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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教授讲康德

发布时间: 2022-04-16 09:37:07

⑴ 桑德尔:什么是正义(What is Justice)

)”。桑德尔教授系美国哈佛大学政府系讲座教授、美国人文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他的学术论著包括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Justice: A Reader,The Case against Perfection: Ethics in the Age of Genetic Engineering,Public Philosophy: Essays on Morality in Politics,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等等。本次讲座由高研院和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研究所联合主办。本期讲坛由复旦大学特聘教授、高研院院长邓正来教授主持;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哲学研究所所长童世骏教授和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哲学系主任万俊人教授担任评论嘉宾。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钱颖一教授、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研究所所长韦森教授、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刘建军教授,以及高研院专职研究人员刘清平、顾肃、林曦、纳日碧力戈、吴冠军、陈润华、孙国东、沈映涵等参加了此次讲坛。在正式演讲开始前,邓正来教授做了开场讲话。他欢迎各位同学和老师的到来,并简要地介绍了桑德尔教授。接着,现场播放了桑德尔教授的一段精彩的讲座视频,过后,桑德尔教授正式登上演讲台为复旦的同学们作了一场期盼已久的演讲。桑德尔教授首先感谢同学们的到来,期待今晚能够了解同学们的所思所想,与同学们相互学习。由于同学们都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他相信大家对正义问题会有非常丰富的见解。桑德尔教授描述了理解正义的三种进路。第一种进路认为,正义意味着为最多的人谋取最多的快乐,也就是哲学家杰里米00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式的功利主义所持的观点。第二种进路认为,正义不单单指人民福祉的最大化,它毋宁是一个关乎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尊重和安全的问题。这即是约翰00罗尔斯(John Rawls,1920-2002)式的自由主义所支持的观点。第三种进路认为,正义不是最大化人们的福祉或GDP,也不是尊重个人选择的权利。正义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在一个“追寻美德”的社会中,这样将促使人们追求更有价值的目标。阿拉斯代尔·查莫斯·麦金泰尔(Alasdair Chalmers MacIntyre,1929-)便是这种观点的支持者。接着,桑德尔教授对三种正义观的优劣进行了分析。考虑到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过于抽象,桑德尔教授引入了现实中的一个救生船的故事作为例证。一艘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船上的四名船员由于缺乏食物和水,急切地盼望着救援的到来。然而许多天过去了,救援一直没有来。其中的一名船员,他是一名孤儿,在船上做侍者,因为喝了海水已经病倒了。为了能够维持生命,另外的三名船员最后把这位生病的侍者杀死并吃掉,最后成功地获救,回到了英国。因为杀害了那位男侍者,他们回国后被逮捕,面临法庭的宣判。讲完这则故事,桑德尔教授给同学们提了一个问题,即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给这三个人判刑,他们是否有罪?现场听众踊跃地举手发表观点,围绕着集体的快乐是否高于个人的快乐,以及是否能把人作为工具来利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为了进一步探讨功利主义的观点,桑德尔教授又讲述了另外一个关于“幸福之城”的故事。这是一座超乎想象的美好的城市,人们过着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个人例外。在一座最漂亮的大楼的地下室里,一位孤儿孤零零地住在那里,遭受着痛苦。但是没有人来拯救他,因为大家知道,整座城市的幸福和美好都是因为这位孤儿遭受着痛苦。他们不愿意牺牲幸福而去拯救他。针对这则故事,桑德尔教授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幸福之城以一位孩子生活在痛苦中换取了城市的幸福,你认为这样可行吗?现场同学积极地表达了自己的见解。随后桑德尔教授对同学们的讨论做了梳理和总结。他认为同学们提到的两个观点,即正义是对个人自由的尊重以及正义是以道德为基础的观点,是对边沁功利主义正义观的否定。他还以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中哈姆雷特的独白和美国动画片《辛普森一家》为例,讨论了高层次享受和低层次享受哪个更值得追求的问题,认为要对享受做高级或低级的定性判断,我们不能单纯地以功利主义的观点来衡量,而正义与“哪些享受是值得的”这一问题具有相关性。桑德尔教授指出:把道德转换为功利主义的表达存在一定的困难。他以一个他在牛津大学读书时的真实故事诠释了他的这种说法,并结束了他的演讲。桑德尔教授讲述的故事幽默风趣、深入浅出,现场不时传来热烈的掌声和欢乐的笑声。评论嘉宾童世骏教授对桑德尔教授的演讲发表了五点评论。首先,桑德尔教授讲的三类正义观的解释大致对应于哲学上关于“有什么”、“做什么”、“是谁”等问题的回答,分别对应于功利主义、义务论和德性论。第二,道德两难可以用不同角度加以解决。从桑德尔的讲演所举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功利主义也可以提出很有力的反对杀人、酷刑的论据。另外,桑德尔讲稿中提到的道德分工可以用来证明特殊义务,而特殊义务可以证明社群主义道德理论,但承认特殊义务的那种道德分工体制本身可以用康德主义或功利主义进行辩护。第三,道德判断的正当性取决于判断的主体,这使得老师在课堂上运用道德例子与学生进行讨论,有一定局限。他认为,桑德尔让学生选择的火车例子与救生船例子其实是很不一样的:在前者,火车司机的选择是在他之外的5个人死还是1个人死之间,而在后者,船员的选择是在他们自己3个人死还是那个可怜的小孩死之间的选择。第四,道德判断的正当性取决于一些理所当然的经验前提,特别是特定时空的条件。有些经验条件是永恒的,比方说人会死亡等等,但有些并不是。桑德尔例子中那艘船的四个人,如果是全球剩下的最后4个人,我们怎么看?人类这个物种生存是使道德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在全球安全成为紧迫问题的条件下,道德考量应该观照这一维度。第五,道德两难可能并不一定都能得到理性的解决。关键的问题在于:道德两难的解答可能并不在道德理论当中,而在道德直觉当中——甚至不在道德领域之内,而在于道德领域之外。问题的解决不是依靠特定的道德主体的苦思冥想,而是对这种两难经常发生的那个环境的革命性改造。如马克思所说:“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对于社会改造和人格教育来说,功利主义倒有特殊的作用。评论嘉宾万俊人教授首先感谢了桑德尔教授的演讲,然后从学理上提出了两个问题。首先,他说在西方伦理学和政治哲学领域,人们对道德哲学主要采取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功利主义的方式,也就是价值目的论的方式,强调要均衡和计算利弊得失。第二种是康德的道义论方式,强调道德行为的正当理由。这两种方式的终极根源都是自由主义,桑德尔教授作为自由主义的批判者,显然不满足于这两种方式。桑德尔教授意图以他的理论作为第三种方式来说明什么是正义,但是问题在于他并没有告诉大家什么是正义。他建议桑德尔或许可以重新考虑柏拉图的说法,即正义关注更多的不是人的德性,而是人的身份、角色、品格以及人在整个社会秩序中的地位。其次,万俊人教授对把案例分析运用在正义问题探讨中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因为当案例本身具有极端性的时候,它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例外情形,而不是正常情形。而正义恰恰不是一种例外的情形,它关乎我们的生活、社会秩序、利益关系,是每时每地每个时代都遇到的永恒的主题。用这种例外情形的极端推理,恐怕不能解决问题。随后,桑德尔教授对嘉宾的点评进行了简短的回应。他认为第三种方式不光是个人道德问题,还是评价美好生活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对美好生活的思考和界定,我们便无法理解正义。然而道德如果只是代表个人道德,就太狭隘了。他同意万教授的说法,认为功利主义和道义论这两种方式是不足以分析正义问题的。用第三种方式论证正义,我们就无法避免去论证人类的好处即,是什么使得人类的生命有意义。他也同意童教授的道德两难不一定都能得到理性解决的说法,但是他认为是否存在正确的做法,或者哪种做法更好或更坏是无法推测的。现场的听众向桑德尔教授提出了许多问题,主要包括 “正义与合理相冲突时,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哪种处理方式对社会更有利?” “如果我们是那个船上被杀的男孩,我们该怎么办?”“您认为政府现在的正义状况如何?您在担任小布什总统顾问时对伊拉克行动是否有建言,您提了什么建议?”等等。桑德尔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讲座最后,邓正来教授再次感谢了桑德尔教授的精彩演讲和同学们的热情参与。他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思考讲座中讨论的问题,而不是把它当作一种消费。本次讲坛中,桑德尔将其哈佛校史上听众最多的课堂搬到了复旦大学,吸引了复旦大学各院系师生以及外地、外校的众多听众前来参加。为了便于更多的人参与,还特在经济学院大堂进行了现场视频直播。整个会场不仅座无虚席,而且异常火爆,被很多人认为是复旦校史上听众最多、最火爆的一次讲座。大部分听众站着或是坐在地上聆听了整场讲座,并积极思考和回答桑德尔教授提出的问题。整场讲座气氛热烈,听众们对知识的渴求和探索精神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⑵ 我喜欢康德的哲学思想

