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王利明教授
❶ 如何评价王利明教授在上政学报上对梁慧星教授的回复
是很正能量的。
中国的正能量包括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并贴上“正能量”标签。推进事物向着公平、法制、民主的方向,有益于公众,集体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正能量的行为。

正能量已经上升成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与我们的情感深深相系,表达着我们的渴望,我们的期待。正能量可以引导人们有积极向上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❷ 法学大咖王利明加盟山东大学,他会出现在法学系的课堂上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或许我们都会认识很多人,也会经历很多事情,有的人有的事都会慢慢教会我们成长。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当中,或许我们都会有自己的工作领域,同时也在自己的领域当中努力的拼搏,努力的奋斗,努力的收获属于自己的成功。我们有相关消息了解到,法学大咖王利明加盟山东大学,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会面临很多的挑战,我们也相信他能够及时的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或许他会出现在山东大学法学系的课堂上。
我在大学里面所学的专业就是法学专业,王利明教授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法学人,他对法学的观点非常的特别。我们也一直都在学习。王利明加盟了山东大学,或许在今后的生活当中,它会出现在法学系的课堂上。
❸ 侵权责任法的起草人有哪些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侵权责任法》主要起草人之一。
❹ 王利明的著书立说 潜心治学
1984年,王利明留校任教,适逢我国酝酿、起草《民法通则》,其主要起草者就是王利明的博士导师佟柔教授。王利明协助导师就《民法通则》中涉及的问题作了大量研究,开始形成了自己对民法体系及各项制度的看法和认识。1986年,他和郭明瑞教授等合作撰写了《民法新论》,该书在法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民法研究生的必读书目,直到今天许多颇有名气的学者都坦言受益于此书良多。
历史给了王利明这一代法学家拓荒的机遇,也给了这一代法学家拓荒的艰难。为进行学术上的探索,王利明住过没有暖气的小屋,寒冷的冬日,他背上披一条被子、腿上盖一条被子笔耕不辍。那时他的女儿刚刚出生,为了孩子着想,他只好借住在校外。当时,王利明还担任了两个班的教学工作。每天早晨5点钟起床,挤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赶往学校。就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以及著名的《民法新论》和《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的著述。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王利明先后获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等奖励,2004年8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一届会长。
物权法是王利明始终关注的领域。在长期对物权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1998年他出版了《物权法论》。此后,王利明又对我国物权法起草过程中的一些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出版了《物权法研究》一书。
王利明很早就对合同法研究抱有浓厚兴趣。他的专著《违约责任论》获得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此后又出版了专著《合同法研究》,被认为“逐步建立了先进。科学、符合中国国情的合同法体系和规则”。
王利明是我国最早研究侵权行为法的学者之一,他的《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为我国侵权法内容和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王利明非常关注人格权问题,他极力主张人格权法应与侵权行为法一样作为民法中独立的制度对待,力图改变传统民法历来沿袭的重物轻人的状况,构建新的民法体系。
民商法理论博大精深,20年来,王利明一直关注着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有关民法学的新问题,孜孜以求,勤奋不已。在通盘研究了民商法具体领域中诸多问题之后,他开始撰写《民法总则研究》,该书荣获2004年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
2002年起,《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文库》陆续付梓,至今已出版六卷,在学术界产生了巨大影响。王利明认为,对于研究法律的学者,不仅要认识到法治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更要意识到自己在中国法治建设中所肩负的使命。

❺ 王利明的介绍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4年1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原副书记、原副校长(兼)王利明接任常务副校长。

❻ 法学考研
各个院校的专业设置不一样,所以要求的考试科目和书籍也不一样,这个建议你参考一下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吧,招生简章上明确写着报考的条件,还有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参考书目等相关信息,别人间接告诉你的东西都和招生简章有出入,所以最权威的还是参考招生简章。
.北大 法大类考试模式 “司考化模式”
北大和法大基本上是一样的考试风格,都是分综合一和综合二的。
首先看北大,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名气我就不说了,跻身北大燕园,是多少人的梦想,我想在座的在读高中时,也曾经梦想过来北大读书吧。
如果大家想了解北大的情况,去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看北大往年的招生简章就可以,我这里就不啰嗦了。
现在北大考研专业课考试方式几乎是统考,学生们戏称为“十项全能”,也就是说,北大初试不分专业,所有考生考同样的试卷。这两张试卷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法学学科,要求学生在全部学科上都要有一定的功底,任何一门都不能有大的闪失,所以,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就是考“十项全能”。
北大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加上北大有保送的传统,所以,是僧多粥少。所以,我建议大家如果要决心考北大,要早点下手准备,尤其是英语不是太好的同学,要拿出一段充分的时间学英语,也要给后面的专业课复习留出时间。一步早则步步早,一般在大二升大三的暑假开始准备、收集资料就可以。
考北大的基本方略:
第一,熟悉教材,十本书,复习的任务确实很大,我建议大家用2到3个月的时间先把教材通读,此时,不要求掌握全部内容,当然,如果说一遍能掌握全部内容,那几乎是个神话。也不用去找重点,主要目的是熟悉教材,熟悉教材的框架结构。在你把书合上的时候,能够说出书的基本体系,就足够了。
第二,要着重重点教材,集中研读。以北大刑法为例,重点教材除了北大杨春洗和杨敦先主编的教材之外,陈兴良教授的《刑法适用总论》是必看的。对这类教材,一定要熟读,争取能把大概的脉络和体系复述下来,当然,只要你背过一本,基本上所有的刑法书你都已经看了,刑法的太多教材,太相似了,重复的太多了!
