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刘定华教授的电话
A.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的文化传统
学院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经常派教师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提交了一大批有创见的学回术论文。学院每答年不定期的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来该院讲学和访问。如日本金泽大学中岛史雄教授、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教授、马小红教授、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郭世佑教授、台湾著名学者张伟仁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陈金全教授、吉林大学陈恩林教授、厦门大学邱兴隆教授、湖南大学刘定华教授、湘潭大学胡旭晟教授、李交发教授、黄明儒教授、夏新华教授、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贺晓飞律师等。法学院还与国内多所大学的法律院系建立了密切的学术往来,保持着良好的项目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

B. 湖南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1897年9月,湖南时务学堂建立,开设西学,主张“以宪法官制为归,远法安定经义治事之规,近采西人政治学院之意”。同年10月,湖南巡抚陈宝箴改定《湖南课吏章程》,成为仕学馆法政官校的开端。
1904年,湖南开办仕学馆,是为湖南大学法学院之肇始。
1906年,仕学馆附设法政速成科,并创办法政学堂。
1908年,仕学馆法政速成科改为法政学堂官校。原法政学堂改为法政学堂绅校。
1910年,官校、绅校合并为湖南官立法政学堂。同年,景贤学堂改为景贤法政学堂,堂址在岳麓书院屈子祠。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学堂被军队驻扎而被迫停办。同期成立湖南公立法律专门学校。
1912年,原官校不复存在,原绅校改名为湖南公立第一法政学校。同期,景贤法政学堂改名为湖南公立第二法政学校。
1913年,第一、第二法政学校合并,改名为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1914年,湖南公立法律专门学校并入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
1926年,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湖南公立商业专门学校合并成立省立湖南大学。法政专门学校成为湖南大学法科。
1927年,湖南省政府明令取消湖南大学,仅留理、工两科,法、商两科并入中山大学。
1928年,湖南省政府决议恢复湖南大学,设文、理、工三科。其中文学院分中国文学、教育、政治、经济四系。
1941年,国立湖南大学奉教育部令改文学院为文法学院,增设法律系。由李祖荫先生任主任。
1945年,文法学院分立。文学院增设历史学等系,其余法律、经济、政治三系均隶属于法学院;由李祖荫先生担任法学院院长兼法律系主任。
1949年,湖南大学被中国共产党接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任命李达为湖南大学校长,兼任社会科学院院长、法律系主任。
1949年,私立民国大学整体并入湖南大学,民国大学法律系并入湖南大学法律系。鉴于国内革命形势,法律学系取消了旧法学课程;新开法学专题研究、马列主义国家论、国际法原理、新司法经验制度与判例、政协文献研究等课程。
1951年,徐铸教授担任法律系主任。
麓山风流,咸成云散;湘水歌吟,俱作冰消。
1953年,全国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由综合性大学调整为工科专门院校,成立中南土木建筑学院。湖南大学社会科学院的政治、法律两系师生被整体调往武昌中南政法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达调任武汉大学校长,法学系主任。至此,李达、黄右昌、周枏、李祖荫等曾经任教于此的大师从湖南大学法学的历史中渐渐淡去;曾广载、徐铸等一批著名学者也在日后以中南政法学院的名义出现在法学的舞台。
1958年,中南土木建筑学院增设机械、电机、化工三系,更名为湖南工学院。
1959年,国务院批准湖南工学院恢复为湖南大学,增设文、理科,设十二个系,重新确定文、理、工综合性大学发展模式。
1978年以后,在保持工科绝对优势的前提下,加强了理科建设,同时大力发展文科,加快向综合性大学恢复。
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成立经济法律系,由刘定华教授担任系主任。
1995年,原湖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开设法学专业。
1998年,原湖南大学正式恢复设置法律系。
2000年,直属于教育部的原湖南大学与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被誉为“财经黄埔”的原湖南财经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湖南大学,率先恢复成立法学院。刘定华教授出任合并后的法学院首任院长。 2003年11月至2006年4 月,单飞跃教授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2010年,由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组建成立新的湖南大学法学院,保留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名称。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杜钢建教授出任合并后的法学院院长。
2015年06月27日,我国首个反腐败协同创新中心一一“腐败预防与惩治”协同创新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由湖南大学牵头,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高校与科研单位共同参与组建,将以机制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资源整合为重点,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大局,全力打造集学术创新体、高端智库、人才培养基地三大功能与目标于一身的国家级特色新型智库,为党的反腐败决策和国家反腐败立法提供智力支撑和制度预案。