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牛人之一
你有兴趣很好,说明你身上孕育着哲学情愫
可以试着多接触下哲学
不妨看看 康德的《实践理性批评》、(纯粹理性批评》
以及黑格尔《逻辑学》等

⑶ 康德生平简介是怎样的

康德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德国哲学家、天文学家、星云说的创立者之一、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唯心主义,不可知论者,德国古典美学的奠定者。 在康德去世的1804年,出生了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时期的代表人物:费尔巴哈(1804~1872)Feuerbach,Ludwig Andreas

肖像(10张)十八世纪的德意志天空里,闪耀着的是思想和艺术的群星,其光芒让全世界为之瞩目。 200多年前,在东普鲁士柯尼斯堡一条栽种着菩提树的小道上,每天午后三点半,总会准时走来一个不足五英尺的矮个子。 他散步时闭口不言,只用鼻子呼吸,据说他认为在路上张开嘴不卫生;有人戏说他“心胸狭窄”,因为他胸部凹陷,胸腔狭小,但他却拥有广阔的精神天空;他就像精确的钟表一样守时,风雨无阻,市民们在满怀敬意与他打招呼时,总是趁机校正自己的钟表。 只有一次,邻居们没有准时看到他的出现,都为他担心,当时他沉浸在卢梭的《爱弥尔》,以至于忘了时间,忘了自己,不过,在数十年间,这是他唯一一次没有准时出现。这位理性得近乎刻板的人就是康德。 伊曼努尔·康德墓碑
伊曼努尔·康德生于1724年4月22日,1740年入哥尼斯贝格大学。从1746年起任家庭教师9年。1755年完成大学学业,取得编外讲师资格,任讲师15年。在此期间康德作为教师和著作家,声望日隆。除讲授物理学和数学外,还讲授逻辑学、形而上学、道德哲学、火器和筑城学、自然地理等。18世纪60年代,这一时期的主要著作有:《关于自然神学和道德的原则的明确性研究》(1764)、《把负数概念引进于哲学中的尝试》(1763)、《上帝存在的论证的唯一可能的根源》(1763)。所著《视灵者的幻梦》(1766)检验了有关精神世界的全部观点。1770年被任命为逻辑和形而上学教授。同年发表《论感觉界和理智界的形式和原则》。从1781年开始,9年内出版了一系列涉及广阔领域的有独创性的伟大著作,短期内带来了一场哲学思想上的革命。如《纯粹理性批判》(1781)、《实践理性批判》(1788)、《判断力批判》(1790)。1793年《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出版后被指控为滥用哲学,歪曲并蔑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于是政府要求康德不得在讲课和著述中再谈论宗教问题。但1797年国王死后,他又在最后一篇重要论文《学院之争》(1798)中重新论及这一问题。《从自然科学最高原理到物理学的过渡》本来可能成为康德哲学的重要补充,但此书未能完成。1804年2月12日病逝。 1804年2月12日上午11时,伊曼努尔·康德在家乡科尼斯堡去世。康德去世时形容枯槁,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遗体放在那里就像一个木乃伊。而且他的遗体也确实像一个木乃伊那样被展览:科尼斯堡的居民排着长队瞻仰这个城市的最伟大的儿子。当时天气寒冷,土地冻得无法挖掘,整整16天过去后康德的遗体才被下葬。 去世时的康德似乎仅仅是自己的一个影子,临死前的若干年里,他的身体和精神都极为衰弱,作为哲学家的康德也只剩下了一个影子,那时德国哲学界的风云人物是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等人,他们作为德国唯心主义的领军人物誉满天下。1799年,康德发表了生前最后一篇文章-“论与费希特科学学之关系”。在这篇封笔之作中,康德对费希特的科学哲学给予的评价是:一钱不值。这是康德作为哲学家的最后一句话,从此他就告别了哲学舞台-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康德,自小身体不好,他几乎一生没有离开过哥尼斯堡方圆40公里的范围,据说是因为身体不好,康德在给友人的信中曾说说:“我胸腔狭窄,心脏和肺的活动余地很小,天生就有疑病症倾向,小时候甚至十分厌世。” 纪念物品(8张)他的生活非常规律,每天早晨5点起床,用两个小时学习,两个小时授课,写作到下午一点,然后去一家餐馆进餐。下午3点半,他准时散步一个小时,余下的时间里,他读书、写作,准备第二天的讲课。晚上9-10点间睡觉。 康德有过想娶妻的冲动,一次当他还在盘算自己的财产时,就被人捷足先登,另一次则是偶然邂逅了一位来柯尼斯堡旅游的年轻女子,当他还在对是否求婚进行哲学论证的时候,这位女子离开了柯尼斯堡,从此芳踪难觅,只能不了了之。海涅对此评价说:“康德的生平履历很难描写,因为他既没有生活过,也没有经历什么。” 这是一个褒贬难定的评价,也许康德的生活平淡了些,但他在精神领域的生活实在是太丰富了。 “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它出自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最后一章,刻在康德的墓碑上。 死后的康德很快就从哲学的影子变成了人类思想天空里的一颗巨星,当代德国著名哲学家、现代存在主义哲学奠基人卡尔.雅斯贝斯(1883~1969)将康德与柏拉图(约公元前427年-前347年)和奥古斯汀(354-430)并列称为三大“永不休止的哲学奠基人”。
康德于1724年4月22日出生在东普鲁士的首府科尼斯堡(Königsberg),他出生时,有“武王”之称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利希-威廉一世在那里已经统治了11个年头。 康德的父亲是一个马鞍匠,父母都是信仰新教的虔信派(Pietismus)教徒,虔信派强调宗教的精神,重视虔诚的信仰感情,康德小时候的精神世界受到很深的虔信派影响。八岁时,康德开始上学,学校提倡的是人文主义教育,反对宗教带给人的思想上的僵化。学校的教育改变了康德的宗教态度,他从此开始一生都对宗教祈祷和教堂唱诗感到反感。也是因为学校的教育,他开始怀疑建立在感觉与感受上的宗教,他的宗教哲学简单地来说也是对虔信派的一种反动。 1740年,康德进了科尼斯堡大学。人们现在无法考证他当时注册了什么专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经常听哲学课。1748年,24岁的康德大学毕业,因为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两年,他衣食无托,前途渺茫。由于大学没有他的位置,他决定到科尼斯堡附近的小城镇去做家庭教师。 康德曾说再也没有哪个家庭教师比他还差,但是实际上他这是谦虚,因为他教过的学生对他的口碑都不错。在做家庭教师期间,他发表了第一本著作-“关于生命力的真实估计之思考”,内容是关于笛卡儿、牛顿和莱布尼茨提出的哲学与科学命题。五年的家庭教师生涯后康德重返科尼斯堡,从此他再也没有离开过家乡。返回家乡后,康德再次进入大学学习。1755年,康德以“自然通史和天体论”获得硕士学位,三个月后获得大学私人助教资格,开始教授哲学。在私人助教这个教职上,康德一干就是15年,学生的听课费就成了他的生活来源。因为康德的课很受欢迎,愿意听他的课的学生也多,因此他在生活上也做到了衣食无忧。 在任助教期间,康德开始经常发表著作。他的论题包罗万象,从自然科学、美学、神学甚至到巫术应有尽有,但贯穿其中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哲学研究应该如何进行:是从理性的观点出发,从普遍真理中推导出有关事物的真理还是从经验出发,通过观察得出普遍的结论 康德的著述和讲课使他称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哲学家,他的影响开始走出科尼斯堡,很多学生慕名而来成为他的弟子,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与哥德和席勒一起成为魏玛古典派顶梁柱的赫尔德。尽管如此,康德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得到教授职位,期间他拒绝了科尼斯堡提供给他的诗学艺术教授聘书。他还拒绝了来自埃尔朗根大学和耶拿大学的教授聘书,他只愿意在科尼斯堡大学担任哲学教授,因为他不愿意离开家乡,而且身体状况也不允许他迁居他乡。康德在给友人的信中说:“我胸腔狭窄,心脏和肺的活动余地很小,天生就有疑病症倾向,小时候甚至十分厌世。” 1770年,康德在46岁时终于获得了科尼斯堡大学逻辑学与形而上学教授一职,他的就任报告题目是“感性与知性世界的形式与根据”。当上教授以后,康德沉寂十年没有发表一篇文章,而是潜心研究他的批判哲学。1781年,他发表了“纯粹理性批判”,仅凭这一部著作,康德就可以奠定他在哲学史上的不朽地位。

