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范忠信
1. 范忠信的学术演讲
2010年12月1日,做客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学名家系列讲座”,做题为“信访中国的法治忧思”的讲座。
2010年12月9月,做客杭州师范大学图书馆望道厅“远航节系列活动之钱江论坛”,做题为“信访中国的法治忧思”的讲座。
2011年12月10日,做客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做题为“法律信仰危机:原因与拯救”的讲座。
2012年5月23日,做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洪范学术论坛”,做题为“法治追求与重庆模式的教训”的讲座。
2012年5月31日,做客杭州师范大学模拟法庭法治中国化第八讲,做题为“法治追求与重庆模式的教训”的讲座。
2012年11月6日,做客西南政法大学“名人论坛”,做题为”中国法律文化的旨趣与智慧”的讲座。
2012年11月20日,做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做题为“法治追求与重庆模式的教训”的讲座。
2012年12月23日,做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做题为“中华法律文化的旨趣与智慧”的讲座。
2013年4月8日,做客华侨大学法学论坛,做题为“法治追求与重庆模式的教训”的讲座。

2. 大义灭亲是对还是错
“大义灭亲”仍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至少不应被指责。
“大义灭亲”,既包含国家、社会伦理与家族伦理之间的选择,也充满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利益选择。对于出于防卫社会目的,忍受内心痛苦而选择出手的人,我们应多一分理解和敬意,而不是非议和指责。
了解了“大义灭亲”的历史和现实之后,让我们回到高玉伦落网的“正题”。
其中的争议,不外乎两个字:“法”和“情”。从“法”的角度,侄女和“二大爷”,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亲属拒证权的主体范围。也就是说,将来对高玉伦的审判中,如果需要包括侄女在内的亲属出庭作证而他们拒绝,法院可以强制其出庭。
关于“亲亲相隐”,刑诉法第188条是目前仅有的立法规定,内容仅限于作证方面。除此之外,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均无其他规定。同时,刑诉法第2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是“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82条明确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三)越狱逃跑的”。侄女一家人举报并控制高玉伦,符合法律要求,也是履行公民责任的表现。
接下来看“情”。如果举报、抓获高玉伦的是与其素不相识的人,人们会理解、赞扬。一些人不认可的是亲属这么做(虽然侄女“亲”得有些远)。正如“马靖昊说会计V”在微博中所言:“我反对大义灭亲,毕竟是亲人,犯下再大的罪行,也不应该将他捆起来交给警察。”
其实,如果对“情”作更宽泛的理解,而不是局限在亲属之间的亲情,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从古到今,“大义灭亲”一直是人们赞颂的行为。
在危害国家和社会根本利益的行为面前,断绝父子骨肉之情、弃绝兄弟同胞之情、割舍夫妻恩爱之情,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少数以天下为己任者的“大义”,既包含国家、社会伦理与家族伦理之间的选择,也充满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利益选择。
在亲情伦理和社会责任之间如何选择,社会效果也是必须考量的因素。高玉伦因杀死曾经要好的发小而被判死刑。而在警方公布的脱逃录像中,高玉伦用胳膊勒死狱警的镜头,更让公众见识了他的残忍。
这样一个人脱逃在外对社会意味着怎样的危险,不言自明。面对“送上门”的他,“放虎归山”恐不是负责任的选择,无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
最后说两点:第一,很多人将“大义灭亲”归因于窝藏罪,比如范忠信教授微博所言:“有(亲属也构成)包庇窝藏罪的巨大威胁,所以才有大义灭亲的无奈选择!”事实上,如果没有主动帮助行为(如提供隐匿地点、资助外逃钱物),仅仅是知情不报,并不构成窝藏罪。
将“大义灭亲”的自觉行为归因于“恶法”威慑下的无奈,不符合事实,也是对行为人觉悟的“矮化”。
第二,很多人反对“大义灭亲”都提到“文革”。“文革”期间的确是“亲亲相告”最泛滥的时期之一,但当时很多人这么做,系出于明哲保身的目的。当然,也有部分人认为自己的举报是“革命行为”,但这种“革命”只存在于其想象中而非事实。
在一个法治社会,对犯罪分子举报、抓获,则是现实的正义。将两种“大义灭亲”做简单类比,以前一种的荒唐否定后一种的正当,既不客观,也不公允。
面对犯罪的亲人,也许你不忍举报,更下不去手去抓。从人性角度,这可以理解。但对于出于防卫社会目的,忍受内心痛苦而选择出手的人,我们也应多一分理解和敬意。笔者认为,至少目前以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大义灭亲”仍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行为,至少不应被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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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灭亲”的“前世今生”
作为一种美德,“大义灭亲”被千古传颂;而作为维护家族伦理的制度设计,“亲亲相隐”同样源远流长。两种理念的激烈碰撞,在一些新闻事件不时显现。
作为一种美德,“大义灭亲”源远流长。最早的故事出自《左传·隐公四年》,讲述的是春秋时卫国大夫石碏曾经劝谏卫庄公,希望教育好庄公之子州吁。庄公死,卫桓公即位,州吁与石碏之子石厚密谋杀害桓公篡位,为确保王位坐稳,派石厚去请教石碏。石碏恨儿子大逆不道,设计让陈国陈桓公除掉了州吁与石厚。
因为儿子大逆不道而选择杀掉他,《左传·隐公四年》曰:“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其中“大义”,指的是和个人、家庭以及特定群体利益相对应的国家、社会利益。
“大义”固然重要,但它并不排斥和否定家庭伦理。与“大义灭亲”相对应的“亲亲相隐”,即为了维护宗法伦理和家族制度。孔子在《论语·子路》里提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中国历代各朝在不同程度上对这一思想有所继承。比如《唐律疏议》即规定,除谋反、谋大逆与谋叛此等重大犯罪外,亲属和同居者可以相隐不告。一直到民国,刑法仍规定,藏匿犯罪的亲属可减轻处罚。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立法,很长时间内并未吸纳“亲亲相隐”内容,但来自学界的呼声很高。有学者统计,多年来发表的有关这一话题的论文,多达2000余篇。而一些新闻事件也不时引发有关“大义灭亲”的争论。
