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讲座教授
① 深圳大学
2007年 的重本线是557
而建筑学院新生市内618/573;市外616/580(最高/最低)
是深圳大学的名牌专业 本来室内设计师建筑系的一部分 后面分割出去了 可能是室内设计的课程比较独立吧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前身深圳大学建筑系成立于1983年9月。1997年4月,学校院系调整将建筑系、土木工程系、环境设计系、建筑设计研究院、世界建筑导报社合并成立“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06年8月经学科和院系调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成立:由建筑学、城市规划等本科专业组成,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四个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点。学院下辖建筑系、规划系、城市与建筑环境实验室、世界建筑导报社以及作为学院规划设计实践基地和对外窗口的建筑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筑学院设置两个本科专业: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建筑学本科每年招收1个班,约60人,学制5年,授建筑学学士学位;城市规划本科每年招收1个班,约30人,学制5年,授工学学士学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在4个二级学科上设硕士点: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授建筑学硕士学位(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和工学硕士学位。
建筑学科现在是深圳大学的重点学科,1993年被列为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1999年被评为广东省重点学科。成为省内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业双雄并列的两所重点学科之一。1996年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专业评估,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的授予权。2002年,“建筑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2006年被建设部评为创新先进单位。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目前在校学生总数为597人。其中本科生:466人(建筑学专业285人、城市规划专业181人);研究生为:131人。
建筑学院在职教师56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其中教授级教师14人,副教授、高级工程师21人,讲师、建筑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4人,硕士学位31人;有国外留学或进修经历的占三分之一。学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好,理论基础和基本功扎实,重教学、重教书育人、重团队精神,形成了严谨求实的教风,近年来又不断增强改革创新的活力,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通过多年的重点建设,已经形成研、学、产紧密结合的学科特色,拥有一支较为年轻、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学术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已经形成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稳定的研究方向,有较为充足的科研经费,专业科研基础良好,教学科研设备齐全,专业图书资料室在国内享有一定声誉。在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中取得了丰富成果,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在国内外较高层次的设计竞赛中多次获奖,学术队伍也取得较为显著的基础研究和科研转化成果。
硬件设施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所在的建筑系馆于2002年5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为学生提供设计课专用教室、讲课教室和美术教室;学院有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CAAD教室以及各种实验室。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有城市建筑环境实验室(建筑物理实验室、建筑材料与构造实验室)、CAAD实验室、模型室、摄影室和数字城市(GIS)实验室。学校累计投入680余万元。其中由建筑物理实验室和建筑材料与构造实验室构成的城市建筑环境实验室正在积极申报深圳市重点实验室,未来将成为深圳市重要的公共服务平台。
学院一直把图书资料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设有建筑学专用图书馆和资料室,目前典藏流通的书刊共4.5万余册,其中外文书刊7600余册。订阅国内期刊87种,国外期刊86种。收藏幻灯片280余册,光盘资料280余张。
学术研究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实行教学、科研、实践三结合的方针,学术研究与设计规划创作紧密联系,针对国家城乡建设中的重大课题开展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在建筑学学科的各主要领域全面协调发展,使整体水平处于学术前沿。学院承担并完成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内容涵盖城市交通、人口流动、居住问题研究,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建筑历史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建筑环境控制与建筑节能研究等。学科研究一方面关注国内外当代城市和建筑设计理念动态,同时结合我国发展现状,进行大量的工程实践,立足深圳市,服务于广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现有四个研究方向:1、公共建筑设计及其理论;2、居住建筑设计与环境研究;3建筑文化与建筑理论研究;4、亚热带建筑技术研究。2000~2006年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完成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后小康居住建筑与环境—珠江三角洲城市居住模式研究”和“珠江三角洲城市流动人群聚居环境研究”在内的多项科研成果。六年间学院教师发表论文275篇;出版学术著作、译著和教材19部。
