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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客座教授申请标准

发布时间: 2022-08-18 13:10:11

A. 国内有在职心理学博士点的院校和专业有哪些具体如何申请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成立于1951年,其前身是成立于1929年的中央研究院心理研究所。作为国立心理学综合性研究机构,心理所致力于探索人类心智本质,揭示心理与行为的生物学基础和环境影响机制,为提高国民心理素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知识基础和科技支撑。研究所注重“科教融合”,是全国心理学界第一个被批准为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心理学博士后流动站的科研教学单位;自1956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至今,已有五十余届毕业生。研究所不仅是我国心理科学的研究创新基地,也是我国心理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知识传播的重要基地。
最新分类学研究分析表明:心理科学是现代科学已形成的七个学科群之一。与心理学有交叉的其他两个学科群是医学和社会科学。可见心理科学是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科学群,其发展和应用空间非常巨大,应用价值广泛而深远。管理心理学是现代心理科学重要的二级学科,在企事业组织管理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旨在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级心理学专业人才。以博士基础理论、知识结构及学术水平的国家标准为依据,以现代最新管理心理科学理论知识体系为内容,由优秀教师团队授课指导,通过两年系统地教学互动,培养学员掌握坚实宽广的现代心理科学基础理论知识,具备系统精深的管理心理科学的专门知识技能。使学员具有创新意识,增强领导决策和管理水平,及解决管理领域的问题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研究和应用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对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表现良好的在职工作人员;
2、拥有硕士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者,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3、中高级公务员、企事业高管、企事业部门有关领导,政绩突出,或成果优秀者可酌情录取;
三、招生专业方向和名额
1、专业:管理心理学方向;
2、名额:50名;

B. 浙江大学的学位

1.取得毕业证书一处内申请。
2.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
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成绩以免考计和等级计的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75分)及以上;
4.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前第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前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其他专业本科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者(成绩60分以上)。

C.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联培

摘要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其学籍、课程培养、学位申请由浙江大学负责,学位论文指导

