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谌洪果
㈠ 西北政法大学谌洪果老师带研究生吗
带。他是研究生导师。
㈡ 如何看待西北政法大学谌洪果辞职事件
从人格或性格和实践中的一些个别情况下,我很难接受他,当然,这是一个私人的问题,尽量不让它影响我的评价。谌洪果的课没上过几节,辞职对他本是好事,但对学校的孩子们在“正或负”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学生都持有这样的观点:只要中国政治或所谓的系统所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反对,不仅反对奴隶制,这是“观比较可怕,但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无意中促成了这一观点 。
希望可以帮到你。
㈢ 谌洪果的经历
在古镇中长大。后从大西南到大西北求学七载,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因生计而辗转北京深造。
200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师从于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
2012年11月22日,西北政法大学老师谌洪果在微博上抱怨,已连续两周成功举办的读书沙龙突然被校方叫停。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下午表示,此事要了解情况后答复。
2013年7月6日,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谌洪果应邀来青海作学术报告,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师生和省垣部分律师聆听了精彩的演讲,并与谌洪果进行热烈互动。
2013年12月7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谌洪果教授在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实验室做了关于司法改革的讲座。
2013年12月23日,西北政法大学谌洪果在其微博称,上午已向学校提交辞职申请。在一篇长达5000余字的“辞职公开声明”中,谌洪果表示,因为持续遭到打压,同时害怕被体制化而辞职。

㈣ 谌洪果的成就
多次为全校师生开设大型学术报告及学术沙龙,2007年度主要讲座为“从革命万岁到娱乐万岁:中国法制道路的一个奥秘”;
在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组织法学研习读书小组并进行专题讲座;
指导第四届“理律杯”全国法庭辩论赛,荣获最佳书状奖及法庭辩论三等奖;
《英美法概论》双语教学;
配合《法律与文学》、《比较法》等课程的课堂教学,以及为深入对西北政法大学教育发展的思考,特在网上开设了“法律与文学”、“西北政法大学”两个教学讨论区,这在该校教师中为首次,受到了学生的热烈欢迎,参与的人数越来越多,讨论的视野越来越广,学术的水准越来越具深度;
2007年度被聘为教育部课题“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指导教师。

㈤ 谌洪果的介绍
男,生于1974年5月,四川西昌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公民自治与合作计划发起人,也是法学界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因公开发表“决定不参评教授职称”观点,被众多法学“粉丝”和网民尊为“终身副教授”。12013年12月23日,向西北政法大学提出辞职并发布《辞职公开声明》,称怕被体制化。

㈥ 对话拒评教授谌洪果:我为何不玩职称游戏
主笔:周明杰素描:宋 溪 高校进入职称评审季,丑闻接二连三。 刚刚过去的周末,湖南曝出职称评委在宾馆“开房收钱”,后经查实通报被终止评审专家资格;上周,武汉大学(微博)也曾曝出疑似职称评审导致的教授打架事件;与此同时,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谌洪果公开在媒体上发文表态,详细阐述自己不参加教授评审的理由。 网名为“御史在途”的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微博上评论说,“这方面的问题非常严重,条件再好的教师,不随俗也可能被潜规则。” 高校职称评审究竟水有多深?在公开表态不参评教授背后,到底有怎样的背景和考量?新闻观点对话了身处焦点之中的谌洪果—— 不参与 “有不少优秀教师, 正以实际行动不参与这个游戏” 新闻观点:为什么会作这种公开表态呢? 谌洪果:对于不再参评教授一事,我其实在四年前就已经做出了深思熟虑的抉择。武汉大学出的这个事件,只不过为我公开表达自己的看法提供了一个契机。 我并不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所作所为,大都出于职业的本分。我2006年博士毕业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很快就评上了副教授,当时与我同一批进校的好几个学术上很有活力的年轻人,四五年之后都评上了教授。几年来,许多人在不同场合都在询问我怎么还不评教授,包括领导、朋友甚至我的学生,都对我极为关心,然而就我内心感受而言,我实在也被问烦了,所以就趁这个机会作个明确的表态吧。 新闻观点:您自认不是一个标新立异的人,但是您的做法并不常见,而且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您这种行为难道不够标新立异吗? 谌洪果:我不认为这是标新立异,就我所知,在法学圈,有不少非常优秀的大学老师早已做出了这种选择,他们以实际行动不参与这个游戏,甚至有人比我更潇洒,连讲师也不参评,只要能给学生授课就行。