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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商法教授

发布时间: 2022-07-26 16:53:11

『壹』 施天涛 与 覃有土,各自编写的商法学教材哪个好

施天涛,法学博士。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政协常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新加坡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访问研究员,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出版学术著作8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代表性著作主要有:《关联企业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财产法》(合译,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等。

『贰』 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钟宇翔的导师是谁

清华大学不挂网公布此类信息,

建议直接询问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叁』 清华大学客座教授名单

清华大学客座教授有:王思敬、卢强、刘涛雄、朱邦芬。

1、王思敬,1934年12月27日生于上海,祖籍安徽,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与岩石力学专家。

2、卢强院士,男,1959年和1964年清华大学电机系本科和研究生毕业。1985年至1986年美国ColoradoStateUniversity访问教授,讲授研究生课并科研。

3、刘涛雄,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社科学院党委书记,创新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研究兴趣为大数据经济分析、宏观与产业经济、新政治经济学等。

4、朱邦芬197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1981年获清华大学固体物理学硕士学位,1981-2000年先后任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00年起任清华大学物理系教授、高等研究中心教授,2003-2010年任清华大学物理系系主任,2008-2010年任清华大学理学院院长。

(3)清华大学商法教授扩展阅读

学校有教师3485人,其中45岁以下青年教师1743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务的1381人,具有副高级职务的1648人。

教师中有诺贝尔奖获得者1名,图灵奖获得者1名,中国科学院院士5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9名,16名教授荣获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67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2人入选青年学者,239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52人获得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肆』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杰出校友

清华大学是培养杰出法律人才的沃土,是法律大家的摇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代版表中国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权担任法官的梅汝璈先生(1924级)和代表中国出任检察官的向哲浚先生(1917级)都是从清华园走出去的优秀毕业生。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为共和国设计了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是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张奚若先生所构思建议的。著名法学家、1919级校友钱端升先生则是新中国宪法起草委员会顾问,为制定新中国宪法做出了重大贡献。著名宪法学家、政治学家萧公权先生(1920级)曾经在这里奠定了学术基础。这个法学院还是著名法学家邵循恪(1926级)、王铁崖(1929级)、楼邦彦(1930级)、龚祥瑞(1931级)等学习过的地方。
清华大学还为共和国培养了一位掌管国家最高立法事务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和数位副委员长,一位最高法院院长(郑天翔)、一位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和一位司法部长(张福森)。

