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院伍教授
1. 西北政法大学的学校领导
侯欣一: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天津市委副主委,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孙宪忠: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社科院民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新中国首届民法学博士
肖国兴:原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能源法起草者
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法理学学者
周作斌:西安财经学院副院长
王允武:西南民族学院院长
施天涛: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陈忠槐:原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小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行政法学者
牛建华: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
关保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行政法专家
刘作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研究室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小龙:原西安体育学院党委书记,陕西省教工委常务副书记
谢 晖: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
肖周录:西北工业大学法学系主任
雷兴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杨宗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院长
田龙海:西安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军事法学研究所所长,军事法学科带头人,曾任解放军某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某军事法院院长
刘丹冰: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
曾 加: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保民: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陈金钊: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曾月英: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石东坡: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法学院副院长
白呈明:西安财经学院文法学院副院长,法学专业学科带头人
董和平: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
张汉良: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西安武警工程学院法律研究室主任
喻 中: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学者 鲁智勇:中拍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传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
孙衍超:宁夏宝塔石化集团管理委员会主任、总裁,银川大学董事长兼校长,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委员
刘家新:澳柯玛集团空调器事业部总经理,曾获得“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
郭小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法务部部长、首席律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专家组成员,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副会长
张 军:陕西省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田文昌:中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设立了田文昌奖学金
崔峰:一级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珠海市人大代表、珠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王建平:一级律师、山东省十佳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朱占平: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会员
尚伦生: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誉为“甘肃刑辩第一人” 蔺安稳:中国新闻社副社长兼副总编辑、高级编辑,曾荣获“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白 冰:英皇签约艺人、演员
张 婷:江苏卫视2007年度绝对唱响全国女生12强选手
刘汝君:天津电视台《案与法》栏目主持人
江 雪:《华商报》首席记者
郭 敏:《云南信息报》首席记者
杨海鹏:上海《财经》杂志高级记者

2. 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的学院师资
杨建学,男,云南陆良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82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应用法学院院长、西南政法大学比较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
张光君,男,四川开江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应用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西南政法大学比较环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政法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刑事司法与刑事执行研究中心副主任。
彭继红,女,四川成都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79级,应用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张平,男,重庆巫溪人,无党派,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83级,应用法学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实务教学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钟枢,男,四川叙永人,致公党主委,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83级,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协常委,教授,硕士生导师。
薛佐文,女,重庆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79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邓为,男,四川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85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伍鉴萍,女,重庆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79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程继革,男,重庆人,致公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84级,讲师。
胡绵娓,女,云南东川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副教授。
吕品田,女,北京人,中共党员,重庆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外事处对外汉语教师,助理研究员。