我最多说出了他们的想法而已。 产生这么大的反响,是我没有想到的。这两天我也在分析为什么会引起如此热烈的关注,我想大概有几个原因,一是社会公众对于当下许多教授的欺世盗名、名不副实颇有微词。在今天这个越来越开放和自由的时代,面对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人们发现许多所谓的教授专家发言违背常识、不讲逻辑、视野狭窄,让人大跌眼镜;二是中国高校建设表面轰轰烈烈,却始终难以产出一流学术成果,学术腐败问题被不断揭露,人们对此极为不满;三是大家对大学教育本身的失望。许多已经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大学教育的人,不幸地发现自己最为宝贵的四年青春年华,却在大学里虚度,没有遇到好老师,没有学到真本事。总之,我的这篇文章能够引发大学内外的共鸣,说明整个社会对于中国的大学教育和大学教师,还有很大的期待空间。 “我不愿被那些指标量化, 那导致太多的学术垃圾被炮制出来” 新闻观点:对于你的表态,除了广泛赞誉之外,也有不少不同意见,比如酸葡萄心理、哗众取宠、副教授不差钱、思想过激等等,你注意到了吗? 谌洪果:大部分评论我都浏览了,我是非常渴望能听到有见地的批判之声的,我期待这篇文章能够激发社会各界对中国的学术评审机制乃至整个高等教育体制进行更加长远深入的反思。借你的这个问题我澄清一下某些人的误解:我在那篇小文中并没有片面指责现有的评审体制,而是试图平和理性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我是主动不参评的,说不上什么酸葡萄心理。我也承认需要某种评价体系来客观认定大学教师的科研教学水准。核心期刊、国家课题、体制内奖项等形式化的评价标准,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在基本而独立的职业伦理和学术规范尚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完全抛开这些标准而进行纯粹专业化的实质性评判,可能带来更多的混乱和腐败。但就我个人而言,我不愿意被那些指标量化。而且实事求是地说,正是这些标准浪费了太多的资源和精力,催生了虚假浮华的学术风气,导致太多的学术垃圾被炮制出来。说到底,这些外在标准与学术水准并没有太大的关联,反而容易扼杀一个人的学术生命。 新闻观点:难道做学问和评教授中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吗? 谌洪果:的确,有不少人认为,如果有了足够的学术成果,那顺理成章再评个教授,岂不是两全其美,何必故作清高予以拒绝。我要坦率地说,这种看法多少有些一厢情愿,自欺欺人。在我看来,拒绝参与这种游戏,是一个弥足珍贵的个人姿态,是对个体自我的清醒定位。我从来不反对别人参评教授,也知道很多已经评上教授的人都有非常优秀的成果。但是,我所看到的更为普遍的情形是,一个心安理得于教授职称的人,由于自动与体制化的生活方式合作,独立的反思能力、学术的视野和洞察力、对时代问题的敏锐把握力等等,都会逐渐隔膜迟钝而不自知,比如就有刑法教授对于李庄案不了解、不关注,对该案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重大意义置若罔闻。这难道不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吗?作为知识分子,千万不要看轻了制度对人心解构和同化的可怕力量。 我仍然执着认为,学术独立是学者真正能够实现学术创新的关键前提。批判是知识分子的真正使命所在。这种批判之所以是有价值的,就是因为它是遵循了学术的传统和逻辑,独立于政治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从知识、思想和方法上在自身领域内作出积累和贡献,从而在针对具体时代问题的观察、思考和判断过程中,提出和解决了人类生存所遇到的一些普遍和基本的问题。我赞同美国法学家波斯纳的论断,在学术思想市场上,只有时间才是真正可靠的检验标准,其他所谓的名声或头衔,都是如浮云般的存在。 不迎合 一旦学者主动参与,就再也无法坚守某些学术的人格和底线? 新闻观点:也就是说,你之所以不参评教授,还是认为现行的评审机制不能让人满意? 谌洪果:是的。一方面,它是一种功利机制,视治学如生产,使年轻学者生存压力巨大,无法把才华和知识用在自身的学术兴趣和关怀上,另一方面,它是一种惰性机制,使那些在其中顺风顺水的学者安享于所取得的学术和社会地位,不再把心思用在科研和教学活动上。 刚好这两天微博曝光了湖南高校职称评委“开房收钱”一事,为我的不参评选择提供了又一个反证。这一事件虽然显得愚蠢而恶劣,但就我直接间接知道的情况,类似的做法在今天的高校职称评审中其实并不鲜见,而且有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在此我不想讨论这些违背纸上规定的情形。即使我们假定整个评审机制的运行是公正的,我认为它设定的许多指标也是专断的,指标之间的不合理权重也有必要调整。比如以核心期刊和课题级别预设学术能力的优秀与否,又比如教学实践和创新这一评职称标准实际上并不被重视。我要再次强调,指出这些问题,并不是说要对现有的职称评审机制取而代之,而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改革使评审机制回归到尊重学术发展规律,鼓励学术自由创新的轨道上来。我们可以更多地把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相结合,可以根据教学和科研的不同科学划分教授职称的类别;可以兼容并包,在传统评审机制外容纳更为专业性的评价。 我的另一个担忧在于,一旦学者主动参与到这种评价体系中来,他就再也无法坚守某些学术的人格和底线。事实上,在高校评上教授以后,往往意味着可以成为一个处级以上的干部,意味着在科研和课时量方面的压力都不可与副教授、讲师同日而语。由于已把事业的成功寄托于这种体制之内的标准,所以一个人便无从抗拒体制的各种诱惑,从而在无形中沦为体制的附庸。