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基金必须写导师的方向吗
① 博士后合作导师一定是博导吗
博士后合作导师不能是博导。
博士后所研究的领域是博士的再进一步,所以不能选择原来的博导作为合作导师。
博士后合作导师是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合作者和指导者,负责博士后的日常培养与管理,为博士后开展指定的科研工作提供全额科研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导博士后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和完成在站研究任务,有条件的合作导师可为博士后提供额外的生活补助。
② 中国博士后基金推荐信是手写还是打印啊
一般是要的,
上次看到过来人说过,国外的教授很看重推荐信
如果对方教授只要求给contact
references
没有直接要求recommend
letters
如果要contact
references,好像不需letter了,而是给references的联系方式,然后,老板自己和他们联系wodmuchongong23(站内联系ta)推荐信肯定重要了,所以最好找对你比较熟悉或者对你正面评价比较多的人写。至于什么时候交推荐信则取决于你要去的地方或者老板。有的地方要求一开始就把推荐信和简历一起发过去,但是还有很多地方是先要简历,在基本上定下来要你之后,再要求你发推荐信过去。不管如何,推荐信都很重要,特别是你导师的那一封。清风月(站内联系ta)需要吧,但关键是你有实实在在的货!自己的博士老板,硕士老板整几个就行了!dm2009(站内联系ta)这是必须的,老外挺认真的,呵呵,有可能电话推荐人了解情况,呵呵,去年就碰到一位。okarzhou(站内联系ta)推荐信有那么重要么?想当年我申请博士的时候,就随便弄的,找系里的代课老师签了下。okarzhou(站内联系ta)有多重要?没有行不行?雨荷(站内联系ta)重要!!!虫子218(站内联系ta)现在我们这里都要博士后了,压力大呀liujunhero(站内联系ta)肯定是需要说点好话了啊okarzhou(站内联系ta)我想试试不加推荐信的博后申请结果,不信这个邪mollyzhang(站内联系ta)当然重要了,找一个大牛给你写推荐信
即使你的履历一般也会被重视的refiom(站内联系ta)origin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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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arzhou
at
2010-04-30
12:58:41:
我想试试不加推荐信的博后申请结果,不信这个邪
没啥不可能的,我拿的offer就没给推荐信不过一般还是要推荐信的
③ 博士后选题必须与合作导师方向一致吗
不一定的博士后选题必须与合作导师可以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方向
④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资助实施细节
第一条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面上资助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根据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通过规定的评审程序,择优分等级资助。
第三条 资助比例为每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资助等级分两档,一等资助5万元,二等资助3万元。
第四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根据面上资助十一五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根据当年博士后进站的总人数,按照达到资助三分之一比例的要求,确定全年资助人数。根据基金资助经费年度预算总额和全年受资助的人数,分配一等和二等的资助人数,在通常情况下,一等资助人数占资助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根据全年进站总人数和资助计划,安排每批的资助人数和资助等次的人数。
第七条 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三月和八月份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基金会通知为准。
第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凡符合《规定》中要求的条件和范围的,可提出资助申请,并按照基金会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第九条 申请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认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后提交设站单位,并下载打印一式3份报送设站单位审核。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并将一些重要的成果或奖励(复印件)附后。
第十条 凡申报项目内容属涉密的,须在涉密栏目内标注.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第十一条 申请者需经合作导师和一位同行专家两人推荐。推荐人要对申请者《申请书》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知识产权问题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者申报项目在学术思想上的创新,特色,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对预期成果实现的可能性给予评价。推荐意见需专家本人签名。
第十二条 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依据《规定》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向基金会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提交《申请书》。属于涉密的不进行网上提交,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基金会不接受博士后个人申报。
第十三条 设站单位向基金会报送申请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本单位此批申报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申报人数,申报人名单及有关说明。
第十四条 基金会根据设站单位的报告对申报材料进行验收登记,并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向设站单位反馈。
第十五条 基金会根据申请者所填学科,通过计算机按二级学科进行分组,每组一般不超过20人。
第十六条 基金会根据学科分组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解决学科交叉研究评审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属学科交叉的研究项目,均选择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评审.每个学科组由5名专家组成。
基金会以网络或通讯方式将各组申请材料送评审专家。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依据《专家评审表》中的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实行百分制,按分列的项目权重评分,总分即是个人的成绩,专家在《专家评审表》上签名后送基金会。
第十八条 基金会按学科组汇总专家评审结果,以返回评审结果的专家打分的平均数对每一学科组申请者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根据本期应资助人数的比例,按申报人数分配各学科组资助的名额,四舍五入取整。
第二十条 按照《规定》中需要倾斜的,以适当增加学科组资助比例等办法给予倾斜。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办公会对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公示时间和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第二十二条 获资助者名单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公示7天。
第二十三条 基金会发文并在中国博士后网和中国博士后杂志上公布获资助者名单,按规定拨付资助金。
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对获资助者颁发资助证书。获资助者的《申请书》1份基金会存档,2份返设站单位。
