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李黎教授是荆州哪里人
『壹』 华中科技大学841工程力学的考研怎么复习比较好
华科学校给的参考书目是:
孙训方等编,《材料力学(I、II)》(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倪樵、李国清、钱勤编,《材料力学》,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李黎主编,《结构力学》,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龙驭求等编著,《结构力学教程(I、II)》,高等教育出版社
包世华等编写,《结构力学》,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
基本都是自己学校老师编写的书本。
我们聚英考研网推荐你可以用这一本专业课的复习书:
《2018华中科技大学841工程力学考研专业课复习全书》(含真题与答案解析)
『贰』 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的历史
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的历史
发展历史
1893年,德国海军舰医埃里希宝隆到了上海,建立了“德医公会”;
1900年宝隆创办“同济医院”,医师大多来自“德医公会”;
1907年10月1日,上海德文医学堂举行了第一次开学典礼;
1908年,改名为同济德文医学堂;
1912年,同济德文医学堂增设工科,改名“同济医工学堂”;
1917年4月23日起,直属教育部领导,12月,更名为私立同济医工专门学校,即现在的同济大学;
1924年5月20日,改名为同济医工大学,含医学院和工学院;
1927年改名为国立同济大学医学院;
1937年先后增设了文理法等学院,成为一所综合大学;
1950年2月,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及其附属同济医院内迁武汉,与武汉大学医学院合并,命名为“中南同济医学院”;
1955年6月,汉口协和医院划归中南同济医学院作为附属医院;
1955年8月,更名为武汉医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一号楼
1985年7月,武汉医学院改名为同济医科大学;
2000年5月26日,同济医科大学与华中理工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共同组建华中科技大学,直属教育部。实行4部一省共建的办学体制;
2000年6月16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成立并挂牌;
2007年5月20日,举行100年院庆。
2010年 成为首批10所教育部卫生部共建高等学校医学院(部,中心)之一。
『叁』 李黎的人物简介
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讲授的本科和硕士生课程有:“结构力学”、“结构动力学”、“建筑抗震设计”,并指导毕业设计。主要研究方向:工程结构的隔震与减振、高耸及大跨度结构的风振控制、大型结构的有限元分析等。

『肆』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论文中的参考文献有哪些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胡学军;;解读无人领会的语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03期
2 陈小嫦;李大平;;论医疗诉讼中的证明妨碍[J];证据科学;2010年04期
3 王利明;;《侵权责任法》的中国特色解读[J];法学杂志;2010年02期
4 翟志文;薛振环;;医患诉讼因果关系证明负担的缓和——以日本判例的分析为视角[J];法学杂志;2011年03期
5 乔世明;;试论医疗侵权鉴定制度的完善[J];法治研究;2010年11期
6 彭浩晟;;医疗损害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研究[J];证据科学;2012年03期
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赔偿调研课题组;贺荣;周继军;张柳青;陈特;;新形势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问题与对策[J];证据科学;2011年03期
8 宋平;;我国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之反思与重构[J];河北法学;2010年06期
9 张新宝;明俊;;医疗过失举证责任研究——比较法的经验与我国的实践[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04期
10 陈慧慧;;反思医疗侵权损害举证责任的再分配——由《侵权责任法》第58条的法解释延伸[J];中国卫生法制;2012年01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4条
1 霍娜娜;论医疗纠纷证明责任的分配[D];河南大学;2011年
2 彭秋红;我国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研究[D];山东大学;2011年
3 代全喜;医疗纠纷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
4 陈今玉;论医疗纠纷损害赔偿之诉的举证责任分配[D];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周菁;王超;;我国法官在刑事证据法中的诉讼角色[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01期
2 韦国猛;;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浅析——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为中心[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8年01期
3 周阿红;莫良元;;构建我国现代自由心证保障体系的路径探讨[J];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01期
4 尤佳;;《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性质及适用探析[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01期
5 潘善斌;医疗事故诉讼若干问题探讨[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4期
6 杨锦炎;;论诉讼证明对象——以法律方法论为启示[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05期
7 郭玮;;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以我国的立法为例[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06期
8 潘善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评[J];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年01期
9 张刚;王成军;;关于构建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法律思考[J];安康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10 张文英;;网络名誉侵权行为及其责任[J];安阳工学院学报;2008年01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刘辉;郑在义;;民事检察中的若干证据问题[A];第二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论文集[C];2006年
2 赵海怡;;责任规则威慑与激励效应的异化及矫正——兼评《侵权责任法》第七章[A];2012年度(第十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12年