教授评上了,会忧虑该谋个怎样的官职;当上了教授,还想当硕士导师组组长,还想当博导,四级教授不够,还得争取三级教授、二级教授……这真是一个欲望的无底洞,别看许多教授曾信誓旦旦要坚守学者尊严,保持学术独立,但我看真正能抵挡住这些诱惑的教授,全国实在找不出几个。一旦你认同了这套体制化标准,自然就会越陷越深,最终把全部的心思和意念都搭在了里头。学术成为工具,体制的阻碍带来了视野的褊狭,哪里还有什么独立审视自己的机会,哪里还能奢望会有多少学术创造力呢? 不后悔 “在生存方面,不参评教授, 肯定会面临很大的压力” 新闻观点:不评教授,对你本人还是会有负面影响吧? 谌洪果:要看哪些方面的影响。对我的科研和写作而言,我认为不会有什么负面的影响,反而使我能放下世俗功利的包袱,追求更加纯粹的学术。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说到底还是一种独立的事业。我天资愚笨,学术能力有先天的不足,但幸运的是,我还算刻苦,爱写东西,也一直在教学相长,在学术上总是保持进步。 在生存方面,不参评教授,肯定会面临很大的压力。毫无疑问,评上教授后,会有更多的职位、更多的课题、更多的露脸和挣钱的机会,活得会比较滋润。由于我整日专心教学科研,没有时间去从事兼职活动,所以收入就更显得可怜。说实话,我现在每个月的收入也就是三四千元。我在此也呼吁社会多多关注高校那些拥有高学历的年轻底层教师的待遇,他们压力大、收入低,人微言轻,却奋战在教学科研第一线。不过,就一般的生活而言,我觉得自己每天有回锅肉吃,睡得香,活得充实,有学生和朋友交流,就挺好,我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状态。简简单单,幸福快乐就行。就看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新闻观点:如果说,不评教授对你生活的影响你选择可以承受,对你学术上的影响你可以忽略,那对你扩大自己声望方面的影响呢,你考虑过吗? 谌洪果:只要我还能自由地读东西,写东西,还能继续上课,我就不在乎其他的考虑。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如果真有见识和行动力,不必担心没有声望和影响力。在今天这个信息交流越来越畅通,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越来越多元的时代,一个人的声望要靠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来支撑。那些虚假的、浮华的、被神化的影响,早晚都会露出可怜的老底的。 当然,作为一名教师,我更关心我对学生的影响。评不上教授,可能会影响选修我的课程的学生数量,因为许多学生是冲着教授的头衔去选课程的。我也呼吁学生在选课时要更看重课堂给你提供的视野、思考和交流,而不仅仅是名气、实用和学分。好在如今大学生之间对老师上课的好差,还是有超越于这些外在因素的口碑评价的。我在西北政法大学主要上《法律与文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三门选修课,尽管最近两年,由于受到司法考试的冲击,选修我的课程的学生有所减少,但我的课还是很受学生欢迎的。我上课很注重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思考,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在教学上,我问心无愧。 我不是道德的勇士,我就是一个希望能独立呼吸点新鲜空气的普通公民和普通教师。一个健全的社会,不是靠单一的模式塑造出来的,而要靠认真对待每个个体的尊严和权利,靠创造某种每个人都能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来达成。说了那么多,我最想说的话就是:就让我们以实际的行动来共同培育一种“以自由唤醒自由”的土壤,这是每个人的幸福和整个国家的福祉所在。分享到: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㈦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的教师荣誉
杨永华教授荣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2012)
贾宇教授被遴选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11)
贾宇教授、汪世荣教授被评选为第三届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中国校友会网大学研究团队,2011)
贾宇、闫晓君、王政勋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第六届全国十大中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王健
陕西省教学名师4人:贾宇汪世荣李其瑞王政勋
陕西省师德标兵:李其瑞
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王政勋、杨旺年、闫晓君
校级师德标兵:魏虹、宋志军、宋海彬
“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7人):汪世荣、王健、闫晓君、冯卫国、王政勋、舒洪水、杨建军
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王政勋、朱继萍、杨建军、陈京春、谌洪果、邱昭继

㈧ 谌洪果的个人作品
《司法审查与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版;
《哈特的一生:噩梦与美梦》,法律出版社2006年8月版;
罗伯托·曼加贝拉·昂格尔:《觉醒的自我:解放的实用主义》(The Self Awakened: Pragmatism Unbound),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003、2005年版,担任第1、2、3辑编辑,共撰有6万字;
