近“痴人说梦”。采访中,他透露了范美忠如何进入光亚中学,以及在学校的种种表现。他同时强调:“学校距震中心也就15-20公里,当时房子像扇纸一样迅速在扇。那一小段时间里,人的头脑是空白的,我们许多老师的记忆里,半小时以后才想到自己的妈、孩子、老家。”,同时,他也认为:“范美忠说的也许是真话,但不善,不美”。

『伍』 请问这个人是谁啊求大神帮助

范美忠 1.人物简介 四川省隆昌人,1992年毕业于隆昌二中考入北京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到自贡蜀光中学当教师,不久他因为课堂言论辞职,后辗转深圳、广州、重庆、北京、杭州、成都从事媒体、教师行业,曾在《中国经济时报》、《南方体育》等媒体任编辑,发表过《追寻有意义的教育》、《〈过客〉:行走反抗虚无垃圾》、《〈风筝〉:灵魂的罪感与忏悔意识》、《用观念打败观念——读〈哈耶克传〉》,在天涯BBS,第一线教育论坛等都可以搜索到范美忠的文章。 [编辑本段]2.“范跑跑”得名原因 2008年5.12地震发生的时候丢下了学生一个人跑出了教室,5月22日并在天涯上发帖《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 震亲历记》一文,文中细致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时所做的一切以及过后的心路历程。 据描述,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 “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与学生有一段对话: 范:“你们怎么不出来?” 学生:“我们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看你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等反应过来我们都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我们才出来!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 范:“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 接着,范美忠对一位对他感到有些失望的学生说道:“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范美忠写道:“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这些话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论坛上炸开了锅。 因而得名——范跑跑 [编辑本段]3.范美忠大事记 2008年5月22日9:10,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亚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

『陆』 职作为姓时读什么

卜 商:春秋末温(今河南省温县)人,晋国学者。字子夏,孔子得意门人,为七十二著名弟子之一,以文学见称。孔子死后,卜子夏在孔墓守孝三年,之后即到西河(今河津一带)设教讲学,传播儒家思想,足迹遍布汾阳地区(南起河津、万荣、北至文水、交城),一直生活了55年。培养了不少治世人才。著名的有春秋战国时的吴起、李悝、公羊高、谷梁赤、段干木、田子方、禽滑厘等。魏文侯等尊他为师,常向他咨询国政。他精研《诗》教,明于《春秋》大义,兼通《易》、《礼》。晚年讲学西河,主张为人君者必读《春秋》,防止权臣篡夺。魏文侯亲咨国政,待以师礼。晚年丧子,悲伤过度,以致双目失明,定居辛封村(今阳村乡东辛封村)。死后葬于东辛封村南。唐贞观二年(628)朝廷下令全国把卜子夏的牌位放到孔子庙和孔子一同祭祀,并开始整修墓地。唐开元年间,被封为魏侯。宋度宗咸淳年间晋封卜子夏为“魏国公”。今有墓碑、祠堂。著有《卜子书》、《子夏易传》、《圣门十六书》、《周易卜商传》,与子游等人合著《论语》。卜 偃:春秋时晋国人,为晋献公掌卜大夫。所有大事举行前,都要由他预卜是否吉利。例如据《左传·哀公九年》载,狐偃劝晋文公出兵送襄王归周朝,文公命卜偃占了一卦,得到“大有之睽”,卜偃解释:“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天子降心以逆(迎)诸侯,不亦可乎!”晋侯于是采取了行动。卜 式:河南(今河南省洛阳)人,西汉官吏,以牧羊致富。武帝时,上书愿输家财之半助边,召拜中郎,派他在上林牧羊。只过了一年多,不但羊肥体壮,而且繁殖了很多小羊。武帝问他牧羊的秘诀,他说,铲除劣种,毋令败群。武帝觉得他的话颇有道理,武帝试令其治县,有政绩,赐爵关内侯。元鼎中,官至御史大夫。他以赏金悉助府库,仍布衣为皇家牧羊于山中。卜 静:字玄风,吴郡(今江苏省苏州)人,三国吴官吏。因博览群书而闻名江东,与同郡陆逊,名士顾邵、张敦齐名,官至剡令。卜 惠:江苏省宜兴人,明代名医。精于医术,曾任太医院御医。卜 谦:字伯让,颍上人。明永乐九年(1411年)举人。由太学入侍东宫(太子居住的宫院)讲书,接着调授工科给事中(掌管侍从规谏、稽查工部弊误等事的官员)。永乐十五年(1417年),随从皇太孙去南京监国,朝夕在身边诤言进谏,曾期望自己做个魏徵式的人物。后因父母双亡,在家守丧3年。宣宗继位后,赐卜谦正五晶官,织金衣两件,仍授予给事中官职,值班文华殿,为皇帝顾问。他曾向宣宗皇帝陈述10件国家大事,皇帝欣然接受。宣德十年(1435年),被提升为陕西省佥事,后又调任山东副使。因得罪了皇帝身边的宠臣,降为山西参议。后因足疾辞官还乡。著有《百孝歌》。人祀颍上乡贤祠。卜王羽:十六国时前赵匈奴后部人。少好读《易》,隐居龙门山,为郭璞所赞赏。后入仕为太常,不久升为平北将军,在随镇北将军靳冲攻打晋阳刘琨时,被击败。靳冲归罪于他,并被斩首。卜天与:吴兴余杭(今浙江省杭州)人,南朝宋将领。善于骑射,曾任宋文帝皇子射术教师。后官任广威将军,太子劭弑其父皇后,他挺身出战而身亡。卜天生:卜天与弟,南朝宋将领。少为队将,以武勇服众。因其兄死节,孝武帝时将其擢升为西阳王抚军参军。后升弋阳太守。因谋逆,被杀。卜名祖:吴兴余杭人,南朝宋将领。孔武有力,被刘裕召为队主,随刘裕东征西讨,以功封关中侯。卜长福:河南省人,唐代官吏。玄宗开元十七年,上《续文选》三十卷,授杭州富阳县尉。卜天福:洛阳人,元朝大臣。历任南京府史,工部主事、刑部郎中等职,累迁饶州路总管,以治行第一闻。后拜山南廉访使,厉风纪、清吏治。曾上“中兴济治策”,皆中时病。卜世臣:字大荒,一作大臣,号蓝水、大荒逋客,浙江省秀水人,明代学者、传奇小说家。磊落不谐俗,日闭门著书。有《乐府指南》、《山水合谱》等。另有传奇《冬青记》、《乞麾记》、《双串记》、《四劫记》等。卜大同:浙江省秀水人,明代官吏。嘉靖进士。初授刑部主事,累迁湖广布政使参议,镇压苗民反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时倭寇侵扰沿海,大同设策防御之。著有《备倭图记》等。卜舜年:字孟硕,江南吴江人,明末清初画家。工画,为董其昌等名家赞誉。明亡后佯狂而卒。临殁之岁,人有乞其画者,不署名,但题曰:“泥无身”。著有《云芝集》等。卜允照:江苏省丰县人,字履廷。读书精医,轻财好义。卜尔昌:浙江省钱塘(今杭州)人,字芗门,清代诗人。工山水,亦能诗。有《芗门遗稿》。卜道英:江苏省长洲(今苏州省)人,清代名医。精于医术,以幼科知名。子卜绍英,孙卜桂森,皆精幼科。卜善瑞:山东省费县人,字统万,清代医学家。精于医学。晚年著有《数验录》。卜祖学:浙江嘉兴人,清代医学家,著有《伤寒脉诀》。卜少夫:当代新闻界人士、政论家。江苏江都人。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新闻科。三十年代曾任嘉兴《民国日报》,南昌《真实报》,南京《新民报》、《扶轮日报》、《新京日报》编辑和采访主任等职。抗战时期任《巴城新报》香港特派员、香港《立报》编辑、广州《民国日报》、《武汉日报》、香港《大公报》战地特派员、记者。四十年代曾任贵阳《中央日报》资料室主任,重庆《中央日报》副总编辑,及中央周刊社编辑。1945年创办《新闻天地》杂志,他独力支撑《新闻天地》杂志达56年,创中国期刊刊龄之最。抗战后,任《中央日报》总编辑,上海《申报》副总编辑,中国新闻专科学校教授、复旦大学副教授。大陆解放前夕去香港,一九五一年发起成立香港《自由人周报》,1954年任香港联合书院新闻系教授。1965年创办《旅行》杂志。1978年任世华观光事业联谊会香港召集人。曾被增补为台湾“立法委员”。后为《新闻天地》社社长,《旅行杂志》社社长。在港台他最早反对“台独”,他原本疏离大陆,1990年起参与两岸和平统一大业。著有《经过阵痛》、《战地记者讲话》、《无梯楼杂笔》、《人在江湖》、《龙蛇走笔》、《我见我思》、《大地足下》、《日本军阀专政史》、《受想行识》等。

