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社会学老师
① 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社会学相比怎么样
我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别的专业我不敢说,社会学,南大比浙大不知道好了多少。
南大的社会学,和北大、人大一直在争第一。周晓红、风笑天等一群牛人都在南大。还有,褚建芳啊,费孝通的关门弟子。
社会学比较冷门,但其实现在在学科总纲上,是高于政治学、法学、传播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的。其实本科学这个很不错。
② 为何要春运
您好,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
春运含义
“春运”被誉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周期性的人类大迁徙。在40天左右的时间里,将有20多亿人次的人口流动,占世界人口的1/3。[1]中国春运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世界上最大的周期性运输高峰,创造了多项世界之最、中国之最。
春运是中国大陆在农历春节前后发生的一种大规模的高交通运输压力的现象,春运期间客流量非常大。春运一般发生在春节节前15天及节后25天左右,因此每年春运约40天。一般意义上的春运,是指中国大陆的省际、省内交通,一般不包括大陆与港澳之间的交通、海峡两岸间交通以及国际交通。口语中的“春运”有两个含义,一是指春节前后的运输现象,二是“春运期间”的简称。春运规模之大,以致中国大陆交通难以承受,为了解决春运问题,中国政府每年都要提前部署,但仍无法满足春运要求。
春运的节前运输安排通常由每年腊月16日开始,那时候民工开始放假,纷纷乘交通工具回乡。春运的节后运输安排由每年正月初四开始,民工返回工作岗位。随着2008年开始新实施的节假日安排,以及不少民工担心在经济发达地区寻找工作日益困难,节后返回工作岗位或就业地区的时间较以前为早,有的人初三已经离乡。
春运期间,铁道部实行特殊运行管理,加开大量临时客车。从1954年起,铁道部就有春运记录,但客流与现在相差很远,日均客流量73万人次,高峰客流量90万人次,时间为春节前后15天。80年代以后,大量民工外出,春运成为社会热点。每年春运,铁路运输是重中之重,铁道部采用“基本方案”、“预备方案”、“应急方案”三套运力方案,分别应对正常客流、高峰客流、突发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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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产生原因
主要有三点:
1、经济发展不均匀。
2、运力不够。
3、平时假期少。
经济发展不均匀,导致人口大量流动。在短时间内,交通运输无法满足大量人口流动。平时假期少,人们集中在春节期间返乡。
春运的产生主要来自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及社会人力大量流动的情况。在中国,春节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是一年的开始,无论离家人有多远,一般人都要尽量在除夕时与家人团聚,共度新春。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开始鼓励自主就业,并且人员的流动的限制也开始松动。因此有非常多的人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到经济较发达地区就业,造成了人力的大量流动。这些离开家去外地就业的人员在春节前后集中返乡过年,即成为春运运输的主要人群。
此外,这段时间是高等院校放寒假时期,多数学校在春节前两到三周开始放假,在正月十五左右开学,因此在外地就读的学生返家也构成了春运运输的另一主要人群。
同时,春节期间也是一年中的几个长假之一,部分人会选择在春节中间的时间旅游。运输旅游人群虽然跟春运尖锋时间不同,但也加重了运输系统的压力。
春运发生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已建成的交通网络不能完全满足交通需求。中国铁路里程虽然居于世界第三,但是人均铁路只有5.8厘米(2006 年),不够一支香烟的长度,所以也被戏称为“香烟铁路”。为此,中国政府也制定了诸如《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等计划,来缓解运力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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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特点
城际交通压力剧增,城市交通与国际交通没有明显变化。
交通压力主要集中在陆路运输;航空也有一些压力,但由于受到价格等因素制约,压力增长有限;河运与海运因可及范围及安全等方面,压力增长极为有限。
春运交通压力有明显的时间性和方向性。一般在春节前压力主要集中在从较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从周边城市到旅游景点的路线上;除夕、正月初一、初二这几天的春运压力较小;春节后运输压力转移到在从欠发达地区到到发达地区,从旅游景点到周边城市的路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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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线路
春节前重点地区通常是京津、长三角、福建、珠三角地区;
节后重点地区一般是成都、重庆、武汉、长沙、南昌、合肥、阜阳地区。
[春运重点区域及路线示意图]
春运重点区域及路线示意图
春运工作重点干线为:京广线、京九线、京沪线、京石线、京哈线、陇海线、兰新线、沪杭线、浙赣线、焦柳线、襄渝线、宝成线、湘黔线、黔桂线、川黔线、同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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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战略
为实现“确保安全、满足重点、平稳有序、良好服务”的春运目标,全国铁路春运总体战略是“以客为主,客货双赢;南客北货,南车北调;统筹安排,重点必保;适度屯车,应急有备;车辆挖潜,停短保长;有流开车,无流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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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春运涨价大事记
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原国家计委等部门对铁路客票价格进行了一系列局部改革的尝试。 1993年春运期间,对乘火车进出广东省和广东省内的乘客实行浮动加价。
2000年的春运期间,部分铁路列车客票票价上浮,以往春节前的客流最高峰大多出现在春节前9 天至前3天,票价上浮后,当年春运客流高峰期提前了3天并延后了3天。
2001年,铁路春运旅客发送量预计达1.34亿人次,铁道部在春运前正式确定了在部分运输能力紧张方向的部分列车、部分时段,实行票价上浮的方案。
2001年1月18日,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占祥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质疑铁道部 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的行政行为。这场官司以乔占祥败诉告终。
2002年1月12日,中国历史上首次铁路价格听证会在北京举行。33名代表对铁道部提出的方案进行审议,大多数代表原则同意对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
2002年1月27日,原国家计委下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公布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执行方案的通知》,授权铁道部在一定幅度内可以上涨票价的同时,并没有排除铁道部上报国务院批准及申请听证这两项法定义务。
2003年春运,铁路客票票价又有较大幅度上浮,其中硬座票涨价15%,卧铺票涨价20%。此次铁路春运涨价没有召开听证会,引来社会上很多质疑的声音。对此铁道部解释,这是因为“召开一次听证会所得出的结论可以在同类状况下适用较长时间”。
2004年和2005年的春运期间,铁路客票票价上浮幅度与2003年持平。涨价前均未召开听证会。
200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王翔提交的《关于取消铁路春运车票违法涨价的建议》指出,铁路春运车票涨价双重违法:违背了《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铁路部门想以此调控旅客客流,但客流并没有因为涨价而减少。
2006年春运结束后,据铁道部春运办统计,当年春运铁路共运送旅客1.49亿人次,创历史新高。铁道部希望涨价能缓解铁路春运客流高峰压力的愿望并未实现。
2006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纪尽善说:年年春运年年涨,雷打不动。春运涨价6年了,客流怎么还没被限制住?当初听证时,铁路部门提出的“限客分流”、“削峰平谷”之说,很难让人不联想到是垄断的“幌子”。
