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马新彦教授咋样
⑴ 马新彦的介绍
马新彦,女,汉族,无党派人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春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春市仲裁委仲裁员。代表作有《典权制度弊端的法理思考》、《信赖与信赖利益考》等。曾赴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业等国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先后获得中国法学会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吉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吉林大学哲学衬会科学精品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等奖项。

⑵ 哪位知道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生导师的专业划分
法学理论: 张文显、霍存福、姚建宗、黄文艺、徐显明、郑成良
刑法学:李 洁、回张 旭、徐 岱、闵春雷答、孙 谦、
民商法学:赵新华、徐卫东、马新彦、李建华、于 莹、彭诚信、石少侠
经济法学:冯彦君、蔡立东、王彦明、傅 穹
国际法学:吕岩峰、那 力、刘亚军
邓正来已经调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崔卓兰、李韧夫
⑶ 申卫星的个人成就
自1991年发表第一篇论文以来,共发表法学学术论文40多篇,其中被《新华文摘》转载2篇,被《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1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2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10篇,1篇德文论文,1篇论文被翻译为法文。 1.《环境权初探》,《中国环境管理》,1991年第4期;
2.《俄罗斯外国投资法述评》,《东北亚论坛》,1993年第4期;
3.《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重新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年第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6年第2期和《高校文科学报文摘》1996年第2期分别转载;
4.《优先权性质初论》,《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4期;
5.《中国优先权制度立法研究》,《法学评论》,1997年第6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8年第2期转载;
6.《论新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政法论坛》,1999年第1期,(与江平教授、程合红博士合作),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7期转载;
7.《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和效力》,《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
8.《论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法律科学》,1999年第5期;
9.《论无名合同及其法律适用》,《法制日报》,1999年12月12日理论版;
10.《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人民法院报》,1999年8月11日理论版,(与韩世远教授合作);
11.《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2期;
12.《合同保全制度三论》,《中国法学》,2000年第2期;
13.《百年民法典》(译文,系德国科隆大学法律系霍恩教授为纪念德国民法典实施一百周年而作,发表于《新法学周报》(NJW)2000年第1期),《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中国民法学精粹》2002年卷全文收录,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9月版;
14.《论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之区别与竞合》,《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3期,该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1年第10期转载;
15.《所有权保留制度的一般理论》,载王利明教授主编《中国物权法专题研究》(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
16.《中国未来民法典应设立优先权制度》,载王利明教授主编《中国物权法专题研究》(下),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
17.《期待权研究导论》,《清华法学》,2002年第1卷;
18.《所有权保留买卖保留买主期待权之本质》,《法学研究》,2003年第2期,《中国民法学精粹》2004年卷全文收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1月版;被收入《中国法学文档》第三辑;
19.《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4年第4期转载,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4年第5期摘编,被《中国民法学精粹》2005年卷全文收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
20.《法律理论继受与法律科学化》,《法制日报》2004年1月18日;
21.《形成权基本问题研究》,《民商法论丛》第30卷;
22.《地役权制度的立法价值与模式选择》,《现代法学》2004年第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5年第2期转载;
23.《自治与受制的法律基石——业主公约的基本法律问题》,《物权法报告》第一期,中信出版社2004年;
24.《附条件买卖中被分割的财产利益》(译文),《清华法学》第6期;
25.《法律制度形式合理化与法律的发展》,《民法9人行》(第2卷);
26.《权利一词何处来》,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第5期;
27.《物业管理问题之组织法规制论》,与向磊等合作,《法大法律评论》第4卷;
28.《信心与思路:中国设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建议》,《清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5 年第 8 期转载;
29.《论人体器官的捐赠与移植的立法原则》,与王琦合作,载《比较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5 年第 12 期转载;
30.《法律行为理论四题》,载《判解研究》2005年第4辑;
31.《宏观三思物权立法》,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6期,该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3期和人大书报资料中心《法学文摘卡》2006年第1期摘编;
32.《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中国设立居住权制度必要性的多重视角》,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该文获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民法学科论文奖);
33.《物权立法的实用性与体系化》《东吴法学》2005年秋季卷,总第11卷;
34.《内容与形式之间:中国物权登记立法的完善》,《中外法学》2006年第2期,该文被法国公证人理事会摘要翻译成为法文Entre fond et forme: perfectionment de la législation sur l’enregistrement de la propriété en Chine
35.《中国民法典的品性》,《法学研究》 2006年第3期,该文被《新华文摘》2006年第15期转载;
36.《中国物权立法中论争焦点问题探讨》,《法学杂志》2006年第4期;
37.《浅析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体》,《中国卫生产业》2006年第6期;
38.《溯源求本道“权利”》,《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5期;
39.Die sozialistische Marktwirtschaft und das einheitliche chinesische Vertragsrecht,in Private and Commercial Law in a European and Global Context,Verlag Walter de Gruyter GmbH & Co KG,Berlin/New York 2006,S.125-142.