建筑系毕业生多年来受到了社会的好评,有多人被包括美国哈佛大学、UCLA、MIT及英国AA学院等国外名校录取深造,并在国外有出色表现。学生也多次在国内外主要的设计竞赛中获奖。建筑学科学生共获得全国和国际设计竞赛奖项12项,其中国际奖3项,全国大学生设计竞赛奖9项,其中在1999年全国建筑系大学生设计竞赛中获一等奖(三个一等奖之一,其他两位为清华、东南大学学生);05届同学在2004年获日本第十七届小泉国际照明设计比赛银奖;2004参加社区关爱国际学生设计竞赛,荣获三等奖。2002年以来在全国学生优秀作业展中共获优秀作业10项。
国际交流
本学院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国际间学术交流。不但积极与国内高校建筑学科展开多层次,经常性的学术交流,而且利用位于特区内的地域优势,历届领导积极开展与国外大学、学术机构和知名学者的交流。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著名大学的教授以及在国内外有广泛知名度的设计公司的总裁来学院里举办讲座。近年来,就有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大学阿摩斯•拉普卜特(Amos Rapoport)教授、丹麦皇家艺术学院皇家建筑学院扬。盖尔(Jan Gehl)教授、英国AA建筑联盟学校Eva Castro和Eardo Rico教授、德国包豪斯大学建筑Dieter Hassenpflug教授和来自美国夏威夷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外著名大学的教授都曾在我院举办各类讲座。与此同时,来自全球各地,包括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澳大利亚、香港的学者和设计公司总裁也经常在我院举办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在“引进来”的同时,我们还积极鼓励“走出去”的交流。多年来我们与香港大学建筑系开展学生作业互评交流活动。2004年我院建筑系、规划系与美国休斯顿大学成功联合举办美国休斯顿唐人街 “中国门”设计竞赛,并在竞赛中由我院学生获得第一名;2002年12月举办了“东亚建筑文化国际学术研讨回会”;2005年3月,在学校的支持下,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德建筑研讨会”,同时还组织了“中德学生交流会”;2005年本学科开始与维也纳技术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Vien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签署长期合作协议,计划每年互派3--5名本科及研究生交流学习。
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会继续充分利用自身地域优势,服务深圳经济发展,保持学科的优势,继续加强教学和科研基础建设,不断充实师资力量,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实现教学、科研并重的指导方针,扩大本学科作为广东省名牌专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这是它的主页http://cace.szu.e.cn/index-1.asp
② 刘小枫是谁
刘小枫教授(1956-),男,重庆人,四川外语学院文学士、北京大学哲学硕士,瑞士巴塞尔大学神学博士。曾任深圳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比较文化研究所兼任教授,中山大学哲学系古典学中心主任、“逸仙”讲座教授。主要学术著作有:《诗化哲学》、《拯救与逍遥》、《走向十字架上的真》、《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沉重的肉身》《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刺猬的温顺》、《圣灵降临的叙事》、《重启古典诗学》、《拣尽寒枝》、《共和与经纶》等。中文名:刘小枫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重庆市
出生日期:1956年4月
职业: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毕业院校:瑞士巴塞尔大学博士学位
代表作品:《诗化哲学》、《拯救与逍遥》
著有《诗化哲学》(1986,据硕士论文修改成)、《拯救与逍遥》(1988,2001、2007两次重新修订,改动颇大)、《走向十字架上的真》(1990)、《这一代的怕和爱》(1996)、《个体信仰与文化理论》(1997)体信仰与文化理论》(1997)《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现代性与现代中国》(1998)、
③ 深圳大学的医学院好不好啊
深圳大学的医学院还可以。
深圳大学于2008年12月获教育部批准,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同年成立深圳大学医学院,是深圳市本土第一家医学院校。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为医学院名誉院长。
医学部截止2020年2月有在籍学生2238人(本科生1571人,研究生642人,留学生25人)。

师资力量:
学部现有教职工521人,其中全职教研人员241人(特聘教授19人、教授37人、副教授30人、高级讲师1人、助理教授/讲师91人、见习讲师7人,特聘研究员1人、研究员4人、副研究员51人),博士后109人。
教研人员中大部分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博士学历者占95%。高层次人才团队包括国内外院士4人,诺贝尔奖获得者1人;基金委创新群体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1人。
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1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4人、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4人、“何梁何利奖”获得者1人;广东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青年拔尖人才1人,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1人。
广东省珠江青年学者1人,珠江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4人;“鹏城学者”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1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杰出人才1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国家级8人、地方级16人、后备级61人;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23人、C类77人。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深圳大学医学院