第二十五条 获资助者出站时,将在站期间取得的研究项目总结报告报设站单位,设站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将本单位获面上资助者的项目总结报告及取得的成果情况,汇总后报基金会。

⑤ 谁知道博士后出站报告必须与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相关吗
sayhellotome(站内联系TA)不清楚。。。关心DM2009(站内联系TA)不一定,但应该要给个说明,这点钱做了那些事情,算是结题。。考虑到研究报告的系统性,不一定是报告的内容。hzxmc(站内联系TA)我以亲身经历告诉你,报告根本没人看,出站狂轻松。
我以亲身经历告诉你,报告根本没人看,出站狂轻松。
你自己对得起自己,就稍微认真一点,把主题都挂一下,相互似乎有个关联即可。 :Dsmgsir(站内联系TA)不用!
有没有牛人告诉一下。 slimwind(站内联系TA)出站报告想咋写就咋写,与基金这东东没啥关系的。
有博士后基金的要多填个表,还要写两段总结什么的。形式上符合要求即可,至于内容,说实话除了本人,真的没第二个人有闲心去看的。zbdfwq5777(站内联系TA):tiger39:wangshaoli2967(站内联系TA)不清楚,顶一下!phasechange(站内联系TA)顶!顶!顶!顶!顶!顶!donghua05(站内联系TA)Originally posted by slimwind at 2010-07-27 18:35:05:
出站报告想咋写就咋写,与基金这东东没啥关系的。
有博士后基金的要多填个表,还要写两段总结什么的。形式上符合要求即可,至于内容,说实话除了本人,真的没第二个人有闲心去看的。 请问这位过来人,是否还需要组织一个出站论文答辩会,还是只要提交相关材料再加上合作导师签字就可以了,因为看到出站一系列表格中还有《出站评议报告书》,上面还要注明评议报告会时间、地点及考核小组成员签字等问题。。。:rol:
⑥ 申报博士后基金,需要填写哪些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2008年1月24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基金资助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章程》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促使他们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并迅速成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人才。第三条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列入中央财政年度预算。接受国内外各种机构、团体、单位或个人的捐赠。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设站单位予以配套资助。第四条基金资助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坚持科学、公正、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第二章资助形式第五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基金资助形式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第六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在博士后进站人数的规划规模之内,面上资助比例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按照资助比例确定资助额度。资助强度划分为5万元和3万元两档。对从事基础研究、原始性创新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中西部等艰苦边远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给予适当倾斜。第七条基金特别资助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第三章组织领导第八条基金会在人事部领导下,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日常管理等工作。第九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年度经费预算、年度资助计划,听取秘书长关于执行预算和完成计划情况的报告,对基金资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条秘书长负责组织制定基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和年度资助计划,组织基金资助的评审工作,向基金会理事会提交年度预算、计划和报告,签署基金资助的有关文件。年度经费预算经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后,经人事部报财政部,年度资助计划报人事部批准。第十一条秘书长公会负责审核面上资助的专家评审结果,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获资助人员名单。秘书长公会负责审核特别资助的专家评审结果,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获资助人员名单,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的评审结果公示后报人事部备案,并由基金会公布。第四章申报评审第十二条申请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报评审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第十三条申请基金资助的必须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后至出站前半年时间内,可以多次申请面上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8个月可申请特别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获得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视其已获资助的科研项目需要申请特别资助,特别优秀者可优先获得特别资助。获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适当延长。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基金资助所报项目,应为本人承担。申报材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第十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面上资助,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专家推荐和所在设站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基金会;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特别资助,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专家推荐和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后,向基金会推荐候选人。第十六条基金资助实行同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按学科分组。面上资助采用专家函评的形式评审,特别资助采用专家函评与会评相结合的形式评审。第十七条评审专家对申请者的研究基础、研究方法、研究思路、支出预算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分析判断,评审出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资助。第十八条建立严格的专家评审制度,严格评审纪律,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公示制度。第十九条申请人有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规定行为的,不得获得资助;已经获得资助的,撤消资助,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并给予通报。第五章使用管理第二十条资助金获得者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助金。第二十一条资助金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金总额的30%。第二十二条设站单位对资助金单独立帐,代为管理,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第二十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金结余部分应当收回基金会,由基金会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资助金获得者因各种原因中途退站的,设站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与资产清单,按程序报基金会。结余资助金收回基金会,用资助金所购资产,收归设站单位所有。第二十五条基金会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基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对获资助者的成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获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资助总结报告。设站单位每年应当向基金会提交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六条资助金获得者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实施后,现行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即行废止。
