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刑法学副教授
A. 江西财经大学刑法研究生导师听说喻晓玲教授教的好能介绍一下吗
教的很好
B. 常鹏翱的个人履历
郑州大学法学学士(1996);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2003) 1996-1997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工作
2003-2008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先后被聘为助理研究员、副教授。
2005年6月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聘为兼职教授、法律硕士导师;2005年10月被河南大学聘为硕士生导师。2006年3月,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同年4月担任民商法教研部主任
2006-2008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2009年1月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
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访问学者(2004)
瑞士弗来堡大学访问学者(2007) 《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法律出版社2007年
《不动产登记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 “物权法之形式主义法律传统的历史解读”,《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
“论物的损坏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关联——一种功能主义的诠释”,《法律科学》2005年第1期;
“论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台湾《月旦民商法》第8期;
“物权变动规则的体系化——评《物权法草案》第二章”,《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
“物权法中的权利证明规范”,《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2期;
“体系化视角中的物权法定”,《法学研究》2006年第5期;
“异议登记的制度建构——法律移植的微观分析”,《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
“有公法目的之财产行为的法律属性——以公务悬赏为分析对象”,《财产法暨经济法》第8期,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出版,2006年12月;
“论法律行为解释与解释规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7年第6期;
“善意取得的一体化及其限度——一种功能主义的分析视角”,台湾《月旦法学杂志》第146期,2007年7月;
“民法中的物”,《法学研究》2008年第2期;
“《法学研究30年:民法学》”,《法学研究》2008年第3期;
“不动产登记簿的制度建构”,《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
“事实行为的基本规范”,《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
“另一种物权行为理论”,《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2期;
“不动产登记法的立法定位与展望”,《法学》2010年第5期 《物权法的展开与反思》获第5届“胡绳青年学术奖”提名奖

C. 江西财经大学的法学通论有陈凌,谢红星,吴德昌这三个老师,这三个老师哪个给分高啊
陈凌,吴德昌分数滴,我同学修了才80分,其实豆星星,郑洁都不错。分数也高
D.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队伍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队伍,
可上学校官网查看教师简介。
有详细介绍。
祝你好运。
E.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怎么样
1984年7月14日,江西财经大学决定在经济学系下设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3月16日,学校决定调整部分教学系,成立经济法系,原经济学系的经济法专业教师和部分行政人员组成经济法系。1999年5月,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9月,学校决定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现下设法律系、民商经济法系、行政法系三个教学系和比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刑法研究所、行政法研究所,以及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院办公室、分团委等机构。
该院现有职工49人,其中专任教师42人,占全院教工的85.7%。在专任教师中,教授8人,占专任教师的19%;副教授11人,占专任教师的26.2%;讲师23人,占专任教师的54.8%。在专任教师中,35岁以下24人,占专任教师的57.2%;35—40岁的8人,占专任教师的19%;40岁以上的10人,占专任教师的23.8%。并且35岁以下的教师中除1人为双学士外,均具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目前拥有博士6人,在读博士8人;同时还在校内外聘请了十多名固定的具有博士和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现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人才1名,江西省学科带头人2名,江西省骨干教师8名,良好的梯队建设已经形成。
F. 江西财经大学刑法学研究生选什么研究方向更好
那里的带头人是张国轩,现任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他在中国刑法方面还有些成就,所以我认为你可以选择中国刑法学。当然如果其方向更为具体,比如有经济刑法学,那选择这个更好吧。
G. 张国轩的个人履历
1986年7月毕业于南充师范学院(现西华师范大学)政治系,获哲学学士学位;
1991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年被评为讲师,
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
2000年晋升为教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 授,经济法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2009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获法学博士学位 。

H. 徐光华和柏浪涛的刑法谁讲的好
徐光华
徐光华是一位地道的本土派,其学历经历主要是在国内,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教授,亦是兼职律师。徐光华对刑法的诠释角度与柏浪涛不同,其主要是从实证的视角来解读刑法,关注的是现实运用中的法律。因其兼职律师,经常代理案件,所以对实务中的做法比较了解。
徐光华发言客观,尊重事实,平稳从容,低调谦虚,举的案例较新颖,所讲内容都与知识相关,徐光华在对刑法的阐释中更多的是结合刑事政策与社会背景,告诉你在当时的情况下社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立法者的价值倾向是什么样的,争议的实质是什么。徐光华的讲解,可以让人学懂刑法,学会如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徐光华简介:
徐光华,男,中共党员,1981年出生于江西南昌县,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I.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一届有多少人
1984年7月14日,江西财经大学决定在经济学系下设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3月16日,学校决定调整部分教学系,成立经济法系,原经济学系的经济法专业教师和部分行政人员组成经济法系。1999年5月,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9月,学校决定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现下设法律系、民商经济法系、行政法系三个教学系和比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刑法研究所、行政法研究所,以及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院办公室、分团委等机构。
该院现有职工49人,其中专任教师42人,占全院教工的85.7%。在专任教师中,教授8人,占专任教师的19%;副教授11人,占专任教师的26.2%;讲师23人,占专任教师的54.8%。在专任教师中,35岁以下24人,占专任教师的57.2%;35—40岁的8人,占专任教师的19%;40岁以上的10人,占专任教师的23.8%。并且35岁以下的教师中除1人为双学士外,均具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目前拥有博士6人,在读博士8人;同时还在校内外聘请了十多名固定的具有博士和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现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人才1名,江西省学科带头人2名,江西省骨干教师8名,良好的梯队建设已经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