2010年大年初一,安徽省砀山县一些单位和居民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该县房产局局长刘江辉有“贪污受贿、嫖娼”等行为。这封举报信出自刘江辉的前妻张某和17岁的儿子。更出人意料的是,为保护“贪污受贿”的证据,母子俩于2月11日住进局长办公室,守了室内3个保险柜整整8天时间,张某甚至用绳子把自己和保险柜捆在一起,要求纪检等部门开柜调查。
对此,有媒体赞扬张某母子“大义灭亲”的正义之举;也有专家指出,纵容、鼓励嫌犯的至亲告发、检举,对眼下办理具体案件是有好处,但却有长远的、深刻的危害——可能会伤害作为人类社会和谐秩序基础的伦理亲情。
3. 浙师大与杭师大哪个好
看你选择什么专业,近几年杭州市政府对杭师大的投入很大,例如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范忠信老师就被请到了杭师大,杭师大的有些专业还是很不错的。我选的时候,关系比较好的老师都建议我填杭师大,仅供参考~……
4. 中南财经大学究竟法学和政法好不好啊
呵呵,很高兴来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就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学学生,你的题目专应该改属一下,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而不是中南财经大学。
学校的法学在历年的专业排名中都是稳居全国前十的,学校的校长,吴汉东教授也是法学院的老师,研究方向是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就现在的情况下,从1999年到2011年全国总共产生过三篇民商法的优秀博士论文,均出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之手,足可见他的学术地位。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领域的专家可谓人才辈出,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明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均出自中南,此外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和杭州师范大学的法学院院长范忠信教授等都有在中南政法工作学习的经历。不夸张的说,现在中国法学界有三分之一的大师级人物都出自中南政法。
目前,在中南政法任教的大师级人物有吴汉东(民商法)、覃有土(民法)陈小君(民商法)齐文远(刑法)、姚莉(诉讼法)、刘仁山(国际法)等名师。
当然,中南政法的法学学科也并不是只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也拥有如杨宗辉和王均平、胡向阳等一批警官教育界的精英,还拥有学校唯一的四个本科生科研项目通吃的“科研杀手”吴会杰等学生。
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制史专业研究生初试书目中:《中国法制史》,范忠信、陈景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
版本无所谓,变化不大。中南的法史考题都很注重基础,版本的变化对考试是没有影响的。
另外第二次印刷可能就是说同一个版本第二次印刷,版本应该还是07年的,不过要是考法律史的话,还是买新版本的书吧,那个简化了一些内容,复习的时候针对性可能更强一点。
楼上乱讲,陈景良老师不是高手么?中南法史不是只有一个老范的
6. 中南财经政法的范忠信教授为什么要去杭州师范大学啊
在中南财经政法有点不得志,杭州师范给的待遇比较好,就去了~
7. 杭师大的法学怎么样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1年9月,是浙江省内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秉承“刚正、求实、博学、笃行”的院训。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600余名,研究生60余名。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专业,法学专业是省重点建设专业,知识产权专业是省内首批设立的专业。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民商法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
学院设有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公法与法理、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与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知识产权研究所等多个学术研究机构;先后主办、承办了纪念宪法20周年学术研讨会、第七届东亚行政法国际学术会议、东北亚成年监护制度等学术会议,举办了50多期“法学名家”讲坛;还通过“法学沙龙”、“钱塘法治论坛”、“学术午餐会”等多种形式活跃学术氛围,形成了以实证研究为核心的学术研究特色;编辑的《钱塘法律文库》已陆续出版了多部高质量的学术专著。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0人,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24名,高级职称比例达75%,博士(含在读)22人(占专任教师55%)。知名法学家范忠信教授的加盟,进一步提升了师资实力。学院还聘请了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中国法讲座教授於兴中、台湾高雄大学法律学系陈子平教授等兼职教授,聘请了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为钱塘法律学者。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杭州市青年英才”等杰出人才。
学院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出版专著20余部,教材40余部,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规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课题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30多项。多名教师在各级学术机构担任重要学术职务。