『柒』 姓卜的历代名人有哪几位

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为七十二贤人之一,以文学见称。孔子死后,他在孔墓守孝三年,之后即到西河(今河津一带)设教讲学,传播儒家思想,足迹遍布汾阳地区(南起河津、万荣、北至文水、交城),一直生活了55年,培养了不少治世人才,如著名的有春秋战国时的吴起、李悝、公羊高、谷梁赤、段干木、田子方、禽滑厘等人。

卜偃,晋献公时的掌卜大夫。掌卜大夫的职位就是在所有大事举行前,都要由他预卜是否吉利。

卜式,西汉官吏,以牧羊致富。武帝时,上书愿输家财之半助边,召拜中郎,派他在上林牧羊。只过了一年多,不但羊肥体壮,而且繁殖了很多小羊。武帝问他牧羊的秘诀,他说,铲除劣种,毋令败群。武帝觉得他的话颇有道理,武帝试令其治县,有政绩,赐爵关内侯。元鼎中,官至御史大夫。他以赏金悉助府库,仍布衣为皇家牧羊于山中。

卜静,字玄风,吴郡(今江苏省苏州)人,三国吴官吏。因博览群书而闻名江东,与同郡陆逊,名士顾邵、张敦齐名,官至剡令。

卜惠,明代名医。精于医术,曾任太医院御医。

卜舜年,字孟硕,江南吴江人,明末清初画家。工画,为董其昌等名家赞誉。明亡后佯狂而卒。临殁之岁,人有乞其画者,不署名,但题曰:“泥无身”。著有《云芝集》等。

卜少夫,当代新闻界人士、政论家。江苏扬州人。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新闻科。三十年代曾任嘉兴《民国日报》,南昌《真实报》,南京《新民报》、《扶轮日报》、《新京日报》编辑和采访主任等职。抗战时期任《巴城新报》香港特派员、香港《立报》编辑、广州《民国日报》、《武汉日报》、香港《大公报》战地特派员、记者。四十年代曾任贵阳《中央日报》资料室主任,重庆《中央日报》副总编辑,及中央周刊社编辑。1945年创办《新闻天地》杂志,他独力支撑《新闻天地》杂志达56年,创中国期刊刊龄之最。抗战后,任《中央日报》总编辑,上海《申报》副总编辑,中国新闻专科学校教授、复旦大学副
教授。大陆解放前夕去香港,一九五一年发起成立香港《自由人周报》,1954年任香港联合书院新闻系教授。1965年创办《旅行》杂志。1978年任世华
观光事业联谊会香港召集人。曾被增补为台湾“立法委员”。后为《新闻天地》社社长,《旅行杂志》社社长。在港台他最早反对“台独”,他原本疏离大
陆,1990年起参与两岸和平统一大业。著有《经过阵痛》、《战地记者讲话》、《无梯楼杂笔》、《人在江湖》、《龙蛇走笔》、《我见我思》、《大地足
下》、《日本军阀专政史》、《受想行识》等。

卜学亮,当今台湾著名节目主持人。

『捌』 范跑跑到底做了什么

范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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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范美忠,四川隆昌人,1992年毕业于隆昌二中考入北京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到自贡蜀光中学当教师,不久他因为课堂言论辞职,后辗转深圳、广州、重庆、北京、杭州、成都从事媒体、教师行业,曾在《中国经济时报》、《南方体育》等媒体任编辑,发表过《追寻有意义的教育》、《〈过客〉:行走反抗虚无垃圾》、《〈风筝〉:灵魂的罪感与忏悔意识》、《用观念打败观念——读〈哈耶克传〉》,在天涯BBS,第一线教育论坛等都可以搜索到范美忠的文章。现任职于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
在外媒的报道中将其称为Running Fan

