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博士生导师
㈠ 郭星华的介绍
郭星华,男,湖南湘潭人,1957年出生,法学博士,著名的法律社会学专家。1999年9-12月赴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进修,2002年2-8月赴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作高级访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社会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个人专著有《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犯罪研究》(1999)、《社会结构与社会发展》(2001),译著有:《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2002)、《诉讼的话语》(2007)、《法社会学讲义》(2010),发表中英文论文80余篇。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及福特基金会科研课题多项。

㈡ 舒国滢的介绍
舒国滢教授,男,1979年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1986年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法律系法理学教研室工作。1993-1994年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赴德国哥廷根大学进修法哲学和法社会学。1995年首批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研究所所长。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美学。精通英语和德语。

㈢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马剑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担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清华大学NGO研究所《中国非营利评论》执行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宪政理论、公民社会和NGO法制研究。
㈣ 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导师名单
国际法方向
左海聪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教育部2005年新世纪优秀人才,原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和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师从武汉大学著名国际经济法学者姚梅镇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WTO法等。
朱京安教授 南开大学法学博士,原中央民族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南开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管制法,绿色技术壁垒等。
许光耀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原湖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系主任,并获湖南省社科成果一等奖,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师从著名国际私法学者李双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欧盟反垄断法等。
程宝库教授,南开大学博士,国务院反商业贿赂问题首席咨询专家,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WTO竞争规则,农业协议,跨国反商业贿赂法等。
史学瀛教授,南开大学博士,原天津外贸学院教授,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节能减排法,生物多样性法,国际环境法等。
民商法方向
陈耀东教授,南开大学博士,曾在日本立命馆大学完成博士后期课程,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不动产法,物权法等。
万国华教授,南开大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法,公司法,公司治理等。
何红锋教授,天津大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要项目,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
法制史与法理学方向
柏桦教授,日本国立大阪大学博士,曾任人民大学教授,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和周恩来政府学院双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刑法史,古代法律思想史等。
侯欣一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司法考试命题组卷一组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近现代法治思想史,陕甘宁边区法律制度,法律社会学等。
于语和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法学博士,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曾任天津大学法律系系主任,现任南开大学法制史法理学教研室主任,师从徐大同和曾宪义教授。研究方向为古代法制史,民间法等。
刘风景教授,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处处长,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2010年新世纪人才入选者,师从著名法理学者孙国华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律语言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
行政法方向
傅士成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
刑法方向
刘士心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师从著名刑法学家吴振兴教授,教育部2006年新世纪人才入选者,主要研究方向为犯罪学,犯罪构成论理论等。
张心向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天津市检察院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刑法,和刑法社会理论。
郑泽善教授,日本中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日本刑法,韩国刑法,比较刑法等。

㈤ 李蓉的基本信息
李蓉,女,1968年9月出生,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7年9月至1991年6月,就读于湘潭大学图书情报系,并获学士学位,同年分配至湘潭大学图书馆工作。 1996年9月,考入湘潭大学法学院,1999年6月获硕士学位,同年分配在湖南师范大学从事教学工作,2001年7月经湖南省人事厅批准,晋升为副教授。2002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学习,2005年6月获博士学位。2005年9月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社会学院博士后工作站从事法社会学研究,并于2008年1月顺利完成研究工作出站。2006年调至湘潭大学法学院,2007年11月经湖南省人事厅批准晋升为教授,2008年6月被聘为博士生导师。

㈥ 周安平的介绍
周安平,男,1965年生,江西省安福县人,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社会学、司法制度,侧重以法学理论分析社会问题。其研究风格为立足理论,关注现实,具有批判性与解构性。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已累计发表论文60余篇。其所研究的“性别与法律”在学术界具有特色和影响。

㈦ 李学尧的介绍
李学尧,1977年出生于浙江省瑞安市。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凯原青年学者)、博士生导师,法社会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交通大学晨星A类人才计划被资助者。