C. 湖南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李步云:著名法学家,法治、人权领域权威,“法治三老”之一,首倡“依法治国”。
杜钢建:著名法学家,法治、人权、宪政领域新兴权威。原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屈茂辉:著名民法学家,湖南大学法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院长 ,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
李良栋:著名民主理论研究专家,湖南大学民主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政治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王晓晔:著名法学家,国内反垄断法权威,湖南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张智辉:著名法学家,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秘书长等。
邱兴隆:著名刑法学家,“三湘刑辩第一人”、主张废除死刑。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刘定华:经济法专家,湖南大学法学院原院长。
段启俊:刑法学专家,湖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四奇:经济法专家,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石柏林:法理学、行政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南法理学会副会长。
王远明:经济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诉讼法学会副会长。
郑鹏程:经济法专家,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才,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谢佑平:著名诉讼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人才。 醒龙奖学金:由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兴隆及其夫人捐资50万元人民币设立。主要面向湖南大学法学院有志于刑法学学习和研究的优秀学子,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旨在通过奖励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培养众多刑事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
研究生奖学金:主要面向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总覆盖70%以上。其中科学学位研究生全部享有奖学金、专业学位推免生全部享有奖学金。

D. 刘定华的介绍
刘定华,男,汉族,1944年5月4日出生,湖南新化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著名经济法学专家,研究方向为金融法和票据法。现任湖南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校友联谊会会长,湘籍法学家联谊会秘书长,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湖大)基地名誉主任。同时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经济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湖南省政协委员会委员和湖南省信息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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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金融资产证券化
作者:张严方
出版年份:2009-8
页数:390
内容简介:
《金融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与实证分析》适应了当前资产证券化理论研究的迫切需要,是一部对金融资产证券化进行系统考察,结合了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性探索的著作,是一部关涉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创新之作。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研究的空白领域。它的出版,对于推进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金融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资产证券化相关制度的有效落实与合理运作,都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的支持。在这种情势下。研究金融资产证券化问题,特别是其法律制度建制。便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介:
张严方,1972年11月生,山东烟台人。199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专业经济法。1999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债权法,导师刘定华教授。200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获法学博士学位,专业民商法,研究方向债权法,导师梁慧星研究员。2002年进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进行研究工作,专业金融学,研究方向金融监管,合作导师李扬研究员,2003年8月随导师李扬先生转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继续进行研究工作,2004年被评为金融学副研究员。2006年3月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律系副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电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会理事。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挂职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任主任助理。公开发表学术论著50余篇。

F. 请问,湖南工业大学会计和法学专业怎么样
你选的这两个专业都很好啊。
会计呢~人都快挤爆了= =毕竟金融永远都有广阔的市场。但是现在学的人呢这么多,不好找工作哇。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还是比较好的。下面是你要的师资和学校投入神马的: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前身为株洲工学院法律系,创建于2000年4月。2006年12月,由系改院,院长为法史专家张兆凯博士、教授。 学院现有教职工38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8人;博士12人,硕士1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0%。学院现设有法学理论教研室、刑法诉讼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专业实践教研室、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有省内一流的模拟法庭和上万册的法学专业图书资料室。
根据1999年国家教育部新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法学院设有一个本科专业即法学专业。法学专业面向全国实行高考招生录取。法学本科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处理法律事务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学生通过四年的系统学习,应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掌握文件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教学上,除教育部规定的15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学院还开设了40余门专业选修课供学生选择。学院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逐渐探索总结出一些符合该院自身特点的办学思路和办学特色,即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和教学制度建设,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理论与应用并重、注重对外学术交流、重视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法学院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560余人。自2000年成立以来,已招收9届学生共35个班,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本科班600余人,法律辅修班100余人。法学院共培养本科毕业生700余人,其中考取硕士研究生60余人,绝大多数毕业生都在政府行政部门、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法律部门和学校工作。 法学院学生素质逐年提高。其中013班韩雯同学获200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001班宋宽同学获湖南省普通高校第八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非英语专业本科组三等奖。001班郭羽哲同学获2003年中国警察汽车拉力赛“正康药业杯”阳光少女选拔赛最佳人气奖。013班乔婷同学夺得湖南省大中专学生棋类锦标赛围棋女子组第一名。031班王欣雨、032班黄哲、樊路平同学获得200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黄哲同学还获得2005、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031班崔希波、034班杨光飞同学分获2005年湖南省“金侨杯”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四百米栏和一万米亚军。近年来,学院法041班、法043班、法052班等均被评为优秀班级体。该院学生演讲辩论能力也较强,如该院学生辩论代表队在校2004年“考风与诚信”辩论赛决赛中获第二名。学生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的通过率也逐年增加,其中有些同学的成绩达到优秀。院学生社团法律爱好者协会在校内外积极开展普法活动、课题调研和举办各种讲座等,并定期出版学生报刊《独角苑》,在校内产生广泛影响。 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每学期均多次组织学生参加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如旁听审判、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举办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少管所、劳教所、组织社会调查、教学实习等。 在科研方面,2000年以来,该院教师承担了30余项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发表论文28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8部。这些成果在学术界及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学院十分重视对外学术交流。经常派教师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提交了一大批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学院每年不定期的邀请国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来该院讲学和访问。如日本金泽大学中岛史雄教授、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教授、马小红教授、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郭世佑教授、台湾著名学者张伟仁教授、西南政法大学陈金全教授、吉林大学陈恩林教授、厦门大学邱兴隆教授、湖南大学刘定华教授、湘潭大学胡旭晟教授、李交发教授、黄明儒教授、夏新华教授、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贺晓飞律师等。法学院还与国内多所大学的法律院系建立了密切的学术往来,保持着良好的项目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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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呢,我的一家之言,给你做参考~其实我感觉还是蛮有用滴、
祝你能选择正确的专业!~!
G. 刘定华的学术成就
(1)是暨南大学王河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法制管理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管理的主要承担人。并担任这两个项目的成果,即《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管理》一书的副主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管理》丛书的编委会副主任。
(2)主持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票据立法研究》项目。其成果之一是《票据法简论》。(1992年中国金融出版社)。
(3)主持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证券立法研究》项目,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4)主持完成了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国票据法律责任研究》。最终成果为专著《票据责任与票据法律责任》(2000年11月,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社)。
(5)主持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重点研究项目“转轨时期金融债权保全问题研究》,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6)主持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重点研究项目《农村合作金融规范研究》,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7)主持完成了教育部“十五”规划首批项目:《票据市场的发展与法律保障研究》。最终成果为同名著作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出版。
(8)主持完成了省司法厅项目:《WTO与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
(9)主持完成了省工商局项目:《金融市场的法律保障研究》。
(10)主持并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法制的局限性及对策研究》,最终成果为《开放中的金融法变革》,(湖南出版社,2008年版) 主编全国的统编教材有《金融法教程》(第一、二版)和《票据法教程》、《票据法学》。 代表作有《金融法专题研究》、《票据责任与票据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概论》、《金融监管的立法原则与模式》、《关于信用证欺诈例外的若干问题研究》、《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的价值分析》等。
1.票据法简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年版),主编。
2.中国票据法通论(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主编。
3.票据责任与票据法律责任(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合著,排名第一。
4.经济法概论(湖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主编。
5.产品质量法概论(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主编。
6.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一副主编。
7.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论(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一主编。
8.中国商业银行法通论(湖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一主编。
9.中国保险法通论(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四个合著,排名第一。
10.中国担保法通论(湖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一主编。
11.商业银行经营与法律实务(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一主编。
12.金融法原理与实务(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四个合著,第一作者。
13.银行法(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两人合著,排名第一。
14.保险法通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两人合著,排名第一。
15.中国企业合同管理(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二主编。
16.中国合同法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一主编。
17.中国合同管理(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二主编。
18.《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管理》丛书编委会两主任之一,排第二。 《顺应法律职业化发展趋势,探索法学本科教育新模式》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产品质量化概论》获湖南省社科成果三等奖
《借款合同三论》、《中国企业合同管理》、《中国合同管理》分别获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四等奖
《金融法教程》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三等奖