范跑跑的得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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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地震发生的时候丢下了学生一个人跑出了教室,5月22日并在天涯上发帖《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文中细致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时所做的一切以及过后的心路历程。
据描述,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
“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与学生有一段对话:
范:“你们怎么不出来?”
学生:“我们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看你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等反应过来我们都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我们才出来!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
范:“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
接着,范美忠对一位对他感到有些失望的学生说道:“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范美忠写道:“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这些话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论坛上炸开了锅。
因而得名 范跑跑
在天涯BBS,第一线教育论坛等都可以搜索到范美忠的文章。
任职于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但现在已被停职。

附:范美忠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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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忠事件”大事记
2008年5月22日9:10: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亚中学教师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文章提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这番言论引起了网民的铺天盖地的批评与漫骂。同时,“五岳散人”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文章《自由与道德——从“范跑跑”事件说起》,“范跑跑”一词就这样出现了,并成为了范美忠在网上的另一个称呼。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106727.shtml
5月25日,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发表《我为什么写《那一刻地动山摇》》,对写贴的原因以及网友的批判进行了回应,然而网上批判范的文章仍然层出不穷,《范跑跑挑战国民容忍度,引发道德大批判》《“范跑跑”其实只是老师中的怪胎》《范跑跑无需道歉但须离职 》《还要请出“范跑跑”展示无耻吗》《范跑跑”,不要“拿无耻当聪慧”!》《范跑跑”是豆腐渣教师 》《“范跑跑”,难道你就不怕下地狱吗?》这些文章从各个方面对进行了批评。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106826.shtml
5月26日,北岸在凤凰博客上发表文章:《范美忠:给教师抹黑,让北大丢脸》,文章指出:“范美忠可耻并不在于地震时他的临阵脱逃,而是在于他逃生后还要对自己的懦夫行为大肆“宣扬”。”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476296-21.html
5月27日,奇虎论坛出现标题为《跑得比刘翔还快的范跑跑代言耐克》。帖中称,耐克公司认为在灾难中跑得最快、最热爱生命的范美忠老师,符合公司的宗旨,因此不顾当前众多中国网友对范美忠老师的质疑,果断邀请这位跑得最快的被中国网友笑称“范跑跑”的范老师作为耐克跑鞋形象代言人。不料,有网友随即将该帖转发至天涯、猫扑、网易、新浪等论坛,且将“B.T通讯社记者夏澈丹”等字隐去。由于原文以新闻形式展现,不少网友信以为真,纷纷痛斥耐克公司。更有网友以《是何居心?美国大公司请“范跑跑”代言耐克跑鞋》为题,将耐克与不久前遭遇抵制的家乐福相提并论,呼吁广大网友联合抵制耐克产品。呼吁很快获得响应。抵制消息通过QQ群、同学录等方式迅速传播。在记者收到的QQ群消息中,还有网友呼吁到当地的耐克专卖店抗议,QQ群消息中还附带有具体的抗议时间和方案。
http://tcren.org/forums/1053989/ShowPost.aspx
6月2日,张若渔在新华网发表评论:《一个普通老师眼里的范美忠》,以一个忏悔者的身份自白:“我要有多少的勇气、意志和祝福才能跟范美忠勒石为碑、泾渭分明?我清楚且痛苦地知道,我与范美忠的距离看似很远,其实又是那么的近,可能不过隔着一场地震。我扪心自问,如果我处在范美忠的位置上,我会怎么办?我是会像他一样兀自跑掉,还是会和学生生死与共?这个问题在心中被问了无数次,但我始终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以至现在,我已经拒绝回想和回答这个问题。我的恐惧和勇气一样强大,也一样渺小。”
http://news.163.com/08/0602/09/4DE16FC900012I5M.html
6月2日,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作出规定:“高考的监考老师在余震发生时,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才能离开考场”,“违反规定的,将给予停职或开除的处理。”
http://news.163.com/08/0603/14/4DH6FS3J0001124J.html
6月2日,人民网论坛发表评论《范美忠给国人出了个难题:我可以不做英雄吗?》,文章认为:范美忠的诚实让我们很为难,既要赞许其诚实的可贵,又要谴责其对“争当英雄”传统美德冲击。这怎么办呢?难道为了维护传统美德的尊严,而把范美忠的诚实一块谴责?这也不行!因为诚实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3&view=1&id=86534809
6月6日,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发表博文《“范跑跑”应该成为中国精英的一面镜子》,文章首先列举了著名的“泰坦尼克”号的沉没事件。指出:“在这起事件中,船长、众多的船员以及男性乘客,都和这条豪华邮轮一起沉入了大西洋底,冰海余生的人,多数却是最没有逃生能力的妇孺。”文章指出:“对精英来说,最大悲剧不是死于一场地震或者沉船,而是被公众所唾弃! ”“精英们其实应该认真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像“范跑跑”那样,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考虑自己太多了,考虑大众太少了?是不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攫取了太多本属于大众的利益?”,此后,许多文章都开始以泰坦尼克号为例,批判范美忠的行为。
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aspx?ID=110&articleId=8970
6月6日,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了《中国青年报》专访,认为:“在大地震中的其他教师都没逃,说明这是基本的道德,而范美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道德底线。”,“严格来讲道德规范和法律是可以相互转换的”,王教授还认为在这次大地震每个人都必须进行强制捐款:“很多人是把捐款当成善行,没有理解成责任和义务。他们不知道在特殊情况下,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更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善行,不捐献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范美忠)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
http://www.cyol.net/zqb/content/2008-06/13/content_2221836.htm