『伍』 王保树的人物生平

王保树教授1964年8月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曾在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等单位从事经济政策研究工作。1979年1月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法学研究》主编,为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经济法学科发展以及全所其他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8年,应时任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院士邀请,王保树教授调入清华大学并担当复建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重任。1999年,经过艰辛筹备,清华大学法学院顺利复建,王保树教授出任首任院长。在清华大学筹建法学院和担任院长期间,王保树教授为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殚精竭虑,引进了大量优秀师资,在国内较早获得民商法学科博士点,为法学院的学科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建章立制,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使法学院在较短时间内形成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并步入全国领先行列。王保树教授长期担任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第一任主编等职,为法学院的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独特贡献。
王保树教授是中国商法和经济法学科的主要奠基人,是中国最早开展经济法和民商法研究的学者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迫切需要加强经济立法,王保树教授根据国家需要,积极投身于经济法、民商法等领域的研究。王保树教授在上世纪80年代就率先开展了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公司法、竞争法等的研究,先后独著或合著了《工业企业法论纲》(1985年)、《基本建设法简论》(1985年)、《合同法》(1986年)、《经济法》(1988年)、《经营法学》(1990年)、《中国企业法论》(1992年,日本)等具有深远影响的学术著作,为推动我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1999年,王保树教授作为主编出版了《经济法原理》,提出了“社会公共性”理论,该理论成为经济法学最具说服力和影响力的理论之一,为经济法的理论体系和学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王保树教授长期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为民商法和经济法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
王保树教授是商法学科的开创者和引领者。90年代以来,王保树教授在长期的教学和研究基础上,提出系统的商法理论体系,主编完成了我国商法学领域最为重要的著作之一——《中国商事法》,出版了《商法总论》、《中国公司法原理》等多部经典著作,系统阐述了商法基本理论和公司法原理等问题,为商法在我国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王保树教授创造性提出了超越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制定商事通则的主张,对完善我国商法具有重要意义。王保树教授还作为主要创建人,于2001年组织成立了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并一直担任会长,使商法学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动力,为中国商法学科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他主编的大型连续出版物《商事法论集》、《商事法专题文库》,推出了一大批商法优秀科研成果,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为商法研究的深入和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王保树教授于2001年创办了“二十一世纪商法国际论坛”,至今已连续举办14届,该论坛已成为国内外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商法国际论坛,极大推动了中国商法的国际学术交流。
王保树教授积极推动和参与民商法、经济法等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1998年,应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王保树教授与江平、王家福、梁慧星、王利明教授等9人共同组成“民法起草工作小组”,负责编纂民法典草案。王保树教授参与了1993年《公司法》的制定,在《公司法》进行重大修订之际,他不仅参加了全国人大的立法小组,还组织中国商法学界的主要专家提出了系统的“《公司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对《公司法》的制定和完善产生了重要影响。1999年和2001年,王保树教授应邀参加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和第二十次法制讲座,并以主讲人的身份为委员们作了题为《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和《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讲座,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商事和公司企业立法的完善。结合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王保树教授向具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授权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的建议,并成功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于1999年通过后实施至今。在逝世前几天,王保树教授还带病参加了6月13日在京举办的“民法典编纂与商事立法研讨会”,并深刻阐述了制定“商事通则”的主张。
王保树教授还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热心公益事业,推动国家法治进步。经常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总局等机构邀请提供立法咨询和政策建议,积极为国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作为一名法学教育家,王保树教授硕果累累、桃李满天下。他注重学生的个性和自由,鼓励学生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他不仅给研究生上课,还坚持给本科生讲授商法总论等课程。王保树教授先后培养了数百名法学博士和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他们中已有多位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其中朱慈蕴、刘俊海、梁上上、张舫、钱玉林、邱本、文学国、曹富国、李劲松、陈现杰、习龙生、苏虎超、谢增毅、孟芊、刘亚禅、谢朝斌等多位弟子已经成为中国学术机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杰出代表。