⑦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实施办法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
(2007年3月23日颁布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面上资助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经费或补充经费。根据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通过规定的评审程序,择优分等级资助。
第三条 资助比例为每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资助等级分两档,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
第二章 预算与计划
第四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根据面上资助“十一五”规划,制定年度预算,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根据当年博士后进站的总人数,按照达到资助三分之一比例的要求,确定全年资助人数。根据基金资助经费年度预算总额和全年受资助的人数,分配一等和二等的资助人数,在通常情况下,一等资助人数占资助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根据全年进站总人数和资助计划,安排每批的资助人数和资助等次的人数。
第三章 申报与审核
第七条 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三月和八月份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基金会通知为准。
第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凡符合《规定》中要求的条件和范围的,可提出资助申请,并按照基金会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第九条 申请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认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后提交设站单位,并下载打印一式3份报送设站单位审核。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并将一些重要的成果或奖励(复印件)附后。
第十条 凡申报项目内容属涉密的,须在涉密栏目内标注。属学科交叉的,须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第十一条 申请者需经合作导师和一位同行专家两人推荐。推荐人要对申请者《申请书》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知识产权问题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者申报项目在学术思想上的创新、特色,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对预期成果实现的可能性给予评价。推荐意见需专家本人签名。
第十二条 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依据《规定》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向基金会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同时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提交《申请书》。属于涉密的不进行网上提交,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基金会不接受博士后个人申报。
第十三条 设站单位向基金会报送申请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本单位此批申报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申报人数,申报人名单及有关说明。
第十四条 基金会根据设站单位的报告对申报材料进行验收登记,并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向设站单位反馈。
第四章 评 审
第十五条 基金会根据申请者所填学科,通过计算机按二级学科进行分组,每组一般不超过20人。
第十六条 基金会根据学科分组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解决学科交叉研究评审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属学科交叉的研究项目,均选择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评审。每个学科组由5名专家组成。
基金会以网络或通讯方式将各组申请材料送评审专家。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依据《专家评审表》中的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实行百分制,按分列的项目权重评分,总分即是个人的成绩。专家在《专家评审表》上签名后送基金会。
第十八条 基金会按学科组汇总专家评审结果,以返回评审结果的专家打分的平均数对每一学科组申请者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根据本期应资助人数的比例,按申报人数分配各学科组资助的名额,四舍五入取整。
第二十条 按照《规定》中需要倾斜的,以适当增加学科组资助比例等办法给予倾斜。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办公会对评审程序,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公示时间和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第二十二条 获资助者名单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公示7天。
第二十三条基金会发文并在中国博士后网和中国博士后杂志上公布获资助者名单,按规定拨付资助金。
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对获资助者颁发资助证书。获资助者的《申请书》1份基金会存档,2份返设站单位。
第二十五 条获资助者出站时,将在站期间取得的研究项目总结报告报设站单位,设站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将本单位获面上资助者的项目总结报告及取得的成果情况,汇总后报基金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⑧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规定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
(2008年1月24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基金资助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章程》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促使他们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并迅速成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 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列入中央财政年度预算。接受国内外各种机构、团体、单位或个人的捐赠。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设站单位予以配套资助。
