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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土地研究所教授

发布时间: 2022-03-16 17:38:37

㈠ 土地使用权到期 我们的房子该如何续期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近日正式对外公布,提出着手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意见的发布,如何缓解人们对地权续期的焦虑?房权地权不一致的矛盾该怎样加速破题?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办?

今年年初,在哈尔滨工作了5年的杨国光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50平方米的房子虽然面积不大,却让他感到满足。当时,他还没有考虑过70年以后房子的命运。

4月,温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一事引起了全国关注,杨国光也不例外。温州一位市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时却发现,所购买的房产因土地使用权已经过期无法过户。资料显示,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且土地使用证已经过期。一时,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要不要补缴地价款等,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不管20年还是70年,一旦到期,买下的房子会如何,又该做点啥?”想到这里,杨国光心里有些不踏实。他向律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待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属于业主。

温州的情况并非个例,在国内,深圳、青岛、重庆等地都存在类似问题。在青岛,一些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也只有20年或30年,其中部分土地使用年限已到期。

一些网友认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回到法律的源头妥善解决。

研究续期法律细则,是给群众的“定心丸”

对多数人来说,房子是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但土地在使用期满后该如何续期,却一直是法律上的一个“模糊点”。

黑龙江省闻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明说,早在物权法立法的时候,对土地70年大限后的处理就引发过广泛争论。最终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由于法律条文缺乏细则,对续期方式、补缴标准等未明确,公众对永久拥有住宅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土地使用权到期,部分城市进行了地方政府层面的探索,但缺乏顶层设计。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表示,物权法涉及的自动续期是一个重大问题,应在全国范围内有统一的法律解释。这个问题不能由地方政府来做,否则各地出现不同的规定,容易引发更多问题。

不少专家和网民对此次保护产权的意见持正面看法,认为是对民意的尊重和回应。作为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有恒产者有恒心,物权法明确了“自动续期”,而意见提出对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法律安排开展研究,并强调良好和稳定的预期。尽管没有出台具体内容,但特别重要的是,指明了要向有利于财产保护的方向进行制度设计。

制定细则还需“以民为本”

业内专家建议,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无法回避,需慎重对待。一方面,借助保护产权的意见出台契机,对续期的细则解释尽早提上日程,给出具体的法律注脚,消除“模糊空间”。另一方面,以“以民为本”为基本原则做好顶层设计,增强公众对国家相关制度的信心。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说,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关键是缴费问题。如何续期?有偿还是无偿?有两个办法:一是免费,让利给业主;二是费改税,不再收取出让金,而是由取得永久性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向国家缴纳税金。

“应把利益免费让给业主。”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曲文勇认为,购房者买房时房款已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付出的合理部分,即获得了相当于永久性使用权。从这个角度看,应让利于民,也符合意见“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要求。

网友呼吁,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就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做出详细司法解释,建议原则是自动免费续期,如果一定要收费,也应合理。

多位专家表示,把一次性缴纳土地使用权费用改为定期缴纳低额税收模式,也是自动续期的一种探索方式。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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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学院领导

左起: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集合教授
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志强副研究员
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
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郭富青教授
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李慧军老师 强力, 汉族,1961年10月27日出生,陕西彬县人。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经济法、商法。独著、主编、合作专著、教材10余本,发表论文30余篇。主要有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国家级教材《金融法》(独著 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司法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规划教材《金融法》(独著 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法》(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金融法教程》(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 司法部全国政法院校通用教材),《金融法》(专著 合著群众出版社1991年8月第1版),《中国经济法》(主编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1991年5月第1版,《保险法原理》(合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第1版)。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1、郭富青,男,1962年11月26日生,汉族,河南省开封县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西北政大学法学学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南京大学法学博士。自1986毕业留校后,一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职称,担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1年,应邀赴香港城市大学作访问学者半年,2002年晋升为教授职称,2005年担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
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陕西省司法厅重点建立项目法律服务团法律宣传咨询组成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特邀咨询员;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长期以来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尤其是致力于企业法、公司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较深的造诣。主要论著有《中国非公司企业法研究》、《合伙企业法论》、《商法学案例教程》、《公司法教程》、《企业法》等10部,并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经济法制》、《河北法学》、《社会科学家》等刊物,公开发表法学专业论文近60篇。其中有8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被收入《中国商法精粹》,1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其中产生广泛社会反响的代表作为《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诚信义务探析》(发表于《法律科学》2004年第3期);《从股东绝对主权主义到相对主义公司治理的困境及出路》(发表于《法律科学》2003年第4期);《论公司要约收购与反收购中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发表于《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建立我国拍卖法律制度初探》一文曾于1996年荣获中国社会科院法学研究所举办的“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学论文优秀奖;《论现代企业集团组织运行的法律机制》,1998年荣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建立我国商事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及营造社会信用环境的思考》,荣获2002年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论商法的立法模式》,荣获2004年中国法学会颁发的,中国商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2等奖。《地名资源商业化开发的法律秩序研究》,荣获2007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2、
李集合,男,1966年生于陕西省礼泉县,1989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今。主要从事合同法、房地产法、土地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与物业管理法协会理事。
主要著作有:《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独著)、《农业法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保障研究》(中国法学会2006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合著)、《土地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出版,副主编)、《合同法》(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出版,主编)、《监狱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并在《西北大学学报》、《宁夏社会科学》、《法学杂志》、《政法学刊》、《法律适用》、《理论导刊》、《河北法学》、《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㈢ 中国政法大学走出过知名校友

我是中国政法大学16级的学生,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关于政法界一把手,学校的招生就业网下的校友会中有很多知名校友,如喻中升、王雁飞、张雪飞等,还有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的海子,法大东南的小广场上有海子纪念碑。今天我就来讲一讲法大的知名校友。

王旭东,来自四川内江,是我校63级校友,2001年曾任广东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2003年1月人十届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学校的法大人刊物上详细记载了王厅长的故事,在中国当时的大背景下,家庭较贫困的他背水一战考上了大学,毕业正是文化大革命时期,一路艰苦努力奋斗直到获得成功,可以说是非常厉害了!