④ 何业军的简介
何业军 ,男,湖北松滋人。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天线与电波重点实验室主任 。国际电子电气工程师学会高级会员(IEEE Senior Member),中国通信学会第三届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企业科技特派员,中国通信学会和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华中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博士,指导教师为朱光喜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本科、硕士分别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2000年更名为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工业大学(2000年更名为武汉理工大学)。曾先后在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从事合作研究(博士后副研究员),合作导师分别为刘重明(Francis C.M. Lau)教授、程伯中(Pak-Chung Ching)讲座教授(IEEE Fellow,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在国内外期刊、国际知名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其中50余篇被EI、SCI检索。出版学术译著3部,合作编写学术著作2部。申请专利10余项。现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担任Security and Communication Networks编委,《通信学报》、《电子学报》、《电子与信息学报》(含英文版《电子科学学刊》)、《北京邮电大学学报》、《应用科学学报》、《China Communications》审稿人。

⑤ 杨诚的基本信息
历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座教授、兼职博导,国家社科重点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及国际刑法研究所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国家检察官学院海外客座教授,四川大学兼职教授,深圳大学特约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原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联合国附属机构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⑥ 深圳城市学院的名师风采

⑦ 深圳大学法学院开了哪些知识产权课
要说在深圳当地,那肯定不错的,我经常看深圳电视台请的法律嘉宾是深圳大学的。 但放到全国范围来说,其实力还是一般吧。
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发展,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曾由中国人民大学骨干教师帮助组建。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教授和李泽沛教授、董立坤教授等都曾先后担任法学院(系)领导工作。
依靠和发挥地处深圳特区、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经成为以法学为主包含社会学(社会工作)教学和研究,并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学科研单位。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57人、各类研究生507人。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82人,其中专任教师67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8人、副教授32人、讲师17人。近半数教师曾分别在世界知名大学留学、进修和交流。另外,学院还常年聘请有外籍法律专业教师任教。学院教师现有19人(次)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职务,12人任广东省各类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或副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
我校法学专业先后获得广东省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我校国际法学科是广东省重点学科。目前学院除军事法学外,在其它二级法律学科都形成了良好的教学和研究梯队。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全部的法律专业硕士点。具体包括: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际法学科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已连续招收培养了13届硕士研究生;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行政法学三个硕士点于2006年经批准设立和招生;2007年学院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JM)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2010年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审批同意,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了全部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目前拥有院内硕士生导师49位,校外兼职导师53人。已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656人,累计获得硕士学位者149人。