6月7日,凤凰卫视中文频道“一虎一席谈”播出《范美忠不顾学生逃跑是不是失职?》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范美忠事件出现重大转机。同时,在节目中反对范美忠的网络“评论家”郭松民对范大加指责与漫骂,被网民指责为“郭跳跳”“伪君子”,支持范美忠的人开始大幅上升。范所在的都江堰光亚中学校长电话表示:“范美忠爱职业爱学生,自己不会开除因言获罪的人。”范美忠在节目中对校长与学生做了有限道歉,但表示,“这并不代表我向我的观点道歉,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
http://v.ku6.com/show/cvbzc_gWWRJgWBGP.html
6月7日,范美忠做客腾迅网,与知名社会学家周孝正教授同时进行对话与采访,在节目中,范美忠再次解释了自己发表相关言论的背后原因,并表示,今后不再接受相应的节目与采访。
http://news.qq.com/a/20080607/000183.htm?from=814e.com
6月9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自由理念不容亵渎——我看范美忠之跑》的评论,文章认为:范美忠宣称“从利害权衡来看,跑出去一个是一个”是荒诞的,因为,第一,在那种情况下,作为教师的范美忠若能坚守岗位、组织学生有序撤退,或许可以挽救更多的生命。第二,就算只有一个学生因范美忠坚守岗位而逃出生天,而范本人牺牲了,但由于学生比他年轻得多,仅仅从生命的长度来算,这个学生的存活所保有的幸福量就很可能远高于范美忠的存活所保有的幸福量。同时,因为范美忠的行为会破坏人们传统的道德观,会让后来的人不幸福,所以,范是“打着自由之理念,打着自由的旗号否定美德与高尚,不仅是对自由的严重误识,更是对自由的亵渎!”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806090023.asp
6月12日,网友肝胆剑发表《范美忠无愧于北大》,文章记录了自己转变对范美忠认识的的心路历程,并指出:“我们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传统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与其实施的方式表面上无懈可击,合情合理,然而中间却存在着极大的漏洞”。此文章在北大校内引起广泛的争议,有人指出:1、北大向来以追求真理为已任,而真理并不为所有的人清醒认识,而绝对不屈服于所谓的“社会舆论”与口水;2、北大向来以反思社会为已任,范美忠以自己的方式引起了社会对于道德问题的大反思。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420698/?from=mb-39667301

6月12日,凤凰网发表评论《范美忠老师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指出:“我们一直在被谭千秋、瞿万荣这样的老师感动着,因为他们用行动告诉了我们“师德如山”。范先生痛恨现行的教育体制,希望能给基础教育带来一点新意这一点我们双手欢迎,可我们不希望看到是灾难面前您第一个逃跑的样子。一个人的思想再活跃,再前卫,可如果连一点点起码的师德都没有,连一丝人情味都没有了,那也只能是一个虚伪的思想家。”
6月14日,从晓波在新华网发表评论:《看“范跑跑”和媒体贴面热舞》,文章认为:““范跑跑”能在凤凰卫视的演播厅正襟危坐、侃侃而谈,这本身就会让受众分不清对错善恶。如果只要反人性,不道德就会得到媒体青睐的话,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会步芙蓉姐姐和“范跑跑”的后尘。”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06/12/content_8347434.htm
6月12日,著名反腐作家陆天明发表博客评论《此时此刻,必须把“范美忠”钉上历史耻辱柱》,文章指出:“震区的救灾工作还在关键时刻,许多条生命还埋在废墟中,在这个时候,只能有一个声音,就是:冲上去,救人!一切妨碍救人的言行,都必须视为“反人类”行为。如果在战争年代,可以被当场枪毙。最后,作者表示:在这一关键时刻,如此卑劣的“范美忠”必须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以正视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d54ecd01009qb1.html
6月14日,凤凰网博友朱光兵晚对光亚学校的电话采访记录,采访纪录显示:“教育部门已经正式通知我们,将范老师的教师资格取消,范老师无教师资格,就如司机没有驾驶证,所以我们也不能再聘用他了”。学校的老师同时表示:“老师大部分认为他言论不当,不配作一个老师了;学生当中,也有说他好,也有说他不好的。但主要是学生家长反应强烈,表示不希望我们学校有这样“连母亲都不顾”的人来教他们的孩子。”范美忠则表示,他认为教育部的做法没有道理:如果是说他没有去救学生而自己先跑就不配当老师,那他觉得是违背了教师法,“有哪一条规定说教师要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学生”?如果说因为他写的《那一刻,地动山摇》中的第一段显示他不爱国,所以不能当老师,他认为也是无稽之谈。“不能因为我批判国家的问题,就说我不爱国;而且也不能以不爱国这个理由取消我的教师资格。”范美忠说,中国有太多的公民对行政部门的滥用权力不加以抵抗,但他不一样,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重点并不在我能不能胜诉,即使是付出丢掉工作的代价,我也要捍卫我的权利和言论自由。”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4b3666701009ykd.html

6月15日,“乌有之乡”召开学者专家座谈会,郭林民、张玲玲等参加,会上部分专家认为:“范美忠想以此挫败整个主流道德!想撬翻整个人类道德!非常无耻!”;同时,“凤凰卫视是“扒粪机,把本来不需要讨论的话题大张旗鼓来讨论,使本来非常清楚的价值观搞混淆,更是非常可耻的!”,“那些支持范美忠的人,尤其无耻!”,“我们现在教育的成功是我们中华民族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英雄主义教育的结果!”,乌有之乡还专门开辟批判范跑跑专栏,并将“范所代表的自由主义”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与批斗。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6/200806/42790.html
6月15日,新京报发表吴稼祥评论:《“范跑跑”亵渎“自由”》,文章指出:“范老师和他的学生们并不是一条木船上的普通乘客,而是有权利责任关系的法律主体:范老师代表学校对学生行使监护权,同时也有监护责任;学生们被家长委托给学校享受被监护权。在发生有生命危险的灾难性事件的紧急情况下,监护人有责任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助自己的被监护人。这种情况下的救助责任,和军人在战场上的责任没有两样。”“自由是与责任对称的。没有责任的自由只能是兽(猎杀)的自由或鼠(逃跑)的自由,而绝不是人的自由。”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80615/14908892.html
6月16日,以反对“伪科学”著称的评论人方舟子发表《范美忠如在美国铁定会被学校开除》,指出:美国全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行业道德准则》规定:“必须尽合理的努力保护学生避免有害学习、健康、安全的情况”。这事如果发生在美国,范美忠铁定会被学校开除,而且这辈子别想再当教师了。原因很简单:他的所作所为非常不具有professionalism。
http://news.sina.com.cn/pl/2008-06-16/091815752824.shtml
6月1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是由他所在的学校自主决定的,而非教育部官方指令。王旭明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当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究的案例,如果范美忠准备上诉,我们将提供法律援助。”
http://www.newssc.org/gb/Newssc/meiti/cdsb/sm/userobject10ai1413080.html
http://news.cnnb.com.cn/system/2008/06/19/005638275.shtml