⑷ 哈佛大学的公正课为什么好

如果你读过康德,来罗尔斯,自边沁,约翰密尔、亚里士多德等伟大哲人的著作,并且理解的十分透彻,那么你去听《公正》一课就没有多少意义。然而,对于大多数并非钻研哲学,政治与法律的人来说,读完所有的著作并了解作者的思想是几乎不能完成的工作。
Michael J. Sandel教授是政治哲学方面的专家,他将诸多思想在《公正》中汇聚,并且进行了横向与纵向的比较,构筑了一个宏伟的哲学框架,并以生动的案例为此框架添枝加叶,引发了我们对于道德、正义等平时再熟悉不过的观念的重新思考,促使我们进一步审视自己的行为与动机的合法性与合道德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人性的进一步发掘。他将我们的思考引入更深的层次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各种现象的表面,如果你听完了所有的课程,那么你会感觉到12集课程对你来说是一种灵魂的洗涤,而这种洗涤并没有让你的认识变得明确,相反,它将你引入了对所有事物的怀疑,而这种怀疑的、批判的精神恰恰是作为像一个哲人一样去思考所必须的。

⑸ 哈佛教授怎样讲哲学(哲学课是可以这

公平与正义(该如何做是好?)
Michael Sandel(哈佛大学哲学教授)
上千人的礼堂楼上楼下座无虚席,Michael Sandel教授走上讲台,掌声四起。