『陆』 清华大学商学院院长是谁

你问的是他吗?
钱颖一 钱颖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系教授
1981年清华大学数学专业本科(提前)毕业。毕业后留学美国,分别于198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统计学硕士学位,1984年获耶鲁大学运筹学/管理科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90年至1999年任斯坦福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1999年至2001年任马里兰大学经济系教授,2001年至今任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系教授。2006年起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2009年4月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执行副理事长
研究领域包括比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转轨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
2009年钱颖一入选了由吴太昌、张卓元、吴敬琏、厉以宁、刘伟主编的《影响新中国60年经济建设的100位经济学家》(共八卷)。
钱颖一简介
钱颖一,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系教授。1961年生于北京,祖籍浙江。1977年考入清华大学数学专业,1981年本科(提前)毕业,1982年获学士学位,毕业后留学美国。1982年获哥伦比亚大学统计学硕士学位,1984年获耶鲁大学运筹学/管理科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随后在大学执教。1990年至1999年任斯坦福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1999年至2001年任马里兰大学经济系教授,2001年至今任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系教授。2006年起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钱颖一的主要研究方向
组织和制度经济学、转轨经济学、中国的改革和发展
钱颖一的研究思想
对于中国未来所面临的经济改革中出现的重多机遇与挑战,钱教授反对单一渐进式说法, 坚持渐进与激进并行的观点。
钱颖一语录
虽然中国的改革和转轨受到了一些关注,但对于许多经济学家来说,他们对中国的改革成功不能理解。抛开意识形态不论,中国的成功与已有理论的许多方面相违背。
钱颖一的部分论文和专著
Journal Papers
“The Return to Capital in China” (with Chong-En Bai and Chang-Tai Hsieh).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 2:2006.
“Who Are China’s Entrepreneurs?” (with Simeon Djankov, Gérard Roland, and Ekaterina Zhuravskaya).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Papers and Proceedings, May 2006, 96(2),pp. 348-352.
“Entrepreneurship in China and Russia Compared” (with Simeon Djankov, Gérard Roland, and Ekaterina Zhuravskaya). Journal of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Papers and Proceedings, April-May 2006, 4(2-3), pp. 352-365.
“Coordination and Experimentation in M-form and U-form Organizations” (with Gérard Roland and Chenggang Xu).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April 2006, 114(2), pp.336-402.
“Regional Decentralization and Fiscal Incentives: Federalism, Chinese Style” (with Hehui Jin and Barry R. Weingast).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September 2005, 89(9-10), pp. 1719-1742.
“Who Are Russia’s Entrepreneurs?” (with Simeon Djankov, Edward Miguel, Gérard Roland, and Ekaterina Zhuravskaya), Journal of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Papers and Proceedings, April-May 2005, 3(2-3), pp. 587-597.
《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与青木昌彦共同主编,1995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
《走出误区:经济学家论说硅谷模式》(与肖梦共同主编,2000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
《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Modern Economics and China’s Refor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2003年。
“理解现代经济学”(“Understanding Modern Economics”),《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北京,2002年第2期。
“经济学科在美国”(“Economics in the U.S.”),《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北京,2001年第6期。
“经济学家市场在美国”(“Economists Job Markets in the U.S.”) ,《经济学家茶座》,济南,第九辑(2002年7月)。
“政府与法治”(“Government and the Rule of Law”),《比较》,北京,第五辑(2003年3月)。
“市场与法治”(“Market and the Rule of Law”),《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北京,2000年第3期。
“激励与约束”(“Incentives and Constraints”),《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北京,1999年第5期。
“目标与过程” (“Goals and Processes”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北京, 1999年第2期。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金融的稳定与发展”(与黄海洲合著)(“Financial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in China After WTO Accession,” with Haizhou Huang),《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北京,2001年第5期。
“硅谷的故事”(“A Story of Silicon Valley”),《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北京,2000年第1期。
“第三种视角看企业政府所有制: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 (“Government Ownership as a Transitional Institution”),《经济导刊》,北京,2002年第5期。
“信息经济学的奠基人”(“2001 Nobel Laureates in Economics”), 《财经》,北京,2001年10月20日刊。

『柒』 中国法学院排名 ~以及中国最有名的法学教授 (请注明是哪个学校的) 求详细解读~

法学院没有本科排名和研究生排名之分,一般是按照教学质量、教授的知名度、就业等等进行排名~~
另外法学院的各个专业的排名情况也很重要,特别是在读研究生的时候,注意专业上的排名
如武汉大学在国际法、环境法方面是在全国遥遥领先的
北大的刑法、行政法、法理学等等
人大的民商法