6月17日,都江堰光亚中学卿光亚校长在接受新快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都江堰市教育局16日上午再次找到他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面谈。“教育局领导向他表示,因为范美忠发表了不合适的语言,影响太大,现在口头要求学校解聘范美忠。”而都江堰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周泽邦则表示:“私立学校,解聘、聘用教师是他们的学校行为。”当记者追问“教育局是否要求解聘范美忠”一事时,周泽邦说了一句“我们依据职能行使教育管理”。都江堰教育局局长张庆当日告诉记者,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如果是都江堰市教育局发证,就由该局依据《教师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但据他们调查,范美忠并未向该局提出过办证申请。该局已责成光亚学校提供范美忠的有关证明,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http://news.xinhuanet.com/e/2008-06/18/content_8389283.htm
6月17日,扬子晚报发表评论《砸范美忠饭碗涉嫌权力的滥用》,文章认为:即便是范美忠的言行违背了“教师法”等相关法规,对他的处罚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以一种违法的手段来制裁另一种违法的行为,是法治社会的悲哀,文章同时引用中国政法大学何冰教授在其博客中撰文 “取消资格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之一种”,依据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处理范美忠事件,至少要履行下列程序:一、进行事实调查,并形成证据。二、在进行处罚之前,实行听证;三、作出正式的处罚文书,告知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送达相关人范美忠。四、处罚文书中要告知范美忠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显然,在程序上,有关部门是严重违法的。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806/0617_23_600813.shtml
6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叶志军评论《解聘范美忠就能以正视听?》,文章认为:解聘一个范美忠就能廓清教风、以正视听,却有些近于虚荣的乐观。身为一个曾经的北大高才生,如果真的滋生了为主流价值观所不容的思想,这又岂是开除几个教师所能解决的。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8-06/17/content_2225556.htm
6月18日,广州日报发表王文琦评论文章《社会宽容更有利于拯救范美忠》,认为:范美忠还是一个成长中的年轻人,他虽然已经年过而立,但尚没有形成完整、健全的价值观。他虽然博学多才,却不知道知识和才能对于人的意义。他虽然叫嚣自由,却孤立地理解自由,不懂得自由的真正内涵,更思扯不清自由与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如果说范美忠事件有其他超越其自身的价值,这种对社会宽容度的检验应该是其中之一。”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806/0617_23_600553.shtml
6月18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党委书记王春梅在接受《信息时报》采访时表示:,“我们以有这样的学生为耻辱!对学校开除他,我们表示赞成!”,同时,王书记表示:“范美忠毕业离校之后,就曾经在网上将他所认识的北大的老师轮流骂了一遍。在学校时他不好好学习,对老师也十分不恭敬!”
http://www.pdsdaily.com.cn/news/2008-06/19/content_856541.htm

6月19日,东方日报发表曹林评论文章《可别轻视范美忠的价值》,文章认为:范美忠暴露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暴露了自己人性幽暗的一面,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可以促使我们反省人性、反思道德、完善自身的机会。可就是这样一个极好的反思资源,却被伪道学和网络愤青们当作了一场树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同时,还发表了《有感于光亚校长希望骂那些修楼修垮的人》,提出房子倒塌时老师丢下学生独自逃生,这可能并非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人在危险降临时一种本能的求生反应——这种本能虽然不道德,但可以原谅,因为每个人身上也许都有这种本能,这种本能只是没有尽自己的道德责任去救助别人,并没有伤害到别人的利益。但建房子时偷工减料、用铁丝代替钢筋、水泥中掺沙土就不可原谅了,那不是求生本能,而是为了一己之私利而谋财害命,为了利益而置他人生命于险境之中。相比之下,最该痛骂的当然是那些修楼修垮的人。
http://cul.shang.com/Contents/Channel_3766/2008/0616/134940/content_134940.htm

6月20日,鲁国平发表评论文章:《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无关乎法律程序和因言获罪!》认为:“如今虽然讲究依法治国,但并不表示制度和法制的漏洞就可以作为范美忠逃脱处罚的理由,在中国一般情况下都是碰到问题再寻求对策,即所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行政模式……”因此,“由于媒体爆炒和引发全民大辩论使范美忠成为标杆性的典型反面人物,适当处罚他对社会的影响却是具备极其深远的意义的!”
http://www.lanews.com.cn/col305/col1003/article.htm1?id=801869
6月20日,《中国青年报》编辑曹林发表评论文章《北大以范跑跑为耻丧失大学精神》,认为:北大在逃跑事件上可以表达自己的道德立场,可以批评自己的学生,但在“开除”问题上,应该坚守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价值立场,以母校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己的学生一边、以自由堡垒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由一边,为学生争权利,为自由争空间,拒绝行政权力干预教育自治,拒绝以言治罪。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806/0620_23_608135.shtml
6月20日,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在镇江发表演讲时指出:“除他(范美忠)外,没有第二个老师跑!”,钱教授最后指出:“"跑"却"不能辩解",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具备羞耻感。"范跑跑"不仅跑了,而且面对那么多的媒体还"辩解"了,最要命的是"还用从北大学到的知识来辩解!"”
http://news.china.com.cn/chinanet/07news/china.cgi?docid=1702959822095701427,17007714254156917318,0&server=192.168.3.137&port=5757
6月21日,新京报发表林达的文章《该解聘范美忠吗?》,文章以在美国911事件中的邱吉尔先生为例,指出:尽管其言论触及了美国民众的公愤,但所在的学校“仍然支持他应有的权利,因为必须坚持学术自由不受干预的原则”,文章提出:《教育法》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作为法律条文,它的定义是不明确的,什么是良好的思想?由谁来判断和界定?这样可能被随意解释的法律条文,才是值得关注的焦点。”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806/0621_23_609658.shtml
6月2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少华文章《谁都没有以命换命的义务》,文章指出:“我不认为教师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挽救学生生命的义务。郭如果要求范做出这种牺牲,就是不应该的……”“《教师法》再修改,也不可能写入让老师牺牲自己生命来保护学生,只能更加明确强调老师保护学生的义务。”
http://news.21cn.com/today/zhuanlan/2008/06/21/4869728.shtml
6月25日,广州日报发表心理学家张结海的评论:《我们对“不当言论”太宽容了》,文章以美国“詹姆斯?沃森”事件与“前哈佛大学校长拉里?萨默斯”事件,指出美国也是一个因言治罪的国家,文章最后指出:“不治他的“罪”,这就客观上等同于鼓励全体老师向他学习。”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8-06/25/content_236046.htm
6月25日,南方人物周刊发表《一个“异端”的道德试验》,文章列举出范事件以来出来的种种评论,认为范已经成为了一个靶子,文章引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的观点,“范美忠检验了一下中国当下的道德观,我们发现,其实还是‘圣人化’。”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806/0626_23_618623.shtml
6月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对范美忠事件发表看法,认为:“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同日下午,范美忠对此表态:自己不崇高,也不想崇高,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无耻。范美忠反而提醒教育部应该关注倒塌的校舍“建造这些校舍的官员和教育官员才最无耻”。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806260041.asp
6月2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网上开始了对于教师法与道德条例实施细则的大讨论。舆论普遍认为这是范的一次奉献,然而,荆楚网则发表《保护学生安全教育部岂可推责?》,文章指出:与危房改造、学生安全意识等各个方面相比,教师保护学生安全处在这条链的最末端,所起的作用最有限,教育部此时更应该借着民意的威风,和相关部门一道,着手解决各类威胁师生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并且拿出具体的措施方针和时间表,将保护学生的链条做结实,做稳妥。
http://www.moe.e.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217&infoid=1214364294849397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806/0627_23_620183.shtml
6月29日,南方人物周刊采访光亚中学校长卿光亚,他分析范老师在网上的“先跑言论”是震后的“病态反应”,接近“痴人说梦”。采访中,他透露了范美忠如何进入光亚中学,以及在学校的种种表现。他同时强调:“学校距震中心也就15-20公里,当时房子像扇纸一样迅速在扇。那一小段时间里,人的头脑是空白的,我们许多老师的记忆里,半小时以后才想到自己的妈、孩子、老家。”,同时,他也认为:“范美忠说的也许是真话,但不善,不美”
http://news.sina.com.cn/s/2008-06-30/140215843185.shtml

