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授导师 » 博士导师委员会成员

博士导师委员会成员

发布时间: 2022-04-21 01:05:45

⑴ 如何获得博士学位

《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施行 。
总则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学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向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可以在已授予毕业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
各级学位授予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二,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组织管理
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批准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时,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或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课程考试、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工作。应配备专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学位授予单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所需开支的经费,由学位授予单位参照研究生有关经费标准,做出合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在通过资格认定后,为准备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或论文答辩,可享有不超过两个月的假期。
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所在单位应允许申请人到学位授予单位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有关的科学研究。
学位授予单位向同等学力人员颁发学位证书和向有关单位送交学位论文,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位证书需单独编号。
四,质量监督
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对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工作进行自我检查与评估。
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学位授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检查、监督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的质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同等学力人员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评估。
对违反本规定,不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学位授予单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作出限期改正、暂停或停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决定。
五,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博士导师组成员必须是博导吗

是的。
一般都是博士或博士后。博士生导师要求应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至少培养过两届硕士研究生,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较好,有课程教学经历,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
博士生导师的主要工作不在于为学生开出几门课,而在于引导学生学习。或者说,导师的主要工作不在于“教”而在于“导”。引导学生熟悉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提高其研究能力。

⑶ 读博士的流程

1、接收通知书

由于招生单位录取工作比较严格,招生院校会组织专人对所有报考材料(含笔试、面试成绩)逐一进行复核,之后,院校将对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2、缴纳学费

考生在被学院录取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课程的学费,否则便不能进行学习。

3、入学报名

资格审核和面试都通过且缴纳完学费的学员,可以参加最近班次的课程学习,每年主要分春季班和秋季班两个批次。

4、研修班学习

在研修班课程学习期间,不同的院校和专业课程时间不一样,一般学制是3-5年,部分同等学力在职博士课程研修班学制是2-3年,部分学校要求在职博士学员需要满足5年的课程学习才能申请博士学位。

5、课程考试

学员在课程学习环节可以申请并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并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规定的统一水平考试,成功通过考试的学员就可以进行论文答辩环节。

6、论文答辩

学员需要在全部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博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并且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7、申请博士学位

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并且满足申博条件的学员,就可以向学校提交博士学位申请,获得相关证书。

(3)博士导师委员会成员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⑷ 为何要设置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本专业的最高学识水准的学术称号。在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我国的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学位部分博士学位的英文表述Doctor of Arts D.A 文学博士 �� Doctor of Dental Science D.D.S 牙科博士 Doctor of Engineering D.E 工程博士 Doctor of Ecation D.Ed 教育学博士 Doctor of Musical Arts D.M.A 音乐艺术博士 Doctor of Osteopathy D.O 骨科博士 Doctor of Social Science D.S.S 社会科学博士 Doctor of Veterinary Medicine D.V.M 兽医学博士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J.D 法理学博士 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 J.S.D 司法学博士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B.A 工商管理博士 Doctor of Accountancy D.Acc 会计学博士 [编辑本段]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条件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施行。 第一条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二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三条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⑸ 陈建辉的东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建辉,1958年9月出生,设计艺术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国家教育部硕士点评定委员会成员、中国美术家协会天津分会会员、中国纺织学会服装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纺织教育学会及纺织工业出版社编辑委员会委员、任CHIFC北京2004中国国际服装院校师生设计作品大赛评审委员会委员;曾在“兄弟杯中国国际青年设计师作品大赛”、“虎门杯”国际青年设计大赛、“中华杯”国际服装设计大赛、“绮丽杯”全国服装设计院校邀请赛、中国服装模特大赛等担任评委
研究方向:
视觉造型语言分析、服装设计艺术、服装流行预测、家纺设计、服饰文化理论研究、现代艺术研究
主要研究成果:
⒈发表《服装专卖店设计与品牌形象》、《服装品牌的文化理念》、《服装纸样放缩放法新探索》、《品牌延伸及其在国内服装行业中适应行》、《服装品牌的文化理念》等二十余篇论文
⒉发表《服装画技法教程》、《服装画技法教程》、《论西方绘画形态》、《陈建辉艺术作品2000集》等《素描应试》、《素描教程》等多部教材专著
科研情况:
2005课题项目:
⒈2005春夏与日本UNIQLO公司合作:T-恤衫印花产品设计与开发
⒉东华大学 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学生服装设计大赛指导
国际交流与合作:
曾赴德国门兴格伯拉赫应用科技大学、捷克共和国布拉格美术学院、查理大学及香港理工大学讲学及访问学者
其他信息:
曾多次指导学生在国内各项服装设计大赛获奖