在这两个步骤中,最重要的是坚持,只要坚持下来,有足够的意志力,那么,你的一只脚已经进入北大了!
第三,具体复习方法,因为时间关系,我简单说两句,在第一遍的复习过程中,大家一定要忘记你所要报的专业,把全部精力同等的投入到各个部门法的复习中去。
北大并不要求死记硬背,只要你能够说出某个问题的实质和核心,即使不是用书上的语言表述,也是给分的。因此,北大更注重理解。
北大出题一方面注重基础知识的考察,一方面题目比较灵活多变,有时候比如刑法试题,一看上去,我都蒙了,但是仔细一看,也不是不知所云,这种灵活性的题目是与基础知识紧密相关的,这主要是兼顾了灵活性和基础性,对学生的基础和能力进行双重考察。对于这种情况,大家还是要从基础一点点做起,一点点复习,只要自己有米了,才能做出米饭,基础知识就是自己做饭的大米。一般来看,基础知识掌握的很熟悉的话,一般对灵活性的题目能够应付。
重视往年真题。很多学生拿到真题后看一遍就仍了,还抱着那些书在那里翻,认为前几年考过的就不会考,这种观念非常错误。其实,重点的法学知识永远是重点!只不过说是考试的形式会发生些变化而已。北大06年三个题目重复了05年的考点,分值达40分!
另外,从真题中可以看出老师出题的风格和偏好,比如是不是爱出案例,是不是喜欢联系法条,是不是喜欢出自己论文中的成果,这些细微的地方,需要自己去细细体味把握。
总之,北大的考试策略核心在于:系统,全面,注重理解。
2.第二类 人大 师大类考试模式 专业课+综合课
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院以及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2005年八月人民大学法学院数位教授、副教授集体跳槽到北京师范大学,逐渐成立了法学院和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现任的两院院长是中国刑法学会会长赵秉志。所以,无论从渊源还是从思路来说,至少在现阶段,两校的考试风格还是比较接近的。但有一点,因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时间还比较短,其他学科考试还未呈现出规律。就以刑法而言我一直感觉,人大在逐渐改变自己的风格,在原来注重基础的前提下,更多的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北师大更多的继承了原来人大的刑法出题风格,依纲扣本,注重规范,基础,全面,准确。但师大这两年也开始考刑法中的一些比较偏的知识点,如量刑情节等。
人大、师范大学法学考研的复习方略
各科突出基础理论的考察,很少有偏题和怪题。
所谓的基础理论,就是说书本上的理论。人大考研题一般是三种类型:名词解释、简答和论述。没有选择题和案例分析。历年真题中,相同或相似的知识点甚至原题也是经常出现,并几乎形成规律,一般是三到四年重复一次。以刑法为例,从1996年到2007年,重点考点涉及的的题目多达4个,如对罪刑法定的考察。所以,应对人大考研,必须全面仔细的阅读教材,争取把教材背熟。
注重热点的隐性考察。
注重书本知识和理论并不等于就不兼顾现实。我们仔细研究过人大的各科试题,发现人大的题目虽然很基础,但是背后的目的和立意都很高,是现实在考试中的折射,也是把现实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寓于最平实,最朴素的书本理论进行考察。人大考研中也有些需要考生自由发挥的题目,这些基本上是立足立法和司法前沿,与法学理论以及人大学科的发展有密切关系。2007年,人大刑法考试了论述题强*罪的犯罪对象。这个题目,猛一看,这有什么可以论述的,对象一般是妇女,最多也是因为认识错误,把男人当成妇女而强*未遂。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答的,但是,这个题目的立意是比较高的,我曾经问过出题的老师,他亲口告诉我,他出这个题目是为了引导学生关注热点,也就是所谓的婚内强*的问题,也就是说,妻子如果不同意与自己的丈夫发生性关系,丈夫强行要求,那丈夫算不算强*罪?如果夫妻已经事实上分居,又该怎么样处理呢?婚内强*背后深刻体现了法律、传统、以及现代意识的碰撞和冲突。
再以2007年的宪法学试题“用宪法学原理分析收容遣送制度”。2003年底,孙志刚案件把收容遣送制度送到了学术和舆论讨论的顶峰,其不合理性得到承认,国务院也废除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孙志刚案件不仅仅终结的是我国的收容遣送制度,更引发了与之相关的劳动教养,暂住证制度等一些列问题的思考,这才是本题的立意所在。这样的题目,有很强的社会背景,也不脱离专业基础知识,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熟悉重点内容,也要学会用所学的知识分析社会问题。所以,我说它是一种隐性的考察热点。
关注导师论文。
人大考研试题中还有一部分试题看似很基础,同时也是学术界争议的热点或人大老师研究兴趣所在。这是人大考研能拉开分数的的题目。以2004年民商法出了论抵押权的物权属性。关于这个问题,王利明教授曾经先后发表过《关于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和《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行使》等,论述“违约损害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联系和区别”也和王教授的论文有关,王曾在2002年发表过《违约责任和侵权行为的区分标准》。所以,要看重要导师的论文。
我这里想强调一下,论文的准备是辅助性的,拔高性的,不能脱离基本教材而上来就研究论文,也不能不管是谁的论文上来就看,要有选择,有重点的看。毕竟考研时间有限,毕竟考研题目大多数还比较基础。我的建议是先把教材和专著掌握好,如果有时间的话,看看本学科学科带头人的文章就可以了。
一句话,人大考研,选定教材,找准方法,背背背!
3.人大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一)民法学