2010年全国大学法学院排名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清华大学
6吉林大学
7复旦大学
8中山大学
9厦门大学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1西南政法大学
12南京大学
13南开大学
14浙江大学
15华中师范大学
16华东政法大学
17山东大学
18北京师范大学
国内名校法学专业院校的不同发展历程,学科发展的侧重,特色。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
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风骚,雄风不减。 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中国人民大学——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人大法学院是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老牌的法学强校,拥有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实力最强。名次 法学院系 一级国重 二级国重 一级博点 教授数 学术权威个数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是 4(1新增) 一批 69 王利明、陈卫东、高铭暄等16
2 北京大学法学院 是 4 一批 46 朱苏力、陈兴良、贺卫方等16
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是 2 一批 100+ 马怀德、卞建琳、徐显明等14
4 武汉大学法学院 否 2 一批 36 余劲松、余延满、曾令良等8
5 西南政法大学 否 2(1新增) 一批 50- 李开国、李昌麟、龙宗智等6
6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否 2(1新增) 二批 29 张文显、邓正来、姚建宗、霍存福4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否 1新增 二批 44 吴汉东、范忠信、覃有土等5
8 厦门大学法学院 否 1 二批 28 徐国栋、邱兴隆、陈安、朱崇实4
9 华东政法大学 否 1新增 二批 30+ 何勤华、顾耕耘2(或有童之伟)
10 清华大学法学院 否 无 自审二批 26 张明楷、张卫平、王保树等11
1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否 无 二批 20 公丕祥、李浩2
12 复旦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2二级) 23 李昌道、张乃根、章武生3
13 浙江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2二级) 16 林来梵、孙笑侠、胡建淼3
14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否 1 否(2二级) 13 沈四宝1
15 山东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3二级) 22 0
16 南京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1二级) 20 范健、李友根2
17 湘潭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2二级) 20 胡旭晟1
18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1二级) 16 叶必丰、郑成良2
19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否 无 否(1二级) 14 司玉琢1
20 西北政法大学 否 无 否(0二级) 30+ 陈明华、汪世荣2
注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有十余名返聘老教授。
注2:五所政法院系的专职法学教授数目只能毛估。
注3: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是否新增二级国重还有待考察,表中均计现有学科。
注4:中国政法仅有二个二级国重,即评为一级国重——略显牵强。
注5:中国政法等院系刑法未获二级国重,吉林大学却意外收获之——难道张文显发力?
注6:中南政法自称有44教授,是否少计?
注7:清华大学法学院如获得民商二级国重,其排名应攀升至第七位。
注8:本排名以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的指标为主要依据,兼顾师资力量。
注9: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级学科博士点是清华大学依权限自行审批的,非教育部审批。
注10:山东大学虽拥有三个二级博点,但无大腕,故排名相应降低。
注11:没有博点的西北政法入围主要是基于同情,另看重其教授数目较多。
结论1:从一级国重的比拼来看,人大、北大和法大已经是不争的第一集团。
结论2:武大法学院与西南、吉大,以及其后的中南、厦大法学院、华东、清华法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构成了第二集团。
结论3:人大、武大(或许还有吉大)仍然凭老教授支撑,未来不容乐观。
结论4:京外传统政法院系日趋衰落。

『捌』 中国著名的刑法学教授有哪些

刑法学界主要分为两批(其他的小的派别不算),这两派的掌门人,一个是张明楷,一个是周光权。另外,中国政法大学知名的刑法学教授还有曲新久、阮齐林、罗翔、赵天红等。

下面是对于两个掌门人的介绍

1.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多次获得各种社会奖励,多次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其科研成果也曾获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等。

2.周光权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曾为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等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多篇论文。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玖』 请问清华大学的法学院怎么样跟中国政法大学相比哪个要容易考一点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口碑在专业领域内口碑较好,具有一定的教学优势。和中国政法大学相比而言,清华大学法学院更难考。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相关优势介绍具体如下:

1、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较强:清华大学法学院有全职教师65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6人,85%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

2、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较为全面:清华大学法学院设有1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点,6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点;硕士学位授予点包括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宪法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清华大学商法教授扩展阅读: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其他介绍:

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本科教育,按通才培养理念,只设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

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2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05年,在国内率先开办了全英文讲授中国法律课程的中国法硕士项目。2006年8月,法学院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拾』 朱大明的清华讲师