40.《被误读的中国民法与梦想中的中国民法典》,《光明日报》2006年7月25日第11版,分别被人民网、新华网和新浪网等多家网站转载。
41.《从〈物权法〉看物权登记制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 2007年第9 期转载;
42.《〈物权法〉与农民权益保护》,《今日中国论坛》2007年第7期;
43.《物权法的时代意义》,《光明日报》2007年6月5日第11版,该文被《新华文摘》2007年第15期全文转载;
44.《时代发展呼唤临床法学》,《比较法研究》2008年3期;
45.《构建公权与私权平衡下的中国物权法》,《当代法学》2008年第4期。 1.《知识产权法》(与李建华教授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出版;
2.《物权法》(合著、第一作者),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
3.《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上、下)(崔建远教授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出版;
4.《合同法》(马新彦教授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出版;
5.《合同法》(修订本)(崔建远教授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
6.《民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
7.《北京大学法学网络全书 民法学、商法学卷》(魏振瀛教授主编),撰写其中的担保物权和占有部分,共计5万余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出版;
8.《中国物权立法难点问题研究》(崔建远教授主编、申卫星副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6 月出版;
9.《中国卫生法前沿问题研究》(与美国 Scott Burris 教授共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年 11 月出版,该书被美国SSRN收录摘要,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Asian Law Abstracts,Vol. 4,No. 11: April 21,2006;
10.《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
11.《物权法:以案说法》(主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第1版;
12.《中国物权法:原理释义和立法解读》(参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6月出版;
13.《物权法》(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8年5月出版;
14.《物权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8年8月出版。

⑷ 吉林大学法学院哪个老师好,想去考博士
彭诚信老复师对学生最负责,蔡立东老制师也很不错,比较管学生。其他商法类的老师(徐卫东、于莹、傅穹)和李建华都比较忙,这些老师每个人的研究方向都不一样,如果你要读博的话,选一个自己有兴趣专研的方向更重要吧。
老师们的人品都是很好的,如果你个人有能力,能得到老师的认可,那每位老师都有很多社会和学术资源,关键看你自己能不能争取到。
如果你考民商方向的话,推荐报考彭诚信或蔡立东老师。最好考之前和老师联系一下,因为博士名额都很少。
⑸ 马新彦的主要著作
1、《美国财产法与判例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2、 《合同法》(主编、合著),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合同法》(合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民法的现代性与制度现代化》(主编、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5、《公民法律全书》(副主编、合著)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
6、《经济犯罪专论》(合著),长春出版社1989年版;
7、《民事诉讼法学》(合著),1989年版;
8、《中国民法经济法学若干问题研究综述》(副主编、合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⑹ 保险法方向博士生导师
法学的前景确实是法硕不能比的。
吉大的法学很强,考吉大的法学竞争必然是激烈的;而且因为不考数学,法学、法硕考的人都很多。
你的性格文静,本身就不适合从事律师行业。而且中国的律师不像外国的律师地位高薪酬高,我们国家的律师对已经判好的案子改变不了什么。
民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你的专业来说考研的难度是差不多的,看自己的兴趣和了解再决定吧。
另外,下面是吉大法学院资料:
1.历史沿革
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学科历史悠久,始于上世纪50年代左右,70年代中期就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课程体系。在陈国柱教授、李忠芳教授、王忠教授、龙斯荣教授、苏惠祥教授、王卫东教授等前辈民商法学者的开创与引导下,目前本学科已形成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发展潜力巨大的学术梯队。1978年以后,我院在全国首批获得民商法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此为契机,在以徐卫东教授为带头人的民商法学学科在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2.学科基本情况