D. 浙江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委员会

为了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卓越发展,浙江大学决定将光华法学院作为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的“特区”。根据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律与学院特点,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推行特殊政策,进行改革试点,具体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华法学院可以自主决定引进人才标准,提出引进人选,报请学校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待遇保障;在评鉴机制方面,光华法学院参照国内外一流法学院的学术评鉴标准,自行制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导师资格之评鉴标准及学术期刊标准,并按评鉴标准自主评审院内教师的职称晋升与硕、博士生导师资格,报学校批准;在人才培养方面,光华法学院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学校的指导原则自行制订和实施本科生课程方案,制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员会的成立
为了推进光华法学院的学科发展迈向国际一流水准,2007年4月,浙江大学决定在光华法学院成立教授委员会,聘请王泽鉴、安守廉、刘铁铮、吴志攀、孙笑侠、陈长文、季卫东、张文显、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组成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陈长文教授担任教授委员会主席。2010年1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教授接替常务副校长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员会委员。
(二)教授委员会的职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在学校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与政策,决议学院之学术事务,包括专业与课程设置、教师之聘任与解聘、教师职称之晋升等事项。
举荐光华法学院院长和常务副院长,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经院长提名副院长,教授委员会决议副院长人选,由浙江大学按学校规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员会的设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十席委员组成,设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人品雅正,在法律学术或实务上具有杰出贡献,同时具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资格(包括各类特聘和兼职教授等)等条件。
教授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第一届教授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校方依据前项之标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组成之。所余名额,由教授委员会三名以上委员提名增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届起之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前一届委员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员不少于二人,全体委员在法学院教授大会上过半数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员会主席由三名委员提名,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员均可连选连任。
(四)首届教授委员会委员简介(以姓氏笔划为序)
一、王泽鉴
王泽鉴先生1938年生,台湾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于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间,以第一名考取台湾教育部公费留学,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到慕尼黑大学,师从二十世纪大陆法系最伟大的民法学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1968年获得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先生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曾担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创办台大法学论丛,并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达数百册;开设民法总则、债编、物权、比较民法,民法与特别法等课程。
先生并曾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为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湾大学卓越计划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数国语言,曾先后在德(柏林自由大学)、英(剑桥大学)、加(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澳(墨尔本大学)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并是极少数曾在德国最高水平法学刊物发表过数篇论文的亚洲学者。依据南京大学数据库统计,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法学人才之培育与海峡两岸之法学交流等,均可谓贡献至伟,被两岸法学界公推为当代华人法学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国人。
先生1970年毕业于阿姆何斯特学院,1972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1974年获耶鲁大学中国研究硕士学位,1975年获耶鲁大学中国历史硕士学位,1977年获哈佛大学法学院JD学位。 现任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Henry L. Stimson教授、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研究领域主要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当代美国著名的中国法专家,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有重要的影响。
三、刘铁铮
刘铁铮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学学士、美国南美以美大学硕士、美国犹他大学博士。曾任政治大学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长,兼任许多著名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获1981年度法科学术著作奖、1982年度杰出研究奖。曾经担任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为国际私法领域著名学者之一。
四、吴志攀
吴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常务副书记,北京大学法律总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光华管理学院院长。
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并为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与1997年美国艾森豪威尔威尔威尔威尔基金会学者。
先生的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金融法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五、孙笑侠
孙笑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佛大学高访学者。自1992年起,历任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书记、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光华法学院院长,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国家“百千万工程”入选人员(2007)
社会职务有: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法理学与法史学研究会会长…等。
先生为我国法理学、公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六、陈长文
陈长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于1967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1972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S.J.D)。现任浙江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讲座。
先生曾任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副董事长兼首任秘书长,多次代表海基会参与两岸事务会谈。
社会职务有: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兼执行合伙人(注释:理律法律事务所于1940年代原创办于上海市,于1940年代末迁至台北,现为亚洲最具规模之一,并为华人世界中规模最大的法律事务所,该所拥有超过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专业人士)、台湾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长、财团法人台北欧洲学校董事长、财团法人理律文教基金会董事等。
先生于法律实务界之成就,着称于华人世界,并专精于超国界法律及法律伦理之研究。著有《财经法律与企业经营-兼述两岸相关财经法律问题》、《企业家跨国财经法》、《认识超国界法律》、《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等,并曾于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七、季卫东
季卫东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3年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日本神户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曾经被遴选为社会学国际协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CSL)指定理事;现任日本法社会学会(JASL)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CIDEG委员、专业期刊《法社会学》(意大利)学术编委、综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纪》(香港)执行编委。自2006年起兼任国际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员。先生法学造诣精湛,被公认为改革开放后于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学学者,深受日本法学界敬重。
先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专家,其研究于该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八、张文显
张文显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获吉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吉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83年至85年于美国哥仑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于美国华盛顿大学研修。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后任吉林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学副校长、校党委常委、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社会职务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及法学部主任,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学、当代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和法律政治学,尤其在法理学与当代西方法哲学领域居于领导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毕业于原杭州大学哲学系, 1989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职务有: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司法部(中国)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
先生于1995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学,在行政法学领域居领导地位。
十、罗卫东
罗卫东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员。
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本科学习,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学经济系教师,期间1989年7月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科研二处副处长,期间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静冈大学国际关系学部客座研究员,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1997年10月晋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部)处(部)长,2004年4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外国哲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学校长助理兼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浙江省政协委员
先生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经济学
(五)教授委员会秘书简介
谢英士
谢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湾人。东海大学法律学士、中正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曾任记者、公证人、开业律师、台湾理律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高雄律师公会理事、高雄21世纪都市发展协会理事、台湾国际法学会理事、北京律盟知识产权公司副总经理、台湾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台湾红十字总会顾问。
赵 骏
赵骏,男,籍贯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国际经济法学士学位,2003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律博士学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别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师事务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做律师。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任教,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商法的研究与教学。

E. 浙江大学的研究生保送需要什么要求

浙江大学关于200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浙江大学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研究生!