以上都是我校80年代的校友,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法大人一代一代传承,薪火相传,“师从法大门,当为法大人”

㈣ 中国政法大学的学术研究

自建校以来,中国政法大学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再到《反分裂国家法》、《物权法》的论证、研讨,直至最终通过,国家每一部重要法律的诞生和实施,几乎全都存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身影。
仅从1978年复办至2000年,该校就有1000余人次参加了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钱端升教授任“1954年宪法”起草顾问委员会主席,并率领学校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的多位学者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江平教授担任中国民法典起草立法专家小组组长;陈光中教授担任刑事诉讼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巫昌祯教授担任婚姻法修改专家小组组长,学校在共和国重要法律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进入21世纪,仅2006年一年,学校就受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机构的委托完成了《合伙企业法》、《反洗钱法》、《反垄断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多项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稿。 在法律思想与法治理念方面,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法律平等”的讨论,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及“法的本质”的再认识,再到“法治国家”的构成理论、“人权理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判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港、澳、台地区司法制度研究 ,这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法大学人总是扮演着理论策源地和推动力的角色。
国家法治建设放眼于世界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需要建立有比较眼光和能力的科学研究平台,中国政法大学率先开展德国法、美国法、欧盟法、日本法、韩国法的学术研究,开启了中国国别法学和比较法学研究的先河,不仅培养了在一批相关领域和相关国家享有盛誉的学者,而且推出了对国家进行跨国法治借鉴产生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在价值哲学、人民币汇率研究、近代思想史、全球化问题,社会心理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宗教哲学、学术批评等领域在全国同样具有重大影响。 截至2015年1月, 中国政法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1个 ,与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 司法部、光明日报社等部门共建的研究中心数十个,各类在编校级科研机构10个、法学类科研机构数十个。2013年,学校主导成立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成为第一批获得教育部、财政部认定建设的14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
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
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知识经济与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学研究院
法律史学研究院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证据科学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人权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法治政府研究院 学术论坛
学校开设有博闻论坛、名家论坛 、校友论坛、大使论坛等一系列大型学术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博闻论坛是学校一项历时长久的大型系列学术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赞助、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主办、校学生会承办,每一期论坛将邀请全球各领域的顶尖大师、当今时代的领军者作为嘉宾,通过与学生心对心的交谈分享人生传奇,讲述成功圣经。在这里,有巅峰思想的波澜壮阔;在这里,有妙语连珠的非凡智慧。
博闻论坛于2007年开办,已成功举行数十场,邀请到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运动员、政要等各领域的顶尖大师、时代领军者作为嘉宾,为法大学子呈现了一场场思想碰撞的盛宴,不仅提升了学校学术活动的层次,也更好地增进了校园学术文化的氛围。
馆藏资源
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是中国最早建成的以法律政治类图书为主的图书馆。该馆不仅收录了自1980年以来中国大陆几乎所有的法律文献与学术著作,还较为全面地收录了自晚清以来的各类法律出版物,包括法典、法规、判例辑纂等。校图书馆分设于学校的学院路校区和昌平校区,其中昌平主校区图书馆分为文渊阁和法渊阁两个分馆。
学术期刊
《政法论坛》: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2004版核心期刊、北大2008版核心期刊、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
《比较法研究》: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系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人文社科类综合性学术期刊,2007年9月创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哲学家李德顺教授担任主编。

㈤ 是不是读文的去上华南理工大学不是很合适,听说比较一般是么

华南理工大学,985,211院校之一。最著名的专业是:建筑学院、电信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它的前身是华南工学院。
所以是工科院校的属性,但是,作为华南理工大文科学生,有着985院校背景。毕业以后不管是考研还是找工作,都是很有优势的。
所以,除非学语言去外院,或者学传媒去中传大,综合院校来讲,华南理工还是很不错的。
希望你好好把握大学时光,加油!