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是国内较有影响的学科,含有硕士点和博士点,招收民法学、商法学、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和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本学科梯队完整,梯队结构合理,共有29名专业研究人员,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3名、讲师15名、助教1名。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17人,博士后1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10人。2006年中国科学评价中心中国研究生教育分专业评价等级表显示,我校民商法学在国内排名第五。本学科建设中,注重选派教师到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学术交流,近年来,多名教师到美国杜克大学、天普大学、英国牛津大学、伦敦大学、日本的札幌大学、西南学院大学、早稻田大学、北海道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
主要研究方向
1、比较民法研究方向,带头人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博士生导师马新彦教授。
学术梯队为孙学致副教授、孙良国讲师、李国强讲师,本方向以英美法制度为研究对象,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致力于解决中国民法问题。代表性研究成果为《美国财产法与判例研究》(法律出版社)、《一物二买的防范与救济》(《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2、财产法研究方向,带头人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博士生导师李建华教授。学术梯队为蔡立东教授、赵军副教授、李昕讲师、杨代雄讲师、张丹丹讲师。
研究特色为利用我国的本土资源,通过理论化、体系化解决我国的财产法问题。代表性研究成果是《民法总论》(吉林大学出版社)、《公司自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论私法自治与我国民法典》(《法制与社会发展》)。
3、民法基础理论和民法哲学方向,带头人为博士生导师彭诚信教授。
学术梯队为李洪祥副教授、曹险峰讲师、霍海红讲师。该方向的特色在于基于又超越于制度设计,从历史发展、理论梳理等视角进行分析。代表性成果为《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以财产、契约的历史考察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财产理论》(译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物权法专题初论》(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民法总论》(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上、下)(《法律科学》2000年第1-2期)、《民事责任现代归责原则的确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2期)等。
4、保险法学方向简介
学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博士生导师徐卫东教授
学术团队:傅穹教授、韦经建教授、刘雅君教授、周晓红副教授、高宇讲师、潘红艳讲师、齐明讲师等。
主要研究保险合同法基础理论、财产保险合同法、人身保险合同法、保险组织法以及保险监管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注重从保险法的应然存在、实然存在和社会事实等不同视角研究其变动和发展。本专业在国内较早地开设了保险法学的研究方向以及正式将保险法学列入本科教学计划。徐卫东教授编写的《保险法》是国内最早地系统研究保险法的专门著作之一。保险法学在我国同类科学研究中具有鲜明特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5、票据法学方向
学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博士生导师赵新华教授
学术团队:于莹教授、冯彦君教授、王彦明教授、王艳梅讲师、邢丹讲师等
主要研究内容是票据法理论与实务、外国票据法、国际票据法等,本学科力图将理论结合实践,揭示票据法的基本理念与特有思维方式,并借鉴国外已有研究成果,以促进我国票据法立法和理论研究的进步。该研究方向早在1988年开始就已经初具规模,目前已经成为国内票据法研究的重镇。赵新华教授撰写的票据法相关论著,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并屡获省部级奖项。其中《票据法问题研究》2004年被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为研究生教学用书。
6、证券法学方向
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于莹教授
学术团队:蔡立东教授、赵惊涛教授、胡晓静讲师、杨光讲师、祝杰讲师等。
证券法是调整和规范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法律。证券法方向的教学科研人员先后对证券欺诈的法律控制、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证券监管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该方向的科研人员一方面继续针对传统证券法领域的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开展证券法与票据法、信托法等其他部门法的交叉研究。该方向学术带头人于莹教授,是早期涉足证券法研究的学者之一,曾赴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进行访问研究,在该领域主持和参加教育部、司法部等科研项目3项、代表性论著包括《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内幕交易法律监管的正当性分析》、《证券市场与诚实信用原则》等,在国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⑺ 马新彦的学术科研