刘小红,女,四川内江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读博士,讲师。
陈亮,男,四川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比较环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重庆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周愉,女,四川遂宁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83级,讲师。
何金辉,男,江西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讲师。
房国宾,男,河南平舆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执行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徐新跃,男,江西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80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吴志伟,男,黑龙江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院长助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实务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讲师。
范水兰,女,福建顺昌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
冯子轩,女,四川巴中人,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
郝艳兵,男,河南人,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在德国曼海姆大学访学。
康良辉,男,云南人,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讲师。
陈英,女,四川南充人,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
任世丹,女,湖北武汉人,武汉大学环境法学博士。
车亮亮,男,甘肃天水人,民进会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
廖建凯,男,湖南醴陵人,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环境法学博士,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在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所做研究人员。
铁燕,女,四川自贡人,无党派,武汉大学环境法学博士,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日本东京经济大学做访问学者,讲师。
赵天宝,男,河南焦作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博士,副教授。
石雷,男,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助理研究员。
孟庆涛,男,辽宁建平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博士,讲师。
田毅平,女,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博士,讲师。
郭平宜,男,四川资中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副教授。
皮锡军,男,重庆垫江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副教授。
刘渝峡,女,重庆渝中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讲师。
康晓虹,女,重庆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讲师。
曾兴华,男,四川南充人,民主促进会,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实务教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王筝,女,湖南人,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院长助理,讲师。
张逸,男,重庆江津人,四川大学软件工程硕士,讲师,目前担任全校的计算机教学任务。
郑军,女,回族,江苏南京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硕士,讲师。
胡曙东,男,重庆大足人,民主促进会,国际法学硕士,讲师。
邓蔚,女,四川仪陇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87级,副教授。
罗蓉,女,羌族,四川北川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79级,讲师。
王利,女,重庆江津人,民进党员,重庆大学工程硕士,应用法学院从事法律文秘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及相应的教学工作,高级实验师。
杨昆平,男,山东人,中共党员,西南师范大学外语系毕业,应用法学院教学秘书。
王雯静,女,四川峨眉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应用法学院办公室主任,讲师。
张玲,女,重庆潼南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政法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讲师。
陈健,男,重庆沙坪坝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政法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讲师。
黄薇,女,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助理研究员。
喻小利,女,重庆北碚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助理研究员。
黄亚菲,女,重庆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硕士,助理研究员。
谭瑞和,男,重庆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硕士,应用法学院党总支专职党务人事秘书,助理研究员。
周晓,女,重庆人,中共党员,三级警司警衔,刑事执行专业专职辅导员。
张艳娣,女,河南邓州人,中共党员,西南大学教育学院课程与教学论硕士,专职辅导员。
周昳澜,女,江西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专职辅导员。
孙莹,女,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专职教师并兼任学院团委书记。
冯成辰,女,重庆铜梁人,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专职辅导员。

3. 四川大学周伟教授
周伟教授:
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兼任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美国政治学会会员,美国国际法学会会员。
研究方向:公民基本权利,反歧视法,比较行政法。
一、 个人简介
1988年7月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7月于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德国MAX-PLANCK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美国天普(Temple)大学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曾代理身高歧视、乙肝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生命歧视等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宪法平与反歧视案件
二、学术成果
近5年承担的科研项目:
1.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禁止歧视与少数人暨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负责人;
2. 2008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中国反歧视法理论研究》,负责人;
