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法律教授
A. 广州大学刘云生教授的讲座法律为什么承认行规
法律之所以承认行规,是因为行规是一个行业组织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他往往对维护行业的发展能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个别行规可能与法律相抵触,但绝大部分都是能起到正面意义的。
B. 广州大学法学院如何
广州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法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三面环水的广州大学城(番禺小谷围岛),是以培养法律本科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学院。
法学院下设法理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四个教研室和广州律师学院、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广州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
C. 86岁高龄的江平教授给广大律师们说了啥
86岁高龄的江平教授给广大律师们说了啥?
2016年7月24日下午,现年86岁高龄的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江平教授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南区大礼堂为贵阳广大律师们作了一次专题讲座,本次讲座内涵丰富、意义深远。笔者作为现场听课的一名普通律师学员,深受启发,现将江平教授讲座的部分内容进行梳理发布,与全国律师同行和法律人一起分享。
这次讲座,江平教授紧紧围绕他提出的“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国家兴”深入诠释了律师的职业优势和作用,勉励广大律师积极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下是江教授授课的部分观点集锦:
一、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国家兴。
二、律师作为一个职业来说,他的优势在哪里?只有弄清楚了职业的优势,才有权利说“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国家兴”。如果我说国家兴则律师兴,那绝对没有问题,也没有争议。那么为什么我说律师兴就国家兴呢,这说明律师有特殊的地位、特殊的作用,这是别的职业不能够代替的。
三、律师作为一个职业来说,他具有三大优势:一是律师是一个更具有权利意识的职业群体;二是律师是一个更具有社会意识的职业群体;三是律师是一个更具有法律意识的职业群体。
四、从职业的情况来看,律师和维权紧密联系,而且律师的维权和其他职业不一样,其他一些职业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律师的天职却是维护他人的利益。律师都是维权的,律师始终应将维权放在第一位。
五、律师本身自己的利益也需要维护,但是律师的职业并不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他的职业使命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六、警察和律师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可缺少的两股力量。维稳是公安的作用,维权是律师的作用。
七、律师的办案思维和法官、检察官、公安部门的同志的办案思维是不同的,律师的思维基本上是无罪思维,在法庭上更多的表现为对控方的对立,根本原因是思维的不同。
八、律师这种权利的观念是进步的观念,是一个值得提倡的观念,律师这种以权利为中心的思考,是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来考虑,这应该是一种进步的思维。当然这样的思维也有一些片面,没有用全局的思维来衡量。
九、律师职业自身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律师是靠自力,靠服务,靠信誉赢得市场的尊敬和尊重。
十、律师本身服务的市场就是社会市场的一部分,市场的规律的适用于律师的规律,市场竞争的规律也适用于律师的规律,律师本身就是市场的一份子。
十一、律师本身更贴近民众,更了解民众的心声。律师是民众权利的维护者,是民众利益的代言人。
十二、“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都是学法律出身,我们的任务跟国家的治国之道完全一致。
十三、作为法律人要维护法律的精神。
十四、如何处理好治国之道和谋生之道,这个恐怕只有学习法律的人会遇到这个问题,学其他专业的恐怕没有这个方面的问题。怎么处理好治国和谋生的矛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的理念,法律的理念要牢牢在心中,这个天平的概念,公正、公平、正义要牢记。(江老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语重心长呀,他还用宋世杰帮打官司的案例指引法律人如何处理治国和谋生之道)。
十五、法律人的弱点是什么?江老借用马英九父亲的一句话:"守经有余,权变不足"。
十六、对于法律人来说,应该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看作最高理想。
十七、过去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有四个:一是先入为主,二是证据不足,三是无人辩护,四是缺乏监督。
十八、作为律师应该准确把握公权和私权的界限在哪里,超出哪个界限就是滥用。
十九、可以把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作为一项长期的目标。
二十、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真正实现司法独立,法院法官裁判独立。
D. 李力的个人履历
1976年11月后,四川省统计学校职工;
1977年9月后,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中学教师;
1978年9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师资班国际共运史专业本科、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研究生学习;
1985年7月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
1988年4月后,广州大学法律系讲师;
1993年3月后,任广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其间:1993年3月评为副教授);
1994年3月后,任广州大学法律系主任(其间:2000年1月评为教授);
2000年12月后,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2001年6月后,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02年12月后,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纪检组长;
2003年3月后,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3年5月后,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其间:2004年5月至8月在中山大学与英国牛津大学合办的广东省第四期高级公务员公共管理研究班学习);
2004年12月后,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广州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6年3月后,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广州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7年1月后,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7年3月后,任现职。
2012年1月11日上午,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李力当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 邓世豹的个人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968年出生河南,美国富布莱特基金访问学者,法学院院长。主要社会兼职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省教育厅政策与法律研究咨询专家,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广东省“四五”、“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等。2006年4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 “四五”普法全国先进个人,广东财经大学首届教学名师获得者。

