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副教授
Ⅰ 齐爱民的个人简历
1970年1月出生于河北晋州。199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93年-回1996年在武汉大学管理学答院工作;199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2年-2005年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工作,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博士后出站。2002年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晋升为教授,2006年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Ⅱ 朱冰的介绍
朱冰,女,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同济大学教务委员会委员。2012年-2013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2014年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研究领域财产法,重点关注土地与房产、建筑与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的立法和实践问题。

Ⅲ 刘武元是谁呢
1.刘武元教授 简历: 男,1967年出生于湖南衡阳,1986年毕业于衡阳师范学院,1994年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97年毕业,此后留校任教。现为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商法、合同法、房地产法。 科研: 著: 《房地产交易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 发表论文: 《论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性质》,西南民族学院学报。 《违法建筑在私法上的地位》,现代法学。 《〈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论基础及其交易安全保护设计》,现代法学。 《权属登记与房地产买卖合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房地产交易中的自治与国家强制》,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参编教材: 《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 《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 《房地产法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 《商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出版。 2.历史人物刘元武 刘武元(?—1654)字镇藩,汉军镶红旗人,初籍辽东。清初将领。仕明官游击,佐祖大寿守大凌河,天聪五年,从大寿出降。崇德六年,授刑部参政。 顺治元年,改授甲喇额真,予世职三等甲喇章京。二年,授天津兵备道。三年,擢南赣巡抚。四年,遣副将刘伯禄、徐启仁等剿捕瑞金、石城,兴国、龙安,宁都、上犹诸州县土寇,克鱼骨、莲花、丁田、钩刀嘴诸寨,斩其渠叶南枝、刘志谕、刘飞等。五年正月,金声桓、王得仁以南昌叛,江西诸郡县皆附,外连闽、粤,赣州介其间。武元召诸将歃血誓,得仁以二十万人来攻,启仁出降,围合。武元城守三月,粮尽,斥家财佐军,励士卒奋战,遂破得仁兵。得仁退屯东山,引武元空城出战,将设伏邀击。武元知其谋,天未明,兵数百持炬为前驱,得仁兵望见,伏尽出,力战,得仁中创遁。声桓闻我师至九江,谋退保南昌,武元出奇兵袭其后,败之太湖港,斩获无算。十月,叛将李成栋复来攻,众号百万。武元先出兵数百挠之,夜缒城出死士劫破十馀垒,遂令诸将分兵东、西、南三门出战,大破之,成栋以数骑走。叙功,加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赐紫貂冠服、甲胄、佩刀、鞍马。六年,征南大将军谭泰既克南昌,遣梅勒额真觉善等与武元会师,克信丰,成栋宵遁,堕水死。武元分遣副将先启玉、参将鲍虎、游击左云龙等捕成栋馀党,定瑞金、雩都、崇义诸县。进攻梅岭,破木城五,获成栋将刘治国。七年,平南王尚可喜徇广东,师自南安入,武元遣副将栗养志以兵从,克南雄、韶州二府。又遣副将高进库,游击杨继、洪起元等剿宁都土寇彭顺庆,副将杨遇明、刘伯禄、贾熊、董大用等剿大庾土寇罗荣。顺庆应声桓为乱,自号军门,窥伺郡邑;荣自明季倡乱楚、粤间,自号五军都督,聚众数万,阻山结寨二十馀,四出劫掠:至是皆就戮。叙功,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遇恩诏,进世职一等阿达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十年,引疾还京。十一年,卒,赠少保,谥明靖。 瀇,武元长子,袭职。疏请追叙武元赣州全城功,进二等阿思哈尼哈番。官至副都统。浩,武元次子。康熙间,官广西浔州知府。孙延龄叛,城陷被戕,并及其子中枢、中梁、中柱、中楫。事闻,赠太仆卿。
Ⅳ 陈玉玲的介绍
陈玉玲 法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在攻读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自1988年9月起在大学承担法学本科专业课程至今,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和国际经济法,曾获得东南大学教学授课竞赛二等奖,常州市政府奖教金。1999年6月起作兼职律师,现为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Ⅳ 张素华的介绍
张素华,女,1976年生。2004年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法学评论》民商法编辑;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秘书。代表性著作有《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网络金融法原理与国际规则》(第三作者),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中国物权法100问》,人民法学院出版社,2007。《请求权与债权的关系及请求权体系的重构——以债法总则的存废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获得武汉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和首届马克昌优秀教师奖。

Ⅵ 熊伟的个人简介
熊伟,来男,1971年2月出生,湖南汨罗源人。
教育经历:1988年考入云南大学政治系,主修哲学,辅修法学,获哲学与法学双学位。之后,留云南大学工作。1994年考入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1997年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7年晋升教授,2008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在职期间:1997年7月开始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任教,历任助教、讲师。
2002年10月被聘为副教授,
2007年11月起被聘为教授。
2003年4月起任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2002年11月至2005年1月,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
2007年4月至6月,在台湾大学法学院做访问教授。
兼任职务: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Ⅶ 李新天的介绍
李新天,男,1965年6月出生。1989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1989年7月至1992年9月在武汉大学纪委工作,1992年9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5年9月至1997年6月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学位班学习,1997年9月至2002年6月在职攻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2000年6月评为副教授,2005年10月评为教授,2006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方向),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武汉大学工会兼职副主席,武汉大学第六届、第七届教代会教师代表。1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武大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现为教研室副主任。

Ⅷ 张纯的人物简介
张纯,法学博士,副教授,1963年6月生,湖北武汉市人。九三学社成员。1982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1986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法(经济法)硕士学位。1989年毕业,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通过司法部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获律师资格,并于湖南省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2002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200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近三十篇。个人独立主持各类课题四项 。
1989年硕士毕业后,分配至湖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从事法律顾问工作,1993年调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院校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工作。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同年选任为经济法硕士生导师。2000年湖南财经学院与湖南大学合并后,于湖南大学法学院继续从事教学工作。

Ⅸ 蒋超的介绍
1992-1994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1994-1995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民商法专业的研究生课程,曾经兼任校党委宣传部理论干事、系团总支第一任书记、甘孜州作家协会理事、武汉大学进修教师管理委员会主任。1995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现兼任四川省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会理事,四川省青年德育工作者协会理事,四川省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员,中国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康定师专学术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甘孜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主要从事民商法、教育法和民族法的研究。

Ⅹ 宁立志的人物简介
宁立志,男,1964年11月生,湖北麻城人,法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年入武汉大学法律系学习,1988年获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期间在职攻读民商法博士研究生,2005年获博士学位,2007年获博士生导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