申请 修改 查询

2006年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的意愿和条件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院校有可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最后都必须获得免试推荐资格,否则我校不予接收,但是欢迎报考。);
3.申请直接攻博的还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的六级考试通过分数线我校届时将予公布)。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先上网在网上填写有关栏目,确定后打印申请表,并在打印件上完成其他需填写的项目;(申请专业可以参照浙江大学2006年硕士、博士招生目录),如果申请内容有改变,可以修改申请内容;
2.申请者请于2005年9月10日以前将以下材料寄达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①浙江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一)(申请完毕即可打印);
②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④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可点击下载:鼠标点左键直接打开,点右键可保存文件)”。

三、初审:
1.我校将根据申请者材料收到的情况于8月底开始,每二周初审一次,并及时将结果在网上公布,申请者可在网上查询;
2.经我校研招办初审同意者,在网上查询到结果后,请将打印出来浙江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二),须由所在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教务处公章,于复试时提交给我校各报考学院研究生科。

四、复试、录取:
1.我校将于2005年9月25日前在网上公布复试的时间,请申请者注意网上有关消息;
2.申请人根据网上通知的时间,来我校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外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通知,然后请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网上报名,届时我校也会在网上另行通知;
4.通过我校复试但最终未取得免试推荐资格申请者如报考我校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并由各报考学院决定是否给予免复试;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注:1、7月16日至8月23日学校放暑假
2、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310027 ,杭州浙大路38号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咨询电话: 0571-87951349,87952063
4、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05年8月1日

F. 浙大保研的条件

2016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接收外校推免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
3.外语水平优秀,其中申请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申请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80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名额分配及申报流程
光华法学院2016年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19人左右,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43人左右,其中法律硕士(法学)8人左右,法律硕士(非法学)35人左右,直博生8人左右。上述名额均含校内、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18日将审核结果通过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给全体申请者。
申请人须于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校招生学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若之前未在浙江大学“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的,请申请人于9月28日与29日两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学院将再次审核申请人情况,十月初公布第二批同意给予复试资格名单,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
学院在复试后,在网上对所有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二)直接接收的免试研究生
本年度光华法学院国际夏令营中学术能力测试为A等的学生,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予以直接接收,具体操作方法及时间安排与本院保送生一致。上述同学在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并取得本校推免资格后,请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在9月29日12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
(三)其它免试研究生予以复试的资格条件
1.光华法学院国际夏令营学术能力测试为B等,且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复试资格;
2.申请科学学位硕士生、法律硕士(法学)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应为国内重要法学院校且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法科学生;
3.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原则上应为国内211高校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学生。
(四)复试流程
1.9月25日上午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进行签到、材料复查。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112室。
2.9月25日下午参加笔试,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曾宪梓楼203。
3.9月26日上午公布复试名单、抽签,进行面试,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203。
(五)复试内容
1.笔试: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法学)、直博:法理学和民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笔试。
2.面试:
(1)外语面试(口语)
(2)专业面试。

其他院系保研条件,可在http://yz.kaoyan.com/zju/tuimian查询。

G. 大家好!我是外国人。今年申请了浙江大学的(政府)奖学金。请问申请政

你好,下列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内容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4-24

“中国政府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学生类别

专业学习年限

汉语补习年限

奖学金期限

1

本 科 生

4 - 5学年

1 - 2学年

4 - 7学年

2

硕士研究生

2 - 3学年

1 - 2学年

2 - 5学年

3

博士研究生

3 - 4学年

1 - 2学年

3 - 6学年

4

汉语进修生

1 – 2学年



不超过2学年

5

普通进修生

1学年

1学年

不超过2学年

6

高级进修生

1学年

1学年

不超过2学年

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本科生均为汉语授课。凡无汉语基础的奖学金本科生来华后需先进行1-2年的汉语补习,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部分研究生和进修生课程可英语授课,学生来华后直接进入专业学习(详情请查阅《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及专业目录介绍》)。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有关部门查询。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l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l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l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l 作为汉语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来华进修汉语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

l
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进修者,须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来华进修包括汉语专业在内的各学科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

l 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进修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一)全额奖学金

—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 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 提供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注:

1、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所超出费用由本人自理。

2、基本教材费:是指学校指定的免费提供给奖学金生学习课程所必需的教材;其他书籍资料自理。

3、奖学金生活费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人民币/月):

l 本 科 生: 1400元

l 汉语进修生: 1400元

l 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 1,700元

l 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 2,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结业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新生来华后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为:

l 来华学习期限为6个月及6个月以内者:1000元(人民币)

l 来华学习期限为1学年及1学年以上者:1500元(人民币)