2009年7月,全国重点研究基地—“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成立,这是目前国内唯一的专门研究基本法的学术机构。2011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设立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同时法学院还拥有七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所、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我院教师近五年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各类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20多部。2005-2009年承担100多项(仅统计排名第一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项目经费累计签约总额折合人民币539.4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和自然基金项目(含重点)8项、教育部和司法部等省部级项目31项、国际合作项目4项、深圳市等地方政府和其他项目24项、校级项目37项。目前已有我院教师主持的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为优秀。近五年还获得司法部、广东省、中国法学会等颁发的各类科研奖励30多项。
依托省级名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和优秀的师资队伍,我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报考率和就业率均获得社会广泛赞誉。我院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如下:
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资源优良。选修课多、实践性课程多。校级精品课程几乎涵盖了所有法学基础课程。双语课和专业外语课受到广泛重视。聘有外籍教师常年开设多门全外语讲授的专业课。努力实现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的办学目标。
注重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旁听法院庭审、假期社会调研、双休日社会实践、学生法律援助活动等已常态化。学生均须完成为期3个月的专业实习。建立稳定实习联系单位28家,其中10家已签订了长期实习基地协议。聘请知名学者开设系列“学术讲座”。聘请实务界人士主讲的“法律实务精英论坛”已经课程化。教师辅导与学生读书报告相结合的“小经典精读”活动颇具特色。担任兼职律师的教师集体开设的“法律实务实训课程”深受欢迎。组建由校友、家长、法律实务界代表等多方组成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创了本科教学监督管理的新举措。
就业、司考、出国深造及各类大赛成绩喜人。统计数据表明,2005届-2009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9% 。学生每年在国际专业大赛中均有获奖,其中在第八届JESSP国际法模拟法庭赛(中国)大赛中,我院学生代表队获得全国冠军。本科生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稳步提升,2009年达到22 % ,居全国同类学校前列。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中曾获得省级二等奖、三等奖多项,校级特等奖两项,一、二、三等奖多项。每年还有众多的毕业生到港澳及国外知名大学继续攻读研究生,其中2009年人数达到约60余名。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硬件设施完善。学校拥有独立的法律图书专馆,学院拥有可容纳30人的电子信息阅览室。截止2010年5月统计,学校馆藏中外文法律类图书20.4151万册、中文期刊90(种)、外文期刊12(种)、电子数据库56(种)、中文电子期刊88(种)、外文电子期刊638(种)。学院建有300多平方米的法庭科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总值417万元(截止2010年5月统计);学院还有设备齐全并可容纳350人的模拟法庭等教学设施。
经过长期不懈的建设与发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在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培养质量和专业特色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大批优秀毕业生成为特区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的骨干中坚。法学院已成为深圳经济特区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法学院现任领导]
院长:黄亚英
党委书记:杨献军
副院长:邹平学
副院长:曾月英
党委副书记:阮彬
⑧ 邹恒甫的人物概述
早年经历邹恒甫,1962年5月出生于湖南省华容县。1977年恢复高考后首批考入武汉大学经济系学习,1982年5月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1982年6月开始在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学习;1986年获得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89年5月答辩通过获博士学位。其间于1986年6月至1988年12月在哈佛大学经济系担任研究助理,1987年10月至1988年6月在哈佛商学院研究处担任副研究员。1989年9月受聘于世界银行贸易政策处任青年专家;1990年3月至1991年10月在世界银行东欧司任青年专家;1991年10月至今在世界银行政策研究司任经济学家。在世界银行近五年的工作中,曾参加许多国家经济学家所从事的经济学研究,并负责和指导了诸如通货膨胀的政治后果,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政府开支和经济增长,发展中国家的储蓄问题,城市财政,以及出口与经济增长等课题;在工作中特别重视同海内外中国经济学理论工作者的联系,特别提倡中国经济学家去世界银行进行经济研究,亦曾多次回国讲学并与国内学者合作,1991年3月被聘为武汉大学经济学教授,1994年9月创建武汉大学经济科学高级研究中心,并亲自担任该中心主任。1998年起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主任、董辅礽经济学讲座教授。1999年被评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 1962年,邹恒甫出生于湖南华容县的一个小镇,父亲是医生,母亲是普通农民。由于母亲体弱多病,加上他兄妹三人,家里日子过得很拮据。
上学后,他利用假期帮人看过果园,养过蚕,以此赚些学费。前些年,每次从美国回来,他都会去外公外婆居住的乡下做两天农活,种菜、插秧……直到两位老人去世。小时候,就是在地里干活,他也会抽空看会儿书。即使在文革期间,他也一直保持着读书的习惯。
1977年,邹恒甫高中毕业。那年恰逢国家恢复高考制度。于是,他苦读数月,谁也没想到,他竟然考上了武汉大学。那年,他只有15岁,是当年武汉大学新生中年龄最小的一位,在家乡被传为美谈。