㈥ 谢黎化学制药1618班他在学校的情况怎样怎样联系到班主任

北校区
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由原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装备与控制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三个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拥有材料加工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和机械工程(一级学科涵盖六个二级学科)、材料加工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等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设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国家级特色专业、广东省名牌专业)、机械电子工程(广东省名牌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安全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等9个本科专业。 2. 建筑学院:前身为创建于年的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建筑工程系,年并入国立中山大学工学院,年组建华南工学院建筑系。年成立综合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年建筑学院成立,由建筑学系,土木工程系和建筑设计研究院组成。年1月学校学科重新调整,土木工程系迁出,建筑学院由亚热带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筑系、城规划系、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南方建筑》编辑部组成。学院有1个国家培育的二级重点学科(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1个广东省一级重点学科(建筑学),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5个硕士点,3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规划、景观设计)。先后孕育了莫伯治、佘峻南、容柏生、张佑启、何镜堂、吴硕贤等六位院士,袁培煌、黎陀芬等九位国家工程勘察设计。 3. 土木与交通学院:成立于年1月,是由原土木工程系和原交通学院合并而成。有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7个本科专业,土木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名牌专业。 4. 电子与信息学院:前身是无线电系,创建于年。年,根据国际形势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以当时华南工学院无线电系为主,组建了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该院大部分师生调往成都。年,由我国著名电子学专家冯秉铨教授、徐秉铮教授及部分师生,恢复建立华南工学院电讯工程系(无线电系)。学院现有一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点,8个硕士学科点,其中通信与信息系统是我国第一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的信息类国家重点学科及华南理工大学&uot;工程&uot;首批重点建设学科。TCL集团总经理李东生,创维集团总裁黄宏生,康佳集团总经理陈伟荣等为该院毕业生。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年,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学院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含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生物医学工程;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理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是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是省级重点学科;4个本科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含无机非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装饰设计与新型材料、材料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其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是广东省名牌专业。 6.化学与化工学院:于年1月成立,由原化学科学学院和化工与能源学院合并而成。学院的基础和前身是 年全国院系调整时,由中南地区 4 所大学的化工系合并组建的华南工学院化工系。开设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化学生物学5个本科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为广东省名牌专业。 7.轻工与食品学院:年3月由华南理工大学原轻工与食品学院和资源科学与造纸工程学院合并而成。学院由国家与广东省共建,是首批进入“工程”、“工程”建设的单位之一,是我国轻工和食品工程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本学院的制浆造纸工程、制糖工程、食品科学学科均成立于 年,是华南理工大学学科历史最长、教学与科研实力雄厚的专业。 8.理学院 数学系:数学系坐落在校内风景秀丽的东湖畔,年华南工学院建校之初成立了数学教研室, 年建立工程数学系并开始招生;年力学教研组并入,改名为数理力学系,设应用数学、计算数学、应用力学三个本科专业。77年恢复高考并招收77、78级数学师资班(著名数学家侯一钊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数学力学和工程力学两个专业同时招生,在基础上于年成立数学力学系;年获得基础数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年分别成立了应用数学系和工程力学系;年,应用数学系、应用物理系、应用化学系合并为理学院;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年7月,在理学院应用数学系的基础上成立了数学科学学院。 现有三个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广东省名牌专业。学院现有“应用数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数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物理系: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于年由原应用物理系组建而成,按行政编制分为三个系和二个中心,即应用物理系、微电子学系、光息科学与工程系、物理实验中心和电子工艺教学实习中心。学院三个本科专业应用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技术)和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每年招生近人;设有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含博士后流动站)和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并在凝聚态、声学、光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和材料物理与化学等五个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在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和电路与系统等三个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 9.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年1月,其前身为年原华南工学院成立的自动化系。年自动化专业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省名牌专业。 10.电力学院:年由华南理工大学与当时的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联合共建。学院设有电力工程系、电力电子工程系、动力工程系等三个系,,毕业生以其专业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而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厚爱,供需比约1:6,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一直排在学校前列。 11. 工商管理学院:成立于 年,现设有决策科学系、工业工程系、管理学系、财务管理系、会计系、技术与经济管理系和场营销 7 个学科系,有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场营销和财务管理5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 本学院以本科教育为基础、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5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MBA)、国民经济学、会计学)。现有各种类型的在校学生多人,其中本科生多人,硕士研究生多人,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生多人,博士研究生50人。 建立了管理科学研究所、经济学研究所和工业工程研究中心。目前正在从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11项,其中重点项目两项、国际合作项目1项;正在进行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正在从事的省部级基金项目20项;正在从事的其他纵向和横向项目31项。其中与香港中文大学教师合作从事的研究项目有4项。3年以来,学院教师发表的论文多篇,其中在国内核心期刊和统计源期刊的论文近篇。整个学院的科学研究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其中教职工人。教师中有教授23人,副教授28人,研究生导师4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46人。至年九月,50岁以下的教师占80%,研究生毕业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博士毕业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3%.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结构趋于优化、素质较高、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除了利用整个学校的资源以外,学院现有一个教学楼和一个办公楼,共计平方米左右。其中普通教室(安装了投影仪)15间,多媒体教室5间,教室1间,电脑实验室1间,多媒体实验室1间。其中汕头校友楼(主要用于MBA的教学)所有教室和活动场所都具备了上网的条件和安装了空调。目前该院拥有期刊阅览室和图书室各1间,现有图书1万册,期刊种。 其主要优势表现在:(1)地处华南,尤其是广东,毗邻香港接近海外,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方,是发展工商管理教育的理想场;(2)华南理工大学是华南地区历史最悠久、学科配套最齐全和教学科研水平最高的工科大学,她所培养出的7万多学生是广东工业技术人才的主力,这些学生将是该院发展高、中级工商管理教育和培训的理想对象;(3)华南理工大学的工科背景和传统使她的工商管理学院具有了与一般综合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不同的特点,这就是学院与工业企业的关系密切,教师在解决企业管理问题方面具有很强的动手能力,在培养实用性企业管理人才方面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工商管理学院充分发挥以上优势,本着“开放、务实、求新”的学院文化和教学风格,致力于为华南地区经济发展提供高水平的研究型人才,致力于为企业培养大量高素质的应用型管理人才,努力为华南理工大学成为“华南地区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的摇篮”而发挥作用。在泛珠三角迈向“世界级经济圈”的同时,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也将向世界知名商学院不断迈进。 12. 思想学院:成立于年4月,是直属于学校的专门进行思想理论课教学与科研的二级单位。她是一个既年轻而又具有较长发展历程的新学院。 13.公共管理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年4月,由原与公共管理学院发展而来。下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两个系,一个MPA教育中心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决策与绩效评价研究所两个研究所。 学院现有一个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有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等五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一个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授权点。设行政管理一个本科专业。 14. 外国语学院:创建于年。有英语(科技英语方向)和日语两个本科专业。 15.体育学院:体育学院的前身为华南工学院体育教研室,始建于年,年改为体育部。经过50多年的辛勤耕耘,师资队伍、教学质量、训练水平、科研能力不断提升。年1月,学校根据发展的需要,成立了体育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开始起步。目前学院下设三个系、两个教学团队、一个广东省体育产业研究基地。学院现有一支专业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结构较为合理的体育师资队伍,有专职教师6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1人;有博士学位的5人,硕士学位的19人。承担着全校约3.9万名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体育教学、体活动和训练竞赛工作。
南校区
16.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是我国高等学校最早从事计算机科研与教学的单位之一。年开始计算机科学研究工作,年设立计算机专业,年成立计算机系,年成立了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工程4个本科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广东省首批名牌专业。 17.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于年成立,位于风景秀丽的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现有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3个本科专业,其中生物工程专业为广东省名牌专业。近两年,保送研究生中大部分人顺利通过了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生物领域国内拔尖机构的面试,占学院保研人数的90%。 18.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和环境科学与工程设计研究院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有环境科学(含环境健康与安全方向)、环境工程(含建筑环境与设备方向)和给水排水等三个本科专业共五个培养方向。 19.软件学院:成立于年11月,是直属的38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拥有华南地区唯一的软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 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于年7月,设四系二中心:“新闻传播系”、“文化传播系”、“品牌传播系”、“艺术传播系”和“教学实验中心”、“人文素质教育中心”。4个本科专业:传播学(跨媒体新闻方向)、编辑出版学(网络传播与电子出版方向)、学(品牌传播方向)、数字媒体艺术。 21. 艺术学院:成立于年7月16日,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年招收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同年增设艺术设计学和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并招生,年开始招收艺术设计学硕士研究生。艺术学院现有两个二级学科---音乐学、舞蹈学。首任院长为二级教授、音乐学博士。学院现有高级职称教师16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30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余人。附设有华南理工大学青年交响乐团和交响管乐团、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合唱团和舞蹈团。 22.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年7月16日正式成立,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首任院长为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葛洪义教授。年11月17日,该校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创办知识产权学院。年11月17日,该校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创办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法学院合署办公,法学院党政机构兼为知识产权学院党政机构。 23. 经济与贸易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位于风景宜人、设施优良、管理先进的广州大学城,是华南理工大学目前规模最大,重点发展的学院之一。学院设有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工程、旅游与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7个学系和相应的7个本科专业,有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工程与经济发展、物流工程与管理、电子商务工程与应用、旅游管理等9个硕士学位点,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等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点,金融工程与经济发展、物流工程与管理等2个博士学位点。截至年底,学院有在校本科生人、研究生人、博士生50人,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31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超过70%,其中不少人具有国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或较长时间的国外学习工作经历。另外,学院聘请了6位国内外的知名学者和银行家、企业家为教授或顾问教授。学院重视学术和对外交流。先后成功举办了“广州(小谷围岛)金融”和“中美旅游发展”等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学院每学期均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目前已与美、英、日、澳和香港地区的一批著名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与教育合作关系。学院与地方部门、金融机构、国内外业内的著名企业有着广泛和密切合作。 24.设计学院:设计学院成立于年5月,由本校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的工业设计与图学研究所、艺术学院的艺术设计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新型建筑材料与装饰设计专业方向等组建而成。学院设有“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其中“工业设计”专业在年开始招生;“艺术设计”(含空间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综合艺术与材料表现,陶瓷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五个方向)专业在年开始招生。目前,学院在读本科生多人。学生在校期间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修读其他专业的辅修、双专业或双学位。近年来,学生参加国内外的设计大奖赛均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工业设计”、“设计艺术学”两专业均为硕士点,在读硕士研究生50多人。学院现有教职工60多人,教授5人、副教授18人、高级工艺美术师1人、中级职称27人、初级职称3人,其中专任教师50多人,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0多人。学院有一个国家级的教学团队;学院的CAD实验教学中心是机械基础教学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组成部分;学院还拥有电脑设计室、天光画室、综合材料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陶瓷设计等专业教室和实验室。 25.国际教育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于年7月16日挂牌成立。 学院下设学院办公室、招生及项目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对外汉语教学办公室以及跨文化传播研究中心。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接受过专门训练,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富有进取精神。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几乎所有教职员工都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中,行政人员当中在海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约占80%,教学人员当中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的达30%,有的还曾在海外从事过国际教育等领域的研究,经验相当丰富。目前,华南理工大学的留学生教育已形成多种类、多层次的格局。在学科建设、教学体系、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教学管理等方面都适应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并具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特别是科技汉语(IT汉语),商务汉语等特色课程已被实践证明是切实有效并符合我校实际的。学院除提供长、短期的普通汉语课程及上述特色课程外,还开设广东话、老人文化游学团、中国文化系列、预科培训以及冬、夏令营等汉语文化课程。学校各专业都招收留学生,重点推荐的专业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城规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力工程、空调工程、机械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工商管理、国际贸易等。