3 杨立新;王轶;王竹;王天凡;赵可;;中国民法学三十年(1978—2008)[A];中国法学三十年(1978-2008)[C];2008年
4 张保生;王进喜;吴洪淇;;中国证据法学三十年(1978—2008)[A];中国法学三十年(1978-2008)[C];2008年
5 肖刚;;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运行失范之反思与重构[A];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11年
6 孙世光;;生产者责任延伸法律制度的正义性分析[A];2007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下卷)[C];2007年
7 陈劲梅;严瑛;张瑷;;浅谈医患法律关系[A];第一届航天医院管理论坛论文汇编[C];2007年
8 陈宏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以行政诉讼视角的法律分析[A];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论文集[C];2006年
9 郭锋;胡晓珂;;强制责任保险研究[A];中国商法年刊(2007):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商法建设[C];2007年
10 袁碧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职业保险探析[A];中国商法年刊(2007):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商法建设[C];2007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沈强;TRIPS协议与商业秘密民事救济制度比较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2 高田甜;WTO争端解决机制证明负担规则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3 邬先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
4 陈琦;海上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论[D];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
5 张伟强;法律制度的信息费用问题[D];山东大学;2010年
6 刘冬京;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研究[D];武汉大学;2009年
7 田园;侵权行为客观归责理论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8 周琼;论中国精神损害赔偿的事实及相关基础[D];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
9 许俊强;目的港受领迟延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
10 王锦;环境法律责任与制裁手段选择[D];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滕雅婷;医疗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研究[D];南京医科大学;2010年
2 张源;专利间接侵权理论在我国适用空间的探讨[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3 傅学庆;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医疗水准说[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4 张玉英;商业广告虚假荐证的民事责任[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5 余暮;医疗纠纷中的侵权责任[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6 叶传禄;著作权侵权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的确定[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7 马锦毅;论雇主责任[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8 曹麟蔚;劳动争议证明责任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9 夏路;论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10 赵莉颖;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之民事责任[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二级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霍海红;;主观证明责任逻辑的中国解释[J];北大法律评论;2010年02期
2 肖建华;李志丰;;从辩论主义到协同主义[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
3 侯利阳;举证责任分配理论之重构[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1期
4 包冰锋;陈今玉;;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之比较分析[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1期
5 白鹤举,李春荣;医疗诉讼中医患双方的举证构成[J];承德医学院学报;2003年04期
6 穆书芹;试论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事故案件中的适用[J];当代法学;2002年07期
7 周团结,张建军;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与民事责任归责制度的衔接[J];当代法学;2003年02期
8 萧晓晖,乔宁;从举证责任倒置谈防御性医疗[J];当代医学;2003年11期
9 肖建国;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蕴涵[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03期
10 胡永庆;知情同意理论中医生说明义务的构成[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01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利明;[N];人民法院报;2002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江毅;中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制度比较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1年
2 丁春辉;医患关系现状及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06年
3 寇娟;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研究[D];苏州大学;2007年
4 孙丽华;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明妨碍的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
5 陈建中;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实证研究[D];复旦大学;2009年
6 高云江;论医疗侵权举证制度[D];山东大学;2010年