刚上大学时,邹恒甫学的是历史,可不久就被调到经济系。当时大家都往“数理化”里钻,经济学是少人问津的冷门专业。邹恒甫曾为此失落好一阵子,“回家都不好意思和亲戚邻居们说,怕被人笑话。”在学校,邹恒甫把大部分时间花在读文史哲书籍上。回忆起那段经历,邹恒甫笑着说:“我在闲逛中度过了大学时光,没有什么做学问的志向。”
1982年,20岁不到的邹恒甫大学毕业。他没有考托福和GRE,自己向哈佛、斯坦福、威斯康辛等大学发出留学申请。没想到哈佛很快就来通知称对他很满意,他一直不敢相信,还以为哈佛弄错了。在哈佛,他学到了许多世界最前沿的经济学理论,真正领略到经济学的魅力,还先后担任哈佛大学经济系研究助理及哈佛商学院研究处研究助理。 1989年,他从哈佛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应聘世界银行。当时应聘人数众多,竞争异常激烈。但是,邹恒甫脱颖而出,成为首位进入世界银行的中国青年专家。
1993年,邹恒甫担任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1997年,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高级经济研究中心联合主任、讲座教授;
1998年12月至2007年5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系主任、董辅礽讲座教授;
2000年,北京大学一级教授,浙江大学数理经济学项目顾问;
2005年5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联合主任;
2006年,复旦大学数理经济学实验班名誉顾问;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数理经济金融实验班顾问;
2007年10月,深圳大学高级研究中心主任、鹏城社会科学讲座教授;12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非洲贫困研究所联合主任;
2008年,非洲农业绿色革命基金工作组成员。他是朝圣山学社首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学者,但2012年已经退出。
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中非发展基金首席经济学家。

⑨ 邹恒甫在哪里工作,在北大吗
邹恒甫,男,1962年5月20日出生于湖南,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跨世纪人才,北大经济学一级教授,北大董辅礽经济学讲座教授,世界银行研究部研究员,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大学高级研究中心主任。现为世界银行研究部终身高级经济学家。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经济增长理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通货膨胀和美元化问题、对转型性经济的研究、收入分配。2012年6月初,他接受媒体采访时,指责国内经济学界水平低下、信口开河,“某些人不务正业”,引发广泛争议。8月21日,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玩弄餐厅服务员。
⑩ 邹平学的个人经历
1987年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武汉大学宪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获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专攻比较宪法学。原任教于湖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1995年至2001年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治市办公室从事特区立法调研和执法调研工作,参与起草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等五部特区法规,参与了十几个特区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
1996年至1997年在香港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系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中国法律咨询工作。
1998年8月赴美、加考察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2000年12月率深圳市第五批学习考察团考察新加坡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情况。
2001年11月调入深大工作。曾任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
2005年9月参加在韩国首尔举办的首届亚洲宪政论坛会议。
2005年11月25/26日参加香港大学法学院公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举办的“基本法解释及其他”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5年12月被评为法学教授。
2006年3月26/27日参加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举办的“第六届东亚法哲学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6年3月至4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Leslie Wright(中港法律教育基金)访问学者,专门研究香港基本法。
2007年1月11/12日,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持的“港澳基本法研讨会”,提交研究报告。
2007年5月出席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举办的“基本法回顾与前瞻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7年6月6日出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香港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和“香港基本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
2007年6月16日/17日,参加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与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联合在广州举办的“香港回归十周年的回顾与展望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发言。
2007年6月18日/19日,参加北京大学举办的“‘成功的十年: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发言。