5、门诊医疗费:是指学生在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就医的日常门诊费用。学生就诊后需按学校有关规定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6、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是指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理赔事宜。

7、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新生入学时由入境口岸至学校所在城市或汉语补习(预科教育)学校所在城市;在校生从汉语补习(预科教育)学校所在城市至专业院校所在城市;以及毕业生学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的一次性火车硬座(卧)车票。途中伙食费用及行李超重费用自理。

8、国际旅费:中国教育部向有协议的国家来华留学生提供来华或回国的往返或单程的一次性国际旅费,并委托留学基金委负责购买学生所在国首都与中国北京之间的最直接,最经济航线的国际机票。学生如需绕道来华或回国,需多支付的机票款由学生本人自理,行李超重费亦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部分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不含安置费和一次性城市间交通费)。

五、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申请学习本科专业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高中会考成绩单;申请其他类别的学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在中国境内申请者,须出具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上述申请材料由承办招生事务的中国驻派遣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派遣国驻中国大使馆于2008年4月30日前送达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六、学习院校及专业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选择3所志愿学校和1个志愿专业。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请查阅本指南)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等学校名录及专业目录介绍》中列出的学校和专业目录慎重填写学校和专业名称。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进修来华学习者,请另附纸详述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七、录取及通知

1、留学基金委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和年限进行适当的调整。经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转送有关学校,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2、从境外申请免试来华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者,如其本人学历水平未达到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要求,由学校决定其录取的学生类别或做有条件录取。如专业学习前需要补习汉语或进行预科学习者,应在汉语补习或预科学习期间通过学校的入学考试或相关的课程考试后方可正式进入专业学习。接受预科教育的本科生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考试者,可改读文科专业继续在学习;其他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考试者,应作为进修生结业回国。

3、留学基金委鼓励申请人提前自行联系学校和导师(学校的选择限定在中国教育部规定的122所大学中),如申请人已获得学校或导师邀请信,请在申请材料中附上,留学基金委将通知学校直接录取。

4、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申请人,经留学基金委批准后即可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中国教育部备案。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已经其本人签字同意的,《录取通知书》上明确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留学基金委将在7月31日前将《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承办招生事务的相关部门,由其将上述文件转交学生本人。

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电 话:亚 洲 事 务 0086-10-66093923

中亚地区事务 0086-10-66093926,66093925

非 洲 事 务 0086-10-66093919,66093920

欧 洲 事 务 0086-10-66093921,66093920

美大地区事务 0086-10-66093926,66093925

传 真:0086-10-66093915

E-mail:亚 洲 事 务 [email protected]

中亚地区事务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非 洲 事 务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欧 洲 事 务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美大地区事务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csc.e.cn

地 址:中国 北京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邮 编:100044
中国政府奖学金最注重你的成绩,如果你学习优秀那么你的奖学金就越高

望采纳thank you

H. 关于浙江大学

每年有转系进浙大的名额。也有人保研进浙大,不过都是成绩特别好的。
浙江大学各学院将开始接收本科2002级优秀学生的转专业报名,全校21个学院将提供600多个名额供学生自主重新选择专业。
根据浙大有关规定,转专业的通知一般会在第一学期的第八第九周网上贴出,要多多关注。同时通知里还会附带每个专业的限转人数和要求,具体是分院安排规定的。不过要提醒的是有的专业是很热门的,比如英语,土木等等。而其这些专业在第一学期就会开专业相关的课程,如果想转过去跟上进度可以在开学时的选课就尝试选那些课程。还要最后一点就是找个你要转去的分院的老师帮帮你。那样就万无一失了。

浙江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九所重点大学之一。现任校长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人工智能专家潘云鹤教授。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设玉泉、西溪、华家池、湖滨、之江、紫金港6个校区,占地面积5.33平方公里。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与西湖美景交相辉映,是治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大学的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大门类。设有21个学院,110个本科专业,264个硕士学位学科,181个博士学位学科;并在39个一级学科建立了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24个,国家重点(专业)实验室1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和课程教学基地14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2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500余人,硕士研究生11200余人,本科生25000余人,留学生1000余人。