本方向主要从事传统民法学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本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大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民法专业,编写了第一部民法学教材,并担负起为全国许多大专院校培训师资的任务。人大复校以来,本方向的教师参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许多重要法律的起草,培养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博士生、硕士生和近千名高级法官。本方向在在下列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民法总则。佟柔教授生前曾经确立了民法的地位、调整对象和体系,这些观点一直成为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王利明教授等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民法总则理论,并出版了一系列专著。已完成了民法典体系问题的研究,并已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咨询报告。《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获得首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人文社科类)。
2、物权法。早在80年代,本方向即多次组织国有财产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的研讨,出版了《国家所有权研究》等一系列专著。近年来,又出版了《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等著作,并承担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的“物权法专家建议稿” 、《国有资产管理法草案建议稿》等重要的立法建议稿的起草工作。本方向还组织全国的专家学者撰写出版《中国物权法疑难问题探讨》一书(共120万字)。在举世瞩目的《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本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及多名教授全程参与了物权法的制定过程,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极具说服力的说明和论证,并先后组织了10多次国际国内研讨会,对物权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这些学者的许多观点和意见为物权法所吸收,有力地推动了《物权法》这一极其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出台。
3、合同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本方向便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了合同法课程,自90年代以来,在研究生中首先推行案例教学,出版了《合同法新论?总则》、《合同法疑难案件研究》、《违约责任研究》等著作,王利明教授是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4、人格权法和侵权行为法。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人格权法的专著和教材,多次承担有关人格权法的疑难问题、人格权的法律保护等研究项目。出版了大量专著。本方向最早开设侵权行为法课程,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侵权法的教材,并承担了司法部统编教材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的撰写工作。本方向积极参与侵权责任法的起草制订工作,已完成中国侵权责任法专家建议稿并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5、民事证据法。本方向受全国人大法工委委托,从事我国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和研究工作。为此,以王利明教授为首,成立了“中国证据立法研究中心民事组”。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多次举办了“民事证据立法”研讨会,出题。所以,我说它是一种隐性的考察热点。
关注导师论文。
人大考研试题中还有一部分试题看似很基础,同时也是学术界争议的热点或人大老师研究兴趣所在。这是人大考研能拉开分数的的题目。以2004年民商法出了论抵押权的物权属性。关于这个问题,王利明教授曾经先后发表过《关于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抵押权若干问题的探讨》和《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行使》等,论述“违约损害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联系和区别”也和王教授的论文有关,王曾在2002年发表过《违约责任和侵权行为的区分标准》。所以,要看重要导师的论文。
我这里想强调一下,论文的准备是辅助性的,拔高性的,不能脱离基本教材而上来就研究论文,也不能不管是谁的论文上来就看,要有选择,有重点的看。毕竟考研时间有限,毕竟考研题目大多数还比较基础。我的建议是先把教材和专著掌握好,如果有时间的话,看看本学科学科带头人的文章就可以了。
一句话,人大考研,选定教材,找准方法,背背背!