2007年6月22日/23日参加由香港城市大学举办的“香港回归十周年基本法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发言。
2008年3月31日至4月1日,赴澳参加庆祝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纪念活动及“澳门基本法的正确理解与实施”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发言。
2008年4月当选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首届宪法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2008年7月—8月美国国务院“国际访问学者”。
2008年9月当选为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08年10月17日,赴港参加香港城市大学举办的“中国立宪100周年及中国宪政未来”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发言。
2008年10月获聘为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11月3—5日,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在上海举行的“港澳基本法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发言。
2008年11月9日至14日,应邀赴澳门大学法学院讲学一周。
2009年3月31日,参加在澳门举办的“成功的十年:‘一国两制’在澳门的实践”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发言。
2009年4月27日——30日,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专函邀请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参加在深圳举行的中德法治国家对话第九届法律研讨会。
2009年7月11日受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2009年7月28日至31日赴香港大学法学院参加“地方自治与中央与地方关系”圆桌会议。
2009年8月12日至14日赴澳门参加澳门月刊创刊16周年暨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庆典活动以及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创建一周年暨新书发行仪式。
2009年10月12日至16日,应邀赴澳门大学讲学一周。
2009年10月19日,应邀赴澳门参加“一国两制”与宪政发展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9年10月,担任法学院副院长。
2009年11月6日—7日,赴广州参加港澳经济暨澳回归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做大会发言。
2009年11月10日,赴北京大学参加“成功的十年: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成功实践”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大会发言。
2009年12月4日,应邀赴北京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纪念澳门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和研讨会。
2010年1月16日,应邀参加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复旦大学港台行政研究中心举办的“社会团体与香港政府管治”学术论坛,做大会发言。
2010年1月23日,应邀参加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宪法青年学者论坛2010”,作为点评人点评发言论文。
2010年3月5日至6日,应邀参加香港城市大学举办的“内地商业、人权与正义的实现”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会议发言。
2010年3月31日,应邀赴澳门参加“基本法与澳门特区的第二个十年”——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17周年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澳门基本法实施的监督制度及其实践问题浅析》并作主题发言。
2010年4月4日至9日,随同法学院“表达自由与政府信息公开课题组”赴日本考察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2010年4月24日/25日,参加在山东大学举办的东亚公法学现状与发展趋势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了论文《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探析》并作主题发言。
2010年6月11日,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中国2010年检察举报工作论坛”,作了《关于我国检察举报制度的若干思考》的主题发言。
2010年6月22日,应邀参加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举办的“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区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研究的若干思考》并在大会发言。
2010年6月被遴选为武汉大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0年10月10日—15日应邀赴澳门大学法学院讲学一周。
2010年12月1日-4日,应邀赴澳门大学参加“第三届澳门法律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社会保障权”。提交论文、作主题发言并主持一节研讨会。
2010年12月5日应邀赴澳门大学参加第三届粤港澳法律论坛,提交论文并作主题发言。
2011年3月30日,应邀赴澳门参加了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北京大学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法务局、民政总署、教育暨青年局主办,澳门大学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协办的“国家十二五规划与澳门特区发展”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并作主题发言。
