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某市某大学教授捐赠
① 个人所得税计算题
1,
(1)每月取得工资3000元,月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年应纳=75*12=900,
12月份取得全年学期奖金12000元,12000/12=10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是25 ,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
全年薪金纳税=900+1175=2075
(2)将私有住房出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当年3月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修理费分摊扣除的月份有3、4、5月800,6月600,其他8个月份没有
其他月份应纳税额=(3000-800)*10%*8=1760
3、4、5月应纳税额=(3000-800-800)*10%*3=420
6月应纳税额=(3000-600-800)*10%=160
全年租房纳税=1760+420+160=2340
(3)3月份为A公司进行讲学,取得酬金2000元,A公司并未代扣代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2000-800)*20%=240
(4)4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40000元,李某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
应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扣除限额=32000*30%=9600,小于实际捐赠的10000,只能扣除9600
应纳税额=(32000-9600)*20%*(1-30%)=3136
(5)5月份为B公司进行营销筹划,取得报酬35000元,该公司决定为李某代负个人所得税。
先将不含税收入转换为汗水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2000,
应纳税所得额=[(35000-2000)×(1-20%)]÷[1-30%×(1-20%)]=34736.84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即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即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4736.84*30%-2000=8421元。
(6)7月份出访美国,在美国举办讲座取得酬金收入1000美元,主办方扣缴了个人所得税50美元(汇率1:8.3)。
折合人民币报酬=1000*8.3=8300,应纳税所得额=8300*(1-20%)=6640
按我国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6640*20%=1328
外方已扣除的税金=50*8.3=415
应补纳=1328-415=913
(7)11月份取得购买的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1000元。
本项免税。
2,B公司应代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8421元,也可将上题第5的计算放到这里。
3,对扣缴义务人未尽代扣代缴义务,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办法每年只能限采用1次,计算方法同第1问
② 税法计算题
亲 本来想帮你的 可是这太多啦 ⊙﹏⊙b汗 不好意思~\(≧▽≦)/~啦啦啦
③ 大学教授李某某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63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24000元;
分析:
工资6300也要计入劳动报酬所得的
列式:
(6300+24000+3500+8000)×20%
④ 1.李某是某大学教授,2009年12月份取得如下所得:
1.(3200-100-200-2000)X10%-25=65元
9600X10%-25=935元(用9600/12确定税率)
2.3000X4X(1-20%)X20%=1920元
3.取得上市公司姑息减半征收50000/2X20%=5000元
4.储蓄利息不征个税
5.(12000-9000-80)X20%=584元
6.[120000/2X(1-20%)-8000/2]X20%X(1-30%)=6160元
⑤ 税法题。
(1)每月取得工资48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3%=39元
(2)私有出租住房1年, 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当年3月份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800)*10%=1400*10%=140元
4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800)*10%=1400*10%=140元
5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400-800)*10%=1800*10%=180元
1月、2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这9个月应纳税额=(3000-800)*10%*9=1980元
(3)3月份为A公司进行讲学,取得酬金2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2000-800=1200元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200*20%=240元
(4)3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40000元,李某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
应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扣除限额=32000*30%=9600,小于实际捐赠的10000,只能扣除9600
应纳税额=(32000-9600)*20%*(1-30%)=3136
(5)3月份出访美国,在美国讲座取得酬金收入1000美金,主办方扣缴了个人所得税50美金(汇率1:6、3)
折合人民币报酬=1000*6.3=6300,应纳税所得额=6300*(1-20%)=5040
按我国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5040*20%=1008
外方已扣除的税金=50*6.3=315
应补纳=1008-315=693元
6)3月份取得购买的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1000元。
本项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