1、《美国财产法与判例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 1998年至2002年 本人承担全部
2、《债权效力研究》,吉林大学世川良一项目,1998年-2001年 本人承担全部
3、《现代私法上的信赖规则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2002年至2005年 全部
4、《物权法立法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基金项目1998年-2002年 地役权与相邻权 1、《典权制度弊端的法理思考》,《法制与社会发展》1998年第一期,高校文摘、人大报刊资料转载,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2、《论现代私法上的信赖规则》,《清华法学》第三卷
3、《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防范》,《法学研究》2005年第二期。
4、《美国财产法上的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第4期
5、《信赖规则之界定》,《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中国民法学精翠》2003年卷全文转载
6、《论信赖规则的逻辑结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四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中国民法学精翠》2004年卷全文转载
7、《地役权的借鉴与重构》,王利明主编《物权法专题问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8、《信赖与信赖利益考》,《法律科学》2000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9、《美国转交付制度的利用及改造》,《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四期。
10、《论既判力的溯及范围》,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1卷
11、《美国不动产法地役权之相邻权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12、《美国不动产法上的地役权研究》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4卷,梁慧星主编:《迎接WTO》梁慧星主编之域外法律制度研究集第2辑
13、《现实担保的救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14、《美国衡平法上的地役权研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15、《形式要件与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六期。
16、《债权人代位权异点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3期
17、《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兼论优先购买权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定位》,《辽宁公安司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18、《受赠人权利三论》,《当代法学》,2000年第1期。
19、《值得借鉴的美国信托担保》,《法人》2004年第一期,创刊号。
20、《物权立法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法商研究》2005年第五期。
21、With Consideration to System Arrangement of Civil Code, US-China Law Review, Jul.2005, Volume2, No.7(Serial No.8)

⑻ 马新彦的获奖情况
1、1993年被评为吉林大学先进工作者;
2、《督促程序若干问题探讨》,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第三次优秀科研成果优秀论文奖;
3、《典权制度弊端的法理思考》,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4、《信赖规则的法理学研究》,获吉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吉林大学2004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等奖。

⑼ 吉大法学考研复试都考什么内容具体的最好举些例子 。我考的是民商法 不知道还有什么注意事项
专业课复试总共复分三个部分:专制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面试。
专业课笔试是4道答题,答题时间2个小时。模式和初试是一样的。大家按照初试那样复习就OK了。
专业课面试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去年的面试老师是:李建华、彭诚信、傅穹、马新彦、于莹。在你面试的时候,其他同学可以在屋里旁听~(超紧张的!!!)在你面前摆着3堆纸条,是3类题目:民法、商法、综合素质题。在3堆里分别抽一道来回答,老师偶尔会根据你的回答再追问些问题,所以专业课还是要好好准备呀!
英语面试分为两个环节,先是在一堆题目里面抽一道,是专业英语哈~你来读,老师会告诉你读到哪里,你读到哪里就要再翻译到哪里。翻译完了会由于莹老师随便问你几个日常生活的问题,你用英语来回答(这就算是连口语和听力一起考了~)。
4.会不会每个环节都刷一批人?
不会的。复试大家都是全程参加,最后等录取名单~名单出的比较晚,所以复试完了就可以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