姓名:朱大明
职称:讲师/硕士生导师(民商法学)
学历背景
1999年~2003年 复旦大学 法学学士
2006年~2008年 日本国立一桥大学 法学硕士
2008年~2011年 日本国立一桥大学 法学博士 2009年12月~2010年1月 台湾大学法学院 客座专家
20011年4月~2012年3月日本国立一桥大学 客座研究员
2011年~至今 清华大学讲师
【研究领域】
金融法学、商法学。 复旦大学优秀毕业生(2003年)
日本文部科学省国费奖学生
中国教育部201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 [学术专著]:
《支配株主规制の研究》(日文约36万字)日本信山社 2012年8月出版
[发表论文]:
《我国公司分立法制的现状与改革》
中国商法研究会年会(2012年度)论文集2012年6月
《日本金融体系的变革与特别股份制度》
西北政法大学两岸金融法研讨会论文集2011年10月
《日本法中的母子公司法制度的现状与立法趋势》
商事法论集21卷2012年6月第307页至317页
《中国会社法における従业员监査役制度》(日文)(译著)
月刊监查役(日本)2011年9月第588号第24页至33页
《中国における独立取缔役制度の运用に関する留意点》(日文)(译著)
月刊监查役(日本)2011年8月第587号第52页至63页
《从日本法来看公司向特定者大量发行股份与维持既存股东表决权的问题》(合著,第二
作者)商事法论集18/19合卷2011年3月第23页至29页
《论日本公司法中的种类股与风险金融》(合著,第二作者)
商事法论集18/19合卷2011年3月第445页至449页
《中国における株主総会决议の瑕疵を争う诉讼――日本会社法との比较》(日文)(一)
月刊监查役(日本)2011年2月第580号第48页至56页
《中国における株主総会决议の瑕疵を争う诉讼――日本会社法との比较》(日文)(二)
月刊监查役(日本)2011年3月第581号第58页至 67页
《中国における株主総会决议の瑕疵を争う诉讼――日本会社法との比较》(日文)(三)
月刊监查役(日本)2011年4月第582号第54页至 61页
《志田钾太郎と中国商法の発展》(日文)
一桥研究(日本)2010年10月35卷3号(通卷168号)第17页至28页
《日本公司法制中企业再编与合并的柔软化》
台湾政治大学财经法新趋势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台湾)2010年10月第1页至16页
《中国における株主代表诉讼と支配株主に対する责任追及》(日文)(上)
国际商事法务(日本)2010年7月38卷第7号(通卷577号)第964页至 968页
《中国における株主代表诉讼と支配株主に対する责任追及》(日文)(下)
国际商事法务(日本)2010年8月38卷第8号(通卷578号)第1115页至1123页
《日本法中母子公司法规制的研究》
月旦法学新论(中国台湾)2010年6月第23期第135页至150页
《取缔役と会社との委任契约について》(日文)
一桥研究(日本)2010年4月35卷1号(通卷166号)第63页至73页
《日本主权财富基金与敌意收购防卫策》(译著)
月旦法学新论(中国台湾)2009年12月第17期第19页至36页
《中国会社法の株主代表诉讼――日本会社法との比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一)
月刊监查役(日本)2009年11月第563号第54页至61页
《中国会社法の株主代表诉讼――日本会社法との比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二)
月刊监查役(日本)2009年12月第564号第54页至61页
《中国会社法の株主代表诉讼――日本会社法との比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三)
月刊监查役(日本)2010年1月第565号第54页至61页
《中国会社法の株主代表诉讼――日本会社法との比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四)
月刊监查役(日本)2010年2月第567号第74页至80 页
《中国会社法の株主代表诉讼――日本会社法との比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五)
月刊监查役(日本)2010年3月第568号第77页至83页
《关于中国侵权责任法中证券侵权的意见》
中日侵权责任法研讨会论文集(中国)2009年11月第14页至17页
《日本公司法中的并购手法与敌意收购方式》(译著)
商事法论集第16卷2009年8月第145页至180页
[会议论文]:
《日本法中的母子公司法制度的现状与立法趋势》
清华大学21世纪商法论坛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0年10月第410页至419页
《中国における金融消费者保护のアプローチ》
日本亚洲商法论坛(东京)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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