『玖』 范跑跑简介

http://ke..com/view/1622870.html?wtp=tt

所有资料+评论

『拾』 卜氏寻根:爷爷字辈(君),父亲字辈(爱),本人字辈(明),现居江苏省兴化市大邹镇.求问属于哪一个分支

第一章卜姓起源
卜(Bǔ)姓源出有五:
1、出自姒姓,为上古夏禹的儿子夏启之后,以官名为氏。据《路史》载:“夏启有卜氏,又叔绣后有卜氏。”这是卜氏起源最早的一支。又据《风俗通》所载,夏时太康之弟封于莘(故城在今陕西省合阳东南),因其弟曾任占卜之官,其后以官名为姓,称为卜氏。;
2、出自姬姓,为周文王的儿子叔绣(周武王之弟)之后,以官名为氏。据《路史》所载,周文王之子滕叔绣曾任占卜之官,其后代有卜姓。古代大凡出猎、征战、风雨、年成、祭祀、婚丧、疾灾待事,都想预知吉凶,便采用卜甲和卜骨的形式来进行占卜。卜甲多用龟的腹甲或背甲,卜骨多用牛、羊、猪的肩甲骨。先把甲或骨钻上眼,然后再用火烧,从甲或骨上裂开的纹路来看是吉或是凶。
3、出自商、周代卜人之后,以官名为氏。据《姓苑》所载,周礼卜人之后,以官为氏。又据《风俗通》载,“氏于事者,巫卜陶匠是也”。商、周朝廷中专管占卜的长官称太卜,其地位相当于大夫,其属从官员称为卜人。他们的后裔有的以卜为姓,称为卜氏。故谓“氏于事者”,就是以从事的职业为姓氏。
4、出自春秋时卜筮官之后,以官名为氏。据《姓氏考略》、《通志•氏族略》等所载,春秋时晋国卜偃、秦国卜徒父、鲁国卜楚丘,皆为卜筮官,其后人以官名为姓,称卜氏。
三、迁徙分布
卜姓源起繁杂,先秦时期,除前文已述的卜姓人外,尚有春秋时鲁国大夫卜齿奇,晚于卜偃,而同样身为晋国掌卜大夫的卜招父,战国时有纵横家卜皮。可见在先秦时,卜姓人已分布于鲁(今山东省西南)、秦(今陕西省)、晋(今山西省)、楚(今湖北省)地。西汉有今河南省洛阳人卜式,东汉有东郡(今河南省濮阳)人卜己,桂阳(今湖南省郴州)宿贼卜阳,表明今两湖之地已有卜姓人入迁。魏晋南北朝时期,卜姓在今山西离石、湖南溆浦、河南洛阳形成大的郡望,并且已有卜姓定居今江苏、浙江等江南之地。隋唐之际,卜姓除继续繁衍于上述之地望外,已有卜姓人定居于中国的大西北,如唐代学者卜天寿为西州高昌(今新疆区吐鲁番)人。两宋之际,今四川、江西、安徽等地均有卜姓人定居。宋末元初,有福建宁化石壁村之卜姓徙居广东。明初,山西卜姓作为洪洞大槐树迁民姓氏之一,被分迁于今陕西、河南、宁夏、北京、天津等地。清代以后,山西等地之卜姓因谋生之故,迁于蒙古,对于山西人来讲,称为走西口。此际,南方卜姓已经在今华南、西南等地散居开来。如今,卜姓在全国分布较广,尤以安徽、广西、广东、内蒙古多此姓,上述四省之卜姓约占全国汉族卜姓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七。卜姓是当今中国姓氏排行第一百五十位的姓氏,人口较多,约占全国汉族人口的百分之零点零七。
四、郡望堂号
1、郡望
据《姓氏考略》记述:“晋卜偃,秦卜徒父,鲁卜楚丘,皆以卜筮官,其后所以为氏。望出西河、武陵、河南。”
西河郡:古代所指不一。春秋卫西境沿黄河,称西河,即今浚县、滑县等地。战国时黄河在今安阳东,故安阳可称西河,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子夏居西河教授”是也。魏取秦今陕西黄河沿岸地,置西河郡,则以晋陕间黄河为准,西岸为西河。汉有西河郡,有今内蒙伊克昭盟东部及晋西等地。魏时,北部为羌胡所得,仅有晋西,治兹氏,治所在今山西省离石(今汾阳市)。唐亦曾以汾州为西河郡。
武陵郡:汉置武陵郡,治所先在义陵(今湖南省溆浦南),包括今湖北西南部、湘西及黔、桂各一部。后移临沅(今常德西)。以后郡境渐次缩小。隋改临沅县为武陵县(今常德)。隋唐朗州武陵郡,均治武陵。以后武陵为鼎州、常德路、常德府治所。民国改常德县。
河南郡:汉置河南郡,即秦三川郡地,治所在雒阳(今河南省洛阳东北)。隋有豫州河南郡,唐为洛州河南府,辖境都远小于汉河南郡。元为路,明为府。
2、堂号
西河堂:闽粤始祖卜弼裔孙的堂号为“西河堂”望出西河,《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子夏就是卜商。卜商后代迁出山东的卜阡富,生八子,卜弼正是他的第八子。卜氏居闽,裔传粤,世系清晰。此外,卜姓的主要堂号还有:“忠烈堂”、“西河堂”、“中兴堂”等。
四、历史名人