H. 湖南大学董岚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是真的吗具体怎么回事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实名举报,称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董岚的硕士学位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一文涉嫌抄袭他人论文,复制比率为42.6%。在博士学位论文被曝涉嫌抄袭之后,在湖南大学先后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董岚又被指硕士论文也涉嫌抄袭。
从中国知网上下载了董岚2004年4月发表的硕士学位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以及董岚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篇幅较大的2篇文章,分别为冯嗣全发表于《云南财贸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上的《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以及记者刘彩娜2001年10月29日发表于《中华工商时报》上的《揭秘:通往黑洞之路》。
经过完整比对,董岚硕士学位论文大面积复制粘贴了《揭秘 :通往黑洞之路》与《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2篇文章。
如刘彩娜在文章《揭秘:通往黑洞之路》中“对企业的诱惑”一节第一段中写道,票据之所以得到“黑手”的青睐, 首先在于用票据从银行套钱的成本很低。相对于贷款来说, 票据具有融资成本低、周转快、风险小等特点。在现在银行普遍惜贷的情况下, 票据无疑成了企业融资的上佳之选。特别是对一些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来说, 在了解票据的奥妙之后, 票据融资几乎成了他们的首选。在我国, 票据市场上流通的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 这种票据的特点是银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 因此更易于流通, 资金也更有保障。
董岚在其硕士学位论文的1.3小节“发展票据市场与企业融资的需要分不开”中写道:票据发行融资对企业的诱惑,首先在于用票据从银行套钱的成本很低。相对于贷款来说,票据具有融资成本低、周转快、风险小等特点……在现在银行普遍惜贷的情况下,票据无疑成了企业融资的上佳之选。特别是对一些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来说,在了解票据的奥妙之后,票据融资几乎成了他们的首选。在我国,票据市场上流通的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这种票据的特点是银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因此更易于流通,资金也更有保障。
可以看出,上述两段文字几乎完全一样。《揭秘:通往黑洞之路》全文约4300余字,董岚硕士学位论文中有近1500字完整复制粘贴了《揭秘:通往黑洞之路》一文中的内容。
董岚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几乎完整复制了冯嗣全文章中的四大段内容,却只在1.2小节的第四段段末处标注了引用文献为冯嗣全撰写的《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
而就在不久前,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董岚2007年10月发表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涉嫌大篇幅抄袭他人论文。查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两篇论文,两篇论文的指导教师均为刘定华教授。
董岚现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多次拨打董岚电话均提示“正在通话中”,发送短信也未有回复。对此,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尚未作出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