㈦ 民法四先生是那四个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江平,中国人民大学佟柔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家福教授、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被法学界尊称为“民法四先生”。
简单介绍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主要著作有:《中国大网络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沉浮与枯荣》(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等。
中国人民大学佟柔教授,(1921.6. - 1990.9.),满族,辽宁北镇人,中共党员。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主编《民法原理》、《继承法教程》,合编《民法概论》。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泰斗”。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主要著作有:《民法通则简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中国民法学》(副主编之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问题》;《论国家所有权》;《中国民法讲义》(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等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家福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原所长、研究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教材编写课题组编委会委员,男,1931年2月生于四川省南充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第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主要著作:.《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合著);《专利法基础》(合著);《中国专利法》(合著);《合同法》(合著);《现代中国涉外经济贸易法》(合著);《现代中国民法论》(主编);《民法学债权》(主编);《中国土地法理论与实践》(合著);《经济法诸论》(合著);《经济法要义》(主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物权法中海域物权的立法安排》等等。
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1933年生,河北威县人。1950年即参加工作,196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成功者研究会高级顾问、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暨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文科分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董事会董事、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兼任法律顾问和律师工作。2000年11月离休。主要著作:《民法》(主编)、《民商法原理与实务》、《疑难合同案例研究》、《市场经济与法律》;《民法原理》(合著)等等。

㈧ 城建与楼市的做客嘉宾

按做客栏目顺序排列
周天勇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赵锡军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
辛向阳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二部副主任、社会学家
王小映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院
石述思 《工人日报》社会周刊编辑部主任
舒可心 中国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社会学家
刘辉 《家事律师在线》栏目主播、资深律师
芦玉芝 北京盛利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曹圣明 北京曹圣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土地法专家
于凌罡 北京蓝城公司董事长、北京民间合作建房发起人
于贵红 北京润土咨询董事长
左美云 中国人民大学智慧养老研究专家
窦涵琳 某餐饮公司经理
程占军 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解志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牟玉静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院
王洪臣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
缪冬塬 博天环境集团副总经理
周孝正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杨燕绥 清华大学教授
顾云昌 高级城市规划师、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执行主席、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理事长、住建部城镇住宅研究所所长、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文波 生态人类联合会理事长
寇有观 生态人类联合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主席