第四条 基金资助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坚持科学、公正、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
第二章 资助形式
第五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基金资助形式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
第六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在博士后进站人数的规划规模之内,面上资助比例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按照资助比例确定资助额度。资助强度划分为5万元和3万元两档。对从事基础研究、原始性创新研究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中西部等艰苦边远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给予适当倾斜。
第七条 基金特别资助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基金会在人事部领导下,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追踪问效和经费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年度经费预算、年度资助计划,听取秘书长关于执行预算和完成计划情况的报告,对基金资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秘书长负责组织制定基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和年度资助计划,组织基金资助的评审工作,向基金会理事会提交年度预算、计划和报告,签署基金资助的有关文件。年度经费预算经基金会理事会审定后,经人事部报财政部,年度资助计划报人事部批准。
第十一条 秘书长办公会负责审核面上资助的专家评审结果,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获资助人员名单。秘书长办公会负责审核特别资助的专家评审结果,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获资助人员名单,报基金会理事会审定。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的评审结果公示后报人事部备案,并由基金会公布。
第四章 申报评审
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申报评审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第十三条 申请基金资助的必须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后至出站前半年时间内,可以多次申请面上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8个月可申请特别资助,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获得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视其已获资助的科研项目需要申请特别资助,特别优秀者可优先获得特别资助。获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适当延长。
第十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基金资助所报项目,应为本人承担。申报材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五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面上资助,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专家推荐和所在设站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基金会;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特别资助,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专家推荐和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后,向基金会推荐候选人。
第十六条 基金资助实行同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按学科分组。面上资助采用专家函评的形式评审,特别资助采用专家函评与会评相结合的形式评审。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对申请者的研究基础、研究方法、研究思路、支出预算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分析判断,评审出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资助。
第十八条 建立严格的专家评审制度,严格评审纪律,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公示制度。
第十九条 申请人有剽窃、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知识产权规定行为的,不得获得资助;已经获得资助的,撤消资助,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并给予通报。
第五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资助金获得者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助金。
第二十一条 资助金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金总额的30%。
第二十二条 设站单位对资助金单独立帐,代为管理,对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金结余部分应当收回基金会,由基金会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金获得者因各种原因中途退站的,设站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与资产清单,按程序报基金会。结余资助金收回基金会,用资助金所购资产,收归设站单位所有。
第二十五条 基金会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基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对获资助者的成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获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资助总结报告。设站单位每年应当向基金会提交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六条 资助金获得者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funded project)。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实施后,现行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即行废止。

⑨ 如何申请国家博士后基金
没有。申请人条件: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现工作单位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⑩ 博士后申请青年基金需要合作导师写推荐信吗
博士入学考抄试时间一般是在每年袭的三月中旬,在此年前时间里则需要向报考院校提供报考材料这里面是至少需要两封推荐信的。
推荐信不必非要由导师填写。如果博士不打算读硕士期间的专业则推荐信是没有必要由导师来写的,建议多找相关专业的大牛,如果认识的人不多可以找本校教师(副教授也是可以的)。
导师如果不写,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1)觉得自己没有资格,认为自己才疏学浅;
2)觉得自己的学生不适合读博士(此类导师对学术的追求应该是十分严格的),所以不便于写;
3)事情太忙,没时间或者忘了。
导师自然是有其自己的想法的,遇到以上不管哪一种情况都最好与导师及时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