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副教授述职答辩
A. 同济大学材料学院 6月毕业 什么时间盲审
需要先完成论文,建议6月10号之前完成。
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毕业每年分为四批:3月20号,6月20号,9月20号以及12月20号。
通常说的第2批即指在6月20号之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院不同,可能会放宽一点,尽量往前赶吧,推荐6月初就完成论文初稿)
主要步骤是:
1、论文终稿完成,最好在6月10号之前搞定;
2、如果开题报告的题目和论文题目不符,需尽快补一份开题报告,让各位老师签字,然后去学院改题目(越走早越好,尽量不要改题目);
3、小论文,必须要有见刊的小论文1篇以上。录用通知不可;信息系统也要自己录入(尽早完成)
4、网上下载《盲审资格审查表》,打印1份,写好论文题目,研究目的和意义。让导师签字;
5、拿着《盲审表》,去学院研究生教务处,申请盲审号。老师给你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分配一个盲审号。然后自己上网,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我要盲审(盲审号在网页上可显示)——进入上海市双盲系统——抽取盲审结果;
6、如果没中,即进入毕业流程;如果中了,我在最后讲一下,不要急;
7、向导师确定送审人员,校内1人,校外1人,副教授或同等职称以上;
8、送审意见按规定会在10天之内返回,鉴于每个人送的人应该蛮熟,可以稍微催一下,尽量能在6月15号之前拿到送审返回意见;送审费200~300元不等,一般由导师定,校外的专家或者校内已经退休的专家直接把送审费放在信封里面,由论文一并送出;校内的专家直接打到经费卡里面,不需要给现金;
9、送审意见返回后,根据送审意见修改论文;然后向导师确定答辩日期、地点以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B. 同济非全硕士研究生开题不满一年能答辩吗
一般可以
同济大学没有对学位论文的时长作出明确规定。
同济大学学位论文选题评阅答辩工作规范要求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30天送交至少2位专家评阅。评阅专家是本学科专业具有副教授或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
C. 山东大学高校管理岗位晋级条件
本次申报范围是2021年9月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申报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聘任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二、申报条件
(一)职称晋升
1.专任教师按照《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78号)申报。《山东大学教师职务申报资格条件》(见学校通知附件3)执行新修订条件。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申报破格教授,原则上须满足学校关于教师教学工作量相关规定要求。
2.其他专业技术按照《山东大学专任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84号)执行。《专任教师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条件》(见学校通知附件5)执行新修订条件。教育管理研究专业职务申报条件见《关于展开2019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9〕101号)。
(二)岗位调整
1.专任教师岗位:按照《山东大学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山大人字〔2019〕78号)申报。杰出人才、教学人才可按照《山东大学杰出人才专业技术岗位特别聘用办法》(山大人字〔2015〕53号)和《山东大学优秀教学人才特别聘用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19〕8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专任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修订)>的通知》(山大人字〔2019〕84号)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10月7日之前申报人员登录“山东大学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基本信息,完善业绩数据,完成申报。
2.10月8日上午申请人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综合楼211办公室由王真老师审核,本科教学工作相关问题咨询李龙骁老师,科研业绩相关问题咨询李林蔚老师。
(二)资格审核推荐
1.职称晋升
(1)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作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明确结论;其中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同一岗位不超过学校相应设岗数的两倍进行排序推荐。根据学院师德考核细则,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察,并形成师德考察材料。
(2)10月12日-10月18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申报材料及师德师风考察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岗位调整
(1)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院师德考核细则资格审核合格的教师,形成师德考察材料。
(2)10月12日-10月18日学院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10月19日报送相关材料。
(三)评审推荐
1.职称晋升
(1)10月23日-10月30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学督导听课、课堂教学评议打分及教学述职答辩,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答辩。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核定岗位数确定教授、副教授推荐人选。
(2)11月1日-11月5日学院对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11月8日-11月10日上报相关材料。
2.岗位调整
(1)10月23日-10月30日学院岗位聘任推荐工作组根据申报条件推荐教授二级岗人员,在岗位限额内推荐教授三级岗人选,评审确定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拟聘人选。涉及到学术评价工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岗位业绩述职答辩。
(2)11月1日-11月5日学院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11月8日-11月10日上报相关材料。
药学院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D. 东北大学老师必须是研究生吗
必须是硕士及以上的。
(一)基本条件
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良好的学术创新能力和潜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集体观念;达到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基本要求。
(二)讲师(助教)岗位
1. 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
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其中,建筑类学科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国(境)外知名大学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
(2)业务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良好的教学水平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熟练应用外语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本学科高水平杂志上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学术论文,参与过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或取得学院认定的其他业绩。
2. 相关待遇
(1)博士研究生毕业补充至讲师岗位的人员
薪酬待遇:基本工资按照所聘岗位兑现,绩效津贴按照副教授三级岗位兑现;第一个合同期参加述职答辩考核并考核通过的教师,其第二个合同期的基本工资和校内分配部分均按照所聘岗位兑现;对于聘任至第三个合同期的人员,其基本工资和校内分配部分均按照所聘岗位兑现。
科研经费:学校为新来校教师提供新教师科研启动经费,其中理工科类每人5万元、管理与经济学科类每人2万元、其余学科类每人1万元,同时享受学院提供的配套科研启动经费。此外,符合条件的人员来校后可申请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基金”(包括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基金;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基金),具体办法见《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购房补贴:对于新聘用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及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1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5年按月发放;另外符合沈阳市政策者可申请6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
(2)硕士研究生毕业补充至助教岗位的人员,各合同期均按照所聘岗位兑现薪酬待遇。