㈧ 现代西方法理学 沈宗灵 1997
沈宗灵
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
北京大学法律系比较法
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总干事
沈宗灵,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23年生于杭州。194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48年在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硕士学位。先后在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执教。曾任北大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比较法——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总干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总干事,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学会中国分会第一任主席。现任中国法学会名誉理事、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特邀委员。1994年当选为国际比较法科学院联系成员。近年来主要从事法理学和比较法学研究。
主要著作有:
《美国政治制度》(1980年)、《比较法总论》(1987年)、《现代西方法理学》(1994年),主编《法理学》(1998年,北大出版社)、《法理学》(1994年,高教出版社)等。 对中国比较法学研究做出了开创性贡献。 进入90年代,特别关注于当代中国的判例研究,其主要论述《当代中国的判例--一个比较法研究》,并提交“第一次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会议”讨论。
㈨ 李明德的详细资料
李明德,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先后在北京大学历史系、法律系获得历史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1995年1月到1997年1月在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学习和研究美国知识产权法。2001年2月到8月在德国马普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担任客座研究员,研究欧盟和德国知识产权法。2002年5月到6月,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达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研究加拿大知识产权法。
自1991年7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先后担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自2002年起,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招生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室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3年10月到2004年1月,担任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客座教授。2016年4月11日,正式加盟同济大学法学院/ 知识产权学院 。
曾参与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修订的论证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商标局、科技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盟委员会所举办的一系列培训班授课。参加过一系列国际性学术会议和研讨会,访问过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2001年8月,曾出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印度举行的亚太地区会议,并用英文发表题为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的演讲。2002年5月出席在温哥华举行的美国法社会学学会和加拿大法社会学学会的联合年会,用英文发表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演讲。2003年9月在韩国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地区知识产权培训班,用英文发表TRIPS协议与传统知识、基因资源和民间文学的演讲。2003年2月,在新加坡参加东南亚驰名商标保护研讨会,用英文发表中国的驰名商标保护的演讲。
李明德 1940年12月生,河北徐水人,译审。主要学术专长为英国语言、翻译和国际问题研究。1965年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英语系。1965年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英语系。1965年7月~1986年在中国科学院外事局工作,其中1981年6~1982年6月在美国康乃尔大学作访问学者;1985年8月~1986年8月在美国诺特丹大学作访问学者。1986年12月~1990年9月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作一等秘书、代理科技参赞,1991年4月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外事局工作,现任外事局副局长,中国城市人类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著译有:《美国科学技术的政策、组织和管理》,《美国的科研资助制和合同制》(合著),《一个中国人看美国的科技政策》,《美国科学技术述评》等。其次,还在国内外发表了中、英文论文50余篇、撰写内部报告40余篇,总计约140余万字。此外,参与主编、合编《当代国外发展考察与研究》、《国外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考察与研究》、《世界中国学家名录》、《世界社科机构指南》4部书,总计约187万字。
参加过一系列国际性学术会议和研讨会,访问过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瑞典、印度、泰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在一系列国际性和区域性会议上,用英文发表过“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TRIPS协议与传统知识、基因资源和民间文学”、“驰名商标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中日驰名商标保护比较研究”、“中国的专利制度及其发展”、“中国知识产权执法体制改革”等演讲。

㈩ 教育部刘军谊简历
徐显明,男,1957年4月生,汉民族,山东省莱西市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参加工作,回乡务农,任生产队长及中学民办教师。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1991年被破格擢升为副教授,1992年又被破格晋升为教授。行政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1999年在职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88-1989年及1997年、1998年分赴日本、美国留学进修。2001年9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曾先后致力于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的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法社会学等问题的研究。已出版《人民立宪思想探原》、《公民权利义务通论》、《人权研究》等学术著作十余部,主编大型法学丛书《法理文库》及《法理学教程》、《法理学》等教科书三十余部。先后主持国家与国际合作课题二十余项,发表学术文章百余篇。其中于《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生存权论》、《生存权原理》、《人权的体系与分类》、《司法的伦理与监督》等文被译为多国文字。其成果曾获全国首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其他省部级奖20余项。因学术成就而获得了数十项国家级及省部级政府荣誉。
现担任的学术职务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主席、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美法律教育联合委员会中方主席,以及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中央党校等校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
现担任的社会职务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山东、浙江、山西等省咨询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