教授:这是一堂关于公平与正义的公共课,让我们先从一个故事讲起。
假如你现在是一辆有轨电车司机,而你的电车正在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疾驶。在铁轨的末端,你发现有5个工人在铁轨上工作,你尽力想停下电车,但是你做不到,电车的刹车失灵了,你觉得十分绝望,因为你知道,如果这样撞向这5个工人,他们必死无疑。
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你突然发现,就在右边另一条铁轨的尽头,只有1个工人在那里工作。你的方向盘没有失灵,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让电车转向那条分叉的铁轨上,撞死1个工人而因此救了另外5个工人。
那我们的第一个问题就来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做才对?你会怎么做?我们做个调查看看,有多少人会选择让电车转向到分叉铁轨上?举起你的手。
(绝大多数人举手)
多少人不会?多少人选择就这样笔直开下去?
(少数人举手)
少数人不会,大多数人选择转向。让我们先听听看,现在我们研究一下,你为什么觉得这样做是正确的?让我们先从大多数人开始吧。谁选择转向的?你为什么这样选?你的理由是什么?谁愿意给我一个理由?
(指一学生)站起来说吧。
学生A:因为当你可以只撞死1个时,却去撞死5个人,肯定是不对的。
教授:当可以撞死1个人时,却去撞死5个人,肯定是不对的。这是个好理由。其他人呢?每个人都同意刚才那个理由吗?(指一学生)你来。
学生B:我觉得这和9.11的一项事件是同样的原因。我们把那些将飞机撞向宾夕法尼亚空地的人视为英雄,因为他们选择只牺牲飞机里的人,从而拯救了大楼里更多的生命。
教授:所以,原因和9.11事件中那些人的选择是相同的,虽然一定会发生悲剧,但只撞死1个人好过撞死5个人。你们大多数是不是这么想?选择转向的各位,是吗?现在让我们来听听那些少数人的想法,选择直行的人……(指一学生)
学生C:我觉得这和对种族灭绝与极权主义的诡辩相似,为了拯救一个种族,你抹去其他种族。
教授:那么在这个事件中你会怎么做?你会为避免恐怖主义的种族灭绝而选择撞死5个人吗?(笑声)
学生C:理论上讲,是这样的。
教授:真的?
学生C:对。
教授:好吧,还有谁?这是个大胆的想法,谢谢。
让我们再考虑另外一个有关电车的例子,看看那些占多数的人是否仍然会坚持刚才的原则,“牺牲1个人总好过撞死5个人。”
这次你不是电车司机了,你是个旁观者。你站在桥上,俯瞰桥下电车铁轨,此时电车开过,铁轨尽头有5个工人,刹车失灵,电车马上就要撞向那5个人,而这次你不是司机,你真的感到毫无办法,直到你突然发现,你旁边有一个非常非常胖的人靠在桥上(笑声),你可以推他一下,他会摔下桥而且挡住电车的去路,虽然他会被压死,但因此另外5个人将得救。这次,多少人会推一把桥上的胖子?举起你的手。
(个别人举手)
教授:多少人不会这样做?
(绝大多数人举手)
教授:绝大多数人不会。问题显而易见,刚才的原则发生了什么?牺牲1个人总比牺牲5个人好,刚才第一个事例里几乎每个人都赞同的原则怎么了?我需要听听,两次都站着多数人阵营里的人的想法,你怎么解释前后不同的选择?(指一学生)你来。
学生D:第二个例子,我觉得,涉及到一个主动选择的问题。去推一个人,而那个人本不会涉及到这场事故里,我们替他做了选择,把他卷入进来,而这事件本与他无关。但在第一个例子中,三方——司机、两队工人已经身在这件麻烦事当中了。
教授:但是那个在铁轨上单独工作的家伙,他没有自己选择牺牲他的生命,而胖子也是这样,不是吗?
学生D:是的,但他已经在铁轨上了,所以……
教授:那那个胖子也已经在桥上了啊。(笑声)好吧,你愿意的话可以待会儿接着说。这是个很困难的问题,你做得已经很好了,问题很难,你做得非常好。还有谁能综合解释多数人在两个事件中不同的选择?(指一学生)你来。
学生E:是的,我觉得在第一个例子中,选择是在5个人和1个人之间,你不得不做出选择,工人们是死于那辆电车,而不是你的直接行为造成的。电车失控了,你必须在一瞬间做出选择。而推那个胖子的话,在你这一边看是确确实实的谋杀行为。你可以控制自己是否推他,但你没办法控制电车是否撞向工人,所以我认为这两个场合略有不同。
教授:很好。谁想对他说的做出回应。他说的很对,谁想回应?有别的答案吗?(指一学生)你来。
学生F: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因为你的选择……无论怎么选,你都是在选择杀人。因为不管你是选择让电车撞向另一边的一个人,这是你自己有意识的行为,还是你选择去推桥上那个胖子,这也是你主动的,是有意识的行为。所以,无论你怎么做,你都在选择(杀人)。
教授:(指一学生)你想回应她的说法吗?
学生E:我不是很确定我刚才说的是完全对的,它只是看起来有点不同,把一个人推向铁轨的行为,他死了,你实际上是自己亲手杀了他。
教授:你亲手去推他了。
学生E:你亲手去推他了,这就造成了不同,前者则是你打方向盘,造成了别人死亡。好像(有点犹豫),现在说起来似乎就不是那么对了。
教授:不、不,你说得很好了。你叫什么?
学生E:安德鲁。
教授:让我问你一个问题,安德鲁。
学生E:好的。
教授:假如我站在桥上,在胖子身边,我不必一定要去推他,假设他站在一扇门旁,而我可以像这样(做了一个转动的动作)用方向盘打开那扇门(笑声),你会开吗?
学生E:那个多少、那个看起来就更加不对了(笑声)。我是说,可能你不小心靠到了方向盘上或者类似的,或者说电车阴差阳错地拐进了岔道(笑声),那我赞同。
教授:好的,在第一种情况下是正确的选择,这会儿就不对了……你说(指一学生)
学生E:这种说法,我觉得,在第一种情况下,你已经直接卷入事件中了,而在第二种情况下,你只是一个旁观者。
教授:好的。
学生E:所以你可以选择你是否要卷进去,是否推那个胖子。
教授:好吧,让我们先暂且不考虑这个事例,现在想象一个不一样的场景。这次你是急诊室里的一个医生,有6个病人向你求助。他们都被电车重重压过(笑声),其中5人中度受伤,另一个受到重伤。你可以花一整天救治那个重伤的受害者,但是同时另5人会因此死掉,或者你可以去照顾那5个人让他们恢复健康,但同时那个重伤患者会死。现在,作为一个医生,多少人会选择去救治那5个人?
(大多数人举手)
教授:多少人选择救那个重伤的?
(很少人举手)
教授:很少人,非常非常少,我猜是同样理由吧,一条生命对5条生命?
现在考虑另外一个关于医生的例子。这次,你是器官移植的外科医生,你有5个病人,他们每个人都迫切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这样他们才能活命。一个人需要心脏,一个人需要肾脏,一个人需要肺脏,一个人需要肝脏,而一个人需要胰脏。你手头没有别人捐献的器官,你将不得不看着他们死去。然后你想到,在隔壁房间有一个健康的人来医院做检查(笑声),而且他正在打瞌睡,你如果愿意的话,你可以悄悄的走进去,取出他的五个器官(笑声),虽然这个人会死,但你却救了5条人命。多少人会这样做?有吗?如果你想这么做举起你的手。
(没有人举手)
教授:楼上有吗?你会吗?小心点,别走极端。
(没有人举手)
教授:多少人不会?
(全部举手)
教授:好吧,你有什么说法吗?在二楼的同学,你会取出那个人的五个器官吗?
学生G:我只是提出另外一个稍稍不同的选择,只要从那5个病人里找出第一个死去的,然后就能用他健康的器官来救治另外4个人。
教授:这是个非常好的主意,好主意。只可惜,你的办法绕开了我们所讨论的哲学观点。(笑声)
我们先把这些事例和争论放一边,注意一些别的事情,我们的争论是如何开始展开的,一些道德准则已经在我们刚刚讨论的过程中开始显现出来了。现在让我们认真思考一下,那些道德准则究竟是什么?
讨论中涉及到的第一条,事情的正确以及道德与否取决于你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如果在最后可以有5个人活下来,那么哪怕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也是值得的。这个例子体现了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将行为的道德与否取决于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即我们的行为对外界产生的影响。
但当我们进一步讨论的时候,我们加入了一些别的事例,于是大家就对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产生疑问了。当你们犹豫的时候,是不是推那个胖子,或者是不是要取走那个无辜人的器官,你们在考虑这个行为本身,无论结果如何,这么做你们并不情愿,人们觉得这是错的,而且是大错特错,即使是为了救回你5条人命,杀害一个无辜者始终是错的。至少大家在刚刚我们的故事中是这么想的。
所以这就引出了第二个道德推理,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认为,道德有其绝对的道德原则,有明确的责任和权利,而无论所造成的结果是怎样的。
在未来的几周内,我们将讨论,结果主义和绝对主义之间道德准则的区别。结果主义的道德准则中最著名的理论是功利主义。杰米里.边沁,一位18世纪的英国政治哲学家提出了该学说。而绝对主义道德推理的代表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
我们将讨论这两个不同的道德推理,评估他们,同时也将考虑其他的一些道德推理模式。如果你看过教学大纲,你会发现,我们将阅读大量名家著作,亚里士多德、洛克、康德、穆勒,等等。你也会发现,我们不只是读它们,我们也会举一些当代的有关政治或者法律的争议事件,借此提出些哲学上的问题。我们将讨论何为平等与不平等、反歧视行为、言论自由与攻击性言论、同性之间的婚姻、征兵等等现实问题,为什么呢?不只是为了使这些久远且抽象的书生动起来,更是要在哲学层面上弄清一些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包括我们的政治生活,等等。所以,我们将阅读这些书,对一些问题展开辩论,这样我们就会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
这听起来很有吸引力,但我需要提醒你们一点,这样读这些书,可以作为你们认知自我的一种练习,但同时也有一种冒险。这种冒险既有个人层面上的,也有政治层面上的。
修政治哲学的学生们应该知道这点,冒险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哲学教化着我们也扰动着我们,它使我们和本已知道的事物产生矛盾。这很讽刺,这门课程的难度正在于它在教一些你已经知道的东西,它使我们一些本来毫无疑问的熟悉的事物一下子变得陌生。刚刚开始时那些趣味又不乏严肃的虚构事件,就起到了这种作用,那些哲学书也有同样的力量。
哲学使我们原本熟悉的东西变得陌生,它不是给我们更多新的信息,而是给予我们另一种看待事物的方法。所谓的冒险就是,一旦那些熟悉的东西变陌生了,它们就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了。
自我认识就像一个迷路的旅人,无论它多么混乱或者不安,你已经不能不再想它了,这个过程困难却又不得不全身心投入。道德和政治的哲学就像个故事,你不知道它会将你带向何方,但你清楚地知道,这是个关于你的故事。
以上是个人层面上的冒险。那政治层面上的呢?有种介绍这个课程的方法是向你承诺,你读了这写书,参与了这些讨论之后,你将会变成更好更负责任的公民,你将审视那些对公共政治领域的假说,你的政治判断力将得到锻炼,你将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公共事业中去。
但是这样的承诺可能片面而且存在误导。政治哲学,很大程度上并没有那种作用,你需要承认的是,它可能使你变成一个更坏的公民而非更好,或者至少在你成为好公民之前先让你变坏,那是因为哲学是件很久远的事,甚至有些破坏性。让我们看看苏格拉底时代的一段对话。
苏格拉底的朋友卡里克勒希望能够说服他离开哲学,他对苏格拉底说:“哲学确实很美好,但只是当你在生命中的恰当时刻适度涉入的时候(才美好),可是如果你过于沉迷于它,它将把你毁灭,听我的吧,放下那些哲学争论,想想什么才是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成就,别学那些在模棱两可的哲学语句中浪费时间的人,你该看看那些真正过得好的人的富足的生活、名誉等等其他东西。”所以,卡里克勒实际上是在对苏格拉底说:“放下哲学吧,哥们儿,现实点,转向商学院吧。”(笑声)不过,卡里克勒有一点说对了,他说哲学会使我们和原先的惯例、预定的假设、固有的观念变得疏远。
以上就是我要说的个人与政治层面上的冒险。当我们面对它们的时刻,我们有个特别的回避方式,它的名字叫做怀疑主义。它的意思是,像这样的,我们才开始学,没有办法一下子彻底解决那些我们争论的案例或原理,而且如果亚里士多德、康德、洛克、穆勒他们用了那么多年都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以为我们自己是谁?就这样在这个礼堂里待上一个学期就能解决它们吗?而且这可能只是一个关于每个人各自有自己不同原则的问题。没有什么可以值得讨论的,也说不出这些问题是为什么,这就是怀疑主义的逃避方式。
关于此我想可以这样回答,确实这些问题已经被讨论非常非常久了,但正是因为它们不断地被讨论,说明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它们不可能被解决,可是另一方面它们也不可回避,是因为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所以怀疑主义只是让你放手,放弃思考,它不会解决任何道德或者哲学问题。
康德对怀疑主义的描述有一段很精彩,他写道:“怀疑主义只是人们探索过程中的暂歇之地,它让我们在一些教条中徘徊,但是它绝非是我们能够永远呆着的地方。”“怀疑主义的简单默许,”康德写到:“永远无法满足对问题的无尽推理。”

