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
㈠ APP不得向用户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
APP不得向用户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
APP不得向用户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8月1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与此前的草案二审稿相比,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对应用程序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作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出特别保护等。
APP不得向用户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1
限制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注册会员却被要求填写生日、籍贯、学历等与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近年来,过度收集用户信息问题频频引发质疑。
草案三审稿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
针对个人信息泄露的隐患,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网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表示,从技术角度看,非法收集个人信息容易被识别,非法使用个人信息可能更难被察觉。
“百姓日常生活与网络平台紧密相连,向平台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日益普遍。这些个人信息如果被过度收集,或者存储、使用不善,将会侵害用户权益。因此,下一步的立法重点应围绕加强对个人信息使用的监管作出完善。”何延哲说。
不得向用户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
搜索过一个商品,接着就会收到很多类似广告的推送……近年来,一些平台利用大数据进行用户画像推送个性化广告,困扰公众日常生活。
草案三审稿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自动化决策应当遵守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则,包括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目的明确和最小化处理原则以及公开透明原则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自动化决策,应当在充分告知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草案三审稿还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对应用程序等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测评、公布测评结果,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
网络暴力、网络欺诈……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侵害青少年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的问题屡有发生。草案三审稿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此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说,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将这部分群体的个人信息单列为敏感个人信息进行更高等级的保护完全必要。
此外,一些平台的主要用户就是低龄未成年人,有的平台设置了令人眼花缭乱的消费陷阱,让涉世未深的青少年频频“中招”。
左晓栋认为,草案三审稿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制定专门的处理规则,其本质是限制某些平台利用未成年人非法牟利,要求相关平台切实履行相应社会责任。“现在有的平台已经禁止未成年用户充值或‘打赏’,这就是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一种体现。”
明确逝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一个人去世后,其他人有权利处置其生前使用的网络账号吗?近年来,关于这类问题的纠纷逐渐增多。
草案三审稿明确,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认为,该条款首先意味着近亲属行使死者个人信息的权利不是随意的,同样要遵守合法、正当的原则;其次,条款体现了对死者生前意愿的尊重,鼓励自然人生前认真安排自己的个人信息。
“修改后的条款一方面支持近亲属维权,另一方面也防止该权利被滥用,尤其是因家庭内部出现矛盾而导致违背死者生前意愿的情况发生。”王新锐说。
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当前,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维权渠道窄、成本高、处罚侵权力度不够等问题,制约着用户的维权意愿。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有关部门查处案件的协调配合。
草案三审稿明确,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发现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等职务。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认为,草案三审稿要求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这将让相关机制能够良性运转;同时,明确在涉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中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将相关人员的职业生涯与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绑定”,这将让相关人员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更加谨慎。
APP不得向用户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2
近年来,手机APP侵犯用户数据安全等相关问题越发受关注。工信部一直在审查市面上的各种APP,对于所有违规应用进行下架或整改处罚。但类似应用依旧层出不穷,用户的隐私安全随时可能被窃取并利用。
7月6日,深圳颁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整治和限制目前手机APP普遍存在的各种恶性。《条例》坚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将对APP“不全面授权不给用”、“大数据杀熟”、“随意收集个人信息”、“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等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违反者将处以重罚。《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
消息传出后即迅速登上新浪热搜榜,有网友表示,建议全国推广!
首次为数据确权
禁止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
7月5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规解读会,对该条例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目前我国互联网用户量已达9亿,应用程序数量数百万个。长期以来,一些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令人深恶痛绝。
针对这一问题,《条例》确立以“告知-同意”为前提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当前,一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通过“一揽子协议”将收集个人数据与其功能或服务进行捆绑,用户不同意全面授权,就无法使用该APP。不少用户往往被迫接受“一揽子协议”,这严重损害了用户作为个人数据主体的决定权。
为此,《条例》专门规定,数据处理者不得以自然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为由,拒绝向其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服务。但是,该个人数据为提供相关核心功能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根据《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据处理者应当及时删除个人数据:
(一)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约定的存储期限届满;
(二)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处理个人数据对于处理目的已经不再必要;
(三)自然人撤回同意且要求删除个人数据;
(四)数据处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处理数据,自然人要求删除;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户有权拒绝被画像和被推荐
