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把助研费
Ⅰ 研究生“三助”的岗位津贴是多少
各高校有很大不同,教育部没有严格规定。助教和助管的岗位相对会少一些吧,但理工科的研究生导师大都会给助研费的,211院校的导师经费一般充足些,400-1200元/月不等吧。
Ⅱ 谁知道助研经费能否提高博士的指导质量
高校中“助研经费”的改革刍议
为了制度上“与国际接轨”,年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在内的17所高校进行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这涉及研究生奖助办法、招生制度、培养方案等以及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内容,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导师为其所招研究生提供“助研经费”;也即,将导师资格以及所招名额与其课题数量挂钩,那些没有课题的导师则丧失带研究生的资格,从而变相迫使研究生跟随导师从事课题研究。例如,浙江大学的改革方案是:导师资助研究生助学金的经费按照学科特点制定不同的标准,资助额度随当年招生人数的增加而递增;而且,导师必须在录取研究生之前就必须将其招收研究生所需的学制年限内的全部资助经费,一次性划入专设的导师账户。
但是,这种新政在不同学科却命令完全不同的声音:一方面,它遭到了绝大多数人文社科学者的激烈反对,如浙江大学历史教授包伟民、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许纪霖、武汉大学哲学教授邓晓芒;另一方面,它却得到浙江大学经济学的几位教授的大力维护或支持;例如,新政的设计者认为,学校面临的是资源约束,博士点很多,博士导师很多,在国家出钱的情况下,人人都想多招学生因而有必要引入这个“价格机制”是解决资源配置这个现实问题。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呢?如果评价这种新政呢?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新政实际上只看到西方研究生培养的表面现象,却没有进步分析这种不成文规则的成因。
其实,欧美高校之所以会存在导师提供“助研经费”的现象,是有其特定社会背景的:西方人往往非常实在和功利,他们在选择读博士学位时首先考虑的是为此付出的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因此,如果没有足以应付生活的奖学金,除了那些确实沉迷学术的人之外,就只有“傻子”才去读博士学位了。
[1]究其原因,在西方社会是否获得博士学位对未来的收益并无多大影响甚至还会有负面影响:一者,不仅获得博士学位后能够获得的收入总体并不高,而且也很难通过攻读博士学位来来改变目前的生活;二者,研究性机构以外的单位一般都不愿聘用博士,它们更喜欢具有朝气和活力的年男人,而认为博士生已经太“老”了以致失去了开创性和活力。正是由于这种社会环境,西方高校招收一个博士生(尤其是本国的)所花费的成本就变得非常高昂,因而那些科研经费不多的高校就要求那些乐于招博士生并由此获得收益的博导们自己承担,于是就逐渐形成了只有承揽了足够课题的老师才招博士生的现象。
尽管如此,也存在很多反例:一者,任何院校都有各种类型的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到这些奖学金的博士生是不需要导师额外支付生活费的;二者,大多数人文学科和基础研究领域都不强行规定导师要缴纳经费,有的是由导师自愿提供经费,更多地则是学校给老师相应补贴;三者,随着大量发展中国家尤其中国人在没有奖学金或者奖学金非常少的情况下也愿意到这些国家攻读博士学位(因为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后往往可以带来高额收益),因而越来越多没有课题的老师也都在招博士研究生。
然而,中国的社会环境却与西方存在很大差异:一者,崇尚教育一直是儒家社会的传统,因而攻读研究生学位以获得更多地知识本身往往就是很多学子的直接目的,而并非一定要将学位与收入一一对应、挂钩,因而即使自己提供经费也有大量的学子仰颈待入;二者,当前国内高校一般也不需要负担多少博士生的生活费:除了大量博士是自费的外,即使那些公费生也主要是免去学费,所谓的生活津贴是微乎其微了。在这种情况下,硬性规定将招收的博士生名额与课题挂钩,不仅限制了那些愿意花费成本来追求知识的学子,而且也使得一些课题资金非常有限的人文社科尤其是其中基础性研究的发展陷入绝境。
实际上,当前国内博士生招生中的最大问题不在费用负担问题,而在博士生的学术质量问题,改革的目标也是在解决博士质量低下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监督:对博士生的招生进一步规范,对博士生的培养过程进一步合理,对博士生的培养结果有合理的评价体制。譬如,需要对那些在职博士进行更为更佳的规范(包括本校在职的教师以及政界、商界通过特定关系来混取文凭等等),这些问题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的;但是,那些主政者却往往置这些熟视无睹的问题于不顾,硬要模仿万里之外的西方社会来搞所谓的“国际化”创新。问题是,这些“国际”措施能够解决国内高校目前所面临的真正结症吗?