3. 2007年,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平等就业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负责人;
4. 200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反歧视法律制度研究》,负责人;
5. 2006年,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中国就业歧视法律制度研究》,负责人;
6. 2005年,美国福特基金,《中国宪法基本权利与违宪审查实证案例研究》,负责人;
7. 2004年,教育部2004年重大课题《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宪政》子课题“宪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研人员;
8. 2004年,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中国西部劳动就业反歧视法律制度研究》,负责人;
9. 2003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完善公民权利法律救济机制理论与实务研究》,负责人。
10. 2002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体制创新研究》,负责人。
11. 199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体制改革过程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制发展保障制度研究》,主研人员。
近5年主要学术成果:
著作:
1.《反歧视法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
2.《宪法解释的方法与案例研究:法律询问答复的视角》,法律出版社,2007年9月版;
3.《宪法基本权利?理论?规范?应用》,法律出版社2006年9月版;
4.《德国行政法》,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
5.《中国劳动就业歧视:法律与现实》(合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
6.《各国立法机关委员会制度比较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7.《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8.《宪法学》(教育部十五规划教材)(合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
9.《宪法学》(教材)(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版。
论文:
1 .《第一至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期与会议议程研究》《清华法律评论》2008第5期
2.《宪政:理念与实践》《法学》2008年第4期
3.《城镇就业中的身长歧视研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4.《中国城镇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研究》《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4期
5.《城镇就业中的长相歧视研究》《政法论丛》,2008年第2期6
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的进程与展望》,《河北法学》,2007年第12期;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歧视法学术建议稿》,《河北法学》2007年第6期;
8.《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歧视法学术建议稿> 的说明》,《河北法学》2007年第6期;
9.《我国就业中年龄歧视的实证研究》,《政法论丛》,2007年第3期;
10.《中国地方外地劳动力就业立法例合法性研究》,《四川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11.《高校毕业生就业立法歧视研究》,《河北法学》2006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6年第10期全文转载;
12.《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的保护问题》,《法学》2006年第6期;
13.《论禁止歧视》,《现代法学》2006年第5期;
14.《婚姻与国家:婚姻自由之宪法之维》,《河北法学》2006年第12期;
15.《宪法解释中学说解释、历史解释和先例解释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第2005年3期
16.《我国立法中专门委员会审查法案的主要问题》,《学海》2005年第3期;
17.《活的宪法解释——以宪法解释明确宪法及其与法律的界限之实证问题研究》,《黄海学术论坛》2005年第5辑,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4月版;13、《1982年宪法以前的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案例之启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1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与行政法》2004年第5期全文转载;
18.《论立法上的平等》,《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2期;
19.《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20.《我国宪法解释的特征与意义》,政治与法律2004年第3期;
21.《宪法解释的方法体系》,《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第5期;
22.《宪法解释机关比较研究》,《四川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23.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立法程序之改革》,《法律科学》2004年第5期
24.《改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法律草案为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审议的立法程序》,《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
25.《中国公共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前瞻》,《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4期 ;
26.《中国宪法诉讼的现状、理论与前瞻》(德文),《德中法律评论》,2003年第1期;
27.《法律询问答复法律效力实证研究》,《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6月;
28.《活的宪法解释案例补充宪法规定研究》,《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第1期;
29.《立法机关委员会管辖比较》,《人大研究》2003年第4期。
近5年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
1 .2007年4月19日,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发表中国反歧视立法机制最新发展的演讲(China Anti-discrimination Legislative and Cases Recently Development);
2. 2006年12月13日-14日,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 “反就业歧视”律师培训及国际研讨会,发表题为“中国就业歧视案件诉讼实践”的演讲;
3 .2006年.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国西部高校教师人权法教学研讨会,发表题为:“中国禁止歧视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演讲;
4 .2006年8月19日-20日,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必要性和理论框架:中国项目成果发布会及研讨会,发表题为“西部就业歧视研究看中国建立就业歧视法律制度”的演讲;
5 .2006年7月15日-21日,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 艾滋病毒/艾滋病法律防护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发表题为“疾病、反歧视与宪法平等权——以乙肝歧视案为例”的演讲;