浙江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和博士生导师为中坚,以知名学者为学科带头人的整体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有两院院士20人,博士生导师815余人,教授、副教授3400余人。他们中既有蜚声中外、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又有造诣精深、成绩卓著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另外,还聘请了数百名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兼任学校的导师、客座教授。

浙江大学坚持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的方针,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体系。学校基于知识、能力、素质俱佳的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人才培养和英才教育并举的方针。优秀本科学生可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包括混合班、文科和理科实验班、工程教育高级班、金融学实验班)。为了给知识交叉提供更大的空间,近年来,还按大类打通基础,实行分层次教学,推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构建多通道、多规格、模块化的人才培养框架。实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举办多种学术节、学科竞赛和各类社团活动,为广大学生、特别是优秀学生提供更好的成才环境。研究生教育充分发挥我校作为研究型大学的特点,发挥多学科、多门类的综合优势,加强学科建设的全面布局,坚持“开放、网络、动态、竞争”的方针,培养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浙江大学综合办学条件优良,设施齐备。校舍总面积200万平方米,拥有计算中心、校园网络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先进的教学科研支撑体系和大批现代化仪器设备。科学馆(楼)、体育馆(场)、活动中心、游泳池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全校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开展中外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学校图书馆总藏书量618万册,是全国规模最大、学科覆盖最全的综合性大学图书馆之一。学校还拥有6家设备先进、水平一流的省级附属医院和1家出版社。

浙江大学重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现已与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加拿大等数十个国家的著名大学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与世界上许多大学和学术团体有学术往来。学校在选派师生赴国外学习和访问讲学的同时,每年也邀请数百名国外学者、专家来校讲学,成为我国对外科技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基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前进永不衰竭的动力。”经历百年发展历程的浙江大学,将坚持“求是、创新”校风,沿着“研究型、综合型、创新型”的方向,向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迈进,为人类文明和国际科技文化交流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I. 在线等答!关于报考浙大的一系列问题。比较多,不过答得详细会追加100分!

1你这个叫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不同)艺术类是进来后学艺术类的专业,艺术版特长生是高考权有加分,专业随便选。
2.我是3年前的艺术特长生,虽然最后高考够了浙大的线没用上加分。
3.这个加分多的时候能加100分。。还是蛮厉害的。
4.播音主持可以,体育舞蹈浙大目前暂时应该没有(至少是我不知道),但是有舞蹈。
5.浙大里面最好进的专业就是小语种。。这是大家都不爱学的专业。。。

有问题继续问我

J. 浙江大学的学术研究

浙江大学科研机构根据其批准设立的主体不同,分为三类,包括政府批准机构、学校自主批建机构和学校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共建机构。截至2012年4月16日,浙江大学正在运行的科研机构共307个。截至2015年6月,浙大设有16个直属研究院,2个直属研究中心,1个直属研究所,1个直属研究基础平台 。 国家重点实验室 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流体动力与机电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
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
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
水稻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
能源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工程实验室 生物饲料安全与污染防控国家工程实验室 国家专业实验室 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
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
生物传感器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
工业心理学国家专业实验室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电力电子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光学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电液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水煤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燃烧技术研究所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科研机构(联合研发中心)
浙江国际纳米技术研发中心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 生物医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濒危动植物保护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动物分子营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污染环境修复与生态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视觉感知教育部-微软重点实验室
高分子合成与功能构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软弱土与环境土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恶性肿瘤预警与干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生殖遗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膜与水处理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嵌入式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计算机辅助产品创新设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表面与结构改性无机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数字图书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高压过程装备与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其他中央部委实验室及研究中心 农业部核农学重点开放实验室
农业部动物营养与饲料(华东)重点开放实验室
农业部农业环境工程与智能化设备重点开放实验室
农业部园艺植物生长发育与品质调控重点开放实验室
农业部动物疫病病原学与免疫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
农业部面源污染控制重点开放实验室
农业部作物病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开放实验室
卫生部传染病重点实验室
卫生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研究重点实验室
卫生部医学神经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浙江呼吸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
智能科学与技术网上合作研究中心(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
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质基因保护中心(教育部、国家林业局)
教育部含油气盆地构造研究中心
磁约束核聚变教育部研究中心(联合)
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环保部) 自主设立基地 浙江大学研究所(155)、浙江大学交叉研究中心(16)

