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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办酒席限制

发布时间: 2022-03-12 12:06:15

⑴ 2021年国家禁止办酒席的公告

摘要 可以的

⑵ 我想知道学校可以借给老师办酒席吗而且在办酒席途中导致喝酒死亡,

学校借给老师办酒席属于个人行为,办酒席过程中出现喝酒致死后果,当然属于个人担责的,校方也存在部分责任,办酒席的人才是主要责任。

⑶ 教师可不可以大摆宴席

不可以,5月13日上午,记者从东方市纪委获悉,东方市第一小学教师符某杰身为中共党员而大摆“新居宴”被东方市纪委严肃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礼金,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据介绍,符某杰为东方市第一小学教师,中共党员。今年3月23日,符某杰以口头或电话的形式邀请亲戚、同事、朋友、村里邻居参加他在大田镇大田村宅院里的“新居宴席”。接到群众举报后,东方市纪委介入调查,据悉共有近300人参加宴席,符某杰收取2万多元礼金。

⑷ 八项规定处级以上领导摆宴席不得超过多少桌

中央八项规定没有明确限制领导干部摆宴席的具体桌数,只是各个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些出台了“限桌令”。比如湖南省规定:党员干部不办酒席,如“确需”办酒,原则上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

再比如广东省廉江市规定:要严格控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范围,党员、干部操办结婚、死亡等婚丧喜庆事宜,宴请规模要控制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内。 并明确表示,“副股级及其以上干部摆宴席超过10桌,或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

又比如:江西省莲花县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肆操办婚丧、升学、生日、乔迁等宴席的通知》,其中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酒席不得超过10桌。

知识拓展: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⑸ 高级教师摆喜酒有限制吗

目前教师还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毕竟教师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目前这方面主要针对的是公务员编制,所以不用担心。。

⑹ 教师违规操办酒席应受到什么处分

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系列,领取国家财政工资,那么教师违规操办酒席会有以下处分:

1、公职人员不履行报告手续或违规操办酒席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2、公职人员不履行报告手续或违规操办酒席的,每发生一起,对其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总分扣5分,并取消单位的评先选优资格;

3、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收取的礼金、礼品一律全额没收,上缴财政;

4、在查禁过程中,凡阻碍、干扰、打击报复监督检查人员的、不配合组织调查的,一律从重处理。

(6)大学教授办酒席限制扩展阅读: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条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存在违反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第八条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条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一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十三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⑺ 父亲,妻子都是事业单位人员,在编教师,婚宴请客是否有限制

2013年11月1日,《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开始正式实施。

1、规定提出: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

2、对于操办婚丧之事的流程,规定同样做出了约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3、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

(7)大学教授办酒席限制扩展阅读: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党员干部举行宴会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清正政治行为准则》第八条规定,不得脱离实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众、干部的关系。禁止下列行为:(三)大办婚宴、丧礼、喜庆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借机敛财。

第十三条。对违反这些标准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和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利用职务便利举办婚、丧、庆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任何人,在安排一个婚礼,葬礼或庆典,需要收集财富的机会或者有其他行为,侵犯国家利益,集体或人,从重或者加重处罚根据前款的规定,甚至被开除出党。

⑻ 2020年规定不让办酒席了吗

没有禁止办酒席,多数地区酒席禁令已经取消了。

2020年禁止办酒席主要是因为疫情的缘故,目前中国的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大部分地区完全可以摆酒席了。

不过新疆等地区,疫情再次反复,恐怕这个时间不是办酒席的最佳时期,建议在新疆地区的小伙伴再等等,等上级的通知再做决定。

(8)大学教授办酒席限制扩展阅读:

虽然说现在的疫情已经控制住了,但是并没有让疫情消失或者是研发出疫苗,疫情是有反弹的可能。防范疫情还是从你我做起。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为了别人的生命安全,在国家没有发布正式的接触疫情的通知之前,还是暂停举办酒席比较好。

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近日表示,如果各个国家能响应世卫组织的呼吁,采取国家层面的干预,各国都能动员起来,新冠肺炎疫情有望在6月结束。但这是基于各国采取积极措施的情况下做出的评估。蒋荣猛同样指出,全球合作共享才是唯一可能的成功之路。

⑼ 一般公务员办喜宴有什么限制规定

摘要 2021年公职人员结婚酒席桌数规定

⑽ 公务员 事业单位人员 结婚酒席不能超过多少桌

酒席夫妻双方合办30桌以内,分开办是每方20桌以内!不能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
实际上只要没人举报,不是很奢华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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