㈨ 卫宪法的相关事件

卫宪法做到了拥有数亿资产的企业。后贠岩峰等操纵部分基层腐败干部,无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非法拘禁卫宪法、强行收缴企业全部资产,并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员岩峰(贠岩峰)。卫宪法奔走在运城、太原、北京,四处投告。在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委及政府严令督办下,非法拘禁案有了突破性进展,三名官员中的两名被判罪名成立(判决书扫描件另发)。运城市纪检委高度重视零元转让案,成立专案组、一月内先后两次双规了时任常务副县长赵建新 。所有迹象显示,卫宪法在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即将翻身。
但是就在这关键时刻,赵建新离奇自杀,线索断裂,十八大之后,新领导班子展示了雷霆般的反腐决心和闪电般的查办速度。卫宪法内心感到万分激动。中央电视台关于微博63小时秒翻正厅级高官的报道激起卫宪法这位技术主义者内心深处本能的好奇心与求知欲。
卫宪法觉得以他对技术的悟性一定能够让微博成为他加速翻身的武器。并且,亡命天涯的6年时间,给了他太多的素材可以讲述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既然别人可以63小时用微博秒翻正厅级干部,退一万步来说,他的微博总是可以在63天拿下贠岩峰这样一个县级干部。更何况,长期的孤寂让这位饱经风桑的老人有一种强烈的表达欲望。于是,在2012年12月4日,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那天,开通了微博,在微博上陈述冤屈。
2012年12月08日,有位神秘蓝衣人进入卫宪法的房间,之后卫宪法神秘失踪。一个民营企业家被整的倾家荡产,现在连人不见了踪影,他能否有翻身的机会,目前一切都不得而知。 卫宪法事件被报道后,在论坛里,20小时内100多万点击回复,引起广泛关注,微博转发热议,众多网友纷纷跟帖评论,一时之间成为热门话题事件。
有钱无势是肥羊,客居异乡无米粮。起床工作天未亮,勤奋工作养不起老娘。与人为善多思量,买块切糕泪两行。
社会只有和平发展,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背后是不是还有更多更复杂的问题, 需要我们深究
天空应该是一片蔚蓝的,有了这样的事情便成了浑浊一片。 一个被搁置的民营企业
事实上,卫宪法试图讲述的,是一个亿万富翁如何在权力面前沦落为流浪汉的故事。而这样的故事,此前已经有多家媒体进行过报道,在平陆县当地,他的故事也并不是什么秘密。
据了解,1986年,山西平陆县民政局出资5万元在当地曹川乡曹河村成立一家名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后称煅烧厂)的集体小企业。但由于煅烧厂效益不佳,1989年1月,平陆县民政局下属单位曹川乡民政办与当地的铝矾土煅烧技术专家卫宪法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载明,当时煅烧厂的总价值为7.9万元;同时合同约定,承包期为8年,至1996年12月31日到期。承包期间,卫宪法每年上交纯利润4.3万元,同时约定合同期满后增值部分归卫宪法所有。
1996年年底,承包合同到期后,卫宪法打算放弃继续承包,但时任曹川镇民政办负责人说服卫宪法,按照原合同内容口头协议继续承包。
1998年3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财清字(1998)第9号文件,要求各地集中清理转制名为集体企业实为个体企业的企业。同年,平陆县也出台平清办(1998)第4号文件,要求甄别清理出的属于私营个体性质的32家企业,限期办理变更企业性质和税务登记等手续,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也位列其中。
据资料显示,截至1998年7月30日,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的注册资本金已由最初的5万元增加到890万元,总资产达1658万元,在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中,约有885万元为卫宪法个人出资,为此,在平陆县集中清理挂靠集体企业及名存实亡集体企业的过程中,煅烧厂被甄别为私营个体企业。
但是,煅烧厂却最终没有办理企业改制手续。按照卫宪法的说法是,时任曹川镇党委书记让他给政府掏200万,他没有答应,所以就搁置了下来。
到2006年,煅烧厂总资产已经超过5000万元,并依法取得了5个采矿权证,可采资源价值数亿元,全部为卫宪法承包期间投入产生的回报。然而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几年前的转制搁置却开始给他和他的企业带来根本性的毁灭。
从亿万富翁到亡命天涯
2006年11月23日,身在外地的卫宪法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被要求赶回县里,参加对煅烧厂终止承包合同并进行清产核资的会议。
对于这一过程,卫宪法在接受检方询问时有着详尽描述:我到了县政府会议室,会议已经结束了……潘长青(时任平陆县分管民政工作副县长,清产核资领导组组长-记者注)对我说,清产核资的决定已经公告,不能改变,厂子必须交回,合同必须终止。并翻着他手中拿着的文件后几页说,如果你不配合,就要采取强制措施。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当时卫宪法和潘长青发生了权大还是法大的争执,潘长青说,在平陆就是权大,不信你试一试,这厂你非交不行。
当晚,卫宪法被逼迫在终止承包的合同协议上签字,随后为了防止其不配合清产核资工作,时任平陆县民政局局长赵科省安排该局时任副局长杨建勇,将卫宪法非法拘禁于三门峡,几天后又转在平陆县宾馆,先后非法拘禁长达一月有余。
在卫宪法被非法拘禁期间,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被强行清产核资。2007年4月13日,潘长青主持召开政府联席会议,确定终止卫宪法对煅烧厂的承包合同。21日,平陆县民政局发文,免去卫宪法在煅烧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5月18日,平陆县民政局再次发文,任命平陆县齐力矿业有限公司法人贠自林为煅烧厂厂长、法人代表,煅烧厂由齐力公司代管。
而2006年,平陆县清产核资组强行终止卫宪法承包合同的其中一个理由则是卫宪法把企业转包给齐力公司,造成煅烧厂经营十分混乱。
2008年12月,平陆县政府决定将卫宪法原承包的企业改制。2009年11月8日,齐力公司将该企业改制为平陆县新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平陆县民政局以零值转让价款将煅烧厂永久转让给新盛公司,这其中包括现价值数亿元的5座黏土矿。
新盛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为贠自林。有消息称,不论是齐力公司还是新盛公司,其实际控制人都是贠自林的儿子--时任平陆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贠岩峰。目前贠岩峰因虚假出资罪已被逮捕,但据此前的媒体报道,贠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一夜之间被扫地出门,倾家荡产的卫宪法开始了他的上访之路,几年来多次到运城、太原、北京的信访和纪检部门上访举报,但期间也遭遇到了各种危险。他在微博中说,2006年到现在,我没睡过几个好觉。公园的树丛中、没有窗户的小旅馆我都躲藏过,冬天在树洞、仓库下盖着报纸抵御寒风。夏天,在24小时店呆过,实在困得不行就趴桌旁睡。有一天夜里,实在没地方敢去就躲在野外的山包包里。