卜 商:春秋末温(今河南省温县)人,晋国学者。字子夏,孔子得意门人,为七十二著名弟子之一,以文学见称。孔子死后,卜子夏在孔墓守孝三年,之后即到西河(今河津一带)设教讲学,传播儒家思想,足迹遍布汾阳地区(南起河津、万荣、北至文水、交城),一直生活了55年。培养了不少治世人才。著名的有春秋战国时的吴起、李悝、公羊高、谷梁赤、段干木、田子方、禽滑厘等。魏文侯等尊他为师,常向他咨询国政。他精研《诗》教,明于《春秋》大义,兼通《易》、《礼》。晚年讲学西河,主张为人君者必读《春秋》,防止权臣篡夺。魏文侯亲咨国政,待以师礼。晚年丧子,悲伤过度,以致双目失明,定居辛封村(今阳村乡东辛封村)。死后葬于东辛封村南。唐贞观二年(628)朝廷下令全国把卜子夏的牌位放到孔子庙和孔子一同祭祀,并开始整修墓地。唐开元年间,被封为魏侯。宋度宗咸淳年间晋封卜子夏为“魏国公”。今有墓碑、祠堂。著有《卜子书》、《子夏易传》、《圣门十六书》、《周易卜商传》,与子游等人合著《论语》。
卜 偃: 春秋时晋国人,为晋献公掌卜大夫。所有大事举行前,都要由他预卜是否吉利。例如据《左传•哀公九年》载,狐偃劝晋文公出兵送襄王归周朝,文公命卜偃占了一卦,得到“大有之睽”,卜偃解释:“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天子降心以逆(迎)诸侯,不亦可乎!”晋侯于是采取了行动。
卜 式 :河南(今河南省洛阳)人,西汉官吏,以牧羊致富。武帝时,上书愿输家财之半助边,召拜中郎,派他在上林牧羊。只过了一年多,不但羊肥体壮,而且繁殖了很多小羊。武帝问他牧羊的秘诀,他说,铲除劣种,毋令败群。武帝觉得他的话颇有道理,武帝试令其治县,有政绩,赐爵关内侯。元鼎中,官至御史大夫。他以赏金悉助府库,仍布衣为皇家牧羊于山中。
卜 静:字玄风,吴郡(今江苏省苏州)人,三国吴官吏。因博览群书而闻名江东,与同郡陆逊,名士顾邵、张敦齐名,官至剡令。
卜 惠:江苏省宜兴人,明代名医。精于医术,曾任太医院御医。
卜 谦:字伯让,颍上人。明永乐九年(1411年)举人。由太学入侍东宫(太子居住的宫院)讲书,接着调授工科给事中(掌管侍从规谏、稽查工部弊误等事的官员)。永乐十五年(1417年),随从皇太孙去南京监国,朝夕在身边诤言进谏,曾期望自己做个魏徵式的人物。后因父母双亡,在家守丧3年。宣宗继位后,赐卜谦正五晶官,织金衣两件,仍授予给事中官职,值班文华殿,为皇帝顾问。他曾向宣宗皇帝陈述10件国家大事,皇帝欣然接受。宣德十年(1435年),被提升为陕西省佥事,后又调任山东副使。因得罪了皇帝身边的宠臣,降为山西参议。后因足疾辞官还乡。著有《百孝歌》。人祀颍上乡贤祠。
卜天与:吴兴余杭(今浙江省杭州)人,南朝宋将领。善于骑射,曾任宋文帝皇子射术教师。后官任广威将军,太子劭弑其父皇后,他挺身出战而身亡。
卜天生:卜天与弟,南朝宋将领。少为队将,以武勇服众。因其兄死节,孝武帝时将其擢升为西阳王抚军参军。后升弋阳太守。因谋逆,被杀。
卜长福:河南省人,唐代官吏。玄宗开元十七年,上《续文选》三十卷,授杭州富阳县尉。 卜天福:洛阳人,元朝大臣。历任南京府史,工部主事、刑部郎中等职,累迁饶州路总管,以治行第一闻。后拜山南廉访使,厉风纪、清吏治。曾上“中兴济治策”,皆中时病。
卜世臣:字大荒,一作大臣,号蓝水、大荒逋客,浙江省秀水人,明代学者、传奇小说家。磊落不谐俗,日闭门著书。有《乐府指南》、《山水合谱》等。另有传奇《冬青记》、《乞麾记》、《双串记》、《四劫记》等。 卜大同:浙江省秀水人,明代官吏。嘉靖进士。初授刑部主事,累迁湖广布政使参议,镇压苗民反抗。官至福建按察副使。时倭寇侵扰沿海,大同设策防御之。著有《备倭图记》等。
卜舜年:字孟硕,江南吴江人,明末清初画家。工画,为董其昌等名家赞誉。明亡后佯狂而卒。临殁之岁,人有乞其画者,不署名,但题曰:“泥无身”。著有《云芝集》等。
卜允照:江苏省丰县人,字履廷。读书精医,轻财好义。
卜尔昌:浙江省钱塘(今杭州)人,字芗门,清代诗人。工山水,亦能诗。有《芗门遗稿》。
卜道英:江苏省长洲(今苏州省)人,清代名医。精于医术,以幼科知名。子卜绍英,孙卜桂森,皆精幼科。
卜善瑞:山东省费县人,字统万,清代医学家。精于医学。晚年著有《数验录》。
卜祖学:浙江嘉兴人,清代医学家,著有《伤寒脉诀》。
卜少夫:当代新闻界人士、政论家。江苏江都人。毕业于日本明治大学新闻科。三十年代曾任嘉兴《民国日报》,南昌《真实报》,南京《新民报》、《扶轮日报》、《新京日报》编辑和采访主任等职。抗战时期任《巴城新报》香港特派员、香港《立报》编辑、广州《民国日报》、《武汉日报》、香港《大公报》战地特派员、记者。四十年代曾任贵阳《中央日报》资料室主任,重庆《中央日报》副总编辑,及中央周刊社编辑。1945年创办《新闻天地》杂志,他独力支撑《新闻天地》杂志达56年,创中国期刊刊龄之最。抗战后,任《中央日报》总编辑,上海《申报》副总编辑,中国新闻专科学校教授、复旦大学副教授。大陆解放前夕去香港,一九五一年发起成立香港《自由人周报》,1954年任香港联合书院新闻系教授。1965年创办《旅行》杂志。1978年任世华观光事业联谊会香港召集人。著有《经过阵痛》、《战地记者讲话》、《无梯楼杂笔》、《人在江湖》、《龙蛇走笔》、《我见我思》、《大地足下》、《受想行识》等。