⑹ 罗尔斯的《正义论》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自1971年问世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更是汗牛充栋,目不暇接。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这充分表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约翰·罗尔斯1921年生于美国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又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马萨诸塞理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作为一名从大学氛围中产生的学者,他的整个思想体系充满了学究气。有的评论家把罗尔斯与柏拉图、阿奎那和黑格尔这些思想泰斗相提并论,但罗尔斯与他们有所不同。那些思想大师均著作甚丰,涉猎颇广,而罗尔斯的主要著作只有《正义论》一本。《正义论》一书,洋洋洒洒40余万字,实际上是一本论文集。罗尔斯在前言中表示:“在提出关于正义的理论时,我试图把过去十几年中我所撰写的论文中的思想集中起来,使它们成为一种条理分明的观点。”罗尔斯最早于1951年发表了初鸣之作《适用于伦理学的一种决定程序纲要》。基本观念的确立是《正义即公平》(1958年)。其后陆续写出《宪法自由权与正义概念》(1963年)、《正义感》(1963年)、《非暴力抵抗》(1966年)、《分配的正义》(1967年)等。1969年至1978年。罗尔斯在斯坦福的高级研究中心完成了对全书的整理和加工。在这20年中,罗尔斯不断遇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挑战,这促使他写出一篇又一篇的论文来完善自己的立论,反驳对方的观点。这样一个过程也使得《正义论》一书显得非常晦涩难懂,概念成群。为了说明一个问题,罗尔斯往往不得不一而再、而三地发掘论据。但他的前言展示了他的思想脉络。
《正义论》,顾名思义,是研讨正义的。正义观念在人类的思想发展史和社会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正如罗尔斯所说: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正如真实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一样(第1节)。罗尔斯把正义观的规定视为社会发展的基石。《正义论》一书共分3编9章,第一编“理论”讨论对正义的界定,正义的历史发展,正义的作用,正义的内涵以及原始状态等观点;第二编“体制”分析如何用第一编确定的正义原则来剖析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生活,涉及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具体层面,这里较为详尽地反映出罗尔斯高度思辨的正义观的社会意义和实践意义,以及他作为一名学者提出的解决西方社会矛盾、冲突、民瘼的方策;第三编“目的”探讨伦理和道德领域中的课题,涉及善、自尊、美德、正义感、道德感情、自律等一系列课题。这一编与前两编不同,论述和分析似都与他的正义原则稍微疏远一些。其实罗尔斯认为这一部分相当重要,如果不考虑最后那一部分的论据,关于正义的理论也会被人误解(前言)。的确,如果一种正义原则要想在一个社会中通行,关键就是人们能否接受并相信它,这就牵涉到道德心理学和正义感形成的问题。如果众人没有一种正义的心理氛围和文化环境,一种正义原则就不可能被接受,这就是罗尔斯所讲的“正义即公平的相对稳定性”。尽管这一编的内容不如前两编那样新奇,但在整个理论中是不可或缺的。
正义,历来就是一个众说纷坛、各执一端的价值观念。在最早的文字记录中,正义指一般意义上的相当和正当,正义包括全部美德和完好的道德行为模式,后来正义逐渐与平等、慈善区分开来。但正义概念依然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不同的思想家作出不同的界定,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正义就是社会中各个等级的人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得其所。亚里士多德相信平等就是正义,但正义又分为“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前者指平均的正义,即在平等的个人之间各人的所得在数目和容量上都相等,后者指分配的正义,即在不平等的个人之间根据各人的价值不等按比例分配与之相称的事物。休谟认为公共福利是正义的唯一源泉。穆勒断定正义是关于人类基本福利的一些道德规则,如此等等。在当代世界,正义依然是人们争论的中心,尤其是在社会发展迅速、矛盾突出和社会大幅度变革的时代。罗尔斯热衷于介入正义问题的争论,绝非出于纯学术的偏好,而是响应社会的感召。正义问题的争论之所以引起关注,也非源自人们的主观情感,而是因为现代社会存在着大量的不正义现象,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西方社会,不正义现象并没有因经济的繁荣迎刃而解,反而愈加突出,成为社会冲突层出不穷的一个根源。罗尔斯正是在这种氛围下致力于正义研究的,其意图显而易见。如果《正义论》只是纯学术的产物,那它就绝对不会引起这样大的轰动。
罗尔斯对此是明确的,他开宗明义地讲,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第2节)。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一)功利主义的正义观。罗尔斯将其概述为:如果社会主要体制的安排获得了社会全体成员总满足的最大净差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井井有条的社会,因而也是正义的社会(第5节)。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谋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功利主义思考问题的思路是:每个人在实现自身利益时都会根据自己的所得来衡量自己的所失,社会的幸福由个人的幸福构成,个人的原则是尽量扩大自己的福利,满足自己的欲望,社会的原则则是尽量扩大群体的福利,最大限度地实现所有成员的欲望构成的总的欲望体系;(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第7节)。直觉主义不从个人或群体的得失思考问题,而是通过对自身的反思来达到一些基本的原则,这些基本的原则是至高无上的。可以用来衡量各种互相冲突的正义原则。直觉主义不包括其他的衡量方法,人们依靠直觉,依靠那种在人们看来最接近正确的东西来衡量。直觉主义强调道德事实的复杂性使人们往往无法
解释人们的判断,直觉主义认为,“确定不同正义原则的恰当重点的任何更高一级的推定标准,都是不存在的。”这两种正义观具有明显的差别:一种依据功利,一种依据直觉。
罗尔斯对这两者均不赞同。但他尤其反对功利主义。他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从事实上看,由休谟、边沁、亚当·斯密和穆勒等人所传播的功利主义观念在西方社会历来是占统治地位的,这些观念原则奠定了西方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基础。然而这些体制并没有克服社会上存在的深刻的矛盾。罗尔斯是一位改良论者,他相信要改良西方社会体制,关键在于改变占主导地位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这是罗尔斯为自己确定的目标。
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第6节)。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既然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不敷所用,纰缪甚多,那么应当建立什么样的正义观呢?罗尔斯的观点十分明确:“我所要做的就是把以洛克、卢梭和康德为代表的传统的社会契约论加以归纳,并将它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来。”(前言)因此,罗尔斯所依据的是传统的契约论的方法。契约论在西方有着颇为悠久的历史,近代的一些思想大家均为契约论者,如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他们的契约思想曾在西方历史上起过震撼人心的作用,但后来时过境迁,契约论让位于功利主义。可以说,契约论代表了一种政治上的激进主义,功利主义则意味着一种经济上的实惠思想。在资本主义体制确立后,功利主义取契约论而代之是不奇怪的。罗尔斯重新举起契约论的旗子,这本身就属别出机杼。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一言以蔽之,可称作正义即公平的理论。得出这个理论的各项原则,首先需要说明一个前提,这就是社会契约是如何产生的。这里就必须做一个理性上或逻辑上的假设。罗尔斯把这个假设环境称作“原始状态”(Original Po- sition),相当于自然状态在卢梭、洛克等人思想体系中的地位。
原始状态纯粹是理性上的设想,在实践历史中无法论证。罗尔斯知道这一点,他说过原始状态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第20节)。在确定正义观的过程中,罗尔斯常常部分地倚重于直觉主义,他表示,正义即公平这种直觉观点将把正义的原则著作是在一种适当规定的原始状态中达成的原始契约的目标(第20节)。原始状态的设计意图是排除各种历史的和现实的因素,给出一个纯粹逻辑思维的状态,使人们产生正义原则。在原始状态中,所有各方都是道德的主体,都受到平等的待遇,他们选择的结果不决定于随意性的偶然事故,也不决定于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但是光有原始状态还不足以达成正义的首要原则,还必须设定其他一些条件。