但卫宪法并没有灰心,这一次,他将希望寄托到了微博。
一条织了四天的围脖
今年12月4日,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那天,卫宪法开通了微博,他准备讲讲我的故事。
卫宪法的代理律师潘茂华说,中央电视台关于微博63小时秒翻正厅级高官的报道激起卫宪法这位技术主义者内心深处本能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卫宪法觉得以他对技术的悟性一定能够让微博成为他加速翻身的武器。并且,亡命天涯的6年时间,给了他太多的素材可以讲述一系列精彩的故事。既然别人可以63小时用微博秒翻正厅级干部,退一万步来说,他的微博总是可以在63天拿下贠岩峰这样一个股级干部。更何况,长期的孤寂让这位饱经风桑的老人有一种强烈的表达欲望。
在卫宪法开通微博的短短4天时间里,他只发了12条博文,却拥有13余万粉丝。12月5日,在他发出的博文中有一条这样写道:2011年10月,签发抢矿文件的时任常务副县长赵建新被双规,他老婆也被关了起来,我看到了一线曙光。数日后,双规被解除。不到一个月,赵建新再次被双规。几天后,12月10日,赵建新在双规期间离奇死亡,案件停滞不前。
这条博文发出的第二天,卫宪法在北京的租住处即遭到陌生人的闯入。
潘茂华律师说,卫宪法开通微博陈述冤情以来被一路追杀,三天换两个宾馆,有神秘陌生人两番成功闯入。
尽管此前关于卫宪法的遭遇在国内各大媒体多有报道,但卫宪法开通微博自述经过,揭露黑幕,无疑更具杀伤力。
潘茂华说,卫宪法曾和自己说起过,关于赵建新的故事他还打算写这样一条博文:明天是赵建新的周年忌日,平陆官方讣告宣布赵建新是'逝世';按照平陆县委宣传部的口径,他的离奇死亡是自杀;按照运城市纪检委的通报,赵建新死亡期间因铝矾土厂改制收受贿赂被双规接受调查。赵建新因受贿畏罪逝世?多大点事要去死?不会是被灭口吧?没什么比丢了命更可怜。人死不结仇,可怜了孤儿寡母,可是有些人却用赵建新的尸骨来铺自己的富贵平安路。如果赵建新有罪,罪不至死。如果赵建新无罪,就应该还他一个公道。
有消息称,在贠岩峰控制的新盛公司获得煅烧厂5座黏土矿的过程中,时任常务副县长的赵建新曾在多份文件上签字,并被指有利益关联。2011年底,赵建新被调查并自杀后,新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平陆县水利局副局长贠岩峰也因虚假出资罪被逮捕。
这只是卫宪法在微博中试图提出的一个疑问,事实上,他无疑有更多的疑问要提。
譬如,2006年,煅烧厂被清产核资时,卫宪法以私企名义办理,后为了办手续方便登记在煅烧厂名下的5座黏土矿被认定是煅烧厂的附属分支机构,一并收归平陆县民政局所有。但到2009年煅烧厂改制,平陆县民政局将其转让给新盛公司时,清产核资领导组做出的煅烧厂负债情况则称:截至2009年2月28日煅烧厂企业净资产为负4111余万元,而对这5座价值达数亿元的黏土矿并未作价评估,煅烧厂也因此被零元转让。
与此同时,新盛公司在取得原煅烧厂全部资产后,并未在原厂进行煅烧深加工生产,而是挖掘贩卖黏土矿,目前原厂房设备已经基本废弃,其中一座矿山也已作价2400万元变卖。如果煅烧厂属卫宪法所有,零元转让行为无疑违法,即使该企业不属卫宪法所有,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不仅如此,2010年10月29日,夏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卫宪法被非法拘禁一案,今年5月,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赵科省、杨建勇犯非法拘禁罪,但免于刑事处罚。而作为时任清产核资领导组组长的潘长青却并未被追责。同时身为公务员的贠岩峰出资办企业,被司法机关以虚假出资罪逮捕,如今却能够取保候审……凡此种种,都是卫宪法无法理解,也无力解答的,他希望通过一个更广大的平台,获得更多人的关注,进而还原一个更彻底的真相。
于是,他开通了微博。然而,他也再一次将自己置身于险境。
等待戈多
12月6日,一名操运城口音的男子突然闯入卫宪法在北京居住的一家宾馆的房间,看到房间里还有他人后借故离开。这一变故让卫宪法意识到了某种危险。
在当天的微博中,卫宪法连发3条博文,描述自己的危险处境,其中一条说,如果我的微博有24个小时没有更新,可能我就见不到大家了。我还是很害怕,但我没有办法,从2006年到现在,我已经遇过好几次这样的事情了。
随后,卫宪法在朋友协助下离开这家宾馆,辗转入住一家部队招待所,但是,他的这种预感仍然在一步步地成为现实。8日下午,卫宪法与外界通的最后一个电话是,告诉他的亲戚,自己放在房间的包不见了。随后,他的手机再也无法打通。宾馆的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下午的15时50分左右,有一名蓝衣人从容地走进了他的房间。
卫宪法的儿子卫相宇告诉记者,因为忍受不了整日担惊受怕的日子,自己的母亲和父亲离婚了,自己的妻子也和他离婚了。几年来,父亲为了告状,东躲西藏,换了100多张电话卡,但基本上都能联系到,而这一次已经几天联系不到父亲了,所有亲戚朋友也都联系不到他,目前他们已经向当地警方报案。
12月8日,卫宪法更新的最后一条博文是:我想加个V,但加不了。我是个流浪汉,没单位开介绍信。只有这张身份证。它来得不容易。本来办证最长3个月就够了,但我足足等了9个月。
这一次,卫宪法需要等待多久,我们不得而知……(中国网/中华工商时报) 山西省平陆县亿万富翁亿万资产零元转让事件调查
山西省平陆县,地处山西省南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在夏朝和周朝时,被称为虞国,平陆境内,地质构造复杂,矿藏丰富,现已探明的矿产资源种类达26种,总储量达20亿吨以上。尤其是煤、铝、铁、硫、石膏、硅铜、大理石等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
60多年前,中学语文课本上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60多年后,“山西亿万富翁遭非法拘禁 亿元资产被零元转让”一事,又一次让这个县城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处。
网络显示:卫宪法,山西省平陆县人,铝矾土煅烧技术专家。1989年,卫宪法承包了经营不景气的煅烧厂,合同约定期满增值部分归卫宪法所有。1998年,官方确定该厂为私企。但因卫宪法不愿掏被官员讹诈的200万元,而未能及时变更企业性质。
在卫宪法拥有数亿资产的企业后,贠岩峰(员岩峰)等操纵部分基层腐败干部,无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非法拘禁卫宪法、强行收缴企业全部资产,并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贠岩峰。随后卫宪法开始奔走在运城、太原、北京,四处投告。在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委及政府严令督办下,非法拘禁案有了突破性进展,三名官员中的两名被判罪名成立。运城市纪检委高度重视零元转让案,成立专案组,一月内先后两次双规了时任常务副县长赵建新。但就在这关键时刻,赵建新离奇自杀,线索断裂。
2012年12月4日,第12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受微博63小时秒杀正厅级高官报道鼓舞的卫宪法开通了微博,在微博上陈述冤屈。
2012年12月08日,有位神秘蓝衣人进入卫宪法的房间,之后,卫宪法神秘失踪,生死不明。