《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参编,共撰写6万字;
《法理学》(新世纪法学基本课程教材系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哈特的法律实证主义:一种思想关系的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学术随笔《法律人的自我救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1年版 1、“法律能做什么:有关婚姻与性的法理思考”,《法律科学》1999年第4期;
2、“法律信仰的理性之光——托克维尔法律信仰观介评”,《法制现代化研究》(第7卷),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法律思维:一种思维方式上的检讨”,《法律科学》2003年第2期;
4、“法庭调查一周志”,《法律与生活》2003年第8期;
5、“边沁的法律语言观及其对立法科学化的追求”,《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2003年第2辑;
6、“槛内槛外的叙说——冯象《政法笔记》读后”,《法律书评》2005年第3辑,第16页;
7、“我是谁?——《法学方法论》第2章读后”,《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2005年第3辑,第281页;
8、“‘爱这个世界’:哈特和法律实证主义的关怀”,《博览群书》2006年第1期,第58页;
9、“缩短人大会期?”,《民主与科学》2005年第2期,第29页;
10、“充满爱恋、挣扎和希望的这方热土——以吴经熊《超越东西方》为个案看中国宪政的历程”,2004年度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论文,获优秀论文二等奖,收入年会论文集《20 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19页;
11、“向死而生——评电影《死囚168小时》”,《方圆法治》2006年第8期;
12、“法律实证主义的功利主义自由观:从边沁到哈特”,《法律科学》2006年第4期;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6期;
13、“被悬置的审判——评电影《纽伦堡审判》”,《清华法治论衡》2006年版;
14、“通过语言体察法律现象:哈特和日常语言分析哲学”,《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5期;
15、“厌选与民主:我国公民选举冷淡原因透析”,《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16、“让法律来弥合创伤——评影片《克莱默夫妇》”,《人民法院报》(天平周刊)2006年4月6日;
17、“排出合理怀疑”,《人民法院报》(天平周刊)2006年4月27日;
18、“陪审团醒了——评电影《十二怒汉》”,《法制早报》2006年3月27日,本文被《律师文摘》2006年第三期转载;
19、“法律,另一种父亲形象:致电影《因父之名》”,《法制早报》2006年4月3日;
20、“从命令论到规则论:奥斯丁与哈特”,《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第10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1、“西北政法大学代表队参加第四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的总结报告”,《政法教育研究》2007年第1期。
22、“文明秩序下的法治森林”,《西北法律评论》2007年第2辑;
23、“常识视野中的法律因果观”,载于邓正来主编:《当代西方法律与哲学年刊》,第2辑;
24、《分分合合的法官制改革》,载于《中国改革》2007年第11期,核心期刊;
25、《天人交战的审判:哈特与富勒之争再解读》,载于《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2007年第4辑;
26、《法治与传统的冲突与融合》(就“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项目”接受的访谈),载于《中国审判》2007年第6期;
27、《“枫桥经验”与中国特色的法治生成模式》,载于《法律科学》2009年第1期。

㈨ 西北政法大学是怎样的一所大学
我就是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下面依次谈谈你所关心的问题。
师资:我专们学校有很多优属秀的老师,以法学专业老师的水平最高,有人可能说没有多少著名教授,但是有名不代表好,很多默默耕耘的老师能真正教授给你知识。
校园环境:学校的硬件环境还可以,我是南校区的,所以只谈南区。南校区远离城区,安静从容,绿化工作做得非常好,教学楼和图书馆使用起来都比较满意,缺点是信息化进程缓慢,尚未实现一卡通。
学风:在自习室你会发现有很多努力学习的同学,所以只要你上进,是绝对不用担心学风问题的。
宿舍环境:南校区的宿舍是六人间,下桌上床式,有独立的可洗澡的卫生间,白天12小时供热水,冬天供暖很好。
学生素质:大学里从来不缺乏英才俊杰,但也有狗囊饭袋之类,总体来说,我们学校的学生还是不错的,虽然不可避免会有不成器者,但是优秀者非常非常优秀。
就业:就业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学校肯定不会包你的分配,那是明日黄花类的事情了。如果楼主只想就业,我可以实话告诉你一般职业技术学校的就业率都是真实的百分之百。我个人建议,上大学先专心学习,不要心有旁骛,请相信水到渠成,当然你也可以去听那些人的话,早早地急功近利,做个现实主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