我可没抄袭,都是我自己的回答,一年前回答别人的,要不你自己网络一下,看看是不是抄袭的。
❼ 人大王利明的著作,喜欢民商法的进
王利明教授论文集《民商法研究》原由法律出版社2000年-2009年间出版八辑。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对原出版物中内容、注释、体系进行调整、核实,并依据近年来民商法的研究与发展对原书观点进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并结集成9辑。全部内容涉及民法总则、人格权、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全面,具有时代气息。
王利明,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❽ 王利明的艰难困苦 玉汝于成
30年前,江汉平原的田埂间,一位少年挥汗荷锄、躬耕田野。隆冬大雪,他光着脚到结满冰凌的河里开河;盛夏酷暑,他起早贪黑地抢收粮食、挑土建堤。有一点不同:他无论走到哪里,怀里总揣着一两本书,闲下来便翻上几页。夜色深沉,别人早早睡下,他又打开了书本。这农家少年就是现在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王利明。
在王利明的求学路上,两次赴美学习的经历,对他有着重要影响。1988年,王利明赴美国密歇根大学,在美国著名的财产法教授欧林·布劳德的指导下,专攻英美财产法和侵权行为法。王利明一边如饥似渴地广泛学习,一边思考美国作为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这一,它的法律制度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在哪些方面值得学习和借鉴?
1990年1月学习期满后,王利明谢绝了一些美国朋友的挽留和劝告,按期回国。回国前,他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利用积攒的生活费买了3箱英文书籍回国后送给系资料室;二是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用英文作了一次报告,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法制建设、法学教育和研究方面的巨大成绩,增进了参加会议的美国学者和学生对中国的了解。
1998年8月,王利明受教育部的委派.以高级访问学者的身份前往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进修。离上一次赴美学习,近10年过去了,一个高速发展、开放自信的中国已经屹立在世界的东方,王利明也不再是10年前那个初出茅庐的青年,已经成为国内法学界公认的民法学研究的专家。
在美期间,王利明应邀到耶鲁大学等著名大学讲学,出席各种学术活动。这次,他的研究触角伸向了国内法学界十分关注的司法改革领域。在哈佛大学图书馆和东亚法律研究所的研究室里,王利明花费了很长时间对宪政和司法制度、审判方式、程序制度进行思考和理解,回国后出版了《司法改革研究》一书,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方式、方法等问题作了系统阐述。直到现在,这本书仍然是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代表作。

❾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名誉理事长:李政道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
陈佳洱 北京大学物理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理 事 长:陈宜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副理事长: 黄伯云 中南大学校长,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刘京生 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欧阳钟灿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陈章良 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教授
庄子健 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原主任
夏文峰 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主任
秘 书 长:夏文峰
理 事:陈宜瑜
黄伯云
刘京生
欧阳钟灿
陈章良
庄子健
夏文峰
(以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文 兰 北京大学数学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刘 伟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
张文栋 太原理工大学校长,教授
张来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教授
张 跃 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教授
李 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李 阳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主任,教授
李焯芬 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
杨玉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复旦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苏义脑 中国石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陈和生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周宪梁 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门诊部主任,主任医师
侯建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柳怀祖 中国科学院中国高等科学技术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贺福初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赵 路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
蒋洪德 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
戴 浩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六十一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
韩德民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院长,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所长,教授、主任医师
詹启敏 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副校长,教授
潘晨光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副局长,研究员
监 事:张建成 人社部办公厅副巡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