2007年1月10日,中国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对外宣布:从今年起,铁路春运火车票价格不再实行上浮制度。
2008年 发改委披露2008年春运的价格政策,铁路票价不上浮,公路票价可适当浮动。
2009年交通部对道路运输春运价格政策不作调整。
2009年春运从元月11日至明年2月19日结束,为期40天。
2010年春运具体时间安排为:1月30日(腊月十六)至3月10日(正月二十五),节前15 天,节后25天,共计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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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眼中的春运
不少专家学者认为,隐藏在春运高潮背后的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大问题,中国人的乡土观念、城乡二元结构、资源配置、户口壁垒等一系列深层次因素。
一、春运是资源配置的必然(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在我们的春运中,交通的运输能力、现有的资源配置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都在加剧回家的难度。大量外出打工的农民要在同一个时期回乡过年,客运市场因需求远大于供给而引发一系列危机。那么多人,一个地方一下子要在同一个时间段回家,肯定会带来一些问题。中国农村拥有大量素质较低的剩余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虽然在理论上可以称为经济资源,是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但事实上由于本地不能提供太多合适的就业岗位,使得他们长期处于失业状态,只能远离家乡外出打工。而那些没有走出家门、在家里又挣不到钱的农民更是长期处于贫困边缘,成为社会危机的隐患。
此外,中国地区经济不平衡也导致了这种人口流动,比如安徽民工,如果在合肥和杭州相同的工作可以赚到相同的钱,那何必再跑到杭州来呢?随着社会发展,东部和西部的经济发展协调后能够疏散人流,交通方式改变了,春运回家的民工潮就可以缓解了。
二、春运终会成为历史名词(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流动人口,只是在中国,流动人口流动的目的就是糊口,要解决春运等一系列问题就要让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
在杭州打工三四年的农民工,同样的工作、干同样的活,他们依旧是个外来务工者。原因在于户口壁垒,如果户口问题解决了,工作的地方真正成了他们生活的地方,定期的民工大潮也就随之缓解。比如美国人,从地方到首都华盛顿,有生存能力全家都可以定居,根本不会出现类似问题。
对于外来人口,当地政府在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他们有一个共同信念和一般行为,就是对外来人口只能欢迎,不能限制,只能与当地人一视同仁,不能歧视。因为,人口流入,四海来归,一方面表明该地区的投资环境好,经济发展快,政府效率高,在地区竞争中走在前列;另一方面,也是调节本地劳动力供求、抑制当地工资成本上升、促进当地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根本保障。限制和阻碍人口流入反而有悖常理,为智者所不取。
如果户口、待遇都不成问题了,虽然中国人有浓浓的乡土观念,但是在城市住久了,就不会每年非得在过年的时候兴师动众回老家了。
三、从劳动力自由流动到人口自由迁徙(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春运并非交通运输业的常规,更不是一项不可改变的制度,而是在现行制度安排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下策。就春运谈春运,春运问题不可能缓解,接家属前来过年,用高薪留住民工在当地过年,更是于事无补。
首先,一旦允许农民工迁入城市和发达地区定居,成家立业,很多人就不会兴师动众回老家过年了,春运问题不解自消。其次,允许人口自由迁徙,现行一系列对民工不平等政策,包括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方面面,就难以存续和实施,城市化的进程就会加快。这是中国今后经济长期增长的巨大动力。再次,因民工而存在的很多社会治安状况会大大改善。更为重要的是,允许人口自由迁徙及其所导致的上述变化,将会加快中国社会民主化的进程。这也许是中国社会改造必须要面对的一大难题。
③ 浙江大学社会学专业
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事实(客观事实:社会行为、社会结构、社会问题等;主观事实回:人性答、社会学心理等)的拥有多重范式的学科,起源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从社会哲学演化出来的现代学科。社会学是一门具有多重研究方式的学科。主要有科学主义的实证论的定量方法和人文主义的理解方法,它们相互对立相互联系,发展及完善一套有关人类社会结构及活动的知识体系,并以运用这些知识去寻求或改善社会福利为主要目标。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广泛,包括了由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agency)或人际互动,至宏观层级的社会系统或结构,因此社会学通常跟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历史学等学科并列于社会科学领域之下。
④ 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学专业汪晓
硕士研究生,即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硕士生,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考专上了硕士,读硕士等,正属是指硕士研究生。本科之后的深造课程,与本科生相比研究生教育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该学科科研教学的能力。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Post-Graate),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硕士研究生正常毕业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以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2]
⑤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委员会
为了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卓越发展,浙江大学决定将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的“特区”。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律与学院特点,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推行特殊政策,进行改革试点,具体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华法学院可以自主决定引进人才标准,提出引进人选,报请学校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待遇保障;在评鉴机制方面,光华法学院参照国内外一流法学院的学术评鉴标准,自行制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导师资格之评鉴标准及学术期刊标准,并按评鉴标准自主评审院内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生导师资格,报学校批准;在人才培养方面,光华法学院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学校的指导原则自行制订和实施本科生课程方案,制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员会的成立
为了推进光华法学院的学科发展迈向国际一流水准,2007年4月,浙江大学决定在光华法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聘请王泽鉴、安守廉、刘铁铮、吴志攀、孙笑侠、陈长文、季卫东、张文显、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2010年1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接替常务副校长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员会委员。
(二)教授委员会的职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与政策,决议学院之学术事务,包括专业与课程设置、教师之聘任与解聘、教师职称之晋升等事项。
举荐光华法学院院长和常务副院长,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经院长提名副院长,教授委员会决议副院长人选,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员会的设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十席委员组成,设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人品雅正,在法律学术或实务上具有杰出贡献,同时具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资格(包括各类特聘和兼职教授等)等条件。