6 .2006年6月9日-11日,瑞典人道主义研究所、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平等权与公益诉讼研讨会,发表题为“中国有关平等权的公益诉讼”的演讲;
7. 2006年,美国福特基金会、四川省司法厅:宪法平等与就业歧视公益诉讼法律技术与方法研讨会,发表题为“就业平等与反歧视公益诉讼的法律策略与方法”的演讲;
8 .2005年,韩国光州亚洲人权论坛,发表题为“中国环境法律与环境权”的演讲;
9 .2005年,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发表题为“中国劳动就业反歧视法律案件的发展”的演讲;
10. 2005年,芬兰Turkey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发表题为“中国宪法平等权的法律诉讼”的演讲;
11. 2005年,美国律师协会,发表题为:“妇女权利与公益诉讼”的演讲;
12. 2005年.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国西部高校教师人权法教学研讨会,发表题为:“中国禁止歧视的公益诉讼”的演讲;
13 .2004年,北京中欧人权两公约第六次网络研讨会(EU –China Human Rights Network Seminar ),发表题为 “工作权及其实现”的演讲;
14. 2004年,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作题为“中国宪法平等权诉讼的最新发展” 的演讲;
15. 2004年,北京挪威奥斯陆大学中国合作项目讨论班做题为“以案说法——运用中国法律中的平等权条款对抗就业歧视问题” (Using the Chinese Equality Clause to Fight Against Employment Discrimination - Discussion On Recent Cases.)的演讲;
16. 2003年,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做题为“中国宪法发展与制度发展的多元方法”(Differing Approaches to Constitutional and 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China)的演讲;
17. 2003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亚州法论坛,做题为《中国宪法诉讼》(Constitutional litigation in China)的演讲;
18 .2003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所,做题为《中国宪法诉讼近况》(Recent development of China constitutional litigation)的演讲
三、成果获奖情况
省部级奖:
《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问题研究》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 三等奖 第一名 1999年
《有关中国法院适用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研究》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二等奖 2003年
《宪法基本权利司法救济研究》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 三等奖2005年
《各国立法机关委员会制度比较研究》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6年
《各国立法机关委员会制度比较研究》四川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奖二等奖2007年
《论恩格斯晚年关于法的功能的理论》云南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1991年
《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中共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005年
四、学术、技术组织任职情况
2007年至今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
2006年至今 四川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2007年至今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立法咨询专家四川省政协法制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都市人大常会立法咨询委员会
4.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的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242名,其中正高级职称43名,副高级职称52名。学院师资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实力强,学术带头人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作为学校的重要教学基地,学院始终将教学作为学院的工作重点。学院制定有完善的青年师资培养规划和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并有规范的培养规划登记表,效果好。学院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对新进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并作好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对新进教师以及199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继续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并将岗前培训工作与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结合起来。学院建立导师制,各教研室必须为每位青年教师指定一位指导教师,与室主任一起为青年教师制定培养方案。同时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2000年以来,学院为了扶持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共安排青年师资出国进修、留学28人,现已学成归来17人;安排国内进修5人。2000年以来学院自筹经费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与教学研讨会,共计35.76万元。

5. 有关【四 川 大 学】的问题
质量很好啊。
川大的名气很好,就业率也很高。
根据自己的喜好和社会的需要,工作应该很好找
6. 四川大学法学院的大学简介
四川大学抄起始于1896年四川袭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1960年,原四川大学成为国家首批全国重点大学,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技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更名为四川大学,2000年,四川大学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现已发展为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的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高校,“985工程”和“211工程”、“珠峰计划”、“卓越计划”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全国重点的综合大学,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7. 四川大学龙泉校区
四川大学龙泉校区校本部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体育大学城,学校运动回设施配套齐全、教答学设施先进,生活配套设施完善。校园环境幽雅,碧草如茵,景色宜人,空气新鲜,十分适合学习。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园地。
老师是由四川大学专家教授担任教学督导,现已形成了国内知名教授、各行业专家、生产一线的管理者、技师为主体的教育水平高、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
学校采用tscq教育模式,即技能教育+高等学历教育+认证教育+素质教育,是学生走出校门就能适应社会。
你可以咨询一下。。。。028 8 5、40 6933