一场离奇的经历,一段血泪的控诉,卫宪法的经历一经媒体披露,即在网上博得了无数人的眼球,很多人在对此卫宪法的经历报以同情之余,也在寻求真相到底是什么?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远赴山西省平陆县,就该事件展开了深入调查,却发现,此事别有洞天。
法制网记者 马岳君
亿万富翁还是负债累累?
赶到到平陆,已过腊八,街上的人们已开始准备置办各种年货了。
与热闹的县城相比,位于县城以东30多公里外的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却是一副萧索荒凉的景象,也许只有荒芜的厂房、生锈的设备,才会记得厂子曾经的辉煌。
谁是真正的承包人?
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是1986年11月13日平陆县计划委员会《关于成立“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的通知》(平计工(1986)第64号)批准建立的,成立之初是由平陆县民政局拨款和原曹川乡(后改为镇)民政办筹资负责开办,工商登记为集体企业。
1989年1月,乡民政办与煅烧厂职工卫宪法签订《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利润承包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主体:“发包单位:曹川乡民政办 简称甲方,承包单位:本厂卫宪法 简称乙方”,
主要条款:“一、甲方提供煅烧炉两座,场地15.96亩,房屋六间,价值7.9万元。二、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财产,在承包期内保本保值。三、承包期限为八年(1989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13日)。五、每年上交纯利润4.3万元,分两次交清。每年五月底前交1.5万元,次年元月十五日前交2.8万元。八、合同期满增值部份(原文如此,应为‘分’)归乙方所有。”
落款:“甲方单位:曹川乡民政办(章),代表人:梁贵发(签字),乙方单位: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代表人:卫宪法(签字)。”
1989年7月15日,平陆县民政局下发了《平陆县民政局关于卫宪法同志任职的通知》,卫宪法被任命为该厂厂长。
对于承包合同,一份由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赵旭东、李永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等教授们出具的《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书》(下文简称论证书一)中认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利润承包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合同履行期内,以及在合同履行期满时,曹川乡民政办只对煅烧厂保值部分享有收益权,所有的增值部分全部归卫宪法所有。”
与此同时,另一份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梅夏英、黄勇等教授们出具的《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书》(下文简称论证书二)则认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利润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但《合同》主体双方是曹川乡民政办和煅烧厂,财产增值部分应当是煅烧厂的法人财产。实际经营者(指卫宪法)作为承包方的代表不能侵犯企业法人财产权。”
记者随即查阅了相关资料,198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承包经营必须由企业经营者代表承包方同发包方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为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全面负责”,“企业经营者的年收入,视完成承包经营合同情况,可高于本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的1至3倍,贡献突出的,还可适当高一些。”
不过,卫宪法依旧认为,自己就是承包人,厂子的增值部分就应该是属于他的,不但如此,平陆县里很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包括县民政局的人。
卫宪法是不是亿万富翁?
谁是承包人的问题,可以先放置一边,因为,如果不是卫宪法,此事件就没有调查讨论的必要了,就先假定是卫宪法。
下面就要来弄清楚第二个问题:卫宪法究竟是不是亿万富翁呢?换句话说,煅烧厂究竟又值多少钱呢?
按照前期的一些报道和卫宪法的说法,到2006年,煅烧厂资产已经过亿,后被政府强行无偿收走。
然而在采访中,当地政府却表示,截止2006年,煅烧厂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时任煅烧厂供应科科长,在厂子工作了六七年的郑广秀对记者说:“煅烧厂的效益当时确实很不景气,厂子也欠了很多债,工人的工资、原料的运费都支付不了。而卫宪法长期不在厂子里,说是出去搞融资去了,其实是出去躲债去了。”
看到厂子效益实在不景气,郑广秀最终选择了跳槽。
然而,时任煅烧厂副厂长的蒋文江,在之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却有着另一份说辞,“虽然老卫经常外出看病,银行的贷款也快到期了,但厂里的生产经营状况很好,资金也很充足。”
“蒋文江是卫宪法的亲妹夫。”对此,郑广秀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查阅了煅烧厂近几年年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平陆县工商局的一位老同志告诉记者,要看懂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里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首先要明确几个简单的财务概念,“资产”、“负债”、“净资产(又叫所有者权益)”、“利润与亏损”,“简单地说,资产就是企业一共有多少钱,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负债就是外面欠了多少钱,净资产就是资产减去负债,即企业值多少钱,如果净资产为负,就是所谓的资不抵债;利润与亏损就是当年赚了多少钱或者赔了多少钱。”
报告书显示:1994年,利润11.9万元;1995年,利润6.48万元;1996年,亏损7.3万元;1997年,亏损为11.04万元;1998年,亏损8万元;1999年,亏损8万元;2000年,亏损1.1万元;2001年,亏损152万元;2002年,利润10万元;2003年,资产总额2130万元,负债1494万元,净资产总额636万元,亏损额43万元。(2004、2005年煅烧厂未进行年检,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给出的理由是当时找不到卫宪法。2006年,卫宪法将煅烧厂转承包给齐力公司(即卫宪法后来状告的员岩峰的公司)后,齐力公司进行了补申报,本文在此未采用)。