⑹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委员会

为了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卓越发展,浙江大学决定将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的“特区”。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律与学院特点,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推行特殊政策,进行改革试点,具体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华法学院可以自主决定引进人才标准,提出引进人选,报请学校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待遇保障;在评鉴机制方面,光华法学院参照国内外一流法学院的学术评鉴标准,自行制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导师资格之评鉴标准及学术期刊标准,并按评鉴标准自主评审院内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生导师资格,报学校批准;在人才培养方面,光华法学院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学校的指导原则自行制订和实施本科生课程方案,制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员会的成立
为了推进光华法学院的学科发展迈向国际一流水准,2007年4月,浙江大学决定在光华法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聘请王泽鉴、安守廉、刘铁铮、吴志攀、孙笑侠、陈长文、季卫东、张文显、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2010年1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接替常务副校长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员会委员。
(二)教授委员会的职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与政策,决议学院之学术事务,包括专业与课程设置、教师之聘任与解聘、教师职称之晋升等事项。
举荐光华法学院院长和常务副院长,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经院长提名副院长,教授委员会决议副院长人选,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员会的设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十席委员组成,设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人品雅正,在法律学术或实务上具有杰出贡献,同时具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资格(包括各类特聘和兼职教授等)等条件。
教授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第一届教授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校方依据前项之标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组成之。所余名额,由教授委员会三名以上委员提名增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届起之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员不少于二人,全体委员在法学院教授大会上过半数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员会主席由三名委员提名,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员均可连选连任。
(四)首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简介(以姓氏笔划为序)
一、王泽鉴
王泽鉴先生1938年生,台湾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于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间,以第一名考取台湾教育部公费留学,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到慕尼黑大学,师从二十世纪大陆法系最伟大的民法学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1968年获得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先生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曾担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创办台大法学论丛,并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达数百册;开设民法总则、债编、物权、比较民法,民法与特别法等课程。
先生并曾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为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湾大学卓越计划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数国语言,曾先后在德(柏林自由大学)、英(剑桥大学)、加(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澳(墨尔本大学)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并是极少数曾在德国最高水平法学刊物发表过数篇论文的亚洲学者。依据南京大学数据库统计,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法学人才之培育与海峡两岸之法学交流等,均可谓贡献至伟,被两岸法学界公推为当代华人法学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国人。
先生1970年毕业于阿姆何斯特学院,1972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1974年获耶鲁大学中国研究硕士学位,1975年获耶鲁大学中国历史硕士学位,1977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JD学位。 现任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Henry L. Stimson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研究领域主要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当代美国著名的中国法专家,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有重要的影响。
三、刘铁铮
刘铁铮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学学士、美国南美以美大学硕士、美国犹他大学博士。曾任政治大学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长,兼任许多著名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获1981年度法科学术著作奖、1982年度杰出研究奖。曾经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为国际私法领域著名学者之一。
四、吴志攀
吴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常务副书记,北京大学法律总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并为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与1997年美国艾森豪威尔威尔威尔威尔基金会学者。
先生的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金融法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五、孙笑侠
孙笑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高访学者。自1992年起,历任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书记、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光华法学院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国家“百千万工程”入选人员(2007)
社会职务有: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理学与法史学研究会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法理学、公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六、陈长文
陈长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于1967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1972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S.J.D)。现任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讲座。
先生曾任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副董事长兼首任秘书长,多次代表海基会参与两岸事务会谈。
社会职务有: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兼执行合伙人(注释:理律法律事务所于1940年代原创办于上海市,于1940年代末迁至台北,现为亚洲最具规模之一,并为华人世界中规模最大的法律事务所,该所拥有超过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专业人士)、台湾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长、财团法人台北欧洲学校董事长、财团法人理律文教基金会董事等。
先生于法律实务界之成就,着称于华人世界,并专精于超国界法律及法律伦理之研究。著有《财经法律与企业经营-兼述两岸相关财经法律问题》、《企业家跨国财经法》、《认识超国界法律》、《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等,并曾于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七、季卫东
季卫东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3年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日本神户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曾经被遴选为社会学国际协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CSL)指定理事;现任日本法社会学会(JASL)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CIDEG委员、专业期刊《法社会学》(意大利)学术编委、综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纪》(香港)执行编委。自2006年起兼任国际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员。先生法学造诣精湛,被公认为改革开放后于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学学者,深受日本法学界敬重。
先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八、张文显
张文显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吉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83年至85年于美国哥仑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于美国华盛顿大学研修。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后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社会职务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及法学部主任,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和法律政治学,尤其在法理学与当代西方法哲学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毕业于原杭州大学哲学系, 1989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司法部(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于1995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学,在行政法学领域居领导地位。
十、罗卫东
罗卫东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员。
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本科学习,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教师,期间1989年7月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科研二处副处长,期间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静冈大学国际关系学部客座研究员,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1997年10月晋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部)处(部)长,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学校长助理兼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浙江省政协委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经济学
(五)教授委员会秘书简介
谢英士
谢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湾人。东海大学法律学士、中正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曾任记者、公证人、开业律师、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高雄21世纪都市发展协会理事、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律盟知识产权公司副总经理、台湾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台湾红十字总会顾问。
赵 骏
赵骏,男,籍贯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国际经济法学士学位,2003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律博士学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别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师事务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做律师。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任教,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商法的研究与教学。