【卜姓宗祠通用对联】
〖卜姓宗祠四言通用联〗
源自夏代;望居河南。 ——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全联典出卜姓的源流和郡望,卜姓最早的记载是“夏启有卜氏”。见《路史》。
说诗彰教;输财助边。 ——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春秋时卫国人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与子游并列文学科。孔子死后,卜商居西河(今陕西省东部黄河西岸)教授,曾做魏文侯师。著有《诗序》、《易传》。下联典指西汉河南洛阳人卜式,以牧羊致富。武帝时,匈奴侵犯边疆,卜式上书,愿献家财一半助边。武帝召他为中郎,令他上林牧羊。一年后,羊肥,受到武帝称赞。后任缑氏令,赐关内侯,官至御史大夫。
说诗彰教;读易知微。——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春秋•孔子殁,卜商居西河教学。下联典指赵•卜[王羽],少研习易,能预知未来。
西河世泽;文学家声。——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全联典指春秋时卫国人卜商,字子夏,孔子弟子,以文学名。孔子死后,子夏云魏国西河(济水、黄河间)讲学。
赋梅御史;宰相家声。——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全联典指西汉卜式,河南省人,汉武帝时从业牧羊成为巨富,时值朝廷用兵进击匈奴,他上书,愿捐家财之半,为保卫国家疆土出力。汉武帝授其官职,他坚持不受,且又以20万银救助灾民,朝廷赏以重金,任为中郎,卜式将赏金悉归府库,仍布衣放牧于山中。帝令治县,颇有政绩,封关内侯,又拜为齐王太傅及丞相,武帝元鼎时,封为御史大夫。
文宗世泽;学绍西河。——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全联典指卜商,字子夏,春秋末晋国(一说卫国)人,孔子的学生,以文学见称。他精研《诗》教,兼通《易》、《礼》,为莒父宰。孔子死后,他到魏国西河讲学,相传《诗》、《春秋》等儒家经典是由他传授下来的。
〖卜姓宗祠五言通用联〗
诗传晋有夏;画题泥无身。——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春秋末晋国学者卜商(即子夏),温人。孔子弟子。为莒父宰。孔子死后,他到魏国讲学。李克、吴起都是他的学生。相传,《诗》、《春秋》等儒家经典,都是他传授下来的。下联典指明代画家卜舜年,字孟硕,吴江人。明亡后,佯狂卒。临殁之岁,人有乞其画者,不署名,但题曰:“泥无身”。
昆山标望远;涟水发源长。——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昆山”,典指今江苏省苏州昆山,卜氏昆山一世祖卜士安,原籍苏州府昆山县人。下联“涟水”,典指今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卜氏涟水一世祖卜士安,于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升任陕西西安府知府,占籍淮安府安东县(今天的淮安市涟水县)。其第三代卜玘和卜瑾在涟水各为产业繁衍后嗣。今江苏省淮海地区之卜氏皆其后裔。
〖卜姓宗祠六言通用联〗
宁海陨阳通判;余杭广威将军。——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吸代郧阳府通判卜怀,宁海人。父卒,母课其业。母卒,庐于墓,诏旌其门。后以岁贡官郧阳府通判。下联典指南朝宋将卜天与,余杭人。善射。元嘉中为广威将军。孝武帝时,谥壮侯。
〖卜姓宗祠七言通用联〗
河南输财达半数; 开璋治行第一闻。 ——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汉代御史大夫卜式的事典。卜式,河南人。以牧羊致富。武帝时,上书愿输家财半助边,召拜中郎。令牧羊上林。岁余,羊肥息,帝善之。元鼎中为御史大夫。下联典指元代饶州路总管卜天璋,字君璋,洛阳人。至元中为南京府史,屡迁饶州路总管,以治行第一闻。有《中兴济治策》,凡万余言。

〖卜姓宗祠七言以上通用联〗
仓箱广识,羡式祖丰盈。——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春秋末晋国学者卜商(即子夏),温人。孔子弟子。下联典指汉代御史大夫卜式的事典。卜式,河南人。以牧羊致富。
掌卜大夫,预知毕万后代;好易子玉,迥高廓璞前修。——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春秋晋国掌卜大夫卜偃的事典。下联典指赵太常卜羽,字子玉,少好读《易》,能前知,隐居龙门山。
钜野振家声,续署乌罗,文学渊源东鲁重;杭川为牧守,疆开太古,风规道理西河传。——佚名撰卜姓宗祠通用联 上联典指卜商,字子夏,春秋末晋国人,孔子的学生,以文学见称。他精研《诗》教,兼通《易》、《礼》,为莒父宰。孔子死后,他到魏国西河讲学,相传《诗》、《春秋》等儒家经典是由他传授下来的。下联典指宋代卜姓入杭始祖卜弼,世居山东巨野县,于宋嘉定七年(1214年),授任上杭县知县,创基于上杭胜运里太古村。他把西河郡卜氏优良家风传给了他的闽粤裔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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