7 梁冬;论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D];吉林大学;2010年
8 宋萍萍;论民事医疗损害责任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之分配[D];复旦大学;2010年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李黎;于情;李雪梅;;浅谈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J];北方经贸;2011年07期
2 王岳;;域外医疗损害之举证责任分配比较与我国的策略[J];证据科学;2010年04期
3 王星星;;论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J];赤峰学院学报(科学教育版);2011年07期
4 汪粼;;浅谈民事诉讼举证责任[J];台声.新视角;2006年01期
5 尚江涛;;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J];法制与社会;2009年17期
6 陈建文;;论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年05期
7 彭鹏;陈三勇;伍永亮;;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探究[J];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2007年08期
8 程春华;;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移——以民事诉讼为考察范围[J];现代法学;2008年02期
9 姚丹;;浅谈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J];今日科苑;2008年11期
10 应魏;;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8年24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李艳;;环境侵权案件中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分配[A];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实践会议论文集[C];2010年
2 马东晓;;略论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以知识产权诉讼为例[A];规划·规范·规则——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6年
3 梁梅;;论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倒置[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2年
4 陈磊;周宏斌;;论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2年
5 陈磊;周宏斌;;论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2年
6 张桂香;郭唐军;;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浅议[A];规划·规范·规则——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6年
7 许永杰;贺宝健;;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证明标准的衡量[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2年
8 吴毅;;论法官对举证责任自由裁量权的行使[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4年
9 傅蕾;;试论专利侵权纠纷案前调解[A];专利法研究(2010)[C];2011年
10 孔俊伟;邓晓敏;;环境损害民事诉讼中的证明问题——从两份截然不同的判决谈起[A];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与环境资源法的热点问题研究——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四)[C];2006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葛梅;行政不作为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N];江苏经济报;2003年
2 林操场 刘春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不完全免除受害人举证责任[N];徐州日报;2006年
3 龚赛红;国外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分配[N];健康报;2003年
4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仇慎齐郭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之认定[N];人民法院报;2007年
5 俞晓霞;特殊举证责任分配方式运用三题[N];人民法院报;2004年
6 李燕;从一起牛官司看举证责任分配[N];江苏经济报;2006年
7 崔颂文沈金汝;举证责任分配在庭审中的运用[N];人民法院报;2007年
8 戚新明;确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N];江苏经济报;2010年
9 案例编写人 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周国祥;保险合同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及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N];人民法院报;2011年
10 刘雁兵 马向征;签名不被认可时的举证责任分配[N];人民法院报;2005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曾冠棋;举证责任法理探讨与实证评析[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2 骆东平;论性骚扰纠纷的民事诉讼规制[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3 吴国喆;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4 吕利秋;《行政诉讼举证责任》[D];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
5 宋平;医患纠纷诉讼程序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
6 倪静;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研究[D];厦门大学;2008年
7 李新庄;我国土地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
8 胡雪梅;“过错”的死亡[D];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
9 颜璠;知识产权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运用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
10 刘敏;当代中国民事诉讼调解率变迁研究[D];湖南大学;2012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张冬雪;医疗损害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2 姚旭斌;民事审判实践视角下的举证责任分配[D];苏州大学;2003年
3 沈煜;论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D];苏州大学;2013年