⑺ 出生于安庆的博士生导师有哪些

1、段若鹏
1951年10月出生。安徽安庆人;现任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党史、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并主持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阶层结构变动研究。主编和参与编写的有《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阶层结构变动研究》、《强基固本——中国农业与农村重大问题研究》等。
2、程国赋
1966年生于安徽省安庆市,1989年毕业于徐州师范学院(现改为徐州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南京大学中文系攻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1991年提前一年毕业,攻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博士学位,1994年毕业,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暨南大学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教授、副所长、中文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3、胡金焱
1966年9月出生,安徽安庆人,山东大学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全国金融学硕士联考考试指导小组专家、山东省金融学会副会长及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应用统计学会副会长等职。

⑻ 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平简历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北京邮电大学电路与系统中心教授,现任电路与系统中心主任,中德软件研究所副所长,《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编委会副主任,北京邮电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C3G总体组专家成员,国家863 FUTURE计划项目总体组成员,WWRF副主席及远景委员会成员,信息产业部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实验专家组成员等。
张平教授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3G和B3G无线通信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方面,先后承担了国家863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及国内外企业合作科研项目近40项。其中“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研究开发项目”“TD-S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获得2003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WCDMA基带处理单元的研制开发项目”获得2003年获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码分多址通信的新技术研究”获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目前已申请28项国家专利,其中6个已经获得批准;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两本学术专著《WCDMA 移动通信系统》和《第三代蜂窝移动通信系统-WCDMA》。
张平教授领导的无线新技术研究所(简称WTI)是国内外知名的无线通信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基地之一。它的研究方向包括无线接口的信号处理技术、多址接入技术、无线资源管理技术以及移动IP技术,移动接入网的系统设计和实现,以及移动代理等。WTI的研究涉及移动通信领域的基础理论及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的探索和实现,移动通信系统的标准化工作,以及移动通信系统商用产品的研制。
近年来,WTI在张平教授的带领下,一直活跃在移动通信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中,成功地完成了多项具有国内及世界领先水平的研究课题,包括国家部委、国内优秀企业和国际知名外资企业资助的科研项目,这些项目研究的领域涉及2G、2.5G、3G、B3G,包括中国第一个移动通信标准TD-SCDMA。同时,WTI也开展了多项面向无线通信的应用开发,与国内外的研究机构、制造商以及运营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WTI的目标是成为国际一流的开放研究所,致力于研究移动通信领域前沿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技术的应用。在研究和开放的过程中,WTI逐步形成了一个年轻而充满朝气和理想的研究群体,成为享誉国内外的移动通信研发机构和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WTI大力鼓励和倡导创新精神,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WTI成员在移动通信领域中不断刻苦钻研、力求创新,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出版专著5本;申请专利38项;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252余篇。荣获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

⑼ 英国留学读博怎么样

总体来说小曼还是非常推荐英国读博的~下面小曼就分享一下英国读博的好处~

1.享誉全球的高质量教育水准

英国教育制度历经数百年的发展,以高量被国际上广泛认可。科教方面,英国曾获得过90次诺贝尔奖。英国的大众传媒在世界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金融领域,伦敦货币市场的交易量比纽约和东京的总和还大;英国的时装在国际上久负盛名;英国历史悠久的艺术遗产为所有留学的人提供了世界独一无二的文化氛围。