8. 伍镜湖的个人履历
铁道工程专家、教育家,铁道工程教育的先驱
伍镜湖,字澄波,广东台山人,1884年5月29日出生。父亲及伯父都是旅美华侨。他幼年读过私塾,13岁时和哥哥同去美国依父亲生活,由于家境并不富裕,他只能半工半读,先入美国麻省西林市立小学,后升人西林市立中学,1908年毕业。族亲允予资助,才得以报考大学。当年考入美国纽约州伦塞勒工科大学(Rensselaer Polytechnie Institute),读大学时他仍利用假期打工挣钱,并在德拉瓦汉河铁路公司实习,1912年夏大学毕业,得土木工程师学位。毕业后又在德拉瓦汉河铁路公司工作。他切身体会到美国白人轻视有色人种,歧视华侨,留在美国犹如寄人篱下。当时中国已开始兴建铁路,正缺工程人才,在民族自尊心与建路兴国初衷的促使下,他决定离美回国。
1913年夏,伍镜湖回国任川汉铁路汉口宜昌段任助理工程师。1914年转入京绥铁路任工务员。这时伍在北京巧遇在美国时的友人、唐山工业专门学校校长赵仕北,邀他到学校任教。他遂辞职离开铁路,于1915年暑假后来到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唐山交通大学前身,今西南交通大学)任教。从此再未离开,即使随学校颠沛流离也未曾动摇,被誉为唐山交大“五老”之一”(唐山交大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既有使人敬佩的学术造诣,又有崇高的人格魅力的教师团队中的五位杰出代表人物,被广大师生尊称为五老,记有罗忠忱、顾宜孙、伍镜湖、黄寿恒及李斐英)。伍镜湖长期担任唐院土木铁道工程专业的教学工作,是讲授铁路工程专业课的第一任中国教授。他还曾担任土木系系主任、总务主任、教务主任等职,并曾短暂代理过院长,1952年夏改任研究教授,1955年退休,1974年8月9日病逝于唐山,享年91岁。 1884年5月29日 出生于广东省台山县。
1897-1908年 半工半读毕业于美国马萨诸塞州西林市立中学。
1908-1912年 美国纽约州伦塞勒工科大学,获土木工程师学位。
1912-1913年 美国德拉瓦汉河铁路公司实习。
1913-1914年 由美国回国,任川汉铁路汉口宜昌段助理工程师。
1914-1915年 京绥铁路工务员。
1915-1937年 唐山工业专门学校、交通大学唐山学校、交通部唐山大学、唐山交通大学、交通部第二交通大学、交通大学唐山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大学唐山工程学院教授。
1937-1946年 交通大学唐山工程学院(湖南湘潭)教授;国立唐山工学院北平铁道管理学院联合学校(贵州平越今福泉县)教授;国立交通大学贵州分校(贵州平越今福泉县、后迁四川璧山丁家坳)教授、教务主任。
1946-1955年 唐山工学院、中国交通大学唐山工学院、北方交通大学唐山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教授。
1955年 退休。
1974年8月9日 病逝于唐山。 1915年夏,伍镜湖到唐山交大后,先后教过道路工程和工程图画、平面测量,测地学、天文学等课程,并带领暑期测量实习和水文测量实习、铁路测量和野外测量实习。1921年后还讲授铁路测量及绘图、铁道工程、铁道经济、铁道工程、铁道管理等课程,并带领测量实习和指导毕业设计。伍镜湖学识渊博,毕生从事铁路工程高等教育,开拓并充实了铁道工程学科的教学内容,奠定了这门学科的发展基础。唐山交大自1910年起采用4年学制,学生毕业前应完成毕业论文一篇,西南交大图书馆现存1922至1948年毕业论文200余份,其中由伍镜湖指导者有数十份之多,其中绝大部分是结合实际的工程设计(含勘测)。选题的指导思想是让学生按照实际工程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锻炼,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伍教授这种结合工程实际、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选题思路,对学生的成才很有指导意义。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伍镜湖教授非常重视吸收先进技术,善于把国外杂志上刊载的新技术、新理论,融合于课程讲授中,并编写讲义对教材进行补充和订正。他不仅重视学生对理论和公式的理解,并且强调基本概念的运用和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的判断能力。他擅长指导学生在野外的测量实习,让学生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他认为测(量)绘(图)算(计算)是工程技术人员的基本功,在教学中非常重视这方面的严格培养和锻炼。他这种重视实际,治学谨严的教风,对当年唐山交大的毕业生一出校门就能承担实际工作,很快作出成绩,走在许多学校毕业生的前头,是起了重大作用的。自1915年至1952年,唐山交大土木系毕业生后来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其中知名者如茅以升、林同炎、林同骅、黄万里、张维、严恺等)很多都曾是伍镜湖教授的学生。中国早期的铁路建设专家,大多毕业于唐山交大,其中伍镜湖教授的学生为数不少。伍教授常说:学生的成就,就是对教师的最高奖赏。校友们对中国铁道建设的卓越贡献,实现了伍镜湖教授教育救国的爱国之心。 伍镜湖在教学活动中,既能严格要求,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深受学生爱戴,他严肃认真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更是有口皆碑。
他带领测量实习,终日往来于各测量小组检查,随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指出学生操作中不足之处及应注意的要点。这种严格要求、负责认真的教风,老而弥坚,直到退休前年届古稀时,仍和壮年一样,当年身受教益的学生至今记忆犹新。
他对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决不通融。考试判分相当严格。如1933年春,日本侵略军侵入冀东,4月22日学校被迫南迁上海,1933届毕业班学生都在上海通过考试后毕业离校;惟独江大源同学前一年在水文测量实习中,因患病就医未能参加全过程,缺少此项成绩;江虽在上海通过了所有课程的考试,但伍教授仍要求江随下班同学于暑假去塘沽补作此项实习;在江补做实习并经伍亲自检查给予通过后,才补给成绩并签字通知注册组,发给江毕业证书。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学校被迫南迁湘潭杨家滩,部分进步同学奔赴敌后参加抗日。1938年7月土木系二位学生由新四军返校,学校因他们系参加抗日活动,准予自修补课参加毕业考试。考试结果,除伍镜湖教授的号志学只有36分外,其他各课均及格;根据学校规定考试成绩不足40分者,需要补修不得补考,伍教授坚持此项校规,于是这二位同学直到1939年在贵州平越补学号志学后,才毕业离校。唐山交大在逐步形成严格要求的校风方面,伍教授身体力行树立了良好榜样。
他关心爱护学生和朴实无华的敬业精神,流传下来很多轶事趣闻,至今让人称道。考试作弊是绝对不能宽容的,上午发现下午就出布告开除。为了防止学生考试时在厕所内传递信息,学生上厕所他总是陪同前往;学校在平越时没有电灯照明,下午考试时,他就自备蜡烛,为学生点燃蜡烛照明。1938年11月,日本侵略军攻占武汉,南下湘北进犯长沙,学校自湘潭杨家滩西迁桂林后,12月2日遭到日机轰炸,学校的仪器、图书、档案损失殆尽,80余名同学的行李衣物也全被炸毁。12月中旬到达柳州后,寒凝大地,丧失行李的同学非常困难,伍镜湖预支了他个人的薪金,为困难同学添置衣被,师生情谊让人感动。

9. 四川大学有哪些教授的课是值得去蹭的
作为在川大待了半年以上的任何川大学子,必须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搜集公选课课程技巧与川大老师推荐白名单,在这个过程中,有人注重哪个老师给分高,哪个老师事情少不点名,哪个老师讲的好期末不考试andsoon,作为一个课程较少选修课选的比较多的大三商学院学姐,在这里必须要强烈安利两节川大“网红课”老师呀~

总结
因为我虽然是商学院的学生但是自己感觉商学院的课程大多比较水应该多实践,而自己对于心理学与法学十分感兴趣,在这里强烈安利这两位川大名师呀!抢到就是赚到,没抢到这两位老师的课,蹭课有空也要来蹭课呀~
10. 谢维雁副教授简介
谢维雁 副教授(1968~)
谢维雁(1968~)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谢维雁 男,1968年10月生。重庆忠县人。法学硕士。现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四川省世界经济学会特约研究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由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业绩成就:从事司法工作多年,具有较高的司法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曾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同时,针对现行的法制体制进行探讨和研究,先后撰写《依法治国与法律至上》、《宪政基本价值论》、《宪法的适应性问题研究》、《宪政中的程序论纲》、《论宪法的司法化》、《程序与宪政》、《论法律至上》等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