4 王晓明;试论我国医疗侵权纠纷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D];西北大学;2011年
5 陈镭;我国医疗侵权纠纷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
6 孙卫国;论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D];郑州大学;2007年
7 李瑞京;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举证责任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6年
8 曹开旺;论我国新闻侵权法律制度之完善[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9 王永军;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D];河南大学;2005年
10 刘佳;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6年
『伍』 人际沟通于护理的关系演讲稿
有效沟通
现代护理是“以病人为中心”,以护理程序为方法,对患者进行全方位的护理。护理程序的第一个步骤是评估,评估首先要收集资料,收集资料的方式之一就是与患者沟通。成功的沟通能使双方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获得有针对性的个体信息。因此,在临床护理中如何与患者沟通,关键的一步是能否把握与患者沟通的有效性。然而,传统观念认为护士与患者沟通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解释与交代,局限在一问一答的形式中,护士只能主观臆断地猜测对方的情况。患者由于受病情、环境、年龄、文化程度的限制,回答得少,更是被动,导致沟通的效果不佳。因此,关键在于选择不同沟通方式,以此来适应不同的患者,才能提高护士与患者沟通的效果。现就护理工作中如何抓住契机与患者沟通谈几点体会。
1 尊重患者是沟通的基础
在护士与患者的沟通中,首先是礼节式的沟通,体现在护士一方面就是在尊重患者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每一项护理操作,得到患者的信任的关系,让患者乐于与护士沟通,才能达到有效的护患沟通。其关键是与患者由礼节性的沟通上升到陈述事实的沟通,彼此间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并在此基础上护士以自身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情操去感染患者,使沟通逐渐上升到较高层次〔1,2〕。
2 沟通要抓住、抓准机会
古希腊著名医生希波克拉底曾说过,医生有两种东西能治病,一是药物,二是语言。护士也是一样,护理工作的对象是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在面对护患的沟通的问题上,首先要更新观念。每每谈到收集资料,和患者交谈,护士就惯性的理解成要有一定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正式地和患者交谈。而患者方面是否愿意和我们沟通,能否接收,却不在护士的评估策划中。相比较患者和医生的交谈,目的性非常明确,采集病史、根据症状和体征合理的用药。但护士与患者显然不能局限在目的性地告知与教授,护士要着重拿捏患者的情绪变化来抓住机会进行有效沟通。现阶段护理事业追求的是对患者进行全方位的护理,尤其是进行健康教育以及心理护理,务必通过有效沟通与护理,将患者对患病的痛苦经历减轻到最小,帮助其在痊愈后建立一种健康的生活模式以及形成良好的心态。
与患者沟通还要抓准机会。护士每天都要和患者接触,细心地观察每个患者的心理变化,选择时机和患者交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教会他们如何进行自我保健等。这样既消除了患者的心理压力,又抓住了与患者沟通的契机。因此,只要凡事多“察颜观色”就能抓准机会与患者进行有效的、适宜的沟通〔3~5〕。
3 与不同文化层次的患者进行沟通
由于护理对象往往来自五湖四海,年龄的差异、文化程度的不同,所以要求每名护士在护患沟通中要针对患者的个人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抓住契机和患者进行沟通。在护理中,即使面对相同病种的患者,由于文化程度的不同,对疾病的认知程度差距非常大。这是因为,文化层次高的患者,大多经常阅读自身所患疾病的书籍,容易接受患病的事实,能够主动积极地配合护理,对每日治疗非常敏感。然而,对文化程度低的患者,由于其对疾病认知的缺陷,往往表现出对于治疗护理的不理解,对每项治疗护理操作的疑惑紧张,甚至渐渐产生焦虑、恐惧的悲观心态。而护士所面临的需要解决的就是在与患者沟通中,了解患者情绪上的变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亲切的口吻给予针对性的讲解有关的医学知识,引导患者参与讨论,制定护理计划,从而使患者树立良好的战胜疾病的信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回答患者提问题时,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勿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否则容易引起患者的不信任。只有专业的护理知识武装,配以亲切的态度,才能事半功倍的达到有效沟通。
4 与患者家属进行有效沟通
在沟通中,还应重视与患者家属的沟通,通过与他们进行沟通,了解患者需要哪一类的心理支持,并鼓励患者多与周遭的人交谈,抒发自己的情感。往往亲人和好友的心理支持,对患者建立信心接受治疗护理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处理与病患家属的关系时应做到和气、耐心、主动,不仅表现出护士良好的修养,更要体现出护理工作的艺术性,力求减轻家属的心理负担,使之对护士产生信任感,从而得到家属对护士工作的帮助和支持,共同为患者解除思想负担,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尤其是面对手术患者,手术对于病患以及其家属都是一个巨大的人生经历,很容易成为他们的心理负担。给予患者直接的解惑之外,也应给家属以正确的引导,鼓励他们说出内心潜在的心理顾虑,尽可能的解除他们的疑惑,倾听他们的心声,给予实际的有针对性地有效支持,鼓励家属与护士共同为病患营造一个放松的气氛。全方位的术前沟通以及充分的健康教育,患者痊愈后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未患病前的舒适状态〔6~8〕。因此,在与患者沟通时,不能忽视患者的家属。显然,利用与患者家属沟通是有效的沟通。
5 小结
美国心理学家鲍伟尔(Powell)认为,沟通交流分五个层次,即礼节性的沟通、陈述事实的沟通、分享个人的想法和判断、分享感觉、尖峰式沟通。目前在护理工作中能实现前两种的沟通方式,后几种沟通方式还有待于在前两种沟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在护理中与患者沟通对护士来说是一种艺术,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也是整体护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的亲身实践,说明了一个问题,与患者沟通的基础是尊重患者。沟通还要抓住,抓准机会,对不同文化层次的患者也要寻找并把握不同的沟通契机,使护患沟通从礼节性的沟通逐渐上升到更高层次的沟通,从而提高护理质量。
〔参考文献〕
1 柳青.有效沟通技巧.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 李成谊,实用沟通与演讲教程―高等院校公共基础课.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
3 刘巧男,马如娅.护理学基础.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4 殷磊.护理学基础,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
5 魏革,刘苏君.手术室护理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2003.