在英国完成博士学位与许多国家的博士学位有本质的区别,英国博士学位以研究型为主,非教学式课程,并且专注度高,在英国读博士只需要完成自己的研究课题,在美国和中国读博士需要参与导师很多其它项目,不利于自己课题的完成。另外,英国强调的是学习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英国是教你怎么去想,而不是告诉你去想什么。

2.学制短,毕业较容易

在英国读博士时间一般是3-4年,相对于美国和中国缩短了很多时间(一般为5-7年)。理科学生可能会花2.5年-3年左右的时间在实验方面,然后就是论文写作;工科学生在学期中间的实习对毕业论文会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实习做得不错,还可提前毕业;对于文科学生,时间一般比理工科会长一点。

对毕业的要求也更强调研究的自主性、原创性和创造性,无严格的论文发表数量要求,只需要完成自己的博士论文和最终的论文答辩就可以了(一般是1-2个外审,外加1个内审)。博士学位能否顺利到手,一大关键是导师和评委会对你研究能力和研究结果的评定。

3.作为留英的主要途径

除了投资移民以外,目前在英国读博士已经成为了留英最主要的途径之一。对于之前已经在英国读书超过4-5年的同学,读博可以将签证时间提高到10年,进而拿到英国永久居民。对于之前没有在英国读书的学生,博士毕业以后可以拿到一年的工作签证,以留英找工作。而且目前英国基本所有高校都有雇佣外国员工的资格,因此毕业后进入高校做博士后或者讲师,可直接拿到Tier 2工作签证,满五年后即可获得英国永久居民。

4.可实习,配偶也可自由工作

国际留学生在英国是可以工作的,在学习的时候是可以实习的。英国读博士拿的是Tier 4学生签证,配偶可以申请Tier 4 Dependent签证,拥有这个签证可以在英国自由工作和学习。并且在英国学习六个月以上的学生都可以享受国家医疗保险体系,免费的医疗服务,不光看病是免费的,可能在配眼镜,或者看牙医的时候,都可以拿到不同折扣。

5.文化氛围

作为英语的发源地,在英国学习,除了能够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学到世界最领先的知识,同时能够感受到各种各样的国际文化。英国拥有非常多元化的文化,至今仍被激动人心的文化和艺术所围绕,它的音乐、剧院、电影、文学,时装无疑都可以使来此学习的海外学生在课余时间非常享受,在伦敦走着,便充斥着各种口音的英语,很多国家的人都生活在此。

英国也有着秀丽的自然风光,干净的城市环境,恬静的古朴小镇,英国是一个不分种族、宗教和肤色的多元化的国家,它欢迎来自全球各国的人们。

⑽ 林涛的人物简介

基本情况
姓名: 林 涛
性别: 男
出生年月:19 69 年 11 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1997年)
技术职务: 三级 教授 、 博士生导师
行政职务: 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
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领导小组成员
主要研究方向 :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分布式电力系统;电能质量分析与控制
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新能源发电与智能电网、电能质量分析与控制。
主要学术兼职
(2)电气工程学科英文专业期刊的编委。
(3)电气工程学科中文核心期刊“低压电器”(中国,上海,ISSN 1001-5531)的编委。
(4) 电气工程学科英文权威期刊(SCI和SCIE源刊)的审稿人。
(5)应邀在电气工程学科重要国际会议上做专题演讲。
(6)电气工程学科重要国际会议“的学术委员会成员。
(7)电气工程学科重要国际会议“2007,2009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lean Electrical Power”的学术委员会成员。
(8)中国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电工学科同行评议专家。
(9)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评议专家。
(10)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评议专家。
简要经历
1997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力工程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 获工学博士学位。1997年至2005年先后在国内电力企业和美、英、日知名研究型大学工作。2005年作为海外引进人才受聘于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具体而言:
(1) 2005年9月至今,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电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领导小组成员。
(2) 2003年6月至2005年7月,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University of Florida)电气和计算机工程系。作为高级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Scholar)完成了一项合作申请的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科研项目。
(3) 2002年5月至2003年4月,英国巴斯大学(University of Bath)电子电气工程系。 作为研究员(Visiting Research Fellow)完成了一项英国工程与物理研究委员会(EPSRC)的科研项目。
(4) 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 日本长崎大学(Nagasaki University)电气电子工程系。作为外国人特别研究员完成了一项共同申请的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博士后科研项目。
(5) 1997年11月至2000年5月,华中电力集团公司(现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完成了集团公司的科研项目,并主持了电力系统实时仿真装置(RTDS)及配套设备的选型、购置和验收工作。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