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法学院洞口县教授
『壹』 湖南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李步云:著名法学家,法治、人权领域权威,“法治三老”之一,首倡“依法治国”。
杜钢建:著名法学家,法治、人权、宪政领域新兴权威。原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屈茂辉:著名民法学家,湖南大学法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院长 ,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
李良栋:著名民主理论研究专家,湖南大学民主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政治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王晓晔:著名法学家,国内反垄断法权威,湖南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张智辉:著名法学家,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秘书长等。
邱兴隆:著名刑法学家,“三湘刑辩第一人”、主张废除死刑。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刘定华:经济法专家,湖南大学法学院原院长。
段启俊:刑法学专家,湖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四奇:经济法专家,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石柏林:法理学、行政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南法理学会副会长。
王远明:经济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诉讼法学会副会长。
郑鹏程:经济法专家,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才,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谢佑平:著名诉讼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人才。 醒龙奖学金:由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兴隆及其夫人捐资50万元人民币设立。主要面向湖南大学法学院有志于刑法学学习和研究的优秀学子,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旨在通过奖励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培养众多刑事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
研究生奖学金:主要面向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总覆盖70%以上。其中科学学位研究生全部享有奖学金、专业学位推免生全部享有奖学金。

『贰』 刘宏斌的介绍
刘宏斌,男,1967年生,湖南常德人,2004年获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学位,西方哲学专业。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大学民主理论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10年美国杜克大学政治学系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西方政治哲学及政治发展问题的教学与研究。

『叁』 邱兴隆的介绍
邱兴隆,著名刑法学家,“三湘刑辩第一人”,主张“全面废除死刑”。现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曾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厦门大学任教,兼任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等职。

『肆』 屈茂辉的人物简介
屈茂辉,男,汉族,1962年9月生于湖南省新宁县,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2001年9月—2004年6月入中国人民大学师从王利明教授攻读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现为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领域民法学尤其是民法基础理论、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等,近年来致力于数理-计量法学研究特别是中国法治评价和司法管理,力推中国法学的社会科学转型。 1981-1985年 湖南师范大学完成本科学习;
1985-2000年 湖南师范大学工作,助教、讲师、副教授
1996-1999年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2000年2月—2000年6月湖南财经学院、湖南大学工作,副教授
2000年7月至今 湖南大学工作,教授
2001-2004年 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2004—2010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工作 中国法学会理事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
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
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湖南省“为改革攻坚献策”重大决策咨询智囊团专家
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分校高级访问学者

『伍』 谢佑平的介绍
谢佑平,男,湖南宁乡人,1964年9月出生,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福州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客座教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入选首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杰出中2青年法学家3。

『陆』 党史学者王明远简介
王明远,1916年1月5日生,原籍山东省濮县王堤口村。原名王永祺,曾用名杨诚、杨隼、王明源、王绍华、王家祺、王家祈等。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柒』 陈果的介绍
陈果,男,汉族,四川人,四川纯真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纯真世纪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1月,被中央文明办授予“中国好人”称号 ,先后获得“四川好人” 、“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党代表”、温江区优秀党员、温江区优秀志愿者、天府街道优秀党务工作者、天府新市民创业之星、天府街道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2020年11月,陈果被评为成都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个人荣誉
四川纯真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纯真世纪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果先后获得温江区优秀党员,温江区优秀志愿者,天府街道优秀党务工作者,天府新市民创业之星,天府街道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13]
2015年01月,陈果获得“四川好人”的荣誉称号;[4]
2016年01月,陈果被中央文明办授予“中国好人”的荣誉称号;[11]
2016年06月,陈果获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3]
2019年03月,陈果获得“第五届成都市道德模范—诚实守信模范”的荣誉称号;[14-15]
2020年11月,陈果被评为“成都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9]
好人寄语
不忘初心,助人为乐,点燃爱心的火苗,哪里有他的身影,哪里就有爱的光明。[10-11]
社会点评
二十年如一日,持续着力所能及的公益事业:成立爱心基金会,为地震灾区和贫困山区捐赠太阳能热水器,关爱山区孩子,为西部教育添砖加瓦…[10-11]
『捌』 邱兴隆的生平经历
生平经历
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后考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邱兴隆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先生,后未完成学业就下海从商。曾两次因“经济犯罪”含冤入狱,遂了早年的进监狱体验的想法。后经师友鼓励,重走学术之路。
1998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199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至2006年在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2005年,创办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后来兼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6年至2010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0年8月调任湖南大学,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
2016年6月调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先后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职。

『玖』 谢佑平教授简历
谢佑平,男,湖南宁乡人,1964年9月出生,法学博士,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刑事诉讼法学和司法制度研究领域中,著述丰硕累计出版个人专著3部、合作专著8部,国家教委、司法部统编教材8本,自编教材6本,工具书2本,译著1本;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中文、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其中,有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中心《诉讼法学》、《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其科研成果累计达300多万字。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课题7项。
因教学和研究成就获得多种奖励。1998年“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与教学方法改革”获得司法部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1年《刑事诉讼法学》(上、下)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和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1999年获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2年获上海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07年入选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2008年入选上海市领军人才等。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聘专家
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原则和国际准则
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
侦查程序和侦查权
律师制度
教育背景:
1998 西南政法大学 诉讼法学 博士
1988 西南政法大学 诉讼法学 硕士
1985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 学士
职业经历:
2015年8月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1—2015年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9-2001年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
1998-2001年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1994-1998年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1988-1994年 西南政法大学讲师
『拾』 肖海军的学术任职
1.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湖南大学法学院商法学科带头人,民商法学硕士点方向导师组组长,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商法学科方向的负责人;
3.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4.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5.湖南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6.湖南大学法学院2001年以来历次博士点、重点学科、学科建设、重点专业、院报基地等申报材料的重要成员、具体撰稿人、主要责任人,是湖南大学法学院成立以来法学学科建设的主要参与人和重要材料的支撑者之一;
7.2001年-2003年,担任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2003年,先后担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系主任;
8.2007年,担任湖南大学商事法与投资法研究所所长;
9.《岳麓法学评论》主编;
10.湖南大学《商法学》精品课程主持人、负责人。
11.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12.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