为了设定原始状态,罗尔斯进一步提出几个核心概念:(一)正义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人类的合作是可能的和必需的,客观条件包括一个确定的地理区域,体质状态和精神状态相似,存在着中等程度的匮乏,主观条件包括各方都有大致相似的需求和利益,各方又有各自的生活计划,而且还存在哲学、宗教信仰、政治和社会理论上的分歧,这样人们就既有合作又有冲突,因而需要有一些原则来指导人们决定利益划分(第22节);(二)正当观念的形式限制。原始状态中的人们还得接受某些限制,这样他们才能有效地确定和选择原则,这些限制是,原则应当是一般性质的而不应是特指的,首要的原则必须能够作为一个井然有序的社会的共同蓝图;原则在应用中应对每个有道德人格的人起作用,限制的条件应当是公开的,让每个人知晓,还要赋予各种互相冲突的要求以一种次序,最后从原始状态推出的原则应当是决定性的,在它们之上没有更高的标准(第23节)。这里规定了正义原则的性质;(三)无知之幕。这个概念是更为大胆的假设,以便能运用纯粹程序正义的概念。原始状态是一种假设,它要求人们摆脱现时现刻的各种感觉和知识,在现实社会面前拉上一道大幕,使人们纯粹从零点开始思考正义的原则。无知之幕假定各方不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阶级出身、天生资质、自然能力、理智和力量等情形,也没人知道他的关于善的观念,他的合理生活计划和心理特征,各方也不知道这一社会的经济或政治状况。因为每个人所据有的社会地位、条件或个人气质均会影响一个人对正义原则的判断,必须用无知之幕将它们全部隔开,这样原始状态才能成立(第24节)(四)推理的合理性。原始状态的方法要取得成功,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这就是必须假定处在原始状态中的人是有理性的。所谓理性,就是人们在选择原则时都力图尽量推进自身的利益,他们的选择有前后相连的倾向,他们也具有建立正义感的能力,他们努力寻求一种尽可能高的绝对得分,而不计对方的得失如何(第25节)。当然,这样的人也是理论上假定的人,而非现实生活中的人。现实生活中的人有七情六欲,受社会及各种背景因素制约,不可能像罗尔斯在理论上假设的那样行动。以上四方面的条件确定了原始状态的基本属性,由此可以演绎出正义原则。
在得出正义原则之前。还得解决人们如何达到正义原则的问题。罗尔斯首先确定一个前提:处在原始状态中的各方都是平等的,在选择的过程中,所有的人都拥有相同的权利,作为有道德主体;有自己关于善的观念和正义感的人,他们彼此之间都是平等的。人们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确定正义的原则(第4节)。根据原始状态及各项条件,罗尔斯推论出正义原则的一般表述:
所有社会价值—一自由与机会、收入与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平等地分配,除非任何价值的不平等分配对每一个人都是有利的(策11节)。
这个一般的正义观又可分解为两个层次,这就是罗尔斯最著名的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可以与别人的类似自由权并存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
第二,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不但(1)可以合理地指望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且(2)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第11节)。
这两个正义原则与罗尔斯对社会的基本结构相配套,第一个原则用于确定和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第二个原则用于规定和建立社会及经济不平等。第一个原则包括公民的基本自由权等原则,与西方传统的价值观并无二致。争议最大的是第二个原则,这第二个原则大致适用于收入和财富的分配,因为在社会上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往往是不平等的,但这种不平等分配应对每一个人有利,于是人们使权力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来实行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财富和收入的分配是绝对不平等的,那么平等原则如何才能实现呢?实质上罗尔斯的重点在这里,其改良主义的理论出发点也在这里。
确定了正义的两个原则之后,罗尔斯便将它们贯彻于社会基本结构。罗尔斯将社会解释为一种互利的合作事业,其基本结构是一种公共的规则体系,它规定了一种活动设计,这种设计使人们共同行动,以产生更大数量的利益。并按照收益中应得的份额把某些公认的权利分配给每一个人(第14节)。如何使正义原则演化为具体的制度,罗尔斯提出了“四个阶段的顺序”(第31节),第一阶段人们接受两个正义原则的选择;第二阶段召开制宪会议,确定政治结构的正义并选择一部宪法,设定制度,这个阶段主要是确定平等的公民权和各种自由权;第三阶段为立法阶段,在这个阶段正义的第二个原则发挥主要作用;第四阶段是具体运用规范的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制定的规范用于具体的事务,公民则普遍遵循规范。在这个部分,罗尔斯还深入讨论了自由权概念、良心平等自由、宽容与共同利益、政治正义和宪法、参与原则、法治、自由权优先性的规定等课题,较为明晰地展现了他设想的理想的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经过这番论述,他重新表述了第一个原则: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应享有与人人享有的一种类似的自由权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全面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权利。
优先规则:正义的原则应按词汇式序列来安排,因此自由权只有为了自由权本身才能受到限制。这里有两种情况:(1)不太广泛的自由权应能使人人享有的自由权总体系得到加强,和(2)不太平等的自由权必须是享有较少自由权的那些公民能够接受的(第39节)。
罗尔斯用这一抽象化的标准来评判现代西方民主制度,他是持一种批判态度的。他表示,立宪政体的一个主要缺点是它不能确保政治自由权的公平价值,对此现象从未采取过纠正措施,财产和财富分配上的悬殊远远超出了可以与政治自由权并存的程度,但却为法律所容忍,这种缺陷在于民主的政治过程充其量只是一种有控制的竞争,政治制度中不正义的影响比市场的缺陷严重得多,政治权力积聚,变得不平等,得到好处的人利用国家的强制性工具和国家法律来确保自己的有利地位。经济和社会制度中的不平等很快就破坏了任何政治平等,普选制不足以抵消这种不平等,只要政党和选举经费来自私人捐助,政治讲坛就会受占支配地位的势力的控制(第36节)。罗尔斯点明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基本缺点,但他没有作更深入的分析,值的这种改良主义倾向在论述第二个原则时表述得更为清楚。
第一个原则被确定为是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的,按罗尔斯的话讲,这两个正义原则是按照“词汇式序列”排列的,即只有第一个原则被满足后才能满足第二个原则(第8节)。事实上,因为第一个原则已有公论,罗尔斯并没有作什么创造性的论述,他花了大量的气力来论证第二个原则。在论述第二个原则时,他提出了几项论证:(一)反效率原则。在分配上,效率原则是不包含正义原则的,因而一个人得到全部产品的分配或其他不平等分配的方式也可能是有效率的,因而仅仅效率原则本身不可能是正义的,应当寻找既有功利也是正义的分配方式,超越单纯的功利观念(第12节);(二)差别原则。差别原则通过挑出某种特殊的地位来判断社会基本结构中的不平等问题,这将克服功利原则的不确定性。如企业家比不熟练工人有着更美好的前景,假设他们处在最初状态,那么怎样证明差别的存在是合理的呢?那就必须是这些差别有利于境况较差的人。任何差别的存在,都要能够有利于境况差的人,有利于最少受惠者;这个原则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因为如果要实施这一原则,那就意味着对西方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造,有人甚至称之为“社会主义的”改造;(三)连锁关系。这里假定如果一种利益提高了最底层人们的期望,它也就提高了其他所有各层次人们的期望,当地位最不利者获益时,处于中间状况的人也会获利。如果正义原则得到实现,这种连锁关系就会实现。经过这三个方面的论证,罗尔斯又将第二个原则具体表述为:
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这种不平等既(1)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2)按照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第13节)。
差别原则包含着某种平均主义,同时它也反映了自由主义思潮的某些倾向,最基本的就是“平等的倾向”(第17节)。差别原则意味着:(一)补偿原则。即应当对出身和天赋的不平等进行补偿,差别原则不等于补偿原则,但它力图达到补偿原则的目的;(二)互惠的观念。差别原则是追求相互有利的原则;(三)博爱原则。在西方社会中,与自由和平等相比,博爱处于较次要的地位。差别原则表明了一种公民友谊和社会团结。这些均为一些理想主义的原则,罗尔斯认为西方社会没有实现这些原则,或者说没有沿着这个方向发展。
为了指明西方社会改良的方向,罗尔斯集中在第五章讨论了社会经济制度。他先确定了“分配正义的背景制度”,这包括:(一)分配部门。负责保持价格体系具有切实的竞争能力;(二)稳定部门。负责实现合理的充分就业;(三)调拨部门。负责维持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四)分配部门。负责通过税收和对财产权的必要调整,以维持分配份额的一种大致的正义性(第43节)。社会通过调节这四个部门的活动实现正义原则。
经过对政治和经济体制的综合考察,罗尔斯又对两个正义原则作了完整的表述(第46节):
正义的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权利去享有与人人享有的类似的自由权体系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总体系。
正义的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能使它们(1)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符合正义的储蓄原则,以及(2)在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官职和职务联系起来。
第一条优先规则(自由权优先):正义原则应按词汇序列来安排,因此自由权只有为了自由权本身才能受到限制。这里有两种情况。(1)不太广泛的自由权应能使人人享有的自由权总体系得到加强;(2)不太平等的自由权必须是具有较少自由权的那些人能够接受的。
第二条优先规则(正义优先于效率和福利):正义的第二个原则在词汇序列上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提高利益总量的原则;而公平机会优先于差别原则。这里有两种情况:(1)机会的不平等必须扩大具有较少机会的那些人的机会;(2)过高的储蓄率在总体上能减轻为此而受苦的人的负担。