F.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院师资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28人;学院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职教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的法学专业,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丰硕。其中崔卓兰教授被聘任教授二级岗,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和广东省首届“中青年法学家”;黄立教授、马栩生教授被评为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有6名教授被聘为广东省人大立法顾问;黄立教授、杨振洪教授、张永忠教授分别担任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广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广东省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首任会长;一批教师成为各级人大代表和多个行业的立法咨询专家。另外,学院还聘请了张文显、马怀德、黄进、赵秉志、王保树、谭玲、杨宗仁等知名学者、司法界专家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据统计,2008-201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超过150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期刊发表论文5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论文超过10篇。2008-2012年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和教材超过40部;2009年至2011年学院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位居广东省法学院校第二。 崔卓兰,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太平洋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宪法行政法学会总干事,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吉林省政府、长春市人大、长春市政府立法顾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广东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法学所所长、《法制与社会发展》常务副主编、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杨振洪,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社会救助研究服务中心副主任,广东省社工委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香港浩霸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知识产权仲裁院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等。
曹旅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在《法学研究》、《中国史研究》、《考古》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要著作有《秦律新探》、《张家山汉律研究》、《秦汉魏晋法制探微》与《黄永年先生编年事辑》,曾获“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秦汉法制史。
丛中笑,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财政部天和经济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法经济学、财税法学。
陈永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地方立法学会常务理事,在《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两部,参编10余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
黄立,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犯罪学。
孔繁华,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社会法学。
马栩生,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副院长,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州、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
王水明,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秘书长,“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宣讲团成员,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国际刑法。
王涛,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制史。
伍劲松,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美国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访问学者。著有《行政解释研究》,在《法学家》、《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许楚敬,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在《中国国际法年刊》、《现代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和《政治与法律》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学。
杨晓生,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社会学会体育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学会体育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要从事体育产业领域的相关教学和研究,主持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课题及横向课题多项,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编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产业经济学》、《体育赞助导论》教材,参编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市场营销学》、《社会体育专业学生学习与职业设计》教材。在体育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20篇。
于群,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曾从事政府法制工作长达7年。主要研究领域为理论法学、民商法学。
张芳芳,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从事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在《中国法学》、《学术研究》、《当代法学》、《人民司法》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论文《体育仲裁协议与商事仲裁协议的比较研究》获2007年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
张永忠,教授,博士,中国社科院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与政府经济管理、信息传媒法、知识产权法学。
曾二秀,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研究会理事,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客座研究员,兼职律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学。
周贤日,教授,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决策咨询机构专家,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专家,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商法学等。

G. 谢石松的谢石松
谢石松教授、法学博士,1963年10月出生于湖南省桃江县,男,汉族。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系,师承于韩德培教授门下,先后获得了国际法学专业的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8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律学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国际私法专业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小组成员。
谢石松教授,是我国第一位国际法专业的学士,硕士,博士三阶学位获得者。
谢石松原创名句:
1.作为一个名牌大学法学院三年级学生,……
2.从事法律职业经常会涉及一些有油水的地方;有油水的地方很容易滑倒;一旦滑倒就很难再爬起来。
3.是金子就一定会发光,发光了就一定会有人看见,有人看见了就一定会喜欢。
4.如果谁都请得你吃饭,你很快就没有身份地位。 1981-199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师承于韩德培教授门下,获得国际法学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1991年到中山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3年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其中部分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要从事国际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的教学、研究与实务工作。

H. 关保英的介绍
关保英 , 男,1961年生。1983年6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 现为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律系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律顾问。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上海市政策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 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上海市工商学会理事,湖北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湖北省监察学会副会长,广州市司法行政专家咨询员,山东工商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客座教授

I.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教师队伍
现有教职工57人,其中包括专任教师46人,教授18人,副教授17人,有博士学位的21人,形成了以教授为龙头,以博士、副教授为骨干,以青年教师为主力的教师队伍,并承担完成了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20多项。法学教师大多数都具有律师或仲裁员资格,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法学院还聘有多位全国著名的法学、外交学专家担任本院客座教授。目前,学院拥有本科生及研究生等1400多人。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提供资助,法学院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广州市外事办公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外事办公室、东莞市外事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法学院学生按教学计划安排到上述单位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