不得向未满14岁用户提供个性化推荐
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网上买过一个东西,就频频被推相关产品的广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户画像和个性化推荐的应用,为人们提供了更加精准、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应该给予规范。
《条例》规定,数据处理者基于提升产品或者服务质量的目的,对自然人进行用户画像的,应当向其明示用户画像的具体用途和主要规则。自然人有权拒绝对其进行的用户画像或者基本用户画像推荐个性化产品或者服务,数据处理者应当以易获取的方式向其提供拒绝的有效途径。
《条例》将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视作敏感个人数据,首次在国内立法中明确,除为了维护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且征得其监护人明示同意外,不得向其进行个性化推荐。
公共数据应最大限度免费开放
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五千万元
政府各部门掌握的公共数据资源中蕴藏着巨量的经济信息,通过增值开发不仅可以给市民带来便利,也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条例》设计了公共数据治理的顶层框架,要求政府建立城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统一、集约管理。明确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建立以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为基础的公共数据共享需求对接机制。
《条例》明确将提供教育、卫生、社会福利、供水、供电、供水、环保、公交等公共服务的组织纳入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范围,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处理的数据均属公共数据。公共数据应当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开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在加强个人数据保护的基础上,《条例》探索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在填补目前数据交易相关法律规范的空白的同时,在国内立法中首次确立数据公平竞争有关制度,针对数据要素市场“搭便车”“不劳而获”“大数据杀熟”等竞争乱象作出专门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市场主体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其他市场主体数据,不得非法收集其他市场主体数据提供替代性产品或者服务,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千万元。
㈡ 清华大学教授的工资很高吗一个月大概能拿多少工资
清华大学教授,代表了国内最权威的学术,是国家的学术瑰宝。那么,清华大学教授工资是不是出奇的高?但是,事实上,清华大学教授的工资却并不像他的学术权威和个人权威那么高,他们的工资并不比其他大学教授的工资高。
一、教授工资是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大学教授的工资是由国家基本工资、讲课的课时费、学校奖金福利三部分组成。大学教授分成一级教授、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四级教授四个档次。
基本工资方面:同其他大学教授或者是国家公职人员一样,教授的基本工资跟本人的级别和工龄有直接的关系级别越高,工资越高;工龄越高,工资越高。其他大学教授也是如此,只是北京的工资水平要高,清华大学教授的总体工资要高于其他省市的教授工资
学校奖金福利:奖金福利跟学校有很大的关系。同一学校,奖金和福利待遇一样。主要的奖励有十三个月工资、带薪休假、寒暑假、五险一金、职业年金等,有的也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和购车补贴等福利,但是,这些都是统一的,不会因为级别而有所不同。
讲课课时费方面:课时费与教授的级别有直接关系。教授级别越高,学校的课时费就会越高。这个不难理解,课时费是教授上课的报酬,教授级别高,代表学术水平也高,他的讲课含金量也越高。这其实是实力越强,报酬越高的体现。清华大学的教授,根据个人级别不同,课时费也是不一样的。
总体来看,清华大学教授的工资并不是与众不同的。在同等条件下, 清华大学和其他大学教授的工资相差无几。
具体而言,清华大学教授的工资在北京属于是中等收入水平,并不值得人羡慕
二、清华大学教授收入并不低。
清华大学作为国内最好的大学,清华大学教授也是国内甚至是世界上最权威的专家学者。在工资之外,他们还有一些其他的收入。
首先,清华大学教授科研成果多。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Cuaa.Net)最新发布校友会2019中国大学技术转让收入排名100强,清华大学技术转让收入最多,高达14.17亿,雄居校友会2019中国大学技术转让收入排名首位。清华大学教授也成为最会赚钱的教授。因此,清华大学教授学术水平高,他们的科研成果转化收入也是很高的。
其次,清华大学教授讲座收入高。清华大学教授作为国内最权威学者,深受国内其他高校、企业的追捧。清华大学教授也经常被邀请举办各种讲座讲课,而且他们的劳务费是非常高的。对他们而言,这也是一笔不菲的工资外收入。
最后,清华大学教授著作版权费用高。清华大学教授学术研究多,学术成果多。他们将他们的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形成专门的书籍。书籍的销售费用和版权费用,也是非常高的收入。
总体而言,清华大学教授的工资外收入是非常高。这是与他们的学术成就和个人威望呈正相关的。
三、清华大学教授,最令人关注的不是工资,而是学术成就。
清华大学教授是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我们的智库,更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的珍宝。
清华大学教授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学术成就。他们的研究成果,代表了国内最先进的学术成果,更是引领着国家的未来和发展。有他们,我们国家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民族振兴的路上,依靠他们。
我们对清华大学教授的最大关注点,应该是他们的科研成果和学术研究,而不是他们的工资这些小事。更何况,他们的工资和收入都是他们自己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学术争取的,无可厚非。而他们的学术成绩,才应该是国人关心和关注的。
㈢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㈣ 和张明楷同乡的法学家有哪些
曾昭琼先生的得意弟子: 张明楷,清华大学教授,司法考试命题人之一,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陈光中,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在原中山大学学习时,师从曾昭琼教授
㈤ 中国著名的刑法学教授有哪些
摘要 张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攻读本校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员,1996年任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调入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多次获得各种社会奖励,多次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其科研成果也曾获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等。
㈥ 清华大学的刑法学怎样
很负责的跟你说,拥有张明楷、周光权、黎宏、劳动燕的清华刑法学团队,当仁不让全国第一。
㈦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金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栏目特约合作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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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因为法律规定了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企业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也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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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劳动仲裁在线咨询免费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在线咨询免费,在线劳动仲裁咨询可以打1233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㈨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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