⑺ 那些科学家相信灵魂的存在啊

牛顿、爱因斯坦等许多大科学家信仰上帝,相信灵魂存在。他们搞理论物理的,对万有引力、量子力学,他们搞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整天头脑思来想去尽想些玄乎其玄似与灵魂相关的东西,心理负担很重,心理上空虚感多,为了减轻心理负担,就信与灵相关的万能的上帝。
科学可说明世上有类似于鬼的生命信息存在,量子力学研究发现人的意识对量子可产生作用,这叫做测不准原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前校长、中国科学院朱清时院士说:“意识是量子力学的基础,物质世界和意识不可分开的。”物质在量子这里意识和量子是不可分的,你感知它就有意识参与作用,这种作用式就是灵魂图式(即鬼)的一个种类。万有引力告诉人们万物有场,人有人体场,这人体场对人周围的场态有影响,这与先前不一样了的场是个存在,不过,它如何存在现在科学还没弄明白。

大自然存有规律,宇宙充满秩序,分子原子也是如此,灵魂(鬼)是物质,是微物质构成的,这灵魂物质不可能是个例外,中国的阴阳学说在分子原子中体现阴阳原理,对灵魂(鬼是其中一种)怎样存在想来也合阴阳规律。科学只表明人死后有生命信息留存,鬼是什么样的?科学没研究出它是个什么样子。人死后会去那里?没科学验证,我说不明白,按佛教说,人死后可以的鬼魂可转世投胎,基督教也认为人是有灵魂的。

⑻ 谁有哈佛大学 公平与正义 的文本版

哈佛大学公开课《公平与正义》整理稿

春节在家有空,开始整理这个视频的文字内容。本人技术盲,所以找不到更好的文字稿了,只好就手头的资源进行简单的处理,希望对大家有用。

该讲座以哈佛教授Michael Sandel的《关于公平和正义的入门课》为基础,是对道德和政治哲学的系列入门介绍。
这套讲座共有12集,邀请观众们带着批判的观点来思考正义,公平,民主和公民权等基础问题。在哈佛大学,每星期都有一千多名学生去听教授兼作家的MichaelSandel开设的这门课程,渴望藉此扩充对政治和道德哲学的理解,并从中检验长期秉持的信仰。学生们学到了过去的伟大哲学家们的哲学理论-亚里士多德,康德,-穆勒,洛克--再把学到的东西运用来思考复杂且动荡不定的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包括反歧视行动,同性婚姻,爱国主义,忠诚和人权。
演讲者:Michael Sandel (哈佛大学哲学教授)
第1讲:《杀人的道德侧面》
如果必须选择杀死1人或者杀死5人,你会怎么选?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教授MichaelSandel在他的讲座里提出这个假设的情景,有多数的学生投票来赞成杀死1人,来保全其余五个人的性命。但是Sandel提出了三宗类似的道德难题-每一个都-设计巧妙,以至于抉择的难度增加。当学生站起来为自己的艰难抉择辩护时,Sandel提出了他的观点。我们的道德推理背后的假设往往是矛盾的,而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的问题,并不总是黑白分明的。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1

设想你是一位电车司机
你的电车正已每小时60英里行驶
你发现,在车轨的尽头有5位工人在那里干活
你想尽办法停下来,但已经停不住了
你的手刹不灵了
你感到十分绝望,因为你知道
如果你撞向这5位工人
他们必死无疑
你很快会就知道
你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直到你发现
在电轨的尽头,刚好有一条分叉
在电轨的尽头,刚好有一条分叉
而在那条分叉路上,只有1位工人
你的方向盘还没有失灵
所以你可以选择把电车拐向那条分叉路
撞向1位工人,但救活了另外那5位
现在我要问第一个问题
什么是我们应该什么做?
你会怎么做?
让我们来做一次投票
多少人会选择转入拐向那条分叉路
举起你的手
有多少人选择一直往前开的?
极少数人会。绝大部份选择了变方向
让我们先听听。现在我们需要研究你这样做的原因
让我们先听听占多数的人
有谁选择转向一边岔道的?
为什么你会这么做?你的原因是什么?
谁愿意说说你的想法?
如果你可以只撞死一人,那么撞死5人肯定是不对的
如果你可以只撞死一人,那么撞死5人肯定是不对的
这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还有谁?是否有人同意这个想法,原因是什么?
我认为这和 9/11日事件是同样的道理
我们把那些,把飞机撞向宾夕法尼亚州空地的人,视作英雄
因为他们选择了牺牲飞机上的人,而不是撞向有人的大厦
因此,原则是相同的,虽然都是发生在悲剧的情况下
为了5个人能活下来,牺牲一个人 也是值得的
占多数人的你们,也是这样吗想吗?
现在让我们来听听 那些少数分子
我认为这跟种族灭族主义、极权主义,是同一个手法
为了救活一个种族,你就能杀害其他人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办?
为了避免 作出像种族灭绝一样的做法
你就宁愿撞向那5个工人
理论上是这样
好的。还有谁?这是一个大胆的想法。谢谢您
让我们考虑另外一种情况
看看你们这些占多数的
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原则是牺牲一人来救活5人
现在,你不是电车司机,你只是一个旁观者
你站在桥上,俯瞰电车的电轨
沿着这个轨道,在尽头有5名工人
电车的手刹照样不灵了
电车快要撞向那5个工人
现在你不是司机
你真的感到无助
突然,你看见 站在你旁边
桥上还是一个非常胖的人
你可以推他一把
他会掉到轨道上
刚好能停住那辆电车
他会死去,但他能救活其他5个人
现在,有多少人会推那个胖子。举起你的手
有多少不会这么做?大部分人都不会
问题显而易见
你每次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牺牲一个,救活更多人
在第一种情况几乎每个人都赞同,原因何在?
我要听听,在两种情况下都是站在大多数的人一边的人
你如何解释二者之间的区别
在第二种情况下,我认为涉及 选择的问题
那个胖子原本不牵涉到这宗事故里
我觉得,第二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
那个胖子可以选择置身其外
但在第一种情况,司机,两边的工人的已经牵涉到里面
但是,那个在岔道上的家伙
他不会比那个胖子,更想牺牲自己吧?
这是事实。但他在岔道上
胖子也是在桥上啊
你可以继续,也可以待会儿再说
好的。这是个难题。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还有谁可以找到能调和的前后两种不同做法的?
我想在第一种情况,我们必须在牺牲那1个工人或另外5个之间的选择
我们必须作出的选择
那些工人是死于那驾电车,而不是你的直接行为
电车失控了,然后你才闭着你选择
而推胖子的话,是你自愿的选择
你有能力选择推还是不推,但你没办法控制的电车不撞向大家
所以我认为两者略有不同
好的。谁想回应他的想法?这很好。
谁想回应?是否有更好的解释?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在这两种情况下,你都是选择杀人
因为前者你选择拐向那个岔道上的工人,这是你有意识的行为
后者,你去推胖子也是一种有意的行为
所以不管怎样,都是有意的行为
你想回应?
我不是肯定,事实就是这样
这看来是不同的
推胖子到电轨上,他会死
你是在杀死他
你是在亲手杀死他
这有别于把电车转向,然后再撞死其他人
这好像听起来不对,是吧?
这很好。你叫什么名字?
让我问你一个问题,Andrew
假设在桥上,我不用推那个胖子
假设他是站在了一个陷阱上,我可以像转方向盘那样打开那个陷阱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似乎跟不对
我的意思是,也许你不小心推动了那个陷阱的方向盘
或者是其他原因,就发生了
又或者,电车阴差阳错地就拐向那条岔道了
我可能就认同了
好的。在第一种情况是正确的做法,在第二种情况就变成不对的了
而且,在第一种情况下,你直接牵涉到事故
在第二个,你是一个旁观者也。
所以你可以有选择卷入或不去推胖子
让我们暂时搁下这个故事
让我们想象另外一个的情形
这时候,你是急诊室的医生,6位病人来找你
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电车交通事故
其中5人中度受伤,1人重伤
你可以花一整天来照顾那位重伤病人
但这样的话,其他5个会死去
或者你可以先照顾好那5位,再来看那位重伤病人
但那位重伤病人也会死去
现在你是医生,有多少人选择先就那5个病人?
又有多少人选择先救那位重伤者
极少数人。只有极少数人
我假设你们的原因跟之前的一样。1条生命对5条
现在考虑一种情形。这一次你是外科医生。
你有5名患者。每一个迫切需要
器官移植
其中需要心脏,一个需要肺,一个要肾脏,另一个要肝脏
第五个人要胰腺
但现在没有可移植的器官。你即将看着他们死去
你突然发现,在你的隔壁病房
有一个健康的家伙,来检查身体
他正在打瞌睡
你可以很安静地走进去,
把那个家伙的5个器官取出来,当然他会死去
但是你可以救活另外那5位病人
你们有多少人愿意这样做?
还有其他人吗?
把你的手举高
还有没有人,包括在二楼的
我会
小心,不要摔下来哦
有多少人不会这样做?
好的。你是怎么想的,刚才那位在二楼的同学
我其实是想着有没有其他可能的替代做法
先把那5个病人中最先会死去的人,把他的器官捐出来
这样,他健康的器官可以救活其他4位
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可惜,您避开了我们要讨论的哲学观点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这些故事,这些争论
要注意的方式几点
注意我们的争论是围绕那几点展开的
我们的讨论已经涉及到了一些道德的原则
我们的讨论已经涉及到了一些道德的原则
让我们回顾一下,有哪些道德原则
第一道德原则是,
正确的做法,符合道德的事
取决于我们行为的后果
如果在最后,能救活5个,哪怕是牺牲一个也是值得的
这是关注以结果为中心一派,一个很好的例子
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取决于道德行为的后果
它取决于我们最后的结果
但接着,我们考虑了另外一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人们对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原则就不那么坚定了
我们在犹豫,例如对于那个站在桥上的胖子
或者是去去掉那位无辜病人的器官
人们在思考什么是应该做的时候
会考虑到那个行为的本身
而不只是行为的后果
人们改变了原意
人们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行为本身是错误的
即使是为了拯救更多的生命,杀害无辜的人是不对的
人们认为,在第二种情况下是不对的
这是另外一种道德推理的原则
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认为,道德有其绝对的道德原则
有明确的职责,明确的权利,不论后果是怎样
我们会在今天和未来几周来讨论
讨论结果主义和绝对主义的异同
结果主义道德推理最有名的一个例子
是功利主义,由 边沁 提出
他是18世纪英国的一位政治哲学家
而最重要的一位绝对主义的哲学家
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 康德
因此,我们来看看这两个不同的道德推理模式
评价它们,也考虑其他替代的理论
从教学大纲,你会发现我们将会读一些非常著名的书
亚里士多德的,洛克,康德,约翰•密尔等人
从教学大纲中,你会看到,我们不只是读这些书
我们还讨论当代的政治和法律争议
讨论它们背后的哲学问题
我们将辩论 何为平等和不平等
平权行动,言论自由,攻击性言论
同性婚姻,征兵
一系列实际问题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仅要真实地感受这样抽象、遥远的书籍
还要认真地讨论 我们日常生活中 一些的议题
包括我们的政治生活,
所以我们读这些书,我们将讨论这些问题
我们将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
这听起来很吸引人
但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
我的提醒是
阅读这些书
作为认识自我的一种训练
阅读这些书会有冒险
个人的,政治上的冒险
每一个学政治哲学的学生都知道的风险
这些风险的根源于一个事实
哲学会教化我们,扰动让我们
面对在我们已经知道我们
有一个讽刺的说法,学习本课程的困难之处
事实上,包括它教的东西,我们已经了解的
它会把我们都熟视无睹的情景
使其不在熟悉
刚才我列举的案例就是例子
我们一开始假定的情景
融合了趣味性和严肃性
它也是这些书籍里,哲学让我们对熟悉的事物
变得陌生。它并不是提供新的信息
而只是引导着我们用新的方式看这些事物
但风险就在这
一旦熟悉变得陌生,它就会永远和以前不一样了
自我认识,就像一个迷了路的人
不管你觉得它多么地扰动你
你就不能不想起和思考这些问题了
是什么让这个探索的过程,显得既困难,但又有趣呢
因为,道德和政治哲学就像一个故事
你不知道的故事将怎么发展下去
但你却知道的,这是关于您的故事
这些是个人的风险。那么政治的风险在哪呢?
我或许可以这样描述这门课程,它向你承诺
通过阅读这些书籍和讨论这些问题
你将会成为一位更负责任的公民
你会重新审视那些,你过去的观念和公共政策
你会训练你的政治判断力
你会更有效地参与公共事务
但这会是一个片面的、误导人的承诺
大部分政治哲学并不是那样的
学习政治哲学,你将有可能
成为一位更坏的公民
而不是一个更好
或者,至少在你成为一个好公民之前,让你变成坏公民
那是因为,哲学是一个遥远的事情
甚至是件破坏性的活动
这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和他的一个朋友,曾有过这样一个美妙的对话
## 试图说服放弃哲学
##告诉苏格拉底,哲学是一个很好的玩偶
如果你只是适度地沉溺其中,并在生命里合适的时候
但如果过度地追求
它绝对会伤害你
听我的劝告把”## 说
放弃你的争论。学习那些将会让你有成就的事情(?)
不要去研究那些,尽说些貌似优美但模棱两可的事情的人们
去研究那些生活过得很好,有名气的人们
## 是真心地对苏格拉底这样说的
放弃哲学。去寻找那些真实可见的。又或者进商学院
## 有一个点确实说得很对
哲学确实会让我们疏远
我们过去的惯例习俗,预定的假设,固有的观念
这些都是风险,个人上的和政治上的
而在面对这些风险,我们有一个特别的回避方式
回避方式叫怀疑主义
怀疑主义是这样的
我们不会彻底地去解决问题
无论是我们一开始讨论过的个案或原则
如果亚里士多德,洛克,康德和密尔
经过这些年,都没有解决这些问题
你觉得我们是谁? 我们坐在这个Sanders剧院里
经过一个学期就能解决这些问题
或许,我们只要每个人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
我们也不会对别人的原则,有什么好说的
不去进行推理、思考
这是在逃避,这是怀疑主义的逃避
对你们在座的每位,我提出以下的答复
这些问题确实是已经被辩论过很长时间了
事实上,这些问题和讨论还在重复着
这可能意味着,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不可能的
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他们却是不可避免的
无法避开它们的原因在于
是因为我们就生活在这些问题的答案中
因此,怀疑主义只是让你放手,
放弃思考道德问题并不是问题的答案
康德曾经很好地形容过怀疑主义
他写道,怀疑主义是人类推理的安息之地
它只是让我们在一些教条之间徘徊
它不是我们最好的安身之处
怀疑主义只是简单地默许,它不足以经受住“鲁莽”的推理
我试图提出这些故事,这些论点
可能会是一种风险
最后,我来总结一下
本课程的目的是唤醒我们鲁莽的推理
然后看看我们最后会走到哪里
谢谢