显然,将博士生招生数量间接与课题承接挂钩的改革只会对当前学术研究带来更严重的负面效应:一者,它让那些本身因游刃于社会各界而垄断各种课题的“闻人”垄断博士生的招生和培养,这些人原先就不怎么从事理论研究,而新政使他更名正言顺地让学生干活,从而导致所培养的博士生质量更差;二者,一些没有课题的导师就会转嫁这个费用,或者只招带着课题来读书的学生,或者直接由学生付这笔经费,从而不仅因劣币驱逐良币效应而更有利于官员、商人攻读博士,而且还会进一步恶化师生之间的关系。更不要说,这种改革严重误导了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的学习和研究取向。事实上,社会科学的学习首先要夯实深厚的理论基础,在缺乏广博知识的基础上就从事所谓的课题研究是非常荒谬的;然而,那些研究生们有几个具有了理论研究的能力?让他们去研究的那些课题能有多少理论和学术价值?
Ⅲ 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工作,都需要什么条件,以及待遇和收获
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工作,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①必须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不能因参加“三助”工作而延长学习年限。
②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完成,研究生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三助”工作。
③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从事助教、助管工作。
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的待遇和收获如下:
①导师必须为招收的每一位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低于学校规定的标准的需按规定审批。
②助教工作由学校统一规划,津贴由学校承担,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牵头实施。
③助管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规划,津贴由学校承担。

(3)研究生导师把助研费扩展阅读
助研基本介绍
助研是指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设置助研岗位是培养研究生的重要途径,是大学科学研究的需要和基础,是“三助”工作的重中之重。
助教基本介绍
助教是指研究生协助任课教师参与和从事教学辅导、教学实践等工作。设置助教岗位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有益补充,是提升锻炼研究生学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渠道,学校鼓励热爱教育工作的优秀研究生参加助教工作。
助管基本介绍
助管指研究生参与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管理、行政管理、校园服务等社会工作。设置助管岗位是提高高校管理、服务效率和办学质量的有益补充,也是锻炼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渠道。
Ⅳ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研经费发放标准是啥了
高校中“助研经费”的改革刍议为了制度上“与国际接轨”,2007年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在内的17所高校进行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这涉及研究生奖助法、招生制度、培养方案等以及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内容,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导师为其所招研究生提供“助研经费”;也即,将导师资格以及所招名额与其课题数量挂钩,那些没有课题的导师则丧失带研究生的资格,从而变相迫使研究生跟随导师从事课题研究。例如,浙江大学的改革方案是:导师资助研究生助学金的经费按照学科特点制定不同的标准,资助额度随当年招生人数的增加而递增;而且,导师必须在录取研究生之前就必须将其招收研究生所需的学制年限内的全部资助经费,一次性划入专设的导师账户。但是,这种新政在不同学科却命令完全不同的声音:一方面,它遭到了绝大多数人文社科学者的激烈反对,如浙江大学历史教授包伟民、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许纪霖、武汉大学哲学教授邓晓芒;另一方面,它却得到浙江大学经济学的几位教授的大力维护或支持;例如,新政的设计者认为,学校面临的是资源约束,博士点很多,博士导师很多,在国家出钱的情况下,人人都想多招学生因而有必要引入这个“价格机制”是解决资源配置这个现实问题。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呢?如果评价这种新政呢?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新政实际上只看到西方研究生培养的表面现象,却没有进步分析这种不成文规则的成因。其实,欧美高校之所以会存在导师提供“助研经费”的现象,是有其特定社会背景的:西方人往往非常实在和功利,他们在选择读博士学位时首先考虑的是为此付出的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因此,如果没有足以应付生活的奖学金,除了那些确实沉迷学术的人之外,就只有“傻子”才去读博士学位了。