教授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第一届教授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校方依据前项之标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组成之。所余名额,由教授委员会三名以上委员提名增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届起之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员不少于二人,全体委员在法学院教授大会上过半数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员会主席由三名委员提名,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员均可连选连任。
(四)首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简介(以姓氏笔划为序)
一、王泽鉴
王泽鉴先生1938年生,台湾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于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间,以第一名考取台湾教育部公费留学,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到慕尼黑大学,师从二十世纪大陆法系最伟大的民法学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1968年获得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先生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曾担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创办台大法学论丛,并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达数百册;开设民法总则、债编、物权、比较民法,民法与特别法等课程。
先生并曾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为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湾大学卓越计划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数国语言,曾先后在德(柏林自由大学)、英(剑桥大学)、加(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澳(墨尔本大学)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并是极少数曾在德国最高水平法学刊物发表过数篇论文的亚洲学者。依据南京大学数据库统计,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法学人才之培育与海峡两岸之法学交流等,均可谓贡献至伟,被两岸法学界公推为当代华人法学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国人。
先生1970年毕业于阿姆何斯特学院,1972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1974年获耶鲁大学中国研究硕士学位,1975年获耶鲁大学中国历史硕士学位,1977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JD学位。 现任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Henry L. Stimson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研究领域主要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当代美国著名的中国法专家,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有重要的影响。
三、刘铁铮
刘铁铮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学学士、美国南美以美大学硕士、美国犹他大学博士。曾任政治大学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长,兼任许多著名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获1981年度法科学术著作奖、1982年度杰出研究奖。曾经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为国际私法领域著名学者之一。
四、吴志攀
吴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常务副书记,北京大学法律总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并为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与1997年美国艾森豪威尔威尔威尔威尔基金会学者。
先生的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金融法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五、孙笑侠
孙笑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高访学者。自1992年起,历任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书记、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光华法学院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国家“百千万工程”入选人员(2007)
社会职务有: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理学与法史学研究会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法理学、公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六、陈长文
陈长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于1967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1972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S.J.D)。现任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讲座。
先生曾任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副董事长兼首任秘书长,多次代表海基会参与两岸事务会谈。
社会职务有: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兼执行合伙人(注释:理律法律事务所于1940年代原创办于上海市,于1940年代末迁至台北,现为亚洲最具规模之一,并为华人世界中规模最大的法律事务所,该所拥有超过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专业人士)、台湾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长、财团法人台北欧洲学校董事长、财团法人理律文教基金会董事等。
先生于法律实务界之成就,着称于华人世界,并专精于超国界法律及法律伦理之研究。著有《财经法律与企业经营-兼述两岸相关财经法律问题》、《企业家跨国财经法》、《认识超国界法律》、《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等,并曾于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七、季卫东
季卫东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3年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日本神户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曾经被遴选为社会学国际协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CSL)指定理事;现任日本法社会学会(JASL)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CIDEG委员、专业期刊《法社会学》(意大利)学术编委、综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纪》(香港)执行编委。自2006年起兼任国际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员。先生法学造诣精湛,被公认为改革开放后于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学学者,深受日本法学界敬重。