2011年4月9日、10日,应邀参加了由湘潭大学法学院、美国麻州法官协会、麻州大学主办,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承办的“中美陪审制度论坛”,和研究生钱卫共同提交论文《浅析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现实运行问题及其完善路径》。并被邀请作为湘大“韶峰论坛”的嘉宾与汤维建、谢佑平、廖永安、傅郁林等学者在逸夫楼联袂为1000多名湘大学生就“陪审制PK参审制”话题展开对话。2011年6月22日、23日,赴澳门参加由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举办的“科学施政与制度化建设”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澳门特区“阳光政府”建设述评》并主持第一节研讨会。2011年7月25日,赴北京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和教育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基本法教材重大课题研究委托协议签约仪式,获得课题“特别行政区制度”的编写任务,经费8万元。2011年8月25日,广东省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干部培训班在广州从化举办,应邀给培训班作了题为《“三统一”与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演讲。2011年8月27日、28日,赴北京清华大学参加美国卡特中心举办的“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内部评估会议”以及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系举办的“全球选举动态研讨会”。2011年9月7日、8日,参加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举办的“香港‘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高级研修班“,并被聘为中联办香港培训调研中心兼职教授。2011年9月26日至30日,应邀给澳门大学法学院中文法学硕士讲课一周。2011年10月14日,参加“全球化与国家发展策略中的香港角色”国际学术会议会议,提交论文《“一国两制”的新发展 港澳繁荣的新优势——对国家“十二五”规划专篇专章规定港澳特区发展的三点思考》并在法律分论坛上作主题发言,还与香港大学的张赞贤教授共同作为主持人主持该论坛的研讨,并代表该论坛在大会闭幕式上作总结发言。2011年10月22日、23日,赴西安参加“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年会”,提交论文《关于香港民主发展的几点思考》,主持第三份论坛的第二单元的研讨,当选为本届研究会创会理事。2011年10月29日、30日,赴清华大学参加“两岸四地公法发展新课题”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2011年12月2日,以“法治文化与公民素质”为主题的第七期法治广东论坛在深圳市五洲宾馆召开,应邀作了题为“认真对待法治”的演讲。2011年12月4日,以海外观察员身份参加由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美国斯坦福大学商议民主中心、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葡萄牙里斯本大学学院社会学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澳门首次商议式民调(DP)。
2011年12月12日下午,美国前总统卡特来到浸会大学参加美国卡特中心与香港浸会大学合作成立的“卡特中心——香港浸会大学项目办公室”(浸会大学卡特中心)揭牌仪式,邀请参加观摩了揭幕仪式。
2011年12月18日、19日,应邀赴复旦大学参加“香港政党:历史——社会——文化”学术论坛,在18日开始的会议上第一个发表主题演讲,题目是“香港政党政治发展的若干因素与社会背景观察”。2012年1月9日,应香港司法机构的邀请,出席1月9日下午在香港大会堂举办的香港2012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在随后举行的酒会上,与马道立首席大法官和黄仁龙司长合影留念并简短交流。
2012年1月10日、11日,参加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举办的“中国宪法青年学者论坛2012:公共事件、传媒和法治”,在主题为“传播风险与规制”的第八节担任点评人。
2012年2月23日,应邀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发表《人民代表大会的规模与代表性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氏基金宪法学讲座教授陈弘毅先生主持,港大中国法研究中心的同仁及一批博士生、硕士生参加。2012年3月24日、25日,应邀参加由《领导者》杂志、共识网、天风证券在武汉市联合举办的“向现代化转型的中国宪法与宪政——迎接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学术研讨会。2012年3月25日,接受英文《环球时报》的专访,就梁振英先生赢得特首选举委员会的选举谈了自己的感受,有关专访刊登在27日该报的第14版forum,题目是“Negative campaigns temporary Hurdle For HK electoral Process”.2012年3月30日,参加由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北京大学港澳台法律部研究中心、澳门政府法务局、民政总署、教育暨青年局举办的“‘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区的善治之路”学术会议,在第一节研讨中作了题为“普选的定义浅析”的主题报告。2012年3月,被湖南省公安厅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聘为咨询顾问,聘期三年。2012年5月12日,应邀给“葡语国家政府管理现代化班”讲授《“一国两制” 和深圳投资环境专题》,有来自巴西、莫桑比克、安哥拉、葡萄牙、几内亚比绍、东帝汶、赤道几内亚、佛得角、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国的法律、外交部门主管或高级技术人员共25人参加了培训。2012年5月29日—6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香港基本法教材编写第四次工作会议”,主题是审议教材初稿,作为教材编委员会委员和教材作者之一,全程参与了为期八天的会议。2012年8月25日-26日,参加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的主题为“八二宪法实施三十年:回顾与展望”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第一分论坛第一单元作了“1982年宪法第31条辨析” 的主题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