[1]究其原因,在西方社会是否获得博士学位对未来的收益并无多大影响甚至还会有负面影响:一者,不仅获得博士学位后能够获得的收入总体并不高,而且也很难通过攻读博士学位来来改变目前的生活;二者,研究性机构以外的单位一般都不愿聘用博士,它们更喜欢具有朝气和活力的年男人,而认为博士生已经太“老”了以致失去了开创性和活力。正是由于这种社会环境,西方高校招收一个博士生(尤其是本国的)所花费的成本就变得非常高昂,因而那些科研经费不多的高校就要求那些乐于招博士生并由此获得收益的博导们自己承担,于是就逐渐形成了只有承揽了足够课题的老师才招博士生的现象。尽管如此,也存在很多反例:一者,任何院校都有各种类型的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到这些奖学金的博士生是不需要导师额外支付生活费的;二者,大多数人文学科和基础研究领域都不强行规定导师要缴纳经费,有的是由导师自愿提供经费,地则是学校给老师相应补贴;三者,随着大量发展中国家尤其中国人在没有奖学金或者奖学金非常少的情况下也愿意到这些国家攻读博士学位(因为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后往往可以带来高额收益),因而越来越多没有课题的老师也都在招博士研究生。然而,中国的社会环境却与西方存在很大差异:一者,崇尚教育一直是儒家社会的传统,因而攻读研究生学位以获得地知识本身往往就是很多学子的直接目的,而并非一定要将学位与收入一一对应、挂钩,因而即使自己提供经费也有大量的学子仰颈待入;二者,当前国内高校一般也不需要负担多少博士生的生活费:除了大量博士是自费的外,即使那些公费生也主要是免去学费,所谓的生活津贴是微乎其微了。在这种情况下,硬性规定将招收的博士生名额与课题挂钩,不仅限制了那些愿意花费成本来追求知识的学子,而且也使得一些课题资金非常有限的人文社科尤其是其中基础性研究的发展陷入绝境。实际上,当前国内博士生招生中的最大问题不在费用负担问题,而在博士生的学术质量问题,改革的目标也是在解决博士质量低下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博士生培养质量的监督:对博士生的招生进一步规范,对博士生的培养过程进一步合理,对博士生的培养结果有合理的评价体制。譬如,需要对那些在职博士进行更为更佳的规范(包括本校在职的教师以及政界、商界通过特定关系来混取文凭等等),这些问题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的;但是,那些主政者却往往置这些熟视无睹的问题于不顾,硬要模仿万里之外的西方社会来搞所谓的“国际化”创新。问题是,这些“国际”措施能够解决国内高校目前所面临的真正结症吗?显然,将博士生招生数量间接与课题承接挂钩的改革只会对当前学术研究带来更严重的负面效应:一者,它让那些本身因游刃于社会各界而垄断各种课题的“闻人”垄断博士生的招生和培养,这些人原先就不怎么从事理论研究,而新政使他更名正言顺地让学生干活,从而导致所培养的博士生质量更差;二者,一些没有课题的导师就会转嫁这个费用,或者只招带着课题来读书的学生,或者直接由学生付这笔经费,从而不仅因劣币驱逐良币效应而更有利于官员、商人攻读博士,而且还会进一步恶化师生之间的关系。更不要说,这种改革严重误导了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的学习和研究取向。事实上,社会科学的学习首先要夯实深厚的理论基础,在缺乏广博知识的基础上就从事所谓的课题研究是非常荒谬的;然而,那些研究生们有几个具有了理论研究的能力?让他们去研究的那些课题能有多少理论和学术价值?
Ⅳ 学校发的硕士研究生助研费该给导师还是给学生
发放给学生的。
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例,研究生科研助研费发放对象须为校回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答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申领科研助研费的研究生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课程考核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不得申领。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待其恢复学籍后,分别视不同情况再行发放。延期毕业研究生在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

(5)研究生导师把助研费扩展阅读:
研究生助研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确定相应身份给予发放。
2、若研究生在学年度中发生学籍异动,包括但不限于休复学、退学、更换导师等,助研费相应进行调整,学院应及时备案。
3、若研究生因联合培养等已经获得其他生活资助,可降低或停发助研费。此类研究生应向学院提交相应的资助证明,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Ⅵ 文科研究生读研期间导师会给助研费吗
看导师,一般有项目就给助研,没项目就不给。也有的导师有项目不给钱的也有。不过一般国家每个月给600块的补助(钱数不统一,有的多,有的少),一共发十个月。
Ⅶ 研究生助研费是导师给吗
是的,是的,这导师啊,就是他的老板那么嗯,老板呢?掌握着他的生上大全,所以说工资也是他开的那么申报经费的时候老板来申报。
Ⅷ 导师实际给的助研费和承诺给的钱不一样
给的钱是一样的。
一般研究生能得到的钱,包括国家发的和导师发的,国家那部分是不会经过导师的,由学校财务直接打到学生银行卡上。很多理工科导师还会从科研经费中给学生再发放一部分,助研费和承诺给的钱是一样的。
导师发的那部分钱,是有前提的,导师必须有科研项目,总不能拿自己工资给你发。学生要参与导师相关科研工作,并为之付出时间精力,如果你没有参与导师项目,也就是说你没有给老师帮忙,你是没资格拿这笔钱的。
Ⅸ 中南大学助研津贴
助研津贴是导师发的,钱从导师的项目经费里出
Ⅹ 本人研究生,导师不想给助研费,我应该怎样委婉的跟他说
扯犯傻!巴结导师都来不及。你还挑事!想不想毕业?你智商情商真不怎么样。。书呆子一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