联合共建基地 与国外单位联合科研机构(40)、与国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科研机构 校设科研机构 类别名称主页研究中心数学科学研究中心 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研究所遗传学研究所 研究基础平台社会科学研究基础平台 研究院(理工农医类)生命科学研究院 可持续能源研究院 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 国际设计研究院 水环境研究院 转化医学研究院 求是高等研究院 研究院(人文类)文化遗产研究院 国际影视发展研究院研究院(社科类)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 金融研究院 国际创新研究院 全球浙商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院 研究院(异地类)台州研究院 2012年,浙江大学科研总经费达到30.78亿元(比上年增长9.3%),科研项目达到千万级以上的有107项,亿级项目10余个。
2012年浙江大学获批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94项,经费5.6亿元。承担国家“973计划”项目6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新增创新研究群体基金项目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
2012年,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经费达到2.06亿元。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基金6项、重点项目3项、基金项目27项,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项。
2012年,浙江大学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13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
根据ESI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1月1日,浙江大学十年累计引文居世界学术机构排名第195名,较去年同期上升了36位,进入世界前1%的学科达到14个,其中农业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工程、材料科学、药学与药理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世界前100名,农业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世界前50名。
根据中信所2012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浙江大学2011年SCI收录的Article、Review两类论文共计4215篇,比上年增长9.5%;EI收录论文3325篇,比上年增长0.1%;“表现不俗”论文数1449篇,比上年增长68.5%;入选最具国际影响的学术论文3篇。
SSCI收录论文245篇,比上年增长35%;A&HCI收录论文25篇,比上年增长39%。获得第六届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9项,其中一等奖一项。
获授权专利2244件,比上年增长17.2%,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515件,比上年增长22.8%。参与起草国家标准7项。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190件。 馆藏资源
截至2014年底,浙江大学图书馆实体馆藏总量已达574.3万册,包括线装古籍18万余册。“浙大文库”收集本校教职工和校友著作以及 浙大出版的期刊约1万余册。共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400余个,中外文电子图书170万余种,中外文电子期刊79480种 。
学术期刊
《浙江大学学报》由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A辑:应用物理与工程、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B辑: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信息与电子工程前沿(英文)、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医学版)组成。
《高等学校化学工程学报》:中文双月刊,1986年创刊。是中国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最重要的学术期刊之一,被美国《工程索引》(EI Compendex)、美国《化学文摘》(CA)、俄罗斯《文摘杂志》(AJ)、英国皇家化学会《化学工程文摘》、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引文索引》、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化学化工文摘》、《万方数据库》等检索机构收录。
《工程设计学报》:中文双月刊,1994年创刊。内容为工程设计领域及其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的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科研成果。是美国《剑桥科学文摘(工程技术)》(CSA(T))、波兰《哥白尼索引》(IC)、“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E)”等国内外多家数据库的来源期刊,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2008年版核心期刊 。 浙江大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截至2013年,学校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关系,通过这些校际关系,开展了各种各样的交流活动和合作项目,既有学生和教师的交流,又有联合举办的国际会议、联合开展的合作项目及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浙江大学每年都会有数百名海内外政要、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家来校交流访问、讲学及研究。德国总统罗曼·赫尔佐克 ,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英国剑桥大学著名学者斯蒂芬·威廉·霍金及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穆拉德,威廉·夏普,罗伯特·恩格尔,麦克德尔米德,Harold Kroto等众多诺贝尔奖得主都曾到访过浙江大学。仅2012年,浙大举办国际会议79个,聘请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532名,其中包括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聘请30位海外知名教授担任浙大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其中包括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并与15所世界著名大学新签或续签校际合作协议。
浙江大学每年也派出数百名教师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讲学、进修,合作研究或参加国际会议。2012年全校师生海外学习交流总数达到6328人次,其中,教职工赴海外学习交流总数达到2847人次;学生赴海外学习交流项目总数达到3481人次。
浙江大学通过进行国际及双边会议,使学校师生了解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和信息。浙江大学与日本及欧洲的大学之间的学生交流较频繁,既有学生的长期交流计划,又有短期的交换项目,如欧洲商务实习项目、香港实习项目、爱因斯特交流项目以及世界著名的melten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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