6 倪鹏,王楠.人性化护理在手术室的应用.中华现代临床护理学杂志,2006,1(6):20.
7 高虹.医院人性化服务的阐释和运作.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4,20(8):466.
8 张卫萍,李黎,毛丽洁.手术室心理护理1500例体会.陕西医学杂志,2003,24(7):664-667.
『陆』 李黎的个人荣誉
近几年来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智能型隔震器的理论与实验研究”、国家电力总公司项目“大跨越输电塔的风振控制”、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项目“四渡河深切峡谷悬索桥关键技术—桁式加劲梁悬索桥非线性仿真研究”、“沪蓉国道龙潭河特大桥超高墩专题研究”、“”湖北省建设厅项目“湖北省10栋重要建筑抗震鉴定”等三十多项。在国内已设计建造了基础隔震建筑50多栋。最近几年致力于把隔震技术从建筑推广到桥梁界,以解决高烈度区桥梁的安全问题,目前已在国内下列桥梁中应用了隔震技术:已建成通车的澳凼三桥引桥(国内首次应用隔震技术的大型桥梁);正在建造的拉萨市柳梧大桥;正在设计的西藏林芝大桥、广东东沙大桥、厦门同安湾大桥等。
近几年在国内外重要科期刊上共发表了研究论文60多篇,其中EI收入20余篇。研究成果“隔震成套技术”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建筑物基础隔震”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三等奖,“连续梁桥隔震技术与工程应用研究”2009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另有两项科研成果通过了部级鉴定,参编出版了“建筑隔震图集”。
在学术团体内的职务及社会兼职有:湖北省计量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防灾减灾协会理事、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空气动力学会风工程和工业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输电专业委员会结构组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城市科学版编委、《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编委、《建筑科学》特邀编委。
近几年获得的荣誉有:湖北省先进女职工、校“广东北电”奖教金、校十佳女教工、校优秀硕士生指导教师、2000年、2003年、2004年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指导奖。

『柒』 求问华中科技大学18年841工程力学考研的参考书目是什么
华中科技大学841的参考书目有5本,分别是
龙驭球《结构力学》
倪樵《材料力学》
孙训方《材料力学》
包世华《结构力学》
李黎《结构力学》
除了参考书目外,复习教材推荐《2018华中科技大学841工程力学考研专业课复习全书》(含真题与答案解析)这本书。
『捌』 李黎的个人荣誉
近几年来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智能型隔震器的理论与实验研究”、国家电力总公司项目“大跨越输电塔的风振控制”、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项目“四渡河深切峡谷悬索桥关键技术—桁式加劲梁悬索桥非线性仿真研究”、“沪蓉国道龙潭河特大桥超高墩专题研究”、“”湖北省建设厅项目“湖北省10栋重要建筑抗震鉴定”等三十多项。在国内已设计建造了基础隔震建筑50多栋。最近几年致力于把隔震技术从建筑推广到桥梁界,以解决高烈度区桥梁的安全问题,目前已在国内下列桥梁中应用了隔震技术:已建成通车的澳凼三桥引桥(国内首次应用隔震技术的大型桥梁);正在建造的拉萨市柳梧大桥;正在设计的西藏林芝大桥、广东东沙大桥、厦门同安湾大桥等。
近几年在国内外重要科期刊上共发表了研究论文60多篇,其中EI收入20余篇。研究成果“隔震成套技术”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建筑物基础隔震”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三等奖,“连续梁桥隔震技术与工程应用研究”2009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另有两项科研成果通过了部级鉴定,参编出版了“建筑隔震图集”。
在学术团体内的职务及社会兼职有:湖北省计量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防灾减灾协会理事、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抗震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空气动力学会风工程和工业空气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输电专业委员会结构组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城市科学版编委、《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编委、《建筑科学》特邀编委。
近几年获得的荣誉有:湖北省先进女职工、校“广东北电”奖教金、校十佳女教工、校优秀硕士生指导教师、2000年、2003年、2004年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指导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