学院以“宽口径,厚基础,重理论,强能力”为办学宗旨,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训练。学院拥有模拟法庭、证据科学实验室、法律服务中心、法律诊所等实验室以及几十家实习实训基地;通过法院旁听、模拟法庭、法学沙龙、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诊所等方式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形成了较具特色的校内外结合的开放办学模式。学院设有法学社、心语读书会等9个学生社团,校园文化生活丰富。
学院重视国内外交流。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众和教育机构在学院设有智仁奖学金、众和教育奖学金;与浙江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等学校建立了交换生交流学习项目;与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美国EMORY大学法学院等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合作关系。考入本院的优秀学生还将有机会推荐进入美国EMORY大学法学院攻读研究生。
学院培养的毕业生理论功底扎实,操作能力强,适应面广,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与好评。近两年来,本科生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保持在60%左右,名列全省前列;考取各级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大学生村官占毕业生总数25%左右。
看个人的职业选择方向去选择。
8. 范忠信的介绍
范忠信,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中西法律文化比较、法理学、台湾问题等,代表作有《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和《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有1本专著和3篇论文被翻译为英、日或韩文在国外传播。

9. 范忠信的人物生平
1975年,初中毕业后,先后当过民办教师、民工、农业技术员。
1980年9月~1984年7月,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年9月~1987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年8月~1992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任《台湾研究》编辑。
1992年10月~1995年8月,苏州大学法学院教师;
1993年,晋升副教授职称;
1995年9月~1998年7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曾宪义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6年,著作《情理法与中国人》被韩国汉城一潮阁翻译出版。
199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1998年,晋升正教授职称;
1999年5月~2000年8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2000年6月~2003年6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处长,校党委委员;
200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法律史研究所所长、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兼任校教代会副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2003年7月~2007年9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2003年,主持申报法律史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湖北省重点学科成功,任法律史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和法律史重点学科负责人。
2007年10月~2010年9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
2010年9月,加盟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1年4月至今,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

10. 怎么写卫生院六素养八遵守心得
怎么写卫生院六素养八遵守心得
心得体会
作为理工科的医师,往往理性思维要超越感性思维:在对问题的看法上更过于尖锐,在问题的分析上更善于推理,在问题的解决上更乐于总结,而文科的教师却常常与之相反。抛开所教学科的性质,但就人性发展的角度上来看,过于理性和过于感性,同样是物极必反的两个极端。重要的是如易经中所言那样:对其进行阴阳调合,使之恰当好处。...组织的这次有关人文素养的通识培训,正好帮助我们这些惯用理性思考问题的人调理平衡,以达到以文补理,恰到好处的目的。
这次培训所请的专家都是在人文学科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人物,有著名女作家,《茶人三部曲》的作者王旭烽女士;有对儒家思想有着几十年研究的董平教授;有与美学打了多年交道,研究成果享誉国内外的徐岱教授;有在医学界名声鹤立的郭清教授;有一连三个多小时不落座,始终激情昂扬、侃侃而谈的法学专家范忠信教授和陶行知教育研究专家童富勇教授...
心得体会的基本格式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I、标题
心得体会的标题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在XX活动(或XX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关于XX活动(或XX工作)心得体会(或心得)。
如果文章的内容比较丰富,篇幅较长,也可以采用双行标题的形式,大标题用一句精练的语言总结自己的主要心得,小标题是“在XX活动(或XX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例如:从小处着眼,推陈出新——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的心得
II、正文这是心得体会的中心部分
(1)开头简述所参加的工作(或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参加活动的原因、时间、地点、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的过程及结果。
(2)主体由于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在文章标题下署名,写作日期放在文章最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