先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八、张文显
张文显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吉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83年至85年于美国哥仑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于美国华盛顿大学研修。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后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社会职务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及法学部主任,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和法律政治学,尤其在法理学与当代西方法哲学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毕业于原杭州大学哲学系, 1989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司法部(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于1995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学,在行政法学领域居领导地位。
十、罗卫东
罗卫东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员。
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本科学习,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教师,期间1989年7月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科研二处副处长,期间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静冈大学国际关系学部客座研究员,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1997年10月晋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部)处(部)长,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学校长助理兼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浙江省政协委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经济学
(五)教授委员会秘书简介
谢英士
谢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湾人。东海大学法律学士、中正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曾任记者、公证人、开业律师、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高雄21世纪都市发展协会理事、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律盟知识产权公司副总经理、台湾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台湾红十字总会顾问。
赵 骏
赵骏,男,籍贯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国际经济法学士学位,2003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律博士学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别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师事务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做律师。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任教,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商法的研究与教学。

⑥ 浙江大学社会学有博士生站吗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社会管理有博士点。
浙江大学于1999年9月正式成立社会学系,隶属于人专文学院(浙江大属学西溪校区),2009年6月学科调整,由人文学院划入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现任系主任曹洋教授。
⑦ 浙江大学社会学怎么样
根据教育部官方学科评估结果,国内大学社会学的排名如下表:

⑧ 陈世伟的简介
主要从事的专业、研究方向及学术成就 本人2000年9月—2003年6月在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学习,专业为社会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经过3年的专业训练,较为系统的掌握了社会学的专业知识和田野调查方法。2008年起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专业为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研究方向为城乡治理与基层自治,注重政治学理论与实践的本土研究,以地方治理和城乡社区政治发展为切入点,加强对中国现实社会政治问题进行研究,推动政治学理论的本土化。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作为乡村治理研究的重镇,其实证研究方法和田野调查方法在政治学界享有广泛的赞誉。身在其中,经受了严格的学术训练,形成了较为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严密的思维方法,学术研究开始有了更广阔的视野。
近年来,在《江西社会科学》、《求实》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3篇被CSSCI收录。主持完成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郊区被动型城市化农民就业保障问题的实证研究—以J市近郊X镇为个案》、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构建研究》、《被动型城市化失地农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研究》、《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教育问题研究》、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保障问题研究等5项省级课题,主持院级自选科研课题5项,参与省级、市厅级课题10余项。2006年7月,《对景德镇市和谐社会创业中失地农民的社会政策支持研究》获江西省人民政府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同年10月该成果获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6年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007年4月,《国际品牌商品的国内安全体系构建研究》荣获景德镇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⑨ 浙江大学的社会学怎么样
浙大社会学很好的 关键考不上 能考上很棒的 学校和专业都很棒 值得报考
⑩ 浙江大学社会学专业是冷门吗
浙江大学社会学专业是冷门。
社会学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了解、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社会责任和创新创业意识,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学生毕业后能在教育机构、科研机构、智库机构、党政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传媒机构、专业调查及数据分析机构、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理论研究、政策设计与评估、社会/市场调查、文化传播、统计分析、社会服务及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Zhejiang University),简称“浙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11工程”、“985工程”,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环太平洋大学联盟、世界大学联盟、全球大学校长论坛。
截至2020年8月,学校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宁波等8个校区;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占地面积6223440平方米。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浙江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