从这份年检报告中,可以看到,从96年以后,煅烧厂就是亏多盈少,净资产到2003年底也就只有几百万。
2006年,平陆县煅烧厂清产核资组给出的结论更让人瞠目结舌:截止2006年年底,煅烧厂资产总额为22067242元,企业负债高达4300多万,净资产为—1900多万。这其中还未包括齐力公司提出的3000万债权债务纠纷(工作组当时意见,齐力公司的债权待经司法程序确定债权具体数额后,再另行处理)。
据了解,2006年11月27日,清算组通过平陆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平陆铝矾土煅烧厂进行债权申报核实,从11月28日至12月4日,提出申报的共355家,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大部分债权,有煅烧厂出具的借条,但却没有入账,4000多万的债务,煅烧厂账面上只有900多万。
从附录的债权明细中,记者看到,借款种类包含借款、贷款、押金、工资、土地租赁费、饭费等各个方面,数目最大的为平陆农行的申报数1700多万元,账上却只有360万元,数目最小的为一名叫庄学荣申报的工资60元。
之后,审计部门对煅烧厂的财务审计出了11项问题,其中金额最大的一项就是,农行贷款800万元的资金去向,企业银行存款账面未体现。
“审计结果出来后,卫宪法就又找不见了,煅烧厂的账本也不见了,”一位参与当年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平陆公安局曾对此立过案,后来不知为何又不了了之。
粘土矿权归属归谁
既然煅烧厂净资产,为什么卫宪法会称自己坐拥亿万资产呢?卫宪法表示,煅烧厂名下还有五个粘土矿,但是,2006年资产核资时,未对此采矿权进行评估。
卫宪法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承包煅烧厂后,先后以曹川镇柏崖低耐火粘土矿、曹川镇郝刘庄耐火粘土矿、曹川镇曹河耐火粘土矿、曹川镇朝阳坡耐火粘土矿、曹川镇冯家底耐火粘土矿的名义办了5个采矿证,五个矿区总面积2.6278平方公里,保有铝矿石总储量达300.03万吨(当时,以粘土矿的名义采集铝矿石,在平陆当地很普遍,2008年,山西省一次非煤资源整合已将此事纠正),按照现在的铝矿石价格,几个粘土矿总价值早已达到数亿。
卫宪法说,采矿证在他承包时,是没有的,这是他以私企名义办理,后“为了办手续方便才登记在煅烧厂名下”的,属于煅烧厂的增值部分,应该归他所有。
有人曾对此事打了比方,“老卫承包煅烧厂就好比一个人租房子,他租的时候房子里只有一张床,后来老卫自己掏钱添置了家具被子,你不让他租房子的时候,不能把人家的家具被子也要走吧。”
对此,《论证书一》也认为,“按照承包合同第八条规定,承包经营增值部分均属于为(应为卫,原文如此)宪法所有,卫宪法取得的采矿权当然也属于卫宪法所有。”
事情的真相是否真的如此呢?
2011年11月17日,运城市纪检委对此事立案调查后,运城市国土部门给运城市纪委的一份《关于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下属五座矿山采矿权权属问题的核查报告》中这样写到:“九十年代初,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刚起步,无证开采现象较为普遍。平陆县煅烧厂成立后,生产范围是开采曹川地区境内铝矿石,自采矿石,自己煅烧,实际上也是一种无证开采行为。八十年代后期,国家强调规范程序,有序开采,开始实施采矿许可证制度。但因私挖滥采问题由来已久,在具体工作中,大多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逐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顺序。在此背景下,1990年至1997年,平陆县煅烧厂先后取得五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总生产规模每年8.5万吨,保有总储量300.03万吨。”
运城市国土部门得出的结论是,“五座矿山的采矿权应属于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集体所有。”理由一:“从登记情况看,五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申请单位均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申请登记表使用的均是山西省集体矿山企业采矿申请登记表;采矿权人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厂。”理由二:“法律上,国家在1998年以前,法律规定的采矿权取得方式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通过审批,无偿获得,不允许个体开采“国家不开采的小矿床”,直到1998年《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后,才允许个体性质的企业办理小矿床采矿证。”理由三:“从储量上看,按照有关规定,五座矿山不属于零星分散的矿产,只有集体企业才可以取得如归规模的采矿权。”
一位从事矿山开采工作的朋友向记者进一步解释说,2006年煅烧厂的采矿许可证与如今交过资源价款获得的采矿证不同,主要特点,一是煅烧厂的采矿许可证是无偿获得的,二是这种许可不是把整个矿山都许可给了采矿者,而是每年许可了一个开采量上限,可以少了,但不能多了,三是这种许可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两到三年,到期后,被许可人可向国土部门提出延续,能不能继续被许可,要视情况而定。
“简单一句话,”这位朋友说,“煅烧厂获得的,就是一个一年可以开采8.5万吨铝矿的一项权利,而按照当时的铝价,全开采出来,一年也就是几百万的毛利。”
于是,有人也打了个比方,“老卫租了房子,通过装修、购买家具,让房子增值了,增值部分应该是他的,但是,房子的地皮因为国家政策涨价了,不能算是他的吧?”
同时,《论证书二》中,则有这样的表述:“煅烧厂改制前其所取得的采矿许可权,仅仅是一种行政许可,不具有‘用益物权’的性质,不能进行转让,所以该等不能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查阅了煅烧厂近几年年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平陆县工商局的一位老同志告诉说,要看懂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里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首先要明确几个简单的财务概念,“资产”、“负债”、“净资产(又叫所有者权益)”、“利润与亏损”,“简单地说,资产就是企业一共有多少钱,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负债就是外面欠了多少钱,净资产就是资产减去负债,即企业值多少钱,如果净资产为负,就是所谓的资不抵债;利润与亏损就是当年赚了多少钱或者赔了多少钱。”

㈩ 赵红梅的介绍

赵红梅,女,汉族,1964年5月生。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副教授;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土地学会法学分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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