⑼ 求康德简介

康德 Immanuel Kant
1724 - 1804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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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曼努尔·康德生于东普鲁士的格尼斯堡(该地自1945年以后,成为前苏联和现在的俄罗斯的领土),父亲是一个马鞍匠。康德的家庭信奉路德宗的虔信派(Puritianism),康德从小在教会办的学校受教育,1740年进入格尼斯堡大学神学院,1745年毕业后当了九年的家庭教师。从1755开始,康德一直在格尼斯堡大学任教,当了多年的编外讲师,1770年才晋升为教授。
康德一生没有离开格尼斯堡,每天生活极有规律。他每天下午都要在一条街道(它后来被命名为“康德小道)上散步,他准时到这种程度,以至当地居民按照他出来的时间校正手表。但是,他那刻板和平静的表面生活与他的丰富多彩而又充满着革命思想的内心世界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他在普鲁士这个边远小城,注视着世界的最新发展,讨论着时代的前沿问题。他在创造了深刻反映启蒙精神的批判哲学之后,又明确地提出了“什么是是启蒙运动”这一至今还吸引着哲学家的问题;他一生中只有一次离家到一个一百公里外的城市旅行的经历,便他却像一个阅历丰富的旅行家那样,在人类学著作中对各国风土人情做了详细而生动的描写;他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但他的理性宗教观却被普鲁士政论指责为“歪曲蔑视《圣经》和基督教的基本学说”。康德是卢梭的崇拜者,他与卢梭一样,是一个平民哲学家。他说:“我生性是个探求者,我渴望知识,急切地要知道更多的东西,有所发明才觉得快乐。我曾经相信这才能给予人的生活以尊严,并蔑视无知的普通民众。卢梭纠正了我,我想象中的优越感消失了,我学会了尊重人,除非我的哲学恢复一切人的公共权利,我并不认为自己比普通劳动者更有用。”
《纯粹理性批判》发表之后,康德成了青年学生向往的导师,政府也不断向他咨询各种问题,但为了捍卫思想自由,他不顾政府的禁令,在退休之后发表了《学院之争》(1798),继续讨论宗教问题。
人们为常说,康德的生平就是他的著作。康德的著作以1770年为界,分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批判时期的著作又分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著作。理论哲学的著作有《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或A版,1781;第三版或B版,1787)和它的简写本《未来形而上学导论》(1783);实践哲学的著作有《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1785)、《实践理性批判》(1788)、《完全在理性范围内的宗教》(1793)和《道德形而上学》(1797)等。他的《判断力批判》是一部内容特殊的著作,其中关于审美判断和目的性判断的论述可以解释为联系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媒介,也可解释为前两部批判的补充。

参考资料:http://www.